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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化演进及其区域差异

(一)夏代

在传世文献的记载中,夏朝历史紧接在传说时代之后,并被描写成一个王朝的历史。从现代学术的角度看,传世文献关于夏史的记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由于众多文献都提到了这段历史,因此,很难轻易否定这段历史存在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夏朝的存在还没有被相当于这一时期的考古文字资料所直接证实,如商史之被商代甲骨文所证实那样。因此,中国考古学中的夏文化研究,是以探索夏王朝时期在夏人活动地域内遗留的物质文化遗存为目标的,迄今为止,其最基本的成果是肯定了夏文化的存在。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对夏文化的讨论中,考古学界对于何种考古学文化是夏文化提出了一系列见解,并逐渐形成几种主要意见:(1)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二、三、四期都是夏文化; (2)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二期可能是夏文化,三、四期则进入商文化; (3)基本同意第(2)种意见,但认为河南龙山文化中、晚期也是夏文化; (4)认为二里头文化的一至三期是夏文化,而四期则已是商文化。 无论何种意见,都认为夏文化与二里头文化有密切关系。二里头类型的文化遗存最初于1953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王村,后来在豫西、晋南地区陆续有所发现,其中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内涵最丰富、最典型,遂以之命名。从地层叠压关系和碳十四测定的数据看,二里头文化晚于河南龙山文化,而早于二里冈期商文化,其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395年到前1625年,与文献记载中所反映的夏朝国家的年代大抵相符。 同时,二里头文化的分布范围与文献所记载的夏朝国家活动的地域基本上也是吻合的。因此,就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把二里头文化看作是夏朝文化的遗迹,是最有可能成立的结论。

在夏代或者说在二里头文化时期,亦即公元前21世纪到前17世纪,汉水流域的文化面貌如何?依据现有的文献与考古资料回答这一问题是相当困难的。古文献中的有关记载非常之少,且主要是后人的追述。《墨子·非攻》中子墨子追述古史云:

昔者,有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苗师大乱,后乃遂几。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磿为山川,别物上下,乡制大极,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

《战国策·魏策一》“魏武侯与诸大夫浮于西河章”记吴起对魏武侯之言云:

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恃此险也,为政不善,而禹放逐之。

据此,则早在夏初,中原地区的华夏族就曾到达汉水中下游一带的三苗居地。这一结论也可得到考古发现与研究的印证。淅川下王岗遗址的第二层即为二里头文化层,其中2B层遗存的鼎、竹节豆等陶器与偃师二里头文化一期、郑州洛达庙遗址二期出土的同类器相近,其年代据中国科学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测定,为距今4270±170年(树轮校正距今4740±200年),较中原地区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实际年代偏早;2A层出土的盆形鼎、圜底小口罐、大口尊等陶器以及石斧、石镰、陶纺轮、陶网坠,与二里头三期的同类器也比较相近,说明下王岗二里头文化三期的时代,与偃师二里头文化三期的时代也相近。 商州东龙山二里头文化时期遗存的文化面貌和总体特征,与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夏文化也基本相同,其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三、四期。 凡此,都反映出中原地区夏文化的因素已波及汉水中游的丹江流域。

然而,从目前已发表的资料看,在汉水中下游地区可以确证属于二里头文化范畴的遗存似乎仅此两例。 虽然在与汉水中游相邻的沮漳河流域及三峡地区发现的荆南寺类型与白庙类型文化遗存中部分器物与中原二里头文化有相近之处,但也仅仅是文化相互影响和交流的产物,两者的区别仍然是主要的。 也就是说,迄今为止还没有资料足以证明二里头文化(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视为中原夏文化)曾经越过汉水进入长江中游地区。更为重要的是,汉水中下游及其邻近地区的石家河文化结束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亦即夏初), 在此之后一直到荆南寺类型文化时期甚至更晚,似乎出现了一个文化断层。许多典型遗址在石家河文化与商周文化之间都存在着较长时间的空白。如随州庙台子遗址在石家河文化层之上即直接叠压商代文化层, 钟祥六合遗址在石家河文化遗存之上则直接叠压西周文化遗存; 在孝感吴家坟遗址,打破龙山时代文化层的是东周墓葬, 郧县大寺遗址在龙山文化(实际上是石家河文化)层之上就是春秋时期的文化遗存。 而石家河遗址群、淅川黄楝树遗址、均县乱石滩遗址等众多遗址在石家河文化地层之上则均未发现古文化遗存, 这说明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汉水中下游地区文化断层的存在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何以会如此?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此种情况与长江中游地区考古发掘与研究中关于夏商时期的研究比较薄弱有着密切的关系。汉水中下游地区所涉及的两个省份中,湖北省考古工作的重点一直放在新石器时代与春秋战国时期,对夏商时期乃至西周时期都相对忽视;河南省考古工作的重点则是黄河中游地区,属于汉水流域的南阳地区的工作做得较少。因此,对于汉水中下游地区夏商时期的情况揭示的也就较少,所以上述的看法有相当一部分可能是由于考古工作的缺环所致。但至少从现有普查资料看,上述意见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某些真相。

