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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思路与具体方法

1.2.1 总体思路

本书以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为案例基础,目的并不在于描述这一群体身份诉求行动本身。本书以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进程为背景,立足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变迁和转型这一时间线索,借助于“跨体制”这一概念命题,运用布洛维的“拓展个案法”,建基于东村的案例基础,勾画各大行动主体和社会化力量对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的结构化形塑,从而达到深描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制度变迁、社会转型与个人生命轨迹之间的相互关系,回应“个人行为的自主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这一社会学基本命题;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城市化进程的特性,揭示作为城市化关键和特殊地域的城乡接合部的村落终结的难题所在,并以此为切入点,分析公民身份理论本土化研究的困境,立足中国社会的文化土壤,直视中国的社会现实,建构中国面向的公民身份理论。

“个人行为的自主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是社会学的基本命题之一。从社会学诞生起,社会优先还是个人优先的争论便不绝于耳,布迪厄将这个命题称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当代社会理论正在进行实践转向,在实践理论家看来,个体行为的确受制于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但后者只有通过实践的再生产才能存在。 在吉登斯看来,“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既不是个体行动者的经验,也不是任何形式的社会总体的存在,而是在时空向度上得到有序安排的各种社会实践”“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反复创造社会实践的途径,来表现作为行动者的自身;同时,行动者们还借助这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再生产出使他们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 本书的终极目的在于揭示“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行为与各大行为主体及社会理论之间的关系,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及其变迁对这一群体身份诉求行为的影响和制约。

本书在以下两层意义上使用“跨体制”这一概念。一是社会形态上的跨体制。本书以城乡接合部作为研究空间,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地理区域的存在,即横跨乡村和城市两大社会形态的产物,无论是在生产生活手段上还是在管理方式上,其社会形态都呈现明显的“跨体制”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一特征,城乡接合部才充满各种社会冲突和利益重组,村落终结才由此成为难题。二是身份类别上的跨体制。“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出现即是跨体制行为的产物。原属农村体制下的农民要想摆脱农村体制的桎梏,必须实现“脱农化”,从农村社会体制跨入城市社会体制,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蕴含的巨大不平等导致我国社会身份的固化,“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脱农化”的后果就是生活在两大社会体制的夹缝之中,艰难生存。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30多年的身份诉求行为,其实质是在“进城”这一跨体制行为本身失败以后,希望获取城市社会体制的庇护或重新回归农村社会体制的怀抱,在这漫长的身份诉求行为过程中,最终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这种尴尬境地是跨体制行为导致的必然结果。

本书在布洛维的理论意义上使用“结构化”概念。“结构化”是安东尼·吉登斯理论的主旋律,他试图以“二重性”的观点——实践同时再生产使其成为可能的情景——为替代,超越主体与客体、行动和结构、微观和宏观的诸多二元对立。吉登斯强调结构是如何推进而不是限制行动,直至最后,关于结构的直觉式观点消失了,强调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控制。而布洛维则回归到关于结构化的更加常见的观点:“结构”或“社会力量”确实限制了什么事情有可能实现,虽然他们自己也在不停地改造。布洛维坚持认为,反思性科学坚持以结构化的立场来研究日常世界,把日常世界看作各种外部“力量场”形塑的结构,并同时反过来形塑对方。这一“力量场”也许有它自己的系统特征,依据它自身的原则运作;当它对各种地方性因素施加自己的影响时,它有自己的动力机制。 本书将社会过程中的利益拓展为社会结构中的力量,结构化需要将社会过程置于它们外部决定性因素的情境中,将社会力量视为外部的和自然的过程是一种客体化策略。客体化不仅仅是一种方法论上的策略,它同时反映了针对生活世界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系统真实权力的运作。

本书立足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地理空间,引入制度变迁、利益和权利等变量研究“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的结构化形塑,采取个案拓展法作为基本的研究方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是本书的时间线索,在这一时间跨度内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这一社会情境演化成由三个不同阶段组成的社会过程。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的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便成为这一社会过程活跃的场域。在这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各种社会力量粉墨登场,结构化形塑着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行动。

本书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1)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及变迁。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产物,其实质在于城乡区域的制度区隔,包括户籍制度、粮油制度等14种制度的城乡不同待遇。本书将探讨“自理口粮”户籍身份的出现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发展变迁之间的关系,探寻这一另类户籍身份出现的社会背景和制度成因。

