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版物国际交换的历史,可追溯到1875年11月,当时,美国政府负责交换事务的史密森学会提议与日本开展政府出版物交换业务。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成立之前,国家层面的出版物国际交换的历史可分为(负责该项业务的)外务省时代以及帝国图书馆时代。
1876年1月,日本外务大臣向各部委传达史密森学会提议的相关信息,希望各部委能够配合提供用于交换的出版物,并指定外务省的官房记录课负责国际交换的具体事宜。日美两国间的政府出版物交换工作陆续展开。
从美国寄来的交换资料,由外务省受理后,根据不同内容分送相关部委,同时外务省对各部委提供的用于交换的资料进行汇总,寄送给史密森学会后收藏到美国国会图书馆。
帝国图书馆作为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的前身,承担国家图书馆的职责。从1911年4月1日起,日美间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由外务省转交文部省主管,具体工作由隶属于文部省的帝国图书馆承担。在外务省时代,日美两国原则上不开展寄托交换业务,但是根据《史密森学会图书交换事业备忘录》记载,美方曾提议希望日本寄往美国的资料能够委托外务省与政府出版物一并寄送。进入帝国图书馆时代后,日本与美国之间的寄托交换业务变成了双向交换,帝国图书馆成为名副其实的日本交换中心。
通过史密森学会寄来的美国政府出版物,除美国国会图书馆发行的目录类、书目类图书馆资料保存在帝国图书馆外,其他大部分资料根据内容不同分别寄送到相关部委。当时并没有相关图书馆法适用于国际交换呈缴本的规定,导致在交换过程中会出现卷次缺失等现象的发生,无法很好地满足对方的需求,双方的交换合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1935年,日本与美国重新审视当时的交换状态,美国希望日本帝国图书馆能够制作并交换彼此间可持续发送的政府出版物的目录,之后,日美政府出版物交换情况得到改善。但是由于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除了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内的若干交换之外,日本的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在战后的1948年4月,驻日盟军最高司令官总指挥部发出备忘录,意在恢复美日间的政府出版物交换,日本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重新启动。
1948年6月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正式开馆。该馆以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模式建立,既为日本国会提供服务,又承担国家图书馆的职能。在开馆后的数月,鉴于国际交换业务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增设国际业务部,全面负责接受政府出版物的呈缴、与外国交换机构间的通联、委托资料等相关业务。
1949年5月,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建议,成为日本的国际交换中心,次年4月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刊物在日本的托存图书馆,与致力于开展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的相关国际机构结成合作关系。
在日本被美国占领时期(1945~1952),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主要加强了与美国之间的国际交换业务的合作,同时积极开展与美国之外国家间的交换业务,逐步进入多国间出版物国际交换的扩充阶段。
从1958年12月起,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同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的交换关系也日益加强。1959年6月,开馆初期设置并延续十余年的国际业务部被调整,呈缴本及交换资料的接收工作由收书部负责,国际交换工作由联络部国际课负责。1959年4月,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制定了《政府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要领》。1975年4月,国际课调整为国际协力课和国际交换课,这两个机构的设置延续至今。为了弥补呈缴本无法满足交换需求的状况,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于1977年提出了“政府机关资料缩微化计划”。1979年向全面交换的部分机构及法国国立图书馆、中国北京图书馆寄送了一部分缩微胶片资料。在20世纪80年代初,通过出版物国际交换渠道入藏的书刊一度占到全馆入藏量的40%。
近年来日本通过国际交换渠道获得的书刊日益增多,与其他国家国际交换业务的开展也日益频繁。2011~2015年,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平均每年通过交换获得图书11953册,期刊23516册。向其他国家及组织机构平均每年提供图书17119册,期刊31336册。此外还有部分报纸、平片、光盘等资料。截至2015年,日本国立国会馆与157个国家900余家机构和国家组织建立了国际交换关系。
表1-2 2011~2015年度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出版物国际交换分析 *
* 数据参考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年报(2011~2015)。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自成立以来就把开展国际交换工作作为补充外文文献的重要途径之一。书刊的国际交换工作总的来说是经济实惠的,因为双方在交换之初往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交换关系。就经济上而言,国际交换就是以很少的支出,换回较大的收益。特别是在外文原版书刊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国际交换的作用更加明显。
根据不同交换对象与交换需求,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出版物国际交换主要包括一般出版物交换、政府出版物交换、寄托交换三大类型,以复本交换为主要交换方式,以互惠互利、先到先得的交换原则与多国组织机构开展交换业务。
一般出版物的交换是以公开出版的出版物为对象,互相交换对方希望获取的资料,以册数(等量交换方式)或价格(等价交换方式)为标准,尽量保证交换平衡,这是在对等交换原则下采用的交换方式。一般出版物交换必须在用于国际交换的购买预算范围内进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以保持相互交换的平衡。
这类交换主要与中国、俄罗斯、韩国等国的机构频繁展开,如中国国家图书馆、俄罗斯科学院图书馆(圣彼得堡)、韩国国会图书馆等。
