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践中有网上支付、网络支付两个不同的提法,本书作者认为网上支付和网络支付是等同意义的,因此对这个提法不加区分。要系统理解网络支付,就要对支付的相关概念有一定的了解,本节将就与支付相关的概念进行讲述。
1. 结算
结算(Settle Accounts)通常是指那些伴随着各种经济交易的发生,交易双方通过进行债权债务清偿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形式。结算通常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结算业务通常由商业银行操作。实现结算业务与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称为结算信息系统。在我国,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以“三票一卡”为主的结算方式,其中的三票是本票、支票和汇票,一卡是信用卡。从那时起开始在我国大力推广和使用信用卡,为个人消费提供了新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
2. 清算
清算(Clear Accounts)通常是指那些伴随着各种结算业务发生的,需要通过两家以上银行间账户往来或通过当地货币清算系统的清算账户来完成的货币划转。清算分为同城清算和异地清算,是进行债权债务清偿的货币收付行为。清算与结算不同,结算通常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而清算是指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联系。从发生的过程来看,发生结算之后,才有清算。通常清算业务是由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FEDWIRE系统)进行操作,或由中央银行管理下的独立于各商业银行之外的机构(如纽约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进行操作。
阅读案例1-3
中央银行筹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筹建设立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所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外汇交易中心出资1.4亿元,中债登出资1亿元,印钞造币总公司出资3000万,中国金币总公司出资3000万。目前,该方案已上报财政部审批。
1.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
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市场对降低对手信用风险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清算系统建设要求更加迫切。一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加上跨境人民币清算和资本市场清算,未来我国清算业务规模将继续扩大,所以要求在体制与组织架构上作出进一步的规范。而且成立清算所制度能够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提高和改善清算效率和服务。
2008年银行间利率和汇率衍生品市场成交总量约4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债券远期、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分别成交5003亿元、4122亿元和113.6亿元。
中国衍生品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同样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交易商协会此前公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从合同文本上规范和统一了国内金融衍生品交易。成立清算所将使金融衍生品交易更加透明,同时也有利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外部监管。
2.借鉴国际经验成立清算所
中央银行成立清算所,拟通过采取国际通行的清算管理制度,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进行系统地评估、管理与控制,将市场参与者的清算风险锁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为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基础设施保障。
目前,国际市场上重要的交易所大多采用全资控股清算所模式,交易所将清算业务剥离至独立组建的清算所,由清算所提供清算服务,并独立承担清算责任。一方面能有效监管和制约交易行为,及时避免清算风险扩散,保证清算安全;另一方面又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和赢利水平,增进与交易所的沟通协调,成为保证金融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的必然选择。
资料来源:http://www.cs.com.cn/xwzx/03/200908/t20090820_2187563.htm.
问题:
1. 中央银行在清算中起什么作用?
2. 结合本例,电子货币的出现给货币清算带来了哪些不便之处?