(2)我国的城市化历程和特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城市化曲折前进,呈现不同的阶段特征。“自理口粮”户籍身份是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化复苏的产物,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的诉求目标和诉求途径随着城市化不同阶段特征和城市化政策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一群体在不同阶段的诉求目标和诉求途径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不同时段的时代特点。

(3)城乡接合部的功能定位及村落终结的难题。对于城乡接合部的界定,我们不仅要考虑地理空间要素,更要注重文化和政策因素。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考虑城乡接合部跨体制的特征。“自理口粮”户籍身份就产生于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的地理空间。当前学术界关于“城乡结合部”的研究存在严重的“问题取向”,但立足于城乡接合部特殊“社会样态”这一现实,有必要重新审视城乡接合部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城乡接合部的“村落终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总体变迁过程,充满着激烈的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从而构筑了城乡接合部“村落终结”的难题。

(4)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行动分析。笔者在前期调查中发现,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存在三个关键性时点,从而将这一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诉求目标和诉求途径各不相同。本书引入制度变迁、利益和权利三个变量,详细分析每一阶段的诉求目标和诉求途径,并探讨社会背景和制度变迁的制约作用。本书提出“正常公民身份”这一概念,认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存在的制度基础,市民身份和农民身份可被视为我国的“正常公民身份”。即使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两种户籍身份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存在很大的差异、存在许多不平等,即使在同一身份群体内部,这种不平等依然存在,但至少是法律意义上的“正常公民身份”,且拥有相应户口附加的各项福利和权利。而作为特定时期的制度安排的产物,“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对这两种户籍身份附加的权利和福利均不享有,其身份诉求的过程亦是一种追求“正常公民身份”的过程。

在上述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寻求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与身份诉求之间的关系和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是研究的难点。在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地理空间中孕育的复杂城乡关系、利益关系等以及这些关系对“自理口粮”户籍群体正常公民身份诉求的意义和影响等是研究的关键和重点。

1.2.2 研究方法

本书的资料共有三个来源:一是历史资料,包括C市城市发展和城市扩张的历史资料和年鉴资料、东村的发展历史材料和媒体对“自理口粮”落户政策的相关新闻报道;二是政策文件,包括有关“自理口粮”户口的政策文献以及相关的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三是访谈录音,这是本书实证资料的主要来源。在做案例的过程中,笔者的访谈对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C市公安系统户籍科工作人员及东村所在区政府和乡政府工作人员;第二个层次是东村的村委会成员,包括前任和现任,同时笔者还访谈了C市其他城乡接合部村落的村委会成员,了解了其他村落变迁及“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相关情况;第三层次是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包括参与上访的和未参与上访的“自理口粮”户籍人员,这部分访谈对象构成本书访谈主体;第四个层次是东村坐地户。

本书以定性研究为总体思路,以历史比较法、个案访谈、参与式观察和文献法为主要方法。

定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又称为质化研究、质性研究、质的研究等。社会科学家的研究方法素有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的区分和争论。定量研究强调从特定的研究假设出发将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数量化,通过发放问卷、操作实验等方式收集定量资料,通过特定的数据分析软件计算出相关变量之间的关系,证实或证伪原有的研究假设,从而得出“科学的”“客观的”研究结论。而定性研究强调“研究者深入社会现象之中,通过亲身体验了解研究对象的思维方式,在收集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情境化的、主体间性的意义解释” 。 这种研究方法“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访谈、观察、实物分析等多种收集资料的方法,对自然发生的事件中各种行为的变化、发展进行描述和归纳,通过与研究对象的互动理解其行为和意义的一种活动” 。根据定性研究方法领域内两大权威人物林肯和邓津的观点,定性研究是一个跨学科、超学科的,甚至是反学科的研究领域,横跨不同的学科、领域和主题,在社会学、社会工作、教育学、传播学、心理学、历史学、人类学、医学和组织研究等有着各自不同的历史。在定性研究这一术语下,包含由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术语、概念和假设组成的家族,这其中包括基础主义、实证主义、后基础主义、后实证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等理论传统,以及许多与文化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相联系的定性研究视角与方法。定性研究者强调现实的社会建构性,强调研究者与其所研究的对象之间的密切联系,强调研究问题受情景限制,强调研究的价值承载性质,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即强调社会经验是如何被创造出来并被赋予意义。 定性研究的主旨就在于“发觉当事人的经验,从当事人的经验、角度来了解他/她的世界,而不是用一些社会上或学术上的、已存在的偏见或刻板印象来了解或评断一个社会现象或一件事例。这对那些向来没有机会使他/她们的经验被包括在知识体系内的弱势群体特别有意义,也意味着既有的知识内容会受到新的知识内容、视角的冲击”

