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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依我看,有三个理由,使得我们永远都只能快乐。

首先,你出生了。这本身就是个了不起的成就。你知不知道,令尊每次射精(老实讲,这事他常干),都能生产大约两千五百万条精子——多到每两天左右就能制造全英国的人口?你若要出生,不仅得在屈指可数的几批理论上享有成功机会的精子中争得一席之地——这本身就是个艰巨的任务——而且你接下来还得跟大约两千四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扭扭摆摆着前行的对手赛跑。大伙儿都在往令堂阴道的那条英吉利海峡冲刺,争着第一个在肥沃的卵子布伦港 上岸。毫无疑问,生而为人乃是你一生中最卓尔不群的成就了。不妨想一想,你本来完全可能成为一条扁形虫的。

其次,你还活着。在漫漫无涯的时间长河里,有那么转瞬即逝的片刻,你获得了奇迹般的生存特权,而在其余的千秋万代里你都没有。没过多久,你就再也不能重来一次了。此时此刻,在这个永远不可能再现的瞬间,你能坐在这里,或是看这本书,或是吃点糖果,或是梦想着和那传说中的妙人儿如胶似漆,或是狐疑地闻闻自己的腋窝。反正不管你在做什么吧,只要你还活着,就委实是件美妙得叫人难以置信的事啦。

再次,你有好多东西可以吃。你生活在和平年代,而且如今那首《老橡树上的黄丝带》再也不会霸着排行榜冠军不动啦。

但凡你心里揣着这些念头,你就永远都不会真的郁郁寡欢。不过,为了公允起见,我必须指出,如果在一个周二的雨夜,你发觉自己一个人待在滨海韦斯顿时,或许你就离郁郁寡欢不远了。

等我迈步走出埃克塞特车站、一头扎进城里时,才刚过六点,可是整个韦斯顿似乎已经成了一派室内景象,躲进了拉起的窗帘背后。街道上空荡荡、黑乎乎,漫天漫地都是斜斜的雨线。我穿过一条混凝土购物区,然后走上狂风大作的海滨行步道。沿路的大多数饭店都黑着灯,显然是冬季打烊,而硕果仅存的几家开门营业的看上去也不怎么诱人。我走了一英里左右,来到行步道尽头一连三座灯火通明的建筑,随意挑了一个名叫“白桦林”的地方。那里陈设颇为简单,不过挺干净,价钱也公道。你完全可能碰到更糟糕的地方,我反正碰到过。

我把自己草草拾掇了一通,然后漫步回到城里,想找个吃晚饭的地儿,再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解闷的花样。我有种古怪的感觉,仿佛觉得自己以前来过这里,可实际上我显然没来过。我对韦斯顿唯一的感性认识是,约翰·克里斯 曾告诉我(我可不是在拉大旗作虎皮——当年我确实替一家报纸采访过他,写过文章;顺便提一句,他是个又活泼又和善的家伙),他和父母在韦斯顿的一所公寓里住过,还说等他们搬走以后,杰弗里·阿切尔 和他的父母搬了进来。我觉得这事儿挺不寻常的。想想看,当年这两个男孩子曾经穿着短裤互相问好,而后来,其中一位就成了个这么牛的大人物。毫无疑问,韦斯顿之所以让我有亲切感,乃是因为它看上去实在跟别处没什么两样。它也有布兹药房,有玛莎百货,有迪克森斯电器,有W.H.史密斯书店,别的老一套也统统有。在某种麻木的痛楚中,我意识到,这里根本没有一件东西是我以前没有见识过千百万次的。

我走进一家名叫“大不列颠酒馆”的酒吧,那里虽然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敌意,但也显得不怎么友好。我在那里喝了几杯闷酒,又到一家中国餐馆里吃了饭。倒不是因为我特别喜欢中国菜,实在是因为在那里我只能找到这一家是开着门的,我是唯一的顾客。当我闷声不响地把饭粒和汤汁撒满桌布时,响起了几声雷,不一会儿,天空就裂开了——我是说真的裂开啦。我以前几乎没见过英国下过这么大的雨。雨水哗啦哗啦地打在街上,就像是撒下一大堆钢珠子,几分钟以后,餐馆的窗户就完全被雨水打糊了,就好像有谁拎起高压水龙头往上面浇似的。我到自己的饭店还要走上一长段路,就拼命把吃饭时间拉得老长,指望天气能好转,结果却事与愿违。末了,我别无他法,只能举步走向门外的雨夜中。