此外,在不熟悉对方国家语言、文化、出版情况等情况下,委托对方机构来选书能更有效地判断图书价值。对于因贸易限制、汇兑问题导致难以购买外国资料的情况而言,这是一种有效的收集手段。
委托对方机构进行出版物交换的主要例子有,与西班牙国家图书馆、埃及国家图书馆进行的非政府出版物交换。在委托对方机构选择与本国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交换,为资料收藏的完善做出贡献。
根据《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出版物、地方公共团体出版物、独立行政法人出版物、本馆刊物及公立大学出版物,是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最重要的交换资源。通过出版物国际交换所得的外国政府出版物,也是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收集外国资料和补充馆藏的主要渠道。政府出版物交换的类型包括全面交换、特定交换以及选择交换。
(1)全面交换
全面交换是通过与外国政府或外国地区中央图书馆等缔结资料交换协定,与对方国家全面交换日本囯立国会图书馆现有的全部政府出版物资料。
开馆初期,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以同美国国会图书馆进行政府出版物的交换为起点,逐步开展与日本研究相关的美国诸多大学的交换业务。
全面交换模式初期,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基于交换公文的政府协定与美国国会图书馆、比利时皇家图书馆、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加拿大国立图书馆及德国国立图书馆缔结了负责人协议。此外与大英图书馆、巴西国立图书馆及芬兰议会图书馆通过文件往来确定了全面交换合作意向(见表1-3)。
表1-3 全面交换初期的协议签订情况
全面交换领域呈现出的两大趋势,一是全面交换逐渐转向特定交换,即原本是两个交换机构分别向对方寄送政府出版物进行全面交换,转变为相互发送政府出版物名单,各自选取所需资料进行特定交换。这一倾向的出现与各国预算的缩减、资料整理能力及利用状况的变化等情况有关。与此同时,各交换单位在资料收集方面有了相应的重点。鉴于这些情况,与交换对象间开展特定交换或者选择交换方式显得更加合理。
二是交换资料从印刷品形态转变为缩微资料形态。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出于经费的合理使用以及文献利用的考虑,除了确保部分印刷形态的法令议会资料的获取外,其余大部分资料都是以缩微版本获得。由于全面交换的政府出版物数量庞大,无论是从节约经济成本角度还是从资料保存方面考虑,都使得采用缩微胶片进行交换的倾向日趋加强。
(2)特定交换
自1981年起,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新增了特定交换这一交换方式。特定交换是基于国家之间缔结的政府间协议,同对方国家的国立图书馆,针对特定的政府出版物进行定期互换。
日本最早与苏联和法国采用这一交换方式,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与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及法国国立图书馆互相交换政府出版物目录,各自选择所希望获取的资料进行交换。
另一种情况是通过缔结两国间文化协议的方式开展交换业务。例如苏联、中国等国家在与日本缔结的两国间文化交流协议里指出将出版物交换作为两国政府间的合作项目之一。
(3)选择交换
选择交换与特定交换相似,但无须国家政府间签订协议,直接由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与国外的图书馆、大学、研究机构等针对所希望获取的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个别交涉,在达成合作意愿后有选择性地进行交换。在这种交换方式下,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主要提供的资料是本馆出版物(目录和索引、年报、月报等宣传类期刊)及部分国立、公立大学和国家机关刊物。选择交换方式采取等量交换的原则。
在开展选择交换业务初期,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以《日本学术杂志目录1952年版》《日本科学技术连续出版物目录1979年版》《杂志篇目索引——自然科学篇》的英文版 JAPANESE PERIODICALS INDEX-NATURAL SCIENCES (月刊)作为主要交换资料。此外,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对外宣传杂志 NATIONAL DIET LIBRARY NEWSLETTER 每年向海外寄送800册左右,为交换对象的拓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另外,在各国预算紧缩的背景下,交换更注重平衡发展,会询问对方是否希望继续获取相关资料,或者从交换改为购买等方式。更多的机构希望交换资料以缩微胶卷的形式提供,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收藏空间,也能达到节约经费的目的。
自1949年起,日本以美国从事日本研究相关的大学图书馆为对象通过选择交换方式开展交换业务,到1953年对象扩展到德国议会图书馆、拜恩州国家图书馆、苏联科学院图书馆等。1955年增加了东德国立图书馆,1956年增加了苏联国立列宁图书馆、中国北京图书馆、印度国立图书馆等,1978年新增加拿大国立图书馆、巴西国立图书馆等。 选择交换领域,整体交换对象数量以平均每年10个机构的速度增加。
作为日本的国际交换中心,为了促进、帮助国内图书馆、学术研究机构等开展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还接受相关单位机构的交换资料与各国交换中心联系并免费寄送(寄送到对方国家中心的各种经费由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负担),另外受理外国交换中心统一寄来的交换资料,再根据资料内容和清单明细中指定的接收单位,重新进行整合分配,免费寄送给国内相应单位机构。设置寄托交换中心的各个国家在互相合作的前提下开展出版物国际交换寄托服务业务,交换中心之间的寄送经费等由各中心互惠性负担,利用机构则节约了寄送经费。
1886年,该项业务最先在美日之间开展,先后由外务省、帝国图书馆等负责后,由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继承,在1989年制定的《国立国会图书馆国际交换资料寄托规则》的基础上实施,于1990年5月29日起遵照《出版物的国际交换条约》运行。
开馆之初,这一业务与政府出版物交换的情况相同,需要处理从美国寄来的战争时期滞留积压下来的资料,积压资料中包含寄给国内机构的寄托资料2万余件。另外,国内各机构委托寄往美国、英国、意大利、法国等13个国家交换的资料共有16994件。
1956年,日本新增德国和英国两个国家作为寄托交换业务的对象。1959年,由于寄托资料的增加以及预算的限制,停止向英国寄送。
1967年,寄托交换国家新增澳大利亚、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新西兰、匈牙利、芬兰、罗马尼亚、南斯拉夫8个国家,寄送对象扩大到21个国家的25个机构。该年度海外寄送包裹共56092件,国内寄送共23932件。