观察和访谈是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观察是定性研究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之一。观察不仅是人的感觉器官直接感知事物这么一个过程,而且是人的大脑积极思维的过程。定性研究的观察不只是对事物的感知,而且取决于观察者的视角和透镜。观察者所选择的研究问题、个人的经历和前设、与所观察事物之间的关系等都会影响观察的实施和结果。实地研究的观察可分为参与型观察和非参与型观察。参与型观察是指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一起生活、工作,在密切的相互接触和直接体验中倾听和观看他们的言行。 通过参与型观察,研究者不仅可以深入调查对象内部,详细了解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深入探究社会现象或社会事件背后的根源,而且可以了解当事人对社会事件的态度,了解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参与型观察中,研究者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或就观察到的现象发问。笔者在进行研究时采用参与式观察的方法。为了更好地获取实证资料,笔者在东村租了一套房间,每天在东村生活,观察他们的生活状态,了解他们的社会情绪和社会心态,并进行深度访谈。在参与式观察中,如何进入现场、采用何种方式进入现场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笔者通过租房,与东村的本地居民、外来人口及“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结朋做友,参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了解坐地户与“自理口粮”户籍群体互相的看法和意见,并深入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上访者内部,详细了解他们上访的缘由及上访的经历,获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定性研究中的观察有一种很强烈的“互动情境取向”。安格罗西诺和德培雷认为,这种情境互动有五个一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自发地或者带一点计划性质地)参与某一社会设置的决定,而非对他人行为的被动反应,是社会互动的基础。这一原则要求研究者主动寻求以成员身份为基础的情境认同。第二个原则是在大多数社会互动中,人们对行为的评价不是根据其在抽象意义上的与社会或文化规范的符合程度,而是根据其连贯性。也就是说,这种认知模式关注的是某人在给定的社会情境下影响他人的能力。第三个原则是互动是包含所有参与者并对其角色框架加以不断检测的一种张力过程。也就是说,研究者与其合作对象并未步入一个固定的、被完全限定的空间中,而是贯穿在一个研究计划中或者由一个计划到另一个计划的过程中,由其行为和对彼此的期望组成并不断发展的一个动态过程。第四个原则是使参与有效的信息是由他人透过内在或外在的标准产生的。内在的标准指的是区域社会的成员检查自己的行为与其所在区域社会的主流文化的符合程度;外在标准指的是区域社会的成员依照可能的一般标准检查其行为。在调和社会情境内在标准和外在标准的过程中,以个人体验为组织材料的标准对于将互动的情节类别化是有意义的。第五个原则是人们是通过假定情境来彼此互动的,这一认同增强了他们的自我观念或者服务于他们自身的需求,这种认同更多的是依靠上下文来确定而不是依靠社会或文化规范来确定。

访谈是一种研究性交谈,是研究者通过口头谈话的方式从研究对象那里收集第一手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陈向明将“访谈作为言语事件”,认为这种说法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访谈是一个真实发生的社会事件,是人们交谈的一种方式;二是访谈作为一种话语,本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各个部分之间具有一定的意义联系;三是访谈中所说的话都是言语行为,不仅可以“以言表意”,而且可以“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 笔者在做研究过程中将访谈与观察结合使用。并不是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是合适的访谈对象,访谈对象的选择受研究目的、研究设计的限制以及受访者本身特质所限制。在观察中,笔者注重甄别访谈的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访谈对象。访谈对象包括东村的村委会成员,包括前任和现任;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包括参与上访的和未参与上访的“自理口粮”户籍人员;东村的坐地户。针对村委会成员和坐地户,笔者采取深度访谈的方式,围绕研究目的和研究设计进行访谈。针对“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笔者采取“口述史”的方式进行。口述史是一种生动、古老而又新兴的人文与社会科学方法,通过访谈、口述收集历史资料,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均古已有之。 作为一种获取历史资料和社会事实的方法,“口述历史是通过有准备的、以录音机为工具的采访,记述人们口述所得的具有保存价值和迄今尚未得到的原始资料” 。保罗·汤姆逊认为:“口述历史是关于人们生活的询问和调查,包含着对他们口头故事的记录。” 笔者通过对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口述史”研究,询问他们来到东村的原因和动机,了解他们刚到东村的生活情境,真切地理解他们30多年来身份诉求的种种辛酸苦辣,通过对他们生命历程,特别是在城市化背景下抛家舍业进入东村的动机和生活历程的记录,获取这一特殊户籍身份群体的原始资料。

