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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国家图书馆出版物交换业务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以中国加入《布鲁塞尔公约》为发端,1926年北京图书馆开始受出版品国际交换局之委托接收国外政府出版物。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业务快速发展。1951年负责出版物交换的专门机构“交换股”设立;1984年《北京图书馆书刊资料采访条例》明确了交换工作的原则、意义和机构职责;新中国成立后,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下,国家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经历了起步时期、快速发展时期、停滞维持时期、整顿优化时期和信息系统化时期。截至2016年底,国家图书馆已与117个国家和地区的552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换关系,每年通过交换获得各类型文献约20000册。

一 国家图书馆出版物交换的历史背景

(一)国内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经历了甲午战争的失败以及“一战”后巴黎和会的不公正待遇后,国人认识到自身与日本以及欧美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国际地位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差距。一方面,在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有识之士向西方学习先进的政治制度、科学技术和民主思想的热潮空前高涨。但是,当时的贸易政策对文献进口有诸多限制,因此人们难以获得国外文献。另一方面,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帝制,传播了民主共和思想。执政当局渴望被国际社会所了解,多方寻求与诸国的各项合作。

在强烈的读者需求与政府外交意愿的推动下,1925年8月6日,中国外交部在国务会议上,决议加入《布鲁塞尔公约》,并设立出版品国际交换局,负责与各协约国的交换事务。11月5日,出版品国际交换局成立。12月12日,驻比利时公使王景岐正式将该决议通知比利时政府,比利时政府复将中国加入《布鲁塞尔公约》的决议函告国际联合会。1926年1月28日,比利时政府函复王景岐,告之已将中国加入公约之举通知其他协约国。

加入《布鲁塞尔公约》后,执政当局从管理机构、执行单位、海关三个方面对交换业务进行了政策支持:一是设立出版品国际交换局,负责与各协约国的交换事务;二是委托北京大学图书部将该部所藏政府出版品编总书目,委托北京图书馆为接收外国政府出版品机关;三是与总税务司进行接洽,为交换文献争取到免验资质。

(二)国际背景

出版物国际交换的起源可追溯到14世纪欧洲图书馆之间的手稿交换 。17世纪,欧洲学者和学术团体之间的通信成为出版物交换和科学期刊交换的起源。这一时期的交换主体以学者、学术团体和图书馆为主,交换的科学文献主要有信件、信件复制品和学术期刊。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中期的第一次工业革命给欧洲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也极大加强了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1875年,在国外政府出版物的需求以及国际行政、司法、统计学等领域的信息需求的刺激之下,国际地理科学大会提出了在更多国家建立文献交换中心的议题。这次大会之后,法国、葡萄牙、瑞士、俄国、比利时、英国相继在本国建立了交换中心。 [1]

随着各国交换中心的建立,交换事务在进口税、运费、出版物类别与形式等各方面的差异逐渐显现,差异造成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于是,1886年,以划分权责为目的的《布鲁塞尔公约》在比利时首都签订,签署国家有比利时、巴西、意大利、葡萄牙、塞尔维亚、西班牙和美国。这是出版物交换史上的重要转折点。 [2] 从此,出版物交换体系步入了合约管理时期。交换协约不仅解决了各国在交换业务中遇到的进口税、运费、出版物类别与形式等方面的问题,而且促使更多国家加入其中。在合约的规范作用下,交换业务具备了关系的稳定性、运输的安全性、标准的统一性等特点。

1922年,法国哲学家柏格森任国际联合会智育互助委员会第一任主席。他积极推动国际文献的交换工作,以促进国际学术事业的沟通与发展。在智育互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他邀请各国加入《布鲁塞尔公约》。这为各国加入该公约提供了有力支持。1924年7月,智育互助委员会以促进国际交换事业的发展为目的,召开专家会议,特别强调了科学及文学出版品的交换,并拟定了新公约。11月10日,智育互助委员会征询各国对新公约之意见。正是基于智育互助委员会的邀请,1925年8月6日,中国外交部议决加入《布鲁塞尔公约》。

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版物国际交换的特点有:交换文献以学术期刊和政府出版物为主,各国对政府出版物的价值愈加重视;交换主体主要分布在欧洲和美洲;交换中介以及交换中心的建立促进了交换关系的发展;协约的签订使交换体系更具规范性和稳定性。

