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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问题提出

1.1.1 “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产生

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呈现总体性社会特征,这种社会结构是以国家极强、社会极弱、国家全面渗透和控制社会生活为特征的。在这种社会结构的作用下,我国并不存在一个具有一定自由性的、相对独立的社会,表现为国家完全取代了社会。这种社会结构的形成,需要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国家对资源和社会活动空间的全面垄断,使国家成为向其社会成员提供资源与机会的唯一源泉;二是对独立的社会力量或加以打击和取缔,或将其吸纳到国家的制度框架中来,使其成为国家制度框架的一部分;三是建立具有综合性功能的总体性组织,从而实现全部社会生活的高度组织化,在中国表现为城市中的“单位”和农村中的“人民公社”。 在这种总体性社会结构中,户籍制度的作用尤为明显。通过户籍制度,国家将整个社会区隔成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并赋予其成员不同的资源和机会;通过户籍制度,实现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并通过城市中的“单位”和农村中的“人民公社”,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高度组织化。也就是在户籍制度的作用下,这种总体性社会被制度性区隔为一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在这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社会成员要想进入国家所控制的活动空间并获得接近国家配置的资源的途径,必须完成两个步骤:一是获得农村或城市户口,以明确自己的身份,并由此确定接近国家控制的资源和活动空间的具体形式;二是在获得户口和相应的身份成为城市人或农村人之后,要成为总体性体制中的两种基本组织之一的成员,即或者成为人民公社的一个社员,或者成为城市单位中的一分子。 只有在上述两个步骤全部完成以后,个体才被纳入这种社会体制,才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会成员,即成为我们所谓的“体制内”成员。在我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下,个体只有成为“体制内”成员,才有资格享受体制带来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在农村,只有成为集体组织成员,个体才有参加公社中的集体劳动的权利,才能获得从公社获得生存资源的权利,以及获得自留地的权利。在城市,只有获得城市户口,才能拥有就业的权利,同时才有资格享受公有住房、子女就学和就业、公费医疗、粮食和稀缺的副食品的定量供应以及其他社会福利。在此基础上,我国形成一种实质意义上的身份制社会,整个社会成员被划分成农民和市民两大身份类别。

然而,以“大包干”为起点的改革开放极大地冲击了这种社会结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开始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提供资源和机会的源泉,国家失去了为社会成员提供资源和机会的唯一源泉的垄断地位,即“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出现; 二是原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发生体制内外的分化,中国的社会阶层出现新的分化与整合,出现了“身份+契约”的“两栖人”现象。因身份的差异,“两栖人”中又有“城乡两栖人”和“官商两栖人”之分,这是阶层分化过程中产生的“一个身份两种职业”或“一种职业两种身份”、具有两种阶层属性或兼跨体制内外的社会现象; 三是中国社会的身份类别划分标准发生剧变,一种新的、具有自致性和可变性的、以职业身份为标志的身份系列正在逐渐取代以往的城乡各种身份系列,但在当前呈现一幅新旧身份系列并存、交融与交叉错位的复杂图景。身份类别的松动为社会结构的变迁松了绑,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表现为维系原有城乡居民身份系列的前提条件的日益减弱,这势必导致这一身份界限本身的模糊和松动,在城乡流动中,原有身份与新职业及新居住地的矛盾,导致了大批边缘人及大量边缘群体的产生。

“两栖人”现象和边缘人群的产生,实质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社会成员跨体制流动的结果。“自理口粮”户籍制度的出现就是农民在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化复苏背景下由农村社会体制向城市社会体制流动的产物。

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农村结束了集体化的时代,农村的人民公社开始解体,开始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中国农村开始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与此同时,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开始松动,中断的城市化进程亦开始复苏。一些地方政府为满足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劳动力的需求,充盈城市工业生产的劳动力空缺,开始放松农民向城市迁移的限制,虽然这种限制是临时性的。城市化给当时的中国社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开发了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也产生更多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一些不安分或者不甘现状、善于把握形势和机会的农民开始向城市流动,他们或进城做临时工,或在城郊承包菜地,成为租种菜地的菜农。这部分人的涌进补充了城市发展所缺乏的劳动力,活跃了城市经济,方便了城市市民生活。但是,当时的户籍制度并不适应流动人群,所以如何解决这一群体的身份问题在当时存在很大的难题,由此带来了其他一系列生活困难和其他不便。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于1984年10月13日颁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凡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簿,统计为非农业人口”。 从这个政策可以看出,要获得这种户口,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城镇务工、经商或办服务业;二是在城镇要有固定住所;三是粮食自理。其户口的性质是“非农业”。当时的学术界对这一户籍政策的颁布表示了肯定,认为《通知》是“解放以来引导农村人口迁移最为积极和明确的方针政策” 。从农村流动到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以“自理口粮”和自筹资金的方式进入城镇定居落户,转为非农户口,是“中国农村人口转移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件新事,也是‘农转非’问题上户籍制度的一大重要改革” 。这一户籍群体的出现,突破了我国户籍制度长期采用的二元结构模式,把全国总人口划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两类,其区分标准在于是否享有由国家提供的平价商品粮等待遇。

