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词语平台上探讨汉法词语的语义覆盖面,结果肯定是有些重合,有些不重合;有些不对应,有些甚至相冲突。总体上讲,对于那些日常用品或自然现象词语的第一属性,两个民族基本上有着共识,这些词语的语义是重合的,能够相互覆盖。比如:杯子、书架、马、牛、林、湖、江、河等。
词语除了这些常见的词义外,还存在许多抽象的、民族文化赋予的延伸词义。在任何词上派生或延伸出任何语义,都取决于某民族在生产或生活过程中的认知理念、思维特点。民族经历与际遇的不同,便会孕育出不同的文化,而不同的民族文化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民族的语言。语言的地域性、民族性不可避免地给翻译造成了困难,译者因此便成了“跨栏运动员”,不断地跨越一个又一个障碍,以期达到“终点”。
汉民族经历过自身独特的生产过程,因此产生出的语言与语言的理念极具民族性。就词的第一属性而言,如前所讲,词的客观义是基本相似性的。但词的延伸义则并不相同。比如:碗=le bol;面包= le pain;但是“挣饭碗儿”即使等于“gagner du pain”,但是“碗”与“pain”之间也不能划等号。因为此处使用的是词的第二属性:延伸义。词义的延伸依托的土壤是民族的社会文化。甲地的土壤与乙地的土壤因为经历的“气候、地质”等外因的不同,而出现许多不同。实际上,词义的延伸,在词汇转换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四种不同情况:语义相符、语义相异、语义空缺、语义冲突。的确,这些都成为妨碍翻译正常进行的“障碍”。有时候,因为语义的不等,译者不得不采用减码的方式,以求传递语义。译文的质量亦因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而大受损伤。这便是为什么,笔者需要深入地分析文化词义,追根溯源,将语义的丢失和缺损压缩到最小值。下面便从这四方面分别分析词或词组的深层内涵及其所受影响的原因。
人类长期生产劳动的实践,感受的生态与自然环境大致相同,反映在人类面前的客观事物大都相似,人类在这些方面的认知有着相应的共性。纵然不同的地域构成不同的社会、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但对客观事务的认知则有着相当的共性。最大的佐证便是词语的第一属性,尤其是描写客观事物的用词。虽然汉语与法语之间有着外形的极大差别,但是词语第一属性对某物的具体所指,在多数情况下都是相符的。
对自然的认识有“雷”(le tonnerre)、“雨”(la pluie)、“风”(le vent)、“电”(l’éclair);对感情的理解有:“喜”(le bonheur)、“怒”(la colère, la rage)、“哀”(la tristesse)、“乐”(le plaisir);对生活环境的表达有:“家”(la famille)、“城市”(la ville)、“国家”(le pays)、“社会”(la société )等等,总之数不胜数。
除了客观的事物外,一些名词的第二属性也存在着相似或相同性,比如“狐狸”(le renard)一词。由于它天性狡猾,所在无论在汉语中还是在法语中,均用来形容狡猾的人。(C'est un vieux renard. 这是个老滑头。)
有些名词的第二属性虽然不同,但可以找到同类名词的第二属性来替代,其效果也没丢失。比如汉语中的“丢车保帅”,此词源自中国象棋,按字面意义则可译作:sacrifier le char pour sauver le généralissime。然而西方民族根本不会中国象棋,让他们如何去领会“车”和“帅”之间的关系?幸运的是,这种差异在西方文化中也能找到相类词,可以用国际象棋的棋子来改译:sacrifier le fou pour sauver la reine(孙迁,1999:659)。
由此便可以看出,词语的第二属性完全取决于各民族的文化取向。汉民族与法兰西民族之间在选用词的第二属性时,有着取向相似的时候,也有着相异的时候。请看下面部分。
实际上,不同民族对客观物体的认知,基本上讲是相同的。如果说词义有异的话,主要体现在不同民族在生产实践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生存环境和意识理念,对相同物体激活的联想往往存在着差异。换句话说,词的客观意义(词的第一属性)没有变化,但它的蕴涵意义(词的第二属性)则出现偏差。如:“鸳鸯”(le canard mandarin)在中国人心目中指“一往情深”的意思,法国人却无此理念。再有,如中国人讲究十二生肖,曾经在某些时代还影响过夫妻的联姻,什么“龙虎相争”啦,即龙年与虎年出生的男女不易结合。诚然,随着中华文化的影响不断扩大,世界各民族亦开始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但是要想让法国人像中国人一样接受这些知识,就如同要求中国人全盘接受西方民族的“星座”说一样,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即使在当今,有些中国人懂得星座的蕴含:含有人物性格、脾性、爱好等,但它不可能在短期内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更不会影响到情侣的结合。
