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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依我看,有三个理由,使得我们永远都只能快乐。

首先,你出生了。这本身就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你知不知道,令尊每次射精(老实讲,这事他常干),都能生产大约两千五百万条精子——多到每两天左右就能制造全英国的人口?你若要出生,不仅得在屈指可数的几批理论上享有成功机会的精子中争得一席之地——这本身就是个艰巨的任务——而且你接下来还得跟大约两千四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扭扭摆摆着前行的对手赛跑。大伙儿都在往令堂阴道的那条英吉利海峡冲刺,争着第一个在肥沃的卵子布伦港 上岸。毫无疑问,生而为人乃是你一生中最卓尔不群的成就了。不妨想一想,你本来完全可能成为一条扁形虫的。

其次,你还活着。在漫漫无涯的时间长河里,有那么转瞬即逝的片刻,你获得了奇迹般的生存特权,而在其余的千秋万代里你都没有。没过多久,你就再也不能重来一次了。此时此刻,在这个永远不可能再现的瞬间,你能坐在这里,或是看这本书,或是吃点糖果,或是梦想着和那传说中的妙人儿如胶似漆,或是狐疑地闻闻自己的腋窝。反正不管你在做什么吧,只要你还活着,就委实是件美妙得叫人难以置信的事啦。

再次,你有好多东西可以吃。你生活在和平年代,而且如今那首《老橡树上的黄丝带》再也不会霸着排行榜冠军不动啦。

但凡你心里揣着这些念头,你就永远都不会真的郁郁寡欢。不过,为了公允起见,我必须指出,如果在一个周二的雨夜,你发觉自己一个人待在滨海韦斯顿时,或许你就离郁郁寡欢不远了。

等我迈步走出埃克塞特车站、一头扎进城里时,才刚过六点,可是整个韦斯顿似乎已经成了一派室内景象,躲进了拉起的窗帘背后。街道上空荡荡、黑乎乎,漫天漫地都是斜斜的雨线。我穿过一条混凝土购物区,然后走上狂风大作的海滨行步道。沿路的大多数饭店都黑着灯,显然是冬季打烊,而硕果仅存的几家开门营业的看上去也不怎么诱人。我走了一英里左右,来到行步道尽头一连三座灯火通明的建筑,随意挑了一个名叫“白桦林”的地方。那里陈设颇为简单,不过挺干净,价钱也公道。你完全可能碰到更糟糕的地方,我反正碰到过。

我把自己草草拾掇了一通,然后漫步回到城里,想找个吃晚饭的地儿,再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解闷的花样。我有种古怪的感觉,仿佛觉得自己以前来过这里,可实际上我显然没来过。我对韦斯顿唯一的感性认识是,约翰·克里斯 曾告诉我(我可不是在拉大旗作虎皮——当年我确实替一家报纸采访过他,写过文章;顺便提一句,他是个又活泼又和善的家伙),他和父母在韦斯顿的一所公寓里住过,还说等他们搬走以后,杰弗里·阿切尔 和他的父母搬了进来。我觉得这事儿挺不寻常的。想想看,当年这两个男孩子曾经穿着短裤互相问好,而后来,其中一位就成了个这么牛的大人物。毫无疑问,韦斯顿之所以让我有亲切感,乃是因为它看上去实在跟别处没什么两样。它也有布兹药房,有玛莎百货,有迪克森斯电器,有W.H.史密斯书店,别的老一套也统统有。在某种麻木的痛楚中,我意识到,这里根本没有一件东西是我以前没有见识过千百万次的。

我走进一家名叫“大不列颠酒馆”的酒吧,那里虽然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敌意,但也显得不怎么友好。我在那里喝了几杯闷酒,又到一家中国餐馆里吃了饭。倒不是因为我特别喜欢中国菜,实在是因为在那里我只能找到这一家是开着门的,我是唯一的顾客。当我闷声不响地把饭粒和汤汁撒满桌布时,响起了几声雷,不一会儿,天空就裂开了——我是说真的裂开啦。我以前几乎没见过英国下过这么大的雨。雨水哗啦哗啦地打在街上,就像是撒下一大堆钢珠子,几分钟以后,餐馆的窗户就完全被雨水打糊了,就好像有谁拎起高压水龙头往上面浇似的。我到自己的饭店还要走上一长段路,就拼命把吃饭时间拉得老长,指望天气能好转,结果却事与愿违。末了,我别无他法,只能举步走向门外的雨夜中。

