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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可以区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 概言之,广义上的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指的是宽泛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在史学理论领域所产生的冲击和效应。比如,对启蒙运动以来以“理性”“自由”“进步”“阶级冲突”为主线来解释人类历史过程的利奥塔所谓的“宏大叙事”的拒斥,导致了历史学的“碎片化”。又比如,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和微观权力分析,让人们更加关注权力关系在历史话语建构中所扮演的角色。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则在不遗余力地攻击以“白的、男的、死了的”为中心的历史图式和经典谱系的同时,大大拓展了历史研究的范围,改变和丰富了历史研究的视角等等。狭义上的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则指的是植根于历史学内部、而在史学理论这一专门学科领域内产生的具有明显后现代主义取向和色彩的理论范式。可以说,以1973年海登·怀特的《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问世为标志而正式登场的叙事主义史学理论 ,就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体现于史学理论这一专门领域内的主要理论形态。本文拟就叙事主义史学理论的理论取向、问题意识和政治蕴涵稍作梳理和辨析。

一、理论取向:“文本化”与“历史实在”

20世纪70年代,在历史学和史学理论领域所发生的这一场学术范式的转换,通常被称为“语言学的转向”,或者是“叙事的转向”“修辞的转向”。这三种指称虽侧重点有所不同,内涵却大同小异,标示出叙事主义史学理论与此前思辨的和分析的史学理论的不同取向。如果说,思辨的路数是要以比如黑格尔那种玄思的哲学纲领,或者汤因比那种气度恢宏但更多经验成分的理论模式,来对人类总体的历史进程提供一个完整的解说的话,分析的(或者批判的)路数所关注的,不是历史过程本身,而是历史认识的特性,历史研究中所呈现出来的历史解释的模式等问题成为其考察的焦点。叙事主义的思路,用怀特的话来说,则是从这样一个事实出发的:历史学文本最彰明较著的外在特征就是,它乃是一种“言辞结构”(verbal structure)、一种“文学作品”或“文字制成品”(literary artifact)。对历史文本所具有的诸多特性的深入考察,既令叙事主义史学理论颇多创获,又让其陷入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理论困境。

在我看来,叙事主义史学理论最显著的理论取向,就是以历史文本作为对历史学家全部工作进行理论反思的重心;而其最突出的理论特征,就在于它将历史学彻底地文本化了。也许可以从如下两个层面来阐述这一“文本化”的理路。

一方面,历史学区别于其他各门学科的一个特点,就在于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在研究活动中的缺席(absence)。“在谈到‘历史’(作为历史研究的对象)的时候,我们指的只可能是‘过去’发生过的全部事件(包括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的总和。” 历史学要研究的是过去,但这一“过去”已经一去不复返而不可能直接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了。历史学之所以成其为必要,历史学之所以成其为可能,都在于“过去”的缺席。我们试图要对“过去”有所了解、有所言说,靠的是对于这一“过去”遗存于今天的若干遗迹(traces,relics)的研究。这些遗迹中,文字史料、账簿名册等固然是文本(text);宫室器皿、考古遗址等等物质性的遗存,也可以视之为广义上有待于人们去解读的文本,而且它们也只有被转化为文本的形式才能进入历史研究和历史写作的流程。历史学家的工作开始于文本,他的最后产品——史学著作和论文(当然也包括如今兴盛起来的影视史学的音像产品)——也是文本。“文本性”就成了历史学家的全部工作所无法逾越的藩篱。就像人永远无法走出自己的皮肤,历史学家的工作永远无法超出文本的限囿。

另一方面,“历史学家用于编码、交流和沟通的基本工具,乃是日常有教养的语言(ordinary educated speech)。这意味着,他用来给自己的素材赋予意义,使陌生之物变得熟悉,令神秘的过去变得可以理解的唯一工具,就是隐喻性语言的种种技巧。” 历史学家没有如物理学家那样的一套专业语言,他使用的是日常的自然语言,而日常自然语言总有言不尽意、言外有意、言在此而意在彼等等不透明的特性,而不可能毫无扭曲、不加损益地将过去传达给他人。历史学家在使用此种语言形成自己的历史文本时,在传达过去发生的事件的信息的同时,也要提供自己对于这些事件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的解释。无论在主观用心和外在的文字表达中,他们如何力求客观中立,都不可避免地会或明或暗地将自己的价值判断、伦理立场、政治倾向和审美偏好渗透在其中。历史学所无法离弃的文本性,就使得它在传递有关过去的信息时,必然包含了选择、建构、想象、创造的因素,从而具有了与文学作品等文本相类似的一些特征。用怀特的话来说,历史文本的特征在于,“其内容在同等程度上既是被发现的,又是被发明的,并且其形式与其在文学中的对应物比之在科学中的对应物,有更多的共同之处”。

