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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阐释
——技术报告兼历年增长结构化相关性分析

王亚南 方彧 李恒杰

摘要: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体系一个主体子系统,国际通行的收入法产值结构体系、支出法产值结构体系两个辅助子系统,面向公共经济生活、人民经济生活的初次分配收支综合一个附加子系统。整个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4项、二级指标(类别项)40项、三级指标(演算项)196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全系统综合演算中,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40%,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30%,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20%,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占权重10%。

关键词: 经济增长 结构优化 通用指标 相关分析

各类统计年鉴提供的各种数据并非拿来就用,必须运用数学抽象推演公理建立一切可能的演算关系,对数据关系展开全结构列联分析,最大限度对基础数据进行加工,从而产生大量衍生测算数据,便能超越基础数据局限。基础数据更不能都直接作为所谓检测指标,譬如人所共知总量数据体现宏观规模,但在差异极大的各地之间不具可比性,可以演算为占全国份额,份额升降变化具有通约演算可比性。人均值数据具有一定可比性,但相关性数据之间的相对比值、特殊算法得出的指数值更具通约可比性。所谓可比性绝非简单对比绝对数值高低大小,还应当在全国及地方各层级之间实现通约演算,这样检测得出的各类测算值方具有通约可比性。

中国社会结构体制存在“非均衡性”,正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陷的深层渊源。对此,最关键的分析检测在于通约测算全国及各地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的协调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各类数据增长的均衡性。本系列研究早年首创城乡比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独创地区差演算及其倒数权衡系数作为指数值逆指标,对于全国,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省域,以至地级市、县域均可实现全面通约演算。最终检测检测结果首先反映普遍现实,其次揭示潜在趋向,最后印证古今历史。这是十余年前本系列研究起步之初便确定的基本要求。

一 基础数据采集与通用指标系统设计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数据来源及相关演算见表1。

1.人口背景数据

人口数据是对各类统计年鉴基础数据进行加工演算的基础,本系列研究十余年以来的诸多检测指标体系历来把人口数据置于第一重要位置。不过,统计年鉴提供人口数据只有城乡、城镇、乡村分类的“年末人口数”,在各类数据的总量与人均值之间转换演算,必须先行把历年的年末人口数演算为各个年度的年平均人口数方能使用。

表1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础数据及相关演算

表1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础数据及相关演算-续表

注:①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历年卷,数据具体出处章号章名、表号表名、 统计项名称各年卷多有变化,以2018年 卷(发布2017年数据)为准;②本系列研究多年前率先展开民生数据城乡综合演算,引来国家统计制度及其数据发布改进,2015年卷始提供城乡综合人均收入、总消费及分类消费数据,但此类人均值与总量之间存在演算误差,居民收入、消费人均值和总呆对应产值人均值和总 量(同为年鉴发布)分别演算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有出入,因而本项检测回归自行演算城乡人均值,以保证数据库测算模型的规范性及其历年通行测评的标准化。

2.产值结构多维度分析

我国现行的国家统计制度采用三次产业结构体系,三次产业构成分析当然成为本项检测指标系统的主体部分。国际通行的收入法产值结构体系、支出法产值结构体系另有独到之处,譬如收入法产值构成的劳动者报酬、支出法产值构成的最终消费支出,直接对应本系列研究业已开展的人民生活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本项检测指标系统自然把收入法产值构成、支出法产值构成分析作为极其重要的辅助部分。统计年鉴同时直接提供三次产业产值总量和人均值基础数据,但三次产业产值构成成分和收入法、支出法产值及其构成成分基础数据则只有总量数据,需要另行演算出人均值数据备用。

本系列研究于2008年推出全国各地文化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成果,随后相继出版《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中国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报告》《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 ,向来将全国及各地产值数据作为最为重要的背景数据之首,测算分析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率、公共文化投入与产值的相对比值历年变化动态。

近年来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重大课题要求完成“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全国及各地产值数据作为中心数据,由后台移至前台,并充分展开全方位分析测算多维度的产值构成成分。只有全面实现全国及各地历年发展动态通约演算检测,方能真正适用于地方发展状态的共时性横向测评和历时性纵向测评,各地自定指标无可比意义。

3.公共经济生活

公共社会经济生活显然属于经济活动领域,本项检测以全国及各地公共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数据作为代表,成为本项检测指标系统的附加部分。财政统计基础数据历来只有总量数据,用以各类数据之间的协调性检测尚可,用以各地之间的均衡性检测则需要演算为人均值数据。

本系列研究上述《中国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报告》,以及《中国健康消费与公共卫生投入双检报告》《中国教育消费与公共教育投入双检报告》 ,均将全国及各地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数据作为极为重要的背景数据,测算分析公共文化、卫生、教育投入与财政收入、支出的相对比值历年变化动态,充分开展全国及各地公共文化、卫生、教育投入分析检测评价。

相关内参文稿《基本公共服务目标倒逼文化投入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检验及2020年以远预测》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要参》等转发,促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号)、《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出台,随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

此次推出“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全国及各地公共财政收入、支出数据作为公共经济生活中心数据,由后台移至前台,不过仍为经济增长分析检测中的配角。

4.人民经济生活

全体国民日常经济生活显然属于经济活动领域,本项检测以全国及各地城镇、乡村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数据作为代表,成为本项检测指标系统的附加部分。人民生活统计基础数据历来只有人均值数据,可直接用以全国及各地之间的微观均衡性(地区差)检测,全国及各地城镇、乡村之间的微观均衡性(城乡比)检测,而用以各类数据之间的宏观协调性检测则需要演算为总量数据。