语义相异,实际是各民族之间对名词描述的客观体的联想不同、对延伸词语第二属性的选择不同。而翻译不应是简单的词语移植,而应是在移植词语的同时,尽可能保留词语蕴涵的文化寓意。文化内涵带来的差异如果处理不好,便会成为障碍,甚至难以克服。为此,译者需要追本溯源,追踪得越深,弥合裂隙的可能性就越大,翻译造成的语义损失自然就越小。
既然在此讨论的是语义,那么语义中的文化内涵便极具地域性、民族性。一些独一无二的国粹,从形式到内容都反映出其专有性和唯一性,所以在目的语中找不到对应的词语是完全正常的。但是这种“正常现象”却造成了语义对应的空白,也就是出现了“零对应”或“对应空缺”。对于此类内容,处理方式大体上有这么几种:音译法、意译法、注释法等。
[4]端午日,当地妇女小孩子,莫不穿了新衣, 额角上用雄黄蘸酒画了个王字 (1) 。任何人家到了这天必可以吃鱼吃肉。大约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全茶峒人就吃了午饭,把饭吃过后,在城里住家的,莫不倒锁了门,全家出城到河边看划船。
——沈从文《边城》
Le jour de la fête des Barques-Dragons, femmes et enfants mettaient des habits neufs et, avec du réalgar trempé dans du vin, traçaient le caractère 《roi》sur leur front (A) (traçaient un mot chinois en forme de “王”sur leur front. (B) ). Ce jour-là, toutes les familles faisaient bonne chère. A onze heures, tout le monde ayant déjeuné, on fermait les portes à clé et on allait au bord du fleuve assister à la course de bateaux.
—Traduit par Wu Ming etc.
端午节,饮雄黄酒、在孩子额前画“王”字,这是一种民俗,浸透着汉文化中的语言内涵,因此作者在此处用“王”字并没取其意,而是取了“王”字的图形,法语中哪儿去找与“王”相对应的字母?这就是空白,法语读者无法理解的空白。即使强行硬译过去(A),也无法引起相应的联想,无法实现对等的语义。但是如果将“roi”改作“王”字呢,比如用(B)句,或许效果就会不同。
由此看来,语义空缺是因为语义在目的语中找不到相对应的文化单位。对于这类现象,译者有着较多的处理方式,在随后的章节中都会有所介绍。
语义冲突是指二种语言所承载的各自的民族文化信息在转换过程中出现了冲突。换言之,即同一个词的第二属性在转换时,出现了语义的冲突。它们分别含有相互矛盾的语义。翻译这类词的第二属性,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替换或改写。因为翻译不仅仅要做话语的转换,而且还要做文化的转换。既然词义依附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变化,新读者的文化心理也随之不同。译者的服务对象是自己的读者,语义的冲突自然要影响到译者的行文。译者需要保持文化的对等,而不再考虑用词的一致,否则必然会造成误译。
就以“个人主义”为例,“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的思想,它是私有制经济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中心。”(李行健,2004:443)从词典中的字里行间,作者已经明确地表达出轻蔑的情感。但在意识形态不同的法国,他们对此词的评价却没带任何贬义,甚至还含有某种褒义。
Individualisme n.m. théorie ou tendance qui considère l'individu comme la suprême valeur dans le domaine politique, économique, moral = indépendance, non-conformisme. (Josette Rey-Debove. 1983: 733)
试想,如果翻译过程中遇到这种词语,译者必须加以留心,否则会因疏忽而导致错译。
文化冲突更多地体现在意识形态、文化理念方面;不同的价值取向,会带不同的延伸意义。应该讲,价值观念是一种隐形的精神文化,带有不可兼容的民族性。然而如果将这类带有明显民族性的价值观念用目的语表达出来,出现不融合是再普通不过的事儿啦!对于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语义冲突,无须大惊小怪!
毋庸置疑,文化内涵对翻译过程的影响可以说是决定性的。而对于词这个最小的语义单位而言,它的影响更是不言而喻。诚然,汉语与法语的“词”无论从形态上还是结构上均存在着质的差别,它们反应的“延伸词义”也大相径庭。
对于这类带有明显差异的词,前面已经介绍过相应的处理方式:无论是改译、换用其他恰当的词,还是做注释,都需要标明源语和目的语词义之间的差别。总之,译者必须为此做出努力,方能完整准确地传递出源语的文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