我站在隔壁的一家商店的雨篷下,纳闷该怎么办。雨发疯似的抽打在雨篷上,汇成阵阵激流直冲入下水道中。整条路上,雨水从绵长的下水道两侧涌出来,用一种断断续续但永无穷尽的节奏跌落到人行道上。我闭上双眼,那声音听上去就仿佛我正置身于一场规模庞大、无比疯狂的踢踏舞大赛中。我拽起上衣蒙住脑袋,蹚着水出门,一头扎进瓢泼大雨中,疾步穿过马路,跑到头一个光线明亮且开着门的地方,我就下意识地冲进去避雨——那是一家游乐中心。我用一条花色丝质大手帕擦了擦眼镜,然后定了定神。游乐中心的面积很大,屋里摆满了一闪一闪、频频震动的游戏机,有些还奏着电子音乐,或者发出不屈不挠的轰隆轰隆的噪音。不过,除了一位管理人员叼着根耷拉下来的香烟、拿着本杂志坐在柜台边上以外,此地空无一人,所以这情形看上去阴气森森,就好像这些机器在自得其乐一样。

除了那种像起重机一样的玩意儿——给你三个百万分之一秒,尽力用一只机械臂抓起长毛绒玩具,而那些控制键跟“起重机”的动作其实合不上拍——以外,我压根儿就对游乐中心一无所知。通常,我连硬币该往哪里塞、塞进去以后又该怎么让游戏开始都弄不明白。但凡拜某种奇迹所赐,我克服了这两大障碍,我也总是无法辨认游戏已然开始。我会白白耗掉几秒钟时间,摸索遥远的退币孔,寻找一个标着“开始”两个字的按键。然后,我会有三十秒钟大惑不解,沉浸在某种惊慌失措的紊乱状态中,却一丁点儿都没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我的孩子嚷起来:“你把莱娅公主给炸开花啦,你这个大笨瓜!”然后,那机器就会说:“游戏结束。”

此刻我的情形差不多就是这样。出于某种我不可能提供理性解释的原因,我把五十便士塞进一台名叫“杀手跆拳师”或者“把你该死的脑瓜踢开花”或者诸如此类的机器,然后花了约莫一分钟时间,又是敲打一个红色按钮,又是摇晃一根操纵杆。而我游戏里的人物,一个肌肉发达的金发小子朝布帘子徒劳无功地踢了几脚,又漫无目标地扔了几只魔盘,结果遭到一组肌肉同样发达但看上去穷凶极恶的东方人的袭击,被他们不停地往地毯上摔。

我过了莫名其妙的一个小时,恍恍惚惚地四处闲逛,把钱喂进机器,玩那些我跟不上节奏的游戏。我把赛车开进干草堆,用激光把盟友的部队消灭殆尽,还无意中帮着变种的僵尸对一个小孩子极尽欺凌。最后,我终于用光了钞票,迈步出门,投入黑夜。须臾间我发觉雨势已略有减缓,街上发起了大水,明摆着是有条下水道堵塞了。当一辆红色的“福特嘉年华”像往常那样贴着路沿飞速驶过水塘时,几乎把其中所有的水都溅到了我身上。

我站在那里喘着粗气骂骂咧咧,那辆车放慢了速度,三个几乎理了平头的脑袋从车窗里探出来,嬉皮笑脸地嚷了几句发音类似于“那呀,那呀”的问候词,然后飞速离去。我阴沉着脸,沿着散步道蹚水回去,每一步都咯吱作响,身子冷得瑟瑟发抖。我并不打算把这段快乐的历史笼上愁云惨雾,不过前不久我得过一次严重的肺炎,刚刚痊愈。我不能说我病得差点死掉,可那病已经足以让我大白天也只能看电视了,我当然不想让那副情形重来一遍。为了再给我添一份羞辱,那辆“福特嘉年华”又打我身边经过,溅起凯旋的水花,车里那几位巴不得找点乐子的家伙故意放慢车速,再赏我几声得意洋洋的“那呀,那呀”,然后加速冲入黑夜。随之而去的是一声尖厉的呼啸,片刻间那车处于失控状态,左摇右摆地蜿蜒滑行,只可惜这顿折腾还是没让他们撞死在哪根电线杆上。

待我抵达我那个遥远的饭店时,只觉得浑身发冷,分外凄凉。如果你愿意,不妨想象一下,当我发现总台附近的区域有一半都黑灯瞎火的,且大门也上了锁时,我该有多么惊恐万状啊!我看看表,看在上帝的分上,现在才九点啊!这镇子算是什么路数?有两个门铃,我都试了试,都没有回音。我用自己的房门钥匙在大门上试了试,当然没能奏效。我又去试门铃,手在上面按了好几分钟,心里的怒火越烧越旺。可这些举动都没法让我如愿,于是我就照着那扇玻璃门敲起来,先用掌心拍,再捏起拳头打,最后干脆抄起一只结实的靴子一通猛砸,就跟发了疯似的。回过头来想想,我相信,当时没准儿我还弄得整条安安静静的街道都回荡着大喊大叫的声响。

末了,饭店老板在某个地窖的楼梯口露了面,看上去一脸惊讶。“真对不起,先生。”他一边让我进门,一边轻声说,“你在那里待了好久吗?”