本系列研究于2015年推出全国各地民生发展量化分析检测评价成果,随后相继出版《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 ,均将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数据作为最主要核心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展开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消费、非物质生活消费、居民积蓄增长历年变化动态,揭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真实细节生动表现。

此次推出“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自然把全国及各地城乡居民收入、总消费数据作为人民经济生活中心数据,只不过由民生发展分析检测中的主角转变为经济增长分析检测中的配角。

有必要说明,自2019年版开始,《中国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报告》与《中国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检测报告》《中国社会建设均衡发展检测报告》集合为“全面发展检测丛书”,成为“全面小康”进程经济、社会、民生发展三个主要检测系列,直接面向为期临近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年及现代化国家建设。

二 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见表2a、表2b。

表2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

表2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续表

注:①产值总值仅具规模效应而无可比较性,转换取值占全国份额(全国自身即100%)兼具规模变化可比性;②“地区差指数”为本系列研究专用于检测中国经济、社会、民生诸方面发展 “非均衡性”的独创逆指标,各地取任意项人均值与全国相应人均值(作为演算基准值1)的商数绝对偏差值(无论正负)加基准值1,全国及东、中、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取相应省域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加基准值1;③鉴于全国各地产业发展殊异,第一、二、三产业不分高低,尤其对人类生存优先必需的一产“实行保护”,亦即对二、三产发展不予“优越”看待,各地各尽所长,各得其所,不过全国增长相关系数揭示总产值增长与二、三产增长相关度更髙。

本项检测体系各个子系统各类数据总量、人均值增长率重叠演算并非无意义的“同义反复”,而是多年量化分析经验形成的一种平衡技法,尽量增加数值差异极小的测算项,使各地最终测评“计分”保持距离但差距不大。基于公共知识乃至各项指标设置与其通过言词加以解说,不如透过数据检测予以揭示。

以下利用技术报告构思设计本身带有的探究性质,充分展开相应指标设置背后的全结构化相关性检测,同步进行全国及各地历年纵向检测与全国各地之间横向检测,尽可能全面分析测算通常不大在意却颇有意味的各类数据关系。这些数据关系每年都在发生微妙改变,从中不难观察到种种结构性变动态势。

2000~2017年,全国三次产业结构产值总量从100280.10亿元增长至827121.70亿元,年均增长13.21%;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1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43%,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56%,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23%。

东部三次产业产值总量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41%;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61%;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0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41%。

23个省域总量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重庆、宁夏、西藏、天津、内蒙古、江苏、湖北、江西、青海、湖南、四川、安徽、广西、北京、河南、山东、福建、海南、浙江、山西、广东;8个省域总量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云南、新疆、吉林、甘肃、河北、上海、黑龙江、辽宁。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36%;辽宁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95%。

表2b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

1.第一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一产业产值总量从14717.40亿元增长至65467.60亿元,年均增长9.18%;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9.5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7.5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3.71%,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2.82%。第一产业构成比从14.68%明显下降到7.92%,降低6.76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3.0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1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1.61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第一产业构成比降低46.07%。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7.82%,此项构成比降低57.62%;东北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9.58%,此项构成比降低14.71%;中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8.41%,此项构成比降低57.75%;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0.16%,此项构成比降低47.48%。

13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黑龙江、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云南、广西、湖北、海南、内蒙古、重庆、四川;18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甘肃、山西、江苏、湖南、山东、河北、江西、辽宁、广东、河南、安徽、福建、西藏、浙江、吉林、天津、北京、上海。其中,黑龙江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3.26%;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70%。

10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黑龙江、辽宁、新疆、云南、甘肃、青海、广西、海南、贵州、河北;21个省域此项构成比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湖北、陕西、四川、山西、宁夏、内蒙古、山东、广东、福建、河南、湖南、江苏、安徽、江西、重庆、吉林、浙江、西藏、天津、上海、北京。其中,黑龙江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64.60%;北京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84.90%。

2.第二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二产业产值总量从45664.80亿元增长至334622.60亿元,年均增长12.43%;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76%,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8.29%,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92%,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2.84%。第二产业构成比从45.54%明显下降到40.46%,降低5.0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4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0.6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5.94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第二产业构成比降低11.16%。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53%,此项构成比降低12.36%;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8.56%,此项构成比降低27.22%;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84%,此项构成比降低2.98%;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53%,此项构成比升高1.81%。

23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陕西、贵州、江西、宁夏、重庆、内蒙古、青海、广西、安徽、海南、湖南、天津、福建、吉林、河南、江苏、四川、山西、广东、山东、新疆、云南;8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北、浙江、河北、甘肃、北京、上海、辽宁、黑龙江。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8.86%;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4.67%。

22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西藏、江西、陕西、海南、吉林、宁夏、广西、内蒙古、重庆、贵州、安徽、福建、青海、湖南、河南、山西、广东、新疆、河北、云南、四川、山东;9个省域此项构成比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苏、天津、浙江、甘肃、辽宁、湖北、上海、北京、黑龙江。其中,西藏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69.61%;黑龙江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56.94%。

3.第三产业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第三产业产值总量从39897.90亿元增长至427031.50亿元,年均增长14.96%;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5.2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2.9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11.0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39%。第三产业构成比从39.79%显著上升到51.63%,增高11.84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2.74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7.56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第三产业构成比升高29.76%。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71%,此项构成比升高40.77%;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3.08%,此项构成比升高45.48%;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51%,此项构成比升高24.23%;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6.41%,此项构成比升高34.28%。

