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邑治所善阳。
为大隋北疆军事重镇。
骤然升起的狼烟,让始毕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
这说明桑干水防线已经被突破,隋国朔方方向的十万边军已经将兵锋指向马邑了。
马邑郡治善阳,去雁门关不过一百里。
骑兵一日可抵雁门。
若是步利设抵挡不住,自己恐将腹背受敌。
且隋国各地的勤王大军,这几日恐怕也会陆续抵达雁门附近,楼烦郡咄苾的五万大军不一定撑得了多久。
撤兵的念头才从心底升起,接下来发生的事,却是让始毕怎么也冷静不下来。
只见城墙之上,一架八牛弩被推到墙垛上,八牛弩的弩箭上似乎绑着什么东西,心有余悸的始毕下意识地往军阵中后退了一点,隐隐躲在众人身后,恰巧此时城墙上的“土喇叭”又传来了隋国皇帝的话。
“始毕狗杂种,早在洛阳之时,朕就对众文臣武将说过,有朝一日,必定给突厥喂一口大大的狗屎。朕金口一诺,说出去的话要当金子使,自然是不会忘记的。今日这坨狗屎,可是用你儿突利做的养料,珍贵的很,且收着罢,万勿丢弃。”
“隋国皇帝欺人太甚!”
始毕瞬间红了眼,刚想命令大军攻城,可是城墙之上又抛下来一个包袱。
一名突厥骑兵策马接住,翻开看一眼亡魂直冒,只见包袱内躺着一个血淋淋的头颅,竟是被做成酒器状。
不用说,这肯定是小突利的人头了。
始毕感觉自己浑身都在颤抖。
隋国皇帝的无耻和不要脸超乎他的想象。
他从没想到向来“以德服人”的中原皇帝会这么毫无下限?
然而看到小突利的血淋淋的人头,却是让他失去了最后一点理智。
他现在一心想的,就是怎么弄死杨二陛下,然后将杨二陛下的肉一块块割下来吃掉。
“突厥的勇士听令,立刻攻城!城破永不封刀!”
“大汗!”
俟利弗设刚想拦住始毕,却见始毕已经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保护大汗!”
城墙之上,杨二陛下心中大喜。
立刻拉来张须陀面授机宜:“天赐良机,张将军,你有没有信心一箭取了那突厥狗杂种的命?”
“还是在弓箭的射成之外,再等一百步。”
张须陀也心中大喜,没想到紧要关头始毕会失去理智,原想用八牛弩把始毕射成靶子的,但人影重重,八牛弩一条直线的攻击路线不一定真能射中始毕,反而用弓箭吊射稳妥些。
待得一两个呼吸的时间过去,始毕已策马跨过五十步的距离。
张须陀早已弯弓搭箭,眼睛微微眯了一下,随后“咻”的一声,一支利箭朝城外急速射去。
“大汗小心!”
“噗嗤!”
“大汗!快去把大汗接回来!”
杨二陛下略微失望,没想到始毕那个狗儿子厚厚的皮裘下还套了金丝软甲,这一箭虽然正中始毕的心脏,但对方坠落马下并未毙命,反而一把拔出箭矢,上面只有一点点血迹而已。
“隋国皇帝,我阿史那▪咄吉世以天狼神的名义发誓,今后突厥与隋国不死不休!”