1.2.3 个案呈现:作为典型样本的东村

新中国成立以后,吉林省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大体说来,新中国成立到1980年代中期,吉林省的城市化进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49~1957年是第一阶段,表现为城镇人口直线上升,城镇人口数量由1949年的222.3万人上升到1957年的383.8万人,占总人口的30.75%,8年净增161.5万人,年均增加20万人。1958~1968年是第二阶段,表现为城镇人口波浪式上升。1968年增长为619.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到35.05%,年均增长20.21万人。其中,1958~1961年是吉林省城镇人口增长高峰期,年均增长68.9万人,原因在于“大跃进”的影响,农村人口大量涌进城镇;1962~1963年因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精简国企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出现了城镇人口下降的局面;1964~1968年城镇人口再次大幅上升,年均增加15万人。1969~1971年为第三阶段,表现为城镇人口缓慢上升。其中,由于职工下放农村劳动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减慢了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年均增加9.5万人。1972~1985年是第四阶段,表现为城镇人口再度迅速增长。1985年,全省城镇总人口为1421.8万人,年均增加55.3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61.87%。 表1-1反映了1980~1985年吉林省城镇总人口、非农业人口的变化状况。

表1-1 1980~1985年吉林省城镇总人口、非农业人口统计

续表

从表1-1可以看出,1980~1983年,吉林省城镇人口和城镇人口中的非农业人口增幅较平稳。而1984年和1985年的城镇人口和城镇人口中的非农业人口增幅突然增大,尤其是1985年。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1984年国务院批准了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适度放宽了建镇标准,导致1984年吉林省城镇人口大幅增长;二是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的颁布,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得以落户为“自理口粮”,在统计意义上为非农人口。

在吉林省城镇人口增长的过程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通化地区,但城镇人口最多的依然是C市,如表1-2所示。

表1-2 吉林省各地区城镇人口增加比较

续表

注:本表根据吉林省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编制。

新中国成立后,C市的城市化速度加快发展是在1977年后。1977年,C市城镇人口为177万人,1981年上升到205万人,1985年上升到355万人,1993年上升到415万人,16年间净增14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1.7万人。这一时期,C市城镇人口比重提高很快,1977年为32.92%,1984年提升至57.74%,1988年升至67.85%,1993年升至67.88%。 C市的“自理口粮”户口就在这个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开始产生,这个群体主要居住在C市城郊的城乡接合部,近年来的城市扩张把大量的“自理口粮”户原有的城乡接合部居住地划入城市的内围。东村就是C市东面一个典型的城乡接合部。

今天的东村隶属于C市河子区英道镇,南起吉林大路,北到102国道,西起中环路,东到洋浦大街;总占地面积608.77公顷,其中有建设用地41.96公顷,耕地227公顷。东村户籍登记总户数为6233户,其中农业户数2941户。户籍登记总人口为21277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4196人,“自理口粮”户籍人数为2604人,非农业户籍人口1320人,外来人口13157人。 东村原有17个自然屯,分为17个村民小组,现在1组、12组已经撤销。东村辖区内有民航宿舍、东郊煤气宿舍、省建委宿舍、零九炼油厂宿舍等;辖区内工厂有热电二厂、热电加油站、热电多种经营公司、零九炼油厂、东郊煤气公司、南航总部、新建生产资料大市场;辖区内学校有五十七中学、东村小学。

