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谈我的结婚以前,我想先从我订婚时的情形谈起。
在谈我的订婚情形以前,我认为还应该和光绪订婚时的情形做个对比才行。
光绪在订婚时,首先是由西太后从无数候选对象中,给选出几个人来,然后再让光绪自己从中挑选。挑选的方法是叫这些候选的对象都到宫中来,像是一批商品一样,一个一个摆在光绪的面前。这时光绪手中拿着一柄“如意”(玉饰物),看中了谁,便把这个订货票式的如意递到谁的手中,那么,这个被贴上订货票——被递给如意的女性,便算是中了选而成为皇后了。
在我订婚的时候,因为在那时,已经由“大朝廷”收缩成为“小朝廷”的局面,不可能再去摆像过去那样“大朝廷”的架子,不过是,在一些满蒙族的过去大官之中,就连退了任的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先生也不能例外,他们都是衷心愿意使他们的女儿,也能尝一尝当皇后的滋味,哪怕是废帝的皇后也好,对于这一点,他们却是不以为意的。所以就得将就一些,委曲求全地稍微变通一下办法。因为,在那时已不可能把谁家的“千金闺秀”当作当面任凭挑选的“商品”来看,于是就“通权达变”地拿她们的相片来供我随意选择。这种“新式”的挑选方法,是把征集来的一些候选对象的相片一张一张地摆在我的面前,并把那种如意,也变成了一支普通的铅笔,只要我随心所欲地在那张相片的旁边或后面,记上一个随意的符号点,也可圈圈,那么,这个“订货”的符号,便可以等于亲手把如意递过去一样。这样便算是“良缘”已定,“佳偶”到手。
我就是在十六岁的时候,使用了这种新方式订的婚。我把这个符号,画在文绣的照片上了。可是我在当时所认为的这个“良缘”却被某一太妃的“母权”给冲散。她不满的理由是:文绣家既贫寒,相貌又不怎样。于是,这次的“贴票订货”便被宣告无效,还得重新把那些照片摊开再摆一次。于是,我也就得放弃成见,重新另挑一次。这次我的铅笔则是落在郭布罗·婉容的相片上了。论家底,论容貌,这位太妃满意了,可是却又有一位太妃提出了一个“公平合理”的折中新方案来。那就是:“文绣既是一度中选,岂能遗弃,可纳她为妃!”于是我就平白地有了“一妻二妾”,也就是婉容当上了皇后,文绣做了淑妃。
我的结婚是在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那年我是十七岁。婉容和我同岁,文绣则是比我小两岁。
按照清朝的旧制,妃是要比皇后先一天入宫的。为什么我不知道。只能以“这是旧制”四个字来回答。
我的结婚仪式,不用说,全都是些封建和迷信相结合的无数繁文缛节,也就是几百年来相沿成风的所谓古礼。真是既麻烦死人,又没有什么意义,既虚靡浪费又惹是生非。总而言之,都是表现封建统治阶级奢侈腐败本质的一些“活广告”而已,我想也用不着糟蹋时间来描述那些,只把其中能够看出一些当日问题的事情择要加以叙述就够了。
自从辛亥革命以后,除了“张勋复辟”的几天“热闹”,就要算这次我的结婚为最“热闹”的了。
到了我结婚的那一天,多年散居在全国各地的所谓“大臣”“遗老”“遗少”之类,就如同惊蛰后的虫豸一样,都从冬眠中醒了过来,纷纷扰扰地来“上表称贺”,也有的把他们在过去所刮到的民脂民膏,也都“慷慨”地拿了出来,作为对我的“贺礼”,真是从图书古玩之类起一直到银圆金镑止,应有尽有,纷至沓来。其中还有从来未曾见过面的人,或未尝闻过名的人,也都从全国各地麇集到“小朝廷”中来,做了一次辛亥以来未曾有的大规模“朝贺”。
满族王公不用说,就是蒙古族王公等,也都不远千里而来参加了这次的“典礼”。