二 国家图书馆出版物交换工作源起

1926年2月28日,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自办北京图书馆 ,并于1928年10月更名为北平北海图书馆 。国家图书馆的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的京师图书馆,1928年7月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年8月,北平北海图书馆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见图1-1)。北平北海图书馆的出版物国际交换业务亦随之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国立北平图书馆几经更名之后,于1998年12月12日定名为“国家图书馆”。

图1-1 北平北海图书馆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过程 *

*该图由笔者根据《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中的相关资料制作,以尊重事实为基础,文中使用国家图书馆当时的名称。

(一)1926年北京图书馆代行交换事务

1926年,教育部委托北京图书馆接收外国政府出版品。北京图书馆负责对收到之出版品进行编目、典藏和阅览,并参照美国国立图书馆设立官书部,负责遴选专员专司其事。1927年,委托北京图书馆编辑国内政府出版品目录。同年,因经费不足,国际交换局将交换事务委托北京图书馆代为执行。

1926年3月至1927年6月,北京图书馆受出版品国际交换局委托,共收到美国、波兰、日本等国出版品2877册,小册子6800册 。1927年7月至1928年6月,共收到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比利时、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文献,共计书1514册,小册子4749册

(二)1928年北平北海图书馆直接参与出版物交换

1928年8月24日,大学院训令第803号指令,令出版品国际交换事宜移交中央研究院图书馆管理 。1928年10月,国立中央研究院设出版品国际交换处,专理国内外出版品交换事宜 。北平北海图书馆已无权接收出版品国际交换处获得的国外政府出版品。自此北平北海图书馆作为交换主体,开始发展自身的出版物交换业务。

当时,北平北海图书馆已认识到国际交换业务的重要性。以继续入藏国外文献为目的,北平北海图书馆尝试直接与海外图书馆建立出版物交换关系。它向各国函索复本,已得同意者有波兰、捷克及西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又因美国官书数量大、价值高,北平北海图书馆在美国驻平使馆及美国国务院的协助下,获得美国私密搜尼安学院寄赠文献。

(三)1929年,北平北海图书馆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

1926年10月,京师图书馆改组为国立京师图书馆,1928年7月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年8月,北平北海图书馆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根据《合组国立北平图书馆办法》第七条,北海图书馆所有图书、设备、购书费、建筑费、馆址及建筑,移交于国立北平图书馆委员会处理 。自此,北平北海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业务随着两馆的合组,并入国立北平图书馆,即现在国家图书馆的前身。

1929年11月28日,教育部指令第3066号,核准《国立北平图书馆组织大纲》14条 。核准后的机构设置为:馆长1人、副馆长1人,下设总务部、采访部、编纂部、阅览部、善本部、金石部、舆图部与期刊部等8部16组,其中采访部下设中文采访组、西文采访组和官书组。交换事项由采访部负责。交换入藏的国外政府出版品由官书组负责加工整理。

(四)1937~1949年国立北平图书馆交换业务的曲折发展

1937年至1949年9月,战争阻碍了交换业务的发展,使其无法正常进行。这一时期,国立北平图书馆的交换业务可以说是在困境中艰难维持。为了应对战争带来的各种障碍,基于双边合作的出版物交换项目不再机械地强调文献数量的对等,而是在维护双方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考虑政治、经济、国情等各种因素,多予少取或者少予多取。 国立北平图书馆根据需要制定出了征求海外赠书的政策。副馆长袁同礼先生呼吁国际友人协助,以美英两国图书馆协会为主要对象发起征书运动。征书对象还包括美英各大学以及各学术文化团体。该活动为国立北平图书馆征得了大量海外文献。1939年底,美国各图书馆、学术机构和个人捐赠书刊逾25000册。 由互赠转为单方面接受捐赠的政策,一方面有利于维持与海外文化机构的交换关系,另一方面有利于海外文献资源的持续建设。

经统计,1938年7月至1941年6月,国立北平图书馆通过捐赠和交换共获得西文书613册,西文刊166册,小册子、论文和舆图共1059册,日文书706册,日文刊4120册,其他202册。 1945~1948年,“本馆在沦陷区内无法增购新书。复员以来,在国外陆续购置及受赠之书,为数颇多,尚未运到。目前已运抵北平者,共一百十三箱(内自印度运来二箱,昆明运来七箱,巴黎运来二十三箱,纽约运来十二箱,行总由美代运者十三箱,美国官书十八箱,美国赠书三十八箱)。以工作人员过少,尚未全部开箱。此外,在平零星购入者共六六四册,受赠者共九一册,共七四五册。”