若事实果然如此,那么,汉水中下游乃至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史前文明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就显然遭遇到不可抗拒的打击。这种打击可能首先来自于自然界。前引《墨子·非攻篇》的记载反映了当时自然环境的恶化和灾害的频繁与严重,古史中关于洪水的传说也印证了这一记载。许多研究都表明,在石家河文化末期至商初,长江中游地区曾经存在着一个延续较长的洪水期,朱诚、于世永等认为这一洪水期的存在时段为距今4000~3500年, 王红星认为是在距今4100~3800年。 考虑到夏代的气候比现代气候温暖得多,自然带比现代北移3~4个纬度,降雨量也相应增加,推测这一时期洪水的规模相当大。同时,对江汉湖群演变过程的研究也表明,距今4000~3000年是江汉湖群的扩张期,湖泊发育达到鼎盛;每到洪水时节,江汉平原上的大小湖泊连成水势浩瀚的暂时性洪泛区。 长时间的洪水显然是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以及汉水中下游支流河谷地带的史前文明受到毁灭性打击的重要原因,它可能直接导致了这一地区曾经非常辉煌的石家河文化的终结。

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因为如果说平原腹地的史前文明的终结可以用洪水原因来解释的话,那么,何以位于汉水中下游丘陵与岗地的同期遗址也同样出现全面的衰退?居住在平原腹地的史前人群何以不能如此前一样在长时期洪水来临时向平原周边的丘陵岗地转移?显然还应当有其他原因。

我们认为这原因可能就是来自中原华夏族的打击。《史记·五帝本纪》记尧舜时“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迁三苗于三危”。 《帝王世纪》载尧时“有苗氏处南蛮而不服,尧征而克之于丹水之浦”。至舜时,“有苗氏负固不服,禹请征之。舜曰:‘我德为厚,行武非道也,吾前教由未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而舞之,有苗请服”。 透过这些记载,结合前引《墨子·非攻篇》所言,可以相信在传说时代的末期和夏初,中原华夏族确曾数次南下,与苗蛮集团发生战争,给予苗蛮地区以重大破坏,并迁走大批居民。这一过程可能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涉及的地区很广,但受破坏最为严重的当是与中原相毗邻的汉水中下游地区。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双重打击,应当是汉水中下游地区史前文明受到几乎是毁灭性破坏并在以后数百年间出现文化断层的根本原因。

(二)殷商时期

商王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直接文字记载的朝代。从20世纪初开始,随着内容丰富的甲骨文字的发现和瑰丽多姿的殷代青铜器的大量出土,人们对商王朝的认识才逐步深入。一般认为,商族的祖先契与舜、禹的时代约略同时;大约在公元前17世纪,商族的首领成汤在众多方国部落的支持下灭掉夏王朝,建立了商王朝。按照《史记·殷本纪》的记载,商朝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至公元前11世纪为周所灭。商朝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时段:从成汤灭夏到盘庚迁殷为第一阶段,称为早商时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二里岗时期;盘庚迁殷到商朝灭亡,为第二阶段,称为晚商时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殷墟时期。

根据目前所见的考古资料,结合有关的文献记载,大致可以将殷商时代汉水流域的文化面貌区分为三个地域类型,即下游地区的“盘龙城类型”文化、上游汉中地区以城固铜器群为代表的早期蜀文化以及安康地区的“白马石类型”文化。位于这三个地域文化之间的汉水中游地区,因为资料太少,目前尚无法分析其文化面貌,只能结合文献记载做一些揣测性的探讨。

