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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适度、有序、科学开发,尊重自身发展客观规律,才能实现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的共同提升,也才能发挥民族文化产业的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真正实现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反之,对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无序、不合理开发和未遵循自身发展规律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不但实现不了其功能,还会造成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民族文化生态破坏、自然环境污染、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等问题,反而陷入发展困境。事实上,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使民族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不高、文化效益较差、生态效益较弱,影响了该产业功能的实现,并威胁着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3.1 经济效益不高,经济功能有待提升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存在较多问题,产业经济功能发挥不足,影响了产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总体来看,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存在以下文化产业整体面临的问题:产业资源配置机制不健全,产业投入不足;产业要素市场、产品市场都处于初级阶段;产权交易市场、中介市场发育不成熟;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低,家庭式经营的中小企业较多,缺乏真正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专业知识不足,综合素质较低;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结构老化,后备人才不足;产业低水平供求关系与非对称结构性矛盾突出等。

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文化产业和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影响了产业经济效益的快速提升。如图3-8所示,比较中国与英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2011年、2012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虽然中国排在第二,高于西班牙、澳大利亚与英国,但与文化产业强国美国的差距极大。2011年美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是中国的71倍,到2012年降至57倍,到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了21870亿元,而美国则是167676.2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63067.235亿元,仍是中国的49倍。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高速发展,虽然中美两国的差距逐渐缩小,但要赶上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图3-8 中国、美国、西班牙、澳大利亚、英国五国2011~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比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编《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编《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6)》,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我国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以下影响产业经济效益提升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1)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经营相对分散并显现同质化倾向

民族文化产业主要依据特定地域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展经营,而我国民族文化的分布本身就较为分散,56个民族分布在祖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同一个民族的分布范围也很广,不同地域的同一个民族还有不同的民族文化,造成了民族文化资源的分散性。同时,目前我国民族文化产业的主要形态是民族文化旅游业,其固有的特点就是依托分散在不同地域的旅游资源开展经营,这也是造成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经营分散的原因。分散经营导致了民族文化产品的雷同和无序竞争,不同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结构大同小异,比较优势不明显。此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区封锁现象依然存在,不同区域的协作效应也不明显,资源互补难以实现。

(2)民族文化资源开发效益较低

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处于起步或初级阶段,只是一味抄袭或模仿,对本地民族文化资源的特色与优势不能准确把握,缺乏现代化生产技术和手段,产品开发与设计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甚至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粗制滥造、随意应付,从而丧失竞争优势,使产业发展陷入困境。

(3)民族文化产业人才缺失较为明显

人才是支撑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民族文化产业需要经营、管理、创意、科技等不同类型的人才,特别是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因为民族文化产生于特定时空场域,通过代代相传得以延续,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都是以民族或家族内部人员的口传心授而延续下来,即便是本民族人员很多也并不知晓,因此,民族文化传承人是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但我国各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频现忽视民族文化传承人才的现象,很多民族文化出现了后继无人的情况,其他相关人才缺口也较大。

(4)区域民族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有待加强

科学技术是驱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网络、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与迅速发展给民族文化产业带来了极大影响,让民族文化产业的内容、形式、类型等都有了更丰富的表现形式,在民族文化产品生产与消费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新技术与民族文化产业的融合能创造出新的民族文化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民族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还能产生新的民族文化业态和新的产业门类,不断扩大民族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但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发展中科技贡献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这种情况更为明显。

(5)消费需求空间有待进一步扩大

恩格尔系数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已进入小康甚至富裕阶段,文化消费应快速增长甚至出现井喷的情况,但我国城乡居民的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却显示事实并非如此。如表3-7所示,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是6.8%,之后逐渐增长,到2012年达到了7.3%,但2013年降至5.1%,到2015年又缓慢回升到5.7%,农村居民家庭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重2006年是12.6%,之后一直在下降,到2012年,降至8.2%,到2013年,急剧下降至2.3%,到2015年又缓慢回升到2.6%。这说明,我国文化消费需求还有很大的空间,尤其是农村家庭,其真正的文化消费需求尚未得到开发和引导。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民族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部分,有待进一步开发的消费需求空间还很大。

表3-7 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消费性支出与文化娱乐消费比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编《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6)》,中国统计出版2015,2016。