24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内蒙古、宁夏、北京、重庆、天津、陕西、江苏、四川、广东、山西、浙江、西藏、河南、湖南、云南、甘肃、山东、安徽、海南、湖北、青海、吉林、广西;7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江西、新疆、福建、上海、河北、黑龙江、辽宁。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8.60%;辽宁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90%。

20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北京、黑龙江、甘肃、内蒙古、广东、山西、浙江、吉林、上海、四川、云南、河南、宁夏、贵州、江苏、辽宁、海南、天津、山东、河北;11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新疆、安徽、重庆、湖南、广西、陕西、西藏、青海、湖北、福建、江西。其中,北京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76.19%;江西构成比升幅最小,升高4.67%。

4.构成成分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产值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产值总量年度增长指数(历年以上年为基数,下同)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766、0.9490和0.9020,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77.66%、94.90%和90.20%。由此不难看出,全国产值增长主要由第二、第三产业驱动。

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2.89%、96.74%和62.30%;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5.06%、94.31%和78.23%;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2.66%、96.33%和56.56%;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3.86%、97.12%和45.72%。由此还可以看出,在此时期内,四大区域产值增长最主要是第二产业驱动,甚至第一产业并不弱于第三产业。这背后的意味在于,产业迭代更替并不是以平均速度历年平稳推进,而是近期加速越来越快,因而既往多年主要推动力还是第二产业乃至第一产业。

6个省域第一产业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西、云南、安徽、陕西、湖北、山东;25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四川、河南、内蒙古、河北、海南、甘肃、宁夏、青海、吉林、福建、辽宁、江西、黑龙江、江苏、天津、重庆、新疆、浙江、贵州、广东、北京、上海、山西、西藏。其中,广西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0.08%;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8个省域第二产业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浙江、内蒙古、吉林、辽宁、广西、青海、河北、山西;23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东、湖南、甘肃、新疆、河南、山东、安徽、四川、云南、重庆、陕西、宁夏、江苏、天津、福建、江西、黑龙江、上海、海南、湖北、北京、贵州、西藏。其中,浙江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7.82%;西藏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21%。

31个省域第三产业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江苏、河北、浙江、辽宁、福建、山东、云南、湖北、海南、内蒙古、湖南、天津、广西、江西、贵州、河南、西藏、吉林、上海、黑龙江、广东、新疆、甘肃、重庆、陕西、宁夏、山西、青海、安徽、北京、四川。其中,江苏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4.98%;四川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在此尝试解析各地三次产业增长相关系数对比分析显露出来的若干“疑点”。

(1)各类数据增长无论高低,长时间保持一定同步波动关系,相关系数值就高,传统优势产业必定如此;一段时期存在反向波动关系,相关系数值则低,甚至有可能呈负值。这就是各地传统第二产业增长相关系数都很高,很多地区传统第一产业增长相关系数也较高,而新兴第三产业增长相关系数却不高的原因。

(2)第三产业增长相关系数各地均低于全国不足为奇,在全国汇集各地数据的统一市场统计里,三次产业长久并存皆可谓传统产业,构成比变化并不显剧烈,各地区域市场小范围却不尽然,不少地区第三产业蓬勃高涨主要还在近些年以来。

(3)前面看到西藏第二产业增长最快,后面却见西藏第二产业增长相关系数极低,原因大概在于第二产业显然并非西藏传统优势产业,短时期出现高增长反而打乱原有“增长关系”。北京第三产业构成比提升最快,增长相关系数却极低,大体出于同样的原因,第二产业大量迁离京城并没有多长时间。

这意味着,不论目前有多大变化,长期增长相关度检测可以揭示既往底蕴。全国及各地产业迭代更替尚未完成,甚至才开始不久,方兴未艾,来日可期。

三 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参用国际通行的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见表3a、表3b。

2000~2017年,全国收入法结构产值总量从98961.98亿元增长至827121.70亿元,年均增长13.30%;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1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43%,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56%,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23%。

东部收入法产值总量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63%;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63%;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7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59%。

22个省域总量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宁夏、重庆、内蒙古、天津、北京、西藏、江苏、江西、青海、山西、广东、四川、湖南、广西、安徽、河南、海南、浙江、山东、云南;9个省域总量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北、福建、吉林、新疆、甘肃、上海、河北、辽宁、黑龙江。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61%;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78%。

表3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注:鉴于收入法产值构成体系揭示劳动者报酬(居民部门)、生产税净额(政府部门)、营业盈余(企业部门)等重要结构要索,作为综合平衡测评的有益补充。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约束性指标”,由此可以得到很好的检验。以民生收入增长检验经济发展具有合理性、规范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全国增长相关系数揭示产值与生产净税、资产折旧增长相关度远高于劳动报酬增长,产值与营业盈余增长相关度也高于劳动报酬增长, 同时全国地区差相关系数揭示收入法产值与相关构成部分的地区差距具有很高或较高的相关度,均属“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缺陷之列。

表3b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1.劳动者报酬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劳动者报酬总量从50848.60亿元增长至392929.01亿元,年均增长12.78%;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4.48%,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2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12%,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34%。劳动者报酬构成比从51.38%明显下降到47.51%,降低3.87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9.9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3.6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50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劳动者报酬构成比降低7.54%。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55%,此项构成比降低1.21%;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31%,此项构成比降低4.78%;中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2.37%,此项构成比降低18.61%;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63%,此项构成比降低13.24%。

