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宪法之响应
贰 租税规划为纳税人权利
叁 税法与民法分合史
一、税法从民法桎梏中解放
二、税法向民法靠拢
三、税法与民法统一在宪法秩序之下
肆 租税规避之防杜规定
一、个别防杜规定及其流弊
二、一般防杜规定及其要件
(一)脱法行为
(二)法律事实形成自由之滥用
(三)滥用税法以外法律之权利
伍、民法与税法在宪法上协调
一、财产权保障作为协调规范
二、财产权自由之界限即为租税规划之界限
(一)私法作为租税规划之界限
(二)租税之法律安排作为财产之法律安排
(三)平等原则在财产法上之阐明
陆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