1.汉水下游地区的盘龙城类型文化

盘龙城商代城址位于汉水下游地区以东、今湖北省黄陂县境内盘龙湖畔。该遗址发现于1954年,经过1963年、1974年发掘,才确定它是商代二里岗上层时期的一座古城。 此后,在汉水下游及其支流澴水、涢水、滠水流域也相继发现了大批商代遗存,从而使我们对这一地区的商代文化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汉水下游地区的商文化,根据目前考古资料,可分为两个时期。(1)商代前期,以盘龙城三至五组,孝感聂家寨一、二期, 安陆晒书台下层 以及黄陂袁李湾 等遗址为代表,其文化遗存与郑州二里岗遗址商文化面貌存在着很大的一致性。(2)商代后期,以盘龙城六组,孝感聂家寨三、四期,汉川甑山遗址下层, 云梦好石桥西城遗址、凤凰台遗址 ,黄陂徐家州遗址、光山造遗址, 随州庙台子遗址, 汉阳东城垸遗址 等为代表,其文化遗存大致相当于殷墟时期。前后两期的文化内涵虽然存在差异,但有着明显的继承性,其中盘龙城遗址的时间跨度可从二里头晚期延续至殷墟时期,基本上涵盖了整个商代,所以可以将汉水下游的商代文化概括称为“盘龙城文化类型”。

盘龙城类型文化与中原商文化之间有很大的一致性,如城垣及宫殿的营造方法大致相同,埋葬习俗基本相似,制陶、铸铜和制玉的工艺风格大致相近;但有些文化遗物特别是陶器又带有一定的地方特点,一定数量的印纹陶和原始瓷表明江南地区文化因素影响的存在。因此,盘龙城类型商代文化是中原商文化与当地土著文化相融合并吸收了某些江南文化因素而形成的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

盘龙城商代城址以及其他商代文化遗址和青铜器的发现,证实了商人之南来,许多研究者并据此断定江汉地区应有商代的封国,是甲骨文所记载的“南土”所在,而盘龙城可能就是其中一个封国的都城。 黄锡全先生并结合黄陂鲁台山所出“长子狗”器,推测盘龙城可能就是商代“长子”方国的都城。 而商代文化遗址主要分布于汉水下游东北岸、与河南隔大别山相邻的今鄂东北地区,在沿汉水方向向西基本不越过随州、京山一带,反映出商人南来的路线应当是穿越鄂豫交界的大别山东麓南下进入汉水下游及其以东地区的。同时,对孝感地区商代文化遗址的调查表明,这些遗址大都分布在河流两岸的二级台地上,一般高出河床7~15米,如黄陂徐家州遗址地处一小港沟西岸的平畈中,高出河床7米;黄陂光山造遗址紧靠滠水,高出河床约6米;盘龙城遗址位于临近府河的岗地上,汉川甑山遗址地处汉水南岸的高台地上。而汉水下游的平原地带则未发现有这一时期的遗址,这与上文所论此一时期江汉平原仍处于湖泊扩张期有着密切的关系。

2.汉中盆地的早期蜀文化

在汉中城固县湑水河下游的两岸曾多次发现殷商时期的青铜器。据统计,自1955至1976年共出商代铜器12起486件,有鼎、瓿、尊、罍、罐、戈、矛、钺、斧、镞以及铜人面具、兽面具等14种器物。 铜器的年代比较单纯,已报道者均属商代,但有早晚之分。其中有些器物,如五郎庙村1964年冬出土的曲内戈、弧刃直内钺和1973年出土的空锥足分裆鼎分别与安阳小屯M232曲内戈、盘龙城李M2:15钺、李M1:4鬲等相近似,其时代可早至商代早期偏晚;与曲内戈、弧刃直内钺一起出土的瓿、三角形圆直内戈、圆刃方銎钺和一件陶大口尊,形制均不太晚,大致亦属二里岗上层或殷墟一期,最晚也不会晚于殷墟二期。有的器物如五郎75:136号瓿,形制与殷墟武官北地M1出土的瓿基本相同,时代与其相近而略晚,均属殷墟二期或稍后。有的如方罍、尊等分别与小屯五号墓所出同类器物相似,时代约相当于殷墟三期。而苏村出土的长胡四穿戈、吕村出土的簋等则可能晚至商周之际了。

城固铜器的造型,有