呃,想到当时我对这个可怜的人儿吼得有多凶,我就要脸红。我说了离谱的字眼。我指责他和他镇上的人智力低下、缺乏魅力,其程度严重得让人震惊。我告诉他,我刚刚在这个荒凉的垃圾景点度过了平生最无聊的夜晚,被一车智商总和比弱智还低十个点的小伙子溅成了落汤鸡,接下来穿着湿衣服走了一英里路,而眼下又花了将近半小时冻得瑟瑟发抖,只因为在这个该死的夜晚,九点钟就被锁在了自己的饭店门外。

“我可以给你提个醒儿!”我继续尖着嗓门往下说,“就在两个小时以前,你跟我道别,看着我走出门去,消失在这条街上。你是不是以为我不会回来了?你是不是以为我会睡在一个公园里,早上才回来拿自己的东西?或者,这只是因为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请你告诉我,因为我很想知道。”

面对我的一顿臭骂,老板抖抖索索、唯唯诺诺,他的双手颤颤巍巍,嘴里的道歉绵绵不绝。他说要给我一托盘的茶和三明治,要把我的湿衣服烘干、熨平,还要把我护送到自己的房间,亲自打开我的取暖器。反正他什么都肯做,就差没跪倒在我的脚边,求我一刀结果了他。他还苦苦哀求我允许他给我带一盘子热腾腾的食品来。

“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数过去,直到能从这他妈的垃圾场里走出去!”我嚷道,也许那口气显得太戏剧化了,但效果不错,然后我大步流星地走上二楼,在走廊里激动而疲惫地走了好几分钟,这才发觉我压根儿就不晓得哪间房是我的。钥匙上没有标明房间号。

我回到总台附近,那里再次处于半明半灭的状态中,于是我把头探向地下室门口。“不好意思,”我小声说,“你能不能告诉我,我该进哪间房?”

“二十七号,先生。”黑暗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谢谢你。”我说。

“别客气,先生。”那声音说,“晚安。”

我皱皱眉头,清清嗓子。“谢谢你。”我又说,然后躲进了自己的房间。一夜无话。

翌晨,我来到洒满阳光的餐厅,而正如我先前担心的那样,那老板正等着接待我。此刻我身上又干爽又暖和,休息得也很充分,想到昨晚那顿发作,我觉得很不舒服。

“早上好,先生!”他说得轻描淡写,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然后把我带到一张看得见漂亮海景的靠窗的桌边。“您是一夜睡到天亮的吧,是吗?”

我被他的友善吓了一大跳:“哦,对。对,确实如此。”

“好!太棒了!推车上有果汁和麦片。您请自便。我能不能给您送全套的英式早餐来,先生?”

这番我受之有愧的礼遇委实叫我坐立不安。我的下巴垂到胸口,鬼鬼祟祟地咕哝了一句:“喏,您瞧,对我昨晚说的那些话,我很抱歉。我当时有点冲动。”

“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先生。”

“真的,我,呃,非常抱歉。说实在话,我有点不好意思啦。”

“把这事儿给忘了吧,先生。那么——全套的英式早餐,好吗?”

“好吧。”

“太好了,先生!”

我在别处还从来没有碰上过如此优厚如此友善的服务,也从来没有如此自惭形秽过。他很快就拿来了我的食物,喋喋不休地扯两句天气,说今天肯定会是个多么多么晴朗的日子啊。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宽容。渐渐地,我才意识到我当时的形象有多么古怪——一个背着背囊的中年男人,没什么显而易见的理由,偏要在非旺季里来到一个像滨海韦斯顿这样的地方,撞进他开的饭店,为了芝麻绿豆点大的不方便就捶胸顿足、大吼大叫。他准是以为我疯了,也许是哪个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病人,而他那样做是接近我的最安全的办法。要么就是这个原因,要么他就是个善良得要命的家伙。不管是哪种情形,我在此都要向他致敬。

在早晨的阳光下,滨海韦斯顿美得惊人。在海湾那边,一座名叫“平岛”的小岛沐浴在澄澈清新的空气里,小岛后面矗立着威尔士郁郁葱葱的山峦,绵延十二英里横亘于水面。即便是我昨晚鄙夷过的那些饭店,如今看起来,那丑陋的程度也减去了一半。