我站在隔壁的一家商店的雨篷下,纳闷该怎么办。雨发疯似的抽打在雨篷上,汇成阵阵激流直冲入下水道中。整条路上,雨水从绵长的下水道两侧涌出来,用一种断断续续但永无穷尽的节奏跌落到人行道上。我闭上双眼,那声音听上去就仿佛我正置身于一场规模庞大、无比疯狂的踢踏舞大赛中。我拽起上衣蒙住脑袋,蹚着水出门,一头扎进瓢泼大雨中,疾步穿过马路,跑到头一个光线明亮且开着门的地方,我就下意识地冲进去避雨——那是一家游乐中心。我用一条花色丝质大手帕擦了擦眼镜,然后定了定神。游乐中心的面积很大,屋里摆满了一闪一闪、频频震动的游戏机,有些还奏着电子音乐,或者发出不屈不挠的轰隆轰隆的噪音。不过,除了一位管理人员叼着根耷拉下来的香烟、拿着本杂志坐在柜台边上以外,此地空无一人,所以这情形看上去阴气森森,就好像这些机器在自得其乐一样。

除了那种像起重机一样的玩意儿——给你三个百万分之一秒,尽力用一只机械臂抓起长毛绒玩具,而那些控制键跟“起重机”的动作其实合不上拍——以外,我压根儿就对游乐中心一无所知。通常,我连硬币该往哪里塞、塞进去以后又该怎么让游戏开始都弄不明白。但凡拜某种奇迹所赐,我克服了这两大障碍,我也总是无法辨认游戏已然开始。我会白白耗掉几秒钟时间,摸索遥远的退币孔,寻找一个标着“开始”两个字的按键。然后,我会有三十秒钟大惑不解,沉浸在某种惊慌失措的紊乱状态中,却一丁点儿都没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我的孩子嚷起来:“你把莱娅公主给炸开花啦,你这个大笨瓜!”然后,那机器就会说:“游戏结束。”

此刻我的情形差不多就是这样。出于某种我不可能提供理性解释的原因,我把五十便士塞进一台名叫“杀手跆拳师”或者“把你该死的脑瓜踢开花”或者诸如此类的机器,然后花了约莫一分钟时间,又是敲打一个红色按钮,又是摇晃一根操纵杆。而我游戏里的人物,一个肌肉发达的金发小子朝布帘子徒劳无功地踢了几脚,又漫无目标地扔了几只魔盘,结果遭到一组肌肉同样发达但看上去穷凶极恶的东方人的袭击,被他们不停地往地毯上摔。

我过了莫名其妙的一个小时,恍恍惚惚地四处闲逛,把钱喂进机器,玩那些我跟不上节奏的游戏。我把赛车开进干草堆,用激光把盟友的部队消灭殆尽,还无意中帮着变种的僵尸对一个小孩子极尽欺凌。最后,我终于用光了钞票,迈步出门,投入黑夜。须臾间我发觉雨势已略有减缓,街上发起了大水,明摆着是有条下水道堵塞了。当一辆红色的“福特嘉年华”像往常那样贴着路沿飞速驶过水塘时,几乎把其中所有的水都溅到了我身上。

我站在那里喘着粗气骂骂咧咧,那辆车放慢了速度,三个几乎理了平头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嬉皮笑脸地嚷了几句发音类似于“那呀,那呀”的问候词,然后飞速离去。我阴沉着脸,沿着散步道蹚水回去,每一步都咯吱作响,身子冷得瑟瑟发抖。我并不打算把这段快乐的历史笼上愁云惨雾,不过前不久我得过一次严重的肺炎,刚刚痊愈。我不能说我病得差点死掉,可那病已经足以让我大白天也只能看电视了,我当然不想让那副情形重来一遍。为了再给我添一份羞辱,那辆“福特嘉年华”又打我身边经过,溅起凯旋的水花,车里那几位巴不得找点乐子的家伙故意放慢车速,再赏我几声得意洋洋的“那呀,那呀”,然后加速冲入黑夜。随之而去的是一声尖厉的呼啸,片刻间那车处于失控状态,左摇右摆地蜿蜒滑行,只可惜这顿折腾还是没让他们撞死在哪根电线杆上。

待我抵达我那个遥远的饭店时,只觉得浑身发冷,分外凄凉。如果你愿意,不妨想象一下,当我发现总台附近的区域有一半都黑灯瞎火的,且大门也上了锁时,我该有多么惊恐万状啊!我看看表,看在上帝的分上,现在才九点啊!这镇子算是什么路数?有两个门铃,我都试了试,都没有回音。我用自己的房门钥匙在大门上试了试,当然没能奏效。我又去试门铃,手在上面按了好几分钟,心里的怒火越烧越旺。可这些举动都没法让我如愿,于是我就照着那扇玻璃门敲起来,先用掌心拍,再捏起拳头打,最后干脆抄起一只结实的靴子一通猛砸,就跟发了疯似的。回过头来想想,我相信,当时没准儿我还弄得整条安安静静的街道都回荡着大喊大叫的声响。

末了,饭店老板在某个地窖的楼梯口露了面,看上去一脸惊讶。“真对不起,先生。”他一边让我进门,一边轻声说,“你在那里待了好久吗?”