(6)制度保障有待加强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政策性规定较多,法律保障不足,存在调整对象单一(多为文化市场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方面的内容)、全域覆盖性不强、产业覆盖不全、立法缺失较多、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促进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尤其是对民族文化资源的法律保障,存在较大欠缺。比如,对民族文化产权归属不明,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开发商与当地居民纠纷不断。由于制度设计不科学,不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利益协调作用,自然也无法将“惠及当地”落到实处。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方面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保护当地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的规定,威胁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以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园和元阳箐口哈尼族生态村为例,因为采用的是政府引导、企业融资、当地成员参与的开发模式,景区建设主要依靠外来资金,本地居民只是比较廉价的劳动力,长期以来获得丰厚利润的是开发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本地居民收益较少;而且,企业为逐利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了掠夺性开发,对自然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破坏;再加上政府监管不严,制度又不健全,本地民众对企业和政府非常不满,政府、企业、居民在旅游收益分配上形成了很大矛盾,也使当地民众对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失去信心,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存在较多空白,缺乏有效的传承机制,对传承人权益的保障,人身权方面的规定较多,财产权利规定很少(一般仅规定了对相关资料和实物的所有权),对资助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经费来源、资助额度和范围等规定都不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决定了需要特殊的纠纷解决机制,但现有诉讼制度难以担此重任。凡此种种都表明,我国民族文化产业资源的法律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民族文化产业法律保障体系中,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都存在法律激励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民族文化由本民族公众创造并传承,他们是民族文化资源的所有者,他们如果积极主动地参与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重处罚、重义务而轻激励、轻权利,尤其是产权制度设计不合理,相关法律规定中,除了《风景名胜区条例》将产权主体确定为国家,其他都未明确规定民族文化资源的产权制度。由于本民族公众对自己文化资源的开发没有发言权,也不能享受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带来的主要经济收益,公众对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没有积极性,对政府或其他经营者也采取不合作甚至抵制的态度,造成了民族文化资源无效率或破坏性开发,使民族原生文化迅速消亡,从而造成民族文化产业的非持续发展。

3.3.2 文化效益较差,文化功能发挥不足

民族文化产业是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途径之一,科学的产业化开发对民族文化资源能发挥动态保护作用。但在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却存在以下比较常见的现象,未能有效发挥民族文化产业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作用,产业的文化效益较低。

(1)区域民族文化资源的滥用和破坏性开发较为常见

当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发生冲突时,经营者往往忽视文化发展规律,不尊重民族文化的原真性,破坏民族文化的原生形态,过度开发,随意杜撰粗鄙内容,歪曲民族文化,将民族文化庸俗化、虚假化,在开发可利用部分时破坏民族文化中不可经营的部分,牺牲文化效益换取经济效益。

比如,云南大理的白族,他们崇尚白色,建筑外墙都以白色作为主调,但现在,当地一些不是白族的村镇也把建筑都涂成白色以扮作白族村落;在云南德宏、西双版纳生活的傣族,他们善于歌舞,但他们的歌舞原本都是在特定的节日和时间表演的,可是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为了吸引游客,采用了完全的商演模式,出现了每天都是泼水节、都跳孔雀舞、都放凤尾曲的现象;在云南丽江,很多纳西族村落已经被商业一条街所代替,一派都市景象;在云南红河自治州,位于元阳县的箐口哈尼族民俗文化生态旅游村的箐口民俗展示厅,很多展示物却并非箐口的,而是整个哈尼族的,是从其他地方找来的;云南玉溪新平县嘎洒、漠沙等花腰傣聚居地发展旅游业过程中,经常表演祭寨神、祭太阳神、祭匹里、祭南勐、祭谷魂等原本只在傣族重大节日才举行的传统祭祀活动,而且谁都可以担任祭祀活动的角色,但在傣族文化里,只有当地辈分最高的长辈才能担任

再比如,香港传统节日“太平清醮”,原意是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后演变成为祈福的民间祭典活动和传统节日。节日期间最吸引民众参与的活动之一是抢包山,许多特制的包子在北帝庙前被砌成一座座“包山”,用来供奉神灵。村民们认为这些包子能治百病,也能给大家带来福气,所以一声号令后人们就可以尽其所能爬上包山去抢挂在上面的包子。现在这个节日是香港旅游发展局推介的一个主要节目,但产业化后,用的包子都已经不是传统的制作方法了。

还比如,国粹川剧变脸是国家二级文化机密,也是四川的旅游文化名片,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河北保定某火锅店为吸引顾客,在店里安排表演川剧变脸,但表演者并非专业川剧演员,只是参加过临时培训,完全没有掌握川剧变脸表演艺术的程序,连续出现严重失误,泄露了川剧变脸特殊道具的组合机密,其演出服装、道具配饰、表演风格也与变脸文化原本的要求相去甚远

目前,这些现象比较普遍地存在于我国各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贬低、破坏、遗弃性的文化变异,民族文化的原真性逐渐丧失。