这一文件的颁布,突破了原有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界限,在原有农村和城市两大体制之外,出现了一个跨体制的身份群体——“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自理口粮”户口是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一种“转人不转粮”、不享受国家供应粮、由自己解决口粮的一种特殊的户口类型,这是当时国务院为解决进城农民的实际困难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户口政策。当时农业户有地,非农业户有粮本,“自理口粮”户口就是介于农业和非农之间的一种跨体制的户籍类型。朱宝树通过对上海市郊7个镇1057个样本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一户籍群体的出现使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落户的过程中出现了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由离土不离乡向离土又离乡的渐进推移,突破了离土不离乡的传统模式;二是由“统包式” 的“农转非”向“自理式”的“农转非”推进,标志着中国的“农转非”突破了“统包式”的传统模式;三是由限制性迁移向引导性迁移推进,突破了过去仅由政府部门进行严格限制性调控的传统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引入了农民自我调节和一定程度的市场调节机制,为向引导性迁移转变提供了有利因素。

作为跨体制的产物,“自理口粮”身份群体一开始就被视为一种“另类身份”。1988年11月23日的《农民日报》上有文章指出,这一群体是“城市中的农民”“因为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但是……社会地位很低,没有房子,也不享受粮食供应待遇,缺乏劳动保障,因此是二等公民”。1989年5月11日的《农民日报》上有文章认为,这一群体是“第三类公民”“他们脱离农民行列而成了城里人,但是他们的户口还不是真正的城市户口”。

这类户口虽然在人口统计意义上是“非农业人口”,但他们与其他非农业户口的人口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自理口粮”的“农转非”虽然体现着户籍改革的方向,也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和遵从,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无视这两类“非农业”人口共同居住在同一城镇社区却享受不尽相同的待遇这一客观存在的矛盾。“《通知》实施以来,中国的户口‘农转非’事实上已形成了‘双轨制’。相当数量的农民是怀着期望得到城镇居民高于农村的某些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障心理而进城镇落户的。但他们面临的现实是,在很多方面得不到一般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 “自理口粮”户口给当时的农民流动人口带来的更多是象征性的好处,从实际获得的层面来看并没有多少实际价值。这种户口类型在形式上使得一些农民具有打破对土地的依赖离开土地并进入城市的权利。但是,这种“自理口粮”户口并不同于“农转非”。这类户口持有者没有资格获得国家相应补贴的福利,进入城市以后一切生活费用自理,而且他们要想获得这种户口,前提是必须放弃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他们也不能把这种户口转到其他城镇,特别是行政地位比所在城镇更高的城市。如果他们想要彻底迁移到城市,或者把户口转为真正意义上的非农业户口,仍然需要办理与常规“农转非”相同的手续。“20世纪80年代,这类户口对一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而言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为农转非渠道对他们来说是关闭的。到1988年,这种新户口类型的总人口达到400万。 不过,随着1980年代末有了获得‘城市’户口的新机会,‘自理口粮’户口失去了它的吸引力。到1990年代初,这项政策被废止。”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当前学术界基于户籍制度的社会群体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主要集中在农民、市民和农民工等户籍群体。关于农民群体的研究主要源于对“三农”问题的关注,代表人物有徐勇、于建嵘、曹锦清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以来,关于农民群体的研究进入新的阶段,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成为研究热点,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著作和学术论文,构成了学术界颇值得关注的一道风景线。21世纪以来,关于市民群体的研究主要围绕城市社区建设及住房商品化展开,其中由“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业主委员会的维权行动及城市居民的邻里政治是研究的重点所在。农民工群体的研究是户籍群体研究的重点和亮点,集中在农民工的权利保障、社会认同、城市适应和社会融入等层面,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

从总体上看,关于户籍群体的研究已取得丰厚的学术积累,但在笔者看来,却存在着两个重要缺憾。

一是从空间范围来看,这些研究多集中在农村和城市空间范围内,忽视了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的地理和社会空间。在社会形态上,城乡接合部作为连接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是典型的跨体制社会形态,无论是在生产生活手段,抑或管理方式方面,均具有从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过渡的状态。但是,这种跨体制的地理区域并非仅仅是藏污纳垢的场所,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有其独特的功能定位。

