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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贡布雷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像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像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地让人摸不到头脑。我不知道那时几点钟了;我听到火车鸣笛的声音,忽远忽近,就像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

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像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我划亮一根火柴看了看表。时近子夜。这正是病羁异乡的游子独宿在陌生的客舍,被一阵疼痛惊醒的时刻。看到门下透进一丝光芒,他感到宽慰。谢天谢地,总算天亮了!旅馆的听差就要起床了;呆一会儿,他只要拉铃,就有人会来支应。偏偏这时他还仿佛听到了脚步声,自远而近,旋而又渐渐远去。门下的那一线光亮也随之又消失。正是午夜时分。来人把煤气灯捻灭了;最后值班的听差都走了。他只得独自煎熬整整一宿,别无他法。

我又睡着了,有时偶尔醒来片刻,听到木器家具的纤维格格地开裂,睁眼凝望黑暗中光影的变幻,凭着一闪而过的意识的微光,我消受着笼罩在家具、卧室乃至于一切之上的朦胧睡意,我只是这一切之中的小小的一部分,很快又重新同这一切融合在一起,同它们一样变得昏昏无觉。还有的时候,我在梦中毫不费力地又回到了我生命之初的往昔,重新体验到我幼时的恐惧,例如我最怕我的姨公拽我的鬈曲的头发。有一天,我的头发全都给剃掉了,那一天简直成了我的新纪元。可是梦里的我居然忘记了这样一件大事。直到为了躲开姨公的手,我一偏脑袋,醒了过来,才又想起这件往事。不过,为谨慎起见,我用枕头严严实实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才安心地返回梦乡。

有几次,就像从亚当的肋叉里生出夏娃似的,有一个女人趁我熟睡之际从我摆错了位置的大腿里钻了出来。其实,她是我即将品尝到的快感的产物,但是,我偏偏想象是她给我送来了快感。我在她的怀抱中感到自己的体温,我正打算同她肌肤相亲,正巧这时我醒了。同我刚才分手的那位女子相比,普天之下无论是谁都似乎不及她更可亲,我的脸上还感到她的热吻的余温,我的身子还感到她的肢体的重量。假如有时候也确有这种情况,梦里的女子赶巧同我在生活中认识的哪位女士相貌一样,那么我必全力以赴地达到目的:非同她梦里再聚不可,就像有些人那样,走遍天下也要亲眼见见他们心目里的洞天仙府,总以为现实生活中能消受到梦境里的迷人景象。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的记忆中逐渐淡漠;我已忘却梦中人的倩影。

一个人睡着时,周围萦绕着时间的游丝,岁岁年年,日月星辰,有序地排列在他的身边。醒来时他本能地从中寻问,须臾间便能得知他在地球上占据了什么地点,醒来前流逝过多长的时间;但是时空的序列也可能发生混乱,甚至断裂,例如他失眠之后天亮前忽然睡意袭来,偏偏那时他正在看书,身体的姿势同平日的睡态大相径庭,他一抬手便能让太阳停止运行,甚至后退,那么,待他再醒时,他就会不知道什么钟点,只以为自己刚躺下不久。倘若他打瞌睡,例如饭后靠在扶手椅上打盹儿,那姿势同睡眠时的姿势相去更远,日月星辰的序列便完全乱了套,那把椅子就成了魔椅,带他在时空中飞速地遨游,待他睁开眼睛,会以为自己躺在别处,躺在他几个月前去过的地方。但是,我只要躺在自己的床上,又睡得很踏实,精神处于完全松弛的状态,我就会忘记自己身在何处,等我半夜梦回,我不仅忘记是在哪里睡着的,甚至在乍醒过来的那一瞬间,连自己是谁都弄不清了;当时只有最原始的一种存在感,可能一切生灵在冥冥中都萌动着这种感觉;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可是,随后,记忆像从天而降的救星,把我从虚空中解救出来:起先我倒还没有想起自己身在何处,只忆及我以前住过的地方,或是我可能在什么地方;如没有记忆助我一臂之力,我独自万万不能从冥冥中脱身;在一秒钟之间,我飞越过人类文明的十几个世纪,首先是煤油灯的模糊形象,然后是翻领衬衫的隐约的轮廓,它们逐渐一点一画地重新勾绘出我的五官特征。

也许,我们周围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我们的信念强加给它们的,因为我们相信这些事物就是甲乙丙丁这几样东西,而不是别的玩意儿;也许,由于我们的思想面对着事物,本身静止不动,才强行把事物也看做静止不动。然而,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思想拼命地活动,徒劳地企图弄清楚我睡在什么地方,那时沉沉的黑暗中,岁月、地域,以及一切、一切,都会在我的周围旋转起来。我的身子麻木得无法动弹,只能根据疲劳的情状来确定四肢的位置,从而推算出墙的方位,家具的地点,进一步了解房屋的结构,说出这皮囊安息处的名称。躯壳的记忆,两肋、膝盖和肩膀的记忆,走马灯似的在我的眼前呈现出一连串我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肉眼看不见的四壁,随着想象中不同房间的形状,在我的周围变换着位置,像漩涡一样在黑暗中转动不止。我的思想往往在时间和形式的门槛前犹豫,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各种情况核实某间房的特征,我的身体却抢先回忆起每间房里的床是什么式样的,门是在哪个方向,窗户的采光情况如何,门外有没有楼道,以及我入睡时和醒来时都在想些什么。我的压麻了的半边身子,想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方向,譬如说,想象自己躺在有顶的一张大床上,面向墙壁侧卧。这时我马上就会想道:“唷!我总算睡着了,尽管妈妈并没有来同我道晚安。”我是睡在已经死去多年的外祖父的乡间住宅里;我的身躯,以及我赖以侧卧的那半边身子,忠实地保存了我的思想所不应忘怀的那一段往事,并让我重又回想起那盏用链子悬在天花板下的照明灯——一盏用波希米亚出产的玻璃制成的瓮形吊灯,以及那座用西埃纳的大理石砌成的壁炉。那是在贡布雷,在我外祖父母的家里,我居住过的那个房间;离现在已经很久很久了,如今我却犹如身临其境,虽然我的睡意朦胧,不能把故物的情境想得清清楚楚;待我完全清醒之后,我能回忆得更细致些。

后来,新的姿势又产生新的回忆;墙壁迅速地滑到另一边去:我睡在德·圣卢夫人家的乡间住宅里。天哪!至少十点钟了吧。他们一定都吃过晚饭了!我这个盹儿打得也太久了。每天晚上,更衣用餐前,我总要陪德·圣卢夫人外出散步,回来后先上楼打个盹儿。自从离开贡布雷,好多年过去了。住在贡布雷的日子,每当我们散步回来得比较晚,我总能在我住的那间房间的窗户玻璃上,看到落日的艳红的反照。如今在当松维尔,在德·圣卢夫人的家里,过的却是另一种生活。而且我只在晚间出去,沿着我从前在阳光下玩耍过的小路,踏着婆娑的月影散步,我感受到另一种愉快。归来时,远望我住的那个房间,只见里面灯火明亮,简直像黑夜中独有的一座灯塔。回去后我并不急于更衣用餐,而是先睡上一觉。

这些旋转不已、模糊一片的回忆,向来都转瞬即逝;不知身在何处的短促的回忆,掠过种种不同的假设,而往往又分辨不清假设与假设之间的界限,正等于我们在电影镜 中看到一匹奔驰的马,我们无法把奔马的连续动作一个个单独分开。但是我毕竟时而看到这一间、时而又看到另一间我生平住过的房间,而且待我清醒之后,在联翩的遐想中,我终于把每一个房间全都想遍:

我想起了冬天的房间。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毫不相干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枕头的一角,被窝的口子,半截披肩,一边床沿,外加一期《玫瑰花坛》杂志,统统成了建窝的材料,凭人以参照飞禽筑窝学来的技巧,把它们拼凑到一块,供人将就着栖宿进这样的窝里。遇到冰霜凛冽的大寒天气,最惬意不过的是感到与外界隔绝(等于海燕索居在得到地温保暖的深土层里)。况且那时节壁炉里整夜燃着熊熊的火,像一件热气腾腾的大衣,裹住了睡眠中的人;没有燃尽的木柴毕毕剥剥,才灭又旺,摇曳的火光忽闪忽闪地扫遍全屋,形成一个无形的暖阁,又像在房间中央挖出了一个热烘烘的窑洞;热气所到之处构成一条范围时有变动的温暖地带。从房间的旯旯旮旮,从窗户附近,换句话说,从离壁炉稍远、早已变得冷嗖嗖的地方,吹来一股股沁人心脾的凉风,调节室内的空气。

我想起了夏天的房间。那时人们喜欢同凉爽的夜打成一片。半开的百叶窗上的明媚的月亮,把一道道梯架般的窈窕的投影,抛到床前。人就像曙色初开时在轻风中摇摆的山雀,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

有时候,我想起了那间路易十六时代风格的房间。它的格调那样明快,我甚至头一回睡在里面都没有感到不适应。细巧的柱子支撑住天花板,彼此间的距离相隔得楚楚有致,显然给床留出了地盘;有时候正相反,我想到了那间天花板又高又小的房间。它简直像是从两层楼的高处挖出来的一座金字塔,一部分墙面覆盖着坚硬的红木护墙板,我一进去就被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根草的气味熏得昏头胀脑,而且我认定紫红色的窗帘充满敌意,大声喧哗的座钟厚颜无耻,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一面怪模怪样、架势不善的穿衣镜,由四角形的镜腿架着,斜置在房间的一角。那地方,据我惯常所见,应该让人感到亲切、丰硕;空洞的镜子偏偏挖走了地盘。我一连几小时竭力想把自己的思想岔开,让它伸展到高处,精确地测出房间的外形,直达倒挂漏斗状的房顶,结果我白白煎熬了好几个夜晚,只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忧心忡忡地竖起耳朵谛听周围的动静,鼻翼发僵,心头乱跳,直到习惯改变了窗帘的颜色,遏止了座钟的絮叨,教会了斜置着的那面残忍的镜子学得忠厚些。固然,香根草的气味尚未完全消散,但毕竟有所收敛,尤其要紧的是天花板的表面高度被降低了。习惯呀!你真称得上是一位改造能手,只是行动迟缓,害得我们不免要在临时的格局中让精神忍受几个星期的委屈。不管怎么说吧,总算从困境中得救了,值得额手称庆,因为倘若没有习惯助这一臂之力,单靠我们自己,恐怕是束手无策的,岂能把房子改造得可以住人?

当然,我现在很清醒,刚才还又翻了一回身,信念的天使已经遏止住我周围一切的转动,让我安心地躺进被窝,安睡在自己的房内,而且使得我的柜子、书桌、壁炉、临街的窗户和两边的房门,大致不差地在黑暗中各就其位。半夜梦回,在片刻的朦胧中我虽不能说已纤毫不爽地看到了昔日住过的房间,但至少当时认为眼前所见可能就是这一间或那一间。如今我固然总算弄清我并没有处身其间,我的回忆却经受了一场震动。通常我并不急于入睡;一夜之中大部分时间我都用来追忆往昔生活,追忆我们在贡布雷的外祖父母家、在巴尔贝克、在巴黎、在东锡埃尔、在威尼斯以及在其他地方度过的岁月,追忆我所到过的地方,我所认识的人,以及我所见所闻的有关他们的一些往事。

在贡布雷,每当白日已尽黄昏将临,我就愁从中来,我的卧室那时成为我百结愁肠的一个固定的痛点,虽然还不到该我上楼睡觉的钟点,离我同妈妈和外祖母分手、即使不睡也得回房去独自待着的时间还差一大截。家里的人发觉我一到晚上就愁眉苦脸,便挖空心思设法让我开心。他们居然别出心裁地给我弄来一盏幻灯,趁着我们等待开晚饭的当口,把幻灯在我的房内的吊灯上套好,这东西跟哥特时代初期的建筑师和彩画玻璃匠那样,也是用捉摸不定的色光变幻和瑰丽多彩的神奇形象来取代不透光的四壁。绘上了传奇故事的灯片,就等于一面面彩画玻璃窗,只是它们光影不定,忽隐忽现。可是我的悲愁却有增无减。因为我对房内的一切早已习惯,一旦照明发生变化,习惯也就受到破坏。过去除了睡觉使我苦不堪言之外,其他一切倒还过得去,因为我已经习惯。如今房内被照得面目全非,我一进去,就像刚下火车第一次走进山区“客栈”或者异乡旅馆的房间一样,感到忐忑不安。

心怀叵测的戈洛 从覆盖着小山坡的绿荫团团的三角形的森林中,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朝着苦命的热纳维耶夫·德·希拉特 居住的宫堡,一蹿一跃地走去。椭圆形的灯片镶嵌在框架中,幻灯四角有细槽供灯片不时地插换。弧形的边线把灯片上的宫堡的其余部分切出画外,只留下宫堡的一角;楼前是一片荒野,热纳维耶夫站着发愣。她系着蓝色的腰带,宫堡和荒野则是黄澄澄的。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戈洛驻马片刻,愁眉苦脸地谛听我的姨祖母夸张其辞地大声解说。他看来都听懂了,他的举止神情完全符合姨祖母的指点:既恭顺又不失庄重。听罢,他又蹦跳着继续赶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即使幻灯晃动,我照样能在窗帘上分辨出戈洛继续赶路的情状:在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像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当然,我从这些光彩熠熠的幻灯画面中,感受到迷人的魅力,它们像是从遥远的中世纪反射过来的昔日景象,让一幕幕如此古老的历史场面,在我的周围转悠着重现。但是,这种神秘、这种美,闯进了我的卧室,究竟引起我什么样的不安,我却说不清楚。我已经慢慢地把自我充实了这间卧室,以至于对房间本身早已置诸脑后,我总先想到自我,然后才会念及房间。如今习惯的麻醉作用既然停止生效,我于是动起脑筋来,开始有所感触,真要命!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它现在不是在权充戈洛的身体吗?晚饭的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饭厅;饭厅里的大吊灯既不知有戈洛其人,也从未结识过蓝胡子 ,它只认得我的父母和列位长辈,以及桌上的罐焖牛肉;它每天晚上大放光芒,把光芒投入我妈妈的怀抱。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不幸遭遇,更使我感到妈妈怀抱的温暖;而戈洛造下的种种罪孽,则触动我更诚惶诚恐地检查自己的意识。

用罢晚饭,唉!我得马上同妈妈分手了;她要留下陪大家聊天。遇到好天气,他们在花园里闲谈;若天公不作美,大家也只好呆在小客厅里了。我说的大家,其实不包括外祖母。她认为,“人在乡下,居然闭门不出,简直是罪过。”每逢大雨滂沱的日子,她都要同我的父亲争论,因为父亲不让我出门,偏要把我关在屋里读书。“你这种做法,”她说,“没法让他长得身体结实,精力充沛;而这小家伙尤其需要增强体力和锻炼意志。”我的父亲耸耸肩膀,聚精会神地审视晴雨表,因为他爱研究气象。而我的母亲呢,这时尽量蹑手蹑脚地少出声响,唯恐打扰了我的父亲。她温柔而恭敬地看着他,但并不盯住看,并不想看破他自鸣清高的秘密。我的外祖母却不然,无论什么天气,她都爱去室外,即使风雨大作,即使弗朗索瓦丝生怕名贵的柳条椅被淋湿,匆忙地把它们往屋里搬,外祖母也会独自在花园里,听凭风吹雨淋,而且还撩起额前凌乱的灰白头发,好让头部更加领受到风雨的保健功用。她说:“总算痛痛快快透一口气!”她还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兴致勃勃地踩着小步,连蹦带跳地跑起来。那些小路新近由一位才来不久的园丁按照自己的设想拾掇得过分规整对称,足见他毫无自然感;我的父亲今天居然一早就请教此人,问会不会变天。外祖母的跑步动作,轻重缓急自有调节,这得看暴风雨癫狂的程度、养生学保健的威力、我所受的教育的愚昧性以及花园内对称的布局等因素在她心中所激起的各不相同的反应来决定。她倒根本不在乎身上那条紫酱色的长裙会不会溅上泥水,她从来没有这样的顾虑,结果她身上泥点的高度,总让她的贴身女仆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才好。

倘若我外祖母的这类园内跑步发生在晚饭之后,那么只有一件事能让她像飞蛾扑火一样立刻回来。小客厅里亮灯的时候,准是牌桌上已经有饮料侍候,这时姑祖母大叫一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在园内转圈儿跑步的外祖母就会争分夺秒地赶回来。为了故意逗她着急(外祖母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带进了我们的家庭中来,所以大伙儿都跟她逗乐,存心作弄她),我的姑祖母还当真让我的外祖父喝了几口他不该喝的酒。可怜的外祖母走进小客厅,苦口婆心地求他放下酒杯;外祖父一赌气,索性仰脖喝了个涓滴不剩。外祖母碰了一鼻子灰,伤心地走开了,不过她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因为她待人向来宽厚,从不计较面子得失,这种对人对己的胸怀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笑,同我们在别人脸上见到的微笑绝然相反,它除了自我解嘲之外毫无嘲讽的意味。这一笑对我们大家来说,等于是用目光代替亲吻;她的那双眼睛,见到她所疼爱的亲人,从来都只以目光传递她怀中热切的爱怜。姑祖母狠心作弄她,她苦口婆心劝说外祖父不要贪杯,偏偏她又心肠仁慈,落得自讨没趣。这种场面我后来是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当做笑柄,嘻嘻哈哈地、毫不犹豫地同作弄她的人沆瀣一气笑话她,还硬让自己相信这不算作弄。可是,当初我是气得要命的,恨不能去打姑祖母。然而那时我已经学得像个小大人,跟懦怯的大人一样,听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这样的叫声,我采取了我们长大成人后的惯常态度,也就是见到苦难和不平,扭过脸去以求得眼不见为净。我爬上书房隔壁紧挨着屋顶的那个小房间,躲在那里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房间里有一股菖蒲花的香味,窗外还传来墙根下那株野生的醋栗树的芳香,有一枝开满鲜花的树梢居然伸进了半开半掩的窗户。凭窗远望,能一直望到鲁森维尔宫堡的塔楼;这间小屋原来派的用场更特殊也更平常,可是那些年里长期成为我的避难所,大概是因为它地处偏僻,我又可以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所以一旦需要孤身独处、不容他人打扰的事要做时,我就躲到这里来,有时读书,有时胡思乱想,有时偷偷哭泣,有时自寻欢乐。唉!我当时哪里知道,我的外祖父在忌口方面往往不拘小节地出点差错,我又偏偏缺乏意志,身体娇弱,以至于一家人对于我的前途都感到渺茫,这些事儿着实让我的外祖母操了多少心。她在下午或者晚上没完没了地跑个不停,我们只见她跑来跑去,偏着脑袋仰望苍天,她那清秀的脸庞,鬓角下肤色焦黄,皱纹密布,年复一年地变得像秋后翻耕过的土地泛出紫色。她出门时,半遮的面纱挡住了她的腮帮,上面总挂着几滴由于寒风或忧思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流下的眼泪,又渐渐让风吹干。

我上楼去睡,唯一的安慰是等我上床之后妈妈会来吻我。可是她来说声晚安的时间过于短促,很快就返身走了,所以当我听到她上楼来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窸窸窣窣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这一时刻预告着下一个时刻妈妈就会离开我,返身下楼,其结果弄得我竟然盼望我满心喜欢的那声晚安来得越晚越好,但愿妈妈即将上来而还没有上来的那段空白的时间越长越好。有几次,妈妈吻过我之后,开门要走,我居然想叫她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可是,我知道,这样一来她马上会一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亲我,给我平静的一吻,是对我的忧伤、我的不安所作出的让步,已经惹得我的父亲不高兴了。父亲认为这类道晚安的仪式纯属荒唐。妈妈也恨不能让我早日放弃这种需要,这种习惯。她决不会让我滋生新的毛病,也不会允许我等她走到门口之后再请她回来亲亲我,况且,只要见到她面有愠色,她在片刻前给我带来的宁静也就受到彻底破坏。她刚才像在领圣体仪式上递给我圣饼似的,把她的温馨的脸庞俯向我的床前。我的嘴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并且吸取了安然入睡的力量。总的说来,比起客人太多,妈妈不能上来同我说声晚安的那些晚上,她能在我房内待上一会儿,哪怕时间很短,也总算不错了。所谓客人,平时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位顺路来访的外地客人之外,他几乎是贡布雷屈趾舍间的唯一的客人。有时候,他以邻居的身份与我们同进晚餐(自从他同门户不相当的女子结婚之后,他很难得来了,因为我的长辈们不愿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候,他在晚饭之后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房前那棵高大的板栗树下,围坐在铁桌的四周纳凉,忽听得花园的那一头传来声响,倒不是不打铃就进门的自家人弄响的那门铃声,丁丁当当地闹个不休,像劈头倒下的一盆雪水,弄得你晕头转向;这回我们听到的是专为来客设置的那种椭圆形的镀金的门铃声,它怯怯地丁冬两响。于是大家面面相觑:“有客人?会是谁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除了斯万先生,没有别人;我的姑祖母以身作则地大声数落开了,她力求说得自然:她教诲我们不该窃窃私语;让来人以为我们在议论他不该听到的事,是最不礼貌的行为。接着,我们看到,最爱找茬儿到花园里去走走的外祖母,已经走上前去侦察。她总乘机悄悄地把沿路的玫瑰花树的支架拔掉,让枝头的花朵显得更自然些,就像当妈妈的用手拨弄拨弄孩子的头发,把被理发师梳理得过于服帖的头发弄得蓬松自然些。

我们全都屏息静气,等待外祖母回来报告侦察到的“敌情”,好似我们身陷敌众我寡的包围,一时进退不定,难下对策。接着外祖父开口说话了:“我听得出,是斯万的声音。”确实,只有他的声音最好辨认,他那张脸却难以看清;因为怕招蚊子,我们在花园纳凉时尽量少点灯。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珠,脑门儿很高,头发黄得发红,剪成勃莱桑那样的发式 。这时,我正要不动声色地吩咐仆人拿果子露来;我的外祖母认为用果子露招待客人最相宜,因为它不显得那么特殊,才更显得得体。斯万先生虽说比我的外祖父年轻得多,却同他关系密切。我的外祖父是他的父亲的好朋友;他的父亲为人善良,就是古怪,据说,有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的感情的冲动中断,思路改变。我在饭桌上每年都要听我外祖父提到好几次有关他的轶事,而且每次都一样,都是说斯万爷爷对他的妻子的死所采取的态度。他妻子病重时,他曾日夜在病榻前侍候。那时,我的外祖父已经好久没有同他见面了;听到斯万夫人的死讯他连忙赶到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为了不让他见到妻子入殓的场面,我的外祖父好不容易才把哭成泪人儿的他从灵房劝走。他们俩在阳光惨淡的花园里走了几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突然间,他又想起了死去的妻子。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听任愉快的心情涌现出来?其中的原因若加以深究或许过于费事,所以他只拍拍自己的脑门儿,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镜片。每当遇到挠头的难题,他经常以此打发。然而,他并不能忘怀丧偶的痛苦,他在妻子死后又活了两年,他常对我的外祖父说:“也真怪,我常常想起可怜的妻子,只是不能一次想许多。”于是,“像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细水长流”,成了我的外祖父爱说的一句口头禅,即使提到毫不相干的事儿,他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的外祖父是我心目中最公道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来说等于量刑的准则,有些过错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后来根据他的意见改为从宽发落。倘若外祖父不接着说,“怎么?他心眼儿好!”那我简直要把斯万爷爷看成混世魔王了。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一连好几年——尤其在结婚以前——常来贡布雷看望我的姑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斯万已经不再同父辈的故旧世交们来往了,而且我们并不觉得斯万这个姓有多显赫,所以我的长辈们接待他简直像接待微服察访的贵人,完全不知道这位客人的真实地位,等于老实正派的旅店老板,无意中留宿了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应该说不知者不罪。我的长辈们哪里想得到他们接待的这位斯万先生其实是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的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一位大红人呢?

我们对斯万在交际场中的豪华生涯一无所知,显然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守口如瓶、性格矜持,但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布尔乔亚对整个社会抱有一种印度种姓式的观念,总以为社会是由封闭的种姓阶层组成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永远属于他父母所在的阶层,除掉某些偶然情况外——譬如在某个行业中出人头地,或者同门第不相当的家庭联姻,此外再没有别的途径能跻身到高一等的阶层中去。斯万老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注定一辈子属于那个贫富由收入决定的阶层,钉是钉铆是铆,就跟划分纳税等级一样分明。只要知道他父亲跟什么人交往,就可判断他同什么人交往,以及跟什么人交往才算地位相当。倘若他自己另结新交,那只能算做少不更事,他们家的老世交们,例如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对此都能宽宏地视而不见,尤其是他在父亲死后,仍忠心耿耿地来看望我们,我们更应不予计较。但是,有充分理由肯定,他若在大街上遇到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他决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同他们打招呼的。如果有人硬要给他一个同他的个人情况相符的社会商数,那么,在地位同他父亲相当的其他经纪人的子弟当中,他的这个商数肯定是偏低的,因为他不讲排场,而且对古董和油画“着迷”之极。他如今住在一幢老房子里,家里堆满他收藏的宝贝。我的外祖母总想去参观参观,不过那座房子位于奥尔良滨河街,我的姑祖母认为住在那个地段有失身份。“您是行家吗?我这么问是为您好,因为您有可能弄到些商人转手的次货。”姑祖母曾这么对他说过;她也确实认为斯万是个草包,没有什么高明之处,甚至在智力方面也平平庸庸,这种人在交谈中往往对正经的话题避而不谈,却在琐细的小枝小节上精确到令人乏味的程度,不仅提到菜谱时他不厌其详,而且同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议论艺术问题时,他也同样不知趣。她们要他谈谈见解,讲讲他认为某一幅画好在哪里,他居然闭口不谈,简直不顾礼节。要么——如果可能的话——他就提供一大堆具体细节,诸如这幅画由哪家博物馆收藏的,作于哪一年,等等。通常,他只是每次不重复地说段故事,来给我们解闷;不外乎他最近又跟谁遇到了什么事儿,他倒是总选择我们认识的有关人物,比如,贡布雷的药房老板,我们家的厨娘或车夫。不用说,那些故事逗得我的姑祖母笑出声来,但是,她弄不清是什么引她发笑的,是因为斯万总在那些故事中当尴尬角色呢,还是他的故事讲得俏皮:“您真算得上一位典型人物了,斯万先生!”我们家唯独姑祖母有点俗气,所以每当有人提到斯万,她都不惮费神地要提醒不谙内情的人,说斯万本来可以在奥斯曼大街或者歌剧院大街弄到一套住宅的,他是斯万老先生的儿子,父亲起码给他留下四五百万的家当,可是他偏偏乖张任性。我的姑祖母认为,一个人乖张任性,在别人眼里一定显得非常滑稽,所以有一回——那是正月初一,在巴黎,斯万先生送她一包冰糖栗子,当时不少人在场,姑祖母不失时机地问斯万道:“哎!斯万先生,您还住在酒库附近吗?您就是为了一旦去里昂不至于误了火车钟点吗?”说着,她从夹鼻眼镜的上面,用眼角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客人。

但是,倘若有人把下面的实情告诉我的姑祖母,她会更感到出奇的:这位斯万先生,作为斯万老先生的儿子,完全“有资格”受到“上层资产阶级的淑女名媛们”的款待(这类特权斯万似乎有意让女士们作主),巴黎最德高望重的公证人或法律事务代理人都可以出具担保,但是他却悄悄地过着另外的生活。在巴黎的时候,他说是要回家睡觉去,但一旦离开了我们的家,出门之后才走几步,便折到另外的方向,上别的经纪人或者合股人所不能光顾的沙龙里去玩。这种事情,我的姑祖母倘若知道,准会觉得非同小可,异乎寻常的程度相当于一位学识渊博的妇女同阿里斯泰 交情颇深,后来听说这位阿里斯泰同她促膝谈心之后,接着就钻进了忒提斯 管辖的汪洋王国,深入到凡人的肉眼所无法看透的海中洞府,而且据维吉尔 描述,他在那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或者,简单点说,像一幅异乎寻常的画,这倒更容易使我的姑祖母产生联想,因为,在贡布雷,我们的点心盘子上就有那样的画,阿里巴巴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当阿里巴巴一旦发觉周围已无人在场时,他会钻进珠宝辉映的山洞里去,谁也想不到洞里竟有那么多耀眼的宝贝。

有一天——那时我们住在巴黎——他在晚饭后来看我们,他为自己穿了一身夜礼服而连连致歉。他走了之后,弗朗索瓦丝说,据车夫透露,他方才是同一位王妃“共进晚餐”的。“对,”我的姑祖母继续织着毛线,连眼皮都没有抬,只是耸耸肩膀,不动声色地挖苦说,“同一位身份不明的王妃。”

所以,我的姑祖母对他相当不客气。她认为,我们请他来做客,是给他面子;夏天,他每回来我们家,总提着一筐自己园子里出产的桃子和覆盆子,而且他每次从意大利旅行回来,总要送给我好几张美术名作的照片;这些,我的姑祖母认为都是理所当然的。

遇到要大摆筵席的日子,偏偏手头又没有制作风味酱汁或凤梨色拉的配方,我的姑祖母就托他想办法弄,但又不请他来赴宴;她居然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妥,反而认为他还不够体面,不宜请他在招待首次光临的贵客的席面上作陪。如果谈话的内容涉及到法兰西王室的几位亲王,我的姑祖母就对斯万说:“这几位大贵人,您跟我一样,咱们都永远高攀不上,还是不谈算了,您说是不是?”她哪里知道,也许当时斯万的口袋里偏巧正装着一封从特威克汉姆 寄来的信呢。赶上哪天晚上,我外祖母的妹妹表演唱歌,我的姑祖母就吩咐斯万推钢琴、翻琴谱,把这么一位斯斯文文的人支使得团团转,她那种不知深浅的粗放做法,就像是不识货的孩子,拿着古董当不值钱的东西玩,根本不知道爱惜。当时在俱乐部会员中那样赫赫有名的斯万,同我的姑祖母心目中所创造出来的斯万,说不定有天壤之别。晚上,在贡布雷的小花园中,铃铛怯怯地响过丁冬两声之后,我的姑祖母便用她所知道的有关斯万家的一切陈年掌故,来充实她所创造的那个默默无闻、毫无主见的人物,并使他生动起来,于是他在黑暗的背影中清晰地显现,我的外祖母则紧跟在他的后面。他只要一开口,我们就认出他是谁。但是,即使从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微不足道的小事来看,我们谁都不能构成在人人眼中都一样的物质的整体,总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的社会人格,其实是别人的思想创造出来的。甚至例如被我们称之为“看望熟人”那样简单的行为,就部分而言,也具有智力的性质。我们用我们所掌握的有关他的一切概念,来充实我们所见到的这个人的音容笑貌。我们的心目中有关他的全貌,不用说大部分包含了上述的概念。最终,那些概念使他的面颊丰满起来,而且贴切地勾画出他鼻梁的轮廓,进而把音量区分得那样纤毫不差,好似音量只是一层透明的外罩,我们每次看到这张脸庞,听到这种声音,我们就又遇上那些概念,并听从那些概念。也许,我的姑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们在勾画斯万的形象时,由于无知而删略了他在社交场中所具备的许多特点,而在别人看来,他的眉宇间充满了一股风流倜傥的英俊气息,只是这股潇洒之气,遇到他的鹰钩鼻,就像遇到了天然屏障那样驻足流连;但是,他们也能在斯万那张失去了魅力的脸盘上,在那片空荡荡的、开阔的眉宇间,在那双已经贬值的眼睛的深处,堆积起半是记忆半是遗忘、模糊而亲切的残迹,那是我们在乡居期间与芳邻每周一次共进晚餐之后,在牌桌边或花园里一起度过的闲暇时光所留下的残迹。我们的朋友的体态外貌,于是像有关他的父母的记忆一样,变得十分充实,当年的斯万成了一位完整的、生动的人。今天,当我回忆由我后来认识得相当准确的斯万,进而联想到早年的斯万,我简直好像是离开了一个人,去接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在那早年的斯万的身上,我发现了我少年时代的可爱的错误,而且早年的斯万同后来的斯万相似之处很少,倒是更像我当年所认识的其他人,似乎人的一生无非同博物馆一样,其中同一个时代的肖像都具有一种家庭特征,一种相同的色调——早年的斯万,整日悠闲,散发出大栗树、覆盆果和蒿草叶的芳香。

然而,有一天我的外祖母有事去求一位她以前在圣心教堂认识的太太帮忙(由于我们的门第观念,我的外祖母后来不愿意再同她来往了,尽管她们彼此都觉得很相投),出名的望族布永伯爵家的女儿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对我的外祖母说:“我想您同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我的侄儿洛姆亲王家的好朋友。”

那天我的外祖母回家时心情很兴奋。她对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劝她租一套房间住住的那幢门前有悦目园景的大楼赞不绝口,对在大楼院子里开铺子揽活儿的织补匠父女俩尤其满意。她有一条裙子在楼梯上挂破了,求织补匠修补。她说织补匠的女儿简直像颗珍珠,而那位父亲则是她生平所见到的最高雅、最无可挑剔的人,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高雅同社会地位绝对无关。她最赏识织补匠的答话,她跟我的妈妈说:“塞维尼 都说不到那样高雅得体!”相反,当她说到她在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遇到的那位侯爵夫人的侄子时,她的评语却是:“啊,我的孩子,那人太平庸了!”

至于侯爵夫人关于斯万的那席话,其效果非但不能抬高斯万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的身价,反倒使侯爵夫人降低了身份。我们根据外祖母的信仰,在给予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评价中,为她定下一项义务:她不得做出违背身份的事情;而她居然认识斯万其人,甚至允许自己的侄子同他交往,这是有失体统的行为。“什么!她认识斯万?你不是说她同麦克——马洪元帅还沾点亲吗,她怎么能这样?”我的长辈们对于斯万的社交活动抱有的这种看法,后来更因他同声名狼藉的社交圈内的一位女子结婚而得到进一步的确定。那女子差不多是交际花一类的人物,斯万倒从没有打算把她介绍给我们认识。结婚之后他依然单独来我们家做客,只是来得不那么勤了。我的长辈们认为,仅就那位女子的地位而论,便足以推想斯万通常在什么圈子里鬼混;他们对那个圈子的内情并不知晓,但估计斯万是在那里遇到她的,后来又同她结婚。

但是,有一次我的外祖父从报上得知斯万先生是某某公爵家星期午餐席上忠实的常客。那位公爵的父亲和叔叔都是路易菲利浦当政时显赫的国务要员。外祖父一向对小道消息很有兴趣,因为那些细枝末节能使他的思想潜入莫莱、巴斯基埃公爵和布洛伊公爵等人的私生活中去。他得知斯万同那些国务要员的熟人经常来往,不免喜出望外。我的姑祖母却相反,她对那条新闻的解释于斯万极为不利;凡是在自己出身的“种姓”之外,在自己的社会“阶层”之外另行选择交往对象的人,在她的心目中都等于乱了尊卑的名分,是很讨厌的。她认为,这是贸然放弃长辈们辛苦建立的实惠;有远见的家长们总为自己的儿孙体面地奠定下亲朋关系的基石,让他们日后坐享同牢靠的人亲密交往的成果,岂可轻率地掷置不顾(我的姑祖母甚至不再接见我们家的一位公证人朋友的儿子,因为他同一位亲王家的小姐结了婚,我的姑祖母认为,等于就此由受人尊敬的公证人儿子的身份,下降到据说有时会受到后妃们青睐的冒险家、贴身侍从或马夫之流的卑贱地位)。我的外祖父本打算在第二天晚上乘斯万来吃晚饭的时候,向他打听那几位要人的情况,因为我们新近发现原来他们都是他的朋友。姑祖母狠狠地批评了他的这种打算。另外,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这是两位虽具备外祖母的高尚品性却不具备她那份聪明才智的老小姐——也毫不含糊地宣称,姐夫居然有兴致涉及这类无聊的话题,她们万万不能苟同。她们都是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正因为如此,所以决不能对飞短流长的闲话感兴趣;即使具有历史意义的传闻,她们也从不过问;一般地说,凡是同审美与操行无直接关系的话题,她们从不答腔。对于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世俗生活的一切谈论,她们打心眼儿里不感兴趣。只要饭桌上出现轻薄的谈吐,或者仅仅是实惠的话题,而两位老小姐又无法把话题引回到她们所热衷的内容上来,她们就干脆暂停听觉器官的接受功能,让它处于开始衰竭的境地。那时,如果我的外祖父必须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就得求助精神病医生对付精神分散的患者所采用的物理刺激法:用刀刃连击玻璃杯的同时,大喝一声并狠狠瞪上一眼。精神病大夫往往在日常交往中也使用这类粗暴的方法来对付身心完全健康的人,也许是由于职业养成的习惯,也许他们把人们都看做有点疯病。

老太太们也有兴高采烈的时候,譬如说,斯万来我们家吃晚饭的前一天,亲自给她们送来一箱阿斯蒂出产的葡萄酒。我的姑祖母拿着一份登有“柯罗画展”消息的《费加罗报》,在一件展品名字的旁边,注上了“夏尔·斯万先生所藏”这几个字样。姑祖母说:“你们看到没有?斯万居然露脸,名字登在《费加罗报》上!”

“我早就跟你说过,他是很有鉴赏力的。”外祖母说。

“你当然了,”姑祖母接过话来说,“你的看法总跟我们不一样。”她知道我的外祖母的看法从来跟她不一致,至于我们会不会赞成她,她并没有十分把握,所以她有意硬拉上我们一起来反对外祖母。她竭力想用自己的见解把我们统统纳入反对外祖母的阵营。但是我们偏偏谁都不接话,我的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表示要跟斯万提到《费加罗报》上刊登的那句小注,姑祖母劝她们千万免开尊口。每当她发现别人身上有个她所缺少的长处,哪怕微不足道,她也要坚决否定,认为不是长处,而是一个缺点;她不仅不会羡慕人家,反而觉得人家可怜。

“我认为你们这样做并不会使他高兴;我很清楚,我要是看到自己的名字这样显眼地登在报上,会觉得很扫兴的,倘若有人跟我提到这种事,我决不会沾沾自喜。”

不过她倒没有硬要说服我的两位姨祖母,因为她们俩最怕俗气,所以她们在影射到谁的时候,总能把话说得婉转曲折,达到不露痕迹的地步,甚至连当事人都察觉不到。至于我的母亲,她力求我的父亲答应不跟斯万提到他的妻子,而只跟他提到他所钟爱的女儿,因为据说斯万是为了女儿才同他的妻子结婚的。

“你可以只问一句‘她好不好’就行了,他的生活一定过得很不痛快。”

可是我的父亲不乐意:“我才不呢!你尽胡思乱想。这么说不招人笑话吗?”

我们当中只有一个人把斯万的来访当做痛苦的心事,那就是我。因为每当有外人来访,或者只有斯万一人做客,晚上妈妈就不到楼上我的卧室里来同我道晚安了。我总比别人先吃晚饭,然后坐在桌子旁边;一到八点钟,我就该上楼了。我只能把妈妈通常在我入睡时到我床前来给我的那既可贵又纤弱的一吻,从餐厅一直带进卧室;我脱衣裳的时候,还得格外小心,免得破坏那一吻的柔情,免得它稍纵即逝的功效轻易消散化为乌有。所以,越是遇到那样的晚上,我受妈妈一吻时就越有必要小心翼翼。但是,我又得当着众人的面,匆匆忙忙地接过那一吻,抢走那一吻,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空闲对我的举止给以专心致志的关注:好比头脑不健全的人在关门的时候尽量不去想别的事情,以便疑惑袭来时用关门时留下的回忆来战胜它。

门铃怯怯地响起丁冬两声,那时我们都在花园里休息。我们知道是斯万来访;但是人人都带着疑问的表情面面相觑,并派遣我的外祖母前去侦察。

“别忘了,用明确的话感谢他送了酒来。你们也都知道,酒味很醇正,而且有一大箱。”外祖父叮嘱两位姨祖母说。

“你们又说悄悄话了,”姑祖母训斥道,“要是上谁家去,听到人家在窃窃私语,多不自在!”

“啊!敢情是斯万先生吧!咱们呆会儿问问他,明天是不是大晴天。”我的父亲说。

我的母亲认为,她若一开口就会把我们全家自从斯万结婚以来可能在态度上使他感到的难堪统统消除。她找了一个空当,乘机把斯万领到一边。但是我跟在她后面,我舍不得离开她一步,心里想,呆会儿我要把她留在饭厅里了,我上楼去睡觉不能像每天晚上那样得到她亲一亲的慰藉了。

“哎,斯万先生,”母亲说,“您女儿好吗?我相信她一定像她爸爸那样,已经能鉴赏出色的艺术作品了。”

这时我的外祖父走过来,说:“快来呀,同我们一起坐到游廊里来。”

母亲只得把话打住,但是她从无可奈何中又萌生一个微妙的念头,好比优秀的诗人让蛮横的韵律逼出最美的诗句,“呆会儿咱们俩单独说说您女儿的近况吧,”我的母亲悄声对斯万说,“只有当母亲的才体会得到您的苦心。我相信她妈妈也一定会同意我的看法的。”

我们全都围坐在铁桌的四周。我真不愿意想到今天晚上我将无法入睡,独自熬过苦闷的长夜;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些失眠的时刻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明天一早我就会忘记得干干净净;我尽量让自己想到未来,这样,我就能像踏上桥梁似的越过令人心寒的深渊。但是我的思想跟集中了焦点的目光那样被心事绷得很紧,我全神贯注在母亲的身上,容不得半点无关的印象钻进我的心房。各种思想确实都能闯进我的脑海,但是,一切有可能扣动我心扉的美,或者干脆只是可能转移我的注意力的怪念头,统统都被我排斥在我的心扉之外,就像上了麻药的病人,医生给他动手术时他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不感到疼;我也照样能背诵我喜爱的诗,照样能观察到我的外祖父为了诱导斯万谈及奥迪弗雷—巴斯基埃公爵而作出的种种努力,但是背诵的诗句并不能激起我的感情,观察外祖父的举止也不能使我开心。外祖父的努力终于毫无成效。他刚向斯万提到一个与他有关的问题,我的一位姨祖母马上觉得提得不合时宜,等于造成冷场,而她认为只有打破冷场的尴尬局面才是符合礼貌的行为,于是就对另一位姨祖母说:

“你倒是想想看,弗洛拉 ,我认识一位瑞典女教师,她把有关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合作社的最最有趣的细节,向我作了详细的介绍。咱们应该请她哪天来吃顿晚饭。”

“对了!”她的姐姐弗洛拉回答说,“不过我也没有白浪费时间。我在凡德伊先生家遇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他跟莫邦很熟,莫邦向他详谈了创造角色的过程。这多有意思。他是凡德伊先生的邻居,我本来不知道!他非常彬彬有礼。”

“并非只有凡德伊先生才有彬彬有礼的芳邻。”我的姨祖母赛莉纳高声接口道。由于她胆小怕羞,所以声音特别尖;更由于她深思熟虑,语气显得很不自然。她一面说,一面——用她自己的话说——有意朝斯万那边望了一眼,与此同时,我的姨祖母弗洛拉听出赛莉纳的弦外之音是对斯万送来阿斯蒂葡萄酒表示感谢,所以也望了斯万一眼,那神情既有感谢之意,又带点挖苦,也许她不过是想强调她的妹妹的措辞巧妙,也许她嫉妒斯万居然使她的妹妹如此开窍,善于辞令,更也许她情不自禁地要挖苦斯万几句,因为在她看来斯万已穷于对答了。

“我看,咱们可以请那位先生屈趾光临,来用晚餐的,”弗洛拉接下去说,“只要一提到莫邦或者马特纳夫人,他准能一气儿连谈几个钟头。”

“那才动人哪。”我的外祖父叹了一口气说;他心想,大自然已经不幸地、彻底地排除了人们对瑞典合作社或者莫邦创造角色之类的问题产生浓厚兴趣的可能性,因为它忘了为我的两位姨祖母的才情增添一点佐料;若要把莫莱或者巴黎伯爵的私生活讲得有滋有味,就得添油加醋。

“既然说到这里,”斯万对我的外祖父说,“我下面要说的倒跟您问我的问题很有关系,虽然表面上看并不相干,但从某些方面看,其实并无太大的不同。今天上午,我重读了圣西门 的著作,其中有几句话您或许会觉得有点意思。那是有关他出使西班牙的那一卷;在他的全集中,那一卷写得并不出色,只是一本日记罢了,但作为日记,至少写得非常生动;仅就这一点而论,就同我们认为每天非看不可的乏味的报纸有所区别。”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有时候我觉得看报令人非常高兴。”我的姨祖母弗洛拉打断了斯万的话,以此来表示她已经在《费加罗报》上看到了那句注解,说明柯罗的哪幅油画是由斯万所收藏的。

姨祖母赛莉纳连忙补充道:“就是说,当报纸上提到我们所关心的人和事的时候。”

“倒也是,”斯万不免感到意外,答道,“我之所以说报纸不好,是因为报上天天让咱们去注意那些无聊的小事,而咱们一生中难得三四回读到含英咀华的好书,既然咱们天天早晨要急于看报,那么他们就应当把报纸办得好一些,增加一些内容,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比如说,来一点帕斯卡尔 《思想集》之类的文章!(他故意调侃似的把《思想集》三字说得夸张其辞,以免显得学究气)那种切口烫金的精装书,咱们每隔十年不过翻上一回,”他补充一句,像有些社交界人士装得愤世嫉俗,对富丽堂皇的东西不屑一顾似的,“书里咱们又读到些什么?无非是希腊王后幸驾戛纳,莱昂公主举办化装舞会,好像只有这样才合乎规矩。”说到这里,他又后悔失言,把正经事说得过于轻佻。他解嘲似的接着说道:“咱们的话题太高雅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咱们要谈论这样‘高深的尖端’。”这时,他转身对我的外祖父说:“还是说圣西门吧。书里说莫莱夫里埃居然有胆量向他的儿子们伸手。您知道,关于这位莫莱夫里埃,圣西门是这么说的:‘他简直像只厚壁酒瓶,里面只有起码的水分,粗俗而愚蠢’。”

弗洛拉赶紧插话道:“酒瓶有薄有厚,我倒是知道有些瓶子里装着完全不同的东西。”她想乘机谢谢斯万,因为那箱阿斯蒂葡萄酒,斯万是送给她们姐妹俩的。

斯万一时十分尴尬,硬着头皮往下说:“圣西门是这样写的:‘我不知道他是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他居然想伸过手去,同我的孩子们握手,我幸亏及时发觉,没有让他得逞。’”

我的外祖父对于“无知呢还是存心犯傻”这种说法佩服得五体投地,可是赛莉纳小姐,由于圣西门这么一位文学家的大名没有让她的听觉功能完全沉入麻痹状态,听到这话顿时义愤填膺:

“什么?您居然钦佩这样的描写?好!不过,这能说明什么问题?难道同样是人,这个人就不如那个人吗?人只要聪明、勇敢、善良,公爵也罢,马夫也罢,有什么关系?您的圣西门倒好,居然教他的儿子们不理睬正派人的友好表示,这也算教子有方?简直恶心!您居然敢引为经典!”