东村的今日辖区历史上属郭尔罗前旗蒙古王公辖境,当时只有逐水游牧的蒙古族。直至乾隆六十年(1795)第一批因京南诸县受灾逃荒的灾民前来垦荒,始建村屯。 东村的辖区最早是由刘前店、腰八里堡、韩家沟、陶家窝铺、邹家碗铺、东甸子屯、十里堡屯、腰十里堡等8个村屯构成。 新中国成立后,东村被纳入净月乡管辖。1955年12月14日,C市政府调整菜乡,将今日东村辖区内的东朝阳沟、小朝阳沟和杨家店屯划归三道乡。 1958年8月24日,C市政府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后改称净月人民公社,今东村大部分辖区归属这一公社管辖。 1969年5月22日,英俊、净月、东风、五七、红旗5个人民公社划归郊区政府管辖,今东村大部分辖区开始归属郊区政府 ,改称东村大队。1983年3月,英道、净月、幸福、西新、五七、城西、奋进7个公社划归市区 ,归属于南关区管辖,东村开始迈入城市化进程。1986年,南关区净月公社东村、苇子和杨家三个村划归英道乡 ,正式归属于C市河子区辖区范围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解决农村问题的两个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C市市委把宣传、学习、落实这两个文件当作农村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抓了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试点工作,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大道上,使C市农村尽快富裕起来”的口号。1979年7月,C市市委根据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决心抓农业这个基础,把商品粮基地建设好;抓工业调整,把轻纺工业、农用工业搞上去;抓党员教育,把党风搞好。为此,制定了《关于加强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决定》《C市1979年至1981年工业调整方案》等。同时,C市政府注重抓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发展城市多种经济成分,恢复和发展了一批个体工业和小商贩。1980年上半年,C市为全市1900户个体手工业和小商贩发放了营业执照,开业的有30多个行业;此外,还为发展城区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大办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城市公共事业,安置城市待业青年就业。 这两大举措解放了农业劳动力,同时也搞活了城市经济,扩大了C市劳动力市场需求。自此,C市中断的城市化进程恢复并逐步加快。随着城市粮食凭票供应时代的终结、农村集体化经济的逐步瓦解,扩张中的C市对粮食、蔬菜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满足市民生活的需要,C市政府决定在东村建立蔬菜基地。同时,扩张中的C市对电力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市政府遂决定在东村征地建立第二热电厂。蔬菜基地和第二热电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向往城市生活的农村人口从中看到了进城的契机,纷纷从C市周边农村来到东村。另外,一些老家在吉林省边远地区的因为有亲戚在C市近郊,打听到这一消息亦纷纷前来。这些人有的在东村租种本地居民的承包地或村里的集体自留地;有的在第二热电厂做临时工,参与热电厂的建设。

这一群体来到C市的途径和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投亲靠友,有些是为了孩子求学,更多的是为了改善生活现状。但这一群体来到C市的一个共因就是受城市生活的吸引,目的就是改善农村穷困的生活现状,改变原有的农民身份。

这些人来到东村时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壮烈,要么是当时实施土地承包的时候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要么就是在离开原有的村庄时主动放弃了原有承包地,原有承包地即被收回。他们来到东村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四个:一是参与当时的电厂建设,进入电厂做临时工;二是在东村租房或摆小摊做小买卖;三是在东村租房居住但平时在市区收破烂等;四是租种坐地户的土地做菜农。笔者在访谈中发现,无论从事哪种职业,他们普遍认为这些工作比在大农村种大地要轻松得多,收入也要高很多。但是他们面临一个共同的身份缺失问题。来到东村后,他们没有自己的承包地,原籍的承包地要么放弃要么被收回,他们已经不再拥有实际上的“农民”身份。更严重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在离开原籍时已将原有的户口带走,但与此同时,由于政策等各方面的原因,他们亦无法在东村落户,变成所谓的“黑户”。在这种情况下,这一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随之展开。

笔者通过访谈发现,在这一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中存在三个关键性时点。第一个是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的颁布;第二个是1997年全国进行的土地承包大调整,且实行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但C市政府当时出台文件,规定市郊14个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冻结,不予调整;第三个是2002年东村实行“动账不动地”式的土地调整。由于土地征用,2002年东村村委会决定收回全部出租的村集体自留地,与此同时,东村的坐地户亦收回出租的自家承包地。

这三个关键试点将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诉求目标和诉求途径各不相同。

第一个阶段始于1984年《通知》的颁布。此阶段这一群体的诉求目标是结束自己没有身份的尴尬处境,诉求途径是找关系花钱落户口。《通知》虽然明确规定外出务工的农民可获得“自理口粮”户口身份,但由于当时的政策环境以及当地政府的刁难,不找关系不花钱基本不可能获得“自理口粮”户口身份。当时的“自理口粮”户口簿为绿色,上面标明的户口类型是“非农”,同时在旁边盖有一个红色的圆形小章,里面刻着“自理口粮”四个字。