二是这些研究忽视了对“自理口粮”这一特殊户籍群体的研究。“自理口粮”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政策的产物,亦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跨体制的产物。它突破了我国户籍制度长期采用的“农业”与“非农”二元结构模式,是一种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跨体制的并被视为“另类身份”的户籍类型。当前,学术界缺乏对这一户籍群体的系统研究。朱宝树于1988年对上海城郊17个乡镇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进行的人口学意义上的调查研究,当属学术界最早且唯一对这一户籍群体进行的系统研究。其他研究散见于户籍制度研究、土地制度研究或城乡关系研究中,如陆益龙、王海光、俞德鹏等在各自的研究领域都有所提及,但并未做系统论述。

本书试图弥补这两大缺憾,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变迁和转型过程中,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背景下,以跨体制的城乡接合部为地理空间,以跨体制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为研究对象,在基于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长达30多年的身份诉求行动案例分析基础上,探索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转型和制度变迁背景下,作为另类户籍身份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保障方面的争夺和维护,从而透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与个人命运的关系,回应“个人行为的自主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这一社会学基本命题。

本书旨在以C市东村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为个案,通过对“自理口粮”这一跨体制的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的分析,特别是着重于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制度变迁和各种社会力量对这一特殊和另类户籍群体身份的结构化形塑,透视我国城市化政策的变迁轨迹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揭示在我国现有体制下,作为跨体制产物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进退维谷”的悲剧性命运。村落终结与城市化是两个相伴相生的历史进程,作为城市和乡村连接地带的城乡接合部,其村落终结是一个漫长而纠结的过程。本书更深层次的研究目的在于,以位于城乡接合部这一跨体制的特殊地域空间“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身份诉求行动为窗口,透视城乡接合部村落终结过程中的激烈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分析城乡接合部村落终结的难题所在,揭示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存在的不平等,以及这种社会结构对社会成员行为和身份的制约。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带有明显的政策属性。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据不同的社会环境,依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我国城市化政策的内涵及特征属性均有所不同。其中的共同点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始终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中进行。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城市化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虽然户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解决了农村和城市两个系统的供求问题,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负面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自理口粮”户籍群体出现的直接原因就在于户籍制度的变迁,这一户籍群体是我国户籍制度负面作用的集中体现。其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的城市化政策。我国的城市化呈现明显的“政治城市化”特征,“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出现即“政治城市化”的结果之一。

城市化背景下我国当前的村落终结呈现多元形态。孟德拉斯曾经指出,“农民是相对于城市来限定自身的。如果没有城市,就无所谓农民,如果整个社会全部城市化了,也就没有农民了”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城市化与村落终结始终是相伴相随的两个进程。在当代中国城市化速率加快的背景下,村落终结是我们必须正视和研究的一个社会问题。“由于征地撤村、村庄合并、村落并入都市等原因,现在在中国行政版图上,几乎每天都有约70个村落消失。”城市化背景下以“农民工、失地农民和村落终结”为核心内容的“新三农问题”是城乡关系的连接点,亦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热带”。 就其内核而言,“农民工、失地农民和村落终结”均可归结为村落终结问题。由于“村落走向终结的道路和具体形态又是多元的”,要想把握我国村落终结的实质,就必须总结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村落终结的多元形态。 从城市化的内涵角度,可以发现我国村落终结的类型存在以下几种形态。

一是居住方式变革下的村落终结。“城市是个密集的‘聚落’,而不仅仅是一些分散的住居的集合体” ,城乡之间的区别首先表现在居住方式上。居住方式变革下的村落终结类型在我国城市化的“山东模式”和“成都模式”中得以明确显现。“山东模式”指的是2006年以来山东省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平台大力推进的合村并居运动,在原有的行政村建制基础上进行旧村改造和撤村并居,改变原有农村分散的居住方式,在特定地点仿照城市社区建立高楼小区进行集中居住,目的在于集中农民手中的宅基地,推动农村社会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成都模式”是学术界对成都土地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具体做法表现为“三个集中” ,其核心在于农民的“双放弃”,即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地基使用权,在城区集中安排居住,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学术界对“山东模式”和“成都模式”展开了深入讨论,支持者有之,质疑者亦不乏其人。无论如何,两种模式均为政府强力推动下的以改变传统居住方式为特色的村落终结形态。