我的外祖父眼看谈话遇到这么多的障碍,非常扫兴,感到已不可能诱导斯万讲点他爱听的故事了,于是悄声对我的妈妈说:

“上次你告诉我的那句诗是怎么说来着?碰到眼前这种情况,倒可以让我舒一口气。你提个头吧,啊,想起来了:‘主啊,有多少美德您教我们憎恨!’ 唉,说得真好啊!”

我两眼盯住了妈妈,我知道,只要一开晚饭,他们就不会让我呆到晚饭结束,为了不使我的父亲扫兴,妈妈不会让我当着大家的面像我在卧室里那样地亲她好几遍的。所以,在餐厅里,在就要开晚饭的时候,在我感到那时间即将来临的当口,我就先为那短促而悄然的一吻,从我力所能及的方面,作好一切准备:我用眼睛选定妈妈脸上的某一个部位,作为我的吻的落点;由于我在精神上已经有了吻的开端,所以我作好思想准备,以便在妈妈把脸凑过来的刹那间,我能充分地感受到我嘴唇贴着的她那部分的肌肤的温存;我好比一个画家要画幅肖像,但是描绘对象只能短暂地出现几次,画家在准备调色板之前,早已根据自己所作的笔记作好细致的回忆,即使描绘对象不在场,他也能画得惟妙惟肖。然而,晚饭的铃声还没有打响,我的外祖父却残忍地说(虽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残忍):“这孩子看样子很累,该上楼睡觉去了,再说,咱们今天晚饭吃得晚。”我的父亲本来就不如我的母亲和外祖母那样一丝不苟地信守协议,这时说道:“是啊,快,睡觉去。”我想过去亲亲妈妈,就在这一刹那,晚饭的铃声响了。

“不必了,别麻烦你的妈妈了。这也就等于道过晚安了,这种表示本来就多余可笑。快点,上楼去!”

我等于连盘缠费都没有领到就得上路;我必须像俗话所说“戗着心眼儿”登上一级一级的楼梯,我的心只想回转到母亲身边去,因为母亲还没有吻我,还没有以此来给我的心灵发放许可证,让她的吻陪我回房。但是,我不得不违心上楼。这可恨的楼梯呀,每当我踏上梯级,总不免凄然若失,那股油漆味可以说已经吸收了、凝聚了我天天晚上都要感到的那种特殊的悲哀,也许正因为如此,一闻到它我才更感到痛心;我的智慧在这种嗅觉的形式下变得木然而丧失了功能。当我们沉入梦乡时,我们不会感到牙疼,只觉得仿佛有一位姑娘掉进水里,我们拼命把她从水里打捞起来,捞起又掉下,掉下又捞起,一连二百次;或者,好比有那么一句莫里哀的诗,我们不停地背诵。处于这种情况,我们只有醒来才能舒口气,我们的智慧才能使牙疼摆脱掉见义勇为的伪装和吟诵诗句的假相。当登楼时的悲哀以迅雷般的速度侵入我内心时,我所感到的却是舒心的反面。这种侵入几乎是顿时发生的,悲哀通过我嗅到的楼梯的特殊的油漆味,突然不知不觉地钻进我的心扉,这比通过精神的渗透更具有毒害心灵的功效。我一进卧室,就得把一切出入口全部堵死,把百叶窗合上,抖开被窝,为我自己挖好墓坑,然后像裹尸一样换上睡衣。那时正当夏令,由于我睡在罩着厚布床幔的大床上太热,他们就为我在房内另外放了一张铁床。我在尚未葬身铁床之前忽然萌生了反抗的念头,我要施个囚犯惯施的诡计,我给母亲写了一封信,说有要紧事要当面禀告,信上不便说,只求她上楼来见我。我只怕弗朗索瓦丝不肯为我送信。她是我的姨祖母家的厨娘,我住在贡布雷的时候,起居由她负责照料。我想,家里有客时要她给我的母亲递信,其难度之大正等于求剧院门房给正在台上演出的女演员送便条,几乎是办不到的。不过,能办不能办,弗朗索瓦丝自有一部严峻专横、条目繁多、档次细密、不得通融的法典,其间的区别一般人分辨不清,也就是琐细至极(所以她那套法典大有古代法律的风貌,那些古代法律残忍处可下令大批杀戮嗷嗷待哺的婴儿,可是有些条文却慈悲得连山羊羔的肉都禁止用母山羊的奶来炖,还禁止啃食动物大腿上的筋)。

有时候,弗朗索瓦丝顽固地拒绝为我们干托她办的事;由此而论,似乎她的“法典”对于上流社会的复杂规矩和交际场合的种种讲究都有所估计,而这些,单凭她这样一个农村女仆的所见所闻,是得不到任何暗示的。我们只能说,她身上有一种非常古老、高尚,但又不为人们所理解的法兰西传统陈迹,好比我们在那些手工业城市中所见到的那样,陈旧的华屋证明往昔曾是王公幸驾之地,化工厂的工人们从事劳动的场地周围,有古老的雕塑珍品,主题有泰奥菲尔遇到圣母显灵,或者埃蒙四兄弟乘坐神马逞威。

至于我当时的那个特殊情况该如何发落,弗朗索瓦丝的“法典”自有毫不含糊的规定:尊长敬客。所以除非发生火灾,她多半不可能为我这区区小儿去惊扰正陪着斯万先生说话的母亲大人。弗朗索瓦丝经常教训说:不仅对父母长辈要孝敬,对亡人、僧侣和王上要恭敬,还应该尊敬受到款待的宾客;这一套敬人之言倘若出自某部著作,我或许会深受感动,偏偏出自她的口中,我听了不免又气又恼,尤其是因为她说得那么一本正经,细声细气;尤其是今天晚上,她把请客吃晚饭看成神圣的礼仪,结果她必定拒绝惊扰宴会的礼仪。不过我还是要试试运气,于是我毫不迟疑地撒谎说,这封信并非我自己要写,我上楼时妈妈吩咐过,看看有没有她要找的东西,务必给她一个答复;要是不给妈妈捎句话去,她会生气的。我明明知道弗朗索瓦丝根本不信,她跟原始人一样,感觉比咱们灵敏得多,能从一般人觉察不到的征兆中一眼看透咱们企图掩饰的真相。她把信封足足端详了五分钟,好似单凭审察纸质和笔迹便可知道信封里的内容,换句话说,便可确定应按她那部“法典”中的哪一项“条款”来处置。随后,她无可奈何地走出房间,那表情等于说:“唉!有那样一个孩子,做父母的也真算倒霉!”转眼间她又回来了,说现在席上正在用冰冻甜食,大师傅无法当着众人的面把信递给我妈妈,得等到上漱口盅的当口才有法子送去。我的焦虑顿时得到冰释,顷刻间乾坤扭转,方才我离开母亲还意味着得等到明天才能重聚,可是呆会儿我的便条至少会把无影无踪的我,喜孜孜地带进妈妈所在的那间厅堂,而且会在我妈妈的耳畔悄悄地谈论我;虽然母亲看到便条肯定会不高兴(而且由于我的拙劣手段将使我在斯万的眼中显得十分可笑,她更会加倍地生气)。一秒钟之前,我还觉得餐桌上的冰冻甜食——“坚果冰淇淋”以及漱口盅之类的享受无聊透顶,邋遢可憎,因为我的妈妈是在我不在场时独自享受的。可现在,那间原来对我极不友好,禁止入内的餐厅,忽然向我敞开大门,就像一只熟得裂开了表皮的水果,马上就要让妈妈读到我便条时所给予我的亲切关注,像蜜汁一般从那里流出来,滋润我陶醉的心房。我与母亲已经不再相隔异处;屏障倒塌了,柔情的丝丝缕缕重又把我和她系到一起。而且,还不止如此,妈妈还一定会上来看我!

我方才苦恼地想:斯万如果看到我给母亲的信,并且猜出我的用心,一定会瞧不起我;然而我后来才知道,他一生之中对类似的苦恼有过长期的体会,谁也比不上他更了解我。自己所爱的人在自己不在场或不能去的地方消受快乐,对他来说,是一件烦恼苦闷的事,是爱情教他尝到的滋味。那样的烦恼苦闷,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来就注定属于爱情,而且一旦落入爱情之手它就变得具有专门的含义;但是它钻进像我这样生活中还没有出现过爱情的人的心中,它实际上是对爱情的期待;它漫无目的、自由自在地游动着,并无一定的钟情对象,只为某一天出现的某种感情效劳,这种感情有时是对父母的依恋,有时是对同伴的友谊。

弗朗索瓦丝回来告诉我说,我的信即将交给母亲。那时我感到无比的喜悦。我在感情见习期所领受到的这种喜悦,斯万也早就体会过:这其实不过是哪位好心的朋友,或者我们心爱的女子的哪位亲戚,让我们空欢喜一场罢了。比如说,我们来到哪家公馆或者哪家剧院,知道我们的心上人也来这里参加舞会或者观看首场演出,这时有位朋友先是发现我们在门外踯躅,几近绝望地等待着同心上人接近的机会。那位朋友认出我们是谁,热心地过来招呼,问我们来这里有何贵干。我们就胡乱编套谎话,声称有要紧事必须告诉他的某位女亲戚或者某位女朋友。他连忙请我们放心,说这事再好办不过;他把我们领进门厅,答应五分钟之内一定送她下楼。我们多感激他呀——正等于这时我多感激弗朗索瓦丝!这样与人为善的中间人,仅凭一句话就改变了我们的心境:刚才我们还认为里面的灯红酒绿一定乌七八糟到不堪设想的地步,而且其中必有几股同我们作对的、邪恶的、蛊惑人心的旋风把我们的心上人裹胁而去,让她嘲笑我们;可是顷刻之间,我们觉得这样的晚会还过得去,有人情味,甚至大有好处!若以那位向我们打招呼的朋友的态度来看(因为他也是晚会中的一员),我们可以推断其他宾客不至于会有多坏。原先我们不知道她在里面会享受到什么样的乐趣,那漫长的时辰可望而不可即,残酷地折磨人的感情,如今却出现了一个供我们潜入其间的缺口;在构成那些时间的序列中有那样一个时刻,同其他时刻一样真实,却又更为重要,因为它同我们的心上人关系更为密切,它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占有它,参与其间,它几乎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这就是有人要去告诉她,我们就在楼下的那个时刻。也许,晚会的其他时刻同那个时刻并无本质的差别,并不更令人心醉而使我们痛苦万分,因为好心的朋友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她肯定会非常高兴下来的!跟您谈谈总比在楼上百无聊赖要好得多。”唉!斯万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感到她所不爱的人处处跟踪,甚至一直盯到晚会的门口,她岂能不生气?而第三者的好心并不能打消她的气恼,结果经常是只有那位好心的朋友一人下楼。

我的母亲没有来,甚至连一点面子(也就是不拆穿我编的那套找东西的瞎话)都不肯给,反倒让弗朗索瓦丝对我说:“不理!”后来我经常听到大旅社的门房或者游乐场的听差对可怜巴巴的姑娘说同样的话。那姑娘惊讶地反问道:“什么?他不理?怎么可能呢?您确实把我的信交到他手里了吗?那好!我再等等。”而且,这样的姑娘无一例外,都不需要门房给她另点一盏小煤气灯;她只在黑角落里静候,偶尔能听到门卫同跑堂嘀咕几句天气好坏之类的话,接着门卫就发觉时间不早,打发跑堂赶紧把某位顾客吩咐的酒拿去冰镇。——我当时谢绝了弗朗索瓦丝的好意(她自告奋勇要给我泡杯药茶),我也不要她留下陪我,只让她回配膳室去。

我钻进被窝,合上眼睛,尽量不去听他们在花园里喝咖啡时的聊天声。这样过了几秒钟,我感到其实早在我给妈妈写信的那会儿,早在我不顾她会生气向她靠拢甚至以为马上就要同她聚首的那会儿,我已经把见不到妈妈我照常睡觉的路子给堵塞了。我的心突突乱跳,阵阵发痛,本指望以逆来顺受求得安宁,结果反而增添心中的骚乱。突然间,我的烦恼烟消云散,像服了一剂强烈的镇静药,到这时才开始见药效;痛苦消释,周身舒坦:因为我下了决心,不再勉强自己在见到妈妈前就入睡,我要等妈妈上楼睡觉时,不顾一切地去同她亲一亲,虽然这事肯定会惹得她接连几天同我生气。烦恼既消,平静使我感到异常的喜悦,那种异样的感觉,不亚于期待、饥渴和如临深渊的恐惧。我轻轻推开窗户,坐到床前,几乎一动不动,生怕楼下的人听到我的动静。窗外万籁也仿佛凝固在静寂的期待中,唯恐扰乱明净的月色;月亮把自己反射的光辉,延伸到面前的万物之上,勾画出它们的轮廓,又使它们显得格外悠远;风景像一幅一直卷着的画轴被徐徐展开,既细致入微,又恢宏壮观。需要颤动的东西,如栗树枝头的叶片,在轻轻颤动。但它颤动得小心翼翼、不折不扣,动作那样细密而有致,却并不涉及其他部分,同其他部分判然有别;它独行其是。远处的嗡嗡声扩散在不吸音的寂静之中,听来像是从市区那一边的花园中传来的,那么微弱又那么清晰,好比是轻声的演奏,像音乐学院的乐队十分高明地演奏轻音的乐段,每一个音符都像是从离音乐厅很远的地方传来的,但又都清晰可辨。音乐会上的常客侧耳倾听——倘若斯万请客,我的两位姨祖母也能有幸在座——他们似乎在一支军队还没有拐进特雷维斯街之前就已经能听到远处前进的脚步声了。

我心中有数,我当时把自己置于最不利的境地,最终会从我的长辈们那里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其严厉的程度,外人实际上是估计不到的。他们或许以为,充其量是犯了真正丢脸的过错所造成的那种后果吧。但是,在我所受到的教育中,错误的轻重次序,同其他孩子所受的教育很不一样。大人们早已使我习惯于把一些错误看得比另一些错误严重(否则我或许没有必要受到那样细心的管教了)。我现在才明白,凡属严重错误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没有克制感情的冲动。不过当时谁都没有这么说罢了。谁都没有指出错误的根源,因为倘若说穿,我或许会认为自己情有可原,或者甚至认为自己本来就没有能力克制。不过对于错误的来龙去脉我并不陌生:在犯错误前,我必定先感到极其苦恼;犯错误后,我又必定受到严厉的处罚。我知道,我刚才的错误,与我过去因而受到重罚的错误属于同一性质,虽然程度上这次要严重得多。倘若等我母亲上楼睡觉时,我迎上前去,她见我为了同她说声晚安居然等候在过道里而一直没有睡觉,那么,她就会再不让我住在家里了。等天一亮,她会把我送去住校,这是一定的。唉!难道五分钟之后我只有跳楼吗?我倒宁可跳楼的。现在我的全部愿望是见到妈妈,同她说声晚安。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我已经走得太远,再想回头已不可能。

我听到大人们送斯万出门的声音;门铃告诉我斯万已经走远。我伏到窗前,听妈妈问父亲:龙虾的滋味是否可口?斯万先生是否又添了一次咖啡腰果冰淇淋?妈妈还说:“我觉得龙虾味道一般,下次我要用别的香料来做。”

“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总觉得斯万的模样变多了,”我的姑祖母说,“他都成老头儿了!”

姑祖母一向惯于把斯万看做一成不变的小伙子,一旦发觉斯万比她想象中的年纪要显老些,她就大惊小怪。而其他人则开始议论说斯万的这种老相不正常,太过分,有失面子,只有单身汉才这么老气横秋呢;对于那些单身汉来说,不是觉得大白天得过且过,没什么盼头,就是觉得大白天长得要命,因为他们心目中白天是空洞的永昼,没完没了的钟点自天亮之后就开始增多,他们却没有子女来共同分享这些时间。

“我相信,他那位爱卖俏的妻子够他操心的。在贡布雷谁不知道她跟一位夏吕斯先生同居呀?传得满城风雨。”

我的母亲倒发觉斯万先生近来脸色开朗多了:“他一不顺心,就跟他父亲当年一样,揉眼睛、摸脑袋。不过他近来这种动作少多了。照我看,他其实已经不爱他的妻子了。”

“那是自然的,他已经不爱她了,”外祖父说,“我收到过他的一封信,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信上说到这件事。我尽量不把它当真,不过他在信里倒把自己的感情表白得很清楚,至少说明他对妻子的爱情已经淡漠下来,哎!你们俩呀你们俩!怎么不谢谢他送来的阿斯蒂麝香葡萄酒呢?”外祖父转身问他的两位小姨子。

“怎么?我没有道谢吗?说句良心话,我还以为自己转着圈儿已经对他委婉地表达了谢意呢。”姨祖母弗洛拉回答说。

“不错,你转弯抹角地说得很得体,我真钦佩你。”姨祖母赛莉纳说。

“你也一样,说得很有分寸。”

“是的,我提到芳邻的那段话,连我自己都深感得意。”

“什么?你们这也算感谢人家!”外祖父失声叫道,“这些话我倒都听到了,不过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们是说给斯万听的。你们不必怀疑,我认为他根本没有听出你们的弦外之音。”

“看你说的,斯万可不是笨人,我肯定他领会到了。我总不能跟他提到几瓶酒、多少钱吧?”

我的父亲和母亲在花园里单独地坐了一会儿,后来父亲说:“咱们上楼睡去吧,好吗?”

“你愿意上楼咱们就上楼吧,亲爱的,虽然我现在一点都不困;倒不是冰淇淋里的那点儿咖啡弄得我这样精神,我发觉用人的房间里灯还没灭,可怜弗朗索瓦丝一直在等我呢。我要去请她帮我解开紧身上衣后面的搭扣,你先更衣去吧。”

母亲打开了安着铁花条的门,走进正对着楼梯的门厅。我很快就听到她上楼关窗的声音。我蹑手蹑脚走进过道,心怦怦乱跳,激动得几乎寸步难移,不过这至少不是难过得心跳,而是提心吊胆,是过分兴奋。我看到楼梯井下烛光摇曳,那是我母亲秉烛上楼,接着我看到了妈妈,我扑上前去。她先是一愣,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随后她显出怒容,一声不吭,事实上过去为了更微不足道的过错她都能一连几天不理我。如果那时妈妈对我说一句话,这虽然意味着她不会不理我,但对我来说也许是更可怕的征兆,因为比起严厉的惩罚来,不理我、生气毕竟只能算不足挂齿的小事。她若开口,那就像辞退用人似的,虽说得平心静气,但是下了决心的;送儿子出门的母亲,给儿子一吻是为了告别;而只想跟儿子生几天气就了事的母亲是不肯吻儿子的。然而这时妈妈听到已经换好衣裳的父亲走出更衣室上楼来了,为了避免父亲训我一顿,她急得呼哧呼哧对我说道:“快跑,快跑,别让你爸爸看到你像个疯子似的等在这儿!”

可是我还是反复地说:“来跟我说声晚安!”我一面说,一面提心吊胆地看着父亲的烛光已经照到楼梯边的大墙上。不过父亲越来越近倒正好可以被我用来作为一种讹诈的手段,我希望妈妈为了避免父亲见到我,对我说:“先回到房里去,我呆会儿来看你。”

来不及了,父亲这时已经出现在我们的跟前,我不觉念念有词地说了句谁也没有听到的话:“完了!”

然而我并没有遭殃。父亲向来不像妈妈和外祖母那样对我宽容,允许我这样那样;凡她们允许的,父亲总不允许。他根本不顾什么“原则”,也谈不上什么“人权”。譬如例行的散步,别人是不会不让我去的,即使不让,起码也得给我许个愿。父亲却随口说个理由,或者干脆毫无理由,就在将要出发之前突然取消我去的权利。要么就像今天晚上那样,明明离开晚饭的时间还早,偏打发我快走:“上楼睡觉去,不必多说!”但是,也正由于他如外祖母所说没有原则,也就无所谓坚持了。

他绷着脸奇怪地看我一眼。后来妈妈尴尬地解释几句。他说:“那你去陪陪他吧。你不是说还没有睡意吗?你就呆在他房里好了,反正我不需要你照应。”

“可是,亲爱的,”母亲不好意思,回答说,“这跟有无睡意无关,总不能惯孩子……”

“谈不上惯,”父亲耸耸肩膀,“事情明摆着,这孩子心里不痛快,脸色那么难看,做父母的总不能存心折磨他吧!等他真弄出病来,你更要迁就他了。他的房里不是有两张床吗?吩咐弗朗索瓦丝为你收拾一下大床,你今晚就陪他睡吧。好,晚安,我不像你们那么好激动,我可要睡了。”

我还不能够感谢父亲;他凡是听到他称之为感情用事的话,只会恼怒。我不敢有所表示;他还没有走开,已经在我们跟前显得那么高大,他穿着一身白色睡袍,头上缠着淡紫和粉红两色的印度开士米头巾;自从得了头痛病之后,他睡觉总以此缠头。他的动作就像斯万先生送给我的那幅版画中的亚伯拉罕 ,那幅版画是根据伯诺索·戈索里 的原作复制的,画中亚伯拉罕要萨拉狠心舍弃伊萨克。这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当年烛光渐升的那面楼梯旁的大墙早已荡然无存。有许多当年我以为能在心中长存不衰的东西也都残破不堪,而新的事物继而兴起,衍生出我当年意料不到的新的悲欢;同样,旧的事物都变得难以理解了。我的父亲也早已不会再对我的母亲说:“陪他去吧。”出现这种时刻的可能性对于我来说已一去不复返。但是,不久前,每当我侧耳倾听,我居然还能听到我当年的哭泣声。当着父亲的面我总竭力忍着,等到与母亲单独在一起时我才忍不住地哭出声来。事实上这种哭泣始终没有停止过;只因为现在我周围的生活比较沉寂,才使我又听到了它,好比修道院的钟声白天被市井的嘈杂所掩盖,人们误以为钟声已停,直到晚上万籁俱寂时才又遐迩可闻。

那天晚上我的母亲就在我的卧室里过夜;我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准备受到让我离家住校的惩罚,不料父母却对我恩宠倍加,过去我做了好事都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奖赏。我的父亲即使对我恩宠倍加,他的举止言谈仍具有专制武断、奖罚不当的成分,这已成为他行为的特征;在一般情况下,他办事多凭兴之所至,难得深思熟虑。他打发我睡觉去的时候,那种态度我称之为严厉恐怕太过分,其实赶不上妈妈和外祖母严厉。他的天性在许多方面虽说同我很不一样,但同妈妈和外祖母就更有天壤之别。他八成直到现在都没有猜到我每天晚上有多伤心一,而这点妈妈和外祖母却了如指掌,只是她们太疼我了,不忍心让我尝到痛苦的滋味,她们要我自己学会克服痛苦,以此来减轻我多愁善感的毛病和磨炼我的意志。至于父亲对我的疼爱,那是另一种类型的,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她们那样的勇气:他只要一发现我心里不痛快,就对我的母亲说:“去安慰安慰他。”

妈妈那天晚上就呆在我的房里了。弗朗索瓦丝看到妈妈坐在我的身边,握住了我的手,任我哭个不停也不训斥我,她看出必定发生了什么非同小可的事,便问妈妈:“夫人,少爷怎么啦,哭成那样?”我本来是有权盼望妈妈来同我道晚安的,可是眼下的情况那样不同,妈妈看来不想以任何懊恼之情来损害这不同寻常的时刻,便这样回答说:“他自己也弄不明白,弗朗索瓦丝,他神经太紧张;快给我铺好大床,然后上楼睡去吧。”就这样,破天荒头一回,我的忧伤没有被看做应该受罚的过错,而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病症。方才妈妈正式承认了,这是一种精神状态,我是没有责任的;我松了一口气,我不必在苦涩的眼泪中掺进什么顾忌了,我可以痛哭而不至于犯下过失。在弗朗索瓦丝面前,我深为这种人情的复归而自豪。一小时前,妈妈拒绝上楼到我的房间里来,还不屑一答地吩咐我快睡;如今她那番通情达理的话,把我抬到了大人的高度,使我的痛苦一下子脱离了幼稚的境界,达到成熟,我的眼泪由此获得解放。我应该感到高兴,然而我不高兴。我觉得母亲刚才对我作出的第一次让步,她一定很为之痛心,她第一次在她为我所设想的理想面前退缩;她那么勇敢的人,第一次承认失败。我觉得,我取得胜利是跟她作对;我使她的意志松懈、理性屈服,不过是因为她怜恤我有病,怕我伤心过度,顾念我年幼。我觉得那天晚上开始了一个新纪元,而且将成为一个不光彩的日子留传下来。倘若当时我有勇气开口,我就会对妈妈说:“不,我不要,你别睡我这儿。”但是,我深知妈妈有审时度势之明,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很现实主义。这种明哲的态度,使她的理想主义天性有所收敛,不像外祖母那样热得像团火。我心里有数,现在既然毛病发作,妈妈宁可让我起码得到些慰藉,免得惊动父亲。当然,在妈妈那样温柔地握着我的手,想方设法止住我眼泪的那天晚上,她的俊俏的脸庞还闪耀着青春的光彩;但是,我偏偏认为不该这样。她若怒容满面,我或许还好受些;我童年时代从来没有见到过她这样温情脉脉,这反倒使我感到悲哀。我仿佛觉得自己忤逆不孝,偷偷地在她的灵魂中画下第一道皱纹,让她的心灵长出第一根白发。想到这里,我就哭得更凶了。这时候,我看到了从来没有依我亲昵撒娇的妈妈,突然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在竭力忍住自己的眼泪。她感到我看出她想哭,便笑着对我说:“瞧,我的小宝贝,我的小傻瓜,再这么下去,弄得妈妈也要像你一样犯傻劲儿了。好了好了,既然你不想睡,妈妈也不困,咱们别这么哭哭啼啼地待着,倒不如干些有意思的事,拿出一本书看看吧。”可是偏偏房间里没有书。“要是我把你外祖母准备在你生日那天送给你的书先拿给你,你不会不高兴吧?想好了,等到后天你什么礼物也没有,你不会失望吧?”

正相反,我高兴极了。妈妈去拿了一包书来,从包装纸看,那些书又短又宽,仅凭这初步印象,(虽然是笼统的,而且还隔着一层纸)它们的吸引力就已经大大超过新年颜料盒和去年的蚕宝宝了。那几本书是《魔沼》、《弃儿弗朗沙》、《小法岱特》和《笛师》。后来我才知道,外祖母起先挑选的是缪塞的诗、卢梭的一本著作,还有《印第安娜》 ;因为,外祖母固然认为无聊的书同糖果点心一样对健康有害,但她却并不否认天才的恢宏气魄甚至对一个孩子的思想都能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见得比旷野的空气和海面吹来的风更不利于健康,更缺乏振作活力的功效。但是当我的父亲得知她送我那几本书时,几乎把她看成疯子,因而她只好再次亲自出马,光顾舒子爵市的书店,免得我不能及时拿到礼物(那天的天气热得灼人,外祖母回家时难受极了,医生警告我母亲说:以后切不可再让她累成那样)。外祖母一下就选中了乔治·桑的这四本田园小说,“我的女儿,”她对我妈妈说,“我总不能存心给孩子买几本文字拙劣的书看呀。”

确实,我的外祖母从不凑合买那些智力方面得不到补益的东西,她尤其看重能教我们在物质享受和虚荣满足之外寻求愉快的优美的作品。即使她有必要送人一件实用的礼物,譬如一把交椅,一套餐具,一根拐杖,她也要去找“古色古香的”,似乎式样既然过时,实用性也就随之消失,它们的功用也就与其说供我们生活所需,倒不如说在向我们讲解古人的生活。她希望我的卧室里挂几张古建筑的照片,或者很美的风景图片。可是当她去选购时,虽然照片上的内容不乏审美价值,她总觉得照相这种机械复制方式,让平庸和实用过于迅速地得其所哉了。她要想办法做点手脚,虽说无法完全排除商业性的俗气,但至少要削弱它,在大的方面仍用艺术来取代它,给它引进一些艺术的“厚度”:譬如说,不要实景照片。她问斯万:有哪位大画家画过沙特尔大教堂、圣克鲁大喷泉和维苏威火山?她宁可送我油画照片:柯罗的《沙特尔大教堂》,于贝尔·罗贝 的《圣克鲁大喷泉》和透纳 的《维苏威火山》;虽说仍是照片,艺术档次毕竟高了一级。但是,倘若摄影师不拍古建筑,不拍自然风景,这些都由大艺术家去描绘,摄影师只拍艺术家画下来的景物,那么,他倒算做得更名正言顺了。一触及流传甚广的作品,我的外祖母就千方百计稽古溯源,她请教斯万,某某作品有没有版画复制品?倘若有,她倒更看重一些旧版画,因为在版画本身之外另有一种价值,例如那些临摹杰作原貌的版画,而杰作原貌今天我们已经无幸拜识了(就像莫冈在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原作变样以前临摹刻制的那幅版画)。

应该说,用送礼物来理解艺术,这种方法并不总能收到辉煌的功效。提香有一幅画,画的是威尼斯,据说背景是环礁湖,我从那幅画上所得到的威尼斯印象,肯定不如照片所能给予我的印象准确。我的姑祖母倘若存心跟外祖母作对,开一份清单,一一列举她送了多少把交椅给新婚夫妻或老夫老妻,那些椅子的最初受礼者是想日常使用的,可是椅子经不起坐者的体重,立刻散架垮掉,那么这笔账无人能算得清。然而我的外祖母认为太在乎家具结实的程度未免鼠目寸光,木器上明明还留有昔日的一点风采,一丝笑容,一种美的想象,怎能视而不见?那些木器虽说从我们已经不习惯的某个方面还符合某种需要,但就连这一点也能像一些老掉牙的成语那样使她欣赏备至,我们却只能从中看到一种在我们现代语言中已经被习惯磨损得影迹莫辨的隐喻。外祖母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那几本乔治·桑的田园小说,恰恰就像一件旧家具那样,里面充满了过时的短语,早已变成了形象化的说法,除了农村,别处已经听不到还有人这么说了。我的外祖母在一大堆书中偏偏选购这几本,正等于她更乐于赞美一所有哥特式阁楼之类老式点缀的住宅,这些东西能使她心头萌生一种自得其乐的情绪,使她生发思古的幽情,可以领她到往昔的岁月中去作一番不可能实现的漫游。

妈妈坐在我的床边;她拿了一本《弃儿弗朗沙》。发红的封面和莫名其妙的书名,在我的心目中,给弗朗沙平添一种明显的个性和神秘的魅力,我还从未读过名副其实的小说。过去听说乔治·桑是典型的小说家,仅凭这一点,就足以使我想象《弃儿弗朗沙》中一定有某种难以界定的、引人入胜的内容。用来煽起好奇之心或恻隐之情的叙述手段,某些令人不安和催人惆怅的表达方法,有点知识的读者一眼就看出这些同别的许多小说一样;可是在我眼里,它们却是感人肺腑的一种外观,流露出《弃儿弗朗沙》所特有的本质。我并不把一本书看成一件有许多同类的事物,而把它当做与众不同的人,其存在的理由只在于它自身。在书中那些日常事件中,司空见惯的情节里,短而又短的字里行间,我感到一种奇特的语调,别具一格的抑扬顿挫。故事在展开,我却觉得晦涩费解,更何况我往往一连读上几页,心里都在想别的事。这样分心的结果造成连贯情节的中间出现一段段接不上茬的空隙,再加上妈妈朗读时凡描写爱情的地方都略去不念,空隙更有增无已,所以磨坊姑娘与那小伙子之间各自的态度发生令人费解的变化,在我看来就好像打上了非常神秘的印记;其实,他们之间萌生的爱情得到了发展,足可解释那些变化,我却一厢情愿地设想神秘的根源出自“弃儿”这个名称。我不知道这个名称的含义,只觉得听来受用;我不明白那个小伙子为什么叫“弃儿”,这称号给他披上了一层鲜艳、绚丽和迷人的色彩。

我的母亲朗读时固然常常不忠实于原文,可是她朗诵起来也着实令人钦佩。凡读到感情真挚处,她不仅尊重原意,而且语气朴实,声音优雅而甜润。甚至在日常生活中,倘若有人(且不说什么艺术品)引起她类似的爱怜或钦佩,她也能从自己的声音、举止和言谈中,落落大方地避免某些东西,做到恭谦待人:为了不使曾经遭受丧子之痛的母亲勾起往日的旧恨,她避开活泼的词锋;为了不使老人联想到自己已届风烛残年,她不提节日和生日;为了不使年壮气盛的学者感到兴味索然,她不涉及婆婆妈妈的话题。她如此恭谦大度,实在令人感动。同样,我的母亲读乔治·桑的散文,还能读出字里行间所要求的种种自然而然的温情和豁达亲切的意蕴。乔治·桑笔下充满善良和高雅的情操,外祖母的教诲早已使妈妈学会把这两种情操看做生活中的高尚品格(直到后来我才让妈妈明白它们在文学作品中未必是高尚的品格),所以她朗读时细心地从声音中排除掉一切狭隘情绪和矫揉造作的腔调,以免妨碍感情的洪流涌进字里行间。乔治·桑的字字句句好像是专为妈妈的声音而写的,甚至可以说完全同妈妈心心相印。为了恰如其分,妈妈找到了一种由衷的、先于文字而存在的语气;由它带出行文,而句子本身并不能带出语气;多亏这种语调,她在朗读中才使得动词时态的生硬得到减弱,使得未完成过去时和简单过去时在善中有柔、柔中含忧,并引导结束的上一句向开始的下一句过渡;这种过渡,有时急急匆匆,有时却放慢节律,使数量不等的音节服从统一的节奏,给平淡无奇的行文注入持续连贯、情真意切的生气。

悲哀一俟平息,我便沉溺在妈妈伴我过夜的温情之中。我知道如此夜晚不可再得,我最大的心愿莫过于在夜间如此凄凉的时刻有妈妈在房中相伴;这种心愿同生活的需要和大家的期望太对立了,简直是南辕北辙,所以那天夜间我暂得的满足不过是勉强的例外。明天我的苦恼照常还会出现,而妈妈却不会再留在这里。但是只要我的焦虑一时得到平息,我就不知焦虑为何物了;况且明晚毕竟还远,我心中盘算:到时候再想办法,时间并不会给我带来更大的神通,因为事情毕竟不由我的愿望决定;只是现在事情还没有落到我的头上,这就更使我觉得侥幸避免是可能的。

就这样,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每当我半夜梦中回忆及贡布雷的时候,就只看到这么一块光明,孤零零地显现在茫茫黑暗之中,像腾空而起的焰火,像照亮建筑物一角的电光,其余部分都沉没在黑夜里。这块光明上尖下宽:下面是小客厅、餐厅、花园中幽暗小径的开头一截(无意中造成我哀愁的祸首斯万先生要从那面走来)和门厅(我要由此而踏上楼梯的第一级),而攀登起来令我心碎的楼梯则构成这个不规则棱锥体的非常狭窄的锥干;顶部是我的卧室、卧室外的过道、过道口的玻璃门,我的母亲就是从那里进来的。总之,老在晚上那个钟点见到、同周围事物完全隔绝、在黑暗中孤零零地显现的,就是这么一幕简而又简的布景(等于一般老式剧本的开头为供外省演出参考而作的布景提示),为了重演我更衣上床的那出戏,这些道具是少得不能再少了;似乎贡布雷只有楼上楼下,由一部小小的楼梯连接上下,似乎只有晚上七点钟这一个时辰。说实话,倘若有人盘问我,我或许会说贡布雷还有别的东西,别的时辰。但,那将是我有意追忆,动脑筋才想到的一鳞半爪;而有意追忆所得到的印象并不能保存历历在目的往事,反正我决不会自愿地去回想贡布雷的其他往事。它们在我的心目中其实早已死了。

永远消亡了?可能吧。

这方面偶然的因素很多,而次要的偶然,例如我们偶然死去,往往不允许我们久久期待首要的偶然带来的好处。

我觉得凯尔特人 的信仰很合情理。他们相信,我们的亲人死去之后,灵魂会被拘禁在一些下等物种的躯壳内,例如一头野兽,一株草木,或者一件无生物,将成为他们灵魂的归宿,我们确实以为他们已死,直到有一天——不少人碰不到这一天——我们赶巧经过某一棵树,而树里偏偏拘禁着他们的灵魂。于是灵魂颤动起来,呼唤我们,我们倘若听出他们的叫唤,禁术也就随之破解。他们的灵魂得以解脱,他们战胜了死亡,又回来同我们一起生活。

往事也一样。我们想方设法追忆,总是枉费心机,绞尽脑汁都无济于事。它藏在脑海之外,非智力所能及;它隐蔽在某件我们意想不到的物体之中(藏匿在那件物体所给予我们的感觉之中),而那件东西我们在死亡之前能否遇到,则全凭偶然,说不定我们到死都碰不到。

这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了,除了同我上床睡觉有关的一些情节和环境外,贡布雷的其他往事对我来说早已化为乌有。可是有一年冬天,我回到家里,母亲见我冷成那样,便劝我喝点茶暖暖身子。而我平时是不喝茶的,所以我先说不喝,后来不知怎么又改变了主意。母亲着人拿来一块点心,是那种又矮又胖名叫“小玛德莱娜”的点心,看来像是用扇贝壳那样的点心模子做的。那天天色阴沉,而且第二天也不见得会晴朗,我的心情很压抑,无意中舀了一勺茶送到嘴边。起先我已掰了一块“小玛德莱娜”放进茶水准备泡软后食用。带着点心渣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腭,顿时使我混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那情形好比恋爱发生的作用,它以一种可贵的精神充实了我。也许,这感觉并非来自外界,它本来就是我自己。我不再感到平庸、猥琐、凡俗。这股强烈的快感是从哪里涌出来的?我感到它同茶水和点心的滋味有关,但它又远远超出滋味,肯定同味觉的性质不一样。那么,它从何而来?又意味着什么?哪里才能领受到它?我喝第二口时感觉比第一口要淡薄,第三口比第二口更微乎其微。该到此为止了,饮茶的功效看来每况愈下。显然我所追求的真实并不在于茶水之中,而在于我的内心。茶味唤醒了我心中的真实,但并不认识它,所以只能泛泛地重复几次,而且其力道一次比一次减弱。我无法说清这种感觉究竟证明什么,但是我只求能够让它再次出现,原封不动地供我受用,使我最终彻悟。我放下茶杯,转向我的内心。只有我的心才能发现事实真相。可是如何寻找?我毫无把握,总觉得心力不逮;这颗心既是探索者,又是它应该探索的场地,而它使尽全身解数都将无济于事。探索吗?又不仅仅是探索,还得创造。这颗心灵面临着某些还不存在的东西,只有它才能使这些东西成为现实,并把它们引进光明中来。

我又回过头来苦思冥想:那种陌生的情境究竟是什么?它那样令人心醉,又那样实实在在,然而却没有任何合乎逻辑的证据,只有明白无误的感受,其他感受同它相比都失去了明显的迹象。我要设法让它再现风姿,我通过思索又追忆喝第一口茶时的感觉。我又体会到同样的感觉,但没有进一步领悟它的真相。我要思想再作努力,召回逝去的感受。为了不让要捕捉的感受在折返时受到破坏,我排除了一切障碍,一切与此无关的杂念。我闭目塞听,不让自己的感官受附近声音的影响而分散注意。可是我的思想却枉费力气,毫无收获。我于是强迫它暂作我本来不许它作的松弛,逼它想点别的事情,让它在作最后一次拼搏前休养生息。尔后,我先给它腾出场地,再把第一口茶的滋味送到它的跟前。这时我感到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颤抖,而且有所活动,像是要浮上来,好似有人从深深的海底打捞起什么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它在慢慢升起;我感到它遇到阻力,我听到它浮升时一路发出汩汩的声响。

不用说,在我的内心深处搏动着的,一定是形象,一定是视觉的回忆,它同味觉联系在一起,试图随味觉而来到我的面前。只是它太遥远、太模糊,我勉强才看到一点不阴不阳的反光,其中混杂着一股杂色斑驳、捉摸不定的漩涡;但是我无法分辨它的形状,我无法像询问唯一能作出解释的知情人那样,求它阐明它的同龄伙伴、亲密朋友——味觉——所表示的含义,我无法请它告诉我这一感觉同哪种特殊场合有关,与从前的哪一个时期相连。

这渺茫的回忆,这由同样的瞬间的吸引力从遥遥远方来到我的内心深处,触动、震撼和撩拨起来的往昔的瞬间,最终能不能浮升到我清醒的意识的表面?我不知道。现在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它不再往上升,也许又沉下去了;谁知道它还会不会再从混沌的黑暗中飘浮起来?我得十次、八次地再作努力,我得俯身寻问。懦怯总是让我们知难而退,避开丰功伟业的建树,如今它又劝我半途而废,劝我喝茶时干脆只想想今天的烦恼,只想想不难消受的明天的期望。

然而,回忆却突然出现了:那点心的滋味就是我在贡布雷时某一个星期天早晨吃到过的“小玛德莱娜”的滋味(因为那天我在做弥撒前没有出门),我到莱奥妮姨妈的房内去请安,她把一块“小玛德莱娜”放到不知是茶叶泡的还是椴花泡的茶水中去浸过之后送给我吃。见到那种点心,我还想不起这件往事,等我尝到味道,往事才浮上心头;也许因为那种点心我常在点心盘中见过,并没有拿来尝尝,它们的形象早已与贡布雷的日日夜夜脱离,倒是与眼下的日子更关系密切;也许因为贡布雷的往事被抛却在记忆之外太久,已经陈迹依稀,影消形散;凡形状,一旦消褪或者一旦黯然,便失去足以与意识会合的扩张能力,连扇贝形的小点心也不例外,虽然它的模样丰满肥腴、令人垂涎,虽然点心的四周还有那么规整、那么一丝不苟的绉褶。但是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贰,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虽然我当时并不知道——得等到以后才发现——为什么那件往事竟使我那么高兴,但是我一旦品出那点心的滋味同我的姨妈给我吃过的点心的滋味一样,她住过的那幢面临大街的灰楼便像舞台布景一样呈现在我的眼前,而且同另一幢面对花园的小楼贴在一起,那小楼是专为我的父母盖的,位于灰楼的后面(在这以前,我历历在目的只有父母的小楼);随着灰楼而来的是城里的景象,从早到晚每时每刻的情状,午饭前他们让我去玩的那个广场,我奔走过的街巷以及晴天我们散步经过的地方。就像日本人爱玩的那种游戏一样:他们抓一把起先没有明显区别的碎纸片,扔进一只盛满清水的大碗里,碎纸片着水之后便伸展开来,出现不同的轮廓,泛起不同的颜色,千姿百态,变成花,变成楼阁,变成人物,而且人物都五官可辨,须眉毕现;同样,那时我们家花园里的各色鲜花,还有斯万先生家花园里的姹紫嫣红,还有维福纳河塘里飘浮的睡莲,还有善良的村民和他们的小屋,还有教堂,还有贡布雷的一切和市镇周围的景物,全都显出形迹,并且逼真而实在,大街小巷和花园都从我的茶杯中脱颖而出。

贡布雷,从十里开外远远望去(当我们在复活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乘火车来到这里,从铁路那头望去),所见只有教堂一座。这教堂概括了市镇的风貌,代表了市镇,并向远方的人们宣告,这里有座市镇,它在为市镇说话。然而,当你走近贡布雷,市镇看上去就像一位身披深色大氅的牧羊女迎风站立在田野中间,市镇上鳞次栉比的房屋,等于是挤挤攘攘贴在牧羊女大氅周围、拱起灰溜溜背脊的羊群。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城墙,有些地方已经倾圮,但当年完美的弧形残迹犹存,一截截围住了城区的房舍,同古画中的城池一样。就居家而论,贡布雷不免有些凄凉,街面上的房屋都取材于当地出产的青石,门前有台阶,房上是尖尖的山墙,给门前投下一片阴影,弄得街上相当昏暗,以至太阳刚下山,家家户户的“大厅”就得拉帘掌灯。好些街道是以圣人的姓氏命名的(其中不少同贡布雷早年的几位领主的历史有关):圣伊莱尔街,圣雅克街——我姨妈的房子就在那条街上,铁栅外是圣伊尔德迦尔特街,花园的旁门开出去是圣灵街;贡布雷的这些街道在我的记忆的角落里依然存在,而且蒙上了五光十色,同我今天心目中的人间的色调大不相同,所以我实际上觉得它们色色俱全,还有那座高踞于市镇中心广场的教堂,我觉得比幻灯机的投影更虚幻,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倘若有幸能再穿过圣伊莱尔街,到鸟儿街古风盎然的“鸟儿客栈”去租间客房,那简直比同戈洛结识、同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交谈更神妙虚幻,像是同隔世的天外来往一样。从“鸟儿客栈”的地下室的气窗里飘散出来的厨房的气味,至今我还时有所闻,依然是那样热乎乎的,一阵一阵地飘到我的鼻前。

那时我们住在我外祖父的表妹——我的姑祖母——的家里,她是莱奥妮姨妈的母亲。自从奥克达夫姨夫去世之后,莱奥妮姨妈从此不肯离开贡布雷,不肯离开贡布雷的那幢房屋,不肯离开她的房间,她的床。她不肯“下来”了,总那么躺着,那么凄凄切切,有气无力,病病恹恹,老想不开。她那个套间的窗外是圣雅克街,这条街到头是“大草坪”(同市中心三条街交叉的街心绿化地带“小草坪”遥遥相对)。街面灰溜溜的,单调划一,几乎家家门口都有砂岩砌成的三级高台阶,整条街像是由哥特石刻匠人在原块石头上凿出来的一道深沟,本来打算在上面刻耶稣降生的马槽或者耶稣受难的坟场的,我的姨妈实际上只占用两间相通的房间,她每天下午呆在其中的一间,好让用人给另一间通风。那是乡绅家常见的那种房间。世界上有些地方,大气中或海面上游动着亿万种肉眼看不到的原生动物,它们在闪光、在散发出芳香。那两间房内也一样,也有千百种气味令人心醉,那是从品德、智慧和习惯中散发出来的芳香,氤氲中悬凝着一个人内心深处隐而不露、丰富至极的全部精神生活;当然,也还有例如从附近田野里传来的那些自然气息和时令色彩,但是它们一到这里便失去了野趣,变得人情味十足,而且凝滞闭塞,跟用当年从果园里摘下之后便藏进柜子的水果制成的果汁冻那样香甜而透明;它们固然也随季节的更迭而变换,毕竟具有了柜藏的风味和家用的格局,新鲜面包的温馨消融了白色冰霜的凛冽,就像村里报时的大钟,悠闲而准时,散淡而有序,既漫不经心又高瞻远瞩。洁净的床单,清新的晨意,虔诚的气氛,和谐地融合在一片宁静之中,不过这种宁静,只给人增添愁绪罢了,倒为并非身临其境、仅是匆匆过客的人提供了汲取无尽诗意的宝库。这里的空气如此幽闭,好似一朵纤细娇美的花,沉寂中饱含营养,而且香甜诱人,使我一踏进门槛便油然而起馋涎欲滴的感觉,尤其是在复活节那个星期的开头几天,那时早晨还寒意料峭,当时我刚来贡布雷不久。我去姨妈那边请安,她们先让我在外间稍候。乍暖还寒时节的阳光,扑到炉火前来取暖,两砖之间的柴禾已经蹿起耀眼的火苗,给整间屋子抹上一股油烟的气味,弄得像农舍大火炉前的一面火墙,又像宫堡华屋的壁炉上的大炉罩。呆在那样暖和的地方,但愿外面雨雪交加、洪水横溢才好,这样也可给深居的舒适更增添冬蛰的诗情。我在供桌和交椅之间走动着。那些交椅蒙着毡绒面子,靠背上方总安着方括弧形的头靠,熊熊的炉火,像发酵的面团,散发出令人垂涎的芳香,空气也随之布满气泡;清晨湿润而明媚的朝气早已催发出这一层层的芳香,而且把它们一片片翻动,把它们烤黄,给它们打上绉褶,使它们松软膨胀,从而做成一大块虽无形迹却香甜可感的乡村糕点,简直像一大张“脆皮夹心饼”。这里的壁橱、柜子,还有画着枝叶图案的壁纸,发出比点心更香脆、更细腻、更有名、更干燥的异香,我回到房里,总不免怀着难以启齿的艳羡,沉溺在花布床罩中间那股甜腻腻的、乏味的、难以消受的、烂水果一般的气味之中。

