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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城乡接合部及其功能定位

2.3.1 城乡接合部的相关界定

从历史上看,城市化进程最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城市自身边界的迅速膨胀和向外扩张的过程,由此产生一个城市和乡村的交叉地域。对于这种特殊地域的称呼,学术界有很多不同的叫法,归纳起来大致有“城乡接合部”“城市边缘带”“城乡边缘区”“城市阴影区”“城乡连接地带”“城市蔓延区”“城乡连续区域”等。这些不同的称呼和叫法反映了不同学科和不同学者的理论视域与研究视角。从本书的研究视角而言,笔者采用“城乡接合部”这一称呼。笔者认为,城乡接合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特定的土地征收政策及二元户籍制度而产生的特殊地理空间,它与纯城区或纯农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区域特征的“三交叉”,即地域上的城乡交叉、生活上的农居交叉以及行政管理上的街乡交叉,具有明显的城乡跨体制特征。因此,对于城乡接合部的界定,我们不仅要考虑地理空间要素,更要注重其文化和政策因素。

顾朝林等使用“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对“城乡接合部”这一特定区域展开了研究,并对1995年前国内外关于“城市边缘区”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学术界最早对城乡接合部进行研究的当属奎恩和托马斯,两位学者认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大城市的不断膨胀,城市的边缘不断扩大,在核心城市以外构成了与城市有密切关系的地域。奎恩和托马斯将核心城市以及与该城市有密切关系的地域统称为“大都市区”,并将这种地域结构分解为内城区、城市边缘区和城市腹地三个部分,“从而开创了城市边缘区研究的先河”。

顾朝林等在梳理国内外学者对“城市边缘区”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认为“城市边缘区”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同时具有自然特性和社会特性,一般定义“城市边缘区”是城市中具有特色的自然地区;城市化对农村冲击最大、城乡连续统一体最有效的被研究的地区,城市扩张在农业土地上的反映。 他们进一步论述到,城市边缘区在地域空间上的过渡和社会经济空间上过渡的重叠,成为城乡的接合部。这种接合部,“一是指地域上城区与边缘区、边缘区与乡村的衔接;二是指代表我国经济社会最发达的社区——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地区——乡村的巨大梯度地带;三是指生产力、财富、人口社会经济活动在城市和乡村之间集中与分散的过渡带和转换区;四是指城乡间在社会习俗、生活方式、观念等重大差别的衔接地带”

也有学者认为,如果仅仅把城乡接合部界定为城市建成区与郊区乡村接壤的城市边缘地带的话,似嫌过于笼统,范围不够明确,伸缩性较大。城乡接合部的范围可从狭义、广义两个方面去理解,其概念界定亦有狭义、广义两个口径。狭义的城乡接合部应符合三个规定条件: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发达,在经济收入结构和劳动就业结构中都占有较大比重,但依然存在一定量的纯农业和兼业农业,而且兼业农业在农业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市建成区与一般的郊区乡村之间。而广义上的城乡接合部,除了包括狭义的城乡接合部以外,还可包括两类区域:“一是虽已列入城区街道、居委会管辖,但城市基础设施与功能还不够健全、完善,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与郊区乡村犬牙交错的区域;二是郊区乡村中由于有某些特殊的原因而与城市建成区有特别密切联系的区域,以及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所有这些区域都可视作广义的城乡接合部。” 更有学者认为,在界定城乡接合部时,不仅要明确地理上的含义,还应注意文化上的含义,因此“城乡接合部社区是指介于城乡之间的第三种社区类型,这类社区既是中国都市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区类型,也是中国特有的土地征购政策、户籍管理政策体系下的产物。这些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兼有城乡生活方式的特征,因而不同于一般概念中的郊区或农村”。因此,城乡接合部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城市这个圆圈的不断扩大,城乡接合部也必然随之扩大。原有的城乡接合部逐步发展成城区,新的城乡接合部也不断由周围乡村转化而来。所以,城乡接合部可以看作城市边缘地区由乡村走向城市这一都市化过程中的中间阶段。

