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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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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桥兵变、杯酒释兵权、烛影斧声为宋初著名的历史事件,有关这些事件的历史材料中存在宗教因素,陈抟的名字亦出现其中。涉及道教与政治的研究著作有汪圣铎《宋代政教关系研究》、向仲敏《两宋道教与政治关系研究》、鲍新山《北宋士大夫与道家道教》、赵泽光《道教与北宋政治》等。他们以陈抟、苗训、王处讷、张守真为宋初的主要道教人物。
汪圣铎在《宋代政教关系研究》中,就宋太宗崇道的问题,主要分析了张守真、陈抟的事例。汪圣铎将陈抟认同为道士身份,质疑陈抟与宋王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认为由于陈抟是宋代最著名的道士,“后人在他身上附会了很多杜撰出来的事,夸大了他对宋初政治的影响”。宋太宗两次召见陈抟,“主要目的是想提高自己的声望,粉饰太平” 。笔者认同陈抟与政治的故事大多是杜撰的,宋太宗召见陈抟的目的是粉饰太平,不认同汪圣铎将陈抟视为普通道士,陈抟与宋政权的关系没有深入探讨。
向仲敏在《两宋道教与政治关系研究》一文的宋初部分主要记载了陈抟、王处讷、苗训、张守真与宋政权的关系,此文同样视陈抟为普通道士,认为陈抟与另外三位道教人士一样参与了道教对赵宋君权的神化,为其政权合法性提供神学维护。 向仲敏认为有利于赵宋政权的道教谶言出于道门,但没有分析有关材料的真实性。
鲍新山的博士学位论文《北宋士大夫与道家道教》在“北宋道士参与政治活动”一章中,列举了陈抟的大量案例,其中涉及“陈桥兵变”“烛影斧声”和真宗立太子的事件。他认为道士陈抟和方士苗训制造符命舆论是“试图利用自己特有的方式和优势来拯救苍生,安定社会”。陈抟是主动、愿意服务于宋王室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编造,就是因为陈抟与赵氏兄弟有着极为密切的交往” 。他认为陈抟与张守真都参与了“烛影斧声”事件,陈抟相对于张守真来说“道行”高深,“态度比较中立,而张守真则锋芒毕露、全力以赴” 。笔者认为这些结论过于主观。
以上研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宋初政权对天文符命的控制及政权在其中的主导作用,缺乏对陈抟、张守真、王处讷、苗训等人身份问题及与道教关系问题分析,对所依据材料的真实性问题论证不足。本书着重分析陈抟所处的宋初政治背景与政教特征,考察有关陈抟与宋皇室交往史料的真实性,试图揭示作为隐逸丹道修行者的陈抟如何对宋代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
黑格尔说:“中国人有一个国家宗教,这就是皇帝的宗教,士大夫的宗教。”并称这种宗教的特点是“皇帝居最高的地位,为自然的主宰” 。此言道破皇帝在中国宗教中的主导地位。张践认为,中国三皇五帝时代,那些传说中的圣王都是一些具备非凡能力的巫师,夏代的启是中国由巫师转化为帝王的第一人。 从一开始,中国的帝王就将神权与政权把握在手中,皇帝被称为天子,即天之长子,帝王就充满神性的光辉。但在改朝换代之时,尤其是通过政变产生的政权,则面临合法性的问题。
赵匡胤本人和宋代的官方史书都声称他是被部下拥戴甚至胁迫而当了皇帝,依《宋史·本纪第一》记载,士兵在陈桥驿聚集,称“我辈无主,今日须得天子”,“宣言策点检为天子”,把黄袍加赵匡胤身上,史称“陈桥兵变”。实际上陈桥兵变本是由赵匡胤和他的追随者导演的军事政变。宋太祖与后周世宗柴荣不仅有君臣之义,还有兄弟情谊,以儒家伦理而论,宋太祖篡位之举属于大逆不道,不忠不义,其政权应该不具有合法性。
宋太祖去世之后,其弟宋太宗赵光义继位,宋太宗的皇位也是有争议的。首先,宋太祖死得蹊跷,官方史书语焉不详,北宋释文莹的《湘山野录》最早记载了“烛影斧声”事件,太祖与太宗对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饮讫,禁漏三鼓,殿雪已数寸,帝引柱斧戳雪,顾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鼓,伺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太宗受遗诏于柩前即位” 。史上常以“烛影斧声”概括这段历史,隐约透露宋太祖实为宋太宗所杀的事实。史学界分析了一系列疑点,宋太宗即位后,太宗的弟弟赵廷美被贬,死于房州,太祖长子德昭自杀,次子德芳暴病而亡等,认为宋太宗很难除去弑兄夺位的嫌疑。