我听到姨妈在里面房内低声地自言自语。她说起话来总是轻声细语,因为她认为自己头脑里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在里面飘浮着,她若大声说话,那东西就会移动,但是她又忍不住长久的沉默,即使身边没有人在场她也得自言自语,因为她相信这对肺部有益,能防止血液停滞,对于她常犯的胸闷气憋也有缓解的功效。她整天有气无力地苟延残喘,每一点小小的感觉都看得非同小可,她使这些感觉具有活动不定的机能,所以更难以憋在心里。由于没有知己可以对之倾诉,她只好自言自语,于是滔滔不绝的独白成为她唯一的活动方式。不幸,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习惯一旦形成,她也就顾不得隔墙有耳了,所以我常听她自言自语说:“我准是没有记错,又是一夜没睡。”(因为她的大言不惭莫过于自称日夜不睡,我们全家上下言谈中也都始终尊重她的这种说法,不露半点马脚。例如,早晨弗朗索瓦丝不是去“叫醒她”,而是到她的“屋里去”;当我的姨妈想在白天打个瞌睡,我们就说她要“思考思考”,或者说她想“闭目养神”;她一旦自己说漏嘴,忘乎所以地说“什么什么把我惊醒了”或者“我梦见什么什么”之类,话一出口她自己先就羞红了脸,接着便很快恢复常态。)

我在外间稍候片刻之后,进去向她请安;弗朗索瓦丝正给她沏茶。倘若我的姨妈那时感到心绪不宁,她就吩咐以药代茶。遇到这种情况,总由我负责从药袋里把一定量的椴花茶倒进一只小碟,然后倾入开水。干燥的花梗变得弯弯曲曲,梗梗相勾地组成荒诞不经的图案,其中绽出一朵朵苍白的小花,像是由哪位画家按照最完美的装饰意图有心点缀上去的。失去了本色或者改变了原貌的叶片变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碎片,有的像飞虫透明的翅翼,有的像一枚标签的白色的反面,有的像一瓣玫瑰,跟鸟儿叼来筑巢的材料一样,聚集到一起,编织成片。无数琐碎的细枝末节,倘若马虎应付,本来都可能忽略掉的,只是药剂师不惮麻烦才作了这样精细的炮制,但这些细枝末节却给我喜出望外的愉快,等于在一本书中惊喜地发现某位熟人的大名,我从这些细枝末节中认出它们原本是地地道道的椴花叶梗,与我在车站大街的椴树枝上所见略同;外表有所不同,恰恰是因为它们不是赝品,而是地道的真货,只是它们已经老化。每一种新的品格都只是老品格的变态,所以我在一团团小小的灰色泡沫中辨认出枝头初绽的绿芽;尤其是那片圆月形的嫣红宜人的反光,把细梗丛中的小花一朵朵衬托得好似挂在枝头的金色的玫瑰,等于投射在墙面上的一丝微光,让人约摸看出哪个部位曾经有过一幅壁画;这反光也成为一种标记,标明椴树上哪个部位曾经“彩色斑斓”,哪个部位本来就没有色泽,同时它还向我证明,这些花瓣在点缀药袋以前曾经为春日的黄昏散布过醉人的芳香。这嫣红的烛光仍留有它们昔日的颜色,只是已经半明半灭,在残烛上昏昏摇曳,好比花儿欲谢,时近黄昏。片刻之后,姨妈会在她品尝残花枯叶香味的那杯热茶中,泡一块“小玛德莱娜”,待点心泡软以后,就送我尝一口。

她的床这一面有一个柠檬木的黄色立柜和一张既当药案又当供桌的桌子,上面是一尊圣母像和一瓶维希圣泉水,下面放了几本祷文和一些药方,祈祷和服药所需的一切都齐全了,不至于耽误早上服药和黄昏祈祷。床的那一面贴近窗户,街景尽收眼底。她从早到晚就像波斯王公披阅史册那样地研读贡布雷街头的日常要事,说它日常,其实风味之古老胜似远古史册;尔后,她同弗朗索瓦丝一起对见闻进行评述。

我到姨妈那里不出五分钟就被她打发走了,她怕我太耗费她的精神。她把苍白淡漠的前额凑到我的唇边。在早晨那个时候,她额前的假发还没有梳理,脊骨像荆冠上的芒刺鼓出睡衣,又像一串诵经用的念珠。她对我说:“可怜的孩子,你走吧,快去准备做弥撒;你要是在楼下遇到弗朗索瓦丝,就叫她别在下面光贪玩,早点上楼来看看我有什么需要她照料的。”

照料她多年的弗朗索瓦丝那时已经想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要专门侍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那里的几个月当中,她确实对我姨妈不甚尽心。我小时候在来到贡布雷前,莱奥妮姨妈还年年到巴黎她母亲家过冬,那时我跟弗朗索瓦丝很生疏;有一年正月初一,母亲领我去姑祖母家拜年,进门前妈妈给我一张五法郎的钞票,嘱咐说:“千万别给错了,你听我说过‘你好,弗朗索瓦丝’之后,再把钱给她;到时候我会轻轻捅你一下胳膊的。”我们一走进姨妈家的过厅,便影影绰绰瞅见一顶白得耀眼、挺括纤薄得像糖丝织成的便帽下面堆着一副预表感激的笑容。

那就是弗朗索瓦丝;只见她像神龛里的圣徒塑像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门框里。待我们适应了门厅的幽暗之后,才分辨出她的表情中含有与人为善的无私的爱,以及发自肺腑的对上等人的尊敬,而能得到新年礼物的希望更在她内心最美好的部位激发出这样的敬爱之情。妈妈使劲地拧了一下我的手臂,大声说道:“你好,弗朗索瓦丝。”听到这一信号,我赶紧松开手指,让钞票落到虽说半推半就却已经伸了过来的那只手的掌心。但是,自从我们住到贡布雷之后,弗朗索瓦丝成了我最熟悉的人。她最乐于侍候我们,至少在开头那几年,她侍候我们像侍候我姨妈那样地尽心尽力,实际上她对我们更加巴结,因为我们除了同她的主人是一家人之外,还具备另一种魅力:她尊重无形中连结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尊重的程度不亚于古希腊的悲剧诗人,况且我们不是她惯常侍候的主人。我们到达贡布雷的那天,她迎接我们时有多高兴!我们是复活节之前到达的。她埋怨天气还不转暖,害得我们一路挨冻;那时节倒确实寒风砭骨。我的妈妈问她的女儿可好?侄儿外甥们是否安康?还问到她的外孙乖不乖?她打算把他培养成什么人?小外孙长得像不像外祖母?

等大伙儿走开之后,妈妈还同她谈起她的父母,打听他们在世时的生活细节,因为妈妈知道弗朗索瓦丝在父母去世之后,好多年中都还伤心落泪。

妈妈早就看出来了:弗朗索瓦丝不喜欢女婿,因为他破坏了她同女儿相依为命的乐趣,只要女婿在场,她就无法同女儿畅叙家常。所以,每当弗朗索瓦丝到距离贡布雷几里以外的地方去看望女儿,妈妈总要笑呵呵地对她说:“弗朗索瓦丝,今天倘若赶上朱利安有事出门,你就只好同玛格丽特单独过这一整天了,不用说你会感到遗憾的,不过你总能将就,是不是?”听到这话,弗朗索瓦丝就哈哈笑道:“夫人,您什么事都看得一清二楚;您的眼光比给奥克达夫夫人查病的爱克斯光还要厉害(爱克斯光这几个字,她故意说得佶屈聱牙,而且莞尔一笑,像是自我解嘲,笑自己无知至此,居然也搬弄科学名词儿),人家肚皮里有什么东西,您一看就透。”说罢,她就躲开了,仿佛对人家的关心感到过意不去,也可能是为了躲到一边去免得人家看到她抹眼泪。在妈妈之前,还从没有人使她产生过这样暖人心怀的激动,她头一回感到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痛苦,除她自己这样一个苦老太婆之外,还能有别人关心,还能成为另一位妇女悲喜的缘由。

我们住在贡布雷的那些日子里,我的姨妈也只好牺牲掉一些同弗朗索瓦丝做伴的时间,因为她知道我的母亲对这位聪明勤快的女用人有多器重。打从清早五点起,弗朗索瓦丝就拾掇得干净利索地下厨干活了,她那顶软帽上的褶裥,一条条挺括漂亮,像刚出炉的瓷胎;她打扮得跟去教堂做大弥撒似的。她干什么都在行,像马一样吃苦耐劳,无论身体好坏,总是闷头干活,而且轻手轻脚,跟没有干活一样。倘若妈妈要杯热水或者要点咖啡,在姨妈的女用人当中只有她才会端来滚烫的开水或者热咖啡。她是那样一类的用人,既让生客一见就讨厌(也许因为他们心中有数,知道他们对眼前的客人一无所求,主人宁可客人不上门也不会把他们辞退,所以他们犯不着巴结客人,对客人不免怠慢),又得到主人分外的宠信,因为主人考验过他们的实际能力,表面的讨好和低眉顺眼的絮叨固然能给客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却往往掩盖无法调教的低能,故而主人反倒并不在乎。

弗朗索瓦丝先把我的外祖父母和父母侍候安顿好,然后才上楼侍候我的姨妈服用蛋白酶,同时问她午饭要吃什么。她一到楼上,就不易避开某些问题,得发表见解或作出解释了。

“弗朗索瓦丝,你倒想想看,古比尔夫人居然比平时晚了一刻钟来找她的姐姐;她要是在路上再多磨蹭一会儿,恐怕要在弥撒开始之后才能赶到教堂了。”

“咳,敢情!”弗朗索瓦丝答道。

“弗朗索瓦丝,你要是早来五分钟,你就能看到安贝夫人了,她手里的那捆芦笋比加洛大娘菜摊上的要粗上两倍。你想法子向她的女用人打听打听,她是从哪儿弄来的?今年你做什么配菜都少不了放芦笋,你很可以为咱们家的那几位旅行家也弄点这么粗的芦笋来嘛。”

“没有什么奇怪的,那是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弗朗索瓦丝说。

“哈!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耸耸肩膀接口道,“从神甫先生的园子里弄来的!你明明知道他那儿的芦笋长得又小又坏。告诉你吧,她手里的芦笋,足足有胳膊那么粗呢。当然,不是你的胳膊,而是像我的这条今年又瘦了许多的胳膊。弗朗索瓦丝,你没有听到这嗡嗡的钟声吗?闹得我脑袋都要炸了!”

“没有,奥克达夫夫人。”

“啊!可怜的孩子,足见你的脑袋真结实,这是托上帝的福。刚才拉马格洛娜找比普罗大夫来了。大夫紧跟着就同她一起走了,他们是在鸟儿街那边拐弯的,准是哪家孩子病了。”

“哎哟!我的上帝,”弗朗索瓦丝叹息道。她听不得有谁遭难,即使在天涯海角有一位她压根儿不认识的人遇到不幸的消息传到她的耳里,她也总要连连叹息。

“弗朗索瓦丝,这丧钟究竟是为谁在敲呀?啊,我的上帝,该是为卢梭夫人敲丧钟了。瞧我,怎么居然忘了:她在那天夜里就过世了。啊!我也快了,善良的上帝该把我召回去了,自从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归天之后,我这脑袋就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害得你白白为我耗费许多光阴,我的孩子!”

“不,奥克达夫夫人,我的光阴没有那么金贵。时间本是上帝白给的,又没有要咱们破费。我现在得去看看火灭了没有。”

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就这样对当天发生的第一批事件,在上午联合评述了一场。但是有时候发生的事件具有相当神秘、相当严重的性质,我的姨妈感到不能坐等弗朗索瓦丝上楼之后再论短长,于是整幢房子里响起四下震耳的铃声。

“可是,奥克达夫夫人,现在还不到服用蛋白酶的钟点呀,”赶上楼来的弗朗索瓦丝说道,“莫不是您感到有些乏力,顶不住吗?”

“不是的,弗朗索瓦丝,”姨妈说,“要说乏力,你是知道的,如今我已难得有什么时候不感到衰竭的了;我早晚有那么一天跟卢梭夫人一样,自己还没有明白过来就咽气了。我倒不是为了这个才打铃叫你的。你没有料到吧?我刚才看得一清二楚,就跟现在看到你一样,我看到古比尔夫人领着一个女孩子走过去,那个女孩子我居然压根儿不认识!你赶紧到加米杂货铺去买两个苏 的盐,戴奥多尔不至于不告诉你她是谁家的孩子。”

“准是比班先生的女儿,”弗朗索瓦丝更愿意当场作出解释,因为她今天上午已经到加米杂货铺去过两次了。

“比班先生的女儿!哦!你真能哄人,可怜的弗朗索瓦丝!照你说,我还能认不出她来吗?”

“我没说是他的大女儿,奥克达夫夫人,我说是他的小女儿,那个在儒伊寄读的小丫头。我好像早晨就见到过她。”

“啊!除非像你说的,”姨妈说,“那她准是来过节的。没错!不用再打听了,她准是来过节的,这么说来,咱们呆会儿准能见到萨士拉夫人来敲她妹妹家的门,吃午饭嘛!没错!我刚才看到加洛班点心铺的小伙计提了一盒果馅大饼走过。你瞧着吧,这饼准是送到古比尔夫人家去的。”

“古比尔夫人家只要一来客人,奥克达夫夫人,您就等着瞧吧,她的那一帮人不久都会赶来吃午饭的,现在已经不早了。”弗朗索瓦丝说罢急于下楼张罗午饭,心安理得地抛下我的姨妈独自观景消遣。

“哪里!中午以前不会来。”我的姨妈无可奈何地接口道,说着,她担心地看一眼座钟,但只是偷偷的一瞥,免得让人发现万事不管的她,居然对古比尔夫人要请谁来吃饭,有如此高的雅兴打听,可恨的是这种兴致可能还得有劳她干等个把钟头。“偏偏又要赶到我吃午饭的时候才来!”她自言自语地咕哝道。吃午饭对于她来说是种相当称心的消遣,她不希望有别的事情打扰,“你千万别忘了:把我的奶油鸡蛋放在一只平底盘里。”只有平底盘上才画有人物,我的姨妈每顿饭都要看着解闷。她戴上眼镜,辨认当天盘子上的人物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她一面看,一面微笑着说:“很好,很好。”

“我倒可以上加米杂货铺去一趟,探探消息……”弗朗索瓦丝看出我的姨妈不再打发她去杂货铺,便这样说道。

“不,不必了,那准是比班小姐。我的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很对不起,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让你上来一趟。”

然而我的姨妈心里很明白:她打铃让弗朗索瓦丝上楼,决不是为一桩小事,因为在贡布雷,一个不为人知的人简直跟神话里的神仙一样不可思议。事实上,过去每当圣灵街或者中心广场骇人听闻地出现这类人物,总会有人进行细致的调查,结果没有一次不把这类神奇人物最终纳入“熟人”之列,或者把他的为人摸得一清二楚,或者把他的身份弄清个大概,总跟贡布雷的什么人沾点亲吧。这位是索东太太的儿子,服兵役期满之后复员归来;那位是贝德罗神甫的侄女,是从修道院里出来的;还有本堂神甫的兄弟,在夏多丹当税务官,新近才退休,来这里过节。起先有人见到他们,以为贡布雷竟然出现大家不认识的人,不免心里惶惶不安,原来无非是没有一下认出来,或者没有一下弄清他们的身份罢了。其实索东太太也好,本堂神甫也好,都早就有言在先,说他们正盼望出远门的亲人回来呢。晚上,我散步回家,上楼去跟我的姨妈说说散步时的见闻,倘若我不慎说起我们在老桥附近遇到了一位外祖父不认识的人,姨妈必定失声叫道:“居然连你外祖父都不认识!啊!我才不信哪!”话虽这么说,她毕竟有点按捺不住,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于是盘问外祖父:“姨父,你们在老桥附近究竟碰到谁了?连您都不认识?”——“怎么不认识,”我外祖父回答说,“那是普罗斯贝,就是布耶伯夫人家园丁的弟弟。”——“噢,他呀!”姨妈总算放心了,脸还有点红;她耸了耸肩膀,苦笑一声,补充说道:“因为他方才说你们遇到了一位您不认识的人!”所以家里的人叮嘱我以后说话千万谨慎,切不可不假思索地乱讲,惹得姨妈那样激动。贡布雷无论家畜还是居民,彼此都认识,所以倘若姨妈偶尔发现有一条她不认识的狗走过,她就必定不住地搜索枯肠,把她的推理才能和悠闲的时间全都消耗在这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上去。

“那准是萨士拉夫人的狗。”弗朗索瓦丝说道,其实她并没有十分把握,目的只在于使姨妈安心,免得她“耗费精神”。

“好像我连萨士拉夫人的狗都不认得了!”姨妈接口道,她的批判精神轻易不接受靠不住的说法。

“啊,是了,准是加洛班先生新近从里瑟欧带回来的那条狗。”

“啊!除非是那条狗。”

“据说,它可乖巧了,”弗朗索瓦丝补充说,这情报她是从戴奥多尔那里得来的,“它跟人一样机灵,总是摇头摆尾,总那么讨人喜欢,有那么一股热乎劲儿。要说牲口啊,才这么小就知道讨好,实在难得。奥克达夫夫人,我得走了,我可没有时间闲聊,这不,眼看就十点钟了,我不光是炉子没有升旺,还有一堆芦笋要削呢。”

“什么!弗朗索瓦丝,又是芦笋!你今年真得了芦笋病了,早晚让咱们家的那几位巴黎人吃倒胃口!”

“才不会呢,奥克达夫夫人,他们可爱吃哩。等他们从教堂做完弥撒回来,一定胃口大开,您瞧着吧,他们保管吃得津津有味。”

“这会儿,他们一定已经在教堂里了;你最好别耽误工夫,赶紧张罗午饭去吧。”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我多么喜欢那座教堂呀,如今想起来犹历历在目!我们进教堂时必经的古老门楼,黑石上布满了坑坑点点,边角线已经走样,被磨得凹进去一大块(门楼里面的圣水池也一样),看来进教堂的农民身上披的粗呢斗篷,以及他们小心翼翼从圣水池里撩水的手指,一次次在石头上轻轻擦过,年复一年地经过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连顽石都经受不住,给蹭出了一道道深沟,好比天天挨车轮磕撞的界石桩子,上面总留有车轮的痕迹。教堂里掩埋着贡布雷历代神甫高贵尸骨的墓石,像是为祭殿铺下的地板,更增添了萦绕遐迩的灵气;可如今这片片墓石已失去死寂坚硬的质地,因为岁月已使它们变得酥软,而且像蜂蜜那样地溢出原先棱角分明的界限,这儿,冒出一股黄水,卷走了一个哥特式的花体大写字母,淹没了石板上惨淡的紫堇;而在别处,墓石又被紫堇覆盖得不见天日,椭圆形的拉丁铭文更显得缩成一团,使那几个缩写字母平添一层乖张的意味,同一个字里有两个字母挨得特别近,而其他的字母却被大大地拓开了距离。教堂里的彩绘玻璃窗,只要外面稍有阳光,便能闪耀光彩,所以尽管外面天色阴沉,教堂里却总是光辉灿烂;有一面彩绘玻璃窗,从上到下只被一个人物形象所占满,那人的模样跟纸牌上的大王相似;他就在上面顶天立地站着,教堂的拱顶成了他的华盖。教堂里平常不做功德法事时,中午时分,他便笼罩在斜照的蓝色的反光中(那样的日子难得遇到,教堂里空空荡荡,空气清新,阳光照在瑰丽的陈设上,显得更加堂皇,也更有人情味,再加上石雕和彩色玻璃,这里简直变得像一家中世纪风格的旅馆的接待厅,几乎具有供人歇宿的意味)。那时你能看到萨士拉夫人跪在那里咕哝几句祷文,她旁边的祈祷桌上放着一包捆扎好的点心,那是她刚从对面的糕点铺买的,准备拿回家去当午饭。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像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像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像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每一面彩色大窗全都历史悠久,处处显得生意盎然,数百年的积尘银光闪闪;这一面面由彩色玻璃交织而成的亮晶晶的大挂毯,已被岁月磨蚀得经纬毕露。其中有一面窗像长条的棋盘,由百十来块长方形的小玻璃拼成,主调是蓝色的,像当年供查理六世用来解闷的一副大纸牌;但是,也许因为有一道光芒倏然闪过,也许因为我的转动的目光透过那面忽明忽暗的彩色长窗,看到了一团跃跃蹿动、瑰丽无比的烈火,顷刻间那面彩色长窗忽然迸射出孔雀尾羽那样变化多端的幽光,接着它颤颤悠悠地波动起来,形成一丝丝亮晶晶的奇幻的细雨,从岩洞般昏暗的拱顶,淅淅沥沥地沿着潮湿的岩壁滴下。我随着手执经卷的长辈往前走,仿佛走进了五光十色的岩洞,四周是诡异的钟乳石,多彩多姿;刹那间那一片片菱形的小玻璃显得清澈透明,像镶嵌在一枚硕大无朋的胸章上的蓝宝石那样坚硬,然而你又明明可以感到,在它们的后面,还有一件更令人钦慕的东西,那就是偶尔一露的阳光的微笑。在这片沐着宝石般湛蓝柔和的光波中,它是那样清晰可辨,跟广场石板上或集市草堆中的阳光一样。在复活节前我们到达贡布雷的最初几个星期天,虽然大地仍是光秃秃的、黑黝黝的,但阳光的微笑却给了我们安慰,它在这里,像历史上圣路易的子孙们遇到过的那个载入史册的春天一样,使装点着忘我草的那面金碧辉煌的大彩窗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两幅立经挂毯描绘爱丝苔尔 受冕的场面(根据传统,阿絮埃吕斯王的相貌被描绘得像一位法国国王,而爱丝苔尔的形象则同国王所宠爱的盖尔芒特家的某位贵夫人相似),挂毯上的颜色已褪得模糊不清,倒给画面增添一种表现力,一种立体感,一种亮度:爱丝苔尔唇上的淡红色越出了嘴唇的轮廓线;她的连衣裙上的黄色,显得那么滑腻,那么厚实,仿佛已板结成块,吹来一股气流就能把它整块掀掉似的。在这幅丝线和羊毛交织成的挂毯的下半部,树木还绿得那样鲜艳,可是上半部已经“年久色衰”,因而深色树干上发黄的高枝,苍白得十分显眼,好像有一道无形的阳光,以强烈的斜照,把它们晒黄,晒褪了它们一半的颜色。这一切,尤其是教堂里那些珍贵的文物,原先是由历史上的名人传下来的,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几乎成了传奇人物(那个精雕细刻的金十字架,据说是圣埃罗瓦 的杰作,由达戈贝 敕赐教堂的,还有日耳曼路易 的王子们的合葬墓,墓身由斑石砌成,上面镶着金丝彩釉的青铜雕刻),正因为有这些东西,我们在教堂就座之后,我才有如临奇境之感,就像乡下人走进神仙到过的山谷,能在一块岩石上,一棵树身上,一片水塘中,惊喜地发现神仙经过的明显的痕迹。凡此种种,都使这座教堂在我的心目中与城里的其他地方完全有别:这座建筑可以说占据了四维空间——第四维就是时间,它像一艘船扬帆在世纪的长河中航行,驶过一柱又一柱,一厅又一厅,它所赢得、所超越的似乎不仅仅是多少公尺,而是一个朝代又一个朝代,它是胜利者。它把严酷粗野的十一世纪,隐匿在厚实的墙壁中,沉重的拱梁下填满了大块碎石,把风洞堵得严严密密,只有门廊附近登上钟楼的楼梯才在墙上破开一条深深的槽口,露出一点往昔的遗迹。但是,即使在那里,也有重重叠叠哥特式的、风姿绰约的拱门,一个挨着一个地挡着,让外人一眼看不到楼梯,好比一群千娇百媚的大姐姐,笑吟吟地挡住了身后土里土气、哭哭啼啼、衣衫寒酸的小弟弟。教堂的塔楼,直刺青天,高高地屹立在广场之上;它当年曾静观过圣路易的英姿,今天似乎仍看得到他的风采。教堂的地下室深深地陷入中世纪的黑夜中;戴奥多尔和他的姐姐摸索着把我们领到幽暗的拱顶下,天花板上鼓出一道道粗壮的筋脉,像一只巨大的蝙蝠张开的翼膜。两位领路人用一支蜡烛给我们照亮了西格贝王 的小公主的坟墓,坟墓中央有一个深坑——像墓穴的遗迹——据传那是由一盏水晶灯落下时砸出来的:“法兰克公主被杀的当夜,原来由金链吊在现在后殿那个地方的一盏水晶灯忽然脱钩落下,灯罩没有破碎,火焰也没有熄灭,只是砸进了石头,灯的分量居然使顽石塌陷。”

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能正经地提到它吗?它那么粗糙,毫无艺术可言,甚至没有半点宗教情调。从外面看,由于它对着的那个十字路口在下坡,它的外墙底下垫了一层乱石砌成的墙基,石头东一块西一块地凸出在外,毫无教堂的特色。窗户好像开得很高很高,总的看起来,不大像教堂,倒像监狱。不用说,后来当我想到我生平所见到过的其他教堂的富丽堂皇的后殿,我从来没有想到把它们同贡布雷教堂的后殿进行比较。只是有一回,我在内地的一条小胡同的拐角处,发现三条胡同的交叉口,有一面粗糙的高墙,上面的窗户也开得很高,跟贡布雷教堂后殿的那面墙的外观一样不成比例。那时,我没有像在参观夏特勒大教堂或者兰姆大教堂时那样细细探究宗教感情在那些建筑物中怎样有力地得到了体现,我只是情不自禁地叫了声:“教堂!”

教堂!它同住宅紧挨紧连;在圣伊莱尔街,它的北门介于两家紧邻之间:一边是拉班先生的药房,一边是卢瓦索夫人的住宅。它同这两家墙挨墙,没有丝毫距离,它就像贡布雷的普通居民之家,如果贡布雷的街上编有门牌号码的话,它也可以有个门牌号码;邮差早晨送信的时候,在走出拉班先生的药房,还未走进卢瓦索夫人的住宅之前,似乎本应该在它的门口停一停的;然而在教堂和非教堂之间,却有一道我的思想始终不能逾越的界线。尽管卢瓦索夫人的窗前有几棵倒挂金钟,习惯于不知趣地纵容耷拉着脑袋的枝叶到处乱蹿,那上面的花朵开到一定时候,总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红得发紫的面孔贴到教堂阴沉的墙上去凉快凉快,我觉得倒挂金钟并不因此而沾上灵气;在花朵和它们所投靠的阴沉的墙面之间,我的肉眼虽看不到有半点间隙,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却存在着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

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老远就能看到;在贡布雷市容还没有出现的远方,它那令人难忘的面貌就已经露出地平线了。复活节的那个星期,当火车把我们从巴黎送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父亲看见它轮番地驰过地平线上的每一层折痕,钟楼上的风信鸽朝东南西北四方转动。父亲说:“好,把毯子都收起来,咱们到了。”有一次,我们到离贡布雷很远的地方散步,有一段道路很狭窄,旋而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一大片四周被枝柯参差的森林团团围住的平地,只见圣伊莱尔街钟楼细巧的塔尖,冒出在树梢之上;它呈淡红色,显得那样宜人,那样苗条,亭亭玉立在天边,仿佛有谁故意在这幅尽是天然景物的图画的天空部位,用指甲抠出一道艺术的记号,作为表明有人居住的唯一标志。再靠近些,就能看到四方形塔楼的残迹了。半圮的塔楼仍簇拥钟楼而立,只是比它要矮些;塔身石块上的暗红的色调,尤其令人惊叹。在秋雾凄迷的早晨,那情状宛如一派彤云叆叇的葡萄园上兀立着一堆攀满红色爬山虎的废墟。

我们回家的时候,外祖母常常让我在广场上滞留片刻,好看看教堂的钟楼。塔楼上的窗户两个一组,分层排列,间距规整而独具一格,人的五官若具有这种比例才显得端庄而美丽。从楼上,每隔一阵飞出一群暮鸦;它们呱呱地转圈翩跹,好似原先听凭它们扑腾腾栖落的古塔,忽然变得难以安身,仿佛隙缝间释放出某种动荡不停的元素,把它们从塔里轰了出来。待它们把暮霭苍茫的淡紫色帷幕到处划遍之后,又突然安静下来,钻回塔里去栖息;充满凶兆的塔楼重新变成安居的福地。有几只乌鸦散歇在小钟楼的塔尖,看上去一动不动,说不定它们正盯住一只小虫,准备下喙,就像稳坐钓鱼台的渔夫准备抬竿,停歇在浪尖的海鸥准备啄鱼似的。不知为什么,我的外祖母觉得圣伊莱尔钟楼没有一丝一毫庸俗、浮夸和鄙吝之气,因为她喜爱自然景物和天才的作品,并认为唯有自然和天才之作才富于有益的影响;至于自然景物,当然不可假手人工,比如我的姑祖母的园子经园丁一弄,自然反而受到糟踏。这教堂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显得从本质上就与别的建筑不同,而真正意识到它别具一格,确定它的存在具有个性、敢于独树一帜的则是它的钟楼。为教堂立言的,也是这座钟楼。我尤其相信,我的外祖母在贡布雷钟楼的身上,模糊地见到了她心目中最可贵的东西,那就是既自然又不凡的气派。她对建筑学一窍不通,但她说:“孩子们,你们尽管可以笑我,也许从规范上说,这座钟楼并不美,但是它老态龙钟的怪样,我看了很受用。我甚至相信,倘若它会弹钢琴的话,一定不会弹得干巴无味的。”她望着塔身,眼睛顺着砖石的坡度,顺着塔身优雅的张力向上望去,只见斜线越往上越靠近,就像合十祈祷的双手;我的心似乎同箭一样地向上飞去,她的目光也随着塔身跃然上升;她对已经风化的古老的石塔露出友好的微笑,当时仅仅在塔尖还残留着些许夕阳。自从塔身进入这一光照区之后,每一片石头便被阳光照得轻飘飘起来,仿佛突然间显得又高又远,像一首歌用提高八度的尖音来演唱一样。

是圣伊莱尔钟楼,使城里的各行各业、每时每刻和各种观点,都具有形式、取得结果和得到认可。从我的房间望去,我只能见到它外铺石板的塔基;但是,在炎热的夏季的某个星期天早晨,我一看到那些石板像一团黑色的太阳在烨烨放光,我就会想:“天哪!九点钟了!如果我想要在去教堂做弥撒之前还有时间向姨妈请安的话,那现在就得做准备了。”因为我确切地知道太阳照临广场时是什么颜色,我感觉得到外面的气温和市场上的尘埃,感觉得到妈妈在做弥撒前会去买东西的那家店铺门前的遮篷的投影。店堂里有一股未经漂白的本色布的气味,妈妈也许去买块手绢之类的东西,店掌柜会绷直了身子吩咐伙计拿出货来给妈妈挑选,他自己则准备关店门,而且早已到后面去穿好了节日的上衣和洗净了双手。他有每隔五分钟就搓一次手的习惯,即使遇到最不痛快的场合,他也要踌躇满志地、精明强干地搓他的那双手。

做完弥撒,我们走进店堂,吩咐戴奥多尔给我们一份比平时要大的奶油圆面包,因为我们的表亲趁着好天气从梯贝齐赶来同我们一起吃午饭。那时我们眼前的钟楼周身披着灿烂的阳光,金光闪闪、焦黄诱人,简直像一块硕大无朋的节日奶油面包,它的塔尖直戳蓝色的天空。黄昏时,当我散步归来,想到呆会儿我得向母亲道晚安,而且将一整夜见不到她,这时钟楼反倒因为白日已尽而显得格外温柔,它倚着苍白的天空,像靠在深褐色的丝绒坐垫上似的,天空在它的压力下微微塌陷,仿佛为它腾出地方安息,并且裹住了它的四周;围着塔身飞翔的鸟类的叫声更衬托出它的寂静,更拔高了它的尖顶,使它具有某种难以言传的意味。

即使我们走到教堂后面某条已经看不到教堂的街上,那里房舍的布局似乎也是由钟楼在哪里出现而定的;也许它出现在看不到教堂的地方才更显得惊心动魄。当然,另有不少钟楼在这类景观中比它壮丽,我的脑海里就有好几幅钟楼屹立在鳞次栉比的屋顶之上的图景,但它们同贡布雷阴沉街景中出现的那座钟楼相比,艺术上各有异趣。我永远也忘不了巴尔贝克附近有一座属诺曼第省的引人入胜的城市,城里有两所十八世纪留下的、款式宜人的府邸,从许多方面说,我喜欢这两处建筑,并且打心眼儿里崇拜。从那个有一溜台阶通往河沿的花园看去,一座哥特式教堂的塔尖恰恰夹在它们中间。教堂本身被那两所府邸遮去,但塔尖却像它们楼面的屋顶,像加在楼顶的装饰,但是,它的格局又是那样不同,那样可贵,那样多姿,那样娇艳,那样光鲜,使人一下子便看出它同下面的建筑并无关系,正等于在海滩上两块并列的漂亮的卵石之间,夹着一只尖塔形的、色泽鲜艳的贝壳,它那红得发紫、带有涡纹的尖头,同卵石毕竟不构成一体。甚至在巴黎,在最丑陋的地区,我记得有一个窗户,从那里望出去,是一幅由好几条街道的凌乱的屋顶组成的画面,你可以在前景、中景、甚至远景的某个层次,看到一座紫色钟楼的圆顶,有时它发红,也有时,茫茫雾霭从灰濛濛中离析出黑影,洗印出最精美的“照片”,使它呈现为高雅的黑色,这就是圣奥古斯丁教堂的钟楼,它使巴黎的这一景象,具有皮兰内西 笔下的某些罗马风光的特征。但是,无论我的记忆用哪一种笔法来描绘当年所见的情景,我都无法把失去多年的感触在记忆的版画中重现。感触使我们端详一件事物不仅把它当做观赏的对象,而且相信它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没有一幅记忆的版画能独立地保全我内心生活的某一完整的部分,如同我忆及从贡布雷教堂后面的街上所见到的钟楼的种种景象,那样完整地保留着当年的心境。五点钟看到它,那是上邮局去取信的时候,只见它在左面离我们几幢房屋远的地方,突然孤零零地矗起它的塔尖,超过一溜屋脊;如果返身想去问候萨士拉夫人的近况,那么你眼前的那溜屋脊就会随着你走下另一面的斜坡而降低,你知道得在钟楼过后的第二条街拐弯;如果你还朝前走,向车站那边走去,你侧眼看看钟楼,它就会向你展示新的屋脊和新的楼面,就像某种固体在它演变的某一时刻突然被人发现;或者,你从维福纳河的沿岸看去,教堂的后殿显得在高处蹲着。它那鼓起的肌肉仿佛迸发出钟楼借以向空中发射箭头的力量。总之,无论你在哪里,你的眼光都得落到钟楼的身上,它总高踞于一切之上,在一个意想不到的高处把房舍召集到它的跟前。在我的心目中,它像上帝的手指;上帝本人可能隐迹于芸芸众生之间,我并不会因此而混淆上帝与凡人的区别。直到今天还是一样,倘若我在内地的哪一座大城市,或者在巴黎我不熟悉的哪一个地段,为我“指点迷津”的路人把远处某家医院的钟楼或者某所修道院里高高顶着僧帽帽尖的钟楼作为标志指给我看,告诉我该走那条街,我的记忆会立刻在那钟楼的楼身,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同我所钟爱、现在已经消失的钟楼的外貌,多少有相似之处。如果那路人回过头来,看看我有没有走错路,他会惊讶地发觉,我已把该走的路和该办的事置诸脑后,一连几个钟头呆立在钟楼前苦思冥想地追忆,而且在我的内心深处感到从遗忘中夺回来的地盘逐渐变得结实,并得到重建。于是,我大概比刚才问路的时候更为焦虑地在寻问自己的道路,我转过一条街……但是……这是在我自己的心中寻问。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经常能遇到勒格朗丹先生。他在巴黎当工程师,所以除了休假之外,他只能在星期六晚上到贡布雷的庄园来,呆到星期一早晨再走。他是那种除了科技专业在行,而且成绩出色之外,还具有其他文化修养的人,例如文学、艺术方面的修养;这对他们所从事的专业完全无用,只在谈吐方面可资益助。这些人比许多文学家更有文采(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勒格朗丹先生作为作家也颇有名气,当我们得知有位著名的音乐家曾经根据他的诗谱过曲,我们还大吃一惊呢),也比许多画家更“出手不凡”;据他们自己想,他们眼前的生活对他们并不合适,因而他们对待实际从事的职业,要么夹杂着幻想而漫不经心,要么高傲地、鄙夷地力求做好,既隐忍苦衷,又兢兢业业。勒格朗丹先生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留着两撇长长的淡黄色的小胡子,显得既有思想又很精明;蔚蓝色的目光透出看破一切的神情。他举止彬彬有礼,谈锋之健是我们前所未闻的。他在我们全家人的心目中是生活高雅的精英人物的典型,我们总引以为楷模。我的外祖母只嫌他一点不足,就是他说起话来过于讲究,有点像书面语言,不像他戴的大花领结总那样飘逸而自然,不像他身上那件学生装式的单排扣上衣总那样洒脱而随意。我的外祖母还因为他经常攻击贵族、攻击摆阔讲排场、攻击趋炎附势,而且措辞激烈,感到惊讶。她说:“圣保罗说到有种罪过不可原谅,一定是指这类恶习。”

追求虚荣是我的外祖母所无法体会、甚至无法理解的一种感情,所以她认为完全不必这样大动肝火去贬斥它。况且,既然勒格朗丹先生的姐姐嫁给了巴尔贝克附近一位下诺曼第省的贵族,他还这样激烈地攻击贵族,甚至埋怨革命没有把他们全都推上断头台,我的外祖母认为未免有失厚道。

“朋友们,你们好!”他迎上前来,对我们说,“你们住在这里真是有幸;明天我得返回巴黎,钻到我的窝里去了。啊!”他又堆起他独有的、稍带讥讽、略含失意、更有点漫不经心的微笑补充说道,“当然,在我家里,没用的东西倒应有尽有,唯独缺少最必要的东西——一大片像这样的蓝天。小伙子,尽量在你的生活里始终保持一片蓝天吧,”他转身对我说,“你有一颗难能可贵的心,你具有艺术家的天赋,别让它缺少应有的东西。”

我们一回到家里,我的姨妈就派人来问:古比尔夫人做弥撒是不是迟到了。我们无法回答,反而给她增添烦恼:我们告诉她说,有个画家去教堂临摹坏家伙希尔贝的彩绘玻璃窗了。于是弗朗索瓦丝立刻被派往杂货铺打听,结果一无所获,因为戴奥多尔不在。此人身兼两职,在教堂他是唱诗班成员,在杂货铺他是店堂伙计,既能从教堂里得到消息,又同社会各集团的人都打交道,所以城里的事他无所不知。

“唉!”我的姨妈叹了口气,“我真希望欧拉莉快点来。其实只有她才能告诉我真相。”

欧拉莉是个又瘸又聋、爽直泼辣的老姑娘,从小在拉布勒东纳里夫人家帮工,夫人死后,她也随即“退休”,在教堂旁边找到一间房子往下,经常出来做做礼拜,在没有礼拜的时候,她自己默默祈祷,或者给戴奥多尔搭把手,帮点忙;其余时间,她用来探望几位像我姨妈那样的病人,她把做弥撒和做晚祷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告诉我的莱奥妮姨妈。她本来有一笔老东家给的年金养老,不过她倒不轻视捞外快,常常到本堂神甫或者贡布雷僧侣界的其他头面人物那里去搜罗些内衣被单来浆洗。她身穿披风,头戴白色小便帽,打扮得跟吃教会饭的人差不多。皮肤病使她的一部分面颊和弯曲的鼻梁呈现凤仙花那样鲜艳刺目的桃红色。她的来访一向是莱奥妮姨妈的一大乐事,因为除了本堂神甫之外,姨妈早已把其他客人逐个拒之于门外了,她认为那些人错就错在属于她所憎恶的两类人之列:第一类人最差劲,是姨妈首先要甩开的,他们劝她不要“顾影自怜”,还鼓吹“阳光下走走,吃点带血的烤牛肉,比卧床和服药对她更有补益”之类的邪端异说,尽管有人采取消极态度,只以某种形式的沉默表示不赞成姨妈的做法,或者笑笑表示怀疑;至于另一类人,看来真以为姨妈的病情比她自己估计的还要严重,至少同她自己所说的一样严重。比如,姨妈几经斟酌,听从了弗朗索瓦丝殷切的劝说,允许他们上楼来看望她,他们中就有人表现得太辜负姨妈的抬举,居然怯生生地说:“您不认为遇到好天气出去稍微活动活动会好些吗?”有人倒相反,听姨妈说罢“今天我很不好,很不好,要完了,可怜的朋友们呀”,他们竟接茬说:“啊!身体不好嘛!不过您这样也还能拖一阵呢。”上述两种人,虽然表现不同,有一点倒肯定一样,那就是从此被拒于门外。当我的姨妈从床上看到圣灵街有这号人显然正前来看她,当她听到门铃已被拉响时,她的脸上顿时出现害怕的表情。如果说,弗朗索瓦丝见此情状觉得有趣,那么,她更为姨妈总有巧妙办法把他们打发走而拍手称快,更为他们没有见到姨妈,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而乐不可支。她打心眼儿里佩服我的姨妈,她认为自己的女东家比那些人要优越,所以才不愿让他们登门。

总而言之,我的姨妈既要求人家赞成她卧床服药的做法,又要求人家同情她的病痛,还要求人家说些宽心话,担保她早晚会康复。

而欧拉莉对此最在行。我的姨妈尽管一分钟之内能说上几十遍:“我完了,可怜的欧拉莉。”欧拉莉准能答上几十遍:“奥克达夫夫人,您对自己的病知道得这么透彻,那么您准能活上一百年,就像昨天萨士兰夫人对我说的那样。”(欧拉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之一,就是认准了萨士拉夫人其实叫萨士兰夫人,尽管经验无数次地对她进行纠正,仍不足以打破她的这一信念。)

“我倒不求活上一百年。”我的姨妈说;她不喜欢人家用确切的日期来判定她能有的寿限。

此外,欧拉莉还善于给我姨妈解闷,又不让她累着。这是谁都没有的本领。所以她的来访对于姨妈来说是莫大的愉快。她每星期天必来,除非有意外事缠身。对欧拉莉又将来访的期望,开始着实让我姨妈高兴好几天,可惜这很快就转化为痛苦,就像挨饿的人饿过了头,虽说欧拉莉才晚来一小会儿。等待欧拉莉的兴奋心情拖延过久就变成不堪忍受的折磨;我的姨妈不停地看钟点、打哈欠,一阵阵感到心力交瘁、支持不住了。要是欧拉莉来访的门铃声直到天黑,在我的姨妈已无指望的时候才打响,她反倒感到伤心难受了。事实上,每个礼拜天,她最牵肠挂肚的一件事不过是欧拉莉的来访。吃罢午饭,弗朗索瓦丝急于等我们早早离开饭厅,她好赶上楼去“忙乎”我的姨妈。但是(尤其自从晴朗的天气在贡布雷定居下来之后),当正午时分的崇高的钟声给圣伊莱尔塔楼上音响的王冠缀上十二朵转瞬即逝的小花、使袅袅余音在我们的餐桌边,在也是亲切地来自教堂的圣饼的附近,缭绕萦回了很久之后,我们仍久久地坐在饰有“一千零一夜”图画的平底碟前懒得动弹,因为炎热,尤其是因为吃得太饱,我们无力离席。所谓太饱,因为,除了鸡蛋、排骨、土豆、果酱、烤饼等几道已经不必预告、每餐必备的食品外,弗朗索瓦丝还根据庄稼地和果园的收成,海鲜捕捞所得,市场供应,邻里馈赠,以及她自己的烹调天才所能提供的东西,另外添几道菜,因此,我们的食谱,就像十三世纪人们在大教堂门上雕刻的四面浮雕一样,多少反映了一年四季和人生兴衰的节奏。添一条鲜鱼,因为鱼贩子担保它特别新鲜;添一只火鸡,因为她赶巧在鲁森维尔的市场上碰上一只肥美的;添一道骨髓蓟菜汤,因为她以前没有用这种做法给我们做过;添一盘烤羊腿,因为去外面透过新鲜空气之后一定胃口大开,况且到吃晚饭足足有七小时,有足够的时间把羊腿烤到骨脱肉酥;菠菜是为了换换口味;杏子是因为刚刚上市,街上还难得见到;醋栗是因为再过半个月就吃不上了;草莓是斯万先生特意送来的;樱桃是园子里那棵两年不结果的樱桃树又重新结出的第一批果实;奶酪是我一向爱吃的;杏仁糕是她昨天定做的;奶油圆球面包倒是我们的贡献。上述各道食品吃罢之后,专为我们做的、特别是专门献给我识货的父亲品尝的巧克力冰淇淋端了上来,那是弗朗索瓦丝别出心裁、精心制作的个人作品,就像一首短小、轻盈的应景诗,其中凝聚着作者的全部才智。谁要是拒绝品尝,说什么“我吃完了,不想吃了”,谁就立刻沦入“大老粗”之列,正等于艺术家送他一幅作品,明明价值在于作者的意图和作者的签名,他却只看重作品的重量和作品所用的材料。甚至在盘子里留下一滴残汁,也是不礼貌的表示,其程度相当于没有听完一首曲子,当着作曲家的面站起来就走一样严重。

我的母亲终于对我说:“得了,别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待着了,要是你嫌外面太热,就上你自己的房间去,但是你得先透透空气,免得一离开餐桌就看书。”我于是坐到水泵和水槽附近的一条没有靠背的长凳上去。水槽像哥特式的井栏,雕有好几条火龙的图案,粗糙的石面上刻下了火龙的流线型的、包含寓意的体态,十分生动。长凳恰好在一株丁香树的树荫下;园子的这个角落有一扇便门开向圣灵街;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矗立着一座独立的建筑,突出在正屋之外,门前有两级台阶,那是厨房外做粗活的小屋。从外面看去,可以影影绰绰看到里面的地上铺着斑岩一般闪闪发光的红色石板,这小屋与其说是弗朗索瓦丝的“洞府”,倒不如说更像供奉维纳斯女神的小庙,里面堆满了奶制品商人、水果店老板、菜贩子等人送来的供品,他们有些是从相当远的村落来的,就为了给“女神”献上他们田园里的时鲜。小屋屋脊上总有一只鸽子在咕咕啼叫。