然而,过去这一“历史实在”的缺席,是否就意味着,在历史研究中,就如同安克斯密特所说的,“我们拥有的只是文本,我们也只能在文本之间进行比较。如果我们试图寻找关于过往的最佳描述,我们只能询问我们自己,在这些文本当中,哪种文本使现有的历史证据得到了最为合理的使用。但我们根本无从通过比较所选的文本与‘过往’本身来检验我们的结论”?

国内外都有不少论者,从叙事主义者对历史学文本性的强调,而得出他们否认了过往历史的真实存在的结论。但是,否认我们能够直接接触到过往的历史实在,与否认存在着过往的历史实在,毕竟不是一回事。海登·怀特受到这样的指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经常引用罗兰·巴特的名言:“事实不过是语言学上的存在”。但他就此区分了“事件”和“事实”:“事件”是真实发生在过去的,是“给定的”,不是历史学家所能建构出来的;然而它一旦进入历史学家的工作程序,成为“被描述的事件”,就成了在很大程度上被历史学家的语言加工和建构了的“事实”。 即便是服膺怀特的理论而立场更趋极端的詹金斯,也曾明确说过:“据我所知,没有任何后现代主义者——本内特、安克斯密特、怀特、罗蒂、德里达、甚至鲍德里亚都没有——在他们的论点中否认过去或现在的实际存在。他们无时无刻不把这一点当作是‘给定’了的东西:的的确确有一个实际的世界‘在那儿’,而且已经在那儿很长时间了,它有一个过去。……换言之,后现代主义者并非观念论者。……后现代主义并没有假设不存在一个实实在在的过去,然而,却坚定地认为……我们只能通过文本才能抵达实实在在的过去,因而它就是一种‘解读’。” 换言之,后现代史学并不否定过去的真实不妄的存在,而只是强调,由于文本性的限制,我们无法直接触知过去;而任何通过文本来对过去企图有所把握和领会的努力,就都已经注定了要包含主观的、解释的因素在内。

可是,一旦将历史学文本化,就难免会将历史实在放入括号中,存而不论。典型的情形就是,安克斯密特虽然没有否认“过去”的存在,却认为它“在认识论上而言是一个无用的概念”。 倘若在理论上放弃了历史实在对历史文本的约束作用,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就丧失了根基,相对主义就成了必然的宿命。后现代主义在历史学家群体中最受诟病之处,莫过于此。一方面,如同经受了纳粹大屠杀的惨痛经历的犹太历史学家维达尔纳奎(Vidal-Naquet)所说:“每一事物都必定会几经曲折而成为某一种话语;然而在这之外,或者说在这之前,存在着某些不可化约为话语的东西,不论好坏,我将会继续把它叫做真实。” 就如同我们不能因为无法走出自己的皮肤,就认定超出自身身体发肤所能够感受的一切之外的外在世界,纵使存在也不具备对于我们自身的意义。另一方面,如同我们下一节还要谈到的,历史证据固然要经由文本化的程序,才能进入历史学家的工作流程,但只要不走到否认历史证据对于建构历史图景的制约作用那样一种反常识的地步——就我所见,还很难说有哪位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家走到这一步——历史实在就不可能像安克斯密特所说的那样,丧失了真实的效用。彼得·伯克说得好:“尽管‘实在’概念在哲学上引发了一些问题,但它对于历史学家的工作和我们所有人的日常生活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未曾被中介过的实在对我们而言是无法达到的,但至少还有可能表明,某些表现比之其他的距离实在要更远。”

二、问题意识:“叙事”与“虚构”