从阅读案例1-3中可以得知,清算作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可以说清算是网络支付开展的必备条件。而为了保证网络支付和清算的顺利进行,除了加强银行间市场清算系统建设外,还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同时完善信用评级、会计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市场基准体系建设。
同时,中央银行应利用后发优势,将市场的监测和预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设本外币市场一体化的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系统,保证能够及时准确掌握银行间市场资金供求、流动态势等情况。
3. 支付
在经济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发生交易行为,交易的结束必然伴随物品的所有权的转移,而支付就是商品或劳务的转移以及债务的清偿过程。
一般将支付定义为:为了清偿商品交换和劳务活动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支付活动本源于交换主体之间的经济交换活动,但由于银行信用中介的结果,演化为银行与客户之间、客户开户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而银行之间的收付交易,又必须经过中央银行进行清算。
根据韦氏辞典的解释,支付有3层含义,即一种支付行为,支付了某种物品,以及一种补偿和回报。
根据古德 (Goode,1995) 的定义,支付可以被认为是在履行货币债务中,任何提供和接受的货币赠与、货币贷款或某种行为。该定义包含了两层含义:
(1) 支付通常包含货币债务清偿,但不一定必须包含货币的交付和转移。例如,当出现同等金额的可抵消结算时,不会出现货币的转移;而当出现相同价值的物品的对换时,甚至不需要货币的出现。
(2) 不仅对于支付方而言,对于接受支付的接收方而言,支付是一种行为,这是支付与偿付的区别,而在一些商业活动中,支付与偿付没有区别。
总结起来,支付(Pay)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资金转移偿付行为,它是市场经济和现代金融活动的基本行为之一。
支付是银行的主要功能和业务,支付包含结算行为,也包含清算行为。传统银行的支付主要采用现金支付、支票支付和信用卡支付等多种形式。支付的内涵则包括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和联行清算等货币处理行为。支付来源于银行客户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支付是为清偿商品交换、服务活动、劳务活动和金融资产交易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实际上,由于银行是支付活动的信用中介,因此支付是银行与客户和银行客户的开户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交易,又必须经过中央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才能最终完成支付的全过程。因此,支付业务是由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操作完成的。
1) 货币与支付
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发展和商品交换的产物,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融资产。货币是一种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对于货币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但经济学家大多根据货币的基本职能来定义货币,即货币的支付手段、价值尺度与储藏手段。如果人们愿意接受一种物品来交换商品、服务或清偿债务,这一物品就充当了货币,因此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货币只不过是一个国家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而货币的最基本职能就是充当支付工具。
从最初的实物交换,发展成为实物货币(如金银等贵金属),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技术的进步,这是支付工具发展史上的第一次飞跃;实物货币演变到信用货币(如纸币),则是支付工具发展史上出现的第二次飞跃,银行存款作为支付手段是货币制度的一大改进;经济社会正在经历支付技术上的第三次飞跃,即由于采用电子化支付工具、数据通信和数据处理技术而形成的电子支付方式,同时一种新的货币形式——电子货币正逐渐走入人们的经济生活。
在现代金融体制与现代经济中,充当货币的资产主要有3类:①现金,包括铸币和纸币,这是一种中央银行负债,是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地位而推行的一种法定支付手段;②经济行为者在商业银行体系拥有的存款,这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也是现代经济中经济行为者用于清偿债务关系的主要货币手段;③中央银行货币,这是商业银行体系在中央银行拥有的储备账户存款,是商业银行间用于清算同业债务关系的最终货币手段。这3种货币资产在现代经济中都是支付手段,是各经济行为者所拥有的本身不含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对这些资产的接受程度取决于经济行为者对这些资产的信心。
2) 银行与支付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的起源与贸易和国际贸易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与商业发展和商品交换密不可分。贸易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自12世纪法国香巴尼集市贸易最早出现银行的雏形之后,银行业经过长期发展,逐渐成为现代金融经济体系的核心。纵观中外银行业的发展,可以看出,商品贸易的方式不仅孕育了银行业,而且深刻地影响着银行业的发展。中世纪的集市贸易(大量经营法兰姆布匹的集市)诞生了最早的银行家;而在我国唐代,商业的普遍发展,丝绸之路的延伸,催生了中国古代银行的萌芽。
银行的出现是支付系统结构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自1473年世界上第一家银行在意大利的威尼斯问世以来,可以根据中央银行的出现将银行发展划分两个阶段。现代市场经济中通常具有两层结构的银行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各商业银行(包括其他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对非银行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指规模较小的银行机构)提供银行服务,而中央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银行服务、发行纸币和硬币(在某些国家,硬币是由财政部发行的)。