国外学术界关于“城乡接合部”的研究在时间上要早于国内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但在对“城乡接合部”的概念界定上,都在地理区域上赋予了“城乡接合部”的特殊性,并在地理、社会、人口、经济等多方面综合赋予“城乡接合部”的内涵。1968年,R.J.普利沃从城乡土地利用转换的角度对“城乡接合部”下了一个定义,认为城乡接合部是“城乡间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统计学等方面具有明显差异特征而位于连片的建成区和城市郊区,并且几乎完全没有非农业住宅、非农业占用和非农业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的土地利用转变地区” [2] 。英国学者科真根据1960年代以来英国城市扩张主要针对城市周边的绿带地区的现状,认为城乡接合部“不仅是一种解释城市土地利用景观变化的方法,而且是一种将复杂的城市发展过程有序化的手段”。他认为,城乡接合部虽然是城市边界扩展的前沿,但这种扩展并不是稳步逐渐推进的,而是呈现周期性变化,可分为加速期、静止期、减速期三种不同状态。鉴于此,科真将城乡接合部又划分为内缘区、中缘区和外缘区,分别代表不同时期城市边界扩展的情况。 [3]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乡接合部不同于欧美意义上的“贫民窟”。1980年代,印度学者安家纳·德赛与斯密塔·森·古普塔研究认为,在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即城乡边缘区可划分为城市边缘区和乡村边缘区,并采用“郊区化指数”这一变量来划分边缘区的范围。 [4] 这一划分方法类似于巴西与孟买等国的大都市的边缘地区扩散的贫民窟。学术界普遍认为,巴西和孟买的贫民窟是过度城市化所带来的后果。巴西的大地产土地制度使土地大部分集中在极少数的大地主手中,农民可耕种的土地极其有限,以至于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更不用说富裕的生活。所以他们只能到大城市去寻找机会,导致大多数人口聚集在几个大城市,而大城市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根本满足不了外来农民的需求。因此,这些农民只能依靠非正规就业或者从事非法行业来维持基本生存,为了节约生存成本,他们占用城市边缘地带公地建筑简陋居所而“擅自定居”,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集区。这样的聚集区里密集居住着贫穷人口、遍布生活垃圾、贩毒等非法活动猖獗、各种恶性疾病横行,因而被视为藏污纳垢之所,由此成为巴西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病痛。欧美其他国家的“贫民窟”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内城衰落”现象,中产和富裕阶层纷纷向城市郊区转移,导致城市中心地带成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集区” 。因此,“贫民窟”是欧美国家城市发展到“郊区化”阶段的产物,与我国城市化现阶段出现的“城乡接合部”不仅在地域空间上存在差异,更重要的是所处城市发展阶段也不同。

纵览国内外对城乡接合部的相关界定,结合本书的研究视角和理论视域,笔者认同学术界在狭义上对“城乡接合部”的界定,即本研究视域内的“城乡接合部”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与城市建成区毗连,兼具城市与乡村的某些功能与特点,但在行政上不属于城区街道管辖,而属于郊区乡(镇)管辖;二是非农产业发达,但仍有少量农业;三是人口密度介于城区与一般乡村之间。 同时,笔者主张从动态角度理解“城乡接合部”的概念和内涵。从我国城市化发展阶段及城市化阶段特征来看,“城乡接合部”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它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和内涵。因此,对于“城乡接合部”的概念和内涵界定,不仅要从动态的角度,而且要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同时要结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独有特点去进行分析。

2.3.2 当前城乡接合部研究的“污名化”取向

当前学术界关于“城乡接合部”的研究存在严重的“污名化”取向。虽然有部分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城乡接合部”的正面效应。如蓝宇蕴通过对广州珠江村的研究,认为城乡接合部既是一个社会的熔炉,一个装满问题的社会空间,充斥着发廊妹、二奶、小包工头和东北帮等。她认为城乡接合部是与一个比较低的城市进入门槛相联系的层化社会空间,这既是它具有博大宽容胸襟的体现,同时又是无情的市场化直接作用与选择的结果。在这种不断层化的过程中,聚合了不少社会的污垢。同时这里又是一个社会热土,即是一个装满希望的社会空间,弱势群体可以从这里获得生存的基础,这种社会空间已经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具体而微的重要社会场地,无论是成功者还是失败者,进入城市的第一站大多在城乡接合部度过,它在流动人口与现代化的城市发展之间不经意地搭起来一座相互连接的桥梁,在城市与流动人口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建构起了一个相对适宜的平台;现代城市的发展需要这样的社会空间,流动人口群体的个人发展更需要这样的社会空间。她说这里既存在市场规则约束下的自发秩序,又有优胜劣汰的残酷竞争,但这里却“始终洋溢着一股喧闹与嘈杂融合而成的繁荣,一种不折不扣的平民化的繁荣”,这还是一个“可以挥洒的社会天地”,这一空间里商机的流动与变幻“时时在激励与鞭策着投身于这个竞技场的人们不断进取的精神”,并且这里以它的宽容在“不断孕育着这种进取的精神”。 王福定也通过对深圳罗湖区的研究论述城乡接合部对外来人口的包容力,认为城乡接合部为外来人口解决了居住、生活等最基本的设施问题。 国外学术界亦有类似的研究,认为城乡接合部虽然是由众多外来人口所组成的社会,但并不是一个完全失序混乱的社会,其本身亦有一定的正功能,至少可以成为缓解城市压力的缓冲阀。甘斯、罗伯兹等学者集中研究了城乡接合部中进城农民工为适应城市生活而采取的种种生存策略以及相应的潜规则,从个体发展的视角透视了城乡接合部的合理性。 [5]