分析路数的史学理论,在以历史解释的模式为核心论题的讨论中,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理论传统。波普尔亨佩尔的覆盖率模型(covering law model)认为,倘若将某一具体的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纳入到某一普遍的规律之下作为其个案显现,就达成了成功的历史解释。而德雷(William Dray)等人的逻辑关联论证(Logical Connection Argument),则沿袭了柯林武德的传统,将对行为人动机和选择的合乎逻辑的关联,作为历史解释的关键。 在叙事主义史学理论看来,这二者都没有能够深入了解历史学家史学实践中最紧要的因素。前者将历史解释视作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解释并无根本差异,后者则把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中那位致力于探察“谁谋杀了约翰·道伊”的侦探,视作历史学家工作的典范。两者的共同特点是,都只注重考察历史学文本中的个别陈述或者简单的陈述系列的特性。发现和确定事实以及事实之间的关联,固然是历史学家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历史写作(在理论与实践中皆然)中最本质及最有兴味的东西并不发生在单个陈述的层面,而是发生在历史学家采用何种策略(politics)来选择陈述,以摹写(individuate)他们心中‘关于过往的图景’这一层面。我们发现,正是在这里引发了最多的历史争论,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对过去的观感。”

历史学是以求真为自身使命和学术戒律的,然而,历史学家的工作比之提供有关过去发生的种种事情的真实陈述,要复杂得多。海登·怀特曾经引用过列维·施特劳斯的说法:一个来自外星球的到访者,在看到就法国革命而写作的上千部历史时,该是如何地惊诧莫名!“作者们并不总是用上同样的事件;当他们用上同样一些事件时,那些事件也被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然而,这还是与同一国家、同一时期、同一事件相关的各种变奏而已,那些事件的实在散布在一个多层结构的每一个层面之上。” 更早得多的时候,17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培尔(Pierre Bayle)就曾观察到:同样的事实可以写一部赞美诗,也可以写出一部讽刺作品;可以写成一篇颂辞,也可以写成一篇讽辞。 史学史上,历史学家就同一论题所展开的争议,当然会涉及对史实的认定,但也许在更多也更要紧的情形中,他们的争议关涉到的问题是,哪些史实应该被纳入历史图景之中,哪些史实应该居于更关键的(或者次要的)位置,某一特定史实所呈现出来的意义应该是什么,应该以何种方式才能将某些史实合理地组合和关联起来,等等。

用安克斯密特的术语来说,历史文本中包含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层面。一个是陈述(statement),一个是文本整体(text as a whole)。 传统的看法总认为,历史学家的职责就是发现过去的事实,把它们如实客观地表达出来,对客观历史事实的忠实记录,自然会呈现出它们相互之间的关联。与此相对应,分析的史学理论关注的,就是历史学家用来表达关于过去发生的事情的一个个句子——亦即历史陈述——的特性。如此一来,这样的理论视野所萦心的,就是陈述是否指涉(refer to)某一个过往所发生的事态、是否与过去的某个事件相吻合(correspond to)的认识论问题了。然而,实际上历史学家所提供给我们的,是由若干陈述所组成的历史文本。而要构成一个历史文本,首先就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与论题相关的对事实的可能陈述,哪些应该进入历史文本,哪些应该被放弃或排斥在外。在历史学实践中,通常的情形是,历史学家最后能够纳入自己的历史文本中的有关事实的陈述,只可能是和论题相关的他所能掌握的全部可能的事实陈述中的一部分,甚而是其中非常微小的一个部分。“我们对于历史结构和过程的说明,因而就更多地取决于我们在我们的表述中剔除的而非纳入的是什么。因为,为着以这样一种方式构成一个事件序列的结构,历史学家要有将某些事实断然排除在外的能力,正是依靠此种能力,历史学家赋予了那些事件作为一个完备融通的情节结构所具有的象征上的重要性。” 针对同样论题的历史文本,采纳的完全可能是非常不同的事实陈述的组合。