三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图书馆出版物交换工作的发展概况

国家图书馆的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的京师图书馆,几经更名之后,于1998年12月12日定名为“国家图书馆”。馆名变化如图1-2所示。

图1-2 国家图书馆馆名变化图 *

*该图由笔者根据《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以及《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史资料长编》中的相关资料制作,以尊重事实为基础,文中使用国家图书馆当时的名称。

(一)组织机构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出版物交换业务愈加重视,北京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工作快速开展起来。1950年1月31日,文化部正式批准北京图书馆开展与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国际交换工作 。1951年北京图书馆正式设立交换股,配置工作人员两名 ,由采访部管理。之后交换股三次更名,交换工作重心亦随之转移。

1952年,北京图书馆进行机构调整,交换股更名为“交换组” 。1957年,北京图书馆的组织结构再次调整,交换组更名为“国际交换组”,由馆长直接领导 。国际交换组由馆长直接领导,这说明当时北京图书馆对交换业务非常重视。将“国际”加在“交换组”之前,突出了当时交换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海外机构。

20世纪末,香港与澳门的相继回归为两岸的文化交流带来了有利条件。国家图书馆更加重视与台港澳地区的交换业务。此外,2003年,国家图书馆修订的《国家图书馆文献采选条例》增加了内容“在加强国际交换的同时,逐步开展国内交换,重点补充我馆缺藏的普通古籍、民国时期出版物及其他各类国内文献”。因此2008年国际交换组更名为“出版物交换组”。

(二)工作原则的发展

采选文献时,交换工作人员需要遵循采访总方针以及交换原则。1984年北京图书馆首次制定采访方针以及交换原则,经过两次修订后,于2003年确定下来,沿用至今(见表1-1)。

表1-1 国家图书馆出版物交换原则变化

1980年之前,北京图书馆没有正式的采访工作条例,因此工作人员在采选国外出版物时无章可循。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北京图书馆于1977年召开采访工作座谈会。 1980年北京图书馆公布了经馆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试运行的《北京图书馆书刊采访委员会条例》。 1984年12月29日,北图馆务会议通过《北京图书馆书刊资料采访条例》。此条例原定每年修订一次,但由于各种原因,直到1996年才第一次修订。

1984年采访条例没有提出采选总方针,但是提出了“对等互利”的交换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三章“国外出版物”和第六章“国际交换与接收捐赠”为工作人员在采选国外文献时提供了指引,提出了要求。 其中,第六章“国际交换与接收捐赠”的第三十三条指出:书刊交换一般遵循对等互利原则,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照顾国家关系和对外宣传的需要。此外,这一章涵盖了国际交换的意义、基础原则、工作机构的职责、与购买的关系、接收受赠书刊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该交换原则注重维系交换机构之间的友好关系,即在对等关系的基础上,以互利互惠为目的,开展文献交换;但是又不局限于文献数量的基本一致,在特殊情况下,要为国家关系和对外宣传服务。

1996年,北京图书馆修订采访条例,重新制定《北京图书馆书刊文献采选条例》,明确了采选的总原则是“中文求全,外文求精;多品种,少复本”;交换的原则是“以我所有,换我所无”。在内容结构方面,新条例中“书刊交换”这一章增加了交换来源、交换目录、催刊等内容。增加的具体内容有:利用本馆中文书刊复本及有针对性地购买预换书刊作为国际交换书源,避免因大量购买交换书刊而造成的积压浪费现象;建立完整的国际书刊交换目录作为发出和收到的工作记录,对交换不完整的书刊文献要及时催补;在加强国际交换的同时,逐步开展国内交换,征集馆内缺藏的各类国内文献。该交换原则以“换我所无”为重点,利用交换途径对难以采购到的文献进行采访,从而加强外文文献资源建设。此外,首次提出开展国内交换。该原则注重资源建设,对国家关系和文化宣传没有特殊强调。

2003年,国家图书馆修订采选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更名为《国家图书馆文献采选条例》。在“中文求全,外文求精”,“多品种,少复本”的文献采选总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内出版物求全,国外出版物求精”的原则。交换的原则是“以我所有,换我所需”和“平等互利”。此外,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国内交换的内容:在加强国际交换的同时,逐步开展国内交换,重点补充馆内缺藏的普通古籍、民国时期出版物及其他各类国内文献。 这一时期的交换原则涵盖了资源建设和国家关系两个层面,并且对普通古籍、民国时期出版物等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2006年和2010年国家图书馆对《国家图书馆文献采选条例》进行了修订,但是文献采选的总原则和文献交换的内容没有变化。

