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关系是指生态系统组成成分之间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的相互作用,生态系统的四个基本成分(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和非生物环境)在能量获得和物质循环中各以其特有的作用而相互影响、相互依存,通过复杂的营养关系而紧密结合为一个整体。本书所谈河流与城镇的生态关系是从城镇生态学观点出发,指流经城镇的河流(含河流的各种自然要素和自然现象)与城镇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包括河流对城镇的支持、庇护、阻碍作用,城镇对河流的利用、维育、破坏作用等,这些作用的结果直接引发两者间不断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流,并结成稳定的联系。
河流地区与城镇之间相互作用力的大小始终处于动态平衡状态,并贯穿于滨河城镇形成—发展—复兴的整个过程中。在每一个阶段,河流扮演的角色都因人类需求的变化而不同,同时,也因为角色的变化导致河流生态经历了平衡—失衡—恢复的过程(叶林,2004)。
水为人类日常生活所需,水源的多少为人口疏密、聚落集散的重要因素,所以雨水丰沛、水源充足之地必为聚落发展的最佳选择。胡振周在《聚落地理学》(1977年)一书中总结了最易产生聚落的十大地形,其中包括河流交汇的枝丫地带、河谷中的河阶地带、山坡与冲积扇的接触线(最常见的是山间溪流出入口的冲积扇邻近的山坡地带)等。这些地方都是易于取水的地方,能够保证提供长期稳定的水源。
从某种程度上说,水源是聚落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没有水源的聚落难以兴起,也无法延续发展。已经发现的陕西关中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所在地就说明这一点。新石器时代遗址大都分布在河流的二级阶地之上,除平原开阔、土地肥沃、交通方便外,主要是为了就近取水方便。河流的二级阶地一般高出河面10~20米,既不易受到洪水的冲击,又能就近取水,自然最为方便。“这种临水建村的经验,为后世临水筑城的传统开了先河”。
即使凿井技术发明以后,原始社会的许多遗址仍分布在河流的沿岸,说明依靠河流供水仍然是重要的供水形式。直到水井的出现,人类的聚落才可以远离河流、湖泊。但水井的水量有限,大的聚落仍分布在河流、湖泊沿岸。
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社会分工的细化,人口在交通便利的商品流通节点积聚,形成了城镇的雏形。
古代许多城镇中,包括河流在内的自然因素主导着城镇建设的方向。即使以政治、宗教、军事功能为主的城镇中,其建设也尽量利用自然要素组织城镇结构。因而,河流地区凭借其特有的优越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往往成为城镇生活的中心地带。
同时,城镇的扩张最初总是沿着河流呈触角状生长,这是世界性的普遍规律(见图1-1)。
图1-1 芜湖市沿长江生长
资料来源:黄翼(2000)。
除了作为水源外,河流对古代城镇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运输和防御功能,其中,水运交通的发展,使重要的河流两岸成为城镇物资集散地,成为城镇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是城镇生活的中心地带,表现着城镇的繁荣和文明。
我国古代许多滨河城镇千方百计开辟水路交通,使城镇成为水陆交通的中心,尤其是地处内陆的城镇更是如此。汉、隋、唐建都长安时期,长安便是全国水运网的起点,失掉国都地位以后,渭河水运断断续续维持到20世纪30年代,并且,在这近两千年的时间里,对城镇的发展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到1934年陇海铁路通车西安以后,渭河水运才彻底衰败下去。由此说明,在以水运作为主要运输方式的时代,河流就是城镇的动脉。
另外,河流不但是城镇重要的防御设施,对城镇的空间形态、布局结构、功能分区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比较典型的是南宋平江府城(见图1-2),其城池建设充分结合地区密集的水网,并加以人工改造。城内道路与“三横四直”的七条主要河流和众多小河平行,常是前街后河。城池开五门,城门旁又开水门,使城内河道与宽阔的护城河联系。
图1-2 南宋平江府城
资料来源:贺业矩(1996)。
总的来说,工业社会前的城镇与河流是和谐共处的,河流多以自然状态流经城镇。进入工业社会后,由于生产技术突飞猛进,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城镇规模急剧扩张,城镇河流地区遇到前所未有的生态危机:城镇废物排量剧增,河流成为最便捷的排水沟;河流自然环境被破坏,水生生物与岸边植物锐减;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量激增,地下水被超量开采,使城镇地下水位下降、河水流量减少;等等。再者,由于交通技术的发展,河流不再是主要的运输通道,河流地区不再是城镇生活的中心,城镇的繁荣区向铁路、公路、航空枢纽转移,河流地区的城镇功能日渐衰减。同时,滨河用地被废弃的港口、码头等设施占用,工业、仓储业为了获得廉价的水运、便利用水和排污条件大量占据滨河用地,使原本是居民容易接近的生活场所转化为不被世人所知的、单调“丑陋”的内部用地(叶林,2004)。
近几十年来,随着城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生态意识的增强,城镇河流地区开始复兴:水处理技术的进步,使污水对河流的污染有所减轻;生活质量的提高,需要开辟更多的活动场所,河流地区以其景观、环境、情趣上的多样性,赢得人们的青睐。更重要的是,人们对河流作用的认识已不仅仅满足于城镇的基本需求(水源、交通),而更强调它的生态价值及其带来的经济“外部效益”和社会“文化效应”,这种新的价值观直接催生了各国城镇河流地区的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具体分为再建设和新建设。
欧美城镇河流地区的再建设开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主要是通过对土地使用的重新配置,在滨河区建设现代化的居住、办公、商业、文化娱乐和休闲设施,从而改变滨河区的空间和景观形象。国内城镇河流地区的建设具有再建设和新建设并存的特点,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传统“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回归和生态理念与国内规划技术的结合,更多城镇河流地区的建设强调生态价值的重要意义。
通过以上回顾,我们发现河流与城镇的关系总体上是动态平衡的(见图1-3),平衡是主流,是两者关系的协调,因此寻求协调的关系是河流地区建设的目标。
图1-3 河流与城镇的动态平衡关系
资料来源:叶林(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