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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扩大江苏中等收入群体的对策建议

富民目标下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一个系统性且影响深远的工程,要改变目前江苏居民收入“底线不低,上限不高,小康有余,富裕不足”的局面,可以采取以下战略:通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来弥补短板,与此同时要拉伸长板,挖掘中等收入群体的增收潜力,如此方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而构建高收入经济体。不管是从现实状况还是从战略需要来考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只是完成小康社会的短期目标,打造富裕发达的现代经济体才是终极目标,因此必须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比较优势转向绝对优势获取增长动能;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服务经济的产业集群发展,创造高端就业岗位,根本上是要实现格局转型。主要有如下对策建议:

一、稳步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的工资性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首先,工资薪酬是中等收入群体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实现富民的最直接途径。积极践行共享型增长,保持总体收入水平不低于CPI,并与经济增长率相适应,使得人民群众共享增长与发展的成果。因此,稳步提升中等收入阶层的工资收入,同时提高低收入阶层的工资收入水平,是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的重要措施。应深化人事工资制度改革,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和职工双方围绕工资增量分配、利润分享、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等重点内容开展协商,推动企业提高技术工人、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其次,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的经营净收入占比要高于其他收入组,因此,继续采取措施为低收入群体增加经营净收入创造条件可促进该群体的收入水平进入中等收入范围,虽然目前经营净收入并非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时,可对经营净收入占比最高的高收入组实行累进税,在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提高其他收入阶层的转移性收入。

再次,2016年江苏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基本与各收入组收入水平成正比,但是除高收入组和中高收入组之外,比例均低于城镇常住居民平均10.3%的比例,因而完善资本市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有利于各阶层居民提高收入水平。若对低收入居民普及更多的理财知识则可能提高中等收入阶层人口比例。

最后,中高收入组和高收入组获得的转移性收入的占比相对低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更高。因此,为促使更多的低收入者流向中等收入阶层,政府应该降低对中等收入组和高收入组的转移性支出,提高对低收入组的转移性支出,以最终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人口比例。

二、通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型和创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增加农民财产收益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从现实情况看,中等收入者很大一部分来自城镇,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最大空间在农村。江苏2016年的统计数据表明,第一产业内的部分细分行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第一产业各个维度的中产阶层始终没有发展起来,收入中产、职业中产的比例都不高。

首先,应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增收能力,拓宽其增收渠道,鼓励教育水平以及职业技术水平较高的精英人才从事新型农业、有机农业,挖掘现代农业的增收潜力。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实施大规模的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和帮助农民工通过提高生产技能,降低就业能力对于收入提升的限制,使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未来能够进入中等收入者的行列。

其次,促进农业人口向产业工人转型,为农民创业搭好平台,依托园区成立创业基地,建设相应规模的农民创业园。加大对农业创业就业规划、人才、资金和用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农民工纳入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引导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同时,搭建好融资平台,整合农业农村项目,完善落实促进农民创业的信贷、土地等政策,推进现代农业以及智慧农业的发展。

再次,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当务之急是在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限制的前提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收益。

三、挖掘财产性收入提升途径,健全要素报酬机制

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动态演变性,需要稳定制度预期从而稳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近几年,金融和房地产领域“脱实向虚”倾向较为突出,金融和实体经济失衡,实体经济存在结构性失衡,这增大了中等收入群体的不稳定性。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既是经济运行中的重大挑战,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大任务。

因此,增加民众的财产性收入,降低其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是有效拓展民众收入及财富增量的重要路径。不能让工资收入占据民众收入来源的绝对比重,而是应当趋于多元化,挖掘“增高”的途径。财产性收入包括股市收入、租赁房屋收入、各种理财收入、技术转让收入,等等。挖掘财产性收入的空间,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并使其得到有效保障。

四、采取“有为政府”的思路,打造绝对优势产业的赶超战略路线图

市场机制能够较好地实现渐进性增长,产业政策则对跳跃式增长更有效。中等收入国家要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就要打破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从属地位,不能满足于依靠比较优势从而陷入增长停滞的陷阱。因此,要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就不能靠促进要素投入这一线性增长的经济政策,而是需要“有为政府”来制定和执行适当的产业政策,通过建立绝对优势产业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

经济发展是提高居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江苏靠制造业起家,制造业是江苏发展的一大特色、一大优势,实体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80%以上,今后仍是江苏工业的主体、经济的主力军。

要贯彻工业强省富民战略,引导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加快实现从模仿到创新、从制造到创造、从贴牌到名牌的转变,进而通过中高端产业的发展促进高质量增长。

江苏作为工业强省的赶超战略路线不仅需要进入成熟的产业,而且更要在一些前沿产业上抢占先机,努力进入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都是新兴产业的领域。只有通过在新技术出现频繁的短周期技术领域中取得优势,才能占据对后发者而言的机会之窗,实现后发优势。江苏首先要建立赶超所需要的战略性产业政策路线图,不应再满足于采取和领先者同样路径的跟随型赶超战略,而是应该采取路径创造型赶超,通过升级到同行业的高价值细分端或新的更高附加值的产业,探索自身的技术发展道路。在这一路径的末期,后来的经济体能够最终与高收入国家的技术路径接轨,可以发展长周期与短周期兼备的高原创性技术。

五、通过有效制度供给和公共投入鼓励创新创业,营造创富氛围

在现今的战略赶超阶段,制度红利和公共投入发挥着关键作用,应通过激励创业创新进而提升经济活力,激活富民增收动力。

首先,鼓励自主创业,激活富民的动力之源,补上居民经营性收入的短板。要抓住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快速增长的时机,以推动自主创业为突破,释放财富创造的巨大潜力。提升增收的活力和空间。政府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扶持,降低融资门槛,增加经营性收入的渠道。一方面,要积极帮助大学生培养和发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引导大学毕业生合理选择职业、行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催生的小微创业者是中产阶层占比较大、增速较快的群体。对农业转移人口而言,这也恰恰是重要的就业机会。应鼓励商业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除创业壁垒,降低创业和经营成本,引导广大小微创业者提升服务质量,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其次,打造“创业资源池”,加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通过资本、信息、人力资源等要素结构的改善来提升创新创富的活跃度。江苏省金融体系发达,但是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能力上仍存在差距,尚未形成具有典范效应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模式。银行的资金主要流向了个人消费和政府项目,贷给实业的资金偏少,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移的效率还不高。

再次,加强对创业文化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创富的社会氛围。对于创业最有效的激励就是身边勇于尝试的成功案例,放大典型示范引领效应能有效激发求富创新的欲望和动力。创业文化要根据不同阶段,结合实践突出不同的文化内容,打破专业局限,逐步形成完善的体系。

最后,鼓励创新创业人才的流动,激励知识作为资本的要素创新,进行薪酬激励制度改革,加大智识贡献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不仅要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也要提供包括落户、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配套的政策,让人才流动免于后顾之忧,增加中等收入群体参与竞争、创新发展的动力和通道。 fFcDP+REPFKFztPWGGgHyNmee7dxxedmDh8PnWozaBlnNTtCZOkc7C5kKjizU7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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