银行资金的融通和金融媒介活动的中心是支付。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支付通常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票形式或者货币转账的形式实现,而现在更多地表现为电子资金转账的形式。事实上,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非现金支付已经占了全部支付金额的绝大部分,例如在美国,非现金支付差不多达到全部支付金额的99%以上(从支付业务量上讲,现金支付仍占60%)。因此,银行系统提供的支付服务构成了现代支付系统的核心。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作为革命性的贸易方式出现在人类的历史舞台上,依循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需要,它注定给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极大地促进了支付体系的发展,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和电子支付模式层出不穷,更加推动了全球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3) 中央银行与支付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准备、最终贷款人、组织全国的清算)和国家的银行(代理国库,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对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管外汇和黄金准备,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转移顺利完成,以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支付系统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具有重要影响,与金融稳定具有密切相关性。因此,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很多国家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之一,其效率对一国经济安全及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支付清算体系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综合安排,包括清算机构、支付系统、支付结算制度及银行间清算制度与操作。其中,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关系到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对稳定货币、稳定金融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大额支付系统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受到各国中央银行的高度重视。加强对支付系统的风险管理,确保其高效、稳定、有序地运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实时全额清算系统较之净额结算系统,可更有效地规避支付系统风险。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方式与范围有所不同,但业务运行原理基本一致。金融机构需要在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并通过银行间支付系统实现资金清算。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主要包括:组织票据交换清算、办理异地跨行清算、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以及提供跨国支付服务等。
4. 支付系统
支付系统是指金融业为了解决经济行为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和劳务关系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的清算和结算所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支付系统由经济行为人、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共同构成,它们各自担当不同的角色。经济行为人之间由于交易而产生支付义务,这种支付义务必须依靠中央银行为其提供银行间的清算服务,所以中央银行是清算的终结机构。
支付体系通常由两个层次构成:底层由客户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付与结算活动组成;高层由面向往来银行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与清算活动构成。这两个层次将金融交易中的双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紧密联系起来,共同构成一个复杂的支付体系。自从纸币和票据出现以来,这两个层次的资金支付活动就一直存在,但是由于纸质票据的缓慢流通速度和繁重的数据处理工作严重阻碍了资金流通,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支付体系。银行卡的出现、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EFT)的建立和推广,促使纸币发展为电子货币,通过资金流和信息流这两种电子信号流将资金支付活动的双方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了各种电子支付系统。
5. 电子支付
1989年,美国法律学会批准的《统一商业法规》对电子支付的定义如下。
电子支付是支付命令发送方把存放于商业银行的资金,通过一条线路划入收益方开户银行,以支付给收益方的一系列转移过程。
在我们国家,依据金融电子化网络系统,可以给出下列定义。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 E-Payment)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消费者、商家和银行)通过网络以电子数据形式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动。它本身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为媒介,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利用安全和密码技术实现方便、快捷、安全的计算机网上资金流通和支付。
电子支付是传统支付的发展和创新,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 电子支付是基于一个开放系统的工作环境平台(Internet);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如某一银行的各个不同地区分行之间。工作环境的开放性有利于更多商家和消费者方便参与和使用。
(2) 电子支付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完成信息传输,其各种方式都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以后的汇兑等物理实体的流转来完成款项支付。
(3) 电子支付使用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 Internet、Extranet;而传统支付使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相关的软件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4) 电子支付可以真正实现任何时间的服务。
(5) 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电子支付只需现有的技术设施(Internet)和计算机系统就可以,而且只需要少数系统维护人员。电子支付的交易效率较高,从而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终端,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就目前来说,电子支付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安全性和支付信息私密性一直是困扰电子支付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大规模地推广电子支付,必须解决黑客入侵、内部作案、密码泄露等涉及资金安全的问题。同时,消费者所选用的电子支付工具必须满足多个条件:一是要由消费者账户所在的银行发行;二是要有相应的支付系统;三是要有商户所在银行的支持并被商户所认可。如果消费者的支付工具得不到商户的认可,或缺乏相应的系统支持,电子支付也还是难以实现。而对消费者来说,要求同时持有各种流行的支付工具,也是不现实的。所以,电子支付的推广要求商家认可支持多种支付工具,各种电子支付系统能够相互兼容和互通。
