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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伦理学与逻辑学、认识论和形而上学一起,构成了哲学的核心领域。像哲学的其他分支一样,伦理学有自己的研究对象——被称为道德的人类现象。道德在人类生活中是普遍性的。我们时时在用是非对错、正邪善恶这些道德概念来评价人物、行动、政策甚至制度,做出道德判断,用这些判断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许多人甚至认为,道德事务是人类独有的,是将人类与世界的其他部分区分开来的标志之一。如果是这样,伦理学就是人类自我理解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伦理学的目标是提供关于如何做人和怎样行事的学说。更具体地讲,伦理学关心道德价值和正确的行动。一门伦理理论需要系统地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好的?行为对错的标准是什么?哪些品格是最值得拥有的?这些问题是实践上的,是规范性的。一门伦理理论通常包含两个子理论:一个是价值理论,一个是正确行动的理论。

与伦理问题相对应的科学问题,如地球与太阳的平均距离是多少、抽烟是否导致肺癌等,则是理论上的,事实性的。受过教育的人很少怀疑物理学、生物学是科学,不管人们如何定义科学。无论物理学或生物学理论的发展状况如何,受过教育的人们大体都会承认,关于地球与太阳的平均距离、关于抽烟与肺癌的关系的问题,是有客观答案的。如果我们的科学理论为真的话,我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就为真。一门伦理理论有可能为真吗?伦理学中的结论能够像科学中的结论那样具有客观性吗?任何一个理由,如果它支持对这两个问题的否定回答,都会对伦理学构成威胁。这是因为,如果伦理学中没有真理、没有客观性,那么一般性地问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好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对的、哪些品格是值得追求的,就是没有意义的。

本书的第一部分将分析和回应对伦理学的六种挑战。这些挑战从不同的角度质疑了伦理学的可能性。

第一个挑战来自利己主义的人性观,评价和回应这个挑战是第一章的主题。心理利己主义宣称,人类的每一个个体在行为的动机上必然是自私自利的,他们总是并且不可改变地被自我利益所驱动,因此,任何看起来是道德的行动,其实都是自私的面具。如果真正道德的行动必须至少出自某些利他的动机的话,心理利己主义蕴涵着不存在真正道德的行动这一结论。第一章考察了心理利己主义者的常见辩护策略,发现它们都无法令人信服地证明人类行为动机的普遍自私。另外,从基因和进化角度论证人类的普遍自私的企图,被证明是源于一些概念上的混淆。

第二章涉及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决定论与自由之争。这个争论对于伦理学的含义是,如果世界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包括我们自己做出的行动,都是预先被决定了的,那么我们的决策和行动,无论是好是坏,都由不得我们,都不是我们控制得了的,因此我们不是自由的;没有自由,也就没有道德责任。在接受决定论的前提下,维护道德责任的传统做法是论证决定论与自由是相容的。第二章使用了另一种策略,指出古典的因果决定论所依赖的三维时空框架不符合对当代基础物理理论的最好解释,而一旦采用更恰当的四维时空框架,决定论就不再构成对自由和道德责任的否定。

许多人相信,道德原则的客观有效性和权威性依赖于一个超自然的立法者的存在,因此上帝之死意味着这种客观有效性和权威性的丧失。第三章讨论了道德对于宗教的这种宣称的依赖关系,分析地批判了道德神令论的观点,指出上帝之死并未对伦理学构成真正的威胁。

相对主义是风靡当代世界的思潮,在伦理学中,道德相对主义声称,不同的社会文化实践着不同的道德规范,因而不存在普遍的伦理标准。第四章考查了以文化多样性为基础的道德相对主义,发现文化多样性不是道德相对主义的直接证据;通过对几个典型的文化多样性事例的分析,我们亦发现文化多样性背后不一定存在根本性的、不可化解的道德分歧。

第五章处理伦理学中的主观主义的挑战。根据主观主义,伦理学所关心的怎么行动、如何生活的问题,不可能有客观的回答,因为一个行动是否正确,依赖于从谁的立场上看,而任何两个人的道德观点之间不存在孰高孰低、孰对孰错的问题。这一章考察了四个宣称支持主观主义的思想资源,发现它们要么被主观主义所误解和误用,要么并未给主观主义道德观提供真正的支持。