纵观国家图书馆文献采选条例的变化,可以发现出版物交换的原则经历了逐渐明确和完善的过程,最终于2003年确定下来,沿用至今。国家图书馆对交换业务的工作重点、工作目的和工作理念现已非常明确。采选原则“中文求全,外文求精;国内出版物求全,国外出版物求精;多品种,少复本”是交换原则的基础,描述了采选重点;交换原则“以我所有,换我所需”与“平等互利”是工作中应遵循的理念;交换的目的既是建设文献资源,亦是为国家关系和文化宣传服务。

(三)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在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下,国家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经历了起步时期、快速发展时期、停滞维持时期、整顿优化时期和信息系统化时期。 交换单位数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增加或减少。新中国成立初期,有12个交换单位。在国家重视国际文化交流、外文出版物的进口贸易受到制约以及万隆会议的政治经济背景下,交换成为建设外文文献资源的重要途径,国家图书馆的交换业务快速发展,交换单位数量于1965年达到3389个。“文革”时期,交换业务处于停滞与维持的状态,1976年交换单位数量减至2033个。改革开放后,在进口外文书刊免税政策的带动下,购买成为图书馆建设外文文献资源的重要方式,因此国家图书馆陆续停止了与1000余家非重点机构的交换关系,以达到优化交换单位结构的目的,1999年,交换单位数量减至996个。进入21世纪之后,面对数字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国家图书馆不断探索和应用各种计算机技术以提高工作效率,如2003年将文献采编工作融入ALEPH500系统,2010年在国家图书馆官方网站推出出版物交换选书平台,2015年完成出版物交换单位名址库系统的改版升级。截至2015年底,国家图书馆与552家单位保持着长期且稳定的交换关系。

四 国家图书馆交换业务现状

(一)交换单位分布广泛

国家图书馆的552家交换单位地域分布广泛,遍及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地区的117个国家和地区。关系密切的交换单位,例如朝鲜、韩国、日本、印度、越南、泰国、菲律宾、埃及、英国、西班牙、捷克、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文化机构,主要分布在74个国家和地区 ,包括:32个欧洲国家和地区,占欧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71.1%;16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占亚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34.7%;14个非洲国家和地区,占非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25.9%;9个美洲国家和地区,占美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25.7%;3个大洋洲国家和地区,占大洋洲国家和地区总数的18.8%。由此可以看出,交换单位在欧洲的覆盖率最高,达到了72.7%,其次是亚洲、非洲、美洲,覆盖率最低的是大洋洲。因此,除欧洲外,其他区域仍然有拓展交换关系以及发掘交换单位的潜力。

(二)交换文献品类丰富

近几年,通过与港澳台以及世界各国的图书馆或文化机构进行出版物交换获得的文献数量达8000余种20000余册,数量相对稳定。其中包括图书、期刊、平片、光盘、音像资料和舆图。寄出文献包括图书、期刊和报纸,平均约16000种96000册(份)。其中交换获得的外文图书、外文期刊、平片和音像资料为丰富馆藏发挥了重要作用。以2014年为例,通过交换获得:5346种外文图书,占入藏外文图书总种数的5.7%,其中东文图书1611种,占入藏东文图书总种数的33.46%;1304种外文期刊,占入藏外文期刊总种数的23.3%;2489种8297册缩微平片,占入藏缩微平片总种数的18.16%,总册数的29.57%。

(三)交换业务的数字化进程

在数字环境的背景下,网络技术与数字技术对图书馆提出了全新要求。为了跟上数字时代的步伐,国家图书馆在交换业务方面不断探索。一是自主研发并应用了出版物交换单位名址库管理系统,对交换单位的各项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与维护;二是借助ALEPH500系统进行文献的采编工作,并实现交换来源追踪;三是自主研发并推出了出版物交换选书平台,初步实现了交换工作的信息化。这些措施,推动着出版物交换业务的数字化进程。

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用户对图书馆的要求与期待也随之增加。国家图书馆的出版物交换业务依然面临着各种挑战,例如策划出版物交换平台的升级方案,探究电子资源的交换模式,交换资源的系统化管理,等等。因此,图书馆要与时俱进,探索全新的数字交换模式,从而实现交换载体、交换技术、交换手段、交换资源以及合作方式的科学组织,从而发挥出国际交换在外文文献采访、图书馆文化宣传以及增进馆际友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3f4krgaHiUQMiBrjRd7n2vco4MV6xWMLsijQQbN2torImd8SyOQRDh39KEMmnv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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