早先,我并不在这小庙周围的神圣的树林中久留,因为我在上楼读书之前,总要先到外祖父的兄弟阿道夫外叔祖父居住的楼下那间起坐间去呆一会儿。阿道夫外叔祖父是位老军人,以少将衔退休。他那间屋子难得照进阳光,即使窗户大开,听凭外面的热气进去,屋里也仍然无穷无尽地散发出一股幽幽的凉气,既有林区的风味,又有王政时代的盎然古风,好比走进猎场的废弃的楼阁,能让人的嗅觉久久地沉醉于梦境之中。但是,我不进阿道夫外叔祖的单间已有很多年了,因为他同我们家发生过一场误会,不再来贡布雷小住。这事是由我惹起的,经过情形如下:

在巴黎的时候,家里每个月派我去看他一两次,那时他总是刚吃完午饭,穿着家常便服,侍候他的仆人穿的是紫白两色相间的条纹布工作服。外叔祖父咕哝着埋怨我好久没来看他了,没人理他了;他给我吃块杏仁饼或者一只橘子,我们穿过一间客厅,那里从来也没有人会停下坐一会儿;客厅里没有炉火,墙上装点着镀金的装饰线脚,天花板刷上蓝色,说是模仿天空;家具都蒙上了缎面垫套,跟外祖父家一样,只是这儿用的是大黄缎面;我们经过客厅,走进被外叔祖父称为“工作室”的那个房间。只见墙上挂了几幅版画,大凡是黑色衬底上有一位丰满、肉感、皮色粉红的女神,或驾一辆战车,或踩一只圆球,或在额前缀有一颗五角星;第二帝国时期这类画很受欢迎,因为一般认为画里有一种庞贝的情调。后来人们很讨厌这类画,有人之所以又开始喜欢起来,虽然说法不一,其实只有一个原因:这类画具有第二帝国的情调。我同外叔祖父一直坐在这里,直到他的听差替车夫来问什么时候用车。外叔祖父沉吟良久,在一边纳罕的听差如果稍有动弹,仿佛就会扰乱他沉思似的,于是他只得全神贯注地等待他作出始终如一的回答。外叔祖父经过一番周密的斟酌,终于说出了从来不变的决定:“两点一刻。”听差惊讶地重复了一遍,但决无二话:“两点一刻?……好,我告诉他去。”

在那个时期,我热爱戏剧,但这只是柏拉图式的爱,因为我的父母还一直没有允许我去看戏,所以我把看戏的乐趣,想象得相当不符合实际;我几乎以为每个观众眼中的舞台布景,都像是通过立体镜才看到似的,只为他一个人存在,尽管同其他观众所看到的上千种其他景象大致一样,但各人所见只属各人。

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广告亭去看看又有什么新戏预告。每一出预告的新戏都给我的想象提供种种梦想,而天下最无利害关系又最令人开怀的,莫过于这些梦想了;同组成剧名的每一个单字紧密相关的形象,还有墨迹未干、被糨糊弄得鼓鼓囊囊的海报的颜色,更助长了我的想象。海报上剧名赫然在目,除了《赛萨·奚罗多的遗嘱》或《欧迪普斯王》之类的古怪剧目外(这类剧目不会出现在“喜剧歌剧院”的绿色海报上,而只出现在“法兰西喜剧院”的酡红色的海报上),最大相径庭的要算《王冠上的钻石》和《黑色的多米诺骨牌》这两出戏的海报了:一张是发亮的羽白色,另一张像带有神秘色彩的黑缎。我的父母向我宣告:我第一次去剧院,必须就这两出戏中选一出。于是我接连对它们的剧名进行钻研,因为我的有关这两出戏的全部知识只是它们的剧名。我殚精竭虑地想逐一抓住它们可能给我带来的乐趣,然后进行比较,最后我费尽力气,把一出戏想象成光彩夺目、气宇轩昂,另一出戏则温情脉脉、缠绵悱恻,结果我还是不能决定我的取舍,正等于上最后一道甜食时,问我要牛奶米糕还是要奶油巧克力一样。

我与我的同学们谈论演员,虽然那时我对演技还一无所知,却认为在艺术借以体现的一切形式中,演技是首要的形式,通过演技,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艺术,同样一段台词,这位演员和那位演员在朗诵方法和声调处理方面各不相同,我觉得其中最琐细的差别都具有无法估量的意义。我根据有关这一演员和那一演员的传闻,把他们按才艺的高低排了个先后,这些名单我成天独自默诵,最后在我的脑海中凝固,像结成了硬块,弄得我头脑僵硬。

后来,我上中学,每当我趁老师转身的机会同一位新朋友窃窃私语时,我的第一问题总是问他是否去过剧院,是否认为最了不起的演员是戈特,其次是德洛内,等等。倘若他认为法布夫尔不如迪龙,或者德洛内名列戈克兰之后,那时我的心目中戈克兰便失去磐石般的坚固性,突然松动起来,退缩到二等,德洛内也取得了神奇的灵活性,丰富的活跃性,而屈居第四;这样的变动使我的头脑得到软化,得到滋养,竟有繁花似锦、生动活泼之感。

虽说我对演员们如此着迷,虽说有一天下午我见到莫邦从法兰西剧院出来顿时感到爱的激动和爱的痛苦,但是当我见到某家剧院门前某位赫赫巨星的大名烨烨生辉,当我见到一辆马头上缀满玫瑰花的双座轿车从街上驰过,车窗里露出一位据我想可能是演员的女子的倩影,那时我内心的激荡更久久不能平息,我多么无能为力地、多么痛苦地努力设想她们的私生活啊!我虽把最有名的女演员按才艺的高低排出如下的名次:萨拉·贝恩纳特,拉贝玛,巴代,玛德莱娜·布洛昂,霞娜·萨马里,但是,无论先后我对她们全都关心。我的外叔祖父认识不少女演员和一些“交际花”,我分辨不清后者同女演员的差别。他把她们请到家中做客。我们之所以只在某些日子去看望他,是因为其他日子有那些女客登门,家里人一向不愿与她们打照面。至少我们家持这一主张,因为从我的外叔祖父那方面说,他跟那些可能从来没有结过婚的风流寡妇、跟那些虽大名鼎鼎、其实出身靠不大住的伯爵夫人过于随便的态度,他把她们介绍给我的外祖母时所说的奉承话,或者他把祖传的首饰送给她们,以巴结讨好,等等,早已不止一次引起他同我的外祖父之间的龃龉。平日交谈中如果出现某位女演员的名字,我常听到我的父亲笑着对我的母亲说:“这是你叔叔的一位女朋友。”当时我想,有多少大人物恐怕开始一连好几年都巴结不上那样的女人,给她写信不理,登门拜访,她又打发门房拒之门外:我的外叔祖父倒说不定有办法让我这样初出茅庐的青年免受这番折腾,他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把我介绍给许多人都无法接近、但对他来说却是知心朋友的女演员。

因此——我借口有一门课改了时间,不仅已经耽误了我好几次不能去看外叔祖父,而且以后还会没有空去——有一天(那并不是专门留给我们去看他的日子),我们家午饭比平时吃得早,我便趁机上街,并没有去看家里允许我单独去看的新戏海报,而是一口气跑到了外叔祖父那里。我注意到他家门口停着一辆双驾马车,马的护眼罩上,跟车夫上衣的扣眼上一样,插着一朵红色的康乃馨。我从楼梯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嬉笑声,等我一拉门铃,里面的声音反而戛然而止,一片寂静之后是连续的关门声。听差终于出来开门,见到是我,显得很尴尬,声称我的外叔祖父现在正忙着,恐怕抽不出身来见我。他正打算进去禀报,只听到里面传出刚才的女人的声音:“啊,不!让他进来;一分钟就行,我一定会很高兴的。从您的写字台上的那张照片来看,他跟他的妈妈,也就是您的侄女,长得很像,您的侄女的照片挨着的那张照片不就是他吗?我倒是想要见见这孩子,哪怕见一面呢。”

我听到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表示不高兴;最后,听差请我进去。

桌子上,有一盘跟平时一样的杏仁饼;我的外叔祖父仍穿着那件家常便服,但是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身穿粉红色丝绸长裙、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子,她正把最后一瓣橘子放进嘴里。我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该称呼她夫人还是小姐。我憋红了脸,不敢朝她那面看,生怕同她答话。我过去亲了亲外叔祖父。她笑眯眯地望着我。我的外叔祖父对她说:“这是我的侄外孙。”既没有告诉她我姓什么,也没有把她的名字告诉我,大约是因为自从同我的外祖父发生过龃龉之后,他尽可能避免家庭成员同他的这类朋友接触。

“他长得多像他的母亲。”那女的说。

“您也不过是在照片上见过我的侄女。”我的外叔祖父连忙粗声粗气地接口道。

“对不起,亲爱的朋友,去年您生病的时候,我在楼梯上曾经同她照过面。确实,我也只是一闪而过地瞅了一眼,你们这儿的楼梯又那么黑;但是,这一眼足以使我对她钦佩了。这瘦小的年轻人眼睛长得挺美,还有这儿,”她说着,用手指划了一下额头下面,“您的侄女儿是不是跟您同姓?”她问我的外叔祖父。

“这孩子更像他的父亲。”我的外叔祖父咕哝着说;他既不想提到我妈妈的姓,以间接地介绍我,更不想作进一步的说明,“他完全像他的父亲,也像我故世的母亲。”

“我不认识他的父亲,”穿粉红色长裙的女子微微歪着脑袋说道,“也从来没有见过您那位故世的母亲。我的朋友,您一定记得,咱们是在您遭受丧母之痛后不久才相识的。”

我感到有些失望,因为这位少妇同我在家里见到过的其他标致女子,尤其是同我每逢大年初一都要去拜年的一位表亲家的千金并无二致。我的外叔祖父的这位女朋友,除了衣着更为讲究之外,那眼神也同样机敏而和善,表情既坦诚又动人。我在她身上没有发现女演员照片上一般有的那种使我倾慕的舞台风度,也没有看到应该同她的私生活相呼应的那种妖媚的表情。我难以相信她竟是交际花,而且如果我没有见到门口停着的那辆双驾轿车,没有见到她那身粉红色的丝裙和那串珍珠项链,没有早就听说我的外叔祖父尽结识些最高级的交际花,我恐怕更难相信眼前这位风韵不俗的女子就是其中的一位。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供她们住华屋、坐轿车,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不惜为她们倾家荡产的金屋藏娇的百万富翁,又怎能从这样平凡、这样规矩的女子那里得到愉快呢?然而,想到她们私生活应有的情状,我更为她们的不道德感到迷惑不解。如果这种不道德具体化为一个特殊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这种不道德就会像一部小说、一件丑闻的隐秘部分那样地不露痕迹。但恰恰是那件丑闻使她们脱离了中产阶级的家庭和她们待人和善的父母,使她们扶摇直上地变为一代佳丽,出入交际场所,赢得显赫的名声。眼前的这位女子,面部表情和说话的声调同我所认识的其他许多妇女并无两样,这就使我不由得把她看做良家千金,其实她早已无家可依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进外叔祖父的工作室。我的外叔祖父请她抽烟,只因有我在场,他多少显得有些尴尬。

“不,”她说,“亲爱的,您知道我只抽得惯大公爵送给我的那种烟卷。我跟大公爵说了,您也馋那种烟卷。”说着,她从烟盒里掏出好几支印有金色外文字样的纸烟。忽然,她又说:“我一定在您这里见到过这孩子的父亲,他不就是您的侄女婿吗?我怎么能忘呢?他那样和气,我觉得他文雅极了。”她说得既谦虚又热情。但是,我深知父亲待人一向矜持冷漠,想到他当时一定绷着脸皮,现在却被说成文雅极了,我不禁狼狈不堪,因为他很可能表现得并不风雅,这种过高的评价,同他在礼节方面的欠缺实在太不相称。后来我才体会到,这些既无所事事又用心良苦的妇女所扮演的角色,其魅力之一正在于此:她们以她们的热情、她们的才能,以及优美的感情所具备的一种梦境和她们不必破费便可轻易到手的一种金玉般的华彩,像名贵而细巧的嵌饰,把男人们毛糙而缺乏磨砺的生活装点得富丽堂皇。对于梦境,她们同艺术家们一样,既不追求实际价值,也不让它局限于现实生活,例如我的外叔祖父穿着宽松的便服在吸烟室中接待的这位女士,她以娇美的体态,粉红色的丝绸长裙,周身的珠光宝气,以及她同大公爵的交情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高贵气派,给烟雾缭绕的室内增添了异样的光辉;同样,她随口说了句对我父亲的评价,说得非常讲究,使这句话别具一格,有一种高雅的意味,再加上她以亮晶晶的目光看上一眼,等于给这句话镶上一颗光华熠熠的钻石,其中既包含谦恭之意,又透出感激之情,这句话从她嘴里说出便成了一件艺术珍品,一件“文雅极了”的宝贝。

“好吧,孩子,你该回去了。”外叔祖父对我说。

我站起来,克制不住想去吻一下粉衣女郎的手,但,我觉得这样做恐怕过于孟浪,简直类似抢劫。我的心怦怦乱跳,心里盘算着:“该做还是不该做?”后来,我不再考虑该做什么,而是能做什么,我以一种盲目的、反常的动作,连刚才我找到的有利于这样做的种种理由也全都抛置不顾了:我上前抓住她伸过来的手,把它送到我的唇边。

“他多可爱啊!已经知道巴结女人喜欢了,这是跟他的外叔祖父学的。将来准成为十全十美的绅士。”她又咬文嚼字地加上这么一句,故意把绅士这个词儿说得带点英国口音。“用跟我们一衣带水的英国邻居的话来说,哪天他能不能过来喝a cup of tea? 到时候,上午给我发一封‘蓝笺’ 就行了,我准来奉陪。”

当时我还不知道“蓝笺”是什么意思。她的话我有一半听不懂。我怕有些问话若不回答会有失礼貌,所以我始终全神贯注地听,结果感到非常吃力。

“不,不,这不可能。”我的外叔祖父耸耸肩膀,说道,“他忙得很,他很用功。他的功课门门得奖。”他又低声地——声音压得很低,怕我听见后纠正——补充说道。“谁说得准呢?也许他将来是雨果第二,或是福拉贝尔 之类的人物。这您是知道的。”

“我崇拜艺术家,”粉衣夫人答道,“只有艺术家才了解妇女……只有他们和您这样出类拔萃的人才理解我们。原谅我的无知,朋友,福拉贝尔是何许人?就是您房里玻璃书柜上的那几本烫金的书籍的作者吗?您知道,您答应借我看的,我一定小心翼翼地爱护书籍。”

我的外叔祖父最讨厌借书给别人,因而没有接话。他一直把我送到过厅。对粉衣夫人的爱慕弄得我晕头转向,我发疯似的吻遍了我外叔祖父沾满烟丝的两边腮帮。他相当尴尬地暗示我:希望我最好不要把这次来访告诉家里,但他又不敢明说。而我呢,我热泪盈眶地向他表示:他对我的一片好心,我铭感至深,总有一天要想办法报答。我倒确实铭感至深:两小时之后,我先是说了些闪烁其词的话,后来觉得并没有让我的父母明确地认识到我新近得到的器重,于是我想倒不如把话挑明,干脆把两小时以前去外叔祖父家的经过,详详细细地告诉他们,我没有料到这样做会给外叔祖父招惹是非。我本来没想给他添麻烦,怎么能料到这一着呢?我不能想象我的父母能从中找出毛病,因为我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对,不是每天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吗?——一位朋友来请求我们千万别忘了代他向某某女士表示歉意,因为他本人无法给她投书致意,而我们经常不把这种事放在心上,认为那位女士未必把他的沉默看得多重要,我们不觉得转致歉意能有多大意义。我也跟大家一样,总把别人的脑海想象成一件来者不拒的容器,对于注入的东西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反应;我从不怀疑,始终以为我把在外叔祖父家结识新朋友的消息灌进我父母的脑海,也就能如愿以偿地把我对这次介绍的善意判断转达给他们了。不幸的是我的父母在评价我的外叔祖父的行为时所遵循的原则,同我的期望完全南辕北辙。我的父亲和我的外祖父向我的外叔祖父提出措辞激烈的质问;我是间接听说的。几天以后,我在街上迎面遇到我的外叔祖父,他正坐在一辆敞篷车上。我感到痛苦、后悔、对他不起,我真想把这些感受告诉他。但我内疚之深、铭感之深,决不是摘帽致意所能表达的;我觉得这反倒会显得小家子气,甚至可能让外叔祖父看不出我对他感恩戴德,只以为我用通常的礼貌敷衍罢了。我决定免去这种不足以表达我内心感情的举动,我把脸扭了过去。我的外叔祖父却以为我为了服从父母的命令才不理他的,因此他对我的父母记恨在心。好多年后他才死去,我们一直没有再去看望他。

所以,我就不再进入已经关闭的阿道夫外叔祖父的那间休息室了。我只在厨房外的小屋周围流连。这时弗朗索瓦丝出现在小庙前的平台上对我说:“我让帮厨的女工一会儿把咖啡和热水端去,我要赶紧去侍候奥克达夫夫人。”听她这一说,我决定回屋,直接到我的房里去读书。帮厨的女工是个有名无实的角色,是个常设的职位,承担着始终如一的任务,它通过体现它存在的一连串暂时的形态,保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因为从来没有一个帮厨女工在我们家连续干满两年以上。我们吃了许多芦笋的那个年头,帮厨女工一般负责削芦笋皮。那是一个病病歪歪的女人,我们在复活节前后到达贡布雷的时候,她正怀着孕,而且已接近临产期。我们甚至奇怪:怎么弗朗索瓦丝还让她走那么多路,干那么多活,因为她的身前挂着的那只日见饱满的包袱,虽然有宽大的工作服罩在外面,仍能让人看出它已大到相当可观的地步,况且她开始步履艰难了。她那身衣裳使人联想到乔托 的壁画中的几位象征性人物身上所穿的那种宽袖外套。这些壁画的照片,斯万先生曾经送给我过。使我们注意到这个特点的,也是他。每逢问起有关帮厨女工的近况,他总这么说:“乔托的‘慈悲图’近况如何?”也确实,那可怜的女工因怀孕而发胖,一直胖到脸上,腮帮结实得堆起了横肉,同画里那些更像接生婆的粗壮的处女不相上下;在阿林娜圣母寺的壁画中,她们是种种美德的化身。今天我才意识到,帕多瓦寺院里的那些善恶图,还从另一方面跟我们的帮厨女工相像。帮厨女工的形象由于腹部多了一件象征而变得高大起来,但她本人显然并不理解这一象征,她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来传达它的美和它的精神意义,似乎她只是抱着一只普通的、沉重的包袱;同样,阿林娜圣母寺里那幅标题为“慈悲”的壁画,显然也没有让人家想到画中那位结实的主妇形象正是慈悲这一美德的化身(在贡布雷我的自修室的墙上就挂有这幅画的复制品),看来那张结实而俗气的面孔不可能表达任何慈悲的思想。多亏画家别出心裁的独创,她脚下明明踩着大地的宝藏,那表情却完全像在踩挤红的葡萄汁,或者更像跨上一堆装满东西的口袋往高处攀登;她把自己热烈的心献给上帝,说得更确切些,她在把心“递”给上帝,就像厨娘把起瓶塞的工具从地下室的气窗里递给正在楼下窗口向她要这件工具的人。“贪欲”这幅壁画,倒也许把贪欲的某种表现,描述得更为露骨。但是,象征也还是占据太多的地盘,而且表现得过于真实。对准“贪欲”的嘴唇嘶嘶吐信的蛇被画得很粗,把“贪欲”张得大大的嘴巴整个填满;为了把蛇含进嘴里,她的面部的肌肉全都鼓起来了,就像小孩儿吹气球一样,“贪欲”的注意力也引动了我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嘴唇的动作上,没有给贪婪的思想留下多少回旋的余地。

尽管斯万先生对乔托的这几幅壁画推崇备至,我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无心欣赏;他送给我之后就一直挂在自修室墙上。“慈悲图”上没有慈悲;“贪欲图”则像仅在医学书上才能见到的插图,类似声门或小舌如何受到舌瘤的压迫,或者外科医生的器械如何插进口腔;而那位象征正义的女子,面色灰暗,五官端正而表情啬刻,这恰恰是我在做弥撒时所见到的贡布雷某些相貌漂亮、感情贫乏、虔诚刻薄的中产阶级小姐、太太的写照,而她们中有些人早就充当了不正义的后备军。后来我才懂得,这几幅壁画之所以诡谲离奇得动人心魄,具有特殊的美,是因为象征在其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事实上象征并没有作为象征来表现,因为象征化的思想是无法表现的,在这里它是作为真实的来表现的,表现为具体的感受或物质的动作,这就使作品的含义更切题,更准确,也使作品的教益更实惠,更惊人。在可怜的帮厨女工的身上,情况也一样,人们的注意力不也是一再被日益变大的肚子吸引过去吗?还有,人之将死,想到的往往是实际的、痛苦的、昏暝莫辨的腑脏深处,往往想到死亡的阴暗面,这恰恰是帮厨女工所呈现的模样:她使我们严峻地感觉到这一面的存在,与其称之为死亡的抽象观念,倒不如说它更像一个要把我们压扁的包袱,一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绝境,一种急需痛饮的干渴。

帕多瓦寺院中的善恶图,肯定包含许多现实成分,因为在我看来,它们活生生得像我们家的怀孕的帮厨女工;而且我觉得那位女工身上也存在丰富的寓意。一个人的灵魂往往不参与通过自己才得以表现的美德,这种不参与(至少表面如此),除了有其美学价值外,也还包含一种真实,一种即使不是心理学的、起码也是面相术方面的真实。后来,我在实际生活中,曾多次有机会遇到过一些真正神圣的悲天悯人的化身,例如修道院里的僧尼。他们一般看来都兴致勃勃,讲究实惠,像忙忙碌碌的外科医生,既不动感情又果断利索,面对着人类的苦难,他们的脸上并无丝毫怜悯、同情的表示,也不怕去触及人们的痛处,那是一张张没有柔情、令人生畏的脸,因真正的善良而变得格外崇高。

帮厨女工先端上咖啡(用我母亲的话来说,只配叫热水),然后又把热水(其实勉强有点热气)送到我们房里,这就无意中像谬误通过对比衬托出真理的光辉那样地更显示出弗朗索瓦丝的高明优越之处,那时我早已拿着一本书躺在我自己房里的床上了。几乎全都合上的百叶窗颤颤巍巍地把下午的阳光挡在窗外,以保护房内透明的凉爽,然而,有一丝反光还是设法张开黄色的翅膀钻了进来,像一只蝴蝶一动不动地歇在百叶窗和玻璃窗之间的夹缝里。这点光亮勉强够我看清书上的字迹,只有神甫街上加米拍打箱柜灰尘的声音,才让我感到外面的阳光有多灿烂(弗朗索瓦丝告诉加米:我的姨妈不在“休息”,可以暂勿噤声)。那一声声拍打,在炎热季节特有的訇然传音的大气中回荡,仿佛抖落下无数艳红色的星雨,一颗颗飞向远方。此外,还有一群苍蝇,像演奏夏季室内乐般在我的眼前演奏它们的小协奏曲,倒跟你在盛夏季节偶尔能听到乐师们演奏的曲调并不一样,但是能让你接着联想到人间的乐声;这种音乐由一种更加不可缺的纽带把它同夏季联系在一起:它从晴朗的日子里诞生,只能同晴朗的日子一起复活,它蕴含着晴朗的精魂,不仅能在我们的记忆中唤起晴朗的形象,还能证实晴朗已经归来,确实就在外面,而且已弥漫人间,唾手可及。

我的房里的这种阴暗的清凉,就像大街阳光下的荫凉处,也就是说,虽暗犹明,同阳光一样明亮,并且给我的想象展示出夏季的全部景象;而倘若我在外面散步,我的感官恐怕也只能品享到其中的一些片断;因此,这种幽暗,同我的休息十分合拍,对于常常被书中的惊险故事所激动的我,休息也只像放在流水中一动不动的手掌,经受着急流的冲击和摇撼。

但是,我的外祖母,即使天气热得彤云四起,即使暴雨骤来或者只是落下几滴雨点,她都要苦苦劝我出去走走。哪怕我不肯放下手里的书本,至少也得到花园里去阅读,坐在栗树下那个用草席和苫布搭成的凉棚里;我自以为那里足可避人耳目,躲过偶尔有人来访的干扰。

我的思想不也像一个隐蔽所吗?我躲在里面感到很安全,甚至还可以看看外面发生的事情。当我看到外界的某一件东西,看到的意识便停留在我与物之间,在物的周围有一圈薄薄的精神的界线,妨碍我同它直接接触;在我同这种意识接上关系前,它又仿佛飘然消散,好比你拿一件炽热的物体,去碰一件湿淋淋的东西,炽热的物体接触不到另一件东西上的潮湿,因为在触及前水分总是先已气化。我在读书的时候,我的意识同时展现出多种不同的情景,它们斑驳杂陈地仿佛组成一幅五光十色的屏幕,上面展示出埋藏在我内心最深处的种种愿望,乃至于我在这花园角落里眼前所见的纯属外观的各类景象之中,最切近我内心深处、并不断活动着又统帅其余一切的,是我的信念和我的愿望:我相信我正读着的那本书里有丰富的哲理,蕴藏着美,我但求把它们占为己有,不管那是本什么书。因为,即使那本书我是在贡布雷镇上的博朗士杂货铺跟前一眼瞥见之后买的,那铺子离我家较远,弗朗索瓦丝不可能像上加米杂货铺那样去那里买东西,但他们的书籍品种比较齐全,赶得上文具店和书店,门口的那两扇门板,比教堂的大门更神秘,更引人浮想联翩,上面琳琅满目地挂着许多期刊和小册子,我发现那本书就挂在其间,我之所以选中它,是因为早先听到老师或者某位同学提到过,当时在我的心目中,那位同学看来已经深得真和美的奥秘,而我对真和美还只有模糊的感觉,只有一知半解,认识真和美是我的思想所追求的目标,虽然不很明确,我却念念不忘。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这一中心信念不断地进行由表及里和由里及表的运动,以求发现真理,随着信念而来的是我积极参与的活动所产生的内心激荡,因为那些天下午我的曲折经历,常常比一个人整整一生的经历更为丰富、更为充实。我说的是我读的那本书里发生的种种事情;的确,受事件影响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丝所说,并非“实有其人”。但是,一位真实人物的悲欢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各种感情,却只有通过悲欢的具体形象作媒介,才能得到表现;第一位小说家的聪慧之处就在于他了解到在我们激情的机制中,既然形象是唯一的要素,那么干脆把真实人物排除掉的那种简化办法,就是一项决定性的完善措施。一个真实的人,无论我们对他的感情有多深,总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我们感官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始终无法看透,总有一种僵化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抬不动的。遇到有什么不幸落到这人的头上,我们固然也能为之而伤心,但是我们心目中他所遭受的不幸其实不过是整个不幸概念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甚至他本人也只能感受到整个概念的一部分。小说家的创举在于想到用数量相当的抽象部分,也就是说,用灵魂可以认同的东西来替换灵魂无法看透的部分。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些新形态下的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化作了我们自己的举止和感情,既然这些举止和感情是在我们的内心得到表现的,而且,当我们心情激荡地翻阅书中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时,书中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在我们的内心控制了我们呼吸的急缓和目光的张弛,那么,表面上的真实与否又有什么要紧呢?小说家一旦把我们置于那样的境地,也就是说,同纯属内心的种种境界一样,凡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都得到十倍的增长,那么,他写的那本书就会像梦一样搅得我们心绪不宁,但是这比我们睡着时所做的梦要清晰明朗些,因而也留下更多的回忆,到那时我们的内心在一小时中可能经历到的各种幸与不幸,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或许得花费好几年的工夫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一二,而最激动人心的那些部分,我们恐怕终生都体会不到,因为幸也罢不幸也罢,在生活中都是缓缓地发生的,慢得我们无从觉察(例如:悲莫大于心死,可是我们只有在阅读时、在想象中,才体会到这种悲哀;现实生活中心灵的变化同自然界的某些现象一样,其过程相当缓慢,倘若我们有可能对变化中的每一个不同的状态逐一进行验证,那么我们连变化的感觉都会丧失殆尽的)。

故事发生的环境已经不如书中人物的命运那样深入我的内心,但它对我的思想的影响,却远比我从书上抬眼看到的周围风物的影响要大得多。所以,有两年夏天,我在炎热的贡布雷的花园中,就因为当时阅读的那本书,我竟神往一片山明水秀的地方,希望在那里见到许多水力锯木厂,见到清澈流水中有好些木头在茂密的水草下腐烂,不远处有几簇姹紫嫣红的繁花沿着一溜矮墙攀援而上。由于我的思想中始终保留着这样的梦,梦见一位女士爱我,所以我对那片山川的神往也同样浸透了流水的清凉;而且无论我忆及哪位女士,那一簇簇姹紫嫣红的繁花立刻会在她的周围出现,好像专为她增添颜色似的。

这倒不仅是因为我们梦见的某个形象总是带有明显的特征,总得到我们在遐想中偶尔衬映在这形象周围的各种奇光异彩的烘托而显得格外美丽,而是因为我读的那些书里所描述的风光,对于我来说,并非只在我的想象中才显得更加瑰丽,它其实跟我在贡布雷所见大同小异。由于作者的选词遣句,由于我在思想上对作者的描述像对一种启示那样地虔信,书中的景物仿佛就是大自然本身的一个真实可信部分,值得细细玩味、深深探究。我当时所处的环境,尤其是我们的那座花园,经过我的外祖母所鄙视的那位四平八稳、毫无才情的园丁整治过之后,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印象。

倘若我的父母允许我去实地考察我读到的书中所描述过的那些地方,我倒真可以认为自己向掌握真理跨出了不可估量的一步。因为如果一个人感到始终置身于自己的心灵之中,那么他不会觉得自己像置身于一座稳然不动的牢笼中一样,而会觉得自己像同牢笼一起卷入无休无止的飞跃,力求冲出牢笼,达到外界,同时惶惶若失地始终听到自己的周围回荡着一种声音,它不是外界的回响,而是内心激荡的共鸣。我们力求在因此而变得可贵的万物中重新找到我们的心灵曾经投射其上的反光;我们失望地发现在自然中万物仿佛失去了原先在我们的思想中由某些相近的观念所赋予的魅力;有时我们把这种精神力量全都化为光华熠熠的机敏,以影响我们明知在我们身外却又无法触及的他人。因此,我之所以总是围绕着我所爱的女人想象我最向往的地方,我之所以希望她来领我去游历那些地方,为我打开一条通往陌生世界的渠道,这并非出于偶然而简单的联想;不,因为我对游历和爱情的梦想只是我全部生命力所迸发出的同一股百折不挠的喷泉中的不同力矩罢了;今天我好比把一股表面看来屹然不动、映射出彩虹的水柱按不同高度划分成几截那样,人为地把我的这股生命力划分出不同的力矩。

我继续出入于同时在我的意识中并存的各种境况,在得以展现那些境况的真实的视野之前,我终于得到了另一种快感,安坐的快感,呼吸新鲜空气的快感,不受来客骚扰的快感。当圣伊莱尔钟楼敲响下午一点,我更因发觉下午的时光已开始一截一截地被消耗而感到痛快,我数着钟声直到最后一响,计算已经消耗的总数。接着是漫长的寂静,允许我在蓝天下读书的那一整段时间仿佛也随之而开始,直到弗朗索瓦丝准备的那顿香喷喷的晚饭端上餐桌;我在阅读时追随书中主人公走南闯北弄得相当劳累,要由精美的晚饭来补偿我的辛苦。每过一小时钟声响一次,仿佛上一次的钟声离眼前才不久;一次次的钟声在天上挨得很近,我简直难以相信,在两个金色的刻度之间,那短短的蓝色弧线下,竟能容纳下整整六十分钟。有时候,敲得这么勤的钟声,这一次比上一次多了两响,那就是说这中间有一次钟声我没有听到,其间发生了什么事对于我来说等于没有发生;读得入迷就跟睡得很实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我的耳朵像中了邪似的失去听觉,寂静的蔚蓝色表盘上的金色的钟点也抹得了无痕迹。星期天晴朗的下午多迷人啊!在贡布雷花园的栗树下,我精心地把个人生活中平庸的琐事统统抛开,用另一种曲折的生活,不同寻常的追求来加以充实,我向往着一个被纵横的流水滋润和灌溉的地方。美丽的星期天的下午啊,当我一想到你们,至今犹历历在目,确实,当初我把书一页页往下读的时候,白日的炎热在逐渐消散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把那种不寻常的生活裹了起来,让它逐渐地、一点一点地结晶。这个晶体变化极慢,里面贯穿着枝头的绿叶和你们静悄悄的、回荡着声响的、香气宜人的、透明的每一个钟点。你们把那种生活保存了下来。

有几次,下午三四点钟光景,园丁的女儿发疯似的奔跑,打断了我的阅读。她跑得撞倒了一棵橘子树,自己也划伤了手指,还磕掉一颗牙。只听她喊道:“他们来了!他们来了!”她倒是为了让弗朗索瓦丝和我及时赶去,别错过看一场热闹。那几天驻防部队操练,要经过贡布雷市镇,通常他们走的是圣伊尔德迦尔特街。那时我们家的用人们正摆开一排椅子,坐在铁门外,观看贡布雷街上星期天的行人,同时也让过往行人观看他们。园丁的女儿从远处车站大街的两幢房屋的夹缝间,瞅见了盔甲的闪光。用人们匆忙收拾椅子走进铁门,因为经过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全副戎装的士兵队伍将占据整条街的宽度,马队几乎要踩着人行道,擦过两边的房屋,浩荡而去,就像洪水涌来,河床显得过于狭窄,洪水难免溢出河堤。

“这些孩子怪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刚刚赶到铁门边就已经流下眼泪来了,“可怜,他们的青春就像草场上的青草一样,都要给割尽了。一想到这里,我就像挨了一闷棍似的。”说着,她把手捂到胸口,以表示挨到闷棍的部位。

“看到这些小伙子舍生忘死,不是很壮观吗,弗朗索瓦丝太太?”园丁为了给她“鼓气”,这么说道。

他的话没有白说。

“舍生忘死?可是人生在世,不求生还求什么?生命是善良的上帝赐给我们的唯一的恩典,从来只有一次。唉呀!上帝呀!他们倒还真的舍生忘死!我在一八七○年见过;他们一个个都不怕死,那仗打得多惨!真是不折不扣的一群疯子。再说,他们不用人家耗费什么绳子来把他们绞死,他们哪是人呀,简直是狮子。”(对于弗朗索瓦丝来说,把人比作雄狮并没有丝毫恭维之意。)

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弯拐得太小,我们无法看到队伍从远处浩浩荡荡开来,而只是从车站大街那两幢房屋之间的夹缝中看到阳光下金光锃亮的头盔不断地起伏而过。园丁本想看看是不是还有那么多士兵要经过,可是日头晒得太狠,他都渴了。于是,他的女儿像杀出重围似的突然窜到街角,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从那里带回一瓶柠檬水和如下的消息:从梯贝尔齐和梅塞格利丝那边不断拥来的士兵足有上千人哩。已经讲和的弗朗索瓦丝和园丁讨论起战争时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来了。

园丁说:“您看到没有?弗朗索瓦丝,革命总比别的战争强,因为一宣布革命,只有愿意上前线的人才去打仗。”

“啊!对了,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这干脆得多。”

园丁认为战争一爆发,铁路交通全都中断。

“敢情,怕人乘火车逃跑呗。”弗朗索瓦丝说。

园丁说:“嗨!他们可坏了。”因为他认定战争只是国家用来作弄百姓的恶作剧,既然它有法子这么办,谁也就甭想溜掉。

但是弗朗索瓦丝要赶紧去侍候我的姨妈,我也要回到我读的那本书里去,用人们重新在门外坐定,观看由士兵们掀起的灰尘和激情慢慢消散,平静下来很久之后,贡布雷街上仍流动着不寻常的黑压压的人群,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一堆仆人,甚至主人坐着观望,连平时门口没有人的那几家也不例外,他们像门槛外缀上的一条边沿参差不齐的花边,又像大潮过后留在海滩上的水藻、贝壳等物组成的一条斑斓如锦的彩带。

除了那样的日子外,我平日倒总能安心读书。只是有一次,斯万来访,打断了我的阅读。当时我正在读一位我以前从未拜读过的作家贝戈特的作品,斯万对我说的那番话,倒使我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再在挂满一簇簇紫花的墙边发现我所梦见的妇女形象,而是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上,在哥特式教堂的门楼前,浮现出她们的倩影。

贝戈特的大名,第一次是由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同学告诉我的。他姓布洛克,我对他十分钦佩。他听说我欣赏《十月之夜》,便哈哈大笑,对我说:“你居然对缪塞之流入迷,趣味够低级的。他是坏蛋中的坏蛋,畜生中的畜生,不过我应该坦白承认,他,还有那个名叫拉辛的家伙,他们一生之中倒是各写下一句音韵铿锵的诗行,据我看,其最高价值在于它毫无意义可言。这就是‘白净的奥路索娜和白净的加米尔’,另一句是‘米诺斯和帕西法埃的女儿’。我的恩师,受到众神宠爱的勒贡特老爹,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这两句诗,目的显然是为这两名恶棍开脱。顺便说一句,我手头倒有一本书,现在暂时没有空读,好像我的伟大的恩师曾经推荐过,他认为作者贝戈特写得非常精细;虽然他有时候宽容得无法解释,但他的话在我心目中等于德尔菲神庙 发下谕示,你读读这些抒情的散文吧,要是领受了太阳神的指点写下《皆大欢喜》和《玛纽斯猎犬》这两篇韵文的音韵大师说得不假,那么亲爱的大师,你就能品尝到奥林匹斯山上的琼浆玉液了。”他起初用调侃的语气要我称他为大师,后来他也同样称我为大师,事实上,我们开这种玩笑多少有点意思,因为我们当时少年狂放,总认为称呼什么就真能成为什么。

不幸的是,我一面同布洛克闲谈,一面却无法平息内心的混乱。他刚才说,美的诗句正因为它没有含义才更美,而我只希望从诗中寻找到真理的启示。我要他就此作出解释。事实上,布洛克后来再也没有被邀请到我们家来做客。开始他在我们家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这倒是真的,我的外祖父说过,我只要跟同学中的哪一位关系更为密切,把他领到家来,那总是个犹太孩子。原则上他倒并不因此而不快——他自己的朋友斯万也是犹太人血统,他认为一般说来我是在优秀的犹太孩子中选择朋友的。所以每当我领来一位新朋友,他几乎嘴里都要哼哼《犹太女郎》中的那句歌词“我们父辈的上帝哟!”或者“以色列,砸碎你的锁链!”当然,他只哼哼调门,但是我怕我的同学听出那段调门,给它配上歌词。

我的外祖父在见到我的同学们之前,只要听说他们姓什么,尽管这些姓往往没有犹太特点,他也不仅能猜到我的那位朋友是犹太血统(事实上也真是犹太血统),而且还能看到他家里有什么地方招人讨嫌。

“今天晚上要来的你的那位朋友姓什么?”

“姓迪蒙,外祖父。”

“迪蒙!哦!要当心哪!”

说着,他哼哼起来: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

悄悄注视,切莫等闲。

待他巧妙地向我们提出几个比较确切的问题之后,他叫出声来:“当心啊!当心啊!”或者,如果他通过隐蔽的盘问,迫使已经进门的同学不知不觉自己说出是什么出身,那时,他为了表明已经不再存有疑问,就索性一面看着我们,一面声音轻得几乎让人听不到地哼起这样的歌词:

怎么,您把这胆怯的犹太佬领到了我们这里!

或者:

希布伦,亲爱的山谷,我祖祖辈辈生息的地方。

还可能是:

是啊,我们是上帝优选的民族。

我的外祖父的这类小怪癖倒并不意味着对我的同学有任何恶意。我的长辈之所以不喜欢布洛克,那是另有原因的。他一开始就招我的父亲讨厌。那回,我的父亲见他浑身湿透,关心地问道:

“布洛克先生,外面变天了吗?是不是下过一场雨?我真不明白,晴雨表上刚才表明是晴天呀。”

但他得到的回答却是:

“先生,我绝对无法奉告是否下过雨,因为我一向把物质的琐事置之度外,以至于我的感官已经不必告诉我晴雨之类的变化。”

布洛克走了之后,我的父亲对我说:“可怜的儿子,你的那位朋友是白痴。笑话!他居然都无法告诉我天晴天雨!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他是呆子!”

后来布洛克又惹得我的外祖母不高兴,因为吃罢午饭,她说她有点不舒服,布洛克听罢居然抽抽搭搭地抹起眼泪来。

“这怎么可能是真诚的呢,”外祖母对我说,“因为他根本不认识我;要不然他是疯子。”

总之,他让大家都不满意,因为那回他来吃饭迟到了一个半小时,而且身上溅满污泥。他不仅不道歉,反而说:

“我从来不受天气变化和公认的时间分割的约束。我宁可规劝世人使用鸦片烟枪和马来亚波刃短刀,但是,对于使用钟表和雨伞这两件害处多得无以复加而且市民气十足的庸俗工具,我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尽管如此,他本来还可以来我们家玩的。他固然不是我的长辈们希望我结交的朋友,他们后来也还相信他为我的外祖母身体不适而流下的眼泪未必是做假,但是他们凭本能或者凭经验知道,我们的感情冲动对于我们随之而来的行动,以及对于我们的实际作为并无多大的影响;尊重道德准则,忠于朋友,埋头干某项工作,切实奉行某一套制度,凡此种种的更牢靠的基础尚有赖于盲目的习惯,而不是一时的冲动和空泛的热情。比起布洛克来,他们倒更希望我结交这样的朋友——这些人所能给予我的不超过根据布尔乔亚的道德标准应给予朋友的限度,不会因为哪天多情多意地惦记起我,便送我一筐水果,也不会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和凭空瞎想,为了让友谊所要求的义务的天平倾向对我有利的一边,而不惜弄虚作假,使我蒙受更大的损害。我们的怨尤也难以把这些本质同它们对我们的要求截然分开,我的姑祖母就是一个榜样。她同她的一个侄女多年不和,根本不理她,但她并不因此而改变自己的遗嘱,仍旧把全部财产留给她,因为这是她最近的亲属,“理应”如此。

不过,既然我喜欢布洛克,我的长辈就不愿扫我的兴。最让我大费脑筋、苦恼至极的问题是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米诺斯和帕西法埃的女儿之所以美,全在于这种美毫无意义。这方面的苦恼大大超过后来同他的交谈所带来的麻烦,虽然我的母亲认为那些交谈都是有害的胡言。我们家本来还可以接待他的,但有一次饭后,他斩钉截铁地向我保证,他曾经听到人家确凿无疑地说到我的姑祖母年轻时是位风流女子,曾公开接受过人家的供养,正如他不久前对我所说,女人心目中只有爱情,谁都一样,她们尽管推拒,最终没有一个是攻不破的——这一信息后来对我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先是使我过得更加幸福,后来又让我落到更加不幸的地步。我忍不住把他的话都告诉了我的长辈,从此他们把他拒之门外,后来我在街上向他打招呼,他对我冷淡至极。

但是,关于贝戈特,他的话倒一点不假。

开头几天,作者的字里行间使我应该爱不释手的东西并没有浮现在我的眼前,就像一首乐曲,你听得只顾心醉神迷,还来不及品出妙处。我读的那本小说,虽已经同我难分难舍,但我误以为这兴趣只是由故事引起的,正如爱恋之初你天天赶到某处某个娱乐场所去消遣,去会见那个女人,你当时还以为只是娱乐本身吸引你呢。后来,我注意到贝戈特在一些地方爱用难得见到的、简直是古意盎然的词句,那几处形成一股和谐的暗流,一段含蓄的引子,从而使他的文风高雅起来;而且就在那些地方,他谈到了“人生空幻的梦”,“美丽的形态流溢出滔滔不绝的激流”,“知心和依恋的折磨如何空泛徒劳而又甜蜜消魂”,“震撼人心的塑像如何把教堂的外观点缀得格外崇高”。他用美妙动人的形象来表达一种对我来说全然新颖的哲理,那些形象可以说激起了竖琴的齐鸣,在悠悠乐声的烘托下,形象更显得崇高。在贝戈特的那些段落中,有一段我抽出来细细玩味,那是第三段或第四段吧,它所给予我的愉快同我在读第一段时大不一样,那种愉快我在内心深处更统一、更广阔,因而是一切障碍一切隔阂仿佛都已排除掉的那个部位所感受到的。因为——其实在开头几段引起我兴趣的,也正是他这种在遣字造句上唯求生僻的偏爱,这种回荡着悠悠乐声的音韵,这种唯心主义的哲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而已——我一旦认出这些东西,我仿佛感到自己不再只是在读贝戈特的某一本书的某一个别段落,浮现在我思想表面的也不是一个纯属平面的形象了,而是一个“理想段落”,跟贝戈特的其他著作有着共同的特点,而仿佛同这个理想段落难以区分的其他类似的段落,一起形成一种厚度,一种体积,使我的心智也得以扩展。

不只是我一个人崇拜贝戈特;我的母亲的一位女朋友很有学问,也偏爱贝戈特的作品;还有迪·布尔邦大夫,为了读完贝戈特的一本新作,不惜让病人在一边等待;贝戈特作品的风靡的种子是从迪·布尔邦大夫的候诊室、贡布雷市镇附近的一家花园中飞散开来的;当时还只是稀有的品种,今天已经风靡全球,欧洲、美洲,乃至于穷乡小村,到处都见得到这枝理想的、共同的花朵。我的母亲的女朋友,据说还有迪·布尔邦大夫,对贝戈特的著作中最为欣赏的东西,跟我之所好相同,那就是他字里行间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旋律感,那些古意盎然的词句,还有一些尽管很简朴、很常用的短语,但是,他把它们放在显要的地位,从而仿佛有意表示出对它们的特殊的偏爱;总之,在哀怨的行文中,插进一两个唐突的字眼儿,一种粗声粗气的语调,不用说,他本人也一定感到自己最感人的魅力正在于此。因为,在他后来的几本书中,倘若赶上什么重要的真人真事,或者提到某一座著名教堂,他就中断叙述,插入祈求、呼号和滔滔不绝的祷告,让一股股这类的气息充分地得到发泄;而在他早期的著作中,这类气息始终是内在的,只由于表面的波动才泄露出一二分来;也正因为是半隐半现的,或许更柔美,更和谐,但毕竟人们无法确切地指出这一股股窃窃私语的气息是从哪里流出来的。作者得意之处也正是读者激赏之时。我对那几段文字能背得滚瓜烂熟。当作者重新拾起叙述的脉络时,我还感到扫兴呢。有些东西的内在的美,我一直还看不透,例如松林,霰雪,巴黎圣母院,《阿达莉》或《淮德拉》,他每当讲到这些,他都绘色绘声地以形象来引爆那种美,来打动我的心扉。所以我感到:宇宙之大,区区感官岂能得窥全豹,倘若没有他的引领,天地间有多少方面是我的残弱的感知所无从分辨的啊!我倒真希望听听他对于万物的见解,哪怕一种隐喻也罢,尤其是对于那些我或许有机会见到的东西,特别是法国的古建筑和某些滨海地区的风物,因为他在他的好几本书中一再提到它们,足见他认为这些事物中蕴藏着丰富的意味和丰富的美。可惜,他几乎对一切事物都讳莫如深地不予评述。我不怀疑,他的见解一定同我的见解完全不同,因为它来自我正设法攀登上去的那个陌生的世界。我坚信,我的种种想法在那位绝顶聪明的智者看来,纯属冥顽不灵,所以我干脆统统推翻。可是有一天我偶尔在他的一本书中发现了我过去也曾有过的想法,我的心一下子膨胀起来,简直好似有哪位天神大发慈悲,把那个想法归还给我,并宣布它是合情合理的、优美的。有时候,他书中某一页写的话,同我在失眠时夜里写给我的外祖母和母亲的信中意思完全一样,贝戈特的那页文字仿佛是放在我的那些信头上的提要汇编,甚至后来我自己开始著书的时候,有些句子我总觉得不够精当,下不了继续写的决心,我就从贝戈特的书里去寻找等同的写法。只有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之后我才会感到高兴。等到我自己营字造句,一心想让行文恰如其分地反映出我的思想捕捉到的内容,同时又担心“落入窠臼”的时候,我才不着急呢!我细细掂量写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尽如人意。但实际上,我真正钟爱的,只是这类短语、这类观念。我搜索枯肠、永不满足的努力,本身标志着一种爱,一种没有欢乐、却很深沉的爱。所以,当我在另一位作者的著作中突然发现同样的短语,也就是说,当我们不必自己去字斟句酌,为一丝不苟而搔首踟蹰时,我才终于能痛快地品尝到其中的滋味,好比一名厨子,偶尔有一回不下厨,总算有暇尝尝美味佳肴。有一天,我在贝戈特的一本书中,读到一段挖苦老女仆的笑话,出自大手笔的庄重的语言,使讽刺的意味格外入木三分,我跟我的外祖母谈到弗朗索瓦丝时也常常说过这样的挖苦话;还有一次,我发现贝戈特并不认为在反映真实的作品中写进类似我曾有机会对我们的朋友勒格朗丹先生所作的评述会有伤大雅(对弗朗索瓦丝和勒格朗丹先生的评述是我最无顾忌地供奉给贝戈特的祭品,相信他一定会觉得兴味索然的),于是我突然感到,我的平庸的生活同真实的王国之间,并不像我过去所设想,隔着什么鸿沟,它们甚至在好几点上相互交叉,我有了信心,高兴得像伏在久别重逢的父亲怀里似的伏在书上哭起来。

根据贝戈特的著作,我想象他是位病弱失意的老人,丧子之痛始终未平。因此我读他的散文,心中默默唱诵,也许唱得比文字本身更柔更慢,最简单的用语到我的嘴里也具有一种哀怨的调门。我最喜爱的,是他的哲理,我誓将终生奉行。它使我焦急地盼望早日达到上中学的年龄,好进哲学班上课。但是我只希望学校里时时处处只按贝戈特的思想行事。要是那时就有人对我说,我现在所倾心的思辨大师们跟贝戈特毫无共同之处,我会感到绝望的,正如一位堕入情网的人,本打算终生不变心地只爱一人,人家却预言他将来会另有几位情妇。

有一个礼拜天,我正在园中读书,被斯万的来访打断。

“你读什么呢,能给我看看吗?哟,贝戈特写的?谁跟你提到他的作品的?”