更多的研究者侧重于城乡接合部负面因素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城乡接合部形成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城乡接合部基础设施、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的分析等。

关于城乡接合部形成的原因,存在两方面的论述。一是从城市化的角度出发认为“城市周边房地产有效需求的快速增长是城乡接合部形成的直接诱因;追求土地发展权益时农民自发进行农用地转用地是城乡接合部形成的直接原因;体制转轨是城乡接合部产生的制度条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拉动了城乡接合部的形成” 。二是从社会结构和体制方面认为我国城乡接合部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因素,包括中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中国城乡土地所有制矛盾、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真空以及相关法制法规的缺少、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顽强存续和城市管理措施的不足。

吕君、刘丽梅从国家视角出发,认为城乡接合部是新的城市增长点,能缓解住房拥挤、人口密度过大、交通堵塞、地价过高等诸多城市病;同时城乡接合部具有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包括违法犯罪严重、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管理体制无序、管理效率低下、盲目开发建设、基础设施滞后等诸多社会问题。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课题组认为城乡接合部社区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与多发地,其中“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外来人口的快速集中和高流动性、人员构成的复杂性、素质的低层次性和较高的犯罪率,已严重影响了城乡接合部稳定发展” 。姚妮、谢宝富通过对北京市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的调研认为:“以业、以证或以房控人的政策已经陷入困局、造成当下管理体制混乱、属地化服务机制缺失。” 冯晓英也认为:“城乡接合部‘人户分离、农居混居’,原本是一种很正常的、公民自主选择居住地的现象,现在却因城乡分割、人户合一为特征的‘户籍属地管理’模式无法适应变革的社会形态所构成的体制障碍,加上政府控制性思维与管理方式的缺陷给现代城市的社会管理带来诸多难以调和的矛盾。”

这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城乡接合部的现状,但却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从城市发展史的角度而言,城乡接合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长期、普遍存在的地域空间。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在城市发展的早期阶段,城乡接合部亦是城市政府治理的难点和学术界热议的话题。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城乡接合部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对城乡接合部功能定位的分析,必须立足城乡接合部特殊“社会样态”这一现实。

2.3.3 城乡接合部的功能定位分析

从历史和发展的视角来看,作为社会形态上跨体制的产物,城乡接合部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至少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为进城农民工提供一种“正常”的生产生活空间。城乡接合部集结着大量的外来人口,这些外来人口大多是为追求更好的生活来到城市谋生。但因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的缺乏,他们要么以临时工的身份在城市从事低端的、无多大技术含量的体力活,要么在城乡接合部租种本地居民的菜地谋生。他们收入不高,无力承担也不愿承担市区高额的房租;临时工的身份也使他们无法获得工厂、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他们只能选择城乡接合部廉价的租房。而城乡接合部的本地居民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丧失耕地,在缺乏专业技术与其他谋生技能难以实现城市就业的情况下,将多余房间或原有农村宅基地上的老房子进行扩建和改造,出租给外来人口,自己“转变为收取租金的房东,仰赖房租而活”。虽然这种出租房非常简陋,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相较于“宿舍劳动体制”下的集体宿舍,显然给城乡接合部的外来人口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宿舍劳动体制”是潘毅等对南中国工业区中普遍存在着利用宿舍安置外来劳动者的现象的形象概括,这是一种“工作-生活”一体化的另类社会空间形态。 与宿舍劳动体制下“宿舍劳工”相比,城乡接合部为进城农民提供的是一种“正常”的生产生活空间,在这简陋的空间里,他们能有正常的家庭生活,能在劳累之余享受家庭的温馨,实现了流动人口的“家居化”。

