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分类方法有很多种,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每一种分类方法都有它的不同特点。
阅读案例1-7
电子商务支付方式分析
以下数据来自一个国内著名的数码电子B2C网店,2008年的全年真实订单数据,全国各地38344个订单的买家付款方式。这家网店平均每个月做到3195个订单,平均每天106个订单。图1.7为2008年网络购物买家支付方式分布。
图1.7 2008年网络购物买家支付方式分布
从图1.7可以看出。
(1) 货到付款是网络购物的首选。多数人还是不愿意把货物有问题的风险承担在自己身上。如果把钱先支付出去,会有以下担心:能准时收到货吗?多数人都不愿意有个漫长的等待过程。这个过程让人很不爽,特别是快递公司中途再因为别的事情耽误,或者暂时没货,晚发货了。
(2) 有41.95%的人选择网上银行支付,仅比货到付款少了0.39%。
这部分选择网络支付的用户,一部分已经在网上购物多次,或者有朋友已经网络购物过,问过朋友,不再担心货有问题。这部分用户卖家当然很喜欢,前提是要有始终如一的优质客户服务与好品质的产品,让买家可以放心的先付款。
(3) 有12%的买家选择上门现金购买。
① 这部分买家离卖家不是很远,又可能是第一次想网购,但又不放心。如果这次有好的购买体验,以后选择在网上直接下订单的概率很大。
② 1.27%的用户选择上门刷卡。带现金不安全,刷卡可以时尚一下,可以增加购物的愉悦感等。
(4) 共4%的用户选择跑到银行汇款或者ATM转账。
这部分用户可能银行卡没开通网银,不懂网络支付,或者怕黑客偷账号密码,没有银行卡等原因,只好跑到银行去。
资料来源:http://blog.163.com/onlylendy/blog/static/71343172009211115150644.
问题:
1.为什么网络支付模式会受到大家认可?
2.网络支付模式究竟应该怎么分类?
从阅读案例1-7可知,消费者在网上购物的时候可自主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案例显示,网络支付已经占有了网络购物后支付方式的第二位,随着网民对网络支付及其安全性的认识,这个比例会继续提升。预计不远的将来,网络支付将会成为网络购物的首选支付方式。阅读案例1-7也说明了不同消费者选择不同支付方式的出发点。
本节将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网上交付的分类。
1.预付型网络支付
预付型网络支付也就是预支付型支付,顾名思义是指先付款,然后才得到产品或服务,即“先交钱,后交货”。
如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的消费模式,为了得到食物,消费者需要先点餐并支付费用才能拿到所点的食物。快餐店通过这种预支付行为的设定最大化地杜绝了吃完不付账的行为的发生,从而保障了卖方利益。
在电子商务中,很多基于电子现金的支付方式都属于这种方式。很显然,一家在线商店,如B2C的电子商务模式,会很喜欢预支付方式,通过瞬间完成的在线银行转账操作,资金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卖方的口袋。这样他们无须去辨别客户的购买行为是否隐含欺诈,同时也加速了资金的回笼。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在线商店都提供并极力推荐预支付方式。
2.后付型网络支付
后付型网络支付也就是后支付网络支付,允许用户购买商品后再付款。
由于信用体制的建立尚需时日,因此现阶段B2C为了促成交易行为的发生,一般都会委托物流公司进行送货上门式的配送,允许购买者拿到所购商品后再支付费用,即常说的“货到付款”。这种支付方式不过是“即时支付”的变通做法,还算不得是后支付。
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后支付呢?信用卡是一种最为普遍和广为接受的后支付方式。实践也证明,信用卡在实现向电子支付方式转化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前途光明,这就不仅仅是“货到付款”,而是“先消费,后付款”了。
3.即付型网络支付
即付型网络支付也就是即时支付型网络支付,它是以“交易时支付”概念为基础的,是人们常说的理想模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尝试。即时支付是实现“在线支付”的最初模型,虽然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即时”要做到并非易事,但是绝大多数非实物的在线交易可以实现真正的即时支付。
举例来说,借助网络银行在线对储值型手机进行充值的行为便是即时支付的一个典型应用。目前国内中国移动神州行的用户可以在线登录诸如招商银行之类的网络银行,通过实时资金划拨实现充值。现在很多基于银行储蓄卡的网络支付,都属于这种即付型网络支付,客户的资金实时地通过网络划拨到商家的账户上。
表1-1为3种网络支付的比较。
表1-1 3种网络支付的比较
本书将以这种分类方法来讲述网络支付。
按结算方式分类,网络支付可以分为:全额和净额。全额结算是指在资金转账前并不进行账户金额的对冲,而以实际的支付金额进行转账的结算方式。净额结算是指在进行双方或多方的资金转账前,先对各方账户上的余额进行相互冲减,之后才转移剩余资金金额的结算方式。净额结算又可分为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两种。
