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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经济的长期停滞

农村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实行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公有;农业生产集体化;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作物实行统购统销,政府分配征购任务,以低价强制收购农民的农产品来保障城市供应,从而保证了以低工资为基础的较低工业成本。实际上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压低农民的收入,集中农业剩余来进行工业化积累。为了满足城市的粮食供应,政府要求农业优先保证粮食生产,严格限制农民种植其他附加值更高的农作物。当时的政策称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而农民则戏称为“以粮为纲,全面砍光”,结果是更压低了农民收入,限制了农业发展。

当时人民公社制度的集体生产和平均主义的分配,也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8~1975年间,笔者曾长期在农村插队劳动,亲身体验了人民公社体制的低效率。社员一起出工劳动,有些人勤劳认真,有些人偷懒敷衍,但大群人混在一起干活的农业劳动方式,很难找到明确的度量标准对每个人的劳动绩效进行评价,基本上只能干一天活记一天工分,仅仅根据年龄、体力等情况稍加区别,因此年底分配时大家得到的基本一样。这实际上鼓励了懒人,对辛勤劳动者是一种变相惩罚,结果使得偷懒敷衍成为集体生产的常态。

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自己的小片自留地里。很多地方农民自留地的平均亩产是集体大田亩产的2~3倍,足见集体生产的低效率。但自留地数量十分有限,对改善农民生活作用不大。1960年代官方推广的大寨评工制度也没有解决效率问题。因为该制度要求农民坐在一起互相评价谁干得好、谁干得不好,干得好可以评分高一些,反之就要压低评分。但因为涉及互相间的利益关系,这种评工方式导致农民之间矛盾冲突不断,结果很难认真实行。

1953~1977年间,农业增长缓慢,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只有2.0%,粮食产量年均增长2.2%,农民收入增长从“一五”时期的3.2%下降到人民公社时期的1.7%。这期间农业产出增长基本上是靠劳动力、化肥、农药、机械和灌溉等投入增加实现的。其间农业劳动力数量增加了1.2亿人(增幅69%),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之比从18%提高到45%,化肥施用量从零增加到每亩4.4公斤,农机动力从零增加到每公顷耕地1.03千瓦,此外还大面积推广了优良品种,但农产品增产幅度有限。产量增长明显慢于投入增长,因此生产率是下降的。扣除同期年均2.0%的全国人口增长率,人均农产品供应几乎毫无改善。

到改革前的1977年,7.8亿农村居民的人均年收入只有117元,按官方汇率合68美元,其中超过2.5亿人口生活在当时的100元贫困线以下,实际处于赤贫状态。笔者在山西农村插队劳动期间,农民在丰年人均分配三百多斤原粮,歉年只有二百多斤。折合成品粮更少。肉类只有春节能吃一两顿,蔬菜也很有限。在重体力劳动热量消耗很大的情况下,很多人吃不饱饭是常态。

由于担心农民进城谋生影响农业生产和增加城市消费品供应压力,计划经济时期实行了严格的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禁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自发进城的农民通常被称为“盲流”,通常要被强制遣送回乡。就连外出逃荒要饭的农民也需要带上一张生产大队的证明信,以免遭到拘禁和遣送。城乡人口隔离的制度直接影响了城镇化发展。1977年,乡村人口仍占全国人口的82%,只比1952年降低了5个百分点,其中在20年全面计划经济时期只降低了2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 2GJbTc7wQok+ZrHm7v7NbLxtxQfL7V+qhi3XFW8v8qN0ehAmWWMHdu1QfzKRJJ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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