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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近代哲学中的主体学说

近代哲学始于文艺复兴,文艺复兴直接为康德主体性思想打开了大门,文艺复兴有两个特点:一个是自然的发现;一个是人的发现。中世纪使人和自然束缚在神权之下,蔑视人,轻视自然。文艺复兴在反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中做出了两大发现——自然和人,从而使人和自然从神学、神权的囚禁中解放出来,并且使主体与客体两者对立起来,这样不仅促进了自然科学的研究,而且也为人的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对自然的发现就意味着对“客体”的发现,对人的发现就意味着对“主体”的发现。从整个西方哲学史来看,文艺复兴标志着人类认识的发展开始进入了自我意识的阶段。可以说,文艺复兴是自我觉醒的时代,是个性解放的时代。

文艺复兴特别强调反对外来的权威。我们知道,文艺复兴时期其中一个重要事件,就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其特点就是“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 。可以这样说,文艺复兴无论是对自然的发现还是对人的发现,都是对中世纪神权和独断主义的反抗。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第一版序言中写道:“我们的时代是真正的批判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必须接受批判。 宗教 由于它的 神圣 , 法律 由于它的 尊严 ,通常可能想避免批判,但是,宗教、法律正因为如此而引起怀疑,从而不能要求对它们的真诚的尊敬,因为只有那些能够经受起自由和公开的检验的东西,才能博得理性的真诚的尊敬。” 这里康德说的“我们的时代”,不只是指18世纪,而是指文艺复兴以来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先进思想家们不相信任何外来的权威,任何东西(包括神权在内)都要在理性这个法庭面前,在人的独立自主的主体面前加以审判,任何东西想逃避这个审判和批判都是不可能的。在康德之前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就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原理。在他看来,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应该怀疑,唯有“我思故我在”这条原理才是确实可靠的。这就是说,一切东西都必须建立在“我思”的基础之上,笛卡尔反对一切外来权威,强调只有“我思”才是衡量一切东西的最根本的标准。应该说,康德是直接继承了笛卡尔的思想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康德的整个哲学都是建立在“我思”的基础之上的。当然,比笛卡尔早一点还有弗·培根等哲学家,培根提出了二重真理说,在当时起了反对宗教神学束缚、为科学争取独立地位的进步作用。但是提出用思维来衡量一切东西,应该是从笛卡尔开始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笛卡尔就成了近代哲学研究“主体性”学说的始祖。

所以,文艺复兴时期的两大发现在哲学方面的意义就在于使近代哲学集中讨论“主体”与“客体”,以及主体与客体如何从对立达到统一的问题。这是近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古代哲学没有把主体与客体分开,中世纪在经院哲学中以神权代替了人权,文艺复兴发现了自然和人,讨论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从而开创了近代哲学研究的新方向,这是人类意识的自我觉醒在哲学上的必然表现,也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

文艺复兴以后,对于主体和客体问题,大体上是按经验论和唯理论进行讨论的。文艺复兴以后,哲学的研究从以本体论为主转到以认识论为主,而认识问题主要是讨论主体如何去把握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弗·培根说过:哲学就是要控制自然,征服世界,给人生以新的发现和新的权力,使自然界为人类所利用。可以说,培根的论述是近代哲学讨论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最早的表现。

近代哲学在讨论主体如何把握客体,主体与客体如何从对立达到统一,其桥梁是什么等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一种看法认为,主体把握客体的桥梁在于感觉、知觉,试图通过感觉、知觉把主体与客体结合起来,这是经验论。另一种看法认为,主体把握客体的桥梁在于思想、概念,试图通过思想、概念使主体与客体结合起来,这是唯理论。但是从文艺复兴以来,无论是经验论还是唯理论,对于“主体”问题的理解都有一个偏差和缺点,这就是用力学的尺度、用机械的观点来衡量人的一切。这个偏差和缺点之所以产生,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讲,主要是由于下面的原因造成的。