二是缓解了城市化速度过快与城市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城市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比,就意味着有1500万左右的人从农村流入城市,同时将伴随着城市住房、道路、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钢铁、水泥的大量消耗。 但是中国的城市化特征表现出明显的“快速化”特征,这种快速城市化“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提供了强大的机遇和动力,同时也给节约资源、改善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特别是在城市的基础设施方面。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由于低廉的房租及相对较低的生活成本,外来农民工大都选择在城乡接合部作为临时栖居之所,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压力。同时,由于当前户籍制度的作用,外来农民工只是城市的匆匆过客,城乡接合部恰恰弥补了城市政府在基础设施方面的缺陷,缓解了快速城市化和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所拥有资源将最终决定他们以怎样的方式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哪些地点。” 外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原因就在于希望通过自己的一技之长或体力获取比农作更高的收入,他们希望以最低的生活成本获取更高的回报,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地域空间恰好满足了进城农民工的这一需求。

三是为本地居民顺利市民化提供了预演场所。就城市化的实质而言,城市化不仅仅是将郊区的农民纳入城市管辖范畴,也不仅仅是户籍的“非农化”,即实现表面的“人口城市化”,而是包含内在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和文化层面的城市化,这就涉及农民市民化问题。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农民市民化是指“在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借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动,使现有的传统农民在身份、地位、价值观、权利以及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向城市市民转化,以实现城市文明的社会变迁过程” 。农民市民化不仅仅是农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居住场所的转换,更是“农民社会文化属性与角色内涵的转型和城乡关系的重构过程” 。因此,对城乡接合部的本地居民而言,他们的土地被征占,耕地丧失,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居住由平房变为楼房, 在经济收入来源上主要依靠房租和打零工。虽然他们在生产方式和居住方式上实现了城市化,但离实际意义上的市民化相去甚远。首先表现在经济生活层面,虽然他们实现了职业身份的“非农化”,但在消费层面并未学会理性化消费习惯,很多本地居民拿到征地补偿款后很快挥霍一空,重新沦为一无所有状态。其次表现在社会交往层面,城乡接合部的本地居民找不到满意的方式与城市市民群体相处,同时他们也瞧不起外来农民工,轻蔑地称之为“外来户”,因此他们仅仅在原有的社会交往圈来往,依然保留原有 “熟人社会”的生活逻辑,从而出现一种自愿性隔离局面。 自愿性隔离“并非一种真正的隔离……它的首要目的是,阻止外来人的进入——而内部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进入” 。 最后表现在身份认知层面。对市民身份的认知是衡量农民市民化的重要指标,没有对身份的认同,社会角色意识就会缺位,也就没有与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行为。对城乡接合部的本地居民而言,身份认知是他们能否积极融入城市的关键,“我是谁”“我的位置在哪里”,这是本地居民进城后必须回答的问题。这意味着他们在城乡不同的社会情境中要重新界定自己的身份,确定自己的社会角色。城乡接合部特殊的社会样态为他们的市民化提供了预演场所,房租收入可使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经济实力去学习城市生活技能;接近城市的天然地域优势,使其可在较短时间内开辟新的社会交往圈,并重新进行自我身份定位。


[1] Friedmann J.,“Four Theses in the Study of China's Urbaniz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30(2)(2006):440-451.

[2] R.J.Pryor,“Defining the Rural urban Fringe,” Social Forces 407(1968).

[3] Conzen M.R.G., Alnwick,Northumberland:a Study in Town-plan Analysis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Publication (London:George Philip,1960).

[4] Anjana Desai,Smita sen GuPta,“Problems of Changing Landuse Patternsin the Rural-urban ringe,” Perspective in Urban Geography 9(1987).

[5] Gans Herbert, The Urban Villager (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2);B W.Roberts, Organizing Strangers:Poor Family in Guatemala City (Austine: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73);W.Mangin, Sociology Culture and Poli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Some Urban Migrants in Peru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TzuSWtSbldlfmAoZ01tvsvpDZ3n3fwuhL/xWQMdE7sJrmSVlOrfL/boi0QogIx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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