其次,同样的事实陈述,出现在有关同一历史论题的不同历史文本中,完全可能具有不同的重要性和不同的蕴涵。环境史名家克罗农,比照分析了有关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部大平原所发生的“尘暴”(Dust Bowl)的两部论著。其中的一部,将尘暴的发生和危机的平息,描述为在那里生活的美国人坚韧不拔、成功应对了大自然的挑战的一阕颂歌;另一部则将危机的发生叙述成无度地索取和掠夺大自然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必然结果。于是,在两部书名几乎雷同、论题完全一致、所用史料高度重合的论著中,出现了有趣的现象:在两位历史学家的笔下,外在特征并无不同的南部大平原,在一个故事的开头,乃是一片荒凉贫瘠而危机四伏的荒野,经历了人们千辛万苦的不懈奋斗,最终被改造成宜居的家园;在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南部大平原虽则看似贫瘠而脆弱,却是经历了大自然上百万年的演化而形成的精巧复杂的生态系统,由于人类贪欲的破坏,造成了严重的生态危机,而只要这样的生活方式不改变,危机就不会真正消除。此种同样的证据“可以用完全不同的方式来叙述” 的现象,在史学实践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

再就是,历史学家所做的工作,不仅是发现和确立事实,而且——也许还是历史学家工作中最重要的和最具创造性的部分——还要将它们编排为有机的整体。单纯的互不关联的史料堆积在一起,不过是克罗齐所贬抑的“编年”或者王安石所嘲讽的“断烂朝报”。互不关联的孤立的事实陈述放在一起,并不会自动呈现出意义来。一系列相关的陈述构成一个可理解、有意义的历史图景,才成其为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学。在历史学文本中,即便表面上完全是由对事实的单个陈述所构成的历史文本,文本整体中所蕴涵的意义、价值倾向、作者立场等因素,似乎并没有出现在构成文本的任何单个陈述中,却又清晰可辨。文本的意义并非是从其组成成分就能分析出来的,用大家烂熟于耳的话来说,就历史文本的特性而论,确实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史学理论关注的是历史陈述或文本的构成部分,还是关注文本整体,其间的视野大不一样。由前者向后者转移,转而考察作为整体的历史文本所具有的特性,正是叙事主义史学理论最核心的问题意识之所在。由这样的视角出发,怀特在《元史学》中通过对19世纪若干历史学和历史哲学文本的分析,解析了历史文本所具有的三个不同的概念化层面(情节化模式、论证模式、意识形态蕴涵模式);并且进一步表明,历史学家构思历史对象的语言和思维的转义模式的不同,才是决定了历史文本不同层次内涵的深层结构。安克斯密特则通过对历史学家语言的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当就其整体而论的历史叙事的(隐喻性)意义,超出了其单个陈述的总和的(字面的)意义之时,历史叙事才成其为历史叙事”,而“历史叙事就像脚手架:在攀登上了其单个陈述的台阶之后,人们的视野之所及,远远超出台阶建基于其上的那片地域”。 叙事主义的理论创获,就在于为解决“历史学家的工作为何会比只是写下真实的陈述要复杂得多” 这样的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理论平台。

通过考察作为整体的历史文本,怀特看到的是:“没有任何特定系列的偶然记录下来的历史事件本身就构成为一个故事;它所能给历史学家提供的至多只是故事的元素。事件被炮制到一个故事之中,是通过压制或者贬抑其中的某些东西,而突出另一些东西,通过描画、主题重复、语调和视角的变化、交替的描述策略等等——简而言之,就是我们通常指望在一部小说或者一部戏剧的情节化中找到的所有技巧。” 换言之,历史学家所讲述的故事之中,固然有着历史学家从史料中所“发现”的成分,却也不可避免地有着历史学家所“发明”的成分。所谓“发明”,怀特在更多的时候径称为“虚构”,指的就是历史学家在凭借史料来形成历史文本、构筑历史图景时,不可避免地会将创造、想象、建构等因素以及各种与写作文学文本时相通的手法,渗透于自己的研究和写作之中。怀特说:“叙事性描述不是仅包含事实陈述(单称存在命题[singular existential proposition])和论证;还同样包含了诗性的和修辞性的元素,正是这些元素将舍此便不过是一张事实清单的东西变成了故事。” 他所谓的“发明”或“虚构”,就是这些“诗性的和修辞性的元素”。这也是怀特理论中最遭人诟病之处。