因为,这次前来“朝贺”的人数过多,所以,他们只能按照过去的官职等级依次排列起来,从“乾清宫”的所谓“丹陛”上一直排到“乾清门”外,在后半部的人,不用说看不到我的脸,就连“乾清宫”也看不见,只是在遥远的地方瞎磕一顿头而已。
就是当时的大总统黎元洪,也曾为了我这一婚礼忙得不可开交,在结婚前既派专人把一份厚礼送到婉容的家,另外还派总统府大礼官黄开文为专使,在陆军中将王恩贵、韩泽暐以及陆军少将和上校各一名的随同下,向我做了照例对外国君主之礼的正式贺礼。
这时各外国驻我国的公使以及馆员等差不多也全来凑个热闹,纷纷以观礼和祝贺为名来看中华民国时代的这种不伦不类的怪现象。那几天真是把整个的北京城给闹得乌烟瘴气。虽然在当时,也有不少远见之士,认为在中华民国已经成立多年之后,这个“小朝廷”反倒一天天嚣张起来,竟致不安分到了这样的程度而表示了不满和忧虑,但是在当时这种满城风雨的情势下,也只能皱起眉头叹息一声道“这样岂不有些喧宾夺主,实在太不像话了,太不像事了”而已。
一方面在我结婚典礼中,也是铺张得到了过分的地步。那一天不但是在“神武门”上彩棚高扎,警卫森严,就是在“神武门”附近也是车水马龙拥挤不堪,就是在当时的“北上门”(现在景山公园正门)内也有很多武装军警排列待机。同时,还有临时派来的岗哨几步一岗地在马路上持枪警戒。无怪在当时的天津《大公报》上,会发出了“……这些站岗兵,仿佛是一种陈设品似的。或者因为苦人太多,怕闹事?故特地叫来弹压亦未可知。”的疑问来了。
结婚仪式的具体经过:
十一月三十日午时为“淑妃”妆奁入宫。
三十一日丑时“淑妃”入宫。
十二月一日午时为“皇后”妆奁入宫。
同时,寅时“皇后”入宫。然后行“皇后淑妃的册立礼”。
二日我和我妻子(淑妃在当时由于嫡庶的关系,她却无权参加)一同到景山内的“寿皇殿”向历代祖先行礼。
三日午时我在“乾清宫”受贺。
从我结婚的第二日起,接连在“重华宫”中“漱芳斋”演了三天戏,当时在京的有名演员,差不多都被邀参加。
这便是我结婚的全部经过。
皇帝的结婚在当时叫作“大婚”,定亲叫作“纳采”。在拜天地之后,尚有所谓“册立”之礼。皇后所坐的花轿叫作“凤舆”。娶亲的叫作“迎亲大使”——有正副二人,正大使为“庆亲王”,副大使为“郑亲王”。他们都穿着清代旧日礼装,手中执节,如画中苏武所执的一样,骑在马上,由宫中捧着所谓“圣旨”,在中华民国政府所派来的步军统领衙门马队、警察队马队、保安队马队的簇拥保卫下,向婉容的住宅进发。更有两班军乐队走在前面。后面是黄缎银顶轿一顶。其后还有无人乘坐的三顶黄缎银顶车。此外还有包括龙凤旗伞和鸾驾仪仗共七十二副,后面还有四架黄亭,其中装有印玺和“皇后”礼服之类,还有宫灯三十对。其中最鲜明而又滑稽的对照则是既有完全清代服饰的所谓“清室官员”,又有中华民国政府派去的穿戴着军警制服的人员,既“严肃”又“和谐”地在首都北京大马路上并肩走着,如果是在现在的人看来,除了做梦,是再也看不到这种离奇现象的了。
此外,像是我的岳父荣源和婉容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在所谓“迎亲正副大使”尚距其家门很远的时候,他们父子便都早已跪在胡同里的家门外,在人山人海看热闹的市民环睹之下,跪候着“圣旨”和“圣节”的到来。这种奴才心情,也是现代人所绝对不能了解的,只是因为社会制度的不同,人们对于光荣和耻辱的看法,也完全相反了。从这里还可以认识到旧社会制度麻痹人的力量,实在是到了怎样可怕的程度,竟至把是非邪正好坏黑白都能给颠倒过来。尤其是像我这样从旧社会中漂流过来的人,抚今追昔,真使我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