(2)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区域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由于民族文化与经济活动的结合一开始就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其对文化的传扬就带有与本民族实际生活脱节的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 。由此,在产业化过程中,区域民族文化逐渐失去了得以产生和赖以传承的基础,“人息歌亡”“人去艺绝”的困境频现。

比如,云南特有的传统铜制工艺品乌铜走银,在雕刻了各种花纹的铜胎上填入熔化的银(或金),典雅别致、精美绝伦,但其制作技艺极其烦琐,成本很高,产量非常低,年轻人不愿意去学,而且乌铜走银自古有传内不传外的家训,执行得又非常严格,因此,这项技艺的传承面临很大困境。

再比如,剪纸艺术2006年就被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2009年又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的剪纸技艺分布广泛、流派众多,但现在各地剪纸技艺同质化倾向明显,地域特色逐渐丧失。阜阳剪纸国家级传承人程兴红就曾告诉记者,国内市场低迷、后继无人是目前中国剪纸技艺传承发展面临的最大困境。

目前,我国很多民族文化都面临传承困境,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苏绣、吴歌、评弹、川剧变脸、南京云锦、江永女书、西安古乐、纳西古乐、侗族大歌、木版年画、皮影戏、傩戏和傩戏面具等都濒临失传,亟须保护。

(3)全球化过程中屡现发达国家借助经济与技术优势对我国民族文化的侵蚀和对民族文化生态的破坏以及对我国民族文化资源的抢先冠名开发等现象

比如,一些中国的发明和中国的节日被韩国抢先申遗成功,如拔河,拔河是我国各族人民民间生活中常见的体育项目,韩国的江陵端午祭也申遗成功,从2003年开始,韩国将“中国风水”列为国家遗产名录并申报世界遗产项目,中国的浑天仪也出现在一万元韩币的背面,甚至连豆浆的发源地也被“挪移”到韩国。此外,印度尼西亚和柬埔寨将皮影戏申遗成功,在内蒙古广泛流传的马头琴被蒙古国申遗成功。再比如,全球商业电影制作中心好莱坞多次将中国传统故事如《花木兰》等作为素材拍摄影片,而且作出很大改动,甚至推翻原故事情节,取而代之以大量美国社会普遍认可的价值观和文化观。

(4)区域民族文化的所有者普遍缺乏保护本民族文化独特性的意识,不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对本民族文化享有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护

民族文化产权制度的不完善更加剧了这种现象。实践中很多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点。例如,甘肃庆阳的香包文化,历届香包节上获奖的香包图片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也未支付任何报酬就被出版为“庆阳香包产品名录”图片集。此外,公众普遍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或不习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3.3 生态效益较低,生态功能需要提升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开发过程中,尤其是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存在较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现象。目前我国各地的民族文化产业大多是围绕民族文化旅游业展开,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优美独特的自然景观作为基础,但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不注重保护当地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的情况却很常见,多地甚至出现了大量较为严重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行为。诸如未经审批或规划就随意开发、毁坏自然和人文景观建造宾馆酒店、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景区旅游生态容量、风景区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等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基础,产业的生态效益较差。

比如,山西省交城县卦山融自然风光和千年古刹为一体,早在唐代,它就以山形卦象、古柏参天、寺宇巍峨、华严道场而闻名遐迩,现在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是全国绝无仅有的易学研究实体。但卦山在开发的过程中,曾经因为建造一座吕梁英雄纪念馆遭遇了生态环境大面积毁坏的问题,在未通过城建、环保、土地、林业、文物等部门的审批时就破土兴建,百年古柏被连根拔起,近万平方米的山体植被惨遭破坏,无法恢复,对卦山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劣影响。

再比如,很多少数民族聚居地是景区,原本都风景优美,独具特色,与该民族独特的文化相互映衬,熠熠生辉,但随着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一经开发,无一例外地变成由商业街、人造花园、宾馆酒店组成的现代建筑群,商业街出售的也是在其他地方都可以买到的粗劣商品,原本的民族特色荡然无存,自然生态系统也遭到严重破坏。

可以看出,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这些问题和不足严重制约着该产业的发展,并未实现其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的共同提升,而且还经常发生民族文化产业、民族文化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相互阻碍、相互破坏的情况。虽然产业的经济功能有所实现,但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较差,影响了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经济效益不高、文化效益较差、生态效益较低,产业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本书提出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生态化发展模式,构建了相应的理论框架,并着重研究了其实现路径。期望通过生态化发展,将区域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有效发挥民族文化产业在经济、文化、生态三方面的优势,并促进三者良性互动,保障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的充分发挥,真正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经济、生态、社会全方位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t/WyGUIh1wRx/JfkMzdI/o8IRcAizIqgZmwc5udDguvP7mwLsKR+UISBne8dp0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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