20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北京、贵州、宁夏、西藏、天津、云南、重庆、广东、陕西、新疆、福建、内蒙古、江苏、山西、上海、青海、海南、山东、浙江、四川;11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安徽、广西、湖南、河南、江西、甘肃、湖北、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其中,北京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31%;辽宁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60%。

12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上海、云南、北京、新疆、黑龙江、福建、广东、河北、山东、辽宁、浙江、海南;19个省域此项构成比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西藏、山西、贵州、甘肃、宁夏、江苏、天津、安徽、四川、广西、青海、河南、湖北、湖南、内蒙古、重庆、吉林、陕西、江西。其中,上海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26.94%;江西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30.89%。

2.生产税净额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生产税净额总量从15242.36亿元增长至117375.88亿元,年均增长12.76%;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70%,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9.31%,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05%,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17%。生产税净额构成比从15.40%较明显下降到14.19%,降低1.2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4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0.31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1.05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生产税净额构成比降低7.86%。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76%,此项构成比降低12.18%;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9.67%,此项构成比降低13.81%;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55%,此项构成比降低2.76%;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66%,此项构成比升高1.13%。

19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内蒙古、陕西、天津、山西、重庆、云南、浙江、安徽、湖南、江西、四川、宁夏、湖北、江苏、北京、上海、福建、广西;12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广东、海南、吉林、河南、甘肃、山东、新疆、青海、河北、辽宁、黑龙江、西藏。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8.39%;西藏增长最低,年均增长7.81%。

14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内蒙古、云南、贵州、山西、上海、天津、浙江、安徽、陕西、湖北、湖南、福建、重庆、四川;17个省域此项构成比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西、广西、辽宁、江苏、河北、甘肃、吉林、黑龙江、海南、广东、河南、北京、新疆、山东、宁夏、青海、西藏。其中,内蒙古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37.17%;西藏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67.84%。

3.固定资产折旧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固定资产折旧总量从14008.36亿元增长至112180.78亿元,年均增长13.02%;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80%,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2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11.19%,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98%。资产折旧构成比从14.16%略微下降到13.56%,降低0.6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0.0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1.2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69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资产折旧构成比降低4.19%。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03%,此项构成比降低8.5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39%,此项构成比升高12.29%;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41%,此项构成比降低4.73%;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80%,此项构成比升高3.30%。

22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青海、宁夏、吉林、山西、陕西、内蒙古、广西、江西、重庆、北京、海南、四川、江苏、河北、新疆、甘肃、天津、贵州、福建、山东、安徽;9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河南、湖南、浙江、广东、湖北、辽宁、黑龙江、云南、上海。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1.51%;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6.95%。

20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青海、吉林、河北、山西、广西、海南、甘肃、新疆、江西、四川、内蒙古、宁夏、江苏、辽宁、福建、北京、陕西、重庆、山东;11个省域此项构成比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安徽、河南、天津、浙江、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上海、云南。其中,西藏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145.94%;云南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56.61%。

4.营业盈余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营业盈余总量从18862.67亿元增长至204636.04亿元,年均增长15.05%;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51%,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9.13%,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11.0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1.76%。营业盈余构成比从19.06%明显上升到24.74%,增高5.6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10.50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2.68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2.14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营业盈余构成比升高29.80%。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4.68%,此项构成比升高16.8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32%,此项构成比升高11.22%;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20%,此项构成比升高92.30%;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28%,此项构成比升高48.41%。

19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陕西、宁夏、贵州、青海、江西、湖南、重庆、湖北、河南、内蒙古、天津、吉林、广东、广西、四川、江苏、安徽、山东;12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甘肃、浙江、北京、海南、云南、山西、福建、上海、河北、辽宁、新疆、黑龙江。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9.49%;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49%。

18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陕西、青海、江西、湖南、湖北、宁夏、河南、贵州、重庆、吉林、内蒙古、广东、广西、甘肃、山东、安徽、四川;13个省域此项构成比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江苏、天津、辽宁、浙江、海南、云南、上海、黑龙江、河北、北京、福建、山西、新疆。其中,西藏构成比升幅最大,升高624.79%;新疆构成比降幅最大,降低32.79%。

5.构成成分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收入法产值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历年总量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528、0.9431、0.9638和0.7856,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75.28%、94.31%、96.38%和78.56%。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6.56%、95.13%、94.79%和85.52%;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81.34%、87.80%、85.90%和72.84%;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4.05%、82.53%、93.86%和67.80%;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0.27%、93.62%、91.05%和71.93%。

16个省域劳动者报酬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北京、上海、云南、重庆、辽宁、宁夏、安徽、广东、贵州、湖北、福建、江西、四川、海南、浙江、江苏;15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湖南、新疆、青海、天津、陕西、西藏、内蒙古、广西、山西、河北、河南、吉林、山东、甘肃、黑龙江。其中,北京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7.19%;黑龙江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42.57%。

4个省域生产税净额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北京、山西、广东、江苏;27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上海、浙江、吉林、安徽、贵州、陕西、内蒙古、重庆、辽宁、福建、湖南、四川、宁夏、湖北、广西、黑龙江、河北、新疆、青海、海南、云南、天津、西藏、河南、江西、山东、甘肃。其中,北京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7.65%;甘肃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3.78%。

31个省域资产折旧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北京、山东、江苏、贵州、河北、河南、重庆、山西、安徽、湖南、辽宁、浙江、内蒙古、吉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天津、江西、甘肃、宁夏、黑龙江、云南、新疆、青海、陕西、海南、广西、西藏、上海。其中,北京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4.97%;上海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7个省域营业盈余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内蒙古、天津、山西;2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河南、山东、宁夏、重庆、云南、吉林、甘肃、四川、安徽、江西、新疆、河北、黑龙江、陕西、广西、湖南、辽宁、北京、海南、青海、福建、湖北、贵州、西藏。其中,广东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8.24%;西藏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21.28%。