我走到车站,搭上一列火车去切普斯托,再乘一部巴士去默恩茅斯,路上穿过著名的瓦伊谷。这谷地与多年前留在我记忆里的画面一般美丽——幽暗的树林,蜿蜒的河流,陡峭的斜坡上孤零零的白色农舍——但是那些融入其中的村庄却全无魅力到了让人吃惊的地步,看上去充斥其间的多半是加油站、带有大型停车场的酒吧和礼品店。我探头望向窗外,想找到廷特恩修道院,此地之所以出名,当然是因为华兹华斯那首广为人知的诗《湖区之外我也可能让人乏味》。结果我大失所望,因为我发现那个修道院并非如我记忆中那样傲然屹立于乡间,而是湮没在一个压根儿就没什么记忆价值的村庄边沿。

不过,默恩茅斯看上去是个优雅而秀气的小城,有条呈斜坡状绵延的主街和一座宏伟的市政厅。市政厅前矗立着一尊查尔斯·斯蒂沃德·罗尔斯的雕像,此人是兰格托克爵士夫妇的儿子,根据铭文所言,他是“热气球、汽车及航空业先驱,1910年7月在伯恩茅斯死于飞机失事”。他的雕像手里攥着一只早期的双翼飞机模型,可是看起来倒是很像正要把飞机砸个稀巴烂的金刚。教堂街上的默恩茅斯书店在橱窗里搁了本我写的书,所以,当然咯,就为了这个也值得提一笔啦。

我心里寻思着等天气转好了还要多走点路,所以也没有多逗留。我在一家面包店买了块馅饼,在通往瓦伊谷的路上边吃边走。我从镇上那座秀气的石桥上走过,上了条河边的小路,然后一路往北沿着威尔士河岸走。在头四十分钟里,与我相伴的是A40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驶过的声响,但在一个名叫“金匠林”的地方,河流一个急拐偏离公路,倏忽间,我就置身于另一个无比静谧的世界。鸟儿在树上啁啾吟唱,而那些看不见的小生灵,一等我挨近就跳进水里,发出清脆的响动。那条河,波光粼粼,缓缓流动,由周围秋叶烂漫的山峦勾勒出轮廓,真是美极了,而这景象唯我独享。又走了一两英里,我停下脚步,仔细研究地图,发觉在一座邻近的山上有个地方名叫“亚瑟王之穴”。嚯,这我可不能放过。于是我满怀热情,迈着沉重的步子爬上山去,在凡是有可能的地方四处寻找,时不时地停下来,一边挠头,一边查地图。我在大石头和倾倒的树木上攀来爬去,折腾了约莫一个小时,末了,居然真的找到了那个洞穴,这可真让我有点儿惊讶。那里实在没什么可看的——不过是大自然在石灰崖表面上凿出的一处浅浅的空间罢了——但还是有那么点快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因为我觉得自己是多年来此地的头一位访客。不管怎么说,近期造访通常会留下的痕迹——比如信手涂鸦和丢下的啤酒罐——这里都找不到,这一点即便不是举世无双,至少在整个英国称得上独一无二。

时间不等人,于是我决定从山上的树林间抄条近道过去,可我一时疏忽,没注意到我此刻正站在一组颇为密集的等高线的最高处。因此,稍后我就发觉,我在以一种完全不由自主的架势,从一座几乎垂直的山坡上俯冲下去。一路上,我张开双臂,在树林间大步跳跃,那副怪模怪样让人不禁缅怀起《西区故事》 里的乔治·查金思。不过,当然啦,这里是威尔士,而且乔治·查金思当年也不会吓得如此屁滚尿流。最后,在打过几个滚翻之后,在经过一次划时代的八十码腹部着地滑行之后,我终于在一处叫人头晕眼花的悬崖边沿停了下来。眼前的景象叫人目瞪口呆,一百英尺之下就是水光潋滟的瓦伊谷。我把视线又拉回到自己突然动弹不得的身体上,发现先前我的左脚甚为侥幸地被一棵小树苗给钩住了。但凡这里没有这棵小树苗,我就不会停在这里。

我嘴里咕哝了一句“感谢您啊我的上帝”,一边拼死拼活地站起身,一边把我身上的小树枝和腐叶土掸掉,然后费力地爬回山上,回到那条被我如此任性地弃之不用的小路上。等我抵达河岸时,已经又过了一个小时。接下来一个小时左右,我长途跋涉,走到西蒙兹雅特,那是一片宽敞的树木丛生的断崖,也算是个挺出名的风景点,位于一座叫人望而生畏的山的顶端,站在那里往各个方向看,都能望到远处的景致。置身于此,实在叫人心醉神驰,视线如同安在了一架滑翔机上,次第掠过蜿蜒的河流和完美无瑕得像一阕田园牧歌般的风景:那些起伏的田野、茂密的林地以及一直延伸到远方的那幽暗的山峦。