在净额结算的情况下,银行把与每笔支付有关的信息传送到清算所,参加清算所的所有银行,在发生支付义务的时候,并不立即通过银行间资金转账结算每一笔支付,而是在约定的时期(称作清算周期)内让债权和债务累积起来,然后在清算周期末的指定结算时间对其往来支付进行相互抵消。这样,银行只需把支付净额转给清算所。
结算通常于每日终了在结算银行(一般是中央银行)的账簿上进行,但也可以在算出净头寸后的一个或几个营业日后进行,净额结算也可以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往来账进行。
按照结算时效,可以将网络支付分为实时和非实时两种方式。
所谓结算时效是指以某一支付工具发出指令后资金从某人转给某人或从某账户转到其他账户所用的时间长短。所用的时间越长,时效性越差;时间越短,时效性越好。
支付系统按时效性可分为实时性和非实时性两种。实时性支付系统的实效性是最理想的,当一方发出支付指令时,结算也同时完成(实时)。在非实时支付系统中,从系统收到支付指令到完成结算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此间隔长短随支付系统的不同而不同。
实效性的好坏与结算方式有密切的关系。全额结算方式有可能使实效性达到理想状态。这是因为在全额结算中,支付系统将对每一笔支付指令进行资金的转移,资金转移的速度与计算机系统的处理速度直接相关。当今计算机的性能早已使这种资金转移可瞬间完成。
但是对于净额结算来说,时间间隔(收到支付指令与进行实际资金转账间隔)无法避免,这由净额结算的方式所决定。要进行净额结算,必须要设定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结束时,再对账户进行轧差。因为结算周期的存在,实效性显然与结算周期的长短直接相关。
电子商务的主流分类方式就是按照开展电子商务的实体性质分类的,即分为 B2B, B2C, B2E, E2E, B2G, G2G等类型的电子商务。目前,客户在进行电子商务交易时通常会按照开展的电子商务类型不同,选择使用不同的网络支付与结算方式。正如企业在进行传统商务时,对一般小金额的消费直接就用信用卡与现金进行支付,以图方便;而购买像计算机、数码摄像机、汽车等贵重设备时,由于涉及较大金额付款,常用支票结算;而大批量订货时就用银行电子汇票。
考虑到这些不同类型的电子商务实体的实力、商务的资金流通量大小、一般支付结算习惯等因素,可以按开展电子商务的实体性质把当前的网络支付方式分为B2C型网络支付方式和B2B型网络支付方式两类。这也是目前较为主流的网络支付结算分类方式。也就是说,个体消费者有自己习惯的支付方式,而企业与政府单位也有适合的网络支付方式。
1.B2C型网络支付方式
这是企业与个人、政府部门与个人、个人与个人进行网络交易时采用的网络支付方式,比如电子货币中介绍的信用卡网络支付、IC卡网络支付、电子现金支付、电子钱包支付以及个人网络银行支付等。这些方式的特点就是适用于不是很大金额的网络交易支付结算,应用起来较为方便灵活,实施较为简单,风险也不大。
2.B2B型网络支付方式
这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部门进行网络交易时采用的网络支付方式,电子货币中介绍的电子支票网络支付、电子汇兑系统、国际电子支付系统 SWIFT 与 CHIPS、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金融EDI以及最新的企业网络银行服务等都应用于该种网络支付方式。这种支付方式的特点就是适用于较大金额的网络交易支付结算。
根据电子商务流程中用于网络支付结算的支付数据流内容性质不同,即传递的是指令还是具有一般等价物性质的电子货币本身,可将网络支付方式分为如下两类。
1.指令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
支付指令是指启动支付与结算的口头或书面命令,网络支付的支付指令是指启动支付与结算的电子化命令,即一串指令数据流。支付指令的用户从不真正地拥有货币,而是由他指示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替他转拨货币,完成转账业务。指令传递型网络支付系统是现有电子支付基础设施和手段(如ACH系统和信用卡支付等)的改进和加强。
指令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主要有银行网络转拨指令方式 (EFT、CHIPS 与 SWIFT、电子支票、网络银行、金融电子数据交换 FEDI 等)、信用卡支付方式等。其中,FEDI 是一种以标准化的格式在银行与银行计算机之间、银行与银行的企业客户计算机之间交换金融信息的方式。因此,FEDI可以较好地应用在B2B电子商务交易的支付结算中。
2.电子现金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
电子现金传递型网络支付是指客户进行网络支付时在网络平台上传递的是具有等价物性质的电子货币本身,即电子现金的支付结算机制。其主要原理是,用户可从银行账户中提取一定数量的电子现金,且把电子资金保存在一张卡(比如智能卡)中或者用户计算机中的某部分(如一台PC或个人数字助理PDA的电子钱包)中。这时,消费者拥有真正的电子货币,他就能在Internet上直接把这些电子现金按相应支付数额转拨给另一方,如消费者、银行或供应商。
可将这样的网络支付方式再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依靠智能卡或电子钱包提供安全和其他特征的系统,以及严格基于软件的电子现金系统;一类是对款额特别小的电子商务交易(如用户浏览一个收费网页),需要一种特殊的成本很低的网络支付策略,这就是所谓的微支付方式。