正是由于赵宋王朝政权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因而需要借助道教为其提供合法性的神学证明。马基雅维里《君主论》认为,“神学和伦理学都是政治的工具,而政治就是利用一切工具达到目的的实践的艺术” 。由于符瑞、天文图谶具有表达神圣天意和“君权神授”的功能,历代统治者都对它们表现出高度的重视和警觉。各派政治力量均利用谶语为自己夺取政权造势,胜利者在上台以后则对此类术数进行严密控制。
谶纬并非道教独有的方术。谶纬是以天人感应为理论基础,假托神旨以言人事祸福的预言。汉武帝时,谶纬依附儒家经典发展,应用谶纬的是儒生。董仲舒将阴阳灾异等天人感应思想与儒家的伦理纲常结合起来,作为政治和政策的依据,成为西汉中后期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因而不少学者将谶纬归到儒学的范畴。只是从学术渊源上,“谶纬的绝大多数内容既与儒经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又被当时和后世的正统儒者所排斥……当属原始道教的范畴,其很多观念、法术又为后来的道教所继承和发展” 。也就是说,虽然学术渊源上归于方士和道教,实际上学习者有儒者,不限于道教人士。
历代统治者在王权的争夺和转换过程中,普遍地利用神权为自己的政权服务。魏晋以后,国家打击民间的天文图谶之学,“大多数的统治者则在上台以后对他们曾经利用过的谶纬之学大兴禁剿,特别是北魏孝文帝和隋炀帝更是对其采取了大规模的毁灭性打击措施;不许私习天文、星占的禁令一直延续到明朝末年” 。
中国历代王朝均重视对天文、星算等术数的控制,宋代延续了唐代的政策。《唐律疏议》规定:“诸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谶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注曰:私习天文者亦同)。”“若将传用,言涉不顺者,自从造妖言之法。私习天文者谓自有书,转相习学者,亦得二年徒坐。” “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苟非其任,不得与焉。” 天文之学被严密地控制在当权者的手中。宋王朝建立之前,“私习天文”是严重的政治事件,然而政治谶语还是层出不穷,宋太祖与宋太宗在夺权行动中,就利用天文、谶语等神圣性方式造势。
宋太祖执政后,制定了更为严厉的律法,禁止私习天文。宋初三朝的律法规定,私习天文者按律当斩,尤其对佛、道二教的管理制度更为细密、严谨。《宋史》记载,开宝五年十一月癸亥,宋太祖下令“禁僧、道习天文地理” 。《长编》亦言“令僧道毋得出入司天监,私习天文” 。宋太祖明确规定包括僧人、道士不得从事天文地理之学,不得出入司天监。对于以宗教名义反对、颠覆政府的行为,宋太祖进行了严厉的镇压。乾德四年(966年),斩杀了“妖人张龙儿等二十四人”,因为“龙儿有幻术”,与卫士杨密刚,又和李丕、聂赟、刘晖等人“共图不轨事”,被太祖诛杀并“夷族”。 开宝六年(973年),擒拿“渠州妖贼李仙众万人” 。宋太祖还以重奖鼓励民众举报,开宝八年九月,“宋惟忠弃市,坐私习天文,妖言利害,为其弟惟吉所告故也” 。在政府强硬的措施之下,亲人之间都不敢包庇,可见宋太祖时天文之禁得到严格的执行。
宋太宗即位之后,第二年就下令“诏禁天文卜相等书,私习者斩” 。宋太宗比宋太祖更为严厉,命令把知天文术数的人送到京城,“诸州大索知天文术数人,送阙下,匿者论死”。 “限外不送(官)及违诏私习者,悉斩,有能告者,赏钱十万。州县吏匿不以闻者,亦重其罪。” 《长编》记载:“令诸州大索知天文术数者传送阙下,敢藏者弃市,募告者赏钱三十万”。 两个月后,“诸道所送知天文相术等人,凡三百五十有一,十二月丁巳朔,诏以六十有八隶司天台,余悉黥面流海岛” 。宋太宗将全国351名学习天文相术者押送到京师,极少数人成为官方机构的官员,大多数人被脸上刺字,流放海岛。宋代法律规定司天监的天文官员不得与大臣、宗室等来往。宋太宗对利用天文谶语造反之人坚决打击,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二月“徐州妖贼李绪等七人”被斩首, 六年(981年)九月,因“妖法惑众,图为不轨”,绵州妖贼王禧等十人被“斩于市”。 至宋真宗时,亦颁布《禁天文兵书诏》,收藏天学书籍或图谱之类而不自首者竟有死罪;而且鼓励告密之举,赏钱达十万之数。
宋初掌权者牢牢地把神权控制在皇权的掌控之下,按宋代天文之禁的规定,非司天监人员不得从事天文星算之学。僧人、道士被专门列出不得习天文之学,且不得接近官方的天文机构司天监,违背律法者可处以死罪。随着时间发展,天文之禁的立法、执法力度越来越严厉。可以说,只有官方机构司天监发布的谶言才是合法的,民间任何人不仅学习天文之学、发布谶言违法,甚至拥有天文地理的书籍也是违法的。朝廷对私习天文的厉禁,代代相沿,直到明朝西方天文学的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