“不错啊,”我说,“真不错呢。”一边说,我一边纳闷能不能在附近找到个地儿喝杯咖啡,也许还能换条长裤。 TLmczA6BBVSQritJY453MP2H7dpSMOjaOdIeU/EN1rFFCOvudRLorZMxYCUEMir2



第十三章

有那么几件事,你要么得是个英国人,要么至少比我年长,要么就上述两个条件兼备,才可能甘之如饴:噪音爵士乐,只钻了一个洞的盐瓶,“马麦脱”酸酵母(这是一种可以吃的酵母精,看上去就像是用一种工业润滑剂的配料鼓捣出来的),格雷切·菲尔兹 唱《萨丽》,乔治·弗姆比 做任何事,旧货义卖会,用你自己切开的面包做三明治,正宗的奶茶,水煮卷心菜,坚信居室用电的布线问题是个适合聊天的好题目,蒸汽火车,用一台煤气烤架做的吐司,认为跟你的配偶一道去选墙纸能顺理成章地构成“快乐一日游”,用某种非葡萄的物质酿的酒,没有取暖设备的卧室和浴室,在海滩上竖起挡风墙(天,拜托,但凡你需要一面挡风墙,那干吗要到那里去呢?),还有板球。说不定,还有一两件,我此刻一时没想到呢。

我并不是说这些玩意儿很糟糕或者很烦人或者误入歧途什么的,只不过它们的整体价值和魅力我无从领会罢了。在这个类别里,我也愿意暂时把“牛津”加上去。

这么说吧,我对这所大学及其长达八百年孜孜不倦的知识苦役怀着最大的敬意,但是我得承认,我完全不明白这样做究竟目的何在,毕竟如今的英国已经再也不需要那种能用拉丁文讲双关语的殖民官员了。我是想说,当你目送着所有这些导师和学生大步流星地从你身边经过,个个都全神贯注地深入探讨“莱布尼兹-克拉克论战” 或者“后康德主义美学”时,你心里会琢磨:真够赏心悦目的,不过,或许,在一个失业人口多达三百万且最近的伟大发明得追溯到喷气发动机的国度里,这样做是不是略微有点儿任性呢?昨晚的“十点档新闻”里刚刚播过一条新闻,说“三星公司”正在泰恩赛德造一座新工厂,将提供八百个工作机会给那些乐意穿上橙色连衫裤工作服且每天早晨肯用半个小时打打太极拳的人。你尽管说我是个冥顽不化的乡巴佬好了,反正在我看来——而且我是出于友情才提出此项观点的——但凡一个国家的工业实力已经跌落到需要依赖韩国的公司为其提供未来经济保障的地步,那么,它也许就应该调整一下教育重心,也许还应该费点儿心思琢磨琢磨,到了2010年左右能靠什么来供应餐桌。

我记得,多年前有一回我看《大学挑战赛》的国际版特别节目——在美国,这个节目名叫《学院季后赛》——由一支英国学生队对垒一支美国学生队。那支英国队赢得实在太轻松,以至于整个比赛过程都笼罩在一种尴尬的静默中。这头的英国人一个接一个地抛出正确答案,那边的美国佬却只有皱紧眉头、坐立不安、冥思苦想(这个你从他们的眼神里就看得出来)的份儿——那该死的“转世轮回”是什么意思?最后的比分类似于12,000∶1,而这个结果也让那几个英国人大为窘迫,显得可怜巴巴,因为最让英国人深感不安的事情,就是让别人看见自己在某一方面特别出色了。不过,问题在于:我一丁点儿也不怀疑,如果你一路跟踪参赛选手的轨迹,看看他们后来的发展,你就会发现,那些美国人个个都靠买卖证券或者开一家公司赚来85万年薪,而那些英国人却在研究16世纪“下西里西亚” 的合唱音乐的音调特征,身上还穿着打了洞的套头衫。

不过,甭担心。牛津自从中世纪以来就卓尔不群,而我也拿得准,哪怕等它变成“牛津大学(英国索尼)有限公司”之后,它也还是会卓尔不群。务必说明一点,这所大学如今已变得越来越有商业头脑。就在我去造访之时,他们刚刚打完了一场成功的募款战役,历时5年,筹资3.4亿英镑。这事不但让人大开眼界,而且也让他们终于领悟了企业赞助的好处。如果你仔细查看这所大学的办学计划,就会发现其中到处都提及诸如此类的玩意儿:什么“全新碎麦(未添加糖或盐)东方哲学教授”啦,“哈里斯地毯数千品种每日低价现货供应商业管理学院”啦。