呃,想到当时我对这个可怜的人儿吼得有多凶,我就要脸红。我说了离谱的字眼。我指责他和他镇上的人智力低下、缺乏魅力,其程度严重得让人震惊。我告诉他,我刚刚在这个荒凉的垃圾景点度过了平生最无聊的夜晚,被一车智商总和比弱智还低十个点的小伙子溅成了落汤鸡,接下来穿着湿衣服走了一英里路,而眼下又花了将近半小时冻得瑟瑟发抖,只因为在这个该死的夜晚,九点钟就被锁在了自己的饭店门外。

“我可以给你提个醒儿!”我继续尖着嗓门往下说,“就在两个小时以前,你跟我道别,看着我走出门去,消失在这条街上。你是不是以为我不会回来了?你是不是以为我会睡在一个公园里,早上才回来拿自己的东西?或者,这只是因为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请你告诉我,因为我很想知道。”

面对我的一顿臭骂,老板抖抖索索、唯唯诺诺,他的双手颤颤巍巍,嘴里的道歉绵绵不绝。他说要给我一托盘的茶和三明治,要把我的湿衣服烘干、熨平,还要把我护送到自己的房间,亲自打开我的取暖器。反正他什么都肯做,就差没跪倒在我的脚边,求我一刀结果了他。他还苦苦哀求我允许他给我带一盘子热腾腾的食品来。

“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数过去,直到能从这他妈的垃圾场里走出去!”我嚷道,也许那口气显得太戏剧化了,但效果不错,然后我大步流星地走上二楼,在走廊里激动而疲惫地走了好几分钟,这才发觉我压根儿就不晓得哪间房是我的。钥匙上没有标明房间号。

我回到总台附近,那里再次处于半明半灭的状态中,于是我把头探向地下室门口。“不好意思,”我小声说,“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该进哪间房?”

“二十七号,先生。”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谢谢你。”我说。

“别客气,先生。”那声音说,“晚安。”

我皱皱眉头,清清嗓子。“谢谢你。”我又说,然后躲进了自己的房间。一夜无话。

翌晨,我来到洒满阳光的餐厅,而正如我先前担心的那样,那老板正等着接待我。此刻我身上又干爽又暖和,休息得也很充分,想到昨晚那顿发作,我觉得很不舒服。

“早上好,先生!”他说得轻描淡写,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然后把我带到一张看得见漂亮海景的靠窗的桌边。“您是一夜睡到天亮的吧,是吗?”

我被他的友善吓了一大跳:“哦,对。对,确实如此。”

“好!太棒了!推车上有果汁和麦片。您请自便。我能不能给您送全套的英式早餐来,先生?”

这番我受之有愧的礼遇委实叫我坐立不安。我的下巴垂到胸口,鬼鬼祟祟地咕哝了一句:“喏,您瞧,对我昨晚说的那些话,我很抱歉。我当时有点冲动。”

“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先生。”

“真的,我,呃,非常抱歉。说实在话,我有点不好意思啦。”

“把这事儿给忘了吧,先生。那么——全套的英式早餐,好吗?”

“好吧。”

“太好了,先生!”

我在别处还从来没有碰上过如此优厚如此友善的服务,也从来没有如此自惭形秽过。他很快就拿来了我的食物,喋喋不休地扯两句天气,说今天肯定会是个多么多么晴朗的日子啊。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宽容。渐渐地,我才意识到我当时的形象有多么古怪——一个背着背囊的中年男人,没什么显而易见的理由,偏要在非旺季里来到一个像滨海韦斯顿这样的地方,撞进他开的饭店,为了芝麻绿豆点大的不方便就捶胸顿足、大吼大叫。他准是以为我疯了,也许是哪个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病人,而他那样做是接近我的最安全的办法。要么就是这个原因,要么他就是个善良得要命的家伙。不管是哪种情形,我在此都要向他致敬。

在早晨的阳光下,滨海韦斯顿美得惊人。在海湾那边,一座名叫“平岛”的小岛沐浴在澄澈清新的空气里,小岛后面矗立着威尔士郁郁葱葱的山峦,绵延十二英里横亘于水面。即便是我昨晚鄙夷过的那些饭店,如今看起来,那丑陋的程度也减去了一半。