在收入法产值结构体系考察中,“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构成比降低,“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构成比升高,这一事实显而易见。固定资产折旧属于“企业部门”再生产范围,构成比略有降低可能与第二产业构成比下降相关。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合并计算,“企业部门”所占份额明显上升仍为既定事实。就收入法产值构成成分而论,“以人民为中心”自然体现为“以劳动者为中心”,国家有必要加以调节保证劳动者报酬所占份额回升。

四 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参用国际通行的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见表4a、表4b。

2000~2017年,全国支出法结构产值总量从100576.83亿元增长至812038.10亿元,年均增长13.07%;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91%,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23%,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7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8.91%。

东部支出法产值总量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6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64%;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79%;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59%。

24个省域总量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宁夏、重庆、内蒙古、天津、北京、西藏、青海、江苏、江西、山西、广东、四川、湖南、广西、安徽、河南、海南、浙江、湖北、山东、云南、福建;7个省域总量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吉林、新疆、甘肃、上海、河北、辽宁、黑龙江。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61%;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87%。

1.最终消费支出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最终消费支出总量从63667.72亿元增长至435453.20亿元,年均增长11.97%;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91%,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8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64%,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8.89%。最终消费率(消费率)从63.30%明显下降到53.62%,降低9.6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9.68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17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5.17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最终消费率降低15.29%。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90%,最终消费率升高3.8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27%,最终消费率降低5.43%;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96%,最终消费率降低11.69%;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44%,最终消费率降低15.69%。

27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北京、江苏、宁夏、青海、内蒙古、天津、陕西、海南、贵州、重庆、山西、浙江、上海、甘肃、山东、广东、河南、新疆、江西、湖北、四川、湖南、广西、河北、云南、安徽;4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福建、黑龙江、辽宁、吉林。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7.63%;吉林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85%。

表4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注:①经济活动并不限于生产过程,缺失全社会、全尺经济生活则不完整、不全面,特地增补初次分配收支综合辅助子系统,正好与收入法、支出法产值构成之第一要索准确对应,面向公共经济生活和人民经济生活,所赋综合演算权重较低。为此产值、财政收入增长高涨而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继续下降的各地会受一定影响,权当对单纯“GDP崇拜”和“财政收入追逐“必要提醒。 ②居民收入比本应为与国民总收入(原称“国民生产总值”,即GNP)之比,国民总收入为国内生产总值(即GDP,可简称“产值”)与国外净要素收入(《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改称“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之和。因国民总收入无分地区统计数据,且期间国外净要素收入占比极低,故产值可作为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取产值测算居民收入比可推延至各地通约演算;与之相应,财政收入比亦为与产值比。③居尺消费率则本来就是与产值比,相应财政支出比亦为与产值比。

表4b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

20个省域最终消费率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西藏、上海、北京、甘肃、江苏、海南、黑龙江、河北、浙江、辽宁、青海、新疆、山东、山西、河南、湖北、内蒙古、天津、广东、宁夏;11个省域最终消费率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云南、四川、湖南、广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陕西、贵州、吉林。其中,西藏最终消费率升幅最大,升高44.21%;吉林最终消费率降幅最大,降低38.74%。

2.资本形成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资本形成总额从34526.10亿元增长至360626.80亿元,年均增长14.80%;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3.6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9.0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7.3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57%。资本形成率(投资率)从34.33%显著上升到44.41%,增高10.08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6.6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6.9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3.47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资本形成率升高29.37%。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3.85%,资本形成率升高3.14%;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4.14%,资本形成率升高69.86%;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6.08%,资本形成率升高40.46%;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71%,资本形成率升高58.02%。

20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青海、宁夏、云南、贵州、新疆、陕西、内蒙古、重庆、吉林、河南、江西、广西、湖南、天津、安徽、四川、海南、广东、湖北;11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福建、黑龙江、山西、江苏、山东、甘肃、浙江、河北、北京、辽宁、上海。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2.21%;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0.85%。

17个省域资本形成率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云南、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宁夏、河南、广西、湖南、内蒙古、安徽、贵州、江西、辽宁、海南、四川;14个省域资本形成率升幅小于全国或降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陕西、湖北、福建、重庆、广东、河北、甘肃、天津、山东、山西、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其中,西藏资本形成率升幅最大,升高176.03%;北京资本形成率降幅最大,降低36.17%。

3.净出口增长及构成比动态

同期,全国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总量从2383.01亿元增长至15958.00亿元,年均增长11.84%;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3.7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0.83%,2015年以来年均负增长18.47%,2016年以来年度负增长3.78%。净出口拉动率从2.37%略微下降到1.97%,降低0.40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0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1.73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降低1.70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净出口拉动率降低17.06%。

在国内统一市场之中,各省域货物与服务净流出大多为负值,不展开对比分析。

4.构成成分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支出法产值与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历年总量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851、0.7903和0.3453,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78.51%、79.03%和34.53%。东部(净流出略而不计)同步程度分别为92.33%、87.01%;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7.08%、90.96%;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7.41%、90.61%;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7.65%、87.12%。