一方面,“虚构”一词在英文中所对应的“fiction”,源于拉丁文的“fictio”。除了中文中的“无中生有”“向壁虚构”和“小说”等含义外,它还有着“想象”“创造”“建构”等含义。比如,法学术语中的“拟制”一词,就是“fiction”。怀特和别的史学理论家(包括对叙事主义有所保留甚至持反对立场的德国学者吕森和美国学者梅吉尔等人),主要是在后一重意义上来使用“虚构”一词的 (所以,也有学者径直主张在这种场合下将此词译为“拟构”)。一些论者由“虚构”一词在中文中的通常蕴涵出发,指斥怀特等人将事实与虚构混同起来,完全否定了历史学所受到的外在历史实在和历史证据的束缚,就很难说是对怀特等人的公平对待。

另一方面,怀特和安克斯密特都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历史文本中必定包含了诸多对于历史事实的陈述,这些陈述必定受到了历史证据的束缚,从而可以用“真”“假”这样的标准来对其做出评判;然而,由这样的陈述构成的作为整体的历史文本,面临的却是不同的情形。怀特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讲述某组事件的某个故事与事件本身之间的关系,是否与一个事实陈述与它的所指之间的关系相同?” 其言下之意,显然和安克斯密特所明确论证的一样:有关事实的陈述因为要“指涉”和“对应于”过去,所以有“真假”“对错”之分;就由诸多对于事实的陈述所构建而成的“叙事实体”或“故事”而论,却并非如此。怀特虽然并不否定“事件”的真实不妄,却认定了在“事件”组合成为“故事”时,由于诗性的因素的介入和渗透,后者就并非对于历史实在的呈现。换言之,过往的历史实在中有“事件”而无“故事”或“叙事”,后者是历史学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虽则它不能脱离前者而自行成立。怀特常爱引用明克(Louis Mink)的一句话:“故事不是人们经历过来的,而是被讲述出来的(Story is not lived,but told)”。在他看来,同样的一些事实,人们完全可以将其编排为不同的故事样式,呈现出不同的意义。“人们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当事关对历史记录的理解时,在历史记录本身之中找不出理由来选择某一种而非另外一种赋予其意义的方式。” 安克斯密特则认定,由怀特所开启而为他所推进的这样“一场从认识论的历史哲学到叙事主义的历史哲学的革命” ,让人们认识到,历史叙事从根本上乃是一个语言制品(linguistic object),它不像陈述一样与过去相对应,其功用在于给人们提供了各种“提议(proposal)”,使得人们能够从特定的视角来看待过去。而对于历史叙事或历史表现而言,我们无法用真假对错这样的标准来对其做出简单的评判。因为,“说出过往的某些真(true)事可谓易如反掌,任何人都能做到,然而,说出过往中那些恰当的(right)事情就很困难了”。 于是,历史学一贯的求真的价值诉求、追求“客观性”的“高贵的梦想”,就此被怀特或者安克斯密特这样的叙事的唯心论(narrative idealism) 消解了,或者至少是被贬抑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

的确,叙事主义让我们意识到,在历史图景的建构过程中,在历史文本的形成过程中,历史学家的认知模式、价值立场和审美偏好,以及他们所可以现成利用的文化形式(如历史写作所可以采取的体裁和模式)等,发挥了何等巨大的影响。如同克罗农在考察环境史文本时所指出的:“它们的情节是一些深深根植于我们的语言中的文化建构,……历史学家没有创造它们,而且我们对它们的熟稔促使我们把讲故事的模式塑造成符合它们的样子。……它们都有隐秘的议程,影响着叙事包含什么和排除什么。这些议程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即使是身为作者的历史学家也不能完全控制它们。”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也会发出和克罗农一样的疑问:“自然和过去在我们讲述关于它们故事的能力面前,是否可以无休无止地听凭我们的摆布?”并且,我们大致也会得出跟克罗农一样的结论:我们要“一边承认叙事的巨大力量,一边仍然坚持过去(以及大自然)是我们所讲述的故事必须多少与之相吻合的实在之物,不然它就完全不是历史了”。