二是生产方式变革下的村落终结。生产方式的非农化和消费方式的社会化是城市文明区别于乡村生活的重要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中国城市由此出现了大量被称为“农民工”的流动人口。数据显示,1979~2009年,中国城市流动人口从原来的600万增加到2.11亿。 这些人进城后,放弃了以农谋生的生产方式,进入工厂从事非农工作,消费方式也随之社会化。特别是“80后”新生代农民工,由于长期的城市生产生活经历,他们甚至没有任何从事农业生产的技能。农民工的大量外出导致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空心化现象,出现了由于人口城市化而产生的村落终结类型。城市周边的失地农民亦是此类村落终结的产物。农民工是主动进城从事非农生产,属于主动城市化;而失地农民则是由于城市边界的扩张征占了赖以生存的农地,农业生产无法延续,是被城市化的典型群体。

三是乡土文明变异和传承下的村落终结。从历史上看,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内容主要是中心城市的迅速膨胀和向外扩张的过程。那些位于城市边缘的村庄,将不可避免地率先走向终结。 学术界对这类村落有两种不同的称呼,即“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但就其实质而言,这两种称呼表达的是村落终结的同一类型,区别仅仅在于所处城市地域的不同,本质上是城市化不同阶段特征的反映。城市边界的扩张,不断把周边的农村纳入城市范围,由于开发成本及城乡接合部内在的各种复杂矛盾,城市政府和开发商绕过该地域继续向外扩张,原有地带的村民依然坚守,“城乡接合部”由此演变为“城中村”,因此笔者坚持采用“城乡接合部”这一称呼来表达这一特殊地域。作为城市化进程中村落终结的特殊类型,城乡接合部的“农民正在大量地失去土地,他们的农业耕作史断裂和终结了,而村落的历史还在延续”

但是,“城乡二者之间的差异不仅仅是人口数量和密度的差别,也不仅仅是经济活动资源的差别” “通过对空间的具体而形象的利用、控制,城市自身不仅负载了实用的生产活动功能,而且为居民的日常交往提供了场所”“在城市当中,通过市场、聚会场所等介质的交融手段的浓缩强化,人类的生存方式逐渐形成了各种替代形式:乡村中根深蒂固的循规蹈矩渐渐地不再具有强制性,祖传的生活目标渐渐地不再是唯一的生存需求满足:异国他乡到来的男男女女,异国他乡传入的新奇事物,闻所未闻的神灵仙子,无不逐渐瓦解着血缘纽带和邻里关系”。 在城乡接合部走向村落终结的过程中,乡土文明的传承和变异两种截然不同的阶段得以完全糅杂表现,其传承表现在收入、生活、情感、社会交往、心理认同等诸多方面对原有村落的全面依赖,基于村籍的利益关系形成一种“村落单位制” ,其变异不仅仅是生产方式的非农化,更多的是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的转变。

从一般意义上讲,村落终结实质上是“人类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过程中的特有现象”,亦是乡土文明向城市文明为核心的城乡关系结构转换过程。“村落终结”是一个复杂而多重的演化图景,其变化不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单向推进,而是一个复杂的、长时间的“双向互动”过程。 虽然城乡接合部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空间“往往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被迅速纳入城市空间,但村落的终结并非通过一个简单的空间转换所能完成。因为城乡接合地带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过渡性空间,而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样态’” 。这一特殊的地域是“一种包含了地理、经济和文化元素的综合体”“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类意愿和目的细致完整的表达” 。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乡接合部具有独特的作用,在村落终结问题上,“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 。城乡接合部在走向村落终结的过程中,遇到许多与其他村落终结类型不同的难题,这些难题的根源就在于城乡接合部这一跨体制的特殊地域空间所呈现的复杂的样态,以及这一复杂社会样态中充满的激烈的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在C市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长达30多年的身份诉求进程中,这些矛盾冲突和利益重组得以充分显现。透过这扇窗口,我们可以清楚地分析城乡接合部村落终结难题的症结所在。

本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理论价值在于通过用学术话语记录分析东村“自理口粮”户籍群体30多年的身份诉求行动,研究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转型和制度变迁背景下,作为另类户籍身份的“自理口粮”群体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保障方面的争夺和维护,从而透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社会转型、制度变迁与个人命运的关系,回应“个人行为的自主性与社会结构的制约性”这一社会学基本命题,推进相关的理论研究。

实践价值在于立足于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跨体制的地理空间,引入制度变迁、利益和权利等相关变量研究“自理口粮”户籍群体的身份诉求,透视我国城市化政策的变迁轨迹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冲突和利益纠葛,揭示我国现有体制下,作为跨体制产物的“自理口粮”户籍群体“进退维谷”的悲剧性命运。本书不仅有助于理解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转型下我国的城乡关系、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化政策走向等,而且有助于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建设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当前中国社会建设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保障问题提供经验借鉴和理论指导。 e7I+MqyPAGQTI3tFPgO9+EuhhAGN/sW167asVfkNjNV8TqzpmTnvc8AXEpk3hx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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