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的方式及其依托的工具越来越多。对于小额支付,这些支付方式可以分为3大类:第一类是在线卡基支付工具类,如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等;第二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电子划款等;第三类是虚拟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等。这些方式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运作模式,适用于不同的交易过程。
电子支付可以通过3种形式传输:一是对于银行账户的贷记/借记(电子转账等);二是通过卡片或计算机进行支付(卡基支付工具);三是对于某个网站上电子账户的贷记/借记(虚拟货币)。
1) 电子支付的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也进行了很多的支付革新,其目的在于减少银行成本,加快清算和结算速度以及减少欺诈。近些年,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大地推动了银行支付系统的发展和创新。因此,从银行采用计算机等技术进行电子支付的形式上来说,银行所具有的支付形式就代表着电子支付发展的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银行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业务,办理结算,如工商银行实时电子汇兑系统。
第二阶段,银行与其他机构的计算机之间进行资金结算,如代发工资、代收费等。
第三阶段,利用网络终端向客户提供各项银行服务,如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进行存取款等。
第四阶段,利用银行销售点终端(POS)向客户提供自动扣款、转账业务,即“电子支付系统”,它是现阶段电子支付的主要方式。在这一阶段,以发卡行的行内授权系统为基础,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和城市银行卡中心的建立为银行卡跨行交互和跨行交易创造了条件,现行的银行支付系统也自然成为第五阶段网络支付的软硬件基础。
第五阶段,最新发展阶段,电子支付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直接转账结算,以资金流的畅通来支持电子商务,形成电子商务环境。这是正在发展的形式,也将是未来的主要电子支付方式。我们又称这一阶段的电子支付叫网络支付或在线支付。
随着Internet的迅猛发展,网上金融服务已在世界范围内开展。网络金融服务可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包括网上消费、网上银行、个人理财、网上投资交易、网上炒股等。这些金融服务的特点是通过电子货币进行即时的电子支付与结算。电子商务中,支付过程要求从发起到最后完成,资金转账的全过程都是电子形式。目前在Internet上使用的电子货币系统主要包括电子信用卡系统、电子支票系统和电子现金系统等。
在我国,目前网上交易支付的绝大部分是使用银行卡来完成电子支付的,这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商业银行也建设了各自的行内电子汇兑系统和行内银行卡异地授权系统;清算网络逐步实现银行卡在本行内的跨地区消费使用和通存通取;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已在全国大中城市得到普及;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建设也已初具规模。银行卡的发卡品牌主要有中国银行的“长城卡”、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卡”、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卡”等数十种。在用卡环境上,全国银行卡的受理环境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善,全国可受理银行卡的银行网点数量,可受理银行卡的商店、宾馆、饭店等特约商户数量,各金融机构安装自动柜员机(ATM)数量、销售终端机(POS)数量、已联网的ATM和POS数量都有大幅度的增加。所有这些,都为电子支付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阅读案例1-4
支付进入电子货币时代
随着这几年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的发展,完全可以自豪地说,中国整个社会进入了非现金支付时代!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现在,整个社会的支付量每年都在成倍增加。然而,社会流通当中的现钞量几乎没有增加,一直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2008年,全国的支付量是1130万亿元,其中,700万亿元是大额支付系统完成的电子支付;300万亿元是各大银行完成的交易,也是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完成的;127万亿元是中国银联的银行卡系统完成,剩下3万亿元就是现钞。如果说,没有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我们恐怕要多建造100个中国印钞厂,成千上万的印刷工人在那里印钞票。
实际上,从成本上看,中央财政为人民币的印刷、保管、运输、销毁花的成本非常大。仅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建的金库,这些投资算下来,可以再建一个陆家嘴。目前,押钞运钞公司的运输成本也很大。不仅如此,现在的货币一定要保证七八成新,一旦旧了之后就要进行销毁。统计显示,现在零售交易上使用的现金,其成本大概是1.7%,而电子货币是0.6%左右。所以,电子货币的使用,对整个社会节省开支是非常有效的。
不过,电子货币的发行,也对货币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传统经济学按照变现能力,将货币分为几个层次,比如 M 0 表示现金,拥有最强的流动性,而 M 1 表示 M 0 加上活期存款,M 2 表示 M 1 加上定期存款,M 3 表示M 2 加上证券和资产。实际上,电子货币、电子支付、丰富的金融市场,使货币层次划分一下子模糊了。原本认为不容易变现的资产,转眼就可以变为现金。因此,这对货币政策会带来一定影响。
从欧洲经验来看,他们规定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只能是金融机构,也就是说只允许有正规牌照的机构或者银行来发行。但是美国却规定,只有实体企业而不是储蓄机构才能发行电子货币,美国认为银行不能发行电子货币,只有非银行才能发行电子货币。国内目前也是非银行机构充当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统计显示,目前中国银行卡的发卡机构为196家,其中消费和转账金额达到61.45万亿元。有100多家非金融机构也在从事网络支付业务,包括支付宝、上海环迅等企业,这些网上银行业务去年交易金额是263.9万亿元。此外,还有各类电子货币发行机构306家,主要的非金融机构包括公交卡发行机构等。
资料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0/04/content_12178743.htm.