叙事主义从考察历史文本的特性出发,深化了我们对于历史学家工作性质的认识。怀特说过:“历史学更像是一门技艺性(craft-like)的学科,这就意味着,它倾向于受惯例和常规(而非方法论和理论)控制,倾向于利用日常的或者自然的语言来描述它的研究对象,并且用这样的语言来表现历史学家对这些对象的思想,这样的思想是基于对‘第一手资料’的‘研究’和将其与‘第二手资料’协调起来的努力。” 历史实在虽然无从直接碰触,它却无处不在地通过历史证据,制约着历史学家对过去的理解和建构。只要还认可历史学通过长期的发展过程而积累起来的学术规则和研究程式,还承认历史学有其特殊的“技艺”,只要“真实不伪依然被历史学家普遍视作一项基本的约束法则” ,求真和客观,就依然是历史学所无法放弃的工作准则和价值追求。毕竟,历史学家的工作,从始至终都要受到通过历史证据而呈现出来的历史实在的束缚;历史学家针对特定的论题,在史实的选择上虽有着自由空间,却也有着不能逾越的限制 ;历史学家针对同一论题虽能够提供诸多不同的历史图景,但历史学家的学术共同体对于其间的高下优劣却也往往能够达成共识。就此而论,虽然在经历叙事主义的冲击之后,“真理(真相)”和“客观性”等概念,在史学理论中所可能具备的内涵要比之过去更为复杂,但却不是轻易就能被取消或排斥到边缘的。

三、政治蕴涵:“重负”与“解放”

历史学和史学理论从来都不乏伦理和政治上的关怀和蕴涵。中西史学传统中,一方面,都要求历史学要讲述关于过去的真相,无征不信;另一方面,历史学又要有让人们鉴往知来的政治和道德功用。在西方史学传统中,这两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的。吕森说:“由信守真理而得到的历史学的‘有用性’,乃是道德意义上的: historia vitae magistra [历史是人生的指南]。通过积累超越单个人生界域的经验,历史就教给人们生活的准则。历史表现要带来审慎(prudential),也即,依据从累积而来的经验得出的普遍规则来安顿实际生活的能力(也就是运用规则的能力)。历史学要能够并且致力于产生这种实用的和道德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出现,要靠人们以叙事的形式来编排有关过去的经验,而启示就包含在那种人们所总结出来的有关人类行动的规则和原理的形式中。要实现与经验的这一关联,真理诉求就是必不可少的。” 不真实的历史,不能给人们提供有关过往的人类经验的真实信息,从而也就无法达成提供人生指南的道德功用。

现代史学是以利奥塔所说的宏大叙事为基础的,宏大叙事的概念蕴涵了对于某种单一而融贯的历史(a single,coherent history)的信念。历史学家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有赖于相信这一大写的历史的存在。 克罗农发现,对于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部大平原上所发生的尘暴的那些故事来说,“我们在这些故事里发现的上升的线索,实际上是和一个有着同样上升特点的更长的情节线索联系在一起的。不论那个更长的情节被表述为美利坚民族的缔造、西方文明的兴起,还是人类的进步,它依然把它的宏大气象引入了外部形式看起来更为有限的大平原历史中。这或许能够说明,为什么我们能被一部整整五百页都是关于风车和带刺铁丝网的发明这类主题的书所深深吸引。” 人类有一个统一的历史,历史学家的研究在于累积个别的和局部的真相,从而有利于最终揭示出这一单一历史进程的意义。这样的信念,保证了人们对于历史学的客观性的信心,也让历史研究的现实价值和功用得到了最为充分的保障。

如果说,19世纪以来历史学的专业化,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历史学家们对越来越小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多的话;他们在很长时期内还能确信,虽然历史学内部变得隔行如隔山,相去甚远的研究领域之间几乎难以展开任何实质性的学术交流,但自己和同行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所做的一切,最终将会成为构成全部人类历史的整体认识的一个微小的部分。总有一天,百川归海,各种细部的研究汇集起来,人们终将能够获得阿克顿心目中的那种“终极的历史”(the ultimate history)。 可是,后现代条件下所出现的历史学的碎片化,在很多人眼里,似乎使这些细部完全丧失了最终得以综合、从而形成人类历史更加广阔的图景的可能性。碎片化所带来的,不仅是客观性的危机,也使得历史学在实际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遭到了疑问。在“语言的指涉性、文本意义的确定性以及意义和知识与之相关联的一个有意义的世界的存在” 都被动摇之后,历史学还能做些什么?