文艺复兴在反对神学的束缚的斗争中,发现了自然,人们如梦初醒,好像见到了灿烂的阳光,从而蓬蓬勃勃地开展了对自然的研究,要求把自然界分割为各个部分,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当然,对于自然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从古代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已经开始了,但从总体来说,这一工作还应该是文艺复兴以后的事情),把自己研究的对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取出来,当成孤立的、不变的东西加以考察。无疑这是研究自然界必不可少的阶段,也是近代自然科学获得巨大进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这种做法也给我们留下了一种习惯: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去进行考察,因此就不是把它们看作运动的东西,而是看作静止的东西;不是看作本质上变化着的东西,而是看作永恒不变的东西;不是看作活的东西,而是看作死的东西。这种考察事物的方法被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中移到哲学中以后,就造成了最近几个世纪所特有的局限性,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更进一步说,这也是受了当时自然科学中机械力学和数学方法的影响。文艺复兴以后,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基本上釆用了两种方法:归纳法和演绎法。大家知道,培根提倡归纳法,而忽视演绎法。笛卡尔、斯宾诺莎等人则强调演绎法,而忽视归纳法。科学家伽利略虽然既强调归纳法,又主张演绎法,但并没有把两者辩证地结合起来。由于当时数学和力学的迅速发展,哲学家们把数学的方法和机械力学的方法移到哲学上来,用机械的力学观点来看待一切,或者把世界看成仅仅用数学就可以解释一切。当然用数学方法来看待世界,比直观的方法不知道要高明多少倍。但是他们把这种方法夸大为唯一的可靠的方法,不仅用这种方法来解释整个自然界,甚至用这种方法来解释具有精神的人和人的思维认识。例如:霍布斯把人的理性思维的推理工作归结为数学上的计算,即加和减。“我所谓‘推理’是指计算。……所以推理是与加和减相同” 。笛卡尔提出“动物是机器”。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拉·美特利甚至说:“人是机器”,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只不过是人比最完善的动物再多几个齿轮,再多几条弹簧而已。

这种用数学、力学的观点来看待人的观点,与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以神权压制人权的观点相比,虽然是前进了一大步,但是把人看成一架机器,就是把人的一切都看成是被规定了的、被决定了的,这当然也就根本谈不上人的主体性如何发挥的问题。因为把人看作机器,就是将人看成完全受制于自然的因果必然性;可是,人如果完全受因果必然性所制约,人也就没有自我决定的余地。这样一来,在近代思想发展史上,人权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就没有得到进一步的伸张,于是要求再来一次新的解放。第一次解放是文艺复兴时期,人从神权束缚下解放出来,嗣后人们根据当时自然科学的水平和研究方法对自然、社会进行研究,结果人权又完全受到因果必然性的限制。如果说,人权的第一次解放,是同中世纪的基督教的神权做斗争的话,那么,人权的第二次解放,其主要锋芒是指向因果必然性,即人权必须从单纯因果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当然,我这样说,也不是绝对的。情况总是错综复杂的,不能认为文艺复兴以后,人权与神权的斗争已经不存在了,事实上从文艺复兴以后直至现在,也还存在着人权反对神权的问题,人们还有不断地从神权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任务。但是从近代哲学的主要方面来讲,从近代哲学与宗教的关系来说,人权基本上取得了独立于神权的地位,这是近代哲学的一个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康德所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在人权和神权继续斗争的同时,使人权进一步从单纯因果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人的主体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是西方哲学史上人权的第二次解放运动。第一次解放是针对神,第二次解放是针对因果必然性,这个第二次解放的任务历史地落到由康德开始的近代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的肩上。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们都是一些学者、教授,他们不敢到外面去闹革命,而是置身于学院,在抽象思维的哲学范围之内,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进行这场人权的解放斗争。因此在他们的哲学思想和著作中都贯穿着这样一些概念:“自我”“精神”“自我意识”“主体”等等,这些概念成了他们的哲学的中心概念。他们用这些概念的目的,是为了反对17世纪以来的各种机械论观点;他们讲这些概念都是强调自我、精神的独立自主性,认为因果必然性不能把人的一切包揽无遗。在这些哲学家看来,整个世界都贯穿着精神性,他们的哲学重点是强调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自由。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等人哲学的研究中心就是这个问题,这是他们互相一致的地方。但是他们谈论这些问题的方式,对于“主体性”“精神”的具体内容和含义的理解,以及对手精神与物质关系问题、人们对于主体性和精神能够认识到什么样的程度等看法,又是很不相同的。

