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一批以《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复制管理办法》、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为代表的出版业行业规范,同时也在扫黄打非、网络侵权盗版等方面展开专项整治工作。
一、行业规范
1.2009年3月,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发布了由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出版物发货单》、《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出版物物流标签》、《出版物物流作业规范第一部分:收货验收》、《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基本要求》等七项出版物发行业标准。这七项标准对出版物发行过程中的分类、包装、发货、退货、验收、回告、物流标签等诸多环节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2.新闻出版总署于2009年正式在全国出版行业全面启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出版行业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
3.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复制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1996年2月1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的《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此次出台的《复制管理办法》按照不同载体形式对复制经营活动重新进行了分类,结合监管实际,在章节安排上分为总则、复制单位的设立、复制生产设备管理、复制经营活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章43条。
4.与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颁布近5年后第一次进行了修订。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令,修订后的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将于2009年10月15日起施行。
二、专项整治工作
1.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
2009年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7部委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2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3月底,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等八部委又开展整治手机低俗之风专项行动。4月开展了全国清缴整治低俗音像制品专项行动。1月—7月,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925.6万件,其中淫秽色情出版物103.6万件、侵权盗版出版物3518.3万件、非法报刊134.5万件;删除、屏蔽网络有害信息6.3万条;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条。 此外,全国共查处“扫黄打非”案件10797起。到2009年9月,全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435万余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352万余件;取缔非法出版物店档摊点10万余个,关闭印刷企业182家。
2.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国务院于2009年3月下发通知,要求国家测绘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保密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地理信息市场中的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六个环节,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等行为,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和窃密案件,确保涉密地理信息安全。
3.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2009年7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2009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4.网络游戏清理整治
新闻出版总署在2009年中对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运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和清理,按照中央部署,完善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制度,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进口的境外网络游戏,或在境内为境外网络游戏提供运营推广服务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国产网络游戏在出版运营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将停止其运营;对已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的网络游戏加强动态监管,防止其新增的不健康游戏内容和功能的传播,同时严查网络游戏企业防沉迷系统的评测情况。
2009年8月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共有《美国1930》等45款未经审批的境外网络游戏被责令关闭,停止运营服务;《音乐情人》等26款存在低俗内容的网络游戏被查处;向“我要玩”等27家网络游戏企业发出违规警告通知书,并限期整改;10家网络游戏企业负责人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