13个省域最终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重庆、北京、上海、广东、山西、四川、河北、湖北、安徽、福建、云南、江西、甘肃;18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广西、天津、江苏、辽宁、新疆、贵州、山东、湖南、黑龙江、陕西、吉林、浙江、河南、宁夏、海南、青海、西藏。其中,重庆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5.67%;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14个省域资本形成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河北、福建、湖南、江苏、辽宁、湖北、重庆、吉林、河南、四川、山东、浙江、陕西、广东;17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安徽、江西、海南、上海、天津、云南、甘肃、北京、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青海、新疆、宁夏、西藏。其中,河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4.85%;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在支出法产值结构体系考察中,最终消费率降低,资本形成率升高,净出口拉动率降低,这一系列既成事实显而易见。就支出法产值构成成分而论,“以人民为中心”应该以最终消费当中的城乡居民消费为主要关注点,让“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体现。国家应当适时推出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调节,切实增强最终消费、特别是城乡居民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依据正式出版发布的统计数据进行检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愿此后年度统计数据能够真正显示最终消费率提升,特别是居民消费率提升。

五 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面向公共经济生活和人民经济生活的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见表5a、表5b。

表5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

表5a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续表

注:①经济活动并不限于生产过程,缺失全社会、全尺经济生活则不完整、不全面,特地增补初次分配收支综合辅助子系统,正好与收入法、支出法产值构成之第一要索准确对应,面向公共经济生活和人民经济生活,所赋综合演算权重较低。为此产值、财政收入增长高涨而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继续下降的各地会受一定影响,权当对单纯“GDP崇拜”和“财政收入追逐“必要提醒。 ②居民收入比本应为与国民总收入(原称“国民生产总值”,即GNP)之比,国民总收入为国内生产总值(即GDP,可简称“产值”)与国外净要素收入(《中国统计年鉴》2018年卷改称“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之和。因国民总收入无分地区统计数据,且期间国外净要素收入占比极低,故产值可作为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取产值测算居民收入比可推延至各地通约演算;与之相应,财政收入比亦为与产值比。③居尺消费率则本来就是与产值比,相应财政支出比亦为与产值比。

表5b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

表5b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续表

以上检测产值各类构成成分的增长协调性基于总量数据演算即可;以下检测公共经济生活、人民经济生活的发展均衡性改用人均值数据演算,以便延伸测算对比全国及各地财政收入和支出地区差、居民收入和总消费地区差及城乡比变化动态。

首先分析测算产值背景数据增长。2000~2017年,全国产值人均值从7942.00元增长至59660.00元,年均增长12.59%;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60%,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9.87%,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96%,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10.61%。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98%;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46%;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3.82%;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4.13%。

1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陕西、重庆、内蒙古、湖北、宁夏、湖南、江苏、安徽、四川、江西、西藏、青海、河南、广西、山东;1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吉林、福建、山西、云南、海南、甘肃、浙江、天津、广东、新疆、河北、北京、黑龙江、辽宁、上海。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6.67%;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8.91%。

(一)公共经济生活

1.财政收入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财政收入人均值从1060.89元增长至12449.03元,年均增长15.59%;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4.5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0.44%,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5.88%,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53%。财政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13.36%上升到20.87%,明显增高7.5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3.5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3.22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0.75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比升高56.21%。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5.50%,此项比值升高69.32%;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3.10%,此项比值升高49.28%;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34%,此项比值升高67.8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7.33%,此项比值升高59.96%。

20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西藏、重庆、贵州、江西、内蒙古、陕西、江苏、宁夏、四川、安徽、湖北、湖南、海南、山西、新疆、河南、浙江、甘肃、青海、山东;11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河北、吉林、天津、广西、福建、北京、云南、上海、广东、辽宁、黑龙江。其中,西藏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1.28%;黑龙江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1.86%。

2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西藏、新疆、上海、重庆、海南、江西、浙江、山西、河北、甘肃、江苏、北京、宁夏、内蒙古、安徽、湖南、四川、辽宁、天津、河南;1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吉林、湖北、山东、青海、广东、贵州、陕西、福建、黑龙江、云南、广西。其中,西藏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10.12%;广西比值升幅最小,升高23.33%。

2.财政支出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财政支出人均值从1258.19元增长至14648.46元,年均增长15.53%;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5.49%,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7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6.87%,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56%。财政支出比(与产值比)从15.84%上升到24.55%,明显增高8.71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增高2.2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增高3.65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2.79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财政支出比升高54.99%。

东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5.93%,此项比值升高80.35%;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5.24%,此项比值升高105.56%;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72%,此项比值升高104.64%;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72%,此项比值升高95.48%。

26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贵州、重庆、西藏、江西、四川、青海、安徽、海南、湖南、湖北、广西、宁夏、河南、新疆、内蒙古、甘肃、陕西、江苏、山西、河北、浙江、吉林、山东、福建、黑龙江、云南;5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天津、广东、北京、辽宁、上海。其中,贵州增长最高,年均增长20.54%;上海增长最低,年均增长13.00%。

30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新疆、海南、西藏、甘肃、黑龙江、河北、江西、青海、广西、河南、浙江、湖南、安徽、四川、山西、宁夏、上海、重庆、辽宁、吉林、湖北、江苏、内蒙古、贵州、北京、山东、云南、福建、广东、天津;1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陕西。其中,新疆比值升幅最大,升高204.30%;陕西比值升幅最小,升高46.51%。

3.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地区差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财政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6706缩小为1.5741,缩减5.78%;其中,“十五”期间扩增1.53%,“十一五”期间缩减4.98%,“十二五”以来缩减2.32%,体现经济增长、公共财政收入随之增加的地区差异已经逐步减小。东部地区差缩减9.99%;东北地区差扩增9.62%;中部地区差缩减5.04%;西部地区差缩减6.12%。

