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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双语教育的发展现状及主要成绩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双语教育在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全市双语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双语教育政策保障不断健全

1.切实加强民族教育顶层设计

呼伦贝尔市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两主一公”的办学模式(即民族中小学以寄宿制、助学金为主的公办体制),成为全区最早的先进典型。到2009年,全市牧区撤并中小学31所,实现了办学向城镇集中的目标。鄂伦春旗、鄂温克旗、莫旗先后出台了民族教育条例,保证发展民族教育有法可依。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呼伦贝尔市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完善双语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为促进双语教育发展,呼伦贝尔市级财政设立了民族教育专项资金500万元/年。各旗市区根据财力情况也都设立了专项资金。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蒙授学生食宿费等助学政策,蒙授高中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牧业四旗不同程度实施蒙授学前幼儿资助政策:陈巴尔虎旗(以下简称“陈旗”)免除保教费,新左旗、新巴尔虎右旗(以下简称“新右旗”)根据幼儿园类别减收保教费、伙食费,鄂温克旗减免部分保教费。2015年,市教育局争取上级学前资助奖补资金160万元,其中34万元奖补牧业四旗,惠及在园民族幼儿1300人。

(二)双语教育办学条件大力提升

1.加大投入促进民族教育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各旗市区优先安排资金1.83亿元新建、改扩建民族幼儿园26所,配齐配足仪器设备、玩教具。各级财政累计投入4.67亿元,新建民族义务教育学校7所,维修改造民族学校校舍56所。累计投入6062万元改善民族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480万元改善民族职业高中办学条件。目前,蒙授中小学全部达到标准化学校要求,93.33%的学校拥有风雨场馆。蒙授中小学率先实现了“三通”,市教育局利用民族专项资金为全市所有蒙授教师配备电脑,蒙授学校教育信息化设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强力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以薄弱学校改造、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借力“十个全覆盖”,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新右旗、新左旗、陈旗、鄂温克旗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走在了全市乃至自治区的前列。新左旗始终把民族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巩固成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打造品牌的发展思路,全面实施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自2009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新建和加固维修校舍4.6万平方米,高标准完成校安工程三年建设任务,深入推进薄弱学校改造,4所学校建有体育馆和塑胶运动场地;累计投入资金969万元,配齐配足教育仪器设备;投入资金1288万元,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全旗6所中小学高位均衡。2015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旗评估验收。

(三)双语教师素质切实提高

1.以制度为保障,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出台教师考录补充与教师队伍优化长效机制意见、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高级职称聘任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意见、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等,落实《关于调整教育系统高级职称聘任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学校、幼儿园班主任津贴标准的批复》,对教龄达到28周年以上评定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占用现有岗位直接予以聘任,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分别从每人每月100元、180元调整到300元,教师待遇大幅提高;落实《关于建立教师考录补充与教师队伍优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优先安排民族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考录,2013年以来,公开考录教师350余人,且在职称评聘、评先表彰等方面向民族学校、民族教师倾斜。

2.以培训为抓手,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加强民族干部、教师学习培训,开展送教下乡教研活动,近三年来,各旗市区累计投入资金450万元,培训双语教师4382人次。新左旗三年累计培训2201人次,教师人均培训385学时;评选名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5人;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活动450人次;教师新课程改革通识全员考试和教学基本功达标,并通过市、旗两级验收,达标率100%。

3.以评优为动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新左旗现有特级教师3人,自治区、市级名师6人,自治区、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38人,国家级优秀教师5人,自治区级优秀教师9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62人;6所学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17项,全市双语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4.以行评为准绳确保教师队伍风清气正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实施“爱与责任”主题活动,落实教育部“六条禁令”,以“争做人民满意教师”为主题,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激发教师学习先进、勇创佳绩。全旗师生无违规违纪行为,师生和家长无信访、上访事件,近几年,在全旗行风评议中排名前列,树立了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四)双语教学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制订实施意见、制度6项,为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学校“一把手”抓教学常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调学校“一把手”抓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作用。

2.加强“三语”教学

汉语授课学校开设的蒙语教学有创新,蒙语授课中小学认真推进新课程改革,深化有效课堂教学改革,教学实验取得新进展,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提高课堂效率