康德认为,文艺复兴以来发现了人,可是人怎么会有独立自主性,人怎么会有自我意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甚至后来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的哲学家都没有对这些问题用哲学的理论加以说明,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所了解的“主体”还在不同程度上带有朴素的性质。康德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从哲学理论上系统地说明人的发现,说明人的自我意识的哲学基础。我一开头就说:如果这一讲要加上一个副标题的话,应该是“康德哲学企图为人的独立自主和尊严提供哲学理论基础”,就是这个意思。

那么,现在更进一步问:康德是怎样从哲学理论上来说明人的独立自主性的?康德认为,人有两重性:一重是人的自然方面;一重是人的自由意志方面。人的自然方面的属性是受因果必然性支配的。比如说人需要衣食住行等,你饿了就有吃饭的欲望,这是客观的自然条件决定的,不以你的主观的自由意志为转移。但是人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自我决定的方面,就是说,人的一些行为是由自己的意志决定的。康德说:自由乃是一切有理性存在者的属性。“假如一个人只是智性世界的一分子,他的一切行为一定会完全合乎意志的自律;假如他只是感觉世界的一部分,他必定被认为完全受制于欲望与爰好的自然律,即完全服从自然界的纪律” 。但是由于康德是第一个系统地论证人的两个方面的哲学家,他第一个着重从理论上说明独立自主性或者说主体性,所以他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片面性的缺点,正像什么事情在开始时要强调一个方面,总是有过分夸大的地方一样,康德为了强调人的自由意志,强调人的行为是完全由自己做出决定的,于是就拼命地强调人的两个方面之间的差别,这也就很自然地使两者分家了,把必然与自由割裂开来了。我们平常批判康德时说,他把自由与必然绝对对立起来,这无疑是对的。但是我们不能苛求康德,因为他是系统地提出区分自由与必然的第一个人,有他的认识发展的必然性,他把人的两重性看成是两个世界里面的东西,一个是属于不可知领域的自由世界,一个是属于可知领域的必然世界,而康德的重点是强调自由,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说明人的行为是自我决定的。

继康德之后,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等人都企图克服康德在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上的缺点,他们批评了康德把两者对立起来的观点,详细地论证如何克服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对立,达到两者的统一。他们讲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讲人的两重性的相互依赖关系,其目的是为了说明人的主体性。

费希特认为,康德一方面承认物自体的存在,但又把物自体和主体对立起来,这样,无法沟通两者,因为物自体老在那里阻碍着、限制着人的主体性,无法真正说明人的充分自由。所以费希特为了进一步强调人的主体性,就干脆把康德的物自体取消掉了。他认为世界虽有因果必然性,但是世界上的一切最后都趋向于主体,趋向于自我,这样的自我是没有任何对立的东西来限制的。他说:“自我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绝对的自我不为任何更高的东西所决定,相反地,它们是绝对以自身为基础、为自身所决定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费希特说的“自我”,不是指张三、李四、王五的“自我”,而是指普遍性的我,必然性的我,或者说是我的一般,一句话,是指先验的自我。这是德国古典哲学家使用“自我”的意思。如果这个自我是指个人的自我,那当然就没有什么自由了。而且费希特还把自我理解成是道德的主体,是道德行为的自我。他说:“我的意志是我自己而不是别人安排到那个世界的秩序里的,它是真正的生命和永恒的这种源泉。”“但是,也只有我的意志是这源泉;只有我把这意志认为是道德上的善的真正所在,确实把它提高为这种善,我才得到对于那个超感性世界的确信和占有。” 正因为费希特把自我看成是先验的自我,是道德行为的自我,所以目前西方哲学史家对费希特哲学究竟是属于主观唯心主义还是属于客观唯心主义有着不同的看法。联邦德国费希特哲学专家劳特(R.Lauth)来北京访问时,我曾问过他对这个问题如何理解。他回答说:不能认为费希特哲学是主观唯心主义,也不能认为费希特哲学是客观唯心主义。我们国内的学者过去一般都认为费希特哲学是主观唯心主义,现在也有人认为是客观唯心主义。这个问题只是顺便说一说,这里没有必要细讲。