问题:
1. 通过本例,总结一下电子货币在哪些方面弥补了传统支付的弊端?
2. 电子货币及电子支付系统具体是如何影响货币政策?
阅读案例1-4显示,众多的电子货币方便了百姓的生活,也是电子商务开展的必备条件之一。没有了各种形式的电子货币,电子支付系统就没有了根基,是无法实现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电子货币对现行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是与电子货币的特点密切相关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和发行量都需要进行有序监管。
2) 电子支付系统的层次
一个国家的电子支付系统一般由支付服务系统、支付清算系统和支付信息管理系统3个层次组成。
(1) 支付服务系统主要指完成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支付与结算的系统,也就是联机采用分布式数据库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其特点是账户多、业务量大、涉及客户与银行双方的权益,是支付系统的基础,也是金融信息系统的数据源点。支付服务系统在我国具体包括公司业务系统、储蓄业务系统和新型电子化服务3类系统。
(2) 支付清算系统是国民经济资金运动的大动脉,社会经济活动大多要通过清算系统才能最终完成。该系统一般由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组织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家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参加。
(3) 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广义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它是连接金融综合业务处理系统,对各子系统所产生的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和处理,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确、全面信息及信息分析工具的核心系统。它的建设和完善对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通过上述3层支付系统,可以完成金融支付体系的所有支付活动。在金融实际业务中,支付服务系统主要完成客户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支付与结算活动;支付清算系统主要完成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支付与清算活动;而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体现的是金融系统的增值服务与监管方面的内容,它是建立在支付服务系统与支付清算服务系统基础之上的。
6. 网络支付系统
广义网络支付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这种交换的内容通常是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比如信用卡、电子支票或电子现金等。
狭义网络支付是指消费者借助各类电子货币,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的支付结算。
通常人们所讨论的网络支付都是广义的网络支付,都需要借助于金融电子化系统来进行。即使现在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如果要利用网络银行来进行支付,也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本身的内部网络以及结算、清算网络系统来完成。由于接入端为互联网,因此借助于网络银行来进行的网络支付实际上要通过金融专用网和互联网来共同完成。
网络支付的前提:由于银行通过传统的支付清算网络完成支付授权和支付获取,网络支付所引起的账户之间的结算和银行之间的清算也是通过已有的支付清算网络来完成的,因此,现行支付系统是实现网络支付的基础。
网络支付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和 Internet 实现电子支付的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是实现网络支付的技术基础,网络支付系统是电子支付系统发展的更高形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银行的结算、清算和支付业务开始迈向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1) 电子支付系统并没有改变银行支付结算的基本结构和过程。电子支付、企业银行等都是建立在封闭的专用网中,不论企业、个人支付行为是否发生,银行结算都是发生在商品交易完成之后;而网络支付则是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互为条件的。网上交易不确定,网络支付不会发生,而网络支付不进行,网上交易也不能最终完成。