我告诉他:是布洛克。

“啊,对了,我有一次在这里见到过这个男孩子,他长得跟贝里尼画的穆罕默德二世一模一样。哦,像极了,同样是弧形的眉毛,弯曲的鼻梁和隆起的颧骨。等他长出两撇小胡子之后,那就是穆罕默德二世了。不管怎么说,他倒还有些鉴赏力,因为贝戈特是位很优雅的聪明人。”从来不提起自己的熟人的斯万,发觉我对贝戈特如此钦佩,便出于好心,为我破了一次例,说道:

“我跟他很熟,要是让他在你的书的扉页上写点什么能使你高兴的话,我倒是可以为你请他题词的。”

我不敢接受他的好意,只是问了斯万好些有关贝戈特的问题:“您能告诉我他最喜欢哪位演员吗?”

“演员嘛,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认为男演员里面没有人能同拉贝玛相提并论。他认为拉贝玛比谁都高出一筹。你看过她演的戏吗?”

“没有,先生。我的父母不让我去剧院看戏。”

“可惜。你应该要求他们允许你去呀。拉贝玛在《淮德拉》和《熙德》这两出戏里,可以说只不过是名女演员,但是,你知道,我一向不大相信艺术有什么‘高低之分’。”(我发现——而且过去他同我的两位姨祖母交谈时,这种表现已多次让我深感诧异——他每当谈及严肃的事情,用到某种说法,仿佛就某一重要问题提出某种见解时,总要用特别的、一字一顿的语调,挖苦似的把那种说法孤立开来,好像给它加上引号似的。这次提到“高低之分”,大有“正如荒唐的人所说”的意味。其实,既然荒唐,他又何必说呢?)他停顿片刻之后,又补充了一句:“像她最近演的那出戏,高雅的程度,赶得上任何一部传世杰作。我对此并不在行……我说的是……”他呵呵一笑,“例如《沙特尔的王后们》这出戏!”至此,我觉得,他这种害怕认真表达自己见解的态度,大约是高雅的表示,是巴黎派头,跟我的姨外婆们的不见世面的死心眼儿大相径庭;同时我还怀疑,这或许是斯万的生活圈子里的那伙人的一种思想的形式,他们对过去几辈人的抒情感叹有意来个反动,过分推崇一向受人鄙视的细节,乃至于否定一切“陈词滥调”。现在,我觉得斯万对待事情的态度有点让人感到难堪。他显然不想说出自己的见解,他只在能够提供细节的时候才侃侃而谈。但是,他难道不知道要求所提供的细节具有一定的意义不正等于宣扬某种见解吗?我又想到了那天晚上,我吃晚饭的时候心情很压抑,因为有客,妈妈不能上楼来吻我,说声晚安了;就在那天晚饭的餐桌上,斯万说,莱翁王妃家的舞会他并不放在心上。可是他成年累月偏偏都消磨在那样的吃喝玩乐中。我觉得这一切难以自圆其说。莫非他还保留着另一种生活,能最终正正经经地说出自己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不必打上引号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不必彬彬有礼地投身于他同时又称之为可笑的活动?我还注意到斯万同我谈论贝戈特的时候,语气中没有他惯有的特点,相反,同贝戈特的其他崇拜者,例如我母亲的那位女朋友,还有迪·布尔邦大夫的语气完全一样。他们提到贝戈特,同斯万一样,也说:“这人优雅而聪明,很有特点,有自己的一套叙述方法,有点过于讲究,但亲切宜人。看到他写的东西,不必看作者的署名,便能马上认出是他的作品。”但是谁也不会进而说:“他是位伟大的作家,才华横溢。”他们甚至不会说他有才气。他们之所以不这么说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数。一位新作家的外观,明明同我们包罗万象的观念中标上“大才子”称号的模式完全吻合,我们却总是迟迟认不出来。恰恰是因为他的那副面貌是新的,我们才觉察不到他同我们心目中的“才华”完全相符。我们宁可说他独创、优雅、精致、豪放;最终有一天,我们才认识到这一切恰恰就是才华。

“贝戈特的作品中,有谈到拉贝玛的吗?”我问斯万先生。

“我想他在论拉辛的那本小册子中谈到过,不过大约早已售完。可能后来又重印过一回。我打听打听。况且你要什么,我都可以向贝戈特提,一年当中他没有一个星期不到我家来吃饭的。他是我女儿的好朋友。他们一起去参观历史古城、教堂、宫堡。”

因为我对于社会地位的高低毫无概念,所以长久以来,我的父亲认为我们不可能拜访斯万夫人和斯万小姐,我还因此而想象她们同我们隔得太远,反倒使她们在我的心目中增添了威望。我惋惜我的母亲不像斯万夫人那样染头发,抹口红,因为我听我们的邻居萨士拉夫人说过,斯万夫人这样做,倒并不是为了讨丈夫的喜欢,而是为了取悦于德·夏吕斯先生;我当时认为,我们在她的眼里,一定是不屑一顾的俗物;我之所以这样想,多半还因为听人说过,斯万小姐是位非常漂亮的姑娘。我常常梦见她,每次都把她设想成既骄纵任性又委婉动人。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原来她的地位如此难得,她享有那么多的特权却习以为常,当她问她的父母谁来吃晚饭的时候,她所得到的回答竟是那样高贵的客人的字字铿锵、金光闪闪的大名——贝戈特!那样的贵客对她来说只是家里的一位老朋友。我在餐桌上所能听到的只是姑祖母的议论,而与此相应的亲密的谈话,对她来说,却是贝戈特诉说自己书中没有论及的各种问题。我真恨不能亲聆他的高见呀!临了,她一旦要去参观什么古城,贝戈特总像下凡的神仙,载誉载辉地陪伴在斯万小姐的身边,虽说俗人不认识他。于是我感到跟她相比我显得多么粗俗无知,而她那样活着才多有价值。我强烈地体会到若能成为她的朋友该有多美,而这对于我来说又多不可能;因此我在满怀期望的同时又充满绝望。现在我一想到她,常常若有所见地看到她站在教堂前面,为我讲解塑像的意义,而且还面带对我嘉许的微笑,把我作为她的朋友介绍给贝戈特。各地大教堂在我的胸中引发出的种种优美的思绪,法兰西岛起伏的丘陵和诺曼第省坦荡的平原的妖娆风光,都以自己美丽的风采反射到我所构思的斯万小姐的形象上来:我真是一心只求爱上她了。为了产生爱情,必须有许多条件,其中最必不可少也最不费周折的要求,就是相信爱情能使我们进入一种陌生的生活,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即使自称以貌取人的妇女,也能在她所看中的那个男人的身上,发现一种特殊生活的气息。所以她们爱军人,爱救火队员,因为他们的制服使他们的外貌显得更可亲些;女士们认为在盔甲之下能吻到一颗与众不同、勇于冒险、侠骨柔肠的心;一位少年君主,年轻的王储,并不需要有端正的相貌,却能在他所访问的国度赢得最令人羡慕的艳福,而对于一位普通的情场老手来说,五官端正也许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我礼拜天在花园里读书,我的姑祖母是无法理解的,一星期七天,唯独那天是不准做任何正经营生的,所以她不做针线(平时,她又会对我说:“怎么,你又在看书消遣了,今天又不是星期天。”她给“消遣”这个字眼,加进了“孩子气”和“浪费时间”的含义)。我在读书的当口,我的姨妈莱奥妮正一面同弗朗索瓦丝聊天,一面等待欧拉莉来访。姨妈告诉弗朗索瓦丝说,她刚才看见古比尔太太走过,“没有带雨伞,穿的是那身从前在夏多丹做的丝绸长裙。倘若黄昏前她还有不少路要走的话,那身裙子恐怕要挨雨淋了。”

“可能吧,可能吧(意思是不见得吧)。”弗朗索瓦丝说,以免断然排除天色好转的可能性。

“你看,”姨妈拍了拍脑袋,说,“这倒提醒了我:我还没有打听到她是不是在领圣体之后才赶到教堂的呢。呆会儿我得问问欧拉莉……弗朗索瓦丝,你看:这钟楼后面的那团乌云,瓦片上的那点阴阳怪气的阳光,肯定天黑之前要下场雨,不可能就这样下去,天气太闷热了。雨下得越早越好,因为只要暴雨不来,我喝下去的维希圣水也就堵在胸口难以消化。”我的姨妈最后又补充这么一句。总的说来,她巴望维希圣水早早消化的急切心情大大超过唯恐古比尔夫人裙子淋湿的担心。

“可能吧,可能吧。”

“你知道,广场上要是下起雨来,可是没有什么地方好躲避的。怎么,都三点钟了?”我的姨妈脸色发白,突然叫出声来,“这么说,晚祷都开始了,我居然忘了服用蛋白酶!我现在才明白,怪不得维希圣水堵在胸口下不去呢。”说着,她急忙扑过去抓起一本紫丝绒封面、切口烫金的祈祷书,匆忙间把夹在书里标出节日祷文那几页的几张镶有发黄的纸花边的书签掉了出来。我的姨妈一面咽下蛋白酶,一面开始以最快的速度诵读经文,对其含义她多少有点糊涂了,因为她心神不定,不知道服用维希圣水之后,隔了那么久才服用蛋白酶,还能不能赶上药力,让圣水早早消化。“都三点钟了,时间过得真快,简直不可思议!”

窗户上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又像有人从楼上的窗子里撒下一把沙子,簌簌地往下落,后来这落下的声音扩散开去,规整得有板有眼,变成了潺潺的水声,琤琤淙淙地响起来,像音乐一般,散成无数小点,到处盖满:下雨了。

“瞧!弗朗索瓦丝,我怎么说来着?下了!我觉得好像花园的门铃儿响了,快去看看这种时候能有谁来?”

弗朗索瓦丝回来说:

“是阿梅代夫人(我的外祖母)弄响的门铃儿,她说她要出去散散步,雨可是下得很大。”

“我并不感到意外,”我的姨妈两眼朝上一翻,说道,“我一直说,她的精神跟大家不一样。在这样的时候,我倒希望往外跑的是我,而不是她。”

“阿梅代夫人总是同别人截然相反。”弗朗索瓦丝客气地说,算是留点余地,以便单独跟别的用人在一起的时候,好说她认为我的外祖母有点“神经病”。

“没有盼头了!欧拉莉不会来了,”我的姨妈叹息说,“准是这天气把她吓住了。”

“可是还不到五点钟呢,奥克达夫夫人,现在才四点半。”

“才四点半?居然已经需要撩起小窗帘让外面透点亮光进来。四点半就这样!现在离升天节只有八天了!啊,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准是善良的上帝生咱们的气呢。当今世人的作为也太过分了。就像我可怜的奥克达夫当年所说的那样,人们太不把上帝放在心上,上帝要报复的。”

一片鲜艳的红润使我的姨妈的面容生动起来:欧拉莉来了。不巧的是,她刚进屋,弗朗索瓦丝也就跟着回来了。只见她满脸堆起微笑,目的在于主动地配合,以求同我的姨妈必定会有的喜悦取得一致,因为她有十分的把握,相信她要说的话必定让姨妈听了高兴。她一字一顿地说着,以此表明:她虽然使用间接语气,但是作为忠于职守的女仆,她说的只是转述来客的原话:

“要是奥克达夫夫人没有在休息,可以接见神甫先生,他将感到不胜荣幸。神甫先生不想有所打扰。神甫先生就在楼下,是我让他进客厅等候的。”

事实上,神甫先生的访问并不像弗朗索瓦丝所设想的那样,能让我的姨妈感到有多高兴。她每当通报神甫来访,总认为脸上应堆起可掬的笑容才是,殊不知这副欢天喜地的模样同病人的心情并不完全合拍。神甫(是个好人,我一直可惜没有同他多谈,因为他虽不懂艺术,却精通词源学)惯于向参观教堂的贵客提供有关教堂的史料轶事(他甚至想写一本书介绍贡布雷教区的掌故),他总要没完没了地向姨妈作千篇一律的讲解,听得她又烦又累。当他的来访碰巧同欧拉莉赶在一起,我的姨妈干脆觉得他来得不是时候,很不知趣了。姨妈宁可多多利用欧拉莉的情报,却不喜欢同时来一大堆人。但她不敢不接见神甫;她只是向欧拉莉使个眼色,要她别同神甫一起走,等神甫走了之后,再呆一会儿。

“神甫先生,我听人怎么说来着,说有名画家在你们教堂里支上画架,临摹彩绘玻璃窗。可以说我活了这一大把年纪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类稀罕事儿!现在的世道人心都在想些什么!教堂里还有比这更可恶的事吗?”

“我倒不至于说这事有多可恶,因为圣伊莱尔好些地方值得参观;我的那座破落的大殿好些地方已老得不成样子,整个主教区里就只有我那座教堂没有翻修。天晓得我们的门廊有多脏,有多古老,但毕竟具有一种庄重的品格;至于说到那几块描写爱丝苔尔故事的壁毯,我个人认为不值两三文钱,可是识货的人一眼就看出,它们比森斯教堂的壁毯更有价值。此外,我承认,那几幅壁毯画除了某些细节很有写实风格之外,另一些细节还表现出一种真正的观察力。至于彩绘玻璃窗,那倒不提为好!难道在地面七高八低的教堂里保留那些透不进阳光的窗户,只让我都说不上是什么颜色的反光来弄花人们的眼睛是明智的吗?他们就是不肯换掉高低不平的石板,说是因为那里面埋葬着贡布雷历代神甫和布拉邦特历代君主——盖尔芒特家的爵爷们,也就是今天的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的直系祖先,因为公爵夫人本来就是盖尔芒特家的小姐,后来嫁给了她的堂兄。(我的外祖母一向不在乎人家的姓氏出身,结果弄得张冠李戴。每当听到德·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的名字,她总以为准是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亲戚,引得大家哄堂大笑,于是她引用一封请柬上的话来为自己辩护,说:“我仿佛记得帖子上有盖尔芒特这几个字来着。”有一回,我跟大伙儿一起反对她,因为我不能同意她当年的那位同寝室的朋友跟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公主的后代能有什么血缘关系。)您再看看鲁森维尔,如今只成了村落,而在古代,那地方因毡帽交易和钟表生意十分兴隆而曾经繁华一时。(我对鲁森维尔这一地名的由来没有把握。我主观地认为它本名鲁维尔,Radulfi villa“红城”,同夏多鲁的词源——Castrum Radulfi“红堡”相仿。但这是后话,以后再说。)现在把话说回来,那儿的教堂倒有非常华丽的彩绘玻璃窗,几乎全都是新的。那幅气宇不凡的《路易菲利浦幸驾贡布雷》,其实应该装在贡布雷教堂的窗户上才更为合适。有人说,那幅巨作赶得上鼎鼎大名的沙特尔大教堂的彩绘大窗。就在昨天,我还见到过贝斯比埃大夫的兄弟,他是这方面的行家,他认为那是幅上等精品。我问过那位艺术家,他看来倒很讲礼貌,而且据说作起画来着实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我问他:“这面玻璃窗明明比别的玻璃窗更暗淡,您又觉得它了不起在哪里呢?”

“我相信,只要您向主教大人提出要求,他不会拒绝给您换一面新窗的。”我的姨妈有气无力地说道,她已经开始想到自己马上就会感到累了。

“亏您还指望他呢,奥克达夫夫人,”神甫答道,“就是主教大人专为那面倒霉的玻璃窗说好话;他考证下来,窗上画的是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直系子孙、盖尔芒特家的一位人称坏家伙希尔贝的爵爷,正得到圣伊莱尔降恩赦罪。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原本是盖尔芒特家的千金。”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画里面有圣伊莱尔呢?”

“怎么没有?在彩窗的角上,您没有注意到有个穿黄色长裙的贵妇人吗?哎!她就是圣伊莱尔,您知道,在有些省份,人们称她为圣伊里埃,圣埃里埃,在汝拉省,还有人叫她圣伊里呢。那些得道的古人的名字,往往以讹传讹,出现好几种叫法,圣伊拉里乌斯这个名字衍生出来的这个大大走了样儿的称呼,还不算最出格的呢。好心的欧拉莉呀,就拿您的保护神圣欧拉莉亚来说吧,您知道她在勃艮第被人称呼什么?他们干脆叫她圣埃洛亚。女圣人变成了男圣人。您看见没有?等您死后,人家就会把您说成是男人。”

“神甫先生总有词儿来挖苦人。”

“希尔贝的哥哥结巴查理当年是虔诚的王子,他们的父亲疯子丕平接连发过几次精神病之后死了,那时查理还年轻。他年少气盛,掌管了至尊的权柄,心目中毫无法度,倘若他在什么地方,看到有谁的长相不合他的心意,他就下令把那个地方的男女老少统统杀尽。希尔贝为了对查理进行报复,放火烧掉了贡布雷的教堂,也就是原先的那座教堂;当年西奥德贝 率领他的扈从廷臣离开他的乡间行宫(离此地不远,在梯贝齐,拉丁文叫西奥德贝齐阿喀斯),前去攻打勃艮第人之时,在圣伊莱尔的墓上发誓,倘若圣人在天之灵保佑他旗开得胜,日后他定将在这里建立一座教堂。原先的那座教堂就是这样建成的。希尔贝的一把火,把原来的教堂烧得只剩地下神殿,想必戴奥多尔领你们下去看过。后来希尔贝借助征服者威廉 (神甫念成纪洛姆)的兵力,击败了倒霉的查理,所以有不少英国人来这儿参观,但是希尔贝似乎不善于赢得贡布雷的民心,因为有一次他做完弥撒,刚走出教堂,贡布雷的百姓一拥而上,砍了他的脑袋。其他细节在戴奥多尔借给大家看的那本小册子里都有说明。

“但是,毋庸争辩,我们教堂里最为奇特的,是从钟楼顶上往四下看到的景色,非常壮观。当然,你们身体都不很结实,我不劝你们攀登钟楼里的九十七级台阶,其实,那只及著名的米兰大教堂的钟楼梯级的半数。不过,即使身体很结实的人,爬起来也够吃力的,尤其是想要不磕脑袋就得弯着腰走,而且一路上还得拿手里的东西去拨开蜘蛛网。总而言之,您得穿得厚实些,”他又补充了一句说(他没有发觉:他竟设想我的姨妈能去爬钟楼,这种想法引起她多大的气愤),“因为一到钟楼上面,穿堂风大极了!有人甚至感到透心凉,说简直觉得自己像死了一样。那也没关系,星期天照常总有一帮一帮的人,有的甚至从很远的地方来,登上钟楼欣赏极目远眺的美景,乘兴而来,如醉如痴而归。瞧着吧,下星期天要是天气不变,您在钟楼上准能见到人头挤挤挨挨的,因为那时正赶上升天节。说实话,从那上面俯瞰大地,真有飘飘欲仙之感,纵览八极,别有一番滋味。每逢天气晴和之日,您可以一直看到维尔诺叶。平时只能顾此失彼看到的这部分、那部分风景,届时都能尽收眼底了。例如维福纳河、同贡布雷比邻的圣达西兹的大沟小壑,以及横在它们之间的林木的屏障,还有舒子爵市(您也知道,古时候叫乌迪亚喀斯子爵市)的纵横的运河,都能一览无余。我每次去舒子爵市,都只能看到运河的一段,我转过一条街,就看到运河的另一段,而刚才的那一段就不见了。我虽然在脑子里想把两段运河联在一起,却收效不大。从圣伊莱尔钟楼望去,却是另一番景象。整片河网呈现在眼前,只是运河里的水看不出来,仿佛几道大缝把市镇切成几块,就像已经切开的面包似的,一块块虽仍挨在一起,但彼此都已分开。最好是您能分身有术,既在圣伊莱尔钟楼上,同时又置身于舒子爵市。”

神甫的喋喋不休,使我的姨妈累得难以支撑,以至于他刚刚告辞,我的姨妈只好把欧拉莉也随即打发走了。

“听我说,可怜的欧拉莉,”她声音微弱地说着,同时伸手拿过钱包,掏出一枚硬币,“您祈祷的时候别忘了我。”

“哟!奥克达夫夫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您是知道的,我又不是为了这个才来看您的!”欧拉莉不无埋怨地说道。她每次都跟头一回似的,总显得那么为难,那么尴尬,还挺不乐意,这使我的姨妈觉得好笑,但她并不因此而感到扫兴,因为,倘若有一天,欧拉莉不像平时那样显得无可奈何似的收下她塞过去的硬币,我的姨妈就会说:

“真不知道欧拉莉今天怎么啦。我今天并没有少给,她怎么不高兴?”

“我认为她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弗朗索瓦丝叹了口气说。我的姨妈无论送给她和她的孩子什么东西,她都看做是不足挂齿的小费,而我的姨妈每星期天悄悄塞到欧拉莉这样不识抬举之辈手中、小得连弗朗索瓦丝看都无法看到的一点东西,弗朗索瓦丝都认为是把宝贝任意挥霍。她倒并不希望我的姨妈把赏给欧拉莉的钱赏给她。她但愿我的姨妈能把钱自己留着就行了,因为她知道主人若有钱,仆人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也高些,显得光彩。她,弗朗索瓦丝,在贡布雷、在舒子爵市以及在别的地方之所以大名鼎鼎、面上有光,皆因为我的姨妈拥有许许多多的农庄,本堂神甫又经常来访,而且一来就聊上半天,再加上我的姨妈平时饮用维希泉水的瓶数在这一带可算首屈一指。弗朗索瓦丝精打细算,都只为我的姨妈着想;她若经管这份产业(这恐怕是她梦寐以求的美差),她就会像母亲一样地不讲情面,不许外人染指,保管好家当。她知道我的姨妈手松得不可救药,动不动就给人东西;要是给有钱人送礼,倒也罢了,她还不至于认为算得上什么大错,也许她想,有钱人并不稀罕我姨妈的礼物,他们决没有因为受了礼才待她好的嫌疑。况且给萨士拉夫人、斯万先生、勒格朗丹先生、古比尔夫人,以及其他地位同我的姨妈相当,彼此又“很合得来”的殷实富户送礼,她认为这本来就是富人们光彩奕奕、与众不同的生活中司空见惯的规矩;他们打猎,举行舞会,彼此串门做客,她都笑吟吟地打心眼儿里钦佩。但是,如果我的姨妈的慷慨的受益者,不过是弗朗索瓦丝称之为“同我一样、甚至还不如我”的人,是那些她最瞧不起,而且不称她为“弗朗索瓦丝太太”,不承认自己“不如她”的人,那就另当别论了。每当她看到我的姨妈不顾她的劝告一意孤行地把钱白扔给(至少她这么认为)那些受之有愧的下人,她就觉得我的姨妈待她未免太薄,跟她想象中欧拉莉所得到的大笔大笔好处相比,主人给她的东西也太少了。据她设想,欧拉莉单凭每次来访所得到的赏钱,若想置份家当,贡布雷附近没有一处庄园她不能轻易买下的。事实上,欧拉莉对弗朗索瓦丝的巨额私房钱也作了同样的估计。平常欧拉莉一走,弗朗索瓦丝就不怀好意地估算她的赏钱总数。她既恨她又怕她。她在时,她认为自己不能不陪“笑脸”。她一走,她便立即恢复常态。的确,那时她决不直呼其名提到她,而是嚷着说些古代女预言家“箴言录” 里的话,或者引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格言,例如《圣经》传道书里的格言,其用意我的姨妈一听就明白。弗朗索瓦丝从窗帘边上往外看了看欧拉莉是否已经关上园门之后,说道:“溜须拍马的人总有办法上门捡便宜,等着瞧吧,上帝早晚有一天会惩罚他们的。”说着,她斜眼一望,就像一心为阿达莉着想的若阿斯在含沙射影地说:

恶人的幸福像湍流,转眼即逝。

但是,神甫也来凑热闹,在没完没了的絮叨把我的姨妈精力耗尽之后,弗朗索瓦丝随欧拉莉走出房门,说道:

“奥克达夫夫人,我也走了,您好好休息,您看上去很累。”

我的姨妈没有回答,只舒了一口气,简直像吐完最后一口气似的阖上了眼睛。可是,弗朗索瓦丝刚刚下楼,便听到激烈的铃声四响,传遍全屋。我的姨妈在床上坐了起来,大声喊道:

“欧拉莉走了没有?你看我都忘了问问她,古比尔夫人是不是在弥撒献祭之前就赶到了教堂?你快去追她!”

弗朗索瓦丝没有撵上欧拉莉,独自回来了。

“这真是太扫兴了,”我的姨妈连连摇头,说道,“就这件事儿最重要,我偏偏没有问!”

莱奥妮姨妈的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度过,天天如此;她装做轻蔑、其实很深情地把这种日子称之为“我的小日子”。她一天天过得那样温暖、那样单调。大家都在为她小心翼翼地保护这种“小日子”,不仅家里的人感到无法劝她采取更好的养生法,只好听其自然,尊重她的这套生活方式;即使在镇上,离我们家足有三条街远的包装工,在钉箱子之前,也得问问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那时是不是正在“休息”。然而,这种常规生活那年却受到了一次骚扰,就像一颗长在暗处的果实,尽管无人理睬,却自发地生长,直到果熟蒂落。事情是这样的:帮厨女工有一天晚上突然临产,她疼得难以忍受,而贡布雷镇上偏偏没有接生婆,弗朗索瓦丝只得天没亮就赶到梯贝齐去请接生婆。帮厨女工大声叫疼,我的姨妈因而不得休息,去梯贝齐的弗朗索瓦丝尽管路程不长,却很晚才回来,我的姨妈惦记得要命。所以我的妈妈一早就对我说:“上楼去看看你姨妈,看她需要什么?”我走进外间,从开着的门往里间看,看到我的姨妈侧卧着,睡得正香;我听到她的轻轻的鼾声。我正打算蹑手蹑脚地走开,可是,一定是我弄出的声响闯入了她的睡乡,用开汽车的行话说,“变挡了”,因为鼾声忽然停顿了一秒钟,尔后又以低一点的调门继续呼噜不息;最后她醒了,侧过脸来,让我看到了她的表情。她脸上有一种恐怖的神色,显然她刚做了一个噩梦;她处的那个位置没法看到我,我也呆立在原地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往后退;但她显然已经恢复现实感,认识到刚才吓坏了她的幻觉实际上是假的;她莞尔一笑,表示高兴,也表示对上帝的由衷感激,因为多亏上帝,实际生活才不如梦那样残酷。这一笑使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光芒;她以为只有她一个人在场的时候,她习惯于自言自语;这时她悄声说道:“谢天谢地!除了临盆的帮厨女工吵闹以外,倒还没有别的烦心事儿。可不是吗?我梦见我的奥克达夫复活了,而且他要我天天散步!”她伸手想去抓桌上的念珠,但是睡意再次袭来,使她无力够到念珠:她又安心地睡着了。我轻步走出房去,无论她或是别人,谁都不知道我刚才听到了什么。

当我说,除了像有人生孩子之类难得遇上的事情之外,一般没有别的变动打乱我姨妈的生活,其实我还没有述及她单调的生活中每隔一定时间总要反复出现另一种单调的变化,那就是每星期六,由于弗朗索瓦丝总要在下午去鲁森维尔的集市采购东西,所以午饭时间就提前一小时。我姨妈的生活每周一次受到这样的破坏,她已经习以为常,结果她比别人更离不开这种变化,用弗朗索瓦丝的话来说,她已经“习惯成自然”,甚至如果哪个星期六按平常时间开饭,她反而觉得“乱了套”,非得用另一天提前开饭作为补偿。对于我们大家来说,星期六提前吃饭则另有特殊的意义,我们觉得这样更随和、更可心。在离平时开饭还差一小时的时候,我们心想,再过几秒钟天香菜便可提前上桌,还能享用到格外开恩的摊鸡蛋和受之不当的炖牛肉。星期六的这种不对称的轮回成了一桩内政性、地方性、甚至全民性的小事件,它在平静的生活和闭塞的社会中,造成一种民族联系,由谈话、说笑以及有意夸张其辞的传说提供热门的主题:如果我们有谁具备史诗头脑,这个主题就能化为一系列传奇故事的核心。人们一早起床,还没有穿戴齐全,就开始无缘无故地感到一股团结的力量而精神抖擞起来,彼此和颜悦色地、诚恳地怀着乡土感情说道:“赶紧,别忘了今儿是星期六!”而我的姨妈甚至认为这一天比平常日子要长,她跟弗朗索瓦丝商量:“是不是给他们炖一块小牛肉?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倘若哪位粗心大意的人,在十点半钟的时候掏出怀表一看,随口说:“还有一个半小时开饭。”那么,人人都会乐于告诉他:“怎么?您想什么呢?别忘了今儿是星期六!”直到一刻钟之后,当人们想到他竟如此粗心,还止不住会大笑一阵的,而且忘不了上楼去告诉我的姨妈,让她也开开心。那天连天空也改变了模样。午饭之后,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六的太阳在天上多游逛了一小时。如果有谁一下想到早该出门散步,忽听得圣伊莱尔的钟声才响两下,不禁纳罕:“怎么?才两点钟!”(平日,两响的钟声在白茫茫的、细波粼粼的河边是见不到人影的,因为那时有人午饭还没有吃罢,有人午眠正酣,路上人迹罕至,连垂钓的人都离开了河岸,只有寂寞的钟声孤单单地驰过仅留剩几片懒云还没有离去的空阔的天边。)这时大家都会异口同声地对他说:“您所以产生错觉,是因为午饭提前了一小时。您知道,今天是星期六!”有一回,有个蛮子(凡不知道星期六特殊的人我们统称为蛮子)十一点钟来找我的父亲,见我们已上餐桌,大为惊讶,这于是成为弗朗索瓦丝一生中最开心的事情之一。发窘的来客不知道我们星期六提前开午饭的原因,固然为弗朗索瓦丝提供了笑柄,但她觉得更滑稽的是我的父亲的回答(当然,她充满了狭隘的地方观念);我的父亲居然没有想到那个蛮子可能不知内情,见他如此惊讶,竟没有向他作解释,只说:“您想嘛,今天是星期六!”弗朗索瓦丝每次讲到这里总忍不住笑出了眼泪。为了更加凑趣,她还添枝加叶胡编了好些那位不知星期六奥秘的来客的对答。我们不仅不拆穿她,反而觉得她编派得不够,对她说:“客人似乎还说了别的话。你上次讲得更详细。”连我的姑祖母都放下了手中的活计,抬眼从老花镜子上面看看大家。

星期六还有一个特别之处,那是在五月,每逢周末,我们吃罢晚饭便出门去参加“玛丽月” 的祈祷仪式。

由于我们有时能遇到对“当今的思潮纵容青年不修边幅”颇持严厉态度的凡德伊先生,我的母亲总特别注意我的穿着。每次她必先审视一番之后,我们才去教堂。我记得我是在“玛丽月”开始爱上山楂花的。它不仅点缀教堂(那地方固然很神圣,但我们还有权进去),它还被供奉在祭台上,成为神圣仪式的一部分,同神圣融为一体。它那些林立在祭台上的枝柯组成庆典的花彩,盘旋在烛光和圣瓶之间;一层层绿叶像婀娜的花边衬托出花枝的俏丽,叶片之上星星点点地散布着一粒粒白得耀眼的花蕾,像拖在新娘身后长长的纱裙后襟上点缀的花点。但是,我只敢偷偷地看上一眼;我觉得这些辉煌的花彩生气蓬勃,仿佛是大自然亲手从枝叶间剪裁出来的,又给它配上洁白的蓓蕾,作为至高无上的点缀,使这种装饰既为群众所欣赏,又具备庄严神秘的意味。绿叶之上有几处花冠已在枝头争芳吐艳,而且漫不经心地托出一束雄蕊,像绾住最后一件转瞬即逝的首饰;一根根雄蕊细得好像纠结的蛛网,把整个花冠笼罩在轻丝柔纱之中。我的心追随着,模拟着花冠吐蕊的情状,由于它开得如此漫不经心,我把它想象成一位活泼而心野的白衣少女正眯着细眼在娇媚地摇晃着脑袋。

凡德伊先生带着女儿坐到我们的旁边。他本是富裕门第出身,曾经当过我的两位姨祖母的钢琴老师,他在妻子死后得了一笔遗产,便退休住在贡布雷附近,是我们家的常客。可是后来由于他过分讲面子,用他的话来说,怕在我们家遇到“合乎时尚地同一位门第不当的女子结婚”的斯万,便不常来我们家了。我的母亲听说他也自己作曲,每当前去拜望时便客气地说,他应该给大家演奏几段他的大作。凡德伊先生或许对此很高兴,但是他太讲礼貌也太与人为善,简直谨慎得过了头;他总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就怕按自己的想法办会招人讨嫌,即使让人家猜出自己的意图,他也担心人家觉得他过于自私。我的父母拜望他的那一天,我也跟着去了。他们允许我在外面等候。因为凡德伊先生在蒙舒凡的房屋正处于我所呆的那个灌木丛生的小山头下面,我在的地点恰好同他们家三楼的客厅相齐,离窗户才五十厘米。当仆人通报我的父母来访时,我看见凡德伊先生忙把一首曲子放在钢琴上显眼的地方。但是当我的父母走进客厅,他却又把曲谱收了起来,塞到角落里去。他一定怕我的父母以为他之所以见到他们如此高兴只是为了可以给他们演奏自己的作品。每当我的母亲拜访他时重新怂恿他演奏自己的作品,他总要埋怨说:“不知道谁把这谱子放在钢琴上了,它本来没有放在这里。”接着他就把话题转到与他关系不大的方面去。他唯一的激情是对女儿的疼爱。他的女儿长得像男孩子那么壮实,当父亲的却对她体贴入微,总要给她披上披肩之类的东西,唯恐她着凉,谁见到这种情景都不免要微笑的。我的外祖母提醒我们说:那位脸上布满雀斑的莽撞的女孩子,目光中往往流露出温柔、敏感、甚至羞怯的表情。她说话时自己也本着对方的精神来听,警惕自己的话里可能出现使人误会的言词。人们能像透过玻璃似的看到她那副假小子的“淘气”外表下,越来越清晰地显示出一位楚楚动人的少女的细腻特征。

离开教堂前我正跪在神坛下,起身时我突然闻到山楂花发出的一阵阵巴旦杏那样的甘苦兼备的气味。这时我注意到山楂花的花瓣上有几处发黄的斑点,我想象这气味就是从那里散发出来的,就像从点心的焦皮下发出蛋黄的香味,从凡德伊小姐的雀斑下散出她双颊的异香。尽管山楂花兀自不语,但它不断释放出的这股香气好比活跃的生命在窃窃低诉,连祭台都像田野里受到昆虫触角拨弄的疏篱,为之微微颤动。我所以产生这样的联想,因为我看到几茎生气蓬勃的发红的雄蕊仿佛是今天才由昆虫变成的,仍保留着昆虫的青春的锐气和撩拨的能力。

我们走出教堂,在教堂门口同凡德伊先生寒暄了几句。几个男孩子在广场上打架,凡德伊先生前去干预;他维护年纪小的,训斥年纪大的。倘若他的女儿用粗嗓门对我们说,见到我们很高兴,我们仿佛立刻能感觉到在她的粗犷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位敏感得多的女孩子,正在为男孩般冒失的客套话而羞红了脸,因为那句话有可能让我们以为她有意讨好我们,好让我们请她来家做客。她的父亲过来给她披上外套,父女双双登上由女儿亲自驾驶的轻便马车,打道回蒙舒凡。至于我们,因为明天是星期天,要睡到上教堂做弥撒之前才起床,所以如果赶上月明星稀、气候暖和的日子,我的好大喜功的父亲就会让我们作一次途经“受难场”的长途跋涉。我的母亲辨识方向和认路的能力较差,她把这样的远距离散步简直看做战略天才指挥的远征,有时我们一直走到旱桥底下。从车站那边延伸过来的石砌的桥身,在我的心目中代表了逐出文明世界之外的痛苦的形象,因为每年从巴黎乘火车来到这里,总有人千叮万嘱,要我们千万注意不可坐过站,火车还没有到达贡布雷,我们就已做好下车准备,因为火车只停两分钟,尔后它就要驶上旱桥,开出基督教国家的疆界。贡布雷是我心目中的基督教世界的终点站。我们取道车站大街回家,镇上最漂亮的别墅全在这里。月光像建筑师于贝·罗贝那样,给每家花园里点缀上白石台阶、喷水池和半掩的栅门,但是它偏偏把电报局大楼吞噬掉了,只给它留下一根拦腰截断的柱子,亏得柱子上还保存下了不朽遗迹的壮美。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昏昏欲睡;椴树的芳香仿佛是一种只有付出劳而无当的代价才能得到的报偿。稀疏的栅栏内被我们零落的脚步声所惊醒的看家狗此起彼落地吠叫起来。至今,我有时在晚上仍依稀听到这样的吠声,心想车站大街一定就隐藏在犬吠声中(贡布雷的公园也在那条街上),因为,无论身在何处,我只要听到犬吠声遥相呼应,眼前便出现车站大街,被月光照白的两排椴树和路旁的人行道都历历在目。

突然间,我的父亲叫我们停下。他问我的母亲:“咱们现在走到哪儿了?”早已精疲力尽、但仍为我的父亲感到骄傲的母亲柔声细气地自认无知。父亲耸肩笑了。接着,他像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样轻而易举地伸手一挥,我们家花园的后门便同圣灵街的街口一起应命来到我们的面前。我们走过了漫长的陌生的道路,抬头一看,原来后门已在路尽处等候我们归来。母亲钦佩不已,对父亲说:“你真了不起!”从那一瞬间起,我已不用自己费力走路了,只觉得是花园的土地在我的脚下移动,在这里我的一举一动都毋需着意留神,习惯把我搂进它的怀抱,像抱娃娃似的一直把我抱到我的床上。

尽管星期六那天的活动要比平日提前一小时,再加上弗朗索瓦丝又不能在家侍候,对于我的姨妈来说,那天比哪天都要漫长,然而她却从星期一起就天天急切地盼望星期六,似乎那一天会有种种既新鲜又开心的乐趣,她那娇弱而狂热的身体也还经受得住。这倒并不是说她没有偶尔巴望发生更大的变化,不渴求与现状完全不同的改观,像有些人那样由于缺乏精力或想象力,单凭自己无法产生改变现状的动力,只求未来的分分秒秒以及拉响门铃的邮差带来新的——哪怕是坏的——消息,以便激动一番,痛苦一番;被幸福弄得沉默的敏感,像闲置已久的竖琴急切地渴望有人来拨弄,哪怕让粗暴的手把琴弦拨断;难以排除障碍的意志,得不到纵情向往、纵情受苦的权利,恨不能把控制自己的缰绳甩给急转直下的,甚至鲜血淋漓的事件去掌握。也许我的姨妈稍受劳累精力便会完全耗尽,只能靠休息才能逐渐恢复,养精蓄锐更需日长时久,像别人在活动中流露出来的剩余精力,她需要一连休养生息几个月才能蓄全;她既认识不到这样的精力,更无法决定如何使用。正等于想以奶油土豆来取代土豆泥的念头,日复一日萦绕在她的心头,终于使她对奶油土豆产生同她对百吃不厌的土豆泥一样好的胃口一样,我毫不怀疑她终究也会从她那样恋恋不舍的单调生活中萌生出对灾祸的期望,但愿顷刻间发生一场灾祸,迫使她一劳永逸地实现一种由不得她的变化,但她认为这对自己的健康有益无害。她固然真心实意地爱我们,但她也乐于为我们的夭折而痛哭;她的希望一定经常受到类似如下景象的纠缠:一场灾难突然发生在她自我感觉良好而且不出汗的时候,例如家里忽起大火,我们都被烧死,房屋也烧得片瓦无剩,她多亏及时起床才不慌不忙地逃离火场,等等,而且这类景象仿佛同作为副产品的种种长处联系在一起,长处之一在于能使她在久久的哀恸中切实体会到她对我们的全部依恋之情;长处之二是能让镇上的人们惊叹她的坚强,看到她虽不胜悲痛却勇敢地挺住,虽伤心欲绝但沉着地为我们入殓出殡;最难能可贵的长处是能迫使她在合适的时机及时地、不必牵肠挂肚地到米鲁格兰的庄园去消夏,她在那里的庄园风景优美,更有瀑布点缀。她独自在房中百无聊赖地寻乐解闷的时候一定对诸如此类变故的成效进行过深入的思考(开头的情景,始料不及的种种细节,宣告噩耗的用词以及令人终生难忘的语气,还有其他确凿无疑地打上死亡烙印的一切,凡与抽象推理演绎出的可能性绝然不同,起先一定使她痛不欲生过),但是,这类变故毕竟从来没有发生,她也只得降格以求,把她热衷于虚构的曲折情节引进自己的日常生活,好让日子过得有点意思。她有时心血来潮,突然假设弗朗索瓦丝偷她的东西。于是她不惜巧施心计,想以捉贼捉赃的办法来证实她的假设。就像她独自玩牌惯于同时兼打对家一样,她模拟弗朗索瓦丝尴尬地向她求饶,然后她又气愤地、火气十足地予以驳斥。如果赶巧这时有谁进屋,就会发现她正大汗淋漓,两眼放光,头上的假发也歪到了一边,露出光秃的前额。弗朗索瓦丝也许有时听出隔壁房内传来的,用词尖刻的挖苦话是针对她说的,但是,既然这些话仅停留在纯抽象的状态,小声说出来并不能增加它的现实意义,那么我的姨妈纵然编出一套又一套话,也不足以解她心头之恨。有时她甚至不满足于在床上“排练”,想正式演出。于是有一个星期天,她把里里外外的房门都给神秘地关上了,在房里跟欧拉莉进行密谈,她说她怀疑弗朗索瓦丝手脚不干净,她要辞退她;另有一次,她私下对弗朗索瓦丝说,她怀疑欧拉莉靠不住,以后打算不让她再登门了;过了几天,她又反悔自己不该同吃里扒外的内奸说私房话,一想到自己竟把这号人引为知己就要恶心;不过等到下一场演出,叛徒的角色又会分派给别人。但是,对欧拉莉可能引起的怀疑毕竟只是一时的,像一堆起火的麦秸,不经烧,转眼就烧光了,因为她到底不是家里的人。对弗朗索瓦丝就不一样了,我的姨妈时刻感到她就在这同一个屋顶下面。她若不是怕起床着凉,还真敢下厨房去证实一下自己的怀疑有无根据。如此日复一日,她的头脑里不再有别的牵挂,一心只想猜度弗朗索瓦丝这时可能在干什么,那时又可能企图隐瞒什么;弗朗索瓦丝面部一点细微而迅速的变化,话语中的一点自相矛盾,都逃不过我姨妈的注意,她能从中识破弗朗索瓦丝妄图掩盖的真实打算。她只消一句话便能使弗朗索瓦丝顿时吓得脸色变白,这种直戳对方心窝的做法似乎很使我的姨妈尝到一种残忍的乐趣,她能以此向弗朗索瓦丝表明自己早已看透对方的心计。等到下一个星期天——犹如那些重大的发现突然为一门新学科开辟出一片意想不到的研究领域,并使它走上正轨那样——欧拉莉作了一次揭发,证明我的姨妈原先的假设还远远赶不上实际的真相。

“弗朗索瓦丝现在一定心里有数了:您送她一辆马车。”

“什么?我送她一辆马车?”我的姨妈失声叫道。

“啊!我哪儿知道呀?只是猜想罢了。我见她坐着马车神气活现地去鲁森维尔采购东西,心想准是奥克达夫夫人把这马车送给她了。”

这样一天天下去,弗朗索瓦丝和我的姨妈变得像野兽和猎人一样,时刻提防着对方耍心眼儿。我的母亲唯恐弗朗索瓦丝把提防发展为真正的仇恨,因为我的姨妈伤透了她的心。总之,弗朗索瓦丝越来越异乎寻常地注意我姨妈的每一句话和每一点表示,遇到有事要问,她总先反复斟酌应采取什么方式,待她话一出口,她便暗自留意我姨妈的反应,力求从脸部表情中揣度她的心思和她可能作出的决定。譬如说某位艺术家读了十七世纪的回忆录之后,一心想同太阳王攀附亲缘,便为自己编排家族世谱,使自己成为名门之后,或者同当今欧洲的某国君王搭上关系,满以为这才是条通行的正路,殊不知他等于缘木求鱼,不该拘泥僵死的形式,结果枉费气力却事与愿违;同样,一位身居内地的妇女,本来只不过听凭自己无法抵御的种种怪癖和百无聊赖中养成的坏脾气的摆布,从来没有想到过路易十四,但她发觉自己一天之内诸如起床、梳洗、用餐、休息之类极其琐细的活动,在一意孤行和专横任性方面竟同圣西蒙所说的凡尔赛宫的生活“机制”的实质略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她还可以认为自己的沉默以及和善或高傲的细微变化,能引得弗朗索瓦丝沾沾自喜或惶惶不安,跟路易十四的廷臣乃至于王公贵族在凡尔赛御花园的曲径处递呈奏折时见到王上闭口不语、龙颜喜悦或傲然接纳而窃窃自喜或诚惶诚恐一样,确实,其效果是一样的。

