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国家通用语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通用语言,少数民族语言是各少数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交际语言,二者互补共荣,缺一不可,二者同是中华民族的瑰宝,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繁荣昌盛服务。
其次,国家通用语言承载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丰富知识,而种类繁多、系属多样的少数民族语言则体现着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谱系和文化多样,二者相得益彰,都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都是需要精心呵护的人类文化资产。
最后,推广双语教育,就是要在学好国家通用语言的基础上,传承与保护好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母语”,是多元一体大家庭各个成员之间相互交流的语言工具,需要通过教育体系、社会传媒等系统深入全国各地,推进“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的法律实践。同时,国家法律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因此,国家也必须采取措施,“为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执笔: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