这类企业赞助的事情似乎在近年来已经悄无声息地渗进了英国人的日常生活。如今你能看到“佳能联盟”“可口可乐杯”“恒备赛马会”和“大使世界台球锦标赛”。要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拥有“凯洛格特色馅饼皇太后”“三菱公司尊荣推介之摄政公园”和“三星城”(即前纽卡斯尔市)之类的名堂了。

不过我已经跑题了。我对牛津的怨言与募集资金毫无干系,跟它教育学生的方法也全无瓜葛。我对牛津的怨言是:它有那么多地方实在是难看。不妨跟我沿着默顿街走上一遭,我来指给你看看,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当我们漫步走过基督堂学院背后,请留心圣体学院那刻意营造的宁静氛围,请留心拥有七百年历史的默顿学院散逸着的甜美光芒,请留心我们的身心正沉醉于一座建筑学宝库——这是世界上历史建筑最为密集的区域,请留心默顿街为我们展现了一幅不容置疑的宜人画卷:鳞次栉比的山墙建筑,精心锻造的铁门,建于17世纪至18世纪的雅致居所。有几栋房子的立面,已经被草率地加上了电线(但凡是别的思维更有条理一点的民族,会把这种玩意儿放到室内去)。不过,这也不打紧。毕竟,这些东西不大容易引人注意。可是,在路之尽头那个避无可避还令人讨厌的东西又是什么呢?那是个变电站吗,还是精神病友们设计的中途客栈?不,那是默顿学院的学监宿舍,是个在20世纪60年代草草建成的没头没脑的小毒瘤,偷偷混进了一条原本大体上可以算是完美无瑕的街道。

现在跟我回到凯波尔街吧,那是一条被人遗忘的巷子,湮没在默顿街和主街之间那些纵横错杂、风景如画的小路中。凯波尔街的最东端是一个迷你广场。毫无疑问,那里亟需一座小喷泉、一片树阴,也许还需要几张长椅,但是到头来我们只找到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两三辆并排停靠的车子。再去看看奥丽尔广场,那里停着一堆更邋遢的废车。接下来再沿着一条名叫“玉米市场”的街道(路上你就甭看风景了,这里真是太丑了)往前走,经过布罗德街和“圣吉尔斯”(这回汽车乱得更离谱了),最后让我们筋疲力尽、萎靡不振地停下脚步,就停在那坨肆无忌惮的混凝土丑八怪外面,那是这所大学位于威灵顿广场上的行政办公楼。得了吧,别在这里逗留。让我们回头再顺着玉米市场回去,穿过克莱恩顿购物中心那幅糟糕而单调的画面——天花板压得低低的,灯光打得暗暗的;然后再走上皇后街,经过同样乏善可陈的“西门购物中心”和“中央图书馆”——后者的那几扇窗户,没心没肺地瞪大了眼睛看着路人;再来到牛津郡议会厅,在这个特大号脓包门前歇歇脚。我们可以穿过圣艾比斯区再往前,经过地方法院那栋粗野得登峰造极的庭院,沿着荒凉的“奥克斯彭斯路”向前走,那里有个“轮胎及排气装置中心”,还有可怜巴巴的全无风景可言的溜冰场和停车场,接着走到“公园角街”上,扑面而来的是一片忙忙碌碌、邋里邋遢的景象。不过,我想,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在郡议会厅大楼就停下来吧,让我们疲惫不堪的双腿解放解放。

其实,对于上述这些,我也并不觉得有多么困扰,问题是,但凡你在牛津跟什么人说话,对方总是认为此地是天底下最最漂亮的城市之一,还会扯出一通涉及精心保护、适宜居住的话来。我知道,会有那么一些时刻,牛津美得无可言喻。基督堂草坪、拉德克利夫广场、学院方场、凯特街和特尔街,皇后巷以及大部分的主街,植物园、波特草坪、大学公园、克莱恩顿院,整个的北牛津——一切都很美。这里集合了全世界最棒的书店,有一些顶级酒吧,此外,与其他所有同等规模的城市相比,这里拥有最精彩的博物馆。这里有一个无与伦比的室内市场,有谢尔顿尼亚剧院,有伯德里安图书馆,散落在四处的景致足以将你的心融化开。

