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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法律经济学的“海阔天空”

用黄家驹先生的《海阔天空》来概括熊秉元教授对“法律经济学”的“教与学”,再恰当不过了。正所谓:“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风雨里追赶”,“天空海阔你与我。”经济学之于新中国的命运,我有概括性的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政治经济学”是显学;改革开放三十年,“制度经济学”为显学;经济学之于中国未来,也许不止三十年。我斗胆地预言,“法律经济学”将成为显学。“法律经济学”以及熊秉元先生作为该学科的研究者和布道者,必将“海阔天空”!

对应英文中的Law & Economics,中文中有法律经济学、法经济学等称谓,早先还有望文生义的“法和经济学”或“法与经济学”等译法。我认为法律经济学这五个字最为恰当,因其主旨就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问题,或简称“法律的经济分析”。至于为何英文不用Economics of Law或Legal Economics,只是约定俗成而已。

与法律经济学互为表里的“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的法学学科。法律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两者虽然相关程度较高,但一个属经济学门类,另一个属法学门类,研究视角和思维习惯大有不同。

目前,英文版的法律经济学的学科手册( Handbook of Law & Economics )和学科全书( Encyclopedia of Law & Economics )都已齐备,教材和讲义也有多种,著作和论文更为繁多。但是,中文语境下,密切结合中国法律的法律经济学研究成果仍然薄弱。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规定要求,天津财经大学和浙江大学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希望能先后设立法律经济学博士点。这应该说是很有意义的探索尝试。作为这两个法律经济学博士点的倡导者,熊兄与我相互切磋助力,我从中受益良多。我们甚至还定了“君子协定”,即一旦在公众场合有思维陈旧、废话啰嗦迹象时,就应相互提醒,及时制止,以免丢丑而不自知。

“两线三区四象法”是我们试图创建的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借用其中的“四象法”可以构建如同下图的四个象限:I.“语言深+道理深”;II.“语言深+道理浅”;III.“语言浅+道理浅”;IV.“语言浅+道理深”。这四种组合对概括经济学的现状和发展问题简单明了。有兴趣者也不妨给经济学家或经济学论著按图索骥。在几个象限中都能游刃有余的高手微乎其微。

少量业内学者(小同行)属第I象限——阳春白雪,和者盖寡,但可自娱自乐。确有不少学者的文章或论文属第II象限,貌似精深,其实浅白,而且势头不减。第III象限暂且不谈。第IV象限,既“进得厅堂”,又“下得厨房”,诺贝尔奖得主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堪称典范。从我多年的教学与科研实践中,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就是经济学专业或学习经济学课程的学生,从学士到博士,真正融会贯通经济学思想,掌握熟用经济学思维的比例不会太高。法学院的学生是否会更难?所以,第IV象限的套路对法学院的学生而言可能更适合。

熊兄的著作和文章的特点是在第IV象限。本书又是一例。熊兄自己将其定位为“为法学院的新鲜人而作”是恰当的,便于“直接和学子/读者对话”也是可以预见的。他常讲,“真佛只讲家常话,道理可以浅中求”。我深信此言不谬。

关于这本《法的经济解释:法律人的倚天屠龙》,我还可以补充一二。在性质上,这本书是“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教材。和外文的类似著作相比,有一些差异。首先,众所周知,“法律经济学”这个小学科,是利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探讨各种法学问题。在开疆辟土的阶段,最好先由经济学者担纲。虽然他们对于“法学”问题,或许稍有隔阂,但对于经济分析这套工具以及精髓所在,他们稍有比较优势。

其次,在英美法系社会,法律经济学通常是遵循传统,以“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划分。而且,在西方法学传统里,道德哲学几乎是法学的脊梁。相形之下,大陆法系社会里,特别是在中文世界里,没有这些包袱,反而有较大的弹性,有较大的挥洒空间。

再次,学科的推广,可以循正常通道,在学校里通过课程,逐渐积累。然而,至少在目前(2017年),至少在中文世界里,能在法学院里讲授法律经济学的师资,屈指可数。因此,另一种推广的方式,就是提供适当的材料,让有兴趣的学子和专业人士,能够通过阅读,自己掌握法律经济学的基础知识。

这本《法的经济解释:法律人的倚天屠龙》和熊兄先前的《正义的成本:当法律遇上经济学》《正义的效益:一场法学与经济学的思辨之旅》,就是自学自习的材料。而且,他辅助性的《解释的工具:生活中的经济学原理》《优雅的理性:用经济学的眼光看世界》和《生活的经济解释:经济学的诗和远方》等,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已经相当充分。大学一年级以上的学子,只要慢慢浏览、细细琢磨、不时思索,毋庸外而求也,自己就可以登堂入室。以这些材料,在中文世界里推广法律经济学,我预祝他开疆扩土,开花结果!

于立

(作者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校长。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律经济分析与政策评价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qcyxgBhQ70TZPHEukbVXtPSSnpE4zz4ZVcN54DOpSNYbPqlMeTFLvbJ+5GIoFW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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