第二个阶段始于1997年的土地承包30年不变政策的出台。在获得绿色“自理口粮”户口簿的最初几年,这一群体对这一身份颇为满意。虽然他们不能像其他非农户口身份的市民一样凭票享有粮食供应,也不能像拥有农村户口的农民一样利用自己的承包地栽种粮食,但由于他们当时在东村从事的工作远远要比原来干农活轻松且收入高于种地的收入,而且还可以凭绿色户口簿在供销社购买粮食。但随着粮食供销制度的终结,他们的优势逐渐消失。同时,在1990年代开始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他们逐渐失去了竞争力,生活越来越困窘。1997年开始实施的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政策让他们产生了摆脱这种“自理口粮”户口身份的愿望,希望重新获得农村户口,获得农民身份。但C市政府当时出台文件,规定市郊14个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冻结,不予调整。“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走向固化。

第三阶段始于2002年。由于C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东村很快被划入城区的范围,大量的土地被征用。东村的土地价值由此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村集体亦通过征地买地积累了巨额集体资产。东村的坐地户由于拥有大量的承包地和坐地户身份,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与此同时,由于村集体机动地和村民承包地的收回,大量承包土地以菜农为业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生活却无以为继。这一时期他们身份诉求的目标是获得与坐地户一样的待遇,诉求途径是上访。

现阶段,C市政府根据“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现状,对市内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已取得土地承包资格的“自理口粮”户按照农业人口进行管理;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自理口粮”户应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未获得土地承包资格和未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自理口粮”户由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户籍,纳入城市人口管理,享受城市居民待遇。然而,通过实地调研笔者发现,现实情况并非如此。这些“自理口粮”户现在普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因受到户口的限制,他们不享受农村和城镇居民的任何优惠政策,不能办理低保,还不享受农村的土地政策。有些“自理口粮”户虽然在东村生活了30多年,但村委会和本地居民仍然把他们视为外来户,拒绝与他们一起分享村集体收益。为争取自身的合法权利,从2002年开始,这一群体开始了持续的上访活动。

1.2.4 拓展个案研究

本研究是一种典型的个案研究,个案聚焦于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过程。个案研究是定性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斯泰克指出,个案研究不是一种方法论上的选择,而是对研究对象的选择。不管用什么方法,我们总要研究特定的个案。我们可以通过反复测量,用分析的方法或整体的方法来研究个案,也可以从阐释的、有机的、文化的角度或多种角度研究个案。 斯泰克把个案定义为“有界的系统”,认为“个案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杂的。他可以是一个孩子,也可以是一个班的孩子,可以是一个事件”,但是,一般来说,“并非事事都是个案……如果我们研究个案,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个案都是一个有机的特定个体,个案是一个‘有界的系统’”。“有界”指的是各个个案之间的区别,每个个案都“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特性”“有些特征是系统内部的,个案边界以内的;而另外一些特征是个案边界以外的;还有一些特征是意义重大的背景”;“系统”是指每个个案都是“一个综合体系”“不管其功能正常还是非正常,是理性还是非理性的”“它的行为是模式化的,具有显著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斯泰克根据研究目的把个案研究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种是“本质性个案研究”,研究者的目的是更好地理解特殊的个案,这种研究主要不是因为个案代表其他个案,也不是因为它阐明了一个特征或问题,而是因为不管它多么特殊、多么普通,这样的个案本身就有重要的意义。第二种类型是“工具性个案研究”,研究者的目的主要是给人们提供对一个问题的认识或重新得出一个推论。个案的意义是次要的,只起一个辅助性作用,有助于我们对其他事物的理解。研究者也会深入个案,仔细观察它的背景,详细叙述它的日常活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它有助于研究者追求其外部意义”。第三种类型是“集合性个案研究”,研究者通过连带的观察大量个案以便研究一个现象、一群人,或总的状况。