14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上海、北京、重庆、江苏、西藏、内蒙古、浙江、宁夏、贵州、江西、天津、海南、陕西、湖北;17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或扩增小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安徽、四川、新疆、山西、湖南、河南、青海、甘肃、山东、河北、吉林、广西、广东、云南、福建、黑龙江、辽宁。其中,上海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24.91%;辽宁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7.07%。

全国财政支出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4835缩小为1.3730,缩减7.45%;其中,“十五”期间缩减0.80%,“十一五”期间缩减5.56%,“十二五”以来缩减1.22%,体现经济增长、公共财政支出随之增高的地区差异已经逐步减小。东部地区差缩减15.78%;东北地区差扩增0.88%;中部地区差缩减16.24%;西部地区差扩增4.07%。

1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重庆、上海、贵州、江西、北京、海南、湖北、甘肃、江苏、陕西、四川、安徽、湖南、广西、河南、吉林、浙江、山西;1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或扩增小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河北、广东、山东、天津、福建、黑龙江、云南、内蒙古、新疆、辽宁、宁夏、青海、西藏。其中,重庆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1.87%;西藏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85.36%。

4.产值与财政数据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产值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736、0.5854,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87.36%、58.54%。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58.72%、44.53%;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8.95%、75.59%;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84.99%、70.34%;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93.21%、64.19%。

1个省域财政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即为内蒙古;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云南、四川、吉林、河北、湖南、海南、青海、黑龙江、河南、广西、陕西、甘肃、贵州、天津、福建、新疆、湖北、宁夏、山东、江苏、江西、辽宁、重庆、上海、北京、山西、西藏、浙江、广东。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94.75%;广东系数值最低,同步程度为9.79%。

12个省域财政支出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湖南、江苏、吉林、辽宁、天津、陕西、安徽、青海、福建、山东、重庆;19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江西、上海、河南、河北、广西、云南、山西、黑龙江、海南、贵州、湖北、北京、四川、甘肃、宁夏、西藏、新疆、浙江、广东。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9.62%;广东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二)人民经济生活

1.居民收入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值从3682.95元增长至26736.80元,年均增长12.37%;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2.77%,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75%,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9.29%,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9.49%。居民收入比(与国民总收入极度近似值产值比)从46.37%下降为44.82%,较明显降低1.5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2.3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4.20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5.02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居民收入比降低3.36%。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46%,此项比值降低7.58%;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71%,此项比值升高20.9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62%,此项比值降低16.53%;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2.60%,此项比值降低20.48%。

13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陕西、河南、内蒙古、贵州、安徽、宁夏、江西、甘肃、云南、重庆、山西、江苏、四川;18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湖南、青海、辽宁、广西、新疆、山东、湖北、河北、海南、西藏、浙江、吉林、北京、福建、黑龙江、天津、上海、广东。其中,陕西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3.30%;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67%。

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按升幅高低依次为辽宁、上海、黑龙江、北京、新疆、河北、甘肃、云南、山西;2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海南、浙江、河南、山东、江西、安徽、广东、吉林、福建、青海、宁夏、内蒙古、广西、江苏、天津、湖南、西藏、四川、陕西、湖北、重庆、贵州。其中,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47.76%;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1.87%。

2.居民总消费增长及相对比值动态

同期,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从2851.61元增长至18770.39元,年均增长11.72%;其间2005年以来年均增长11.96%,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11.48%,2015年以来年均增长8.42%,2016年以来年度增长7.41%。居民消费率(与产值比)从35.91%下降为31.46%,明显降低4.45个百分点;其中,“十五”期间降低2.2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降低5.27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增高3.05个百分点。用百分比表示更具通约演算可比性,2000年以来全国居民消费率降低12.37%。

东部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0.90%,此项比值降低15.23%;东北增长低于全国,年均增长11.24%,此项比值升高12.67%;中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96%,此项比值降低24.43%;西部增长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1.93%,此项比值降低28.23%。

15个省域增长高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安徽、甘肃、河南、河北、贵州、内蒙古、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江西、新疆、江苏、重庆、山西;16个省域增长低于全国,按增幅高低依次为辽宁、海南、湖北、云南、湖南、山东、福建、黑龙江、广西、吉林、西藏、天津、浙江、北京、上海、广东。其中,安徽增长最高,年均增长12.73%;广东增长最低,年均增长9.29%。

9个省域此项比值升幅大于全国或降幅小于全国,按升幅高低至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辽宁、河北、黑龙江、上海、新疆、甘肃、北京、山西、海南;22个省域此项比值降幅大于全国,按降幅从低到高依次为河南、云南、青海、天津、安徽、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吉林、内蒙古、江西、江苏、宁夏、四川、湖南、西藏、广西、湖北、陕西、重庆、贵州。其中,辽宁比值升幅最大,升高36.71%;贵州比值降幅最大,降低45.72%。

3.居民收入、总消费地区差、城乡比变化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3606缩小为1.2720,缩减6.51%;其中,“十五”期间扩增0.31%,“十一五”期间缩减2.47%,“十二五”以来缩减4.45%。东部地区差缩减14.97%;东北地区差扩增7.85%;中部地区差缩减2.38%;西部地区差缩减1.97%。

8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广东、上海、天津、福建、北京、浙江、陕西、内蒙古;23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安徽、河南、山东、江西、宁夏、贵州、重庆、辽宁、云南、甘肃、山西、四川、青海、湖南、江苏、广西、新疆、西藏、湖北、河北、海南、吉林、黑龙江。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3.82%;黑龙江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5.92%。

