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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历史发展

一、历史上的无形资产观

无形资产是一种客观存在,但人们对它的认识以及对“无形资产”一词的认同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文献资料考证看,最初人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是从某些特定个体开始的。

早在15世纪的1474年,当时的威尼斯共和国颁布的专利法,就已明确规定专利是一项资产受法律保护,应用专利需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1850年,美国结束了完全照搬欧洲技术的历史,走上工业技术创新之路。美国地多人少,劳力不足,需要发展节约劳力的机械技术,当时,英国对美国人引进技术戒备森严。英国为防止技术外流,议会曾做出保密的决定:参观不准记录,技术工人不准出国,美国人只好靠参观时的记忆建成第一个纺织厂。1820年,E. 惠特尼发明轧棉机,这个发明使清除棉籽的效率提高了1000倍,从而使美国超过印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棉花出口国。美国利用出口棉花的外汇购置技术,产生良性循环。此项技术发明大大地鼓舞了美国人,当时的美国总统专门写信给惠特尼:“你的发明很重要,我要买一台这种机器”。现在美国专利局大门上还刻着:“专利制度(技术发明)注入兴趣这个资料,使天才之火燃烧起来”。

1909年,法国颁布的《营业资产出售及抵押法》中,把招牌、商号、租约权、客源和知识产权作为营业资产。

中国在清朝光绪年间(1882年),光绪皇帝曾批准了李鸿章的奏折,赐予上海实业家郑观应在上海纺织局采用的纺纱织布新技术以“十年专利权”。

在这以前,人们实际上还仅是从无形资产的特定个体认识到其价值的存在,但尚未总结或归纳出无形资产这一明确概念。

1926年,我国河北省人杨汝梅(字众先)先生(1899—1958)在美国密西根大学写的博士论文:“商誉及无形资产”被译成中文发表,书名定为《无形资产论》(英文原名Goodwill and Other intangibles),这部书在美国会计界被誉为关于无形资产的惟一专著。这是一部发表较早并在世界上很有影响的无形资产专著,在该书中,他建议从无形资产的物质价值来定义,即“吾人得一原则,谓无形资产之价值乃属一特定企业所具有额外收益能力之表示”,“在经济方面言之,无形资产乃某类价值之代表,此种价值,依据企业盈利之剩余,将其超过之数,依照相当利率,化为资产价值是也”。在该书中,他对于商誉、商标、专利权、版权、营业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一些重要内容做了深刻阐述。

二、无形资产实务和研究的发展

进入20世纪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从20世纪70年代起,世界主要工业国家先后修改完善了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986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谈判的新议题,协议的最后文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对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改革开放事业促进了中国无形资产实务和研究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形成体系,各种有关无形资产的论文、书籍和报告相继面世。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先后出版了一批著作,如于长春著《无形资产会计管理》、胡海滨等编著《无形资产评估》、金乃成、崔劲等编著《无形资产管理与评估》、汤湘希著《无形资产价值确认与评估》等。而蔡吉祥于1996年著的《神奇的财富:无形资产》则全面、系统地对无形资产作了理论研究和阐述;由于玉林主编的《现代无形资产学》在2001年出版,标志着对无形资产理论的研究的深化和该理论在我国的日趋成熟和完善。 5QIdGBO1Td+HDD4Nm5nOtZv38+SA8/2ACYvSTF8b9J+ZqDKt0iLrAP3xE2Xtws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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