1980年9月,为了促进寄托业务的顺利开展,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邀请日本周边国家的服务机构代表参加“国际交换寄托业务负责人会议”。 该会议围绕缩短寄托资料寄送时间、扩大寄送国家范围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
由于贸易、汇兑问题以及海外寄送情况、各机构经济情况的变化,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自2009年以来注重与各学术机构通过出版物国际交换的方式收集外国资料,寄托资料逐年增加。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主要寄送国家为美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澳大利亚、瑞士、丹麦、挪威、瑞典等,国内机构有四百余家。平均每年海外寄送的包裹有7万余件,国内寄送的有3万余件。 。
总之,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基于1926年制定的《国立国会图书馆国际交换资料寄托规则》,实施了寄托交换(国际交换寄托服务)业务,于1927年重新制定《国立国会图书馆国际交换出版物寄托规则》,同时废除旧规则。在制定规则的同时,确定了《国际交换出版物寄托申请表》的样式,此外为了委托利用机构的方便,制定了《寄托说明手册》作为解读资料。
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观念发生了转变,文化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逐渐成为各国竞争的主题。处在战后恢复重建中的日本,为了加速经济的复兴和重归国际社会,提出了“文化立国”的战略。日本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开展对外宣传,向其他国家介绍日本文化,希望提高自身在国际中的影响力,增加好感度,从而回到正常的国际环境中。由于出版物国际交换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互动性,在发挥其文献资源积累功能的前提下,各国均以其为窗口推进本国文化的对外宣传。 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与多国图书馆开展出版物交换业务,在及时获取世界局势信息的同时,也向其他国家输出日本文化。通过政府信息的传播与交流,拉近了日本与其他国家的距离,进而达成文化共识,为国际协作铺设了通道,改善和促进了与其他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关系。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日本出版业与图书馆及读者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在发生着转变。作为文献流通环节的国际出版物交换业务,交换文献的载体也随之发生变化。首先,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与普及,直接影响了出版业的传统经营模式。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追求更高的利益价值,日本出版商正在逐步转向电子出版方式。在日本具有代表性的讲谈社和集英社等出版公司在出版纸本图书的同时也出版大量电子图书以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其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接收信息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为了快捷高效地传播文献信息,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交换的文献资料从最早的纸本文献,逐渐发展到缩微文献,目前则更多以数字化形式出现。交换载体的变化,在丰富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手段的同时,体现出了创新探索的精神,也为促进文献信息交流的开放与延伸创建了更好的资源平台。
出版物国际交换存在着交换对象国家文献出版情况不明、海关政策限制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在开展国际交换业务的过程中,能否结合本馆馆藏特色,交换到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文献的前提是双方能否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换关系。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充分考虑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出版物交换工作水平的不同。为了更好地与国外其他图书馆及相关单位、机构开展交换业务,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以合作部国际合作课为窗口,在开展交换业务初期,根据不同的交换对象与交换需求,与美国国会图书馆、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德国国立图书馆、巴西国立图书馆、加拿大国立图书馆等多家交换机构缔结交换协议,进而增强了交换单位间的横向联系,扩大了交换载体,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文献交换保障体系,规范了运作模式,使出版物交换有据可依,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交换文献的价值,有利于交换业务的高效合理开展。
1948年颁布的《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法》是日本战后最早颁布的图书馆专门法。该法明确规定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在充实其资料和信息的同时,还应积极与全国范围内的图书馆、政府机构紧密联系,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作为日本国际交换中心,积极开展资料和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并长期肩负着日本国内外出版物交换资料的汇总及向国外合作机构寄送交换资料的职责,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图书馆已经开发建立的交换对象及交换资源,并对交换来的文献资料根据不同的领域类别进行“二次交换”。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作为日本图书馆行业的领军者,其所肩负的行业引领职能无可代替。此外,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定期组织开展日本图书馆出版物交换业务交流研讨会,对国内其他图书馆开展国际出版物交换工作具有管理及指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