在其进入史学理论领域的第一篇论文《历史学的重负》中,怀特所着重发挥的,可以说就是对于当今时代史学何为这一问题的思考。在他的行文中不难分辨出尼采和存在主义的浓厚气息。在他看来,“我们这个时代,历史学家的重任就是在某个基础之上重新确立历史研究的尊严,……也就是说,改造历史研究,使历史学家积极加入到把现在从历史的重负下解放出来的运动中”。 怀特像尼采一样认定,“不加限定并被推向极端的历史感会根除未来”,倘若历史被认为是给定的、一成不变的,它就成了人们在当下做出行动和选择时的沉重的负担。就仿佛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因为过多地沉溺于思考而丧失了决断和行动能力,怀特笔下承载了历史重负的人,也会由此而无力做出改变现状的选择。好在,丧失了作为单一进程的历史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反而给人们摆脱历史的重负赢来了契机。人们面对的过往和历史不过是一片混沌,意义和模式只能是人们施加在这一片混沌之上的。从这个视角来看,怀特自《元史学》以来的思路,不过是要表明,人们完全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编排和把握同一个历史片段。通常的看法是,现在和未来是开放的,我们可以做出自由的选择,而过去已然是无可改变的了。怀特所论证的则是,我们不仅拥有面对现在和未来时的自由,在面对过去时,我们也有着同样的自由,可以选择了解和把握过去的方式。汉斯·凯尔纳(Hans Kellner)发挥怀特的话说,人们是通过选择过去来选择他们的现在的(Men choose who they are by choosing who they were)。 可以说,历史学和历史学家的重负(在此词作为“使命”的意义上),就是使得历史不再成为人们的重负(在此词作为“负担”“压力”的意义上)。

对于后现代主义思潮来说,确定性的丧失,带来的是自由和解放的契机,用德里达的话来说,那就是,“超验的能指的缺失将意义的赋予扩展到了无限”。 叙事主义所释放出来的历史解释的不确定性,在这一点上与宽泛的后现代主义思潮息息相通。然而,在怀特这里,人们面对过去的束缚时所拥有的自由,似乎还不是漫无限制的。一方面,他不断地下类似的断言:“没有什么历史事件本然地就是悲剧性的;……在历史中从某一个视角看来是悲剧的东西,从别的视角来看则是喜剧性的,就正如在社会中从一个阶级的立场看来或许是悲剧性的东西,就像马克思所力图揭示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样,在另一个阶级看来不过是闹剧。……同一个故事序列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喜剧或悲剧故事的成分,这取决于历史学家对于情节结构的选择,那在他看来能够最恰当地将那类事件纳入序列以将其构成为一个融通的故事。” 另一方面,在面对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这样的历史对象时,怀特又不得不表示,“就以喜剧的或者田园牧歌的模式来将第三帝国的事件情节化的情形而论,我们会有充分的理由去诉诸事实,以把它从对第三帝国的相互矛盾的叙事的清单上划去”。 在怀特的理论框架中,历史学家受到深层次的语言和思维模式的四种转义模式的驱使,可以经由不同的情节化模式、论证模式和意识形态蕴涵(这三者又各自都有四种主要形态)的组合,来把握过去历史的某一片段。但是,一则,可供历史学家使用的现有文化习俗所能提供的各种概念化模式及其组合,毕竟是有限而非无穷的 ;再就是,既然说“大多数历史序列都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加以情节化” ,实际上就等于说,并非所有历史序列都是同质的,都能够被纳入所有可能的情节化方式中。这样的情形,在我看来,就再清楚不过地表明,即便如怀特这样把对历史学家的全部工作的考察,都纳入文本和语言的藩篱之内,也无法摆脱历史实在对于历史学家构想过去的方式的束缚能力和强制作用。倘若说历史学的价值,在于揭示历史意义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从而表明自由选择的存在和作用;那么,怀特所应允给我们的面对历史的自由,还是一种受到历史实在束缚的自由,是戴着镣铐跳舞的自由。