……
不多久。
突厥中军大帐之内。
已经包扎好伤口的始毕一脸阴沉地坐在上首,周围围满了一众大部落的首领,俟利弗设从帐外走进来说道:“大汗,已经得到消息,隋国朔方的边军是分兵抄了小道,这才在桑干水攻破了步利设的防线,我们突厥损失一万人。步利设现在已经带着剩余人马退守马邑,派人过来说让我们尽快攻破雁门拿下隋国皇帝,马邑没有坚城可依,他的四万人对上十万朔方边军,最多还能坚持三天。”
一个大部落的首领忽然站起来。
这十几天的攻城行动,他这个部落的人马几乎损失殆尽。
“哼,步利设简直是个废物,只是防守,竟然说四万人挡不住十万隋国人三天?如果我部落的勇士还在,别说十万隋国人,就是再来十万,也别想活下去一个。”
始毕脸色有点难看。
步利设是他的同母弟,现在被一个部落首领指责成废物,他真心想一刀砍死对方,奈何现在正是需要团结之时,他只能忍下来道:“隋国朔方郡环境恶劣,且常年与我们突厥作战,那里的边军的确比其余隋国人悍勇,步利设在他们手上吃亏也是正常的。”
说完看向俟利弗设。
“我已经向天狼神发誓,这次必破雁门,将隋国皇帝碎尸万段,退兵的话就不要说了,你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
众人目光齐齐一转。
俟利弗设略微皱眉:“大汗,雁门关隋国守军不知被灌了什么迷魂汤,这几日作战格外英勇,突厥将士死伤更加惨重。如果接下来依旧是这种情况,短时间内我们不太可能攻破雁门关。”
听到这话,始毕别提有多腻歪了。
早在南下的时候,他就没想过和杨二陛下打消耗战,最初的计划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在杨二陛下逃进雁门关之前将他团团围住。兴许是草原上走漏了风声,最后杨二陛下竟然提前躲进雁门关和他对峙起来。
对峙也没事。
毕竟城内只有六万守军,粮草也只够十日之用。
突厥哪怕分出十万兵力去防备朔方和关中,依旧有二十万人马围攻雁门,哪怕十日之内拿不下雁门关,十日之后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没想到不到十日,自己就损失了六、七万人马。
接着十日之后,隋国人的粮草好像源源不断一样。
如今战争已经拉锯到第十七日,突厥的粮草也只够三日之用了。
打出这种烂仗。
始毕别提多腻歪了。
撤兵的话难消心头之恨,不撤兵,又不一定能拿下雁门关。
说不定最后还会被朔方的边军和关中的勤王大军包了饺子。
“那你且说说,有没有其他办法?只要能捉住隋国皇帝就行,几万突厥勇士和小突利的仇,不能不报。”
俟利弗设说道:“只能采用消耗战,城内守军应该不足三万了,我们是他们的几倍之多,只要熬些十日,总能熬光最后一个隋国人。只是步利设那里可能有些危险,一旦朔方的边军突破马邑,我们就会腹背受敌。”
始毕想也不想地说道:“再调四万人马去马邑,告诉步利设,如果他还挡不住隋国人,那他就愧为天狼神的子孙。”
随后一转头,又看向俟利弗设。
俟利弗设心中有一万头羊崩腾而过。
真真想说一句草泥马。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立刻带着突厥大军返回草原,反正死的是你始毕的儿子,且我麾下的部落没有损失多少人马,现在你以突厥大汗的名义决定留下来和隋国皇帝死磕,对我俟利弗设没有一点好处。
而且突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攻城这种愚蠢的主意了?
突厥的强项是骑兵。
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用强大的骑兵将敌人踩在马下,才应该是突厥的勇士们该做的。
现在你却带着十几万突厥骑兵,在雁门关和中原人打起了攻城战?
大汗,难道你不知道中原人的强项就是守城?
拿我们的短处去对上敌人的长处……
大汗,你脑子是不是真的进狗屎了?
可是俟利弗设也知道一荣俱荣的道理,并且他也不敢在始毕地位正稳的时候有所挑衅,只得愁白头发说道:“隋国的勤王军队还没有赶到,兵力上我们还有优势,唯一的粮草问题也好解决。隋国太原离这里不愿,那里的王氏家族一直与突厥有生意上的来往,只要钱给到位,让他们帮突厥筹集一些粮食还是会答应的。”
始毕眼前一亮道:“好,这件事让咄苾去办,至少让那些隋国人给突厥筹备十天的粮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