在我的姨妈同时接待本堂神甫和欧拉莉两人来访之后又休息了一阵后的那个星期天,我们全都上楼去向她道晚安。妈妈对姨妈总遇到同时接待多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和慰问,她柔声细气地对姨妈说:

“听说今天您这儿又给弄得乱哄哄的,您总是一下子有一大帮客人。”

我的姑祖母打岔说:“人越多越热闹……”自从她的女儿病倒之后,她认为应该处处使女儿高兴,凡事总往好处说。可是我父亲那时偏要插话,说:

“我现在趁大家都在场,跟你们讲件事儿,免得以后跟每个人 嗦一遍。勒格朗丹先生恐怕跟咱们有点不愉快,今天上午我跟他打招呼他才勉强点了点头。”

我倒不必听父亲讲这件事的始末,因为我们做完弥撒遇到勒格朗丹先生的时候我正同父亲在一起。所以我就到厨房打听晚饭菜谱去了。我看菜谱跟人家看报一样是每天少不了的消遣,而且它跟戏单子一样能使我的精神兴奋。勒格朗丹先生走出教堂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他正同附近一位与我们只是面熟的女庄园主并肩走着。我的父亲一面走一面向他打了个既友好又矜持的招呼,勒格朗丹先生稍有惊讶的神色,勉强地答礼,仿佛他没有认出我们是谁。他那种疏远的眼光只有不讲客气的人才会使用,仿佛忽然退缩到眼睛的深处,像从一条漫长得望不到头的路口远远地瞥上一眼,所以他只向你略略颔首,以便同他心目中木偶般的小人的比例相称。

至于同勒格朗丹并肩而行的那位女士,倒是位受人尊敬、品行端正的人,所以不存在他可能有恋爱纠葛被人发现而感到尴尬的问题。我的父亲弄不明白的是他怎么可能引起勒格朗丹不满。“如果他真有所不满的话,那我就更为遗憾了,”父亲说,“因为在那一大群衣着讲究的人之间,他只穿件单排扣的小尺寸上装,领带也不挺括,颇有一种不事修饰、朴素自然的风度,一种近乎天真、落落大方的派头。”家庭会议的一致看法是认为我的父亲可能过于多心,要不然就是格勒朗丹当时心不在焉,想别的事。父亲的挂虑在第二天晚上被打消了。我们散步归来,在老桥附近遇到了勒格朗丹;他因为过节在贡布雷多盘桓了几天。他一见我们便迎上前来,向我们伸出手。“书迷先生,”他这话是对我说的,“你知道保尔·戴夏克丹的这句诗吗?——树林已经昏黑,天空仍碧青如洗。——不正是眼前这个时刻的精当的写照吗?你也许还没有读过保尔·戴夏克丹的作品;读点他的作品吧,孩子。有人告诉我,说他现在已经皈依布道兄弟会当修士了,不过他过去长期是一位笔触清丽的水彩画家……树林已经昏黑,天空仍碧青如洗……但愿天空对我们永远晴朗,小朋友;甚至我在这样的日落西山的年龄,尽管树林已经昏黑,夜幕即将降临,我这样遥望天际,也照样能得到慰藉。”说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卷烟,久久凝视远方。“再见了,伙伴们。”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后便扭身走开了。

平日当我下厨房打听菜谱的时候,晚饭已经下锅。只见弗朗索瓦丝像神话中自荐下凡当厨的巨人那样调动一切自然力量来作自己的帮手;她砸煤取火,给待烹的土豆提供蒸气,让上桌的主菜火候恰到好处,这些烹调杰作先已由她像陶瓷工那样在各种器皿中整理塑造,她用过大缸、大锅、小锅、鱼锅、炖野味的砂锅、做点心的模子、调蛋酱的小罐,以及一套各种尺码的平底煎锅。我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案板上。帮厨女工剥完的青豆一行行数目不等地排列在案,像正在开赛的台球桌上的绿色台球。不过,最使我悦目赏心的是那堆芦笋,从头到脚浸透了海青、桃红两色,上端的穗条一丝丝有如染上了浅紫和碧蓝,往下则好似虹彩递变,色层分明,直达污泥犹存的根部;这显然不是土壤之功,我觉得这些天成的光色恰恰泄露了一群狡黠的精灵的作为,仿佛是它们乐于化作菜蔬,好让人们透过这些厚实而可口的肉质伪装,从犹如曙光初现、彩虹渐显、暮霭覆天之时的光色转换中,瞥见它们可贵的本质。我在晚餐时食用过芦笋之后,这种本质我整夜都不难分辨;变幻的光色恰如莎士比亚神话故事里专爱恶作剧的小精灵,开尽既有诗意又很粗俗的玩笑,一夜间把我的夜壶变成了香水瓶。

被斯万称作乔托“慈悲图”的帮厨女工受弗朗索瓦丝之命专削芦笋皮,一篮芦笋就放在她的身边。她那痛苦的神色仿佛表明她感受到人世间的种种苦难。芦笋淡红色的外皮上端有一圈蓝颜色,像是把芦笋头轻轻箍住的头饰,那上面细致入微地勾画出并列的一颗颗星星,宛如帕多瓦教堂的壁画“品德图”中缚在那女子头上的那圈花环,又像插在那女子的花篮中的成排的花朵。而这时弗朗索瓦丝正在烤鸡,只有她才善于烤得恰到火候;她的美名随着鸡肉的香味在贡布雷遐迩传播。等她把烤鸡端上桌面时,这种美味更显示出我对她品性的特殊感受中的温柔甜润的一面。她能把鸡肉烤得那样鲜嫩,鸡肉的香味于是在我的心目中成为她的一种美德所散发的芬芳。

但是,那天我趁父亲就勒格朗丹一事向家庭会议进行咨询之际下厨探问菜谱,偏偏赶上乔托的“慈悲图”生育不久、体质尚弱、不能起床的日子。弗朗索瓦丝少了帮手干活,进度慢多了。我下楼时她还在面向后院的厨房外干粗活的小屋里杀鸡。她想从鸡耳下面割断喉管,鸡本能地、绝望地挣扎着,随之而来的是弗朗索瓦丝失态的叫声:“畜生!畜生!”由怒斥声所伴随的家禽的挣扎使我们的女仆的温柔甜润黯然失色,不如第二天晚餐桌上香喷喷的烤鸡那样给她脸上争光,因为烤鸡的外皮边上一圈金黄胜似绣上金丝花边的霞帔,那精美的酱汁淋漓而下,也像是从圣体盒里滴下的甘露。喉管割断之后弗朗索瓦丝把如注的鲜血盛入碗中,这时她仍余怒未消,跺了跺脚,怒目瞪视着冤家的尸体,最后骂了一句“畜生”!我浑身发抖,扭头上楼,恨不得马上叫人把弗朗索瓦丝赶出家门。但是,她若一走,谁给我做热乎乎的卷子?谁给我煮香喷喷的咖啡?甚至……谁给我烤那么肥美的鸡?……其实,这类卑劣的小算盘人人都打,跟我一样。因为,我的莱奥妮姨妈早已心中有数——只是我当时还不知道——她知道能为自己的女儿和子侄舍命而决无怨言的弗朗索瓦丝对别人却特别狠心无情。虽说如此,姨妈却仍然留用她,因为她固然认识到她心狠,却又器重她能干。我逐渐认识到弗朗索瓦丝温柔、虔诚和讲究德操的外表下掩盖着多少出类似厨房外那间干粗活的小屋中发生的悲剧,正如历史发现那些在教堂的彩画玻璃窗上被描绘成合十跪拜的历代男女君王,生前无不以血腥镇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一样。我终于明白弗朗索瓦丝除了自己的亲属外,对于别人的不幸,唯其遭难者离她越远才越能引起她的怜悯。她在报上读到陌生人遭难时会泪如雨下,待她一旦对那人的身世有了更为确切的了解后,她的泪水转眼便会干涸。帮厨女工分娩之后的某一天晚上忽然肚疼难忍,妈妈听到她哼哼叫疼,起床推醒弗朗索瓦丝,她却不为所动,声称帮厨女工哇哇叫喊无非装样罢了,她想叫人“侍候”呢。当初医生预计到这种情况,在我们家的一本医学书中夹上一张书签,把描述这类腹痛症状的那一页特别标出,以便我们及时查阅,采取应急措施。我的母亲叫弗朗索瓦丝把那本书拿来,嘱咐她切不可把书签弄丢。弗朗索瓦丝去了个把钟点还不回来;母亲又急又气,以为她又上床睡去了,便叫我亲自去图书室查找。我在图书室见到弗朗索瓦丝;她起先想看看书签标出的那一页的内容,待她读到发病时的临床描述,不禁呜呜地哭出声来,因为这恰恰是她所不知道的一种病症。而当她读到书中说到每一种疼痛的情状时,她都要失声叫道:“哎呀!圣母玛丽亚,慈悲的上帝怎么能让可怜的凡人经受这样悲惨的痛苦呀?唉!可怜的女人啊!”

但是,当我把她叫走,当她回到“慈悲图”痛苦辗转的床前,她的眼泪顿时不流了;她平时的悲天悯人的恻隐之心,读报时常常流淌的同情泪,以及同舟共济、同病相怜的感情,统统被她抛诸脑后,只剩下半夜三更被一名帮厨女工折腾得无法安眠所感到的恼恨和气愤。医书上有关的描述虽曾使她失声痛哭,待她实地见到同样的痛苦时,她却只有不满的嘀咕,甚至狠心的挖苦。她以为我们已经走远,听不到她信口雌黄,便肆无忌惮地数落起来:“早知今天受这份罪,她当初就不该浪!既然当初贪图一时的舒服,今天又何必哭天喊地装蒜!不过,能跟这号货色鬼混的,也准是个上帝都讨厌的赖小子。哈!这正合上我过世的母亲乡间的一句老话,叫作相中狗屁股的人,眼里只认作是玫瑰。”

然而,倘若她的外孙头疼脑热,她夜里觉也不睡了,也像得了病似的,连夜赶回家去看看有什么要她帮着去办的。尔后又在天亮之前连赶十六公里夜路回来上班。她对于家属的这种疼爱,这种但求自家门庭日后兴旺的心愿,在她对其他用人所采用的方针中由一条始终如一的原则表现出来了,那就是决不让别的用人踏进我的姨妈房间的门槛。不让别人接近我的姨妈几乎是她引为骄傲的头等大事,即便她病倒了,她也要硬撑着起床去侍候我的姨妈服用维希圣水,而决不许帮厨女工跨进她的女东家的房门。法布尔 曾经考察过一种膜翅目的昆虫,一种土居的黄蜂,它们为了在它们死后幼虫仍能吃到新鲜的肉食,不惜借助解剖学知识来发挥它们残忍的本性:它们用尾刺娴熟地、巧妙地扎进捕获到的象鼻虫和蜘蛛的中枢神经,使俘虏失去肢体活动的能力,又不影响到其他的生命功能;然后它们把瘫痪的昆虫放到它们所产的虫卵的旁边,好让幼虫一经孵化出壳就能吃到既无力抵抗也无法逃遁、只有乖乖听凭摆布、决无危害又不变味的活食。弗朗索瓦丝为了让别的用人无法在我们家长期呆下去,也总有一套巧妙而残忍的诡计来实现她这一持之以恒的愿望。我们直到好多年之后才知道原来那年夏天我们之所以吃那么多芦笋,是因为芦笋的气味能诱发负责削皮的帮厨女工的哮喘病,而且发作起来十分厉害,弄得那女工只好辞职不干。

唉!我们必须义无反顾地改变对勒格朗丹的看法。在我的父亲与他老桥相遇、接着又不得不自认多心之后的某个星期天,教堂的弥撒刚刚结束,一种不那么神圣的气氛随同外面的阳光和嘈杂声一起拥进教堂,使得古比尔夫人和贝斯比埃夫人像走出教堂来到广场上似的同我们大声交谈起来(而不久前我刚进教堂时——我到得比平时晚——人人都目不斜视专心祈祷;若不是有人用脚拨开挡住我就座的小凳,我还真以为没有人看到我进来呢)。这时我们看到勒格朗丹正站在阳光灿烂的大门口;门楼外的台阶下是人声鼎沸、五光十色的集市。我们上回见过的那位夫人的丈夫正把勒格朗丹介绍给附近另一位大地主的妻子。勒格朗丹显得异乎寻常地活跃和讨好,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又往后一仰;身板仰到比原先更靠后的地位,这礼节想必是他的姐夫康布尔梅先生教的。他的腰板迅速一挺,臀部——据我猜想肌肉未必丰满——随即掀起一股强烈的波动。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纯属物质的起伏,这种并不表达灵气、只受低下的献媚之心所驱使的肉体活动,竟突然会使我的思想意识到可能存在着另一位与我们所认识的朋友完全不同的勒格朗丹。那位女士请他给车夫捎句话,他立即喜孜孜地应命而去。他刚才被介绍时就挂在脸上的那种羞羞答答、俯首帖耳、喜笑颜开的表情,一直停留在他的眉宇间。他像做梦似的咧嘴笑着,又急急忙忙赶回到那位女士的跟前。由于他走得比平时快,肩膀便左摇右摆,十分可笑;他只管全力以赴地讨好,其他方面也就无暇顾及了,所以显得像一件受幸福驱动的无生命的机械玩具。这时我们已经走出教堂,正要从他的身边经过;那么有教养的他居然没有回头,他的目光像大梦未醒的人,直勾勾地盯着远方,对我们竟视而不见,也无从跟我们打招呼。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天真单纯,那件款式随便的单排扣上衣在令人讨厌的讲究的衣着中间显得与场合不相称。被广场上的风所吹起来的那个花点大领结,依然像一面标榜孤傲和独立的高尚的旗帜飘动在他的胸前。

我们刚到家门,妈妈发现忘了买奶油果子饼,便要父亲和我一起返身去吩咐点心铺立刻送来。我们在教堂附近同勒格朗丹迎面相遇。他用自己的马车载着刚才的那位女士朝我们来的方向驶去,经过我们的身旁时他并没有中止同那位女士的谈话,而只用他的蓝眼睛的眼角瞟了我们一眼,仿佛在眼皮底下同我们打了一个小小的招呼,脸上的肌肉却纹丝未动,车上的那位夫人很可能根本没有发觉他的这一举动,但是,他设法以感情的密度来补偿向我们表达友情所用的仅占他蓝眼睛小小的一角的狭小的地盘,他让这一瞟闪烁出他的全部风采,这已不止是活泼的闪光,而近乎狡黠了。他使友好的细微表现达到了极限:心照不宣的一瞥明眼人心领神会,总之凡灵犀相通的种种途径他都熟门熟路;他把友谊的保证提高到披露柔情、甚至宣告爱慕的高度。当时,他以对女庄园主的隐而不露的厌烦和纹丝不动的脸上那多情的一瞥来向我们表明心迹,也只有我们才能心领神会。

就在那天的前一天,他要求我的父母让我去陪他吃晚饭。“来陪陪你的老朋友吧,”他对我说,“你就像是远方的旅客从我们一去不复返的国度送来的一束鲜花,让我闻闻从你的青春的远方送来的这些鲜花吧。许多年以前,我也曾经经历过群花争妍的春天。来吧,带着报春花、龙须菊和金盏花;来吧,带着巴尔扎克的植物志中象征挚爱的景天花,带着复活节前开放的雏菊和复活节前的最后一场小雪尚未融化时已经在你姑祖母家的花园中播散芳香的雪球花;来吧,带着百合花洁白的绸缎(那是配得上莎乐美那样娇美的身躯的裙料),带着蝴蝶花斑斓的彩釉,尤其要带来寒意犹存的料峭的清风,让它为一早就守候在门口的两只彩蝶吹开耶路撒冷的第一朵玫瑰。”

家里的人起先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让我去陪伴勒格朗丹先生吃顿晚饭。倒是我的外祖母说什么也不愿意相信他会不讲礼貌:“你们自己也承认,他去教堂时穿得很朴素,跟讲排场的人不一样。”她还说,哪怕作最坏的估计,就算他是贪慕虚荣的人,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宜显出有所察觉。说实话,连对勒格朗丹的态度最为反感的我父亲也许对他的举止的含义都还存有最后一点怀疑呢。他的言行不正显示了那种城府很深的人的品性吗?他的态度跟他以前的言论明明是脱节的;我们无法根据他的自白来证实我们的怀疑,因为他不会老实招供的;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但是,仅仅根据片断的、不连贯的回忆,我们却没有把握确信我们的感觉会不受某种幻觉的愚弄。结果这些至关紧要的待人接物的态度往往只给我们留下一些疑团。

我陪伴勒格朗丹在他家房前的平台上用晚餐;那天晚上月色清朗。“有一种幽静的美,是不是?”他对我说,“正如一位小说家所说,对我这样心灵受过创伤的人来说,只有幽暗与寂静最为相宜。你以后会读到他的作品的。你知道吗,孩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会遇到那样的时候,你现在还体会不到,那时候眼睛只能容忍一种光明,那就是在这样月白风清的夜晚以幽暗提炼出来的光明;耳朵也只能听到一种音乐,那就是月光用寂静的笛子奏出的音乐。”我听着勒格朗丹娓娓道来,他的话我听了总觉得很入耳。但是我当时无法摆脱记忆的骚扰,我总忘不了最近第一次见到过的一位女士。我现在既然知道勒格朗丹同附近的一些贵族有交往,我想他或许认识那位女士,于是我鼓了鼓勇气问他说:“先生,您是不是认识……盖尔芒特家的那一位……那几位女主人?”这个姓氏一经被我说出口,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总算对它采取了行动,把它从我的梦幻里拉了出来,赋予它一个客观的、有声的存在。

但是,我发现我的朋友一听到盖尔芒特这个姓氏,他的蓝眼珠中央立刻出现一个深褐色的漏洞,好像被一根无形的针尖捅了一下似的,眼珠的其他部分则泛起蔚蓝色的涟漪。他的眼圈顿时发暗,他垂下眼皮,嘴角掠过一丝苦笑,很快又恢复了常态。他的眼神却像万箭穿胸的美丽的殉道者,依然充满痛苦。“不,我不认识她们。”他说,那语气不像一句简单的答话、普通的说明那样自然而流畅;他说得一字一顿,又点头又弯腰,好像在说一件别人不信、他为了说服对方不得不加以强调的事情,似乎他不认识盖尔芒特只是出奇的偶然;同时他又装成像不能回避某种尴尬局面似的,觉得与其遮掩不如痛快承认,好让人家觉得自己很坦然,并无丝毫勉强之处,而是轻松、愉快、由衷地直认不讳;再说同盖尔芒特没有联系的这件事情本身也并不使他感到遗憾,相反是符合他的心愿的,因为某种家庭传统,例如道德原则或不便明说的誓约之类毫不含糊地禁止他同盖尔芒特交往。“不,”他接着用自己的话来解释方才的语气,“我不认识她们,我也从来没想结识她们;我始终珍惜我享有的充分的独立。你知道,我其实多少是个雅各宾派。许多人劝我,说我不该不去结交盖尔芒特,说我把自己弄得粗野不堪,像头老熊。可是,这种名声我才不怕呢,恰如其分嘛!说实话,这人世间我几乎无所留恋,除了少数几座教堂,两三本书,四五幅画;还有这样的月夜,你的青春的微风把我的昏花的老眼已无法看清的鲜花的芳香吹到了我的跟前。”我当时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必须坚持自己的独立才能不去拜望陌生人?这又在哪一点上使你显得像头笨熊?但是,有一点我是明白的,勒格朗丹说的不尽是实话,他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只爱教堂、月光和青春;他很爱住在宫堡里的贵族,他很怕招他们的讨厌,他甚至不敢让他们发现自己的朋友当中有布尔乔亚,有公证人和经纪人的后代,倘若真相不得不暴露,他宁可自己不在场,躲得远远的,让人“鞭长莫及”。他是贪图虚荣的人。当然,他在我的长辈和我都十分爱听的言谈中,决不会透露半点趋炎附势的痕迹。我若问他:“您认识盖尔芒特家的人吗?”巧于辞令的勒格朗丹就回答说:“不,我从来没想结识他们。”可惜的是,回答这话的他实际听命于被他深深地埋藏在心里、从不出头露面的另一位勒格朗丹,而这另一位却能说出有关我们心目中的他,以及有关他贪图虚荣的不少难避嫌疑的掌故来。其实,他刚才眼睛里出现的那个漏洞,他嘴边掠过的那丝苦笑,他语气中那样的过分强调,以及他一瞬间像势利殉道者那样万箭穿心般的痛苦情状,早已为另一位勒格朗丹作出了回答:“唉!你算是击中我的痛处了。不,我不认识盖尔芒特,别再揭我生平最疼痛彻骨的这块伤疤了。”这位桀骜不驯、气势汹汹的勒格朗丹虽无另一位勒格朗丹的美妙言词,却有人称之为“反射”的犀利无比的对应能力,故而巧于辞令的勒格朗丹还没有来得及堵住他的嘴,他已经抢先表了态,害得我们的朋友处心积虑,力求弥补“另一个自我”不慎造成的坏印象,却毕竟无济于事,充其量只能勉强遮掩罢了。

这倒并不是说勒格朗丹怒斥别人附庸风雅是言不由衷。他无法知道自己也是那种人,至少靠他自己无法办到,因为我们向来只知道别人热衷于什么,至于自己醉心之所在,我们略知的一二也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七情六欲只通过间接方式、只通过想象影响我们,而想象早已用体面得多的中间动机替换掉了原始动机。勒格朗丹的势利之心决不会直接鼓动他去结交某位公爵夫人,而只会让他充满想象,使那位公爵夫人在他眼里显得集优雅品质于一身,他去接近她还自以为是仰慕一般俗人所无法赏识的她的才思和德操之类的动人品质,只有旁人才看清他其实同一般俗人不相上下,因为旁人了解不到他的想象力所发挥的中介作用,他们只看到勒格朗丹高攀贵族的活动以及与此相应的原始动机。

现在我们家已对勒格朗丹先生不抱任何幻想了,同他也大大疏远了。妈妈每当发现他攀附高枝的新行径,总觉得十分有趣。勒格朗丹本人则矢口否认,他仍把势利称作罪不容赦的行为。我的父亲却不能这样坦然愉快地容忍勒格朗丹的假清高。有一年暑假,他们想让我同外祖母一起去巴尔贝克度假。父亲说:“我无论如何要把你们去巴尔贝克的这件事告诉勒格朗丹,我倒要看看他会不会主动地把你们介绍给他的姐姐。他一定还记得曾经跟咱们说过,他姐姐就住在离巴尔贝克才两公里的地方。”我的外祖母倒认为既去海滨浴场就应该从早到晚在海滩上呼吸带盐分的空气,没有熟人才好呢,因为互相串门拜访、结伴游览,会占去许多呼吸海风的时间,所以她主张不向勒格朗丹透露我们的度假计划,她甚至担心勒格朗丹的姐姐德·康布尔梅夫人不要偏在我们正打算去海边钓鱼的时候来到我们下榻的旅馆,害得我们只能关在屋里奉陪。妈妈对外祖母的担心付诸一笑,她认为这种危险的威胁性不大,勒格朗丹未必会殷勤到把我们介绍给他的姐姐。结果,我们虽说没有跟勒格朗丹谈及巴尔贝克,而他也从来没有想到我们会有去那儿的打算,有一天傍晚我们在维福纳河边遇到他时,他竟“自投罗网”了。

“今晚,云霞中有些非常美的紫色和蓝色,是不是,我的伙计?”他对我的父亲说,“尤其是那蓝颜色,与其说是空中的,倒不如说跟花朵一样,蓝得像瓜叶菊,挂在天上格外别致。还有那一小团桃红色的云彩,不也有花的色调吗?像石竹,像绣球。只有在英吉利海峡,在诺曼第和布列塔尼之间的海边,才能看到天空出现比这更富丽的花团锦簇般的云霞。那里,在巴尔贝克附近,离那一大片蛮荒之地不远的地方,有个风物秀丽的小海湾;那里熔金般的落日,奥吉谷地的夕阳,我倒并不在乎,因为它们并无多大特色也并无多大意趣;但黄昏时分在那片湿润的空气中,几秒钟之内天边就绽出一束束蓝的、粉的花朵,却美得无法比拟,而且往往要过好几个小时才会凋谢。有几朵云彩虽然不久就零落了,但它们的花瓣,鹅黄色的、桃红色的,洒得满天皆是,更是蔚为壮观。在那个人称银河湾的小海湾里,金黄色的沙滩仿佛比仙女星座里的金发仙女更情意绵绵,它们依偎着附近海边嶙峋的峭壁,贴着那一溜以海难著称的凶险的石岸,每年冬天有多少条顶风破浪的船只在那里触礁啊!巴尔贝克!我们的地球上最古老的地质架,名副其实的地表硬壳,大海由此浩淼,土地至此而尽。阿纳托尔·法朗士,我们的小朋友或许读过这位迷人作家的作品吧?他曾经非常精彩地把那个鬼地方描绘得终年烟雾茫茫,跟史诗《奥德赛纪》里奚美良人 居住的地方一样。如今在巴尔贝克那片古老而迷人的土地上,已经层层叠叠地盖出了一批旅馆,但并没有破坏那里的景观,仅几步之遥便能置身于原始风味的壮丽景色之中,岂不美哉!”

“是啊!您在巴尔贝克有熟人吗?”我的父亲问道,“这小家伙正好要跟他的外祖母,也许还有内人一起到那里去住上两个月呢。”

勒格朗丹望着我的父亲,忽然出其不意听到这句问话,他来不及把眼睛从我父亲的脸上移开,只好索性紧紧地盯着,嘴角泛起无可奈何的微笑。他望着我的父亲的眼睛,那表情既友好又坦诚;他倒不怕正视对方,仿佛对方的面孔已经变得透明,甚至使他看到了面孔后面掠过的一朵颜色艳丽的云彩,来为他提供心不在焉的借口,好有理由为自己申辩:当别人问他在巴尔贝克有无熟人的时候,他仿佛正心不在焉想别的事,以至没有听到问话。通常,他这样的眼光会引起对方发问:“您在想什么?”可是我的父亲有点恼火,偏要狠心地盘问到底:

“您那么熟悉巴尔贝克,您在那里有熟人吗?”

勒格朗丹的微笑的目光作了最后的绝望的努力,达到柔和、迷人、坦诚和走神的极致。但他一定想到自己非作出回答不可了,便说:

“我哪儿都有朋友,只要那地方有几丛受伤的树,虽被斫伤却不倒下,彼此相依在一起,以悲壮的毅力齐声向并不怜恤它们的无情的苍天哀告。”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父亲像受伤的树一样顽强,像苍天一样无情地打断他的话说,“我是为了岳母一旦有事,不要感到举目无亲,所以才问您,您在那儿有没有熟人?”

“那儿,跟哪儿都一样,我谁都认识,又谁都不认识,”勒格朗丹不肯就此服输,答道,“那地方我很熟悉,人却所识无几。但是那里的景物本身同人差不多,同那些难能可贵、心灵纤细、遇到实际生活容易消沉的人一样。

有时候,您会在悬崖上遇到一幢古堡,它悄立在路旁迎着红晕未消的晚霞,掂量自己的凄凉,那时金色的月亮已经升起,归航的船只拨开色彩斑斓的水面,把黄昏的火焰捧上桅尖,以黄昏的颜色染遍招展的旌旗;有时候,您能见到一幢普通的孤舍,模样多少有点丑陋,显得猥猥琐琐,但很有一点诗情画意,其中蕴蓄着谁都看不透的某种秘密,既有无穷的幸福,也有不尽的失望。”他接着又像马基雅维里 那样颇有心计地补充说道:“那是个不实际的地方,是个纯属幻想的地方,让一个孩子去领略那里的风光很不妥当。我们这位小朋友已经具有感伤的倾向,他的心灵天生善于领会这类情调,我若为他选择一个散心的地方,决不会介绍他去那儿。那里充满情绵绵互诉衷肠、恨悠悠枉自惆怅的气氛,对我这样早已看破红尘的老朽来说可能还算适宜,对于气质尚未成型的孩子来说总是不健康的。相信我的话,”他着重地强调说,“那个海湾的水有一半已经是布列塔尼省流来的了。对于我这样心脏并非没有毛病的人来说,反正是那么回事儿,据说,那里的海水还有些镇静作用呢。不过有人还说未必。至于你这样的年纪,小家伙,医生是禁用那里的海水的。再见,各位芳邻。”他这么补了一句,便像往常那样有意逃避似的突然离开我们;才走几步,他又回过头来,向我们伸出医学权威的手指,把他的诊断作了如下的概括:“五十岁以前,不要去巴尔贝克,五十岁以后还得视心脏状况而定。”他大声向我们宣告。

我的父亲后来遇到他时又老话重提,还用盘问折磨他,但照样白费工夫。勒格朗丹跟那种善于伪造古籍的骗子一样,自有一套本领和广博的学问,他只需使用其中的百分之一,便足以稳当地赚进一大笔钱,过上相当体面的日子。如果我们没完没了地盘问下去,他或许最终会胡扯一通景观伦理学或者下诺曼第天文地理学,但决不会向我们供认他姐姐的住地离巴尔贝克仅两公里,更不会义不容辞地为我们写封介绍信。倘若他有绝对的把握相信我们不会利用这类介绍信,他倒大可不必那样提心吊胆。按理说,根据平时的接触,他应该对我的外祖母的性格有所了解:我们怎么会利用这类介绍信呢?但他宁可避而不谈。

平时散步,我们总是早早就回家了,以便在晚饭前上楼去看看莱奥妮姨妈。初春时节天黑得早,我们回到圣灵街时家里的玻璃窗上已反射出落日的余晖,而在十字架那边的树林里,一抹紫霞映在远处的池塘中,常常伴随着料峭寒意,红色的夕阳在我的心目中却同烤炉上的红色的火苗相关联,因为烤炉上的肥鸡对于我来说是继散步的诗情陶醉之后的另一种享受,使我得到解馋、温暖和休息的快乐。到了夏天,相反,等我们散步回来,太阳还没有下山。我们到莱奥妮姨妈的房里时,西斜的阳光正照到窗口,停留在大窗帘和帘绳之间,被分割成一束束、一条条,透过窗帘射进房来,给柠檬木的多屉柜镶嵌上一片片碎金,又像照射林中的草木丛似的,以耀眼的斜光细致入微地照得满屋生辉。但是,难得有那样的日子:我们回来时柜子上的临时嵌饰已经消失,我们到达圣灵街时,窗户上已经没有夕阳的反照,十字架树林那边的池塘也已经失去了夕阳的红光,甚至变成银白色;一道长长的月光,融入池塘的粼粼细波之中,并且铺满整个水面。每逢那样的日子,当我们走近家门时,就会看到门口有个人影;妈妈对我说:

“天哪!弗朗索瓦丝在等候咱们呢。你的姨妈不放心了;咱们回来得太晚了。”

我们顾不得脱掉外衣,赶紧上楼,好让莱奥妮姨妈放心,并且以现身说法向她表明,同她想象的恰恰相反,我们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不测,只是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了。天晓得,我的姨妈也明白,上那边去散步什么时候回得来就说不准了。

“瞧,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说,“我不是说着了吗?他们果然去盖尔芒特家那边了!天哪!他们一定饿坏了!你炖烂的羊腿搁了那么半天一定发硬了。这么说,回来就得一个小时!怎么,你们居然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了!”

“我还以为您知道呢,莱奥妮,”妈妈说,“我记得,弗朗索瓦丝是看见我们从菜园的小门出去的。”

因为,在贡布雷附近,有两个“那边”供我们散步,它们的方向相反,我们去这个“那边”或那个“那边”,离家时实际上不走同一扇门:酒乡梅塞格利丝那边,我们又称之为斯万家那边,因为要经过斯万先生的宅院;另外就是盖尔芒特家那边。说实在的,我对酒乡梅塞格利丝的全部认识不过“那边”两字,再就是星期天来贡布雷溜达的外乡人,那些人,我们(甚至包括我的姨妈)全都“压根儿不认识”,所以凡陌生人我们都认为“可能是从梅塞格利丝来的”。说到盖尔芒特,后来我了解得更多一些,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当时,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若说梅塞格利丝在我心目中像天边一样远不可即,无论你走多远,眼前总有一片已经同贡布雷不一样的地盘挡着你的视线,那么盖尔芒特对我说来,简直是“那边”的极限,与其说有实际意义,倒不如说是个概念性的东西,类似赤道、极圈、东方之类的地理概念。所以,说“取道盖尔芒特”去梅塞格利丝,或者相反,说“取道梅塞格利丝”去盖尔芒特,在我看来,等于说从东到西一样只是一种语焉不详的说法。由于我的父亲把梅塞格利丝那边形容成他生平所见最美的平原风光,把盖尔芒特那边说成典型的河畔景观,所以我就把这两个“那边”想象成两个实体,并赋予它们只有精神才能创造出来的那种凝聚力和统一性。它们的每一部分,哪怕小小的一角,我也觉得是可贵的,能显示出它们各自特有的品格,而这两处圣地周围的道路,把它们作为平原风光的理想或河畔景观的理想供奉在中央的那些纯属物质的道路,却等于戏剧艺术爱好者眼中剧院附近的街巷,不值一顾。尤其是我想到这两处的时候,我把我头脑里的这两部分的距离安置在它们之间,其实大大超过了它们之间的实际公里数;那是一种空想的距离,只能使它们相距更远,相隔更甚,把它们各各置于另一个层面。由于我们从来不在同一天、同一次、同时去两边散步,而是这次去梅塞格利丝那边,下次去盖尔芒特那边,这种习惯使它们之间的界线就变得更加绝对,可以说把它们圈定在相隔遥远的地方,彼此无法相识,天各一方,在不同的下午,它们之间决无联系。

每当我们想上梅塞格利丝那边去(我们不会很早出门,即使遇上阴天也一样,因为散步的时间不长,也不会耽搁太久),我们就像上别处去一样,从姨妈那幢房子的大门出去,走上圣灵街。一路上,打火铳的铁匠铺老板跟我们点头招呼,我们把信扔进邮筒,顺便为弗朗索瓦丝捎口信给戴奥多尔,说食油和咖啡已经用完,然后,我们经过斯万先生家花园白栅墙外的那条路出城。在到那里之前,我们就闻到他家的白丁香的芬芳扑鼻而来,一簇簇丁香由青翠欲滴的心形绿叶扶衬着,把点缀着鹅黄色或纯白色羽毛的花冠,探出栅墙外。沐照丁香的阳光甚至把背阴处的花团都照得格外明丽。有几株丁香映掩在一幢被称为“岗楼”的瓦屋前,那是守园人住的小屋,哥特式的山墙上面罩着玫瑰色的清真寺尖塔般的屋顶。丁香树像一群年轻的伊斯兰仙女,在这座法国式花园里维护着波斯式精致园林的纯净而明丽的格局,同她们相比,希腊神话里的山林仙女们都不免显得俗气。我真想过去搂住她们柔软的腰肢,把她们的缀满星星般花朵的芳香的头顶捧到我的唇边。但是,我们没有停下。自从斯万结婚之后,我的长辈们便不来当松维尔做客了,而且为了免得让人误以为我们偷看花园,我们索性不走花园外那条直接通往城外田野的道路,而走另一条路,虽然也通往田野,但偏斜出去一大段,要远得多。那天,外祖父对我的父亲说:

“你记得吗?昨天斯万说他的妻子和女儿到兰斯 去了,所以他要乘机去巴黎住两天。既然两位女士不在,我们不妨从花园那边过去,路近多了。”

我们在栅墙外停了一会儿。丁香花已盛极而衰。有几株依然托出精致的花团,像一盏盏鹅黄色的吊灯,但枝叶间许多部分的花朵,虽然一星期前还芳香如潮,如今却已萎蔫、零落、枯黄、干瘪,只像一团团香气已消的泡沫。我的外祖父指点着对我的父亲说,自从他同斯万先生在斯万太太去世的那天在这里一起散步以来,这园内的景物哪些依旧如故,哪些已经改换模样。他抓住机会又把那天散步的经过讲了一遍。

我们的眼前是一条两边种植着旱金莲的花径,它在阳光的直射下向高处伸展,直达宅门。右面则相反,花园在一片平地上铺开。被周围的大树覆盖的池塘虽是当年斯万老先生雇人开挖出来的,但这花园中最着斧凿痕迹的部分也只是对自然的加工;有几处天然特色始终在它们的范围内保持着独特的权威,它们置身于花园就像置身于没有经过加工的自然环境中一样,公然挑出自己本来就有的特色。展示这些天然特色极需一个僻静的环境,而在人工点缀之上它们自有一种孤幽的意韵:例如花径下的人工池塘边,两行交相栽植的勿忘我和长春花组成一顶雅致的蓝色花冠,箍住了水光潋滟的池塘的前额,菖蒲像轩昂的王公挥落它们的宝剑,一任他们统治水域的权杖上紫色、黄色的零落的百合花徽,散落在泽兰和水毛茛的头上。

斯万小姐的远行使我失去了有幸在花径一见她的倩影的可怕的机缘。不能结识这样一位享有殊荣、与贝戈特为友、能同贝戈特一起参观各处教堂的少女,应算是有幸抑或不幸呢?因为若与她相遇,自惭形秽的我必受到她的轻视;可是,由于她不在,我虽生平第一次得到静观当松维尔园内景色的机会,却只觉得了无情趣。对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来说,情况倒似乎相反,他们也许觉得女主人们不在反给整个庄园增添宜人的气氛,使它具有难得的美(犹如登山之日巧遇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因而今天到这边来散步就格外适时。我真盼望他们的算计落空,突然出现奇迹,让斯万小姐陪伴着她的父亲双双来到我们的眼前,使我们不及躲避,只好同她结识。这时我忽然发现草丛里有只篮子被遗忘在一根钓鱼杆的旁边,鱼杆上的渔漂还浮在水面。我赶紧设法转移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的注意,生怕他们发现她可能在家的些许迹象。不过,斯万倒曾经跟我们说过,他这回出门有点不合时宜,因为家里有人住着。那么说,这鱼杆可能是哪位客人放的。花径间听不到有人走动的声音。一只不见踪影的鸟不知在丈量哪棵树的梢头,它千方百计地要缩短白昼的长度,用悠长的音符来探测周遭的僻静,但它从僻静中得到的却只是调门一致的反响,使周遭更安定、更寂静,仿佛它本来力求使一瞬间消逝得更快,结果反使那一瞬间无限延长了。天空变得凝滞,阳光径直射下,让人想躲也躲不开;小昆虫们无休止地骚扰平静的水面,沉睡的池水一定梦见了想象中的弥漫无际的漩涡,仿佛在迅速地把软木渔漂拖进倒映在水中的那片悄然的天空,从而更增长我初见渔漂时的惶惑之感,渔漂几乎垂直地浮在水面,似乎随时都会沉入水中,我已经顾不得自己既想结识斯万小姐又怕见她的双重心情,考虑是否该去告诉她鱼已上钩。这时,已经走上通往田野小路的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惊讶地发现我没有跟在后面便转身叫我,我只得赶上前去。我觉得小路上掠过一股山楂花的香味。疏篱像一排教堂被堆积的繁花覆盖得密密匝匝,成了一座巨大的迎圣台;繁花下面,阳光像透过彩绘玻璃窗似的把一方光明照到地上;如胶似漆的芳香萦绕着繁花组成的圣台,我的感觉就如跪在供奉圣母的祭台前一样。花朵也像盛装的少女,一个个若无其事地捧出一束熠熠生辉的雄蕊;纤细的花蕊辐射开去,像火焰式风格的建筑的肋线,这类线条使教堂的祭廊的坡级平添光彩,也使彩绘窗上的竖梁格外雄健,而那些绽开的花蕊更有如草莓花的洁白的肉质花瓣。相比之下,几星期之后,也要在阳光下爬上这同一条小路的、穿着一色粉红的紧身衣衫、一阵轻风便可催开的蔷薇,将会显得多么寒伧、多么土气啊!

我虽流连在山楂花前,嗅着这无形而固定的芳香,想把它送进我不知所措的脑海,把它在飘动中重新捉住,让它同山楂树随处散播花朵的、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节奏相协调——这节奏像某些音乐一样,起落不定——而且山楂花也以滔滔不绝的芳香给我以无穷的美感,但它偏偏不让我深入其间,就同那些反复演奏的旋律一样,从不肯深入到曲中的奥秘处。我暂且扭身不顾,用更新鲜的活力迎向花前。我纵目远望,一直望到通往田野的陡坡;那陡坡在花篱以外,一株迷失路津的丽春花和几茎懒洋洋地迟开的矢车菊,以稀稀落落的花朵,像点缀一幅挂毯的边缘似的点缀着那片陡坡,挂毯上疏朗的林野图案一定显得格外精神吧;而更为稀疏的花朵像临近村口的孤零零的房舍宣告村落已近似的,告诉我那里有无垠的田野,起伏着滚滚的麦浪,麦浪之上是叆叇的白云。而在田野边缘孤然挺立的丽春花,凭借一堆肥沃的黑土,高举起迎风燃烧的火炬,我一见到它心头便怦然跳动,就像远游的旅人在一片洼地瞅见嵌缝工正在修理一艘曾经触礁的船只,还没有见到大海便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大海!”

然后,我又把眼光落到山楂花前,像观赏杰作似的,总以为暂停凝视之后再回头细看才更能领略它的妙处。但是,尽管我用手挡住周围的东西,只给眼前留下山楂花的倩影,但花朵在我内心所唤起的感情却依然晦暗不清,浑浑噩噩,苦于无法脱颖而出,去与花朵结合。那些山楂花无助于我廓清混沌的感情,我又无法仰仗别的花朵。这时,我的外祖父给了我这样一种愉快,其感觉好比我们看到我们所偏爱的某位画家的一幅作品,它同我们所熟悉的其他作品大不一样;或者我们忽然被人指引,看到那么一幅油画,过去我们只见过它的铅笔草图;或者听到那么一首配器华丽的乐曲,过去我们只听过它的钢琴演奏。外祖父指着当松维尔的花篱叫我,他说:“你是爱山楂花的,看看这株桃红色的刺山楂,多漂亮!”确实,这是棵刺山楂,但它是桃红色的,比白色的更美。它也穿了一身节日盛装,是真正的节日盛装啊!只有宗教节日才算真正的节日,不像世俗节日随便由谁胡乱定在某一天,既无节可庆,基本上又无庆可言的;然而,它那身打扮更富丽,因为层层叠叠缀满枝头的花朵,使满树像洛可可风格的花哨的权杖,没有一处不装点得花团锦簇,而且,更因为这些花是“有色”的,所以根据贡布雷的美学观点,它们的质地更为优良,这从市中心广场各家商店、乃至于加米杂货铺的售价贵贱即可窥其一斑:桃红色的饼干不是比别的饼干贵些吗。我自己也一样,认为抹上红色果酱的干酪更值钱,其实这无非是他们答应把捣烂的草莓浇在干酪上面罢了。而眼前的这株山楂偏偏选中了这样一种食品的颜色,这样一种使节日盛装更加艳丽的颜色(因为它让节日盛装显得品位更高雅)。这类颜色因为艳丽,在孩子们看来,仿佛格外美丽,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觉得比别的颜色更充满生气,更自然,即使他们认识到颜色本身既不能解馋,也不会被裁缝选作衣料。自不待言,看到这些山楂花,我除了更加惊喜之外,同看到白色的山楂花一样,分明地感觉到它的喜气洋洋中并无丝毫的矫揉造作,没有人为加工的痕迹,全是大自然自发的流露,那种天真可掬之态,可与村中为在街旁搭一张迎圣祭台而奔忙的女商人,把满树堆砌,弄得既豪华又有乡土气的颜色过于娇艳的花朵相比。树冠的枝梢,像遇到盛大节日供在祭台上的,外面裹着纸质花边的一盆盆盆栽玫瑰,细长的梢头缀满了千百颗淡红的蓓蕾,有的已含苞初绽,好比一盏桃红色的石杯,让人影影绰绰地看出杯心的一点殷红,它们比花朵本身更透出刺山楂的特殊的精神和不可违拗的品性,它不论在哪里发芽,不论在哪里开花,只能是桃红色的;它挤在花篱之间跟盛装的姑娘跻身于只穿家常便服、不准备外出的妇女们之中一样;它已经为迎接“玛丽月”作好一切准备,甚至仿佛已经成为庆典的一部分;它穿着鲜艳的浅红色盛装,那样神采奕奕,笑容可掬——这株信奉天主的、娇美可爱的小树啊!