(2) 网络支付系统是以电子支付系统为条件的。以电子购物中普遍应用的银行卡结算为例:持卡人在网上确定购物意向后,支付指令是由商场经过支付网关、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送往发卡行处理中心授权、扣账,然后将信息返回商户,完成交易过程。银行卡授权、扣账信息的最终资金清算又需要通过银行电子汇兑、电子联行或同城清算系统来完成。
(3) 网络支付系统是交互的,原本只有企业才能直通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现已由互联网为个人、家庭开辟了连接银行的渠道,并且使个人和企业不再受限于银行的地理环境、上班时间,突破了空间距离和物体媒介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支付结算。
网络支付系统根据是否在线进行支付又分为在线支付系统和非在线支付系统。一类是在线支付系统,这种形式可以是直接传递信用卡、银行账号信息,或间接(通过第三方)传递付款信息,或把信用卡或银行存款转化为电子货币,用电子货币直接付款;另一类是非在线支付系统,如利用电话、电传、信件等手段传递信用卡信息或银行账户信息,这种付款方式虽然很不方便但是比较安全。网络支付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金融系统、认证系统、相应法规系统等方方面面。
7. 电子货币
1) 电子货币的定义
在上面所提到的电子支付、网络支付概念中,都提到了电子货币的概念。对于电子支付和网络支付而言,是离不开电子货币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电子货币,就没有电子支付和网络支付;反过来,电子货币在电子支付和网络支付中才有意义,离开了电子支付和网络支付,电子货币也是空洞的。
货币是由国家法律确定的、被广泛接受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融资产。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货币的表现形式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质货币、信用货币和电子货币5次重大的变革。电子货币是计算机介入货币流通领域后产生的,是当代较新的货币形式,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实施的核心,是电子支付活动的主要媒介。
对于电子货币的定义,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各类电子设备,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产品和预付支付机制。
“储值”产品: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者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可以是Mondex智能卡、多功能信用卡、电子钱包等。
预付支付机制:预存在特定软件或者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通常可以被称为数字现金或者代币,由一组二进制数据(位流)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
这个定义涵盖了电子货币的在线交易和离线交易,定义较为完整、准确。
通常,在我们国家,电子货币的定义是以金融电子化的系统为基础的,具体如下。
电子货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货币。电子货币在形式上已与钱币无关,并以一种“0”、“1”的排列组合二进制数据(电子数据)形式存储在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中,以商用电子化机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交易。电子货币是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将现金价值预存在集成电路(Integrate Circuit, IC)芯片或其他存储介质中,通过使用某些电子设备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
电子货币的载体有磁卡、集成电路卡和光卡等。磁卡是以磁材料为介质的一种卡,基本原理是在塑料卡中加入一个磁条,作为记录信息的载体。IC卡是在一张名片大小的塑料片上镶嵌一小块集成电路。根据嵌入卡片集成电路功能(卡内所装配的芯片)的不同IC卡分为存储器卡、带逻辑加密的存储器卡和带有微处理器的智能卡(又称CPU卡),目前金融IC卡大多是CPU卡。光卡是近几年才有的一种新型的存储介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使用。
2) 电子货币的特征
电子货币作为现代金融业务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和传统货币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 存在的形态不同。电子货币不再以实物、如贵金属、纸币等可视、可触的传统货币形式出现,而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故又得名电子现金、虚拟货币。传统货币以实物的形式存在,大量的货币必然要占据较大的空间,且形式比较单一。而电子货币则是一种电子符号,所占空间很小,体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个智能卡或一台计算机可以存储无限数额的电子货币。其存在形式随处理的媒体不同而不断变化。例如在网络中传播时是电磁波或光波;在磁介质中(磁盘、磁带、磁卡等)存储时是磁化元极性方向;在CPU中处理时是电脉冲等。