不过,也有好多东西错得那么离谱。怎么会这样呢?这是个挺严重的问题。那些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的城市规划者、建筑师和学院实权人物到底中了什么邪?你知道吗,曾经有人正儿八经地提议过把一个名叫“杰利科(Jericho)”的优雅的工匠聚居区拆毁,然后开出一条疏导路斜穿过基督堂草坪!这些出主意的人非但误入歧途,而且简直疯狂得应该绳之以法。然而,类似行径却在降低程度之后,在整个城里被反复实施。只要看看默顿学院的学监宿舍就知道了——而那里还根本算不上城里最糟糕的建筑呢。它居然能够建成,这本身需要让多少不太可能的事儿同时发生啊。首先,得有个建筑师把它给设计出来,他得在一座浸淫于建筑传统长达八百年的城里信步游走,然后殚精竭虑地构思出这么一个玩意儿,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台长了窗子的烤面包机。其次,默顿得出动一个委员会,里头的人个个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得向自己对子孙后代肩负的责任致以最非凡的侮慢,对自己说:“你瞧,自打1264年以后,我们一直都在炮制漂亮的建筑,这回就换换口味吧,弄个难看的。”再次,规划当局还得发话:“好啊,干吗不呢?反正别的地方烂得多啦。”最后,整个城市的学生、导师、店主、办公室职员、牛津维护信托基金会的成员统统得默许,一个屁也不放。把这种情形乘以,好比说,乘以两百、三百或者四百,就构成了今日之牛津。你现在还能告诉我,这是全世界最美丽、保存得最完好的城市之一吗?恐怕不能了吧。人们用粗鄙不堪的冷漠和叫人扼腕的无能来对待这座美丽的城市。这种情形已经持续得太久了,每一个在牛津居住的人都应该感到一点羞耻。

我的天!瞧我这通发泄!让我们轻松一下,去看看几样好东西。比如阿什莫里恩博物馆。那是个多么了不起的机构啊。它是这个叫地球的星球上最古老的公共博物馆,当然也是最好的博物馆之一。为什么那里总是如此空旷?我在那里耗掉了一个长长的上午,彬彬有礼地细细审视那些古老的文物。此地唯我独享,除我之外只有一队学校里的孩子,只能时不时地看见他们在房间之间飞奔穿梭,稍后又会有个看上去饱受折磨的老师追过来。然后,我一路闲逛着走到皮特河和大学博物馆,这两者模样古怪,一副“欢迎回到19世纪70年代”的架势,看起来赏心悦目。我在黑井书店和迪伦斯书店里左寻右觅,在巴里奥尔学院和基督堂学院里东张西望,在大学公园和基督堂草坪上优哉游哉,再往外逛到杰利科,在北牛津那些不事张扬、俊秀挺拔的楼宇间徜徉。

或许,对于可怜的老牛津,我太刻薄了。我是说,那里基本上是一个出色的地方,有烟雾缭绕的酒馆,有书店,还有儒雅博学的气场,只要你的眼睛单单盯住那些好东西,绝对别到玉米市场街或者乔治街附近溜达就行了。我特别喜欢这里的夜,当车水马龙的声响消失得足够彻底时,你就用不着戴氧气面罩啦,主街上触目皆是那些不晓得怎么会如此流行的烤肉摊,这些玩意儿对我没什么诱惑力(怎么会有人吃那种看上去这么神秘的玩意儿,就好像是从死人的腿上切下来似的),可它们周围确实笼罩着某种孤傲诡异的光芒。我喜欢蜿蜒在高墙之间的僻静小巷里的幽暗。在那里,你简直觉得自己会给开膛手杰克 或者没准儿哪个烤肉批发商用叉子戳起来大卸八块。我喜欢在“圣吉尔斯”漫步,兀自沉浸在布朗餐厅那忙忙碌碌、觥筹交错的气氛中——那是一个既美妙又友善的所在,没准儿在整个英国,唯独在那里,你既能吃上一种顶级的恺撒沙拉,又不必坐着忍受震耳欲聋的音乐,置身于一大堆仿制的“66号公路路牌” 之间。顶顶要紧的是,我喜欢在那些酒馆里喝几杯。在那里,你大可以持书而坐,也不至于被人当成一个社会异端;在那里,你大可以与开怀大笑、生气勃勃的年轻人为伍,一时想入非非,仿佛昔日重来——那时节,你也曾精力旺盛,肚子上也没长什么赘肉,也曾认定,性这玩意儿,可不单单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可以躺下来歇一歇的机会。

先前我在订饭店时一时性急,说我会连住三晚。结果,还没挨到第三日中午,我已经开始有一点坐立不安了,于是我决定到萨顿考特尼走一走。没旁的理由,只因为乔治·奥威尔 葬在那里,而且看起来距离也算恰到好处。我顺着河边的草地走出城去,走到北新斯基村,然后继续往前向野猪山进发,途中穿过的一块名字很古怪的地盘——我吃不大准,好像叫“奇尔斯威尔谷”或者“快乐谷”。前一晚下过雨,沉甸甸的黏土粘在我的靴子上,弄得我举步维艰。没过多久,我攒起的烂泥体积已经是我双脚的两倍。再往前走一点,路上覆满了沙砾,或许原本这样做是为了便于行走,可实际上那些沙砾粘到了我那满是泥泞的靴子上,弄得我就像是在脚上拖着两只特大号的醋栗圆面包走来走去。攀到野猪山顶,我停下来玩味眼前的景致——正是这里,使得马休·阿诺德 写下了那些常常被人引用的句子,跟什么“做梦的塔尖”有关,如今,这里也被那些高歌猛进的高压电线塔无情地破坏了(说到电线塔,牛津郡拥有的数量之多,远胜于我所知道的其他郡县)——然后用一根棍子把烂泥从我的靴子上刮下来。