花篱扶疏间,可以隐约看到园内有一条花草夹道的小径,除茉莉、三色堇和韭叶兰之外,还有紫罗兰打开了它们的钱包,像科尔多瓦 的古老的皮件散播着芳香,颜色近似凋谢的玫瑰;一条长长的水管盘旋在砾石铺就的台阶上,扎满小孔的喷头在香气被水润透的鲜花的上面垂直地展开一面由彩色水珠组成的棱镜般的团扇。忽然,我惊得无法动弹了,仿佛眼前的景象不仅呈现于我们的视觉,还要求我们以整个身心来作更深入的感应。一位头发黄得发红的少女,显然刚散步归来,她手里拿着一把花铲,仰着布满雀斑的脸在看我们。她的黑眼珠炯炯闪亮,由于我当时不会、后来也没有学会把一个强烈的印象进行客观的归纳,由于我如同人们所说的,没有足够的“观察力”以得出眼珠颜色的概念,以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每当我一想到她,因为她既然是黄头发,我便把记忆中的那双闪亮的眼睛想当然地记成了蓝色。结果,也许她若没有那样一双让人乍一见无不称奇的黑眼睛,我恐怕还不至于像当年那样地特别钟情于她的那双被我想成是蓝色的黑眼睛呢。

我望着她,我的目光起先不是代替眼睛说话,而只是为我的惊呆而惶惑的感官提供一个伏栏观望的窗口,那目光简直想扑上去抚摸、捕捉所看到的躯体,并把它和灵魂一起掠走;接着,我担心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随时都可能发现她,会叫我过去,让我离开她,于是我的目光不自觉地变得蛮横起来,硬是强迫她注意我,认识我!她却把目光朝前一看又往边上一瞟,看到了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她一定认为我们不值一理,所以她扭过脸去,冷淡而傲慢地侧身,使自己的容颜不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但是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并没有看见她,他们在继续往前走;于是她斜眼朝我望来。她没有特别的表情,甚至显得视而不见,但眉宇间有一种含而不露的微笑,两眼盯着我看。据我所掌握的有关礼貌方面的知识,她那种表情只能被认为是肆无忌惮的蔑视;她同时又做了个不体面的手势,根据我记忆中的那些交际标准解释,公然向不认识的人做出这种手势,只有一个含义,那就是故意侮慢。

“快啊,希尔贝特,快来,你在干什么呢?”一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太太,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裙,用权威的口吻,尖声地叫道。离她不远,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先生,身穿斜纹便装,盯着我看;他那对眼珠子简直像要从眼眶里蹿出来似的;小姑娘顿时收敛了笑容,拿着铲子走开了,也没有回头看我,她显得那么听话,那么有城府,让人捉摸不透。

就这样,希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简直像符咒一般,刹那间把一个模糊不清的形象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许有一天还能使我重新见到她。就这样,这名字传了过来,就像绿色的喷水管中喷出的水珠,那样尖利、那样沁人心脾地洒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丛之上;它用纯洁的空气渗透它所经过的地区,并以缤纷的虹彩笼罩那个地区,它还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个地区隔绝起来,成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们专有的禁地;这一声呼唤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头,表明了他们亲密的关系,表明他们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亲密无间的,我更觉痛心,因为我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天地。

有那么一小会儿(当时我们正在走开去,我的外祖父悄声说,“斯万也怪可怜的,他们让他扮演什么角色!故意把他打发走,让她好跟夏吕斯厮混,那男的就是夏吕斯,我认得!还有那个小姑娘,也参与进这类丑事当中!”)我忽然产生如下的印象:希尔贝特的母亲口气那么厉害,她都不敢顶嘴,说明她并非高不可攀,也得听命于人;这个印象减轻了一点我的痛苦,给了我些许希望,也使我的爱恋之情有所收敛。但是,这种爱恋之情很快又在我的内心升腾起来,仿佛是一种反应,我的受到委屈的心想通过这一反应来同希尔贝特并起并坐,或者把她也贬到同样的水平。我爱她,我后悔当时没有来得及想到什么妙语气气她,让她伤心,迫使她记得我。我觉得她很美,所以我恨不能转身回去,耸耸肩膀对她喊一声:“您真丑,瞧您这怪样,叫我恶心!”然而,我没有这样做,只是走开了,心里留下了这个红头发、皮肤上布满红色雀斑、手里拿着一把铲子、笑着向我投来呆板而隐含深意的目光的少女的形象,并把它作为我这样年龄的孩子因无法违拗自然法则而不能得到的某种幸福的首例。她的名字在我和她一起听到呼喊的那片桃红色的山楂花下留下了芳香,这名字的魅力还将征服同它接近的一切;我的外祖父母有幸结识并没齿不忘的她的祖父母,崇高的经纪人的职业,以及她在巴黎居住的香榭丽舍大街的那个令人断肠的地区,都因与她有关而增光添彩。

“莱奥妮,”我的外祖父一回到家里便说道,“刚才你要是能跟我们一起散步才好呢。你一定不认得当松维尔了。可惜我不敢,不然我就折一枝你那么喜欢的桃红色的山楂花带回来送给你了。”我的外祖父跟我的莱奥妮姨妈讲述我们在散步中的见闻,既是为了哄她高兴,也许还因为我们没有完全失去希望,盼望哪一天能怂恿她下床,出门走走,况且我姨妈原先很喜欢斯万的那个宅院,斯万是她接见的最后一位客人,那时她早已闭门谢客了。而如今,倘若斯万前来探问她的近况(她是我们家唯一的斯万还要求见见的人),她会让人回话说,她累了,请他下次再来;同样,那天晚上,她听罢外祖父的叙述,便说:“是啊,等哪天天气好,我坐车去那儿的花园门口看看。”她这么说倒是诚心诚意的。她很想再见见斯万,重睹当松维尔的芳华;但是,她力不从心,真要这么做恐怕会累垮的。有时候,天气晴朗,她的精力多少充沛些,她起床梳妆;可是还没有跨出门槛她就感到累了,忙着要上床。在她身上,已经出现“人到老年万事休”的心境——只是比一般人来得早而已。她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只等着死亡临头,早早地把自己像蚕蛹一样地裹在茧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寿命很长,但在他们的晚年,即使当年曾是形影不离的情侣,即使当年曾是心心相印的密友,到了一定年纪,他们也不再为聚首而离家远行,甚至不再互致信札,他们认定了在这尘世间他们已无心曲可通。我的姨妈大概也心中有数,她不会再见到斯万,不会再出门,但是这种我们可能觉得痛苦难忍的幽闭生活,她大概倒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她精力衰退,每天都感到困顿不济,不得不画地为牢约束自己;她每做一件事,每有一个举动,即使不感到痛苦,至少也感到吃力,这样,不活动、与世隔绝、悄悄度日,她反倒能得到摄生养息的舒适和悠闲。

我的姨妈没有去看桃红色山楂花堆艳叠锦的花篱,但是,我每次都要问我的长辈:她会不会去?她从前是不是常去当松维尔?我想方设法抓住机会让他们提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因为他们在我的心目中跟神仙一样伟大。斯万这个姓对我简直具有神话般的色彩,我跟我的长辈聊天的时候,我如饥似渴地盼望他们提到这个姓氏,虽然我自己不敢把它叫出口,但是我拐弯抹角地引导他们触及同希尔贝特和她的家族有点关系、甚至牵涉到她本人的一些话题,好让我感到离她不至于太远;我有时会突然迫使父亲开口,譬如说,我假装以为外祖父的职务早就是我们家祖传的行业,或者假装以为莱奥妮姨妈想要去看的那座花篱是在公家的地界内,我的父亲就会纠正我的说法,告诉我:“不对,这个职务原先是由斯万的父亲承担的,那座花篱在斯万家的花园里。”于是,我不得不狠狠地吸一口气,因为斯万这个姓,沉重地压在我心中永远铭记的那个部位,使我透不过气来,每当我听到它,总觉得它比别的一切更丰满;它之所以特别有分量,是因我每次都早已在心中呼唤过千遍万遍。它引起我一种快感;我深感愧疚的是竟敢向我的长辈们索取这种快感。由于这种快感如此巨大,他们得耗费许多精力才能使我得到,而他们并不能得到补偿,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并无快乐可言。所以,我往往转移话题。出于谨慎,也出于顾忌。但是,当他们一说出斯万两字,我赋予这个姓氏的种种特殊的诱惑力又都活跃起来。那时,我突然感到,我的长辈们对它的魅力也不能无所感触,他们甚至站到了我的立场,发现我的着迷之处,不仅不责怪我,甚至同我共鸣,我简直就像把他们征服、把他们带坏似的感到无比内疚。

那一年,我的父母比往常早得多地决定了回巴黎的日子,动身的那天早晨,为了照相,他们给我卷了头发,并小心翼翼地给我戴了一顶我从未戴过的帽子,给我穿了一件丝绒的外套。我的母亲到处找我,终于在与当松维尔相接的小陡坡上找到了我。当时我正流着眼泪,搂住了长满尖刺的树枝在向山楂树告别,而且,我跟悲剧中的王妃那样,只觉得无用的衣饰是不堪忍受的负担,把我的头发做成堆在额前的小鬈鬈,实在是多此一举,我并不感恩,反而恨恨地扯掉卷发纸,把它们同我的那顶崭新的帽子一起踩在脚下 。我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我流泪而感动,她看到我的帽子被踩扁了,我的外套给糟蹋了,不禁叫出声来。我听不见她的叫喊,只顾哭着说道:“我可怜的小山楂树啊,不是你们使我伤心,逼我走。你们从来也不让我痛苦!所以我将永远爱你们。”我一面擦着眼泪,一面对它们许愿说,我长大之后,决不像别人那样荒唐地过日子,即使在巴黎,遇到春天,我也不去拜客,不去听那些无聊的敷衍,而是要到乡下来探望第一批开花的山楂树。

我们去梅塞格利丝那边散步时,一走进田野,就再也离不开田野了。风好像通过一条无形的小路,无时无刻不把田野吹遍,我觉得风是贡布雷独有的神仙。每年,我们一到贡布雷,为了切实感受一下我确已身临其地,我总要登高去寻觅风的足迹。它在犁沟里跑着,叫我跟在后面追赶,在梅塞格利丝那边,在那片鼓鼓溜溜的、几十里都不见沟壑的平原上,风总在人们的身边吹拂。我听说斯万小姐经常去朗市住几天,虽然离这儿有几十里之遥,由于中间没有阻隔,距离也就相对地缩短了。炎热的下午,我看到那同一股轻风从极目处吹来,把远方的麦梢压弯,然后像起伏的波浪驰遍寥廓的田野,接着它暖暖乎乎地、悄声细语地伏到我脚下的野草丛中。我与她共有的这一片平原仿佛使我们更接近,把我们联结在一起。我当时想,这股轻风曾从她的身边吹过,风的悄声细语传来了她的某些消息,只是我听不懂罢了。所以,风吹拂过我的跟前时我拥抱了它。左边有一个村庄,叫尚比欧村(本堂神甫称它为Campus Pagani——异教庄)。右边,在一片麦田的上面,遥遥可见圣安德烈教堂的两座钟楼,雕琢得很精致,颇有乡土风味,它们也跟麦穗似的,尖尖翘翘,瓦片蜂窝般地一格格紧扣成行,像正在变黄的麦粒。

苹果树的树叶,长得与其他果树不同,一般人不会认错;在绿叶的衬托下,枝头间距对称地绽开一团团宽瓣的、白缎般发亮的花朵,或者半悬着一簇簇羞红的、欲开还闭的蓓蕾。在梅塞格利丝那边,我第一次注意到苹果树在阳光明媚的大地留下圆圆的树荫,夕阳在树叶下面斜投下一丝丝金线;我看到父亲用手杖截断那丝丝金线,而它们却宁折不弯。

有时,下午的天空中出现苍白的月亮,像一朵白云在悄悄地运行,没有光泽,好比没有登台的女演员,穿着平时的服装,不事声张地悄悄坐在剧场里看看同行的演出,但愿不引人注意。我喜欢在画上、在书中见到月亮的形象,但是当年我所欣赏的那些艺术作品,与今天我觉得把月亮描绘得很美、甚至都认不出那是月亮的艺术作品,有多大的不同呀——至少在早年,在布洛克打开我的眼界,使我的思维更倾向于纤细的和谐之前是这样的。那些作品,例如森蒂纳的某部小说,格莱尔的某幅风景画,把月亮描绘成清晰地悬挂在天空的一弯银镰。诸如此类的作品同我自己心目中的印象一样地稚拙粗俗,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见到我喜欢这类作品就很生气。她们认为,给孩子们看的作品,孩子们看后由衷地表现出欣赏趣味的作品,应该是一个人成年之后仍叹赏不已的作品。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学价值一定是同具体的物质一样,眼睛一看便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不必在内心经过一些等价物的耳濡目染,慢慢酝酿成熟。

凡德伊先生在蒙舒凡的住宅,面临一潭深涧、背靠灌木丛生的山坡,就在去梅塞格利丝那边的路上。所以,我们常在散步时遇到他的女儿驾驶一辆轻便货车飞快地从我们身边驰过。近年来,我们见她已不再独来独往,总有一位年纪比她大的女友陪伴着她,那人在这一带名声不好,后来搬到蒙舒凡定居。大家都说:“凡德伊先生准是被那女人的甜言蜜语迷住了心窍,才听不到人家背后的议论。他平时听到一句不得体的话都会面红耳赤的,如今居然允许自己的女儿跟那样的女人在家里出出进进,还说那女人不平凡,感情丰富,在音乐方面更有不同寻常的才情,可惜她过去没有得到发挥。他可能明明知道那女人并不关心他女儿的音乐修养,而是教唆她干别的事。”凡德伊先生倒真是这么说过;事实上,一个人凡同谁有过肉体上的关系,总能使那个人的亲属对他(或她)的精神品质产生由衷的钦佩。肉体之爱尽管受到那样不公正的诋毁,却能迫使每一个落入情网的人把内心的善良和献身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他(或她)的亲朋好友感到光彩夺目。贝斯比埃大夫多亏他那副大脑门和那两条浓眉,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坏蛋,但他的模样却根本不像,所以不会有损于他作为大好人的不可动摇、但名不副实的声誉。他用粗鲁的语气说了下面这番话,巧妙地把本堂神甫和大伙儿逗得笑出了眼泪:“敢情!据说这娘儿们跟她的朋友凡德伊小姐在搞音乐。看来真让您感到意外。我反正不知底细。昨天,那个当爸爸的还跟我这么说呢。怎么说,那丫头爱好音乐没错,我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显然,凡德伊也不赞成,况且他自己还跟他女儿的女朋友一起玩音乐呢。哈!天晓得。他们家成了音乐窝了。你们笑什么呀?只是那帮人音乐玩得太过分。那天我在公墓附近遇到凡德伊老先生。他腿力不济,都站不稳了。”

那一阵,我们发觉凡德伊先生遇到熟人便躲避,只要远远瞅见熟人,他就绕道走开;几个月里他明显地老了许多,愁眉苦脸。凡跟他女儿的幸福没有直接关系的事,他一概无心过问;他经常整天整天徘徊在亡妻的坟前。显而易见,他内心痛苦得要死;谁都不难推测,他对于流言蜚语并非一无所闻。他全都知道,还甚至相信这是事实。对于一般人来说,无论他的德操有多么高洁,遇到纠缠不清的情况,也许只能安之若素地同他一向深恶痛绝的劣迹朝夕相处,因为他无法识破那些披着伪装的劣迹,因为它们都是以特殊的形式出现在他的眼前的,他感到难受,却又无法判定:例如,某天晚上,他耳闻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目睹一些难以理解的举动,而说这些话、作这些举动的人,偏偏是他有种种理由应予以爱怜的人。但是,要逆来顺受,处于一般人错误地认为唯独吉卜赛人才有的那种处境,对于像凡德伊先生这样的人来说,会比别人更感到痛苦得多。癖好是自然天性在孩子身上诱发出来的东西,有时甚至只需调和父母的德操,就像调和孩子眼睛的颜色那样,便能诱发出一种癖好来,而每当这种癖好需要必不可少的场合和起码的安全时,就会出现吉卜赛人那样的处境。不过,凡德伊先生或许对他女儿的行为有所了解,他对于女儿的宠爱却并不因此而稍减。事实钻不进我们的信念的领域,既不会产生信念,也不会摧毁信念;它们尽管持之以恒地驳斥我们的信念,却不能动摇我们人的信念;倘若谁家连续遭难,疾病灾祸不断降临,也决不会使这家人怀疑上帝的仁慈和医生的高明。但是,当凡德伊先生以一般人的观点从名声的角度,为自己和自己的女儿着想时,当他力图使自己同女儿一起跻身于受到普遍尊敬的人们的行列,他就不免有社会成见,同贡布雷最敌视他的居民所抱的成见毫无二致,他发觉自己已经同女儿一起沉沦到最为人不齿的末流,于是他的举止近来变得自卑、谦恭,见到谁都像从下贱之处仰慕高高在上的贵人(尽管有人过去比他卑下得多),而且他还表现出一种竭力高攀的倾向,这是一切落魄的人必然会有的一种机械反应。有一天我们正同斯万先生在贡布雷镇上的一条街上走着,从另一条街上出来的凡德伊先生猛不防同我们迎面遇上,他不及躲避,斯万先生便同他聊了好久。斯万先生是那种见过世面的上流人,言谈举止透出体恤下情的仁慈,他不仅能把自己的道德偏见统统消除,还能从别人蒙羞的处境中找到可以宽恕的理由。这种宽厚的表示,他自己比受惠者更感到难能可贵,从而他的自尊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过去,他从未同凡德伊先生交谈过,今天,他在向我们告辞之前居然问凡德伊先生,能不能让他的女儿去当松维尔玩玩。这样的邀请在两年前肯定会使凡德伊先生大为恼怒的,可是今天他却为之感激涕零,并由此而认为自己受之有愧,切不可不知深浅地接受。他觉得斯万先生对她女儿如此厚道,这本身就是对他的一种体面的、亲切的支持;他想或许不乘机利用为好,心领他的好意岂不更美吗?

“他多风雅啊。”斯万向我们告辞之后,他连声叹道,那口气就像伶俐漂亮的平民女子对一位公爵夫人的风度佩服得五体投地似的,尽管公爵夫人又丑又老,她却打心眼儿里仰慕。凡德伊先生也怀有同样的激动。“他多风雅啊!可惜他同一个门户不当的女人结了婚,真令人痛心!”

当时,最真挚的人言谈中也不免掺杂许多虚情假意,跟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总把对他的看法忘得一干二净,等他一走,又赶紧对他评头论足。我的长辈们同凡德伊先生一起惋惜斯万的婚姻不当,说它背离原则,不合规矩(他们甚至同凡德伊先生一起提到了那些原则和规矩,以表示他们跟他一样,都是规矩人),显然,言下之意,认为凡德伊先生家倒从没有类似的越轨行径。凡德伊先生没有让他女儿上斯万家去玩。倒是斯万先生因此而感到遗憾,因为,每当他遇到凡德伊先生,临分手时总要问问某一位也姓凡德伊的人的近况,他认为那人准是凡德伊先生的本家。临了,他还总不忘记问一句要紧话:什么时候凡德伊先生准备带他的千金光临当松维尔?

由于去梅塞格利丝那边散步是我们到贡布雷镇外散步的两条路线中较短的一条路线,所以我们总在天气变化不定的日子才去,于是梅塞格利丝那边的天气经常是潮湿的,而我们的眼光也始终盯住鲁森维尔森林中的那片空地;森林里枝繁叶茂,必要时我们可以去避雨。

经常是太阳藏在一片云彩的后面,云彩使太阳的脸庞改变模样,太阳又把云彩的边缘抹上黄色。田野虽依然明亮,但没有光彩,草木生灵似乎都悬在半空,鲁森维尔那边的小村落在天边精致而细密地刻下一幅鳞次栉比的白色屋脊的浮雕。一阵轻风惊起一只乌鸦,它扑扑地飞到远处又重新落下,远处白垩垩的天空把树林衬托得更加清幽,像老式房子里点缀炉壁的釉砖,蓝得发亮。

有时候,眼镜铺橱窗里的晴雨表所预告的那场雨终于开始落下,雨点像列队飞翔的候鸟,密集成行地自天而降。它们彼此紧挨着,在迅速的飞驰中,没有一滴离队,每一滴雨水都不仅各守其位,还带动着后面的雨点紧紧地跟上,天色顿时像飞过一群春燕似的暗了下来。我们跑到林中去避雨。阵雨过后,偶尔还掉下几滴懒洋洋慢吞吞的雨点,我们也顾不得了,只管走出树林,因为那种雨点只在树叶间嬉戏。地上几乎已经干了,而树上倒还有不止一点两点在叶脉间追逐,或者挂在叶尖休息,迎着阳光闪烁,冷不防地从它停歇的枝头落下,滴到我们的脸上。

我们还经常慌慌张张地跑到圣安德烈教堂的门廊下同圣徒和长老们的石雕塑像在一起避雨。那座教堂的法国风味多浓烈呀!门上的圣徒、国王、骑士,各人手执一枝百合花,或参加婚典,或出席葬礼,都惟妙惟肖地表现出在弗朗索瓦丝心目中他们所应有的那种神情。当年的雕塑师还刻画了亚里士多德和维吉尔作品中的故事场面,但是,手法上却与弗朗索瓦丝在厨房里随口提到圣路易往事的语气相仿,听她的语气好似她本人认识圣路易,对他的为人了如指掌,而且一般来说,提到他总是为了把他跟我的外祖父母作对比,照她看,我的外祖父母不如圣路易“公正”。我们可以感觉到,中世纪的石雕艺术家和中世纪的这位(一直活到十九世纪为我们掌勺烹调)女农民对于古代历史或基督教历史的概念,显然都既不准确又朴实单纯,他们的历史知识不是从书本中得来的,而是直接来自古老的、在口头代代相传、世世接续的传说,原先的模样虽说已经难以辨认,但它始终具有活跃的生命力。我从中认出另一位贡布雷的人物,他也在圣安德烈教堂的哥特时代的雕塑群像中得到了预示,那就是加米杂货铺的小伙计,年轻的戴奥多尔。弗朗索瓦丝居然也感到他是本乡本土、古道热肠的牢靠人,所以,当我的莱奥妮姨妈病情加重,弗朗索瓦丝单独一人已无法帮她翻身,抱她坐到靠椅上去的时候,她宁可去叫戴奥多尔帮忙,也决不让帮厨女工上楼去“讨好”我的姨妈。而那位平日被人们公正地看做捣蛋鬼的小伙子,内心却充满了圣安德烈教堂浮雕里的精神,尤其是充满了弗朗索瓦丝认为对“可怜的病人”、对她的“可怜的女东家”应该怀有的那种敬爱之情。他把我的姨妈的头扶上枕头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既天真又热忱,跟浮雕中手持蜡烛围绕在虚弱的圣母跟前的天使一样,仿佛那些灰秃秃的石雕的面容跟冬天的树木似的,不过暂时处于一种休眠状态而已,早晚会在像戴奥多尔那样既敬畏神尊又透出狡猾、红得好比熟透的苹果似的千百张老百姓的脸上重新焕发出奕奕的生气。有一位女圣徒的形象,已经不再像那些天使一样依附在石头上了,而是从门廊的群像中脱身而出;她的身材比真人高大,端立在一座石基上,仿佛站在一张板凳上免得双脚沾到潮湿的土地似的;她的面容丰满,结实的乳房鼓起了胸口的衣衫,像装在麻袋里的成熟的果实;狭窄的脑门,短小而淘气的鼻子,深陷的眼窝,活脱是一副当地农家女的健壮、粗犷而泼辣的模样。造型上的这种惟妙惟肖,给塑像精微入理地注入一种我原先没有期望看到的柔美的情致。经常有几位村姑也像我们一样前来避雨,她们的音容体态更佐证了塑像造型的准确,正如在石刻的枝叶旁边的缝隙里长出的野枝野叶,仿佛有意要跟雕塑作个对比,以使人认识到艺术作品刻画得多么逼真。在我们的正前方,鲁森维尔遥遥可见,那儿是一片乐土呢,还是遭到天罚的罪恶之地?反正我从来没有进去过,有时我们这儿的雨已经停歇,鲁森维尔仍继续像《旧约》里说到的那个村子一样受到暴雨的惩罚,如注的雨水像一条条鞭子抽打着城里居民的房屋,有时它又得到了上帝的宽恕,重新露面的太阳把像祭台圣器上反光一样的长短不齐的金色光芒流苏般地垂到鲁森维尔的城头。

有几次天气坏得无以复加,我们只能回家或者索性闭门不出。无论哪边的田野都阴沉沉、湿漉漉的,远远望去直如茫茫大海,几幢孤零零的房屋依附在黑暗和雨水半淹的山坡上,像一条条收起船帆的小舟在泛光,一动不动地停泊在茫茫夜海中,下一场雨,甚至下一场狂风暴雨更有何妨!夏天,恶劣的天气不过是晴朗天气的一时的脾气,表面的阴沉掩盖不住潜在的、固有的晴朗;同冬天的不稳定的晴朗大不一样,夏天的晴朗则在地上扎了根,化作茂密的枝叶;雨水滴在枝叶上,并不能损害枝叶的欣欣向荣,整个夏季,晴朗的天气把它的淡紫色或白色的旌旗插遍村里的大街小巷,招摇在房舍和花园的墙头。我坐在小客厅里读书,等着吃晚饭,听到如注的雨水从花园里的醋栗树上滴下,我知道瓢泼大雨只是使树叶更滋润、更油亮,那些树就像是夏天的抵押品,整夜经受着雨淋,为的是确保晴朗天气的延续不断;我知道,尽管下雨,明天当松维尔的白色栅墙上,心形的丁香叶依然会茂密地摇摆不停;我遥遥见到贝尚街的那棵杨树在暴风雨中痛苦而绝望地挣扎,我并不感到忧伤;我听到滚滚的响雷在花园那头的丁香树丛中驰过,我也不因此而惆怅。

倘若大清早就阴雨不止,我的长辈们就放弃散步,那我也无法出门了。但是后来我习惯于单独一人到梅塞格利丝那边去散步。那年秋天,我们来到贡布雷奔丧,因为我的莱奥妮姨妈终于死了。她的死既证明了认为她所采用的疗法只会使她的健康每况愈下最终致死的说法言之有理,也证明了始终认为她害的不是臆症而是器质性病变的观点才是真知灼见;她这一死,原来的怀疑论者才不得不在事实面前认输。她的死只引起一个人的巨大的悲痛,这个人偏偏是没有文化的粗人。在我的姨妈病重不起的最后十五天中,弗朗索瓦丝日夜守护在她的身边,她不脱衣睡觉,也不让任何人去帮忙照料,直到姨妈下葬,她才与她分手。原来姨妈对弗朗索瓦丝疾言厉色,怀疑她居心叵测,对她常发脾气,使弗朗索瓦丝成天提心吊胆,过去我们以为她对姨妈一定暗怀恨心,此刻我们才知道,她怕姨妈其实是敬畏,是爱慕。那是她的真正的女主人,她在世时,尽打让人无法预料的主意,施让人难以抵挡的花招,但她天生的慈悲心肠,容易动情。如今,这样的女王,这样神秘莫测、至高无上的君主离开了人世,同她相比,我们在弗朗索瓦丝的心目中太渺小了。这以后,我们虽年年到贡布雷去度假,但要过好些年我们在弗朗索瓦丝的心目中才赢得我的姨妈当年享有的威望。那年秋天,我的父母忙于办手续、同公证人和佃户们交谈,很少有空外出;况且偶尔有空,天公又往往不作美,所以就常常让我独自到梅塞格利丝那边去散步。为了挡雨,我披上一件苏格兰大氅,我有意把它搭在肩上,因为我感到弗朗索瓦丝一见到苏格兰花呢上的方格子就会生气,我们无法跟她讲这样的道理,说衣裳的颜色同孝服没有关系,此外,我们对姨妈的死所表现出的悲伤,她也感到不满,因为我们没有举办大规模的丧宴,我们提到姨妈时没有用一种特别的声调,而且我甚至于有时候嘴里还哼哼歌曲。我相信,倘若有哪一本书,根据《罗兰之歌》或者圣安德烈教堂里那些浮雕的场面,提出这类服丧的观点,我会跟弗朗索瓦丝一样,认为非常动听,而且欣然同感的。但是,弗朗索瓦丝就在我的左右,于是总有一个魔鬼唆使我故意气气她,我抓住一点借口,就跟她说:姨妈死了。我之所以难过,是因为她虽然有些可笑之处,但毕竟是个好心肠的人,并不是因为她是我的姨妈;倘若她虽是我的姨妈,但我觉得她很讨厌,那么她死了我也决不会难过——这样的话,如果出现在哪本书里,连我也会觉得大逆不道的。

如果那时弗朗索瓦丝像诗人一样,对于悲痛,对于家庭的悼念,只有一种流动不定的、模糊的意识,对我的那套理论无从对答,只是说:“我也说不清楚。”那我倒会无愧于贝斯比埃大夫的指教,通情达理地对她的自认无知,狠狠地挖苦几句,自鸣得意一番。倘若她又说:“她毕竟跟您沾亲带故,对亲友总还得尊敬才是。”那么我会耸耸肩膀,独自咕哝一句:“我真是好心到家了,跟这样信口雌黄的文盲白费口舌。”就这样,我采取一般人的狭隘观点来判断弗朗索瓦丝的优劣,扮演了那些最鄙视片面思想的君子在生活中遇到婆婆妈妈的场面时最可能扮演的角色。

那年秋天,我觉得散步特别开心,因为我总是读了好几个钟头的书之后才出去散步的。整整一上午,我坐在大厅里读书,读得感到累了,我就把苏格兰大氅往肩上一披,出门散步去。我的身子经过长时间的静止,积累了充沛的活力,需要像被撒出手的陀螺一样,在转悠中消耗积聚的能量。房舍的外墙,当松维尔的花篱,鲁森维尔森林中的树木,蒙舒凡背后的灌木丛,都受到我的雨伞或手杖的抽打,都听到我的欢快的喊叫。这些喊叫,只是一些模糊的感触,还没有在光明中找到归宿,它们等不及得到缓慢而困难的澄清,宁可找一条立即宣泄的捷径。我们对内心的感情所作的所谓的表白,其实大多不过使我们借以解脱,让我们的感受以一种模糊的形式从我们的内心释放出来,而模糊的形式根本不能使我们认识到感受的真谛。当我试图总结一下我在梅塞格利丝那边究竟有何所得,我从意外的景色或者起码引起我感奋的原因中间究竟得到多少细小的新发现时,我不禁想起那年秋天,我散步走到蒙舒凡身后那片灌木丛生的山坡附近,第一次惊讶地发现我们的印象和我们习惯的表白之间有多不协调。我兴高采烈地同风雨搏斗了一个小时之后,来到了蒙舒凡池边一座瓦片覆顶的小屋前,那是凡德伊先生家的园丁放置园艺工具的小屋。太阳又重新露头,它的金色的光辉经过暴雨的洗涤,鲜亮地闪耀在天边,闪耀在枝头、小屋的墙上,以及依然湿润的瓦片和屋脊上。一只母鸡在屋脊上漫步。吹拂而过的风把生长在墙缝里的野草一片片拉平,母鸡身上的羽毛也全都竖立起来,像一簇没有感觉的、轻飘飘的东西似的,听凭来风直吹到羽毛的根部。阳光又使池水像镜子一样反照出池边的景物,小屋的屋顶在水面上形成一块桃红色的斑纹,过去我还从来不曾注意到有这样一块斑纹。我发现水面和墙面泛起苍白的微笑,同天空的微笑遥相呼应;我不禁激动万分,举起我已经收好的雨伞,啧啧地叫好。同时,我感到我不应该只限于叫出含义不清的啧啧声,而应该把我欣喜的根由弄明白。

也是在那一次,我才知道同样的激动并不同时以预定的顺序在每一个人身上产生。这得多谢一位路过的农民,当时他脸色已经不很痛快,我手舞足蹈,差一点把雨伞打到他的脸上,他的脸色就更阴沉了。我高兴地说:“好天气,是不是,出来走走真痛快。”他的反应却很冷淡。后来,每当我看了半天书,有兴致想找人聊聊的时候,我所盼望同我聊聊的朋友总是谈兴已过,但愿别人让他安心看书。倘若我孝心勃发,想到我的父母,并决定做点最能博得他们欢心的事,他们总偏偏在那个时候指责我早已忘记的一件过错,他们偏偏赶在我打算扑上去吻他们的当口对我横加训斥。

有时候,除了孤独给予我的激动外,还有另一种我无法判明的兴奋心情,那是由一种欲望引起的,我盼望眼前突然出现一位农家女子,好让我拥进怀里。在许多完全不同的思绪中间,突然萌生这样的念头,而且我都来不及确切地弄清它的来龙去脉,只觉得随之而来的快感不过是一切思绪所给予我的快感的一种升华。那时我所想到的一切——覆盖着瓦片的屋顶在水面上形成的桃红色的倒影,墙缝里的野草,我早就想去看看的鲁森维尔的村落,森林里的树木,教堂的钟楼,都由于我内心感受到那种新的激荡而具有进一步的价值,因为我认为正是这一切激起了我快感的升华,它像一股强劲的、神秘莫测的顺风,鼓满了我的风帆,仿佛要把我更快地送进这一切的怀抱。但是,盼望有姑娘出现的念头对于我来说固然给妖娆的自然增添某种回肠荡气的魅力,反之,大自然的魅力也让少女过于局限的妩媚得到了扩展。仿佛树木的婀娜也体现了姑娘的美,仿佛远眺所见的自然风光、鲁森维尔的村落、我那年所读过的书,都各有自己的精魂,而那精魂要由姑娘的一吻来传递给我似的,我的想象一经触及我的肉体感受,便取得了蓬勃的活力,它像电流传遍我想象所及的每一个角落,于是我的欲望再也没有局限了。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浮想联翩时经常有这种情况,那时习惯的作用暂时中断,我们对事物的抽象概念也都被抛到一边,我们由衷地相信我们所在的那个地方,生命别具一格,自有它独特的个性,所以,我的欲望所召唤的姑娘对我来说并不是这类人物的一般典型,并不只是女性,而是这片土地的必然的、自然的产物。因为,在那时,凡身外之物,无论大地还是生灵,我都觉得格外可贵、格外重要,具有格外真实的生气;它们在成人的心目中就没有这么可贵、这么真实。而大地呀,生灵呀,那时与我紧紧相连。我想要见到梅塞格利丝或鲁森维尔的农家女,想要见到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正同我想见到梅塞格利丝的风光、巴尔贝克的景物一样。如果我随心所欲地改变她们所处的环境,那么她们可能给予我的愉快就会变得不那么真实,我甚至会对这种愉快失去信任。在巴黎结识一位巴尔贝克的渔家女或一位梅塞格利丝的农家女,简直就像得到我在海滩上从未见过的贝壳,收下一簇我在树林里没有遇到的蕨草,等于把环境给予我的愉快从她给予我的愉快中剔除,然而我想象中的她是被自然美景所簇拥的。倘若我在鲁森维尔的森林中徜徉,却碰不到一位可以拥抱的农家姑娘,那就无法认识森林隐秘的宝藏,无法认识它深层的美。我想象中只见那位姑娘周身披满树叶的投影,她在我的心目中本身就是一株当地生长的植物,只是在品位上比其他植物更高级,她的结构可以使我更深入地领略到当地的气息。我之所以那么轻易地认准这一点(而且相信她为了使我体会更深而给予我的爱抚也是别具一格的,除了她之外,别的姑娘不可能让我体会到那样的愉快),因为我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还很幼稚,还没有把赢得各种女人的心、从不同的女人那里得到的愉快加以抽象,还没有把这种愉快概括成一个普遍适用的概念:把不同的女人只看做取得同一愉快的工具,彼此可以任意变换。可是当时,我思想中的这种愉快甚至不是孤立地、与其他事物无关地、自成一格地存在着的,既没有为追求女人而追求的目的,也没有事先感到心乱如麻之类的经验。好似一想到它就能唾手可得;把它称作愉快倒不如称作姑娘的魅力更妥帖;因为我考虑的不是自己,而是如何超脱自己。这种暗自期待的、内在的、隐秘的快感,只在某些时候达到高潮,那就是当我们身旁的哪位姑娘含情脉脉地看着我们,吻我们,引起了我们另外的愉快的时候,那种愉快在我们的感觉中,尤其像一种感激涕零的冲动,感激她的由衷的善意,感激她对我们令人心醉的惠顾;我们把这种善意、这种青睐比作恩典,比作使我们得到满足的幸福。

唉!我枉然地恳求鲁森维尔的塔楼,就像请求我唯一的知心朋友似的,请它让村里的姑娘到我的身边来,因为我在贡布雷家中楼上那间充满菖蒲花芳香的房间内,在那扇半掩半启的格子窗中间,只见到那座钟楼的塔影,我把最初在我内心萌动的种种欲念,都告诉了它;我本像探险的旅行家或者绝望得要自杀的人一样,在做出壮烈举动之前不免踌躇再三,而终于心灰意懒,想从自身中另辟蹊径,却又自以为面临山穷水尽的绝境;忽然,我发现,除了垂到我眼前的那株野生的黑加仑树的枝叶外,还有这样一条像蜗牛行迹似的大自然的脚印。而现在我哀求它,它却不予理睬。我白白地把我眼前的一大片田野盯住不放,我用我的眼光挤压这片田野,想从中挤出一位姑娘来,结果枉费精神。我虽然可以一直走到圣安德烈教堂的门廊下去碰运气,但是我从来只有跟外祖父一起去的时候,才能有把握地遇到农家姑娘,而那时又无法跟她交谈。我心神不定地盯住远方一棵树的树干,盼望从树后走出一位姑娘来,被我目光搜索的远方却始终不见人迹。天色渐暗,我无望地把注意力紧紧地贴住这片贫瘠的土壤,这片枯竭的大地,仿佛要从中吸出可能隐藏着的生灵;我不再兴高采烈、而是恼恨万分地敲打着鲁森维尔森林里的树木,从这些树木间不会走出什么活人来了,仿佛它们只是画在一片环形画布上的形象。我虽然不愿意在没有拥抱到我那么盼望拥抱的姑娘之前就甘心回家,但我毕竟不得不返回贡布雷;我无可奈何地认识到,半路上意外邂逅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再说,即使半路上遇到她,我敢同她攀谈吗?我想,她或许会把我当做疯子;我不再相信我在那几次散步中所产生的不现实的欲念会得到别人的共鸣,不再相信这样的欲念在我的内心之外仍是真实的。我只觉得这是我的气质的产物,是纯主观的、无能的、幻觉的创造。这些欲念与大自然、与现实没有任何联系,于是现实失去了它的一切魅力和意蕴,只成了我的实际生活的一个沿袭的框架,正等于坐在车厢里的旅客为了消磨时间看一本小说,车厢就是那本小说的幻想世界的框架。

几年之后我在蒙舒凡附近所产生的印象或许也是这样的,那时印象还很模糊,隔了很远我才猛然想到施虐狂这个概念。最终你会看到,这个印象对我一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出自别的理由。那一天,天气很热,我的长辈们有事出门,白天回不来,就对我说,我愿多晚回家随我的便。我一直走到蒙舒凡的池塘边,我爱看池水中屋顶的倒影,我躺在以前我父亲拜访凡德伊先生时我在外边等他的那片灌木丛生的山坡上,居然睡着了。等我醒来,天几乎黑了。我正打算爬起来,这时,我看到了凡德伊小姐(至少我当时认为自己认出是她,因为我在贡布雷难得见到她,而且当初她还是个孩子,那时她已经开始长成一位少女了),她准是刚回家,离我才几厘米远,就在我的眼前,就在她父亲曾经接待过我的父亲、她用来当做自己的小客厅的那个房间里。窗户半掩着,房间里已经亮灯,我能看到她的一举一动,她却看不到我;但是我倘若踩响灌木丛的枯枝,她会听到声响,以为我有意躲在那里偷看她呢。

她穿着孝服,因为她的父亲刚去世不久。我们没有去看她,我的母亲出于一种美德才不愿意去看她,对于母亲来说也只有这种美德才能限制她善良的宽宏,那就是廉耻心;不过她还是打心眼儿里可怜凡德伊小姐的。我的母亲念念不忘凡德伊先生凄凉的晚年,他对女儿既像母亲又像女佣那样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的余生,先是为女儿操心,后来又陷入女儿给他引起的痛苦之中;老人在最后几年中满脸愁苦的情状,我的母亲一直历历在目;她知道,凡德伊先生放弃了把自己最后几首作品完整地记在乐谱上的计划,那些虽只是一位钢琴老教师、乡村教堂的管风琴演奏师的惨淡经营之作,本身想必没有多大价值,但我们并不小看它们,因为这些作品对于他来说意义重大,在他为女儿作出牺牲之前,它们曾是他苟活人世的理由,其中大部分甚至连音符都没有记下,只保留在他的脑海中,有一部分则分散地记在一些零碎的纸片上,笔迹不清,肯定要失传了。我的母亲还想到凡德伊先生无可奈何地放弃的另一件事,那就更惨不忍言:他不得不放弃对女儿日后取得既正派又受人尊敬的幸福前程的期望;这件事最伤透我的姨祖母们以前的这位钢琴老师的心,我的母亲一想到事情的来龙去脉,总不免扼腕叹息,她想凡德伊小姐一定也恨恨不已,当然苦涩之情完全不同,凡德伊小姐的伤悼中应夹杂着悔恨,因为她的父亲几乎是被她害死的。“凡德伊先生怪惨的,”我的母亲说,“他为女儿活着,也为女儿而死,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报答。既然死了,他还能得到什么报答?怎么报答法?只有他的女儿才能报答他的恩情。”

在凡德伊小姐的客厅靠里面那一头的壁炉架上,放着一帧她父亲的遗像。她一听到大路上传来辚辚的车马声,就赶紧过去把遗像拿过来,然后坐到长沙发上,拉过一张小茶几,把遗像放在上面,那情景跟当年凡德伊先生把他想演奏给我的父母听的曲谱放到自己的手边一样。不一会儿,凡德伊小姐的女朋友走进客厅,她打了个招呼,却没有起身,两只手还枕在脑后,而且把身子往沙发的另一头移了一移,仿佛给来客腾出地方坐似的。但是她立刻意识到她似乎应该对来客采取一种也许她自己认为是多余的态度。她想她的朋友可能更愿意坐得离她远些,她感到自己有失检点,敏感的心灵于是警觉起来;她又躺靠在整张沙发上,闭上眼睛,连打哈欠,表示她之所以躺下只是因为她想睡觉了。虽然在她跟那位女朋友的关系中不加掩饰的亲热占了上风,但是我发觉她的言谈举止,仍带有她父亲讲究繁文缛节、闪烁其词的特征;她经常欲言又止,突然拘谨起来。她刚闭上眼睛,又立刻起身,假装想去关窗,偏偏又关不上。

“让它开着吧,我热。”她的女友说。

“开着多别扭啊,人家会看见咱们的。”凡德伊小姐回答说。

她一定猜到她的朋友会怎么想;她的朋友知道她这么说无非是有意逗她接话,说些她想听的话,但出于谨慎她又不便挑明,而是要对方主动地说出来。所以,当她急急忙忙地补充下面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神一定出现了当年我的外祖母特别赏识的表情,不过当时我还分辨不出来罢了。她急忙补充的话是:

“我说看见咱们,意思是看见咱们读书学习,想到人家的眼睛在瞅着咱们,咱们干什么他都看得一清二楚,这有多别扭呀。”

她本性宽厚,更出于一种不自觉的礼貌,她没有把事先考虑好的话说出口,虽然她认为这些话是圆满实现自己愿望必不可少的。在她的内心深处,任何时候都有一位羞怯而恳切的处女,在哀求一个占了上风的粗鲁的兵痞子不要对她无礼,不要逼近她。

“对了,这么晚了,在这样人头挤挤的乡下,倒真会有人看咱们的,”她的女友挖苦道,“看见又怎么样!”她接着说(同时她认为在好心地说出这番话时有必要狡猾地挤挤眼睛,就好比在读一篇她明明知道凡德伊小姐爱听的文章,她偏要拿腔作调,读得玩世不恭),“谁爱看谁就看好了,这不更好吗?”

凡德伊小姐哆嗦了一下,站起来。她那既拘谨又多情的心眼儿不知道该由衷地说些什么话才符合她七情六欲所需要的宣泄。她尽可能地超越自己真正的天性,找些风骚姑娘才说得出口的话来,她真巴望自己是这样的人;可是她自以为说得很自然的话到她嘴边却显得虚假不堪。她敢于说出口的那几句话,口气倒不小,其实很牵强,一向腼腆的习惯使她仅有的一点儿泼辣也无从发挥。只听她讷讷说道:“你既不冷,也不太热,你不愿意一个人待着读什么书吧?”

“我觉得小姐,您今天晚上有点儿春心荡漾。”她终于这样说道,大概是重复她曾经从她的女友口中听到过的一句话。

凡德伊小姐感到她的女友在她的乔其纱胸衣的叉口处吻了一下;她像挨到什么东西刺了一下似的轻叫一声,便闪开了。于是两人跳着蹦着地追逐起来,宽大的袖子像翅膀一样在扇动;她们叽叽格格笑得像两只调情的小鸟。后来凡德伊小姐终于倒进沙发,她的女友立刻压在她身上,但是这位女朋友有意把背部扭向放着已故钢琴教师肖像的那张小桌。凡德伊小姐心中有数,除非她提请注意,否则她的女友是决不会理会那帧肖像的。所以她装做刚刚发觉似的对她的女友说:

“啊!我父亲的肖像在看着咱们呢!不知道谁又把它放在小桌上了。我说过多少遍,那儿不是放照片的地方。”

我记得当年凡德伊先生关于琴谱也对我的父亲说过同样的话。那帧肖像一定习惯于被她们当做亵渎仪式的工具,因为那位女友的答话看来就是这类仪式的唱和,她说:

“让它待着吧!反正他不能再讨咱们的嫌了。你以为那老东西看到你在这儿,看到窗户敞着,还会哭哭啼啼地来给你披上外衣吗?”

凡德伊小姐答道:“得了,得了。”这句稍有谴责之意的答话倒证明了她天性的宽厚,她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人家用那种口吻谈论她的父亲,她听了生气(显然,不知出于什么奇奇怪怪的逻辑,每逢这样的时候总有一种感情她是习惯于埋在心里而不予表露的),而是因为这么说等于给自己一个约束,她的女友在想方设法给她提供快乐,她为了不显得只顾自己就有意给自己来点约束。然而,这种对亵渎言行的温和的折衷,这种娇声娇气的假怪嗔,对于她坦诚的天性来说,显得特别卑鄙,简直像男盗女娼之流的甜言蜜语;她偏偏想精通这类无耻之道。但是,她无法抗拒快乐的诱惑;有人对她温柔备至,她感到由衷地高兴,偏偏这人对无力自卫的死者如此刻薄。她跳起来坐到她的女友的腿上,天真地把头伸过去给她吻,好像她是她的女儿似的;同时她心花怒放地感到,她们俩这下子要狠心到底,一起到凡德伊先生的坟墓里去盗走他的父爱了。女友捧住凡德伊小姐的脸庞,在额上吻了一下,吻得那样温顺,因为她对凡德伊小姐非常疼爱,她想给如今成了孤儿的少女的凄楚生涯增加一些消愁解忧的乐趣。

“你知道我想给这老怪物来点什么吗?”她拿起肖像说道。

她又凑到凡德伊小姐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我听不到的话。

“哦!你不敢吧?”