本书中讨论的第五个挑战是第六章的话题。这个挑战,简单地讲,是说我们的世界是一个科学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不存在客观的道德价值或道德事实,因而客观的伦理学是不可能的。我把这个挑战称为“来自科学主义的挑战”。这个挑战跟三个反对客观道德价值的论证相关联。第一个论证说我们在世界中观察不到客观的道德价值,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它们存在。第二个论证说,对道德观察的解释不需要假设道德事实的存在,因为一些关于观察者的心理假设就足以解释道德观察。第三个论证是,如果有道德事实,那么它们在一个科学的世界中扮演着一个怪异的角色。在对这些论证进行回应时,这一章指出,一种健全的科学主义世界观应该包含对规范领域的容纳。像逻辑领域一样,伦理学的对象——道德领域——也是一个规范领域。伦理学并不描述人们如何表达自己的态度、欲望或者从事什么行为,而是评价和指导人们在某种场合下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态度、应该欲求什么、应该如何行动。道德事实被理解为一些道德原则所表达的规范事实。这一章还探讨了规范事实与非规范事实之间的关系。

第一部分讨论的六个挑战只是六个在文献中常见的样本,远远没有穷尽对伦理学的可能威胁。或许读者还有其他形式的对伦理学的可能性的怀疑。在第二部分,我们将从事一些建设性的工作,看看在构思伦理理论时有哪些积极的资源供我们利用。这一部分包含三章。

第七章的主题是价值论的。在这一章里,我们试图理解人类福祉的概念。由于伦理学是实践性的,其目标之一是提升人类的福利状况,因此,我们要说明这种福利状况的结构,说明什么使得一个人的状况变得更好,说明生活中的哪些成分使得生活是值得过的。这一章讨论了三种理论,享乐主义、趣向论和至善论以及各种理论下的一些子观点。尽管我们发现,这些理论中没有一个是完全令人满意的,但这并不阻止我们去寻求更恰当的对人类福祉的说明。

在探讨了什么是人类的善和恶之后,我们在第八章中思考人类自身的道德能力。我们是根据理由去判断和行动的存在者,我们所具有的这种根据理由去判断和行动的能力被称为实践理性。与对人类福祉的说明一样,伦理学中对实践理性的说明也是多种多样的。典型的实践理性理论包括:工具主义实践理性观,关于客观目的的实践推理观,康德式的实践理性观。在这一章里,在当代占据统治地位的工具主义观点得到分析和评价。尽管工具主义受到较多的批判,它的几个竞争对手也各自面临一些困难。

第九章探讨伦理学的方法论问题。前两章关注的是伦理理论中的问题,这一章的问题是关于伦理理论的问题。我们关心的问题是,假定我们有了某种价值观和行动观,我们能否对它们进行理论化。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子类。首先,什么是一个伦理理论?建立一个系统化的统一的伦理学体系,是不是伦理探索应该追求的目标?建构伦理理论应该使用哪些方法?其次,即使目前缺乏被普遍接受的伦理理论,在特定的实践情形之下,我们如何做到理想的道德判断,或者把道德判断做得更好一些?本章的重点放在前一类问题上。在说明了一个伦理理论的目标、结构以及评价一个理论的标准之后,我对当代的一些反理论思潮做出了回应。

第二部分的三个主题在伦理学中是基础性的,对这些主题的一套实质性的见解构成了一门伦理理论的价值观、行动观和方法论。对这些基础做出澄清之后,我们自然把目光投向伦理学中三种最有影响的理论:功利主义、义务论和美德理论。对这三种理论的考察是本书第三部分的内容。

我改写了拙著《伦理学关键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的最后一章“生活的意义”作为本书的结语。 IXjOH05Y9EEiFZKKqmIs9mFdGmF1Ukf4JhHcM5x1EU8yBanIZj+YybIWAOFdo7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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