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阶序与公民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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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蒙在《阶序人》中通过对印度卡斯特的研究,提出了社会研究的阶序理论。与结构主义强调二元对立的关系不同,杜蒙主张将对立的因素置于阶序之下。他把阶序界定为:“一个整体的各个要素依照其与整体的关系来排列等级所使用的原则。” 而阶序最重要的特点在于,“阶序基本上并不是一串层层相扣的命令,甚至也不是尊严依次降低的一串存有的锁链,更不是一棵分类树,而是一种关系,一种可以很适切地称为‘把对反含括在内’(the encompassing of the contrary)的关系。” 在阶序逻辑中,具有价值优越性的一方获得了“普遍性”,而其对立面成为整体中次要的组成部分。遭到贬抑的“该要素属于那个整体,因而在此意义上与那个整体同质或同等;该要素同时又和那个整体有别或与之相对立。这就是我所说的,‘把对反含括在内’的意思”。
杜蒙总结前人的研究后指出,卡斯特制度依据的三个原则分别是“依身份的等级,即阶序”,“有详细的规则以保证彼此的隔离”以及“有分工因此造成的互依”。而这三项原则全都建立在一项基本的概念之上,那就是“洁与不洁”的对立。“这项对立是阶序的基础,因阶序即是洁净比不洁高级;它也是隔离的基础,因为洁净与不洁必须分开;它也是分工的基础,因为洁净的职业也必须与不洁的职业分开。整体乃是建立于这两个对比既是必要性的又是阶序性的并存之上。”
与等级不同,阶序强调对立因素之间的共生、相互依存以及它们的整体性价值。“杜蒙希望通过阶序理论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科学思考逻辑,一种用辩证的、含括的互补逻辑来代替单纯二元对立的逻辑,他相信,后者与西方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息息相关,是被设想的个体的人之间的关系的投射,而阶序理论则有可能如实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因为它被认为来自对人社会性和整体性的‘了悟’。”
杜蒙的阶序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的人类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也有学者对其提出了批评。阿帕杜莱(Appadurai)通过分析杜蒙的思想来源,发现阶序概念的构成因素在前人关于其他社会的研究中都有所体现,杜蒙及后来的人类学家却将之视作印度社会的本质,这实际上是人类学对土著(native)进行想象的产物。 [14] 阿帕杜莱试图从认识论的角度对人类学将被研究对象客体化和本质化的研究路径进行批判,提醒研究者注意到文化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文化内部的多元化特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试图说明阶序并不为印度社会独有。我将阶序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来考察现代泰国社会的宗教信仰,恰恰从侧面说明阶序概念在印度社会以外的适用性。
通过阶序理论,我试图将佛教及其他信仰放在19世纪中叶以来暹罗经历的文明历程中来考察,同时结合我的田野调查资料,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现代泰国的信仰阶序:(1)19世纪中叶以来现代国家如何在信仰领域区分洁与不洁、高与低、文明与野蛮;(2)不同信仰之间的关系及其所体现的含括的特点;(3)现代国家如何通过确立信仰阶序来体现对于文明的理解。
已有研究虽然注意到泰人社会里的不同信仰形式,但没有就不同信仰形式之间的关系做出总体性的逻辑判断,这也使得关于当代泰人信仰的讨论难以上升到更抽象的程度。雷诺斯(Frank Reynolds)关于佛教与公民宗教的讨论是一个例外。他以泰国的佛教历史为个案,批评了贝拉等人的公民宗教理论。 [15]
雷诺斯认为,在历史上的东南亚王国,中央与地方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联系都十分有限,国家权力的稳定性总成问题,因此王朝的权威依赖于统治者的军事能力和他在王朝中心与子民之间建立联系的方式和效果,很自然,统治的重点被放在培育宗教的文明模式(civic modes)上。从14世纪到18世纪,阿瑜陀耶王朝(1350-1767)的国王通过整合佛教、婆罗门教和地方因素形成了一个相当稳定的国民宗教(civic religion)的传统。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曼谷王朝六世瓦吉拉伍德国王(1910-1925年在位)赋予泰国传统的国民宗教新的和更具有影响力的形式,发展出泰国国民宗教的三个核心:宗教(sasana)、国家(chat)与国王(phramahakasat)。雷诺斯认为国民宗教在古典与现代模式中都有所体现,包含了由传统的王权或现代国家建构的宗教生活的复合形式,而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形式。他提出以国民宗教(civic religion)取代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批评贝拉等人对历史持一种进化论式的理解,即认为前现代的宗教与现代宗教之间有不连续性,公民宗教只有在现代国家才有充分的表现。 [16]