然而,在立场更加极端的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家,比如詹金斯那里,历史学家面对过去,却似乎只有自由而没有了束缚。詹金斯由怀特式的立场——“历史作品使用的是形式与体裁被严格规定的语言,并且永远是由一连串修辞工具与文体象征所构成的”——出发,得出的却是比之怀特走得更远的结论:“它们确保历史作品永远是被剪裁、被形塑、被整理、被定制好的类型,并成功地适合所有的形状、所有的尺码与所有的需求:历史学家们近似于神秘地永远能从他们对‘过去’的造访中带回他们想要的历史” ;于是,“过去可被认为是处于一片混沌之中,谁都能将它带走——马克思主义者、托利党人、经验主义者、种族主义者、女权主义者、现象主义者——谁都能拥有它”。 詹金斯本人虽然明确地为诸多后现代主义代表人物并未否定历史实在的存在而辩白过,然而,历史实在的概念对于他来说,却似乎完全成了多余的累赘。扎格林评论说,“后现代主义及解构理论的一个标志性特征是,试图通过将各色思想化约为写作的共同状态,以取消文学与其他学科的界限”。 倘若说,扎格林的指责对怀特和安克斯密特而言,还有失公平和准确的话,放在詹金斯的身上倒是恰如其分。

后现代主义思潮体现在历史学领域,如同在任何其他领域一样,也会出现相对温和与更加激进的不同版本。如彼得·伯克所言,“[后现代主义]大部分的挑战存在着若干温和的与极端的不同版本(从‘历史学家比过去所常常认为的要更接近于小说家’到‘历史就是虚构’等等),温和的版本显然要有说服力得多。认为历史学家不能讲述全部的真相是一回事,贬斥他们只讲述真相的理想又是另外一回事;将实在放入括弧是一回事,否认实在又是另外一回事。宣称历史学家创造了封建制度是一回事,说他们编造出了征服者威廉又是另外一回事”。 詹金斯那样的论点,近乎于“关于过去,关于历史,说什么都行,怎么说都行”。那经常被人指责是后现代主义史学的基本立场。其实,这不过是后现代史学中偏向极端的一脉。这种失却了任何根基、空空荡荡无所依归的状态是不是真正的“自由”,这样的“自由”是否存在和值得追求,又如何还能被严肃地视作詹金斯所极力倡言的“解放事业”的鹄的,都难免让人心生疑窦。

对自身理论与现实关怀之间的关联,怀特有过这样的夫子自道:“在我看来,相对主义是认识论上的怀疑主义在道德上的对应物;而且,我将相对主义理解为社会宽容的基础,而不是一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许可证。” 怀特给自己的理论倾向贴上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标签,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林恩·亨特的判断:“对历史学家而言,后现代主义一般来说意味着这样一种观点:历史学家不能洞穿语言给历史事实蒙上的面纱,换言之,历史学家仅能书写文学文本,而非真相。” 然而,这样的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就真的能够给社会宽容、给怀特所企望的将人们从诸多束缚中“解放”出来的理想,奠定一个稳固的基础吗?金兹堡就提出了这样的质疑:“从逻辑上说,因为绝对的怀疑论将会与它自身相矛盾,如果它没有扩展到同样将宽容作为一条范导性原则包括进来。另外,当道德上和理论上的差异不是最终与‘真’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便不会有任何可被施以宽容之物存在了。” 在将怀特的理论取向或明或暗地与法西斯主义联系起来时,金兹堡也许过于深文周纳。但是,他所提出的疑问——丧失了“求真”的诉求的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是否真的可以给自由和宽容带来它所允诺的广阔空间——却是后者所无法回避而又难以在自身的理论框架中解决的问题。

***

这一“读本”,是在我近年来为清华大学历史系研究生开设的“史学理论著作选读与研究”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积累完成的。各篇译文,除蒙董立河兄和陈新兄两位同道好友的慷慨允准,采纳了他们现成的两篇译文之外,其余的译文均出自我和几位研究生同学之手。由同学完成的译文,其中一部分经他们反复互校,尔后我校订了所有译文,而我本人的译文也经陈栋和张云波的校改而有所改善,但其中的错漏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每篇译文的作者和观点简介也都出自不同译者之手,定稿时我稍有润饰。书末所附的推荐书目,为求实用,数量不多,但囿于自身眼界,也必有欠缺。种种不如人意之处,还请读者诸君不吝指教。于我而言,在师友之间的刘北成教授和李剑鸣教授,对这一工作勉励有加。岳秀坤和陈甜一如既往的热情相助,让我铭感在心。谨在此向以上师友和同学一并致谢。

彭刚
2016年2月8日 mNx9/VWcNvO4oaOPHeWsdWz6pezJy05QDexVcU0ZU2fTrkm9Nhy2imBlKJteq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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