全国居民收入人均值城乡比指数由2.7869缩小为2.7096,缩减2.77%;其中,“十五”期间扩增15.68%,“十一五”期间扩增0.15%,“十二五”以来缩减16.07%。东部地区差缩减1.46%;东北地区差扩增2.06%;中部地区差缩减5.15%;西部地区差缩减14.29%。

19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西藏、云南、重庆、新疆、四川、天津、陕西、广西、贵州、青海、安徽、吉林、湖南、浙江、黑龙江、湖北、宁夏、河南、广东;12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海南、江西、山东、甘肃、福建、河北、上海、山西、辽宁、内蒙古、北京、江苏。其中,西藏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6.79%;江苏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20.38%。

与此同时,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地区差指数由1.3476缩小为1.2530,缩减7.02%;其中,“十五”期间缩减0.16%,“十一五”期间缩减2.27%,“十二五”以来缩减4.72%。东部地区差缩减16.19%;东北地区差扩增7.37%;中部地区差缩减2.45%;西部地区差缩减1.79%。

10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广东、上海、北京、浙江、天津、福建、安徽、河北、甘肃、河南;21个省域地区差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贵州、内蒙古、青海、四川、陕西、宁夏、江西、新疆、重庆、山西、辽宁、山东、江苏、海南、湖南、云南、湖北、西藏、广西、黑龙江、吉林。其中,广东地区差缩减最大,缩小31.24%;吉林地区差扩增最大,扩大12.52%。

全国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城乡比指数由2.9926缩小为2.2315,缩减25.43%;其中,“十五”期间扩增3.87%,“十一五”期间缩减1.09%,“十二五”以来缩减27.42%。东部地区差缩减26.96%;东北地区差缩减16.67%;中部地区差缩减31.40%;西部地区差缩减36.76%。

18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依次为重庆、安徽、四川、广西、云南、天津、湖北、河北、贵州、青海、西藏、山西、陕西、甘肃、宁夏、河南、新疆、黑龙江;13个省域城乡比缩减小于全国或扩增大于全国,按减幅大小至增幅从小到大依次为湖南、吉林、广东、海南、江苏、山东、福建、内蒙古、浙江、北京、江西、辽宁、上海。其中,重庆城乡比缩减最大,缩小47.86%;上海城乡比扩增最大,扩大9.11%。

4.产值与民生数据增长相关度分析

在此期间,全国产值与居民收入、居民总消费历年人均值年度增长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276、0.5930,不妨简化理解为同步程度分别为82.76%、59.30%。东部同步程度分别为65.17%、52.74%;东北同步程度分别为71.96%、48.12%;中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2.08%、60.38%;西部同步程度分别为70.31%、60.94%。

1个省域居民收入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即为云南;30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安徽、江苏、四川、贵州、辽宁、海南、山东、陕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吉林、重庆、河南、宁夏、河北、天津、湖北、浙江、湖南、广西、江西、山西、青海、广东、甘肃、新疆、上海、西藏、北京。其中,云南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89.50%;北京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7个省域居民总消费增长相关系数高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吉林、云南、安徽、山东、陕西、重庆;24个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按系数值高低依次为贵州、江苏、河南、广西、福建、黑龙江、湖北、广东、海南、宁夏、江西、天津、四川、湖南、山西、河北、上海、浙江、辽宁、青海、甘肃、新疆、北京、西藏。其中,内蒙古系数值最高,同步程度为74.46%;西藏系数值最低,呈现为负相关。

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财政支出与居民总消费,两相形成“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企业部门”暂不关注)社会财富份额分配、支配用度对应关系。就其间全国范围增长相关系数看来,以产值为表征的社会财富分配、用度大体显示不出明显差距,然而深入各个省域之间考察,其间明显差距便显现出来,这就是绝大部分省域增长相关系数低于全国的内在原因。于是很容易精确测算出,全国31个省域财政收入比极普遍上升,31个省域财政支出比极普遍上升,与此同时,22个省域居民收入比、25个省域居民消费率却反向普遍下降。这正是多年以来国家力求拉动(国民)内需、扩大(居民)消费而效果不佳的背景影响因素。

六 各子系统分别独立预检测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见表6,分区域以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当前横向检测位次排列。全国检测结果作为基准置于首行,省域(除台港澳外的省级行政区划,包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排列以“1、2、3……”为序,四大区域排列以[1]、[2]、[3]、[4]为序,后同。

表6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

表6 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续表

最后归结起来,中国经济增长通用指标检测体系包含国家现行统计制度下三次产业产值结构体系一个主体子系统,国际通行的收入法产值结构体系、支出法产值结构体系两个辅助子系统,面向公共经济生活、人民经济生活的初次分配收支综合一个附加子系统。整个检测体系共有一级指标(子系统)4项,二级指标(类别项)40项,三级指标(演算项)196项,包括各类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同类城乡数据之间增长相关度加权检测指标,不包括地区差变动相关度检验监测指标。

鉴于此处只是简单展示各子系统独立预测评结果,暂时不展开分析,留待全系统综合加权演算之后一并进行。

全系统综合演算中,三次产业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40%,收入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30%,支出法产值构成子系统占权重20%,初次分配收支综合子系统占权重10%。本文以表6各子系统分别独立测评结果赋予各自权重,可以对应重复验证E.3排行报告表6最终综合测评结果排行。 nJ8T8eYCnjoV6lOfa1sRMUFi8cqhRHcDRsn1MPjkNEoZpYj9Sf1Cq6352nznFR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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