(2) 电子货币具有依附性是指电子货币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依附关系。从技术上看,电子货币的发行、流通、回收等都采用现代的电子化手段,依附于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另外,新技术和新设备可产生电子货币新的业务形式。
(3) 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不是靠普通的防伪位,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采用了用户密码、信息加解密系统、防火墙等安全防范措施。
(4) 传递渠道不同。传统货币传递花费的时间长,较大数额传统货币的传递,甚至需要组织人员押运。而电子货币是用电子脉冲代替纸张传输和显示资金的,通过计算机处理和存储,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借助Internet在瞬间内转到世界各地,且风险较小。
(5) 计算的方式不同。传统货币的清点、计算通常需要通过人工利用各种计算工具进行,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人力,直接影响交易的速度。而电子货币的计算在较短时间内就可利用计算机完成,大大提高了交易速度。
(6) 匿名程度不同。传统货币的匿名性相对来说还比较强,这也是传统货币可以无限制流通的原因。但传统货币都有印钞号码,同时,传统货币总离不开面对面的交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传统货币的匿名性。而电子货币的匿名性要比传统货币更强,主要原因是加密技术的采用以及电子货币便利的远距离传输。
电子货币若能被消费者和商家在电子支付过程中所接受,确认其具有合法地位,还需要解决4个关键的技术问题:一是安全性,对于在线交易、资金转移和电子货币发行都需要绝对安全;二是真实性,买卖双方能够确认他们收到的电子货币是真实的;三是匿名性,要确保消费者、商家和二者之间的交易都是不记名的,从而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四是可分性,在电子支付过程中能够处理以“分”或更小的货币单位出现的大量低价格的交易。
电子货币当事人一般包括电子货币发行者、电子货币使用者以及中介机构。电子货币的使用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中介机构一般为银行等金融机构。
3) 电子货币的种类
目前,电子货币可在专用网络上传输,通过收款机(POS)、自动柜员机(ATM)进行处理,又可在Internet上应用。电子货币种类和形式多种多样,但基本形态大致是类似的,即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等值的电子数据,并以可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储存起来,当使用者需要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某些电子化的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如IC卡、Cyber-Cash及E-Cash等,其中智能卡在技术与市场方面最为成熟。
按电子货币的形态,可以分为以下3种。
(1) 电子现金型。通过按一定规律排列的电子串存储于电子计算机的硬盘内或IC卡内来进行支付,即以电子化的电子信息块代表一定金额的货币。它模拟了现实世界中的货币功能,并采用电子签名等安全技术来保证电子现金的真实性和不可伪造性。如专门从事电子现金开发的DigiCash公司的E-Cash、IBM的Mini-pay、英国研制的Mondex型电子货币等,是最接近于现金形式的电子货币。
(2) 电子银行卡型。在传统银行卡基础上实现了在Internet上进行支付的电子银行卡,有些还脱离了实物形式,以电子形式虚拟存在,包括智能卡、电子钱包卡、电话卡、虚拟Internet支付系统、计算机现金安全Internet支付服务等。它是目前发展最快、已经步入实用阶段的电子货币。
(3) 存款电子化划拨型。通过计算机网络转移、划拨存款以完成结算的电子化支付方法,又可细分为通过金融机构的专用封闭式网络的资金划拨和通过Internet开放网络实现的资金划拨。如美国安全第一网上银行提供的电子支票、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提供的电子结算系统等。
按电子货币的流通形态分为两类:一类是电子货币的余额信息在个人或企业之间可以辗转不断地流通下去,信息的流通路径没有限定的终点,这种类型的电子货币称为开环型电子货币,此类电子货币流通形态类似于现金,可以无数次换手,其最接近纸币,Mondex系统支持这种货币;另一类是指用于一次支付的余额信息必须返回到发行主体,即余额信息在“发行主体—客户—商家—发行主体”这样的闭合环路中流动的电子货币,称为闭环型电子货币。大多数电子现金仍属于闭环型电子货币,也就是说,大部分电子现金还是一次流通的,这一点与传统货币具有很大的不同。
关于电子货币的叙述在后面的章节会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