野猪山颇有些招人喜欢的大房子,不过我想我可没法开开心心地在那里定居。我注意到有三条车道上都竖起牌子,上面写着:不准掉头。你倒说给我听听,你得是怎样的小气鬼,对你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又得有怎样可笑的占有欲,才会竖起这样一块牌子啊?让几个迷了路或者开错方向的人在你的车道边缘掉个头,到底可能产生怎样的伤害呢?但凡开上这样的车道,不管有没有必要,我总是故意掉个头,而且我鼓励你只要有机会也跟我学一把。将你的喇叭连按两三下,务必让那屋主看到你,这一向就是个好主意。

我从森宁威尔出发,沿着一条僻静的小路抵达阿宾登。阿宾登拥有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廉租房——大片大片的草坪,整洁雅致的房子——还有小巧而堂皇、造型颇为奇特的市政厅,高高地矗立在石柱基座上,就好像有人指望此地会遭遇四十年一遇的洪水似的,不过对于阿宾顿,我也只打算说这些了。那里有最最骇人听闻的商业区,我后来发现,当初为了打造这片区域,拆毁了好多中世纪的房屋,而且有某种冥顽不化的、誓将周边地区变得丑陋不堪的信念贯彻始终。

萨顿考特尼看上去比我根据地图记忆的要远好多。不过,这段路走得很开心,时不时地能看到泰晤士河景,而那里也确实值得一去,因为那实在是个迷人的地方,有几处雅致的住家,有三个看上去颇为宜人的酒吧,还有一小片绿地,其中树着一块战争纪念碑,一旁的墓地里非但埋葬着乔治·奥威尔,而且长眠着H.H.阿斯奎斯首相。你尽管说我是个不可救药的艾奥瓦州的乡下小子好了,反正我只要想到在这小小的英伦三岛上,居然如此密密麻麻地铺满了丰功伟绩时,就会禁不住感动。单单是在一片乡村墓地上,你就能找到两位世界级大人物的坟冢,这有多么了不起啊。他们两位但凡能匀一个到我们艾奥瓦来,都会让我们自豪——事实上,哪怕是“非凡马切斯特”或者那个发明了交通锥标的家伙,或者多半不管是谁,都会让我们自豪。

我走进墓园,找到了奥威尔的墓。那里栽着三丛凌乱的玫瑰花,有只玻璃罐子里还插着几朵假花,罐子后面立着一块素朴的石头,铭文简洁扼要:

埃里克·阿瑟·布莱尔 长眠于此

生于1903年6月25日

卒于1950年1月21日

这个调调不怎么感伤吧?附近就是赫伯特·亨利·阿斯奎斯的墓。这是那种形似茶叶罐的墓,已经渐渐陷进地里,情势颇叫人担忧。他的铭文同样言简意赅:

牛津及阿斯奎斯伯爵

1908年4月至1916年担任英格兰首相

生于1852年9月12日

卒于1928年2月15日

有没有发现这里头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打赌,但凡你是个苏格兰人或者威尔士人,就能窥见端倪。这块地方整个儿都有点怪。我的意思是,这个墓园里明明有一位著名作家的坟冢,却弄得像是无名之辈,似乎葬在这里的是个叫花子,而另一位,显然他已被子孙后代完全忘记他到底是哪国的首相,而且那座墓看上去真的岌岌可危,仿佛随时都要被地球吞没似的。阿斯奎斯隔壁躺着“于1950年4月29日入睡”的鲁本·勒弗里奇,附近还有一座坟由两个男人分而享之:“塞缪尔·刘易斯,1881—1930”和“阿伦·斯雷特,1924—1993”。这是个多么迷人的小社会啊——在这里,两个男人合穴而葬,还有人在“入睡”的时候就被活埋。

于是,转念一想,我认为英国人把奥威尔和阿斯奎斯都留下来也不妨事,我们艾奥瓦人只要能得到那个被人活埋的家伙,也就心满意足啦。 54r1ry6sEakTzgYLlg+i3k2PKHywwIPmIY0xnUFMnbA0LOTJGpZpfg1wFBOxSI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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