微支付即MicroPayment,是指对于那些款额特别小的电子商务交易,如浏览一个收费网页、在线收听一首歌曲、上网发送一条手机短信息等,应用一般信息卡支付时每次运作成本也许还超过支付的数额本身,显得成本相对较高,所以类似零钱应用的微支付应用就有了很大的需求空间。目前的电子零钱系统是实现微支付的方式之一,如Millicent钱包用的是能够在Web上使用的Script的电子令牌或电子零钱。
Script可被安全地保存在用户的PC硬盘上,且用口令对其保护,可像电子现金一样实现在线灵活支付。
IBM公司也为电子商务中这种微额支付提供了较为成熟的微支付解决方案,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录IBM电子商务服务网站浏览相关内容。其实,手机短消息支付就是一种微支付,一般每条SMS费用为人民币0.1元左右,若每次均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是不是觉得有点大材小用、费钱费力呢?
电子商务由于基于Internet平台进行,运作成本较低,对大中小型企业、政府机构以及个体消费者均比较适用。不同规模的企业及个体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网络上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大到有几十万元的汽车,小到几角钱的一条短消息服务,因此同一个商务实体针对这些不同规模的资金支付,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
根据电子商务中进行网络支付金额的规模大小来划分,可以将网络支付方式分为如下3类方式。
1.微支付
微支付是指那些款额特别小的电子商务交易。按美国标准发生的支付金额一般在5美元以下,中国相应为5元人民币以下,如浏览一个收费网页、在线收听一首歌曲、上网发送一条手机短信息等,英国一些网络企业正在应用的电子零钱支付方式就属于这种支付。由于Internet的快速普及,这类小额的资金支付经常发生,因此,企业与银行业发展一个良好的微支付体系将大大有利于数目众多的小额网络服务的开展,特别是在普通大众中进行电子商务业务的推广。
中国移动推出的手机短消息收费策略为每次短消息费用从手机费中直接扣除,手机的SIM 卡就像一个装满了电子零钱的钱包一样,支付起来很方便,对企业结算也方便,这正是短消息应用推广很快的原因之一。如果换成每次面对面进行支付结算,那么,短消息虽好,谁又愿意这么麻烦呢?如果这样结算,中国移动的短消息运作成本也会很高,估计中国移动也不会开展此项业务。
2.消费者级网络支付
消费者级网络支付指满足个体消费者和商业(包括企业)或政府部门在经济交往中的一般性支付需要的网络支付服务系统,亦称小额零售支付系统。这种网络支付方式,按美国标准发生的支付金额一般在5~1000美元之间的网络业务支付,中国相应为5~1000元人民币。由于金额不大不小的一般性网络支付业务在日常事务是最多的,一般占全社会总支付业务数量的80%~90%。所以,这类系统必须具有极大的处理能力,才能支持经济社会中发生的大量支付交易。如去买一本书、买一束鲜花、下载一个收费软件及企业批发一些办公用品等。因此支持这种档次消费的网络支付工具也发展得最成熟与最普及,常用的有信用卡、电子现金、小额电子支票、个人网络银行账号等。
3.商业级网络支付
商业级网络支付指满足一般商业(包括企业)部门之间的电子商务业务支付需要的网络支付服务系统,亦称中大额资金转账系统。这种网络支付方式,按美国标准发生的支付金额一般在1000美元以上,中国相应为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网络支付。中大额资金转账系统,虽然发生次数远远不如一般的消费者级网络支付,但其支付结算的金额规模占整个社会支付金额总和的80%以上,因此是一个国家网络支付系统的主动脉。
一般说来,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企业与企业间、证券公司与银行间等发生的支付,金额较大,安全可靠性要求高,这些支付属于中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常见的商业级网络支付方式主要有金融 EDI(FEDI)、电子汇兑系统、电子支票、CNAPS、企业网络银行服务等。
但这种分类方法中,金额的界限并不是特别严格的。
网络支付按在线传输数据和分发类型来分,大致可以被分为以下3类。
1.通过信任的第三方中介支付方式
客户和商家必须到第三方注册才可以交易。客户和商家的信息比如银行账号、信用卡号都被信任的第三方托管和维护。当要实施一个交易的时候,网络上只传送订单信息和支付确认、清除信息,而没有任何敏感信息。在这种系统中,网络上的传送信息甚至可以不加密,因为真正金融交易是离线实施的。如美国的第一虚拟公司(First Virtual Corporation, FVC)提供的就是典型的信任第三方系统。
2.传统银行转账结算系统的扩充
在利用信用卡和支票交易中,如客户信用卡号、用户和商家的账号等敏感信息,若要在线传送,必须经过加密处理。著名的Cyber-Cash和VISA、MasterCard的SET就是基于电子信用卡的典型支付系统。
3.电子货币系统
和前面的系统不同,其支付过程的完成是通过代表等量电子化货币的加密信息。其目的主要是无须通过中介就可以在交易,双方直接实现支付。该支付形式传送的是真正的“价值”和“金钱”本身。前面两种交易中,信息的丢失往往是信用卡号码等,而这种交易中丢失的信息,不仅仅是信息丢失,也是财产的真正丢失。
按电子货币的种类可分为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网上银行卡支付系统、电子支票支付系统。
