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关于中西文化的差异,已经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我在其他地方也谈了不少。本书则是想从一般较少论及的“自我”观的角度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特别是想借此审视一下中华传统文化最具标志性的特点究竟是什么,从而引发一点关于中华文化未来发展道路的更深入的思考。

本书的全部论述以“自我”为焦点,这是由我国当代心理学家朱滢先生的近作《文化与自我》一书引起的。他在该书目录的《专题一》中并列了两个标题:一是“Searle论自我”,一是“张世英论自我”。他认为美国哲学家“Searle代表西方哲学对自我的看法,张世英代表中国哲学对自我的看法”。该书称西方人的自我观是“独立型的自我”,强调个体的独立性和独创性;中国人的自我观是“互倚型的自我”,强调个体与他人、与社会的相互依赖:“中国人更依赖于别人的观点,英美人依赖自己的观点。”朱滢做了大量心理实验和社会调查,得出结论:当今的中国人,甚至年轻人的自我观,还属于“互倚型的自我”,缺乏个体自我的独立性和独创性。我个人主张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结合,我们应吸纳西方人的自我观而又超越之。所以我并不如朱滢所说,代表中国传统的自我观。但我从他的著作中认识到,中国传统的“更依赖于别人”的思想根深蒂固,吸取西方那种“依赖自己”的“独立型自我”观,远非一朝一夕之功。我过去总爱说:“我们不能亦步亦趋地先花几百年时间补西方近代思想文化之课,然后再来纠偏。”现在,由于更深切地认识到传统之顽固(我看了朱滢的实验调查之后的结论,大受震动),我觉得中华文化要想求得新的大发展,仍然需要先多花点时间,做点“补课”的功夫,当然还是不能亦步亦趋。我前些年讲的“超越自我”之“超越”,未免有点言之过早,强调得过多。在当前一段历史时期内,我们还是应当在会通中西的大原则和总趋势下,更多地偏重学习、吸纳西方人的“独立型自我”观。我们不要老是片面地自满于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点,而应该多一点忧患意识,多想想自己的缺点。为此,我在最近四五年的时间里,集中精力,着重从“自我”观的角度研读了一些相关的中西思想文化方面的典籍,写了这本题为《中西文化与自我》的小书。

每个民族、每种文化,都有“我们”“自我”和“他人”三种观念,每个人也都会说“我们”“我”和“他”。三者互不分离,结合为一个整体。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个人心目中,三者所处的地位有轻重之分,这是区分各种文化特征的最重要的标志。

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是重群体意识,以个人所属社会群体之“我们”占优先地位,此中之“自我”是“互倚型自我”。其优点是,一事当前,大家群策群力共赴之,表现出雄狮般的威力;缺点或流弊是,个体性自我被湮没于社会群体之中 ,此乃中华民族之所以缺少个人自我独创性、缺乏自我觉醒的思想根源。

西方传统文化,特别是文艺复兴以后,其特点是以“自我”占优先地位,个人着重于实现其不同于社会群体的独特性或者说个性,这种自我是“独立型自我”。其优点是个性解放,发挥个体性自我的独立创造性;缺点或流弊是唯我独尊,个人主义,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等等。有的西方现当代哲学家把这些缺点概括称之为“自我专制主义”。犹太裔法国现当代哲学家莱维纳斯(E. Levinas,1906—1995)为了反对西方这种传统的“自我专制主义”,提出了“他人优先”—“尊重他人”的论点,以代替“自我优先”。

我主张把中华传统的“万物一体”(“天人合一”)观与西方“主体—客体”式中自我的独立自主精神(“主体性”)结合起来,建立一种“万物不同而相通”的“新的万物一体观”:既肯定“不同”“自我”所固有的独特性,又肯定“一体”中人我间的“相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支持)而尊重“他人”。只有尊重“他人”之“自我”的独特性,创造一个“和而不同”的局面,才能建设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本书的前三篇,主要是阐释“自我”的主体性与个体性本质,论述中西两种不同的自我观,特别是人生最高境界——审美境界中两种不同的自我观;全书最终的指归落实到第四篇“‘东方睡狮’自我觉醒的历程”,从人生四种主要精神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说明,中华思想文化史是个体性自我长期湮没于社会群体之中,为争取独立自主而奋力挣扎、自拔的历史,这一历史进程至今似乎尚未终结。中华传统文化虽有大一统的群体意识的威力,但因缺乏“独立型自我”的主体性和个体性,而被西方人喻为睡狮之未醒。我以为,“东方睡狮”之彻底觉醒,中华文化之光辉未来,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个体性自我的大解放。

当然,中华传统的“万物一体”(“天人合一”)观,其内涵除了人与人融为“一体”的群体意识方面外,还包含人与自然物融为“一体”的所谓“天地与我为一”的意识方面。这样,中华传统文化之“个体性自我”便不仅湮没于社会群体之中,受社会群体之束缚与压制,而且湮没于自然整体之中,受自然整体之束缚与压制,以致中华文化缺乏“主体—客体”思维方式及其“自我”的“主体性”,缺乏自我作为主体以认识和主宰作为客体之自然物的科学精神。故上述“个体性自我的大解放”,还应包含从自然整体中获得解放,以发展科学之意。这也是本书特别是第四篇所讲的“自我觉醒”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本书的全部篇章,都是我最近四五年的作品,其中大多已应约作为单篇论文在报刊上发表。此次集结成书时,虽经删减,仍带有单篇论文的印迹,不免有重叠、重复之处。书中的不当与错误,衷心盼望读者指正。

张世英

2010年6月17日于北京北郊静林湾 qYVTGCPQ3GemRJYZeNcCKkCzxuwnQpj3bw2GtohCUpvL6+MmBXcG1YzKWiKaAl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