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为经济学教育谋

某年寒假没有出远门,不教书、杂事少,时间比较完整,刚好留在研究室里读书“练功”。我陆续看完三本书,都是法律经济学者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法官的论著。

第一本,是《法学理论前沿》( 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 )。书里描述、探讨、评估法学理论近年来的发展,特别是和经济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互动。第二本,是《联邦法院的挑战和改革》( The Federal Courts:Challenge and Reform )。针对法院案件数大增,探讨可能的原因和因应之道。第三本,是《司法、务实主义和民主》( 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 )。一方面论述民主和司法的相对关系,一方面大篇幅论证美国的民主政治。

波氏近年来的作品,有人认为不再像过去一样有开创性。还有,虽然还是上乘之作,但是“精品”的比例明显下降。英雄所见,本来就各说各话。不过,至少有一点,我认为他一路走来,始终如一。这是他个人的特色,至少目前来看,绝无仅有。

我是指他论述的方式。对于一个议题,他往往先大笔一挥,直指某一特质。然后,旁征博引,把这个特质发挥得淋漓尽致。读者心中暗暗叫好,佩服之心油然而生。冷不防,他笔锋一转,认为“也不尽然”,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他又娓娓道来各种考虑,而且振振有词。再一转眼,他又指出另一种方向,又论证一番,推演之后,再转回头,又作引申。

这么来来回回,几度冲决网罗,性急的读者可能会有“刀笔之吏”之叹——天下道理,都被律师说尽,而且把玩于股掌之间。稍微有耐心的读者,在见识到波氏的才华之外,或许还察觉到他的企图:借着这种“锯齿式”(see-saw approach)的论述方式,他烘托出问题的各个面向,而且留下思索和论断的空间。一件事的意义,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充填和拉扯,而通常不是一刀两断、黑白分明。

说来奇怪,波氏是著名的法律学者,也是出色的经济学者,由他的著作里,我曾得到许多法学和经济学的智慧。然而,这三本书里,我觉得对我影响最大的论点,是他对美国民主的阐释。

对于“民主”这个概念,波氏界定出两种论点:“一式民主”(Concept 1 Democracy)和“二式民主”(Concept 2 Democracy)。一式民主,通常是哲学家、政治学者所信奉:民主,是公民们通过沟通、讨论、说服、辩证、协商的过程,最后找到最好的公共政策和最好的领导者。二式民主,是务实主义者,也就是波氏本人的立场:民主,一旦成熟上轨道,会呈现冷热并存的现象。大多数的民众冷漠无知,关心自己的小狗远胜于关心教育政策。小部分的政客,热心、有旺盛的企图、有闲有钱、平均教育水平较高,他们投身于政治,纵横捭阖、发光发热,以明星般的身段语言,争取民众的选票。波氏的论证之一是:在家世、职业、教育、所得方面,美国国会议员之间相似的程度,要远大于他们和一般民众相似的程度。

一式民主,是直接的、慎重的、审议的、从容的、参与的、协商的,是以公民为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二式民主,是间接的、代议的、两极式的、务实的、就事论事的,是以政治精英为主(elite democracy)。波氏认为,一式民主,为哲学家和政治学者所向往,但是多半存在于典籍和想象里,只有在新英格兰的小城里,小国寡民,勉强运作。二式民主,粗俗喧嚣,但是美国地广人多,刚好像是量身定做。他认为,长远来看,二式民主比较稳定,比较可长可久。

波氏的见解,也许卑之无甚高论,本当如此。然而,对我个人来说,却触及了内心深处的某些情怀。

十余年来,我写了数以百计的文章,在报章杂志上宣扬经济思维。除了实际考虑(稿费、知名度、小小的虚荣心)之外,心底深处多少有几丝未经深思、不敢言明的想象——希望能产生一些作用,影响读者的思维。因为经济分析强而有力,如果社会大众能“像经济学家般地思维”(thinking like an economist),那么决策质量将会提升,社会的福祉也将水涨船高。

这种藏在心底的情怀,讲明了,其实就是类似“一式民主”的思维——通过经济学者的传教,社会大众接受经济学的福音,可以从容仔细慎重地考虑,并且自求多福。这种想法,和倡议一式民主的哲学家和政治学者,即使不是同样地不切实际、无稽、好笑,大概也相去不远。我不愿说:我错了!但是,我意识到自己的想法里有些矛盾,值得检视、省思、调整。

不过,即使想法上有差池,我的做法其实并不离谱。波氏提到,二式民主之下,民众务实得很,会在乎明显、直接、具体的利益,而不会关心抽象、遥远、模糊的目标。同样的道理,至少在过去这十多年里,我所写的文章,是以读者为中心。我以日常生活经验为材料,以经济理论为思维,呈现一道道平实有趣(希望如此)的菜肴。我很少用专有名词或学术用语,我也尽量寓学理思维于寻常故事和柴米油盐之中。

因此,在观念上,我似乎犯了和一式民主论者同样的错误。稍可自遣的,是在行为上我守住了二式民主的底线。思想观念和实际作为之间,有一段落差,这是学者的通病,是缺点,不算是罪恶。何况,波氏所描述的,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已经上轨道,一般民众当然可以袖手旁观。在华人社会里,无论在政治、经济、法治方面,无论是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还是大陆,都和先进社会有一段距离。因此,专业人士向社会大众传教,似乎是无可逃避的责任,也还有相当的挥洒空间。

然而,无论社会上轨道与否,人就是人,只会关心跟自己有切身利害的事。先进社会之所以成为稳定成熟的社会,往往是经过长期的波折起伏,然后才发展出适当的典章制度。一方面让政治精英挥洒表现,一方面让社会大众冷眼旁观,双方各得其所。因此,正在成长进步的社会里,更值得关注各自的利益,让各种利益竞争冲突之后,再摸索出和平共处之道。

因此,对我而言,这个思维过程的启示是:以后写文章时,可以放松心情,无须再有“文以载道”的期许,最好抱持自娱娱人的情怀。如果真的希望读者具有经济思维,就直接诉诸特定读者的切身利害——写本家庭主妇看的经济学,或中学生看的经济学,或地铁族看的经济学。也就是,让上帝的归上帝,让恺撒的归恺撒!

在观念上,我认为已经自我厘清、自我救赎;在做法上,是不是能就此改弦更张呢?也许,由一式民主的信徒变成二式民主的信徒,需要一点时间吧! QsKOJ3sVjyYqOKFhYl80N5nFYs6FBQZ0rX2MpysL7up38yl6lyaTShMDyPLI+wgP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