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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济生活和社会组织

鄂伦春族以狩猎为主,采集、捕鱼为辅,居住在“仙人柱”(尖顶圆锥形居屋)里。一般情况下是每个“仙人柱”里住着夫妻和子女。四五所或六七所(也有多达十余所的)“仙人柱”组成一个“乌力楞”(有的地方叫“乌力嫩”)。同一个“乌力楞”是指同一个男人的几代子孙组成的三至五户人家。而若干个同姓“乌力楞”则组成一个氏族,是一个祖父传下来的九代以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共同体,在鄂伦春叫“莫昆”,也叫“穆昆”。据鄂伦春人的解释,“莫昆”含有“在行动内部”的意思,或是“同姓人”的意思。据考察,鄂伦春人的氏族有十余个。“莫昆”之上是部落,一般情况,一路鄂伦春人就是一个部落。

《鄂伦春族简史》中也记载:鄂伦春族的“穆昆”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制。鄂伦春族的氏族有十余个,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即黑龙江省呼玛河流域(原库玛尔路)一带有玛拉依尔(孟),孟又包括吴卡尔康(吴)和葛瓦依尔(葛),葛又包括古拉依尔(关)和魏拉依尔(魏)两个氏族;在逊克、嘉荫(原毕拉尔路)一带有玛哈依尔(猛)、莫拉呼(莫)、杜宁肯(杜),还有从呼玛尔河迁移来的古拉依尔(关)等氏族;在诺敏河流域(原托河路)一带有柯尔特依尔(何)、白依尔(白)两个氏族;在多布库尔河、甘河流域(原阿力多布库尔路)一带有柯尔特依尔(何)、阿其格查依尔(阿)两个氏族。这四个区域实际上是四个部落。这和上面所说是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互通婚姻的不同氏族,其实原来是同一个氏族,只是由于人口繁殖过多,为解决通婚的需要而分化为两个氏族。在呼玛河流域,玛拉依尔(孟)和吴卡尔康(吴)是同一氏族,他们之间不能通婚。氏族有共同供奉的祖先神,有公共墓地,有氏族组织,每个氏族都有氏族长“穆昆达”,负责召开氏族会议,处理氏族内外事务。 nG+4pM6Tt4FS5SZR/7WBf7DveibhiqMPZOD9tQ+ZpA/NZ2FQ8TcgvfDpnTdSLv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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