我走到车站,搭上一列火车去切普斯托,再乘一部巴士去默恩茅斯,路上穿过著名的瓦伊谷。这谷地与多年前留在我记忆里的画面一般美丽——幽暗的树林,蜿蜒的河流,陡峭的斜坡上孤零零的白色农舍——但是那些融入其中的村庄却全无魅力到了让人吃惊的地步,看上去充斥其间的多半是加油站、带有大型停车场的酒吧和礼品店。我探头望向窗外,想找到廷特恩修道院,此地之所以出名,当然是因为华兹华斯那首广为人知的诗《湖区之外我也可能让人乏味》。结果我大失所望,因为我发现那个修道院并非如我记忆中那样傲然屹立于乡间,而是湮没在一个压根儿就没什么记忆价值的村庄边沿。

不过,默恩茅斯看上去是个优雅而秀气的小城,有条呈斜坡状绵延的主街和一座宏伟的市政厅。市政厅前矗立着一尊查尔斯·斯蒂沃德·罗尔斯的雕像,此人是兰格托克爵士夫妇的儿子,根据铭文所言,他是“热气球、汽车及航空业先驱,1910年7月在伯恩茅斯死于飞机失事”。他的雕像手里攥着一只早期的双翼飞机模型,可是看起来倒是很像正要把飞机砸个稀巴烂的金刚。教堂街上的默恩茅斯书店在橱窗里搁了本我写的书,所以,当然咯,就为了这个也值得提一笔啦。

我心里寻思着等天气转好了还要多走点路,所以也没有多逗留。我在一家面包店买了块馅饼,在通往瓦伊谷的路上边吃边走。我从镇上那座秀气的石桥上走过,上了条河边的小路,然后一路往北沿着威尔士河岸走。在头四十分钟里,与我相伴的是A40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驶过的声响,但在一个名叫“金匠林”的地方,河流一个急拐偏离公路,倏忽间,我就置身于另一个无比静谧的世界。鸟儿在树上啁啾吟唱,而那些看不见的小生灵,一等我挨近就跳进水里,发出清脆的响动。那条河,波光粼粼,缓缓流动,由周围秋叶烂漫的山峦勾勒出轮廓,真是美极了,而这景象唯我独享。又走了一两英里,我停下脚步,仔细研究地图,发觉在一座邻近的山上有个地方名叫“亚瑟王之穴”。嚯,这我可不能放过。于是我满怀热情,迈着沉重的步子爬上山去,在凡是有可能的地方四处寻找,时不时地停下来,一边挠头,一边查地图。我在大石头和倾倒的树木上攀来爬去,折腾了约莫一个小时,末了,居然真的找到了那个洞穴,这可真让我有点儿惊讶。那里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不过是大自然在石灰崖表面上凿出的一处浅浅的空间罢了——但还是有那么点快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多年来此地的头一位访客。不管怎么说,近期造访通常会留下的痕迹——比如信手涂鸦和丢下的啤酒罐——这里都找不到,这一点即便不是举世无双,至少在整个英国称得上独一无二。

时间不等人,于是我决定从山上的树林间抄条近道过去,可我一时疏忽,没注意到我此刻正站在一组颇为密集的等高线的最高处。因此,稍后我就发觉,我在以一种完全不由自主的架势,从一座几乎垂直的山坡上俯冲下去。一路上,我张开双臂,在树林间大步跳跃,那副怪模怪样让人不禁缅怀起《西区故事》 里的乔治·查金思。不过,当然啦,这里是威尔士,而且乔治·查金思当年也不会吓得如此屁滚尿流。最后,在打过几个滚翻之后,在经过一次划时代的八十码腹部着地滑行之后,我终于在一处叫人头晕眼花的悬崖边沿停了下来。眼前的景象叫人目瞪口呆,一百英尺之下就是水光潋滟的瓦伊谷。我把视线又拉回到自己突然动弹不得的身体上,发现先前我的左脚甚为侥幸地被一棵小树苗给钩住了。但凡这里没有这棵小树苗,我就不会停在这里。

我嘴里咕哝了一句“感谢您啊我的上帝”,一边拼死拼活地站起身,一边把我身上的小树枝和腐叶土掸掉,然后费力地爬回山上,回到那条被我如此任性地弃之不用的小路上。等我抵达河岸时,已经又过了一个小时。接下来一个小时左右,我长途跋涉,走到西蒙兹雅特,那是一片宽敞的树木丛生的断崖,也算是个挺出名的风景点,位于一座叫人望而生畏的山的顶端,站在那里往各个方向看,都能望到远处的景致。置身于此,实在叫人心醉神驰,视线如同安在了一架滑翔机上,次第掠过蜿蜒的河流和完美无瑕得像一阕田园牧歌般的风景:那些起伏的田野、茂密的林地以及一直延伸到远方的那幽暗的山峦。

“不错啊,”我说,“真不错呢。”一边说,我一边纳闷能不能在附近找到个地儿喝杯咖啡,也许还能换条长裤。 b+PP3hQmLgGk5leBBnSTL3JohYuNQwRsCI7ycD5QTLiwDcl0AgcXxRua2nzwKq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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