根据斯泰克的类型划分,本研究应属于“工具性个案研究”,通过对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社会事件的剖析,理解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我国的城市化背景下,这一群体如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本研究的目的并不是描述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基于自身利益追求不同身份的过程本身,而在于通过案例本身的分析,追求案例的“外部意义”,其最终目的在于“走出个案”,这也是“人文社会科学中个案研究事实上的共同追求” 。拓展个案法是“走出个案”的一种方法。所谓拓展个案法,是一种通过参与观察将日常生活置于其超地方和历史性情境中加以考察的研究方法。布洛维认为,拓展个案法的魅力在于将反思性科学应用到民族志当中,目的是从特殊中抽取出一般、从微观移动到宏观,并将现在和过去建立连接以预测未来,所有这一切都依赖于事先存在的理论。 拓展个案法的提出是针对杰克·凯慈提出的“4R”原则。杰克·凯慈在关于“分析性田野工作”的经典讨论中提出了“4R”原则,作为实证科学四种约定俗成的信条。第一,社会学家必须避免影响并因此破坏他们研究的世界。这是防止“刺激反应”的禁令。第二,外部世界多种多样,所以我们需要有标准地挑选数据。这就是“可靠性”原则。第三,被挑选出来的事物,其编码规范要清楚明白,这样任何一个研究同一现象的社会科学家都能够得出相同的结果。这就是“可重复性”原则。第四,我们必须保证我们所研究的片段是整体世界的典型部分。这就是“代表性”原则。 但布洛维以他在赞比亚的研究经历为例指出,实证科学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无法实现这四大原则,原因就在于在实证科学的研究实践中一定会受访谈、回应、场所以及情景四种“情境效应”的限制。鉴于此,布洛维提出了“一个科学的替代性模式,亦即反思性模式,将情境看作起点而不是终点”。反思性科学将对话提升为它的界定原则,并将参与者和观察者之间的互为主体性作为它的前提假设。反思性科学的干预、过程、结构化和理论重构四项原则可以避免情境效应,“它要求观察者干预参与者的生活,并在社会情境内对干预进行分析;它通过展示各种社会力量的决定因素之间的关系,来揭示地方性的过程;它认为理论的生长点不仅存在于参与者和观察者的对话之间,而且存在于现在已经被视为科学共同体的参与观察者之间”。至于如何落实反思性科学的这四大原则,布洛维认为通过四步层层递进的拓展可以实现,即从观察者拓展到参与者、时间和空间上的拓展、从过程拓展到力量、拓展理论。

拓展个案法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它走出了个案自身的狭小范围,转而站在宏观层面,特别是宏大权力的领域中,“居高临下地观察具体的日常生活;同时借由具体个案反观宏观因素,从而实现理论的重构”。拓展个案法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分析性概括从个案研究本身的独特逻辑来思考这个问题,特别注重理论的角色,从而将拓展个案法引入了一条正确的道路;拓展个案法则在“分析性概括的基础上再向前推进一步:跳出个别个案本身,走向宏大场景”

本研究应用拓展个案法,在方法论上试图做出以下几点探索。

一是在研究背景上,本研究认为“自理口粮”户籍群体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跨体制流动的产物,将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置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发展演进脉络之中;将“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的变化看作我国城市化进程不同阶段的产物。

二是在时间点上,本研究立足长时段的历史研究,将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围绕身份诉求所进行的种种抗争包括上访行动看作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发展变迁、城市化政策改变、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的结果;探讨“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现状出现的历史背景。

三是在空间上,本研究立足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的地理空间,在分析这一跨体制的特殊社会形态的基础上,把握城乡接合部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功能定位,从而将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置于城乡接合部这一特定场域。

四是在过程分析上,本研究将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视为一个双向建构的过程。一方面,“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在30多年的时间里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在每一阶段对自身的身份设定均有所不同,因此这一群体的身份诉求有其主动选择的过程;另一方面,在国家政策层面、各级政府、东村村委会等对其身份的建构有一个形塑的过程。鉴于“村民身份”下的“村民权利”,东村的坐地户在很大程度上亦影响“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本研究的重点在于考察这四大主体是如何引导或影响“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如何建构“自理口粮”这一户籍群体身份本身。

五是在理论建构层面,本研究立足于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理论及城市化理论,在借鉴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进程,试图建构中国面向的公民身份理论。 0S0Vs6f5xT9kvDdimSPipmliBF3ejZzDuCQzsal5J52vLygpWOSpAKEfYUea6M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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