谢林不同意费希特的看法,认为光是道德行为的自我,不能给人以充分的自由。谢林是一个为浪漫主义提供哲学基础的哲学家,他对美学很有贡献,认为只有美的欣赏才是最高的,所以,他把费希特哲学向客观唯心主义推进了一步。他将人的主体理解为是艺术直观的我,认为人只有在艺术直观里,说得通俗一点,人只有在审美的意识里,才是最自由的,是人的意识的最高境界。他指出:“具有绝对客观性的那个顶端是艺术。”艺术“按照人的本来面貌引导全部的人到达这一境地,即认识最崇高的事物” 。艺术达到了“自由与必然的最高统一” 。谢林以此来克服康德关于自由与必然相割裂的观点。

集唯心主义之大成的哲学家黑格尔把康德、费希特、谢林等人的主体性学说发展成为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最高峰可以说就是关于人的哲学,或者说,是关于人的主体性的哲学。黑格尔的体系分成三大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在他看来,精神哲学是最高的学问。他指出:“对于我们来说,精神以自然为其 前提 ,而精神乃是自然的 真理 ,从而是自然的绝对第一者(absolut Erstes:‘绝对在先者’)。”“关于精神的知识是最具体的,因而是最高的和最困难的。” 这里说的“关于精神的知识”,就是指精神哲学。黑格尔这里明确告诉我们,精神是万事万物的“真理”,是最具体、最现实的东西,而精神哲学——关于人的学问则是“最高的”学问,是最具体最真实的学问,也是最讲人的主体性的学问。为什么说“精神哲学”是最具体最真实的学问?当人进行思维的时候,必然要把人的自然方面和精神、概念方面统一起来。具体来说,人进行思维活动的时候,需要有肉体、大脑,没有肉体的活动、大脑的活动,人怎么能进行思维?可是,在人的高级精神思维活动里一定要有概念、范畴;如果没有这些概念、范畴,那就只是一种感性活动。人的思维要通过概念,思维的产物也是概念。可见,人进行思维的时候,既要有自然方面的活动,又要有概念。关于这种纯粹概念的理论,黑格尔是在《逻辑学》一书中讲的;人的自然方面,是他在《自然哲学》一书中讲的;精神活动是人的最高峰,是他在《精神哲学》一书中讲的,精神哲学是人的概念方面和自然方面的结合,两者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单是《逻辑学》讲的概念方面,或单是《自然哲学》讲的自然方面,都是片面的、抽象的,只有两者结合成统一的整体,即人的精神,才是最真实的、最具体的,才是真理。讲到这里,我想说一说,我不同意这样一种看法:认为黑格尔不讲人,不讲伦理学,不讲自由、主体。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黑格尔不但讲人,而且把人和精神贯穿在他的全部学说的始终,看作他的学说的最高峰。黑格尔在伯尔尼时期,曾致函谢林说:“人类被提升到了一切哲学的顶峰,这个顶峰高到令人头昏眼花的程度。但是人类为什么这么晚才想到重视人类的尊严、赞赏人类可与一切神灵同等并列的自由能力呢?我相信,人类本身受到如此尊重,这一点乃是这时代的最好标志。围绕在人世间的压迫者和神灵头上的灵光消失了,这就是一个证明。哲学家们正在论证人的这种尊严,民众得学着去体会这种尊严,他们不是乞讨他们的受践踏的权利,而是自己恢复——重新占有这种权利。” 应该说,黑格尔是西方哲学史上系统地讲人的学问的哲学家,而且是把康德主体性学说加以进一步贯彻和发展的哲学家。康德的主体性学说存在着缺点,即把人的自然方面和自由意志方面割裂开来,黑格尔讲精神哲学时则把人的精神方面(自由意志方面)和自然方面结合起来,他反对禁欲主义,认为人要有七情六欲,要有自己的私人生活,自己的欲望、激情,他不是像康德讲的为义务而义务。黑格尔说,人的欲望的满足“是一切行动的最有势力的泉源” 。假如没有情欲,“世界上一切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 。现在我们一听到私欲,就认为是自私自利,其实不能这样来理解,人是离不开自然方面的东西,人的肚子饿了就想吃饭,这是必然的事情。但是黑格尔强调人既要有私欲,又要超出这个私欲,而且要用自由意志来支配私欲,这样,自由与必然才能结合起来,才能充分说明人的主体性。可以说,康德在唯心主义范围内来说明人的主体性的学说,是由黑格尔来完成的。

以上就是近代哲学关于主体性学说的概况。 Voemk+Ej/2bAYcO7izX6W9Zz3yNwKm3VDUqjm8XjmGRrJhEjxJ93x37dBIgoG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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