在线电子支付系统可随时随地通过Internet进行直接的转账、结算,形成电子商务环境。没有相应实时的电子支付手段相配合,电子商务就只能是“虚拟商务”,只能是电子商情、电子合同,而无法实现真正的网上交易。
阅读案例1-8
电子支付发展迅速
电子支付突破了现金支付的诸多瓶颈,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发展迅速。支付系统供应商 ACI 与金融分析公司GlobalInsight研究电子支付的报告指出,2005年全球电子支付年交易额达到2100亿美元,2010年将翻1倍,复合增长率是各地区GDP增长率的4倍。2004年至2009年,全球各种类型电子支付交易复合增长率达到12.9%,而同期报告数据所覆盖的79个国家的平均GDP增长率则为3.2%。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现金支付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这一趋势在电子支付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尤为明显。1979年,美国电子支付的市场份额仅为15%,而2003年这一数字已变成了55%。纸质支付向电子支付转移的步伐也在加快。美国的零售支付市场中,纸质支付工具在2001年还占据着63.14%的市场份额,此后开始逐渐下降,2007年降至42.96%。银行卡支付工具则以10.12%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在2007年的市场份额为44.48%,超过纸质支付工具。同样,电子货币所占的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攀升,将从2001年仅占零售支付市场份额的5%增长至2007年的12.56%。
资料来源:摘自http://info.secu.hc360.com/2007/07/061003117566-2.shtml.
问题:
结合上例,说明电子支付复合增长率说明了什么问题。
阅读案例1-8说明,电子支付的增长率高,意味着现金支付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也就是说基于电子货币的网络支付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按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支付方式可以划分为以下3类。
1.交易的商务类支付方式
这类支付方式是由经济活动中的交易行为而产生的,购买产生了购买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购买者是债务人,而销售者是债权人,购买者支付是为了清偿商务活动中形成的这种债权债务关系。这种交易的商务类支付方式具有用货币体现其价值的特点。
2.借贷的债务类支付方式
这类支付方式是由经济活动中信用关系的借贷行为而产生的,由于对货币的需求而产生向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形成借贷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类支付具有到期按约定还本付息的特点,体现了资金使用价值的时间性。
3.让渡的捐赠类支付方式
社会生活中对公益和慈善事业的捐赠,通过资金和财产的让渡支付而实现转移。这种不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的支付方式只实现了资金的转移,也是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实现社会财富和资金调节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支付活动称为捐赠类支付方式。凡是不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的支付,而只带有救助、支援和转移的社会福利性质的支付行为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这类支付有社会性质的也有家庭性质的,如遗产的继承转移就属于家庭性质的。
根据系统中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可以将网络支付系统大致分为3类。
1.信用卡支付系统
信用卡支付系统的特点是每张卡对应着一个账户,资金的支付最终是通过转账实现的。
但由于在消费中实行“先消费,后付款”的办法,其对信用卡账户的处理是后于货款支付的。也就是说,购物支付是通过银行提供消费信贷来完成的,与电子转账有实质上的不同。信用卡支付系统需采用在线操作,可以透支。
2.电子转账支付系统
电子转账支付系统的特点是支付过程中操作直接针对账户,对账户的处理即意味着支付的进行。
在支付过程中由于发起人不同可分为付款人启动的支付和接收人启动的支付,在此系统中,付款人对支付的确认意义十分重大,这就需要一些确认的手段,如支票。
电子转账支付系统又包括直接转账的支付系统和电子支票支付系统。由于涉及账户,此系统也必须在线操作,不允许透支。
3.电子现金支付系统
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的特点则是不直接对应任何账户,持有者事先预付资金,便可获得相应货币值的电子现金(智能卡或硬盘文件),因此可以离线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