加强有效教学模式的研究和提炼,量身制订适合学科教学、学生主动学习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课堂结构的设计,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学生知识获取的全过程,在提高教育质量、学生能力素质和成绩上狠下功夫。

4.开展有效教研

新左旗2011年起,申报立项国家、自治区、市级研究课题48项,结题10项并获得自治区、市级课题研究成果奖。阿木古郎第一中学被评为全国蒙语授课中小学双语教学改革先进学校(全国仅8所)、阿木古郎第一小学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教学研究基地学校、全国先进学校,嘎拉布尔学校被评为自治区民族教育先进集体。

5.构建特色课程体系

依据实际和学生学习经验,构建学科实践、文明礼仪、书法艺术、社团活动、校园节日、民风民俗等课程体系,充分挖掘民族特色教育,出版以民族文化、体育、艺术为内容的校本教材,如阿木古郎第一中学的《蒙古族优秀文化荟萃》、阿木古郎第一小学的《巴尔虎游牧文化》、嘎拉布尔学校的《蒙古族风俗礼仪教育》等校本课,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开展蒙语教师“听说读写基本功展示大赛”、中小学校幼儿园阳光校园“蒙古敖敦”播音主持大奖赛,重视蒙古语言文字的继承、保护和发展,开展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活动,举行蒙古语标准音宣传、演讲、研讨等活动,推动蒙古语文工作繁荣发展。

6.有序推进教育对外合作交流

一是与蒙古国开展活动,每年互派教师广泛开展教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促进教育文化、体育艺术方面的合作,相互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促进教育文化交流。二是加强各旗间的合作交流,广泛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展示活动,推进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召开蒙语授课中小学校本课程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促进各旗间交流,阿木古郎第一中学开设了《巴尔虎传统婚礼》《马奶酒的制作工艺文化》《蒙古包文化》等民风民俗展示课,丰富了地方课程的内容和形式。

(五)民族教育特色体系日趋完善

1.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学校、幼儿园的决策体制,完善决策过程和工作规则,实现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充分发挥制度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形成以制度管理人的良性运行机制和“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完善资助体系,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制度,新左旗三年发放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生活补助金569万元;实行蒙授幼儿政府资助政策;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关爱留守儿童,制定《广泛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办法》,构建政府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满足入学儿童入学住宿需求,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全部入学,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三类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推进全纳教育,切实维护残疾儿童基本权益,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全部入学。

2.校园文化建设彰显民族特色

发挥环境育人的隐性功能,对学校、幼儿园功能区进行科学规划,结合民族传统文化布置环境,张扬特色、积极创新,体现民族特色的装饰随处可见;突出教学区、生活区、文体活动区功能作用,还原蒙古族游牧生活场景,创设真实环境,完善各功能区服务职能;充分将传统教育、“三心三德”、感恩教育等活动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当中,体现浓厚的文化氛围,形成“一校一品”、各具特色的校园格局。

3.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呼伦贝尔全市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民族特色,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一是开设传统文化课堂。各民族学校因地制宜开设蒙古象棋、搏克、民族舞蹈、歌曲、手工制作、绘画等校本课程,加强民族语言课教学,丰富教学内容。各中小学设立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日、民族文化宣传月,中小学开设蒙古长调、蒙古象棋、搏克、射箭、马头琴、民族传统乐器火布思、民族舞蹈、蒙古书法等特长班,以活动课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开展各种赛事。组织全市民族学校歌舞表演赛、播音主持人大赛,承办全区蒙古语授课高中生文科、理科竞赛,开展与蒙古国艺术教育交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创建民族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学校、幼儿园图文并茂地展示蒙古族历史中的重要人物、蒙古族部落及人物关系,让学生直观地了解并学习蒙古族历史,增强民族教育活力。校外教育蓬勃发展,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发挥重要作用。

4.开展特色体育活动

连续六年举办全市民族中学生综合运动会。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的创建活动,命名项目学校28所。民族学校校园足球蓬勃发展,全市63所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中民族学校占39所,海拉尔第一中学及牧业四旗部分学校足球队在自治区主席杯联赛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77GPa8xFH/ZddGk4JFAyh23rqKOd+pUzY3wo2rycbm/s8nf/fS8su5s4gE6UE3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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