“我不能啐?往这上面啐?”女友故意恶狠狠地说道。

下文我就听不到了。因为凡德伊小姐无精打采、笨手笨脚、慌慌忙忙、一本正经、愁眉苦脸地过来关上了百叶窗。我总算知道了生前为女儿吃尽种种苦头的凡德伊先生死后得到了女儿什么样的报答。

后来我倒曾经想过,即使凡德伊先生亲眼目睹方才的情景,他对自己女儿心地善良的信念也许照样不会丧失,甚至明明错了他还会坚信不移。当然,在凡德伊小姐日常的行为中,恶的表现极为彻底,一般人难以想象她怎么能坏到这种程度,简直跟施虐狂患者不相上下。让自己的女朋友朝生前一心爱她的父亲的遗像上啐唾沫,此情此景出现在大马路的剧院舞台上倒比出现在名副其实的乡间住宅里更合适。在生活中只有施虐狂才为情节剧提供美学根据。实际上除了施虐狂患者之外,一般姑娘纵然会像凡德伊小姐那样狠心不顾亡父的遗愿和在天之灵,但也不至于有意把自己的狠心概括成那样的一种行为,用那样浅近和直露的象征手法表现出来;在她们的行为中,大逆不道的表现总要隐蔽些,对别人遮掩,甚至自己也看不清楚,干了坏事自己并不承认。但是除了表现之外,在凡德伊小姐的心中至少一开始善恶并不混淆。像她那样的施虐狂都是作恶的艺术家;彻头彻尾的下流坯成不了这样的艺术家,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恶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是天生的品性,同他们无法分离;他们决不会把品德、悼亡和孝顺父母之类看得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当他们亵渎这类东西时也感觉不到大逆不道的痛快。而类似凡德伊小姐那样的施虐狂,则是一些单凭感情用事的人,生来就知廉耻,他们甚至对感官享受都视为堕落,当做只有坏人才能享受的特权。他们一旦在操行方面对自己作出让步,一旦放纵自己贪欢片刻,他们也总是尽量让自己和自己的对手钻进坏人的躯壳里去,甚至产生一时的幻觉,以为自己已经逃出拘谨而温顺的灵魂,闯进了一片纵欲的非人世界。我终于明白,凡德伊小姐一方面巴望如此,同时又发觉自己不可能得逞。她想让自己做得同父亲不一样的时候,她的言行偏偏使我想起她父亲的想法和说法。她所亵渎的东西,那夹在她与快乐之间妨碍她直接尝到甜头的东西,她偏要用来为自己取乐出力,这岂止是那帧照片,更是她自己同父亲酷肖的相貌,更是她父亲作为传家宝遗传给她的那双本来长在祖母脸上的蓝眼睛,更是她温文尔雅的举止;这些都在凡德伊小姐和她的劣迹之间横下了一套华丽的辞藻和一种与丑恶的行为格格不入的精神状态,使她认识不到自己的放荡同她平时奉行的许多待人接物的礼数有多大的距离。使她产生寻欢之念的,使她感到快活可心的,不是恶;在她的心目中,快乐倒不是好事。由于她每次纵情求欢所感到的快乐,始终与她贞洁的心灵平时所没有的一些坏思想形影相伴,从而她最终认为快乐之中存在某种邪魔,这种邪魔就是恶。也许凡德伊小姐觉得她的女友本质不坏,认为那些亵渎性语言并非发自她的内心。至少女友高兴吻她的脸,那脸上的微笑和眼神,也许全都是装的,却透露出邪恶的、下流的表情,一个心地善良、忍受痛苦的人决不会有那种表情,倒像生性残忍、贪图快乐的人才有的行状。可能她有过一闪之念,想象自己其实在寻开心,好比一位少女明明对有人野蛮地亵渎自己的亡父深感痛恨,却还在同如此丧尽天良的伙伴鬼混;也许她不至于认为恶是一片世上少有、不同寻常、异域情调的福地洞府,住到里面去有多么逍遥自在,可惜她不能在自己身上以及在别人身上发现对痛苦的麻木。有人故意制造痛苦,人们却对此无动于衷,称之为麻木也罢,称之为别的什么也罢,总之这是残忍的表现,是残忍的可怕的、持久的表现形式。

如果说去梅塞格利丝那边散步是十分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路程长,先要打听着实天气如何。要去就得等到看上去将有一连几个大晴天的日子;就得等到为“可怜的庄稼”操心的弗朗索瓦丝眼看平静而蔚蓝的天上只飘过几丝白云,对下雨已感绝望,唉声叹气地大声说道:“那几片云像不像把尖嘴探出水面嬉闹的海狗?嗨!它们倒是为种田人着想着想,让老天爷下点雨呀!等麦子长起来之后,雨又要滴滴答答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了,它都不知道下在什么上面,好像下在海里似的。”就得等到我的父亲从园丁和晴雨表那里一起得到同样的晴天预报;只有到那时,我们在吃晚饭的时候才会说:“明天倘若还是这样的好天,咱们就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第二天午饭吃罢之后,我们马上就走出花园的边门,踏进狭窄的、形成一个锐角的贝尚街。街上长满狗尾草,两三只黄蜂成天在草丛间采集标本,街面同街名一样古怪,我甚至觉得街道稀奇的特征和不近人情的个性全是由古怪的街名衍生而来的。在贡布雷镇,今天已无处寻觅这条街了,故道上盖起了学校。但是,正如维奥莱勒迪克 门下的学生们认为在文艺复兴时期的祭廊里以及在十七世纪的祭坛下能重新找出罗马时期唱诗班的遗迹,从而把整座建筑恢复到十二世纪时的原貌那样,我的联翩的浮想同样也不让新建筑有片石留下,它在旧址上重新开凿出、并且“按原样恢复”了贝尚街,况且贝尚街有足够的资料供恢复参考,从事古建筑修缮的人一般还掌握不到这样精确的历史资料:我的记忆保存下来的有关我童年时代的贡布雷的一些印象,也许是它仅存的最后的印象了,现在虽还存在,却注定不久会磨灭;正因为这是我童年时代的贡布雷,在自行消失之前,把那些动人的印象刻画在我的心上,好比一幅肖像本身已湮没无闻,但根据它的原作临摹下来的东西却显赫地流传于世一样。我的外祖母就喜欢送我这类作品的复制件,例如早年根据《最后的晚餐》和让迪勒·贝里尼 原作刻制的版画,这些版画保留下了达·芬奇的壁画杰作和圣马克教堂的门楼至今已无处寻觅的原貌。

我们从鸟儿街上的古老的鸟儿客栈门前走过。十七世纪时,蒙邦西埃家、盖尔芒特家和蒙莫朗西家的公爵夫人们的轿车曾驶进客栈的大院,她们来到贡布雷,有时是为了解决与佃户的争端,有时是为了接受佃户的贡奉。我们走上林荫道,圣伊莱尔教堂的钟楼在树木间显现。我真想能在那儿坐上一整天,在悠扬的钟声中埋头读书;因为,天气那样晴朗,环境又那样清幽,当钟声响起来的时候,仿佛它不仅没有打断白天的平静,反而更减轻白日的烦扰,钟楼就像没有其他事情可干的闲人,只管既悠闲又精细地每到一定的时刻分秒不差地前来挤压饱和的寂静,把炎热缓慢地、自然地积累在寂静之中的金色液汁,一点一滴地挤出来。

盖尔芒特家那边最动人的魅力在于维福纳河几乎始终在你的身边流淌。我们第一次过河是在离家十分钟之后,从一条被称作“老桥”的跳板上过去的。我们到达贡布雷的第二天,一般总是复活节,听罢布道,倘若赶上天气晴朗,我就跑来看看这条河。那天上午大家正为过复活节这样盛大节日而忙乱着,准备过节使用的富丽的用品使那些还没有收起来的日常器皿显得更加黯然失色。已由蓝天映得碧绿的河水在依然光秃秃的黑色田亩间流淌着,只有一群早来的杜鹃和几朵提前开放的报春花陪伴着它,偶尔有一茎紫堇噘起蓝色的小嘴,一任含在花盏中的香汁的重量把花茎压弯。走过“老桥”,是一条纤道,每逢夏天,有一棵核桃树的蓝色的枝叶覆盖成荫,树下有一位戴草帽的渔夫,扎下根似的稳坐在那里。在贡布雷,我知道钉马掌的铁匠或杂货铺伙计的个性是藏在教堂侍卫的号衣或唱诗班孩子的白色法衣中的。唯独这位渔夫,我始终没有发现他真正的身份,想必他认识我的长辈,因为我们经过时,他总要抬一抬他的草帽。我本想请教他的姓名,可是总有人比画着不让我出声,怕我惊动正待上钩的鱼。我们走上纤道,下面是几尺高的岸坡。对面的河岸矮,是一片片宽阔的草地,一直延伸到村子边,延伸到远处的火车站。那里到处有贡布雷昔日领主的城堡的残迹,半埋在杂草中。中世纪时维福纳河是贡布雷抵御盖尔芒特的贵族首领和马丁维尔的神甫们进犯的天堑。如今只剩下箭楼的断瓦残砖给草地留下几堆不甚显眼的土包而已,还有几截雉堞围墙,当年弓弩手从那里投射石弹,哨兵从那里监视诺甫篷、克莱尔丰丹、马丁维尔旱地、巴约免赋地等盖尔芒特家族管辖下一切属地的动静,它们当年把贡布雷夹在中间。昔日的属地早已夷为平地,在这里称王称霸的已是教会学校的孩子,他们到这里来学习功课或作课间游戏。几乎已经埋入地下的往事像散步的人中途纳凉似的躺在河边,却使我浮想联翩,使我觉得贡布雷的这个名字的内涵不仅指今日的小镇,还包括另一座完全不同的城池,它那半埋在金盏花下的不可思议的昔日风貌牢牢地攫住了我的思绪。这里的金盏花多得数不清,它们选择这片土地,在草上追逐嬉戏;它们有的孤然独立,有的成对成双,有的结伴成群;它们黄得像蛋黄,而且光泽照人,尤其因为我感到它们只能饱我以眼福,却无法飨我以口福,我便把观赏的快乐积聚在它们的金光闪烁的表面,终于使这种快乐变得相当强烈,足以产生出一些不求实惠的美感来。我自幼年时起就这样做了:我从纤道上向它们伸出双手,我还叫不全它们的名字,只觉得跟法国童话里的王子们的名字一样漂亮动听;它们也许是几百年前从亚洲迁来的,但早已在村子里落户定居;它们对清贫的环境很知足,喜欢这里的太阳和河岸,对于远眺所及的车站的不起眼的景色,它们也决无二心,同时它们还像我们某些古画那样在稚拙纯朴中保留着东方的诗意的光辉。

我兴致勃勃地观看顽童们放进维福纳河里用来装鱼的玻璃瓶。每只瓶里装满了河水,河水又把瓶子紧紧裹住;它们既是四壁透明得像是由一种凝固的清水做成的“容器”,同时又是沉进了一个更大的,由流动着的晶体做成的容器里的“内容”;它们在这里比在餐桌上更沁人心脾、更撩人欲念地体现出清凉的形象,因为在餐桌上,瓶水的清凉的形象始终只流溢在水和玻璃之间,我们的手不能在清淡的水中捕捉到清凉的形象,而我们的上腭也无法从凝固的玻璃中品尝到清凉的滋味。我打算以后再来时带上渔竿;我从野餐篮里面撕下了一块面包,把它搓成一团一团,扔进维福纳河,看来这足以在水中造成一种超饱和现象,因为河水立刻凝固了,在面包团四周无数细小的蝌蚪,凝聚成一个个椭圆形的小球,原先这些蝌蚪一定是散布在河水里的,肉眼看不到,但密度已达到结晶的临界线。

不久,维福纳河的水流被水生植物堵塞了。起初,河里先是长出几株孤零零的水草,例如有那样一支水浮莲,水流从它的身边流过,可怜它在水流中间,很少得到安宁;水流把它从这边的岸沿冲到那边的岸沿,它像一艘机动渡船一样,无休无止地往返在两岸之间。被推向岸边的水浮莲的株茎,舒展,伸长,绷紧,以至于达到张力的极限;飘到岸边以后,水流又把它往回拉,绿色的株茎又开始收拢,把可怜的植物重新引回到姑且称之为它出发的地点,可安生不了一秒钟,它又得被反复地带来带去。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散步时见到它,它总是处于同样的境地,这使我想起某些神经质的人(我的外祖父把我的莱奥妮姨妈也算在其中),他们年复一年地让我们看到他们一成不变的古怪习惯,他们每次都声称要加以改变,但始终固守不爽。他们被卡进了不痛快和怪脾气的齿轮之中,纵然使尽气力也难以脱身,只能更加强齿轮的运转,使他们古怪的、劫数难逃的保守疗法像钟摆一样地往复不已。那株水浮莲也是如此,也像这样不幸的病人,他们反复不休、永无止境的古怪的痛苦曾引起但丁的好奇,倘若维吉尔没有大步走开,迫使他不得不快快赶上的话,但丁还会没完没了地要那些受到这种痛苦折磨的人亲自诉说自己的病情和病因的,正如这时我的父母已经走远,我得快快跟上一样。

但是,再往前去,水流渐缓,流经一座业主向公众开放的庄园;主人有偏爱浮莲水草之雅,以此装点庭院,在维福纳河水灌注的一片片池塘中,群莲争艳,真成了名实相符的赏莲园。这一带两岸树木葱茏,团团浓荫通常把水面映得碧绿,但有几次暴雨过后,黄昏分外恬静,归途中我发现河水蓝得透亮,近似淡紫,仿佛涂上了一层日本风格的彩釉。水面上疏疏落落地点缀着几朵像草莓一般光艳的红莲,花蕊红得发紫,花瓣边缘呈白色。远处的莲花较密,却显得苍白些,不那么光滑,比较粗糙,还有些皱皱巴巴,它们被无意的流水堆积成一团团颇有情趣的花球,真像是一场热闹的游乐会之后,人去园空,花彩带上的玫瑰零落漂浮在水面,一任流水载浮载沉。另有一处,仿佛专门腾出一角供普通的品种繁殖,那里呈现一派香芹的素雅的洁白和淡红,而稍往前看,一簇簇鲜花拥挤在一起,形成一块飘浮在水面的花坛,仿佛花园中的蝴蝶花,像一群真正的蝴蝶,把它们冰晶般透蓝的翅膀,停歇在这片水上花坛的透明的斜面上;说它是水上花坛,其实也是天上花坛,因为这花坛为花朵提供了一片颜色比花朵更富丽、更动人的“土壤”——水面;下午,它在浮生的花朵下像万花筒一般闪烁出其乐融融的、专注、静默和多变的光芒;黄昏,它像远方的港口,充满了夕阳的红晕和梦想,变幻无穷,同时又在色彩比较稳定的花朵的周围,始终与更深沉、更神秘、更飘忽不定的时光,与宇宙的无限取得和谐,在那时,它仿佛让这一切都化作了满天的彩霞。

流出花园之后,维福纳河又滔滔转急。有多少回,我见到一位船夫,放下了船桨仰面躺在船中,听凭小船随波飘荡,他的头枕在船板上,只见到天空在他的上面慢慢地飘移,他的脸上流露出预想幸福和安详的表情;我若能随心所欲地生活,我多想仿效他那样的豁达坦荡啊!

我们坐在岸边的菖蒲花丛中休息。在假日的天空,一朵闲云久久地徘徊。不时有一条闷得发慌的鲤鱼跃出水面,惴惴不安地透一口气。这正是野餐的时间。我们要在这儿呆好久才回家;在草地上吃点水果、面包、巧克力,圣伊莱尔教堂的钟声沿着地平线悠悠传来,声音虽弱,却依然浑厚而铿锵;它们从那么远的地方,穿透一层层的空气,却没有与空气混合,一道道声波的连续的颤动给钟声四周留下一条条棱纹,掠过花朵时发出阵阵共鸣,一直到达我们的脚边。

有时,在林木围绕的水边,我们见到一幢被称作别墅的房屋,孤零零地隐匿在幽僻的地方,只有墙脚下的河流与它相伴。一位少妇独立在窗内,显得若有所思;从她的华丽的面罩来看,她不像本地人。她大约是如俗话所说来这儿“隐身”的。窗外,她所能见到的只有拴在门外的一叶扁舟而已。这地方无人知道她的姓名,尤其是无人知道她曾经爱过但早已无法继续挂在心上的那位男子的姓名,她一定因此而感到既苦涩又高兴。她心不在焉地抬眼望望,先听到岸边的树后有行人经过,然后才看到行人的模样;她可能心中有数,他们以前不认识、将来也不会知道谁是负心人,他们过去对她毫无印象,将来也未必有再见到她的机会。一般人认为,她离群索居,是有意远离能见到心上人的地方,哪怕远远一瞥,她也尽量躲开,故而避到根本没见过那人的这里来。而有一次,我散步回家,经过她明知自己所爱的人决不会出现的那条路,我见到她无可奈何地摘下了自己长长的、华而不实的手套。

我们到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没有一次能走到维福纳河的源头;我经常想到源头去,在我的心目中,它简直是一种很抽象、意念很强的存在,倘若有人告诉我说,这源头就在本省,离贡布雷才多少多少公里,我一定会惊讶万分,其程度等于听人说地球上哪个确切的地点古时候曾是地狱的入口处。我们也从来没有能一直走到我非常想去的终点:盖尔芒特。我知道,那是领主盖尔芒特公爵和夫人的府邸;我知道他们是实际存在的真人,但是,一想到他们,我就时而把他们想象成壁毯上的人物,跟我们教堂里那幅名叫《爱丝苔尔受冕》的壁毯上的盖尔芒特伯爵夫人的形象一样;时而我把他们想象成色调变幻的人物,跟教堂彩色玻璃窗上的“坏家伙希尔贝”似的,我在取圣水的时候,他看上去是菜绿色的,等我在椅子上坐定之后,他又变成了青梅色;时而我把他们想象成完全不可捉摸,跟盖尔芒特家的远祖,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形象一样——幻灯曾映照她的形象驰过我房内的帘幔,或者登上房内的天花板。总之,他们总裹着中世纪神秘的外衣,像受到夕阳的沐照似的,沉浸在“芒特”这两个音节所放射出来的橘黄色的光辉之中。但是,尽管如此,作为公爵和公爵夫人,他们在我的心目中毕竟实有其人,虽然他们与众不同,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们的公爵身份使他们的形象极度地膨胀,变得虚无缥缈,足以容纳下他们的爵号后面那个显赫世家的姓氏——盖尔芒特,容纳下“盖尔芒特家那边”所有的一切:明媚的阳光,维福纳河,河上的睡莲,岸边的大树,以及那么多晴朗的下午。我知道他们不仅有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的爵位,从十四世纪起,他们征服贡布雷的企图落空之后,便与大领主联姻,由此分封得到贡布雷的领主权,从而成为贡布雷最早的公民,也是唯独不在贡布雷定居的公民。他们兼任贡布雷伯爵,在他们的姓氏和身份中加进了贡布雷的地名,不用说,贡布雷所特有的那种离奇而虔诚的忧伤情调实际上也随之潜入他们的心中;他们是贡布雷市镇的主人,但是他们在镇上没有一所私宅,进入市镇他们大约只能呆在屋外,呆在街上,呆在天地之间,就像圣伊莱尔教堂彩绘玻璃窗上的那个坏家伙希尔贝,当我到加米杂货铺去买盐时,经过教堂的后身,抬头望去,却只能见到彩绘玻璃窗一片漆黑的反面。

后来还有过这样的事情:在盖尔芒特家那边,我有时经过几片潮湿的小庄园,几簇色泽无光的花朵伸出栏外。我驻足停步,自以为得到了一个可贵的概念,因为我觉得眼前仿佛是我自从读到一位心爱的作家有关描述之后便日夜向往的那片河网地带的一角。贝斯比埃大夫曾同我们讲到了盖尔芒特宫堡花园里的花和花园里蜿蜒密布的小溪,我一面听着,一面想到了那位作家所描述的河网地带,想到了那片纵横密布着潺潺流水的虚幻的地方,从而盖尔芒特在我的脑海中改变了形象,我把盖尔芒特同那片虚构的景象等同起来。我想入非非地仿佛觉得盖尔芒特夫人一时心血来潮,对我钟情,邀我去玩;她一整天都陪伴我钓鱼。黄昏时,她拉着我的手,我们从她的家臣们的小花园前走过,沿着低矮的围墙,她指点我看垂挂在墙头的一簇簇紫色和红色的花朵,并告诉我这些花的名称。她要我说出我刻意经营的那些诗篇的主题。这类梦提醒了我:既然我想有朝一日当名作家,现在就该明确打算写什么。但是,我一旦扪心自问,力求找到一个可以容纳无限的哲学意蕴的主题,我的思路便停止了运作,只觉得自己眼前一片空白;我感到自己缺乏天才,也许我的脑子有什么毛病妨碍才能的发挥。有时我指望父亲帮我理顺这一团乱麻。他很有办法,在当政者跟前很吃香,甚至可以让我们拒不照办被弗朗索瓦丝说成跟生死一样无法抗拒的官方法令。在我们居住的那个地段,唯独我们家把“整修墙面”的规定推迟一年执行;他还为萨士拉夫人的想进水利部门工作的儿子取得部长的特许,提前两个月通过会考——考生名单本来是按姓氏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的,经过特许的萨士拉夫人的儿子的名字竟然列入姓氏以A开头的考生名单,而不列入姓氏以S开头的考生名单。假如我生了重病,假如我遭到强盗绑架,我坚信我的父亲有通天的本领,能写一封连上帝都无法推却的介绍信,最终使我的重病,我的被绑架,都不过是虚惊一场。我会不慌不忙地等待着必将转危为安的时刻,得到解救或治愈。也许我的缺乏才能,我为自己将来的作品寻找主题的时候在我思想中所出现的那个黑洞,同样无非是一种不牢靠的幻觉,只要父亲出面干预,这种幻觉就会烟消云散;仿佛他早已同官方和上帝达成默契,同意让我成为当代第一流的作家。但是也有这样的时候,我的父母见我老是落在后面而为我着急,那时我的实际生活仿佛已不再是我的父亲着意创作的作品,不再是他可以任意改变的产物,相反,它似乎被包括进与我格格不入的现实,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对抗那种现实,我在其中也没有一个同盟军,除那种现实之外,别无它物。那时我就觉得我活在世上与常人无异,像大家一样,我会老,会死,我只是没有写作天赋的庸人中的一员。所以,我灰心丧气,从此放弃文学,虽然布洛克一再鼓励我。这种内心的、直接的体验,这种思想的空虚感,比一切人们可能给予我的溢美之词更有力量,等于一个坏人听到人家夸奖他的每一桩善举,他也不免良心发现,悔恨自己的无行。

有一天,母亲对我说:“既然你老是提到盖尔芒特夫人……贝斯比埃大夫四年前为她治过病,照料得特别精心,如今大夫的女儿要结婚了,她一定会到贡布雷来参加婚礼的。你可以在婚礼上见到她。”有关盖尔芒特夫人的事,我听得最多的是贝斯比埃大夫的介绍,他甚至还给我们看了一期画报,那上面刊载了一张她在莱翁王妃家举行的化装舞会上穿着奇装异服拍摄的照片。

在婚礼弥撒进行的当口,教堂侍卫移动了一下身子,使我突然看到坐在一间偏殿里的金黄色头发的贵妇人,她,鼻子大,一双蓝眼睛看起人来入骨三分,胸前蓬松的丝领结是浅紫色的,平整、簇新、光滑,鼻子边上有一颗小疱。她满脸通红,似乎很热,从那张脸上,我认出了与画报上那张照片相近的某些类似之处,虽然它已经像褪了颜色似的模糊不清,但是,就凭我在她脸上发现的特征,倘若我加以归纳的话,恰恰同贝斯比埃大夫在我面前描述的盖尔芒特夫人的特征完全一样:大鼻子、蓝眼睛;于是我心想:那位贵妇人跟盖尔芒特夫人长得很像;她坐着听弥撒的那个偏殿正是坏家伙希尔贝的偏殿,偏殿下已像蜂窝那样松散而发黄的古墓里,安息着布拉邦特古时世袭伯爵们的遗骸,我记得听人说过,那个偏殿是供盖尔芒特家的人到贡布雷来参加宗教仪式时专用的;而那一天,正巧是盖尔芒特夫人应该来的日子,在这个偏殿里只可能有一个女人同盖尔芒特夫人的照片相像,那就是她本人。我失望得很。失望在于我万万没有预料到她会是这样的;过去一想到盖尔芒特夫人,我总是用挂毯或彩色玻璃窗的色调在心中描绘她的形象,把她想象成另一世纪的模样,举止气派与活生生的人完全不同。我万万没有料到她会跟萨士拉夫人一样红光满面,打着浅紫色的领结,她的鹅蛋形的脸庞使我想起了我在家里经常见到过的一些人,我不禁顿生一丝稍纵即逝的疑惑:怀疑偏殿里的那位夫人从生成原则和分子构成上说也许同盖尔芒特夫人名实不符,她的体态完全不知道她头顶上的姓氏有多大的分量,恐怕与医生和商人的妻子属于同一类型。我惊讶地注视着她,脸上的表情等于在说:“原来如此,盖尔芒特夫人也不过如此!”她的形象自然同多次出现在我的幻想中的盖尔芒特夫人的形象毫无关系,因为她不同于我抽象地幻想出来的模样,她只是在一刹那之前,在教堂里,第一次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由我任意着色,不像我想象中的人那样听凭音节流溢出来的橘黄色浸透全身,而是实实在在的真人,她身上的一切,包括鼻子一角正在发炎的小疱,都证实了她从属于生命的法则,好比一出戏演得再热烈迷人,仙女的裙褶以及她手指的颤动都揭示出一位活生生的女演员的实际存在,虽然看戏的人一时疑幻疑真,不知道眼前所见是否只是灯光投下的幻影。

但同时,我努力给这个形象,给那只大鼻子和那双目光锐利的眼睛刻在我视野中的这个形象(也许正是那两样东西趁我还没有来得及想到眼前这位妇女可能就是盖尔芒特夫人的时候就出现在我的视野之内,并在上面刻下了第一道印记),给这个全新的、不可改变的形象粘贴上如下的说明:“这位就是德·盖尔芒特夫人。”然而我却不能使这样的认识同形象妥帖地相合,它们像两只隔着空当的圆盘,始终转不到一起。可是,过去我经常梦见、如今又亲眼目睹确实存在于我心外的这位盖尔芒特夫人,对我的想象力仍施加进一步的威力;我的想象力同与它的期望完全不同的现实一经接触,先是麻木了一阵,后来又开始作出反应,对我说:“盖尔芒特家早在查理大帝之前就声名显赫,对手下的属臣拥有生杀之权;盖尔芒特夫人是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后代。她不认识、也不想认识这里的任何人。”

啊!人类的目光享有多么美妙的独立性啊!它由一根松散的、长长的、有弹性的绳子系在人的脸上,因而它能远离人的面孔独自去扫视!盖尔芒特夫人的身体端坐在掩埋着她家祖先们的偏殿内,她的目光却到处转悠,顺着一根根柱子往上张望,甚至像在正殿徘徊的一束阳光那样停留在我的身上,只是这束阳光似乎意识到我在接受它的抚摸。至于盖尔芒特夫人本人,却端坐不动,好比一位母亲,自己的孩子在一边胡作非为地淘气,跟她所不认识的人多嘴多舌地答腔,她却视而不见,所以我就没法知道她赞成不赞成自己的眼光,趁自己的心灵懒得动弹之际这样到处游逛。

然而我觉得要紧的是,在我把她看够以前她别走开,因为我记得多少年来我把见到她当做梦寐以求的一件大事,我的眼睛一见到她就再也离不开了,仿佛我每看一眼都能实实在在地把她的大鼻子、红腮帮以及足以说明她的脸庞特点的一切可贵的第一手资料,统统都贮存进我的记忆库里。当时在我脑海中凡与她有关的想法都使我感到她那张脸是美的——也许尤其是那种总不愿扫兴的愿望,是那种保存我们内心向往最美好事物的本能的表现,把她置于凡夫俗子之外,只凭草草看一眼,我最初有那么一瞬间曾把她同凡夫俗子混淆在一起,但毕竟眼前的她同我以前心目中的盖尔芒特夫人是一个人呀!偏偏当时有人在我周围悄悄议论:“她比萨士拉夫人好看,也比凡德伊小姐强一些。”我听了很生气,言下之意好像她们能跟她相比似的。于是我的目光注视她的金黄色的头发,她的蓝眼睛和她的脖子,由此排除了可能使我想到别人容貌的一切特征,看着这幅有意画得不完全的速写稿,我不禁叫出声来:“她多美呀!多雍容华贵!她准是盖尔芒特家的一位高傲的夫人,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后代!”我当时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她的身上,简直把她孤立了起来,以至于今天我倘若回忆那天的婚礼,我再不记得其他参加婚礼的人的模样,只记得她以及那位教堂侍卫的情状,因为我问过教堂侍卫,那位夫人是不是盖尔芒特夫人;教堂侍卫给了我肯定的回答。说到她,我尤其历历在目的是她同大家一起鱼贯进入圣器室的情景。那一天刮着风,又时而来一阵大雨,炎热的、时有时无的太阳照亮了圣器室。盖尔芒特夫人同贡布雷的老百姓挤在一起,她连他们姓什么都不知道,但是他们的猥琐把她的崇高衬托得极其鲜明,以至于她不能不由衷地对他们怀有一种宽厚之心,而且她的既高雅又纯朴的举止,更使大家对她敬畏备至。一般人见到认识的人,目光中总故意地含有某种确切的含义;而她不能放出这样的目光,她只是让她的漫不经心的念头,化作她掩饰不住的粼粼蓝光,不断地流溢出来,她但愿这股光流,在流经那些小人物身边,并且随时都在触及那些小人物的时候,千万不要使他们感到局促不安,千万不要显得高傲冷淡。我至今犹历历在目的是,在浅紫的、蓬蓬松松的丝领结之上,她的眼睛流露出些许惊讶和略含羞涩的微笑;这微笑倒不是她有意给什么人看的,而是让每一个在场人都感觉到;那种气派就像一位女王谦逊地面对她的臣民,表现出她的爱民之心;这微笑落到了一直盯住她看的我的身上,她的目光蓝得好比透过“坏家伙希尔贝”那幅彩色玻璃窗射进屋来的阳光,它在做弥撒的时候停留在我的身上,我不禁想道:“她一定注意到我了。”我认准她喜欢我,她离开教堂后还会想到我的,甚至回到盖尔芒特以后她也许会为我而惆怅呢。我也立刻爱上了她,因为,若说一见钟情,有时候只须她像我想象中的斯万小姐的态度那样,对我们不屑一顾地瞅上一眼,我们心想这女人绝无可能倾心于我们,这些就足以使我们痴情相思了;但也有时,只须哪位女士像盖尔芒特夫人那样好心地瞧瞧我们,我们想她可以同我们两心相悦,这同样足以使我们魂牵梦萦。她的眼睛像一朵无法采撷的青莲色的长春花;我虽无法采撷,她却是馈赠给我的;已被一团乌云挡去半边的太阳,仍竭尽全力把光芒投射到广场上和圣器室,给为婚礼铺设的红地毯增添一种肉红色的质感,使羊毛地毯长出一片粉红色的绒毛,多了一层光亮的表皮;盖尔芒特夫人微笑着走在地毯上面,那种温柔、庄重、亲切的气氛,渗透了豪华而欢快的场面,类似歌剧《洛痕格林》 中的某些片段,类似卡帕契奥 的某几幅油画,同样使人认识到波特莱尔 为什么能用甜蜜这个形容词来形容铜管乐的声音。

从那天起,每当我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我总比以前更为自己因缺乏文学禀赋,不得不断绝当大作家之念而痛心不已!我离开人群,独自在一旁遐思时,憾恨之情更使我苦楚难当,以致为了不再受这痛苦的折磨,我的理智索性采取有意止痛的办法,完全不去想诗歌、小说以及由于我才情寡薄而无从指望的诗一般的前程。于是,一个屋顶,反照在石头上的一点阳光,一条小路的特殊气息,忽然脱离一切文学的思考,与任何东西都无联系地使我感到一个特殊的快乐,使我驻步流连;我暂停观赏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这一切事物仿佛在我所见不到的隐秘之中蕴藏着某种东西,它们请我去摘取,我却竭尽全力而无处觅得。因为我感到这东西蕴藏在它们的内部,所以我一动不动地呆立在那里,用眼睛看,用鼻子嗅,想用自己的思想,钻进这形象和这气息的内部去。倘若那时我必须赶上我的外祖父,继续往前走,那么我就闭上眼睛,想方设法回忆方才所见的情景。我专心致志地、一丝不苟地追忆那屋顶的形状,那石头的微妙的细节;也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它们仿佛饱满得要裂开似的,仿佛准备把它们掩盖下的东西统统都交给我。当然,虽说能使我重新萌生当作家和诗人的希望的不是这些印象,因为它们总是同某个既无思考价值又同任何抽象真理无涉的个别对象相联系,但它们至少给了我一种无由的快感,一种文思活跃的幻觉,从而排遣了我的苦恼,排遣了每当我想为写一部巨著寻找一种哲学主题时所自恨不已的无能感。然而那些印象以具体的形态、色彩和气味迫使我意识到严峻的责任:我必须努力找到隐蔽其中的东西。但是这任务太艰巨了,我很快就为自己找到逃避努力、免去劳累的借口。幸亏那时我的长辈们在叫我了,我感到我当时不具备进行有效探究所必需的平静的心境,倒不如在回到家里之前索性不去想它为好,省得早早地徒劳无功。于是,我不再为外面裹着一种形式、一股香味、但里面又不知包藏何物的那件东西操心了;我心安理得,因为我正把受到形象外衣保护的那件东西带回家去呢,我感到它在形象的外衣下,同每逢大人允许我外出钓鱼的日子,我装进筐里还盖上保鲜的青草带回家来的鱼儿一样地鲜灵活泼。但是,回家之后,我就另有所思了,所以,那块阳光反照的石头,那片映在水面的屋顶,那悠悠的钟声,那草木的气息,还有许多各不相同的形象,也都在我的脑海中堆积下来,就跟我散步时采回来的各色野花和别人送我的各种东西堆积在我的房间里一样。而隐蔽在那些形象下的实况,我虽曾有所感,却始终缺乏足够的毅力去发现,后来也早都泯灭了。然而,有一次,我们散步的时间比平时长,在回家的中途遇见了驾车经过的贝斯比埃大夫。由于时近黄昏,大夫认出我们一行之后,便请我们上车;那次我又得到类似的印象,不过我没有轻易搁置一边,而是进行深一步的探究。我被安排坐在车夫的身旁。马车疾驰如风,因为贝斯比埃大夫在回到贡布雷之前还得在马丹维尔停留一会儿,去看望一名病人;他同我们讲定:我们在病人家门口等他。车到拐弯处,突然,我感到一阵特别的、与其他快感全然不同的喜悦,因为我远远望见了马丹维尔教堂的双塔并立的钟楼,而且随着马车的奔驰和夕阳的反照,那双塔仿佛也在迁移,及至后来,同它们相隔一座山岗、位于另一片较高的平川上的维欧维克的钟楼,竟似乎也同它们成了紧邻。

我在注意到双塔塔尖形状的同时,目堵了它们轮廓的位移和塔面夕照的反光,我感到我领略不透自己的印象,总觉得在这种运动和这片反光中,有件东西既是双塔所包含的,也是它们所窃取的。

这两座钟楼看来离我们还远,仿佛我们的马车并没有向它们驰去,等到转瞬间我们忽然在教堂前停车,我才大吃一惊。我不知道望到双塔时为什么那样地喜悦,而探究其原因又似乎非常艰难;我但求在脑海中贮存下这些阳光沐照的轮廓线,至少在目前不去想它。我倘若加以探究,那么两座钟楼定会同那么多的树呀、屋顶呀、气味呀、音响呀永远联结在一起,我之所以能从纷扰的万物中分辨出上面这些东西,是因为它们同那一片面目不清、我始终没有深入探究的平原有关。我跳下马车,在等待大夫的时候,同大人们一起聊天。后来我们又开始上路,我还是坐在车夫旁边的座位上。我回头看看双塔,稍微过了一会儿,我又在拐弯处最后看了它们一眼。车夫虽然不善于交谈,我说什么他都很少答腔。由于没有别人做伴,我只得与自己做伴,无可奈何地回忆我的那两座钟楼。不久,它们的轮廓,它们的阳光灿烂的表面忽然像有一层外壳似的裂开了,隐藏在里面的东西露出了一角。当时我顿生一念,在前一秒钟它还不存在,这时却形成一串词句,涌进我的脑海;初见双塔时我所感到的那种喜悦立即膨胀起来,使我像醉了似的再不能想别的事情了。当时,我们已经远离马丹维尔,我回头看去,又见到了双塔;这一次它们成了两条黑影,因为太阳已经下山。有好几次,道路转弯,把双塔从我的视线中抹去,后来,它们最后一次出现在地平线上,又终于在我的眼前完全消失了。

我并没有想到隐藏在双塔之中的东西大概同漂亮的句子相类似,因为它是以使我感奋的词汇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我向大夫借了纸和笔,也不管车行颠簸,我写了下面这一小段文字,以慰抚我激荡的心胸,以宣泄我满腔的热情;后来我找到了当时的原文,现在只作些许改动,转录如下:

“孤零零地从地平线上崛起、仿佛埋没在茫茫田野中的马丹维尔的双塔,高高地刺向蓝天。不久,我们看到三座塔影:一座迟来的钟楼,维欧维克的钟楼,摇身一转,站到了它们的面前,同它们会合在一起。时光流逝,我们的马车也在飞驰,然而鼎立的三塔始终在我们的眼前,像三只飞禽,一动不动地兀立平川,阳光下它们的身影格外分明。后来维欧维克的钟楼躲到一边,拉开了距离,马丹维尔的双塔依然并立,被落日的光辉照得纤毫可辨,甚至在离它们那么远的地方,我都能见到夕阳在塔尖的斜坡上嬉戏、微笑。我们花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向它们靠拢,我以为还需许久才能到达它们跟前,忽然,车儿一拐,竟已经把我们送到塔下;双塔那样突然地扑面而来,幸而及时刹车,否则差一点撞在庙门上。我们继续上路;我们已经离开了马丹维尔,村庄陪我们走了几秒钟之后便消失了,地平线上只剩下马丹维尔的双塔和维欧维克的钟楼,它们在摇动着阳光灿烂的塔尖,向我们道别,目送我们奔驰远去。有时候,它们中一个隐去,让另外两个再瞅我们一眼;但是道路改变着方向,它们在阳光中像三枚金轴也随之转动,随后在我们的眼前消失。又过了一会儿,那时我们离贡布雷不远,太阳已经下山,我最后一次遥望它们,它们竟只像画在田野地平线之下的三朵小花了。它们也使我联想到传说中的三位姑娘,被抛弃在夜幕已经降临的荒野。正当我们的马车奔驰远去之际,我看到她们在怯怯地寻路,只见她们高贵的身影磕磕绊绊,后来就彼此紧挨在一起,一个躲到另一个的身后,在夕红未消的天边只留下一个婀娜卑谦的黑影,最终在夜色苍茫中消隐。”

以后我一直没有再去想这段文字,可是,在当时,我坐在大夫的马车夫的旁边,那是他通常放鸡笼子的地方,笼里装满他在马丹维尔市场上采购来的鸡鸭,我坐在那地方写完了上述一段文字之后感到非常痛快,我觉得它巧妙、周全地把我从钟楼的纠缠中解脱出来,让我对钟楼所蕴藏的内涵也作了交待,我痛快得好比一只刚下过蛋的母鸡,直着嗓门儿唱了起来。

在作这类漫步的时候,我能整整一天想入非非,想到能成为盖尔芒特夫人的朋友该有多快活,钓钓鳟鱼,乘一叶扁舟荡漾在维福纳河上;而贪图幸福的我,在那样的时刻,对生活别无他求,但愿此生天天下午如此逍遥。但是,在归途中,当我在左首瞥见一座农庄时,我的心突然怦怦乱跳,我知道不出半小时我们就到家了。这座农庄离另外两座挨得很近的农庄相当远,要进入贡布雷市区,只须经由农庄折入橡树夹行的林荫道,林荫道的一边是分属三户农家的果园,株距整齐的苹果树枝条垂地,斜照的夕阳给树荫勾画出日本风格的图案。每逢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的日子反正都是这样,回家之后不久就开晚饭,我刚吃完,他们就打发我去睡觉,要是赶上家里有客,我的母亲就不能离席,不能上楼来到我的床边同我道晚安。我悻悻然进入这个凄凉境界,同不久前我欢天喜地投入的那个快活境界相比,区别如此鲜明,犹如层云迭起的天边,一抹红晕被一道绿线或一道黑线所切断。红霞中有一只鸟儿在飞翔,眼看它将飞到尽头,几乎已经接近黑色区域,接着它飞了进去。盼望去盖尔芒特,盼望旅游,盼望幸福的念头刚才还纠缠着我,可现在我与它们相去万里;我已不觉得实现这些愿望有什么乐趣可言了。我甘心把这一切全都抛弃,只求能在母亲的怀里整夜哭泣!我瑟瑟发抖,我忧心忡忡地盯住了母亲的脸庞,今天晚上她不会到我的房里来了,独居孤室的景象已在我的脑海浮现,我恨不能一死了之。这种心境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早晨,当阳光像园丁架梯子似的把一道道光线靠到长满旱金莲的墙上(那些旱金莲一直缘墙而上,长到我的窗前),我连忙下床,赶快到花园里去,不再顾及黄昏又会引来同母亲分手的时刻。所以说,我是在盖尔芒特家那边学会辨别在某些时期内先后在我身上出现的各种不同的心境的,它们甚至在一天之内都各占一段时间,一种心境赶走另一种心境,就像定时发烧一样分秒不差;它们彼此相接,又彼此独立,彼此之间无法沟通,以致在某种心境之下,我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在另一种心境之下我所期望或我所惧怕或我所做过的一切。

因此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对于我来说,是同我们各种并行的生活中最充满曲折、最富于插曲的那种生活的许多琐细小事紧密相连的,也就是同我们的精神生活有关。无疑,它在我们的心中是悄悄地进展的,而我们认为意义和面貌都发生变化的真理,为我们开辟新的道路的真理,我们其实早就为了发现它作过长期的准备,只是我们没有意识到罢了;而在我们的心目中,真理却只从它变得显而易见的那一天、那一分钟算起。当年在草地上嬉戏的花朵,当年在阳光下流淌的河水,曾与周围的风景相关连,而这些景物至今仍留恋着它们当年的无意识的或者散淡的风貌;不用说,当它们被那位微不足道的过客、那个想入非非的孩子久久地审视时,好比一位国王受到湮没在人群中的某位回忆录作者的仔细的考察那样,大自然的那个角落,花园里的那个地段未必能认为它们多亏那孩子才得以继续幸存在它们稍纵即逝的特色之中;然而,掠过花篱,紧接着由野蔷薇接替的那株山楂花的芳香、花径台阶上没有回音的脚步声、河中泛起扑向一棵水草又立即破碎的水泡,都一直留在我激荡的心里,而且连续那么些年都久久难忘,而周围的道路却在记忆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走过那些道路的人死了,甚至连对走过那些道路的人的回忆也都泯灭了。有时,延存至今的那一截片断的景物,孤零零地从大千世界中清晰地浮现,繁花似锦的小岛在我的脑海中飘动,我却说不出它来自何方,起于何时——也许干脆出自什么梦境。但是,我之所以要想到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首先是把它们看做我的精神领域的深层沉淀,看做我至今仍赖以存身的坚固的地盘。正因为我走遍那两处地方的时候,我对物对人都深信不疑,所以唯独我经过那些地方时所认识到的物和人至今仍使我信以为真,仍使我感到愉快。也许因为创作的信心已在我的心中枯萎,也许因为现实只在我的回忆中成形,今天人们指给我看我以前未曾见过的花朵,我只觉得不是真花。沿途有丁香花、山楂花、矢车菊、丽春花和苹果树的梅塞格利丝那边,沿途有蝌蚪浮游的河流、睡莲、金盏花的盖尔芒特家那边,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构成了我乐于生活其间的地域景象,在那里我首先要求的是能有地方钓鱼,有地方划船,有地方见到哥特式古堡的残迹,就像在圣安德烈那里一样,能在麦浪之间找到一座磨房般金光灿烂、乡土气十足的、雄伟的教堂。我如今漫游时偶尔还能在田野中遇见矢车菊、山楂树和苹果树,由于它们早印在我的心灵深处,与我的往事相处在同一层次,所以便直接同我的心灵相通。然而因为一地有一地的独特之处,所以我一旦萌生重访盖尔芒特家那边的愿望,即使那时有人领我到一条河边,河里的睡莲跟维福纳河的睡莲一样美,甚至更美,我也不能得到满足;同样,黄昏时回到家里,在忧虑袭来的时刻(后来这忧虑迁居进爱情的领域,变得同爱情难分难舍),我也不希望有一位比我的母亲更美丽、更聪明的母亲来同我道晚安。不,为了我能美滋滋地、安心地入睡,我需要的是她,是我的母亲,是她向我俯来的脸庞,在她的眼睛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可以算一种缺陷,但我也同样喜欢;除母亲之外,没有一个情妇能使我得到那样纤毫不乱的安宁,因为你即使信赖她们的时候都不免存有戒心,你永远不能像我接受母亲一吻那样得到她们的心;母亲的吻是完整的,不掺进任何杂念,绝无丝毫其他意图,只是一心为我。同样,我想重睹芳华的是我所认识的盖尔芒特家那边的景物——半路有座农庄,与另外两座紧挨在一起的农庄相距颇远,位于那条橡树成行的林荫路口;是那几片被夕阳照得犹如池塘一样反光、倒映出苹果树低垂枝杈的如茵的草地。这幅风景有时在夜间进入我的梦境,其独特的个性以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紧紧搂住了我,待我从梦中醒来时,却又无从寻觅。无疑,梅塞格利丝那边或盖尔芒特家那边只因为在我心上留下不同印象的同时也使我亲身体验到了这一切,所以这些不同的印象才牢固地铭刻在我心中,永远紧紧地连结在一起,从而使我今后的生活面临那么多的幻灭,甚至那么多的错误。因为,我经常想重新见到某人,却意识不到这仅仅是由于那人使我回忆起攀满山楂花的樊篱,因此我认为——同时也让别人相信——只需神游故地,便能重温昔日的残梦了。同样,即使我身临其境,今天在我可能同梅塞格利丝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有关的印象中,昔日的印象依然存在,只是那两个地方给我的印象提供了牢靠的基础、一定的深度和一种其他印象所没有的幅度;它们也使我的旧印象多了一种魅力,一种只有我才体会得到的意蕴。每当夏天的黄昏,和谐的天空响起猛兽吼叫般的雷鸣,在人人都埋怨风狂雨骤的时候,正是梅塞格利丝那边的昔日情景,驱使我独自透过落下的雨声,忘情地嗅到虽无形迹却长存于我心田的丁香花的芬芳。

就这样,我往往遐思达旦,想到在贡布雷度过的时光,想到当年凄凉的不眠之夜,想到昔日的种种情景——是后来的一杯茶的味道(贡布雷人称之为“香味”),勾起了多少往事的生动形象——更由于回忆的连锁反应,使我想到早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经发生、但直到我离开贡布雷多年之后才听说的有关斯万的恋爱经历,这在细节上不可能精确无误,因为我们有时对死了几百年的人的生平,更容易知道一些细节,而对我们最亲密的朋友的生活,反而不易得到详备的认识,故而精确之不可能,好比想从这个城市同另一个城市的人聊天,在人们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扭转这种不可能的情况下,看来是无法进行的。这一切回忆重重叠叠,堆在一起,不过倒也不是不能分辨,有些回忆是老的回忆,有些是由一杯茶的香味勾引起来的比较靠后的回忆,有些则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别人的回忆,其中当然还有“裂缝”,有名副其实的“断层”,至少有类似表明某些岩石、某些花纹石的不同起源、不同年代、不同结构的纹理和驳杂的色斑。

当然,当天色徐明时,我似醒非醒的短暂的矇 早已经消散。我知道我果然躺在某一间屋子里,因为在夜犹未央时我已经把这房间照原样设想过一番了;仅仅靠我的回忆或者凭我放在窗帘下的一盏微弱的油灯提示,我已经像维持窗门原始布局的建筑师和装璜匠那样地把整间屋子里的格局和家具设置都照原样想象得各在其位了。我把镜子架在原处,把柜子也放在它通常占据的地点。但是,阳光已不是我起初误以为的阳光,其实是黄铜帘杆上炭火余烬的反光了。当阳光像用粉笔在黑暗中刚划下第一道更正的白线时,原先被我错放进门框的窗户立刻带着窗帘脱框而跑;被我的记忆放错地方的书桌为了给窗帘让路也连忙把壁炉往前推,同时把过道那边的墙壁拨到一旁;一个小庭院稳稳当当地在一刹那之前为盥洗室所占据的地盘上落脚,而我在昏暗中所重建的那个寓所,被曙光伸出的手指在窗帘上方划下的那道苍白的记号赶得仓惶逃窜,挤进了我初醒时在回忆的漩涡中泛起的其他寓所的行列之中。 mjAOAKUt+uo7DXn7lvN0K3bnug4ml9WR3SIPVXpXQigdt/7tt3yX9a3ac5DsBX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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