雷诺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历史的和比较的眼光,他强调宗教与政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关联形式及其变迁。重要的是,他提出来的国民宗教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概念,有助于我们思考国民信仰中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但是,雷诺斯将具有复杂构成和处于动态建构中的宗教看作一个连续的整体,没有详细回答宗教在现代泰国内部各个构成因素的特点和建构机制。
在寻求文明道路的过程中,现代泰国在信仰领域确立了各种阶序关系。佛教作为国教的崇高地位是通过塑造佛教与他者的关系来完成的。在佛教内部,法宗派的创立区分出纯正的佛教教派与世俗化的佛教教派,还扩大了村镇僧人与丛林僧人之间的差距,从而创造出符合理性精神的现代佛教体系。在佛教外部,通过确立佛教相对于神灵信仰的道德优越性,佛教的价值体系不仅被作为最高价值体现出来,而且还为神灵信仰的内部区分提供了参照系。因此,可以说佛教的文明地位是通过内部与外部的他者来确证的,并由此形成了复杂的信仰阶序。
在以现代佛教为最高价值的信仰阶序中,各种信仰或派别之间形成了含括关系。一方面,佛教内部的法宗派与其他教派之间有明确的区分,法宗派在地位上高于其他教派,但不能取代其他教派,它们之间在职能上是互补的。另一方面,佛教作为终极价值体系无可置疑地高于神灵信仰并为神灵信仰提供了价值参照,佛教与神灵信仰具有不同的价值目标和现实功能。因此,我们不能笼统地将佛教视作泰国信仰领域唯一重要的总体性事实或者总体性结构,而应当从阶序关系的角度对其做出整体性理解,即在佛教派别之间或在信仰之间的关系中体现最高价值,以及各种佛教派别之间或者信仰之间的共生、互补与相互依存的关系。
现代泰国的信仰阶序创造了包容性而非超越性的公民宗教。在由阶序关系构成的信仰体系当中,理性化的佛教代表了现代文明的价值,而它的对立面——大众派、丛林僧人或者神灵信仰以其自身的存在形式被含括于其中,它们所共同构成的复合的文明信仰体系或许是公民宗教的另一种类型。皮埃尔德(Pierard)等提出公民宗教有五个方面的特点:对民族历史与尊严的认同感;将社会与终极意义联系起来;让人们以特殊的方式来看待他们的社会与共同体;提供了一种将国家维系成整体的观点;提供一系列信仰、价值、仪式、庆典和象征,为共同体的生活赋予神圣意义,超越内部的冲突和差异。 [17] 从泰国的个案来看,我们可以说现代泰国在信仰阶序的基础上创造的包容性的公民宗教仍然符合这些特点:佛教作为社会伦理和宇宙观的普遍意义加强了国民对于国家历史的认同,泰国也因此成为文明国家;通过确立信仰阶序,在肯定中心价值的同时也将边缘纳入信仰体系中来,从而维系了国家的完整性;由佛教和其他信仰构成的象征性因素超越了内部的冲突和差异。在泰民族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佛教并没有退化为一种私人领域的宗教,而是通过与其他信仰建立阶序关系得以提升。
包容性的公民宗教不仅满足了本土社会对于现代文明的价值诉求,同时也为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泰国的文明国家在极力赋予传统佛教以现代价值,并通过行政机制对其进行整合的同时,仍然包容了信仰领域的多元性特征。这种包容性也为文明价值的转换和重塑提供了空间和机会。20世纪后期以来,丛林圣僧成为泰国全国性的崇拜对象就是一个例证。当城市被认为是堕落的现代性的体现时,人们更倾向于到丛林中朝拜那些抗拒物质性的圣僧,以实现对于灵性生活的体验。当代泰国信仰领域的价值重塑与阶序转换是值得我们继续关注的课题。
现代泰国的佛与他者的关系展示出文明的阶序性特点。通猜指出,通过塑造内与外的他者,泰国文明被客体化并确立了泰国在现代世界文明中的位置, [18] 而佛教的文明化是现代暹罗文明进程中的重要一环。通过这一历程,我们可以说,没有他者,就没有文明的显现。
[1] Reynolds,Craig J.,“Buddhist Cosmography in Thai History,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Nineteenth-Century Culture Chang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35,No.2 (February 1976),p.211.
[2] Reynolds,Craig J.,“Buddhist Cosmography in Thai History,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Nineteenth-Century Culture Chang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35,No.2 (February 1976),pp.215-216.
[3] 转引自Murashima,Eiji,“The Origin of Modern Official State Ideology in Thailand”,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16,No.1 (March 1988),p.93。
[4] 转引自Murashima,Eiji,“The Origin of Modern Official State Ideology in Thailand”, Journal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Vol.16,No.1 (March 1988),p.93。
[5] Vella,Walter Francis, Chaiyo!King Vajiravudh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ai Nationalism ,Honolulu:University Press of Hawaii,1978,p.216.
[6] Tambiah,S.J., World Conqueror and World Renouncer:A Study of Buddhism and Polity in Thailand against a Historical Background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6,pp.208-216.
[7] Tiyavanich,Kamala, Forest Recollections:Wandering Monks in Twentieth-Century Thailand ,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7,p.257.
[8] Tiyavanich,Kamala, Forest Recollections:Wandering Monks in Twentieth-Century Thailand ,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7,p.257.
[9] Taylor,J.L., Forest Monks and the Nation-State:An Anthropological and Historical Study in Northeastern Thailand ,Singapore: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1993,pp.321-325.
[10] Taylor,J.L., Forest Monks and the Nation-State:An Anthropological and Historical Study in Northeastern Thailand ,Singapore: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1993,p.16.
[11] Kirsch,A.Thomas,“Complexity in the Thai Religious System:An Interpretation”,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36,No.2 (Feb.,1977),p.241.
[12] Keyes,Charles F.,“Buddhism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in Thailand”,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30,No.3 (May,1971),p.559.
[13] Tambiah,S.J.,“The Ideology of Merit and The Social Correlates of Buddhism in a Thai Village”,in Leach,E.R. (ed.), Dialectic in Practical Religion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8,p.119.
[14] Appadurai,Arjun,“Putting Hierarchy in Its Place”, Cultural Anthropology ,Vol.3,No.1(Feb.,1988),pp.36-49.
[15] “公民宗教”的概念最早由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当中提出,被用来阐释公民对于国家的社会性情感。他说:“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2,第184页)在关于宗教与现代政治的关系的讨论当中,产生广泛影响的是美国社会学家贝拉的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理论。贝拉(Bellah)从卢梭那里得到启发,阐释了公民宗教的两重含义:第一,公民宗教是现代国家的产物,能够超越各种传统宗教产生更广泛的认同;第二,公民宗教是现代国家权力合法化的标尺,对和平、自由等价值观念的追求是公民宗教的基本精神。(参见Bellah,Robert,“Civil Religion in America”,In Beyond Belief:Essays on Religion in a Post-Traditional World ,Harper & Row,1967,pp.168-187。)此后,有学者对这一概念进行更明确的界定:“(公民宗教)是一套象征形式与行为,将世界历史中的作为公民的人及其所处的社会与存在的最终条件联系起来。”(参见Coleman,John,“Civil Religion”, Sociological Analysis ,Vol.31,No.2,1970,pp.67-77。)
[16] Reynolds,Frank E.,“Civic Religion and National Community in Thailand”,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36,No.2,1977,pp.267-282.
[17] Pierard,Richard and Linder,Robert, Civil Religion and the American Presidency ,Michigan:Zondervan,1988,pp.22-23.
[18] Winichakul,Thongchai,“The Quest for ‘Siwilai’:A Geographical Discourse of Civilizational Thinking in the Late Nineteenth and Early Twentieth-Century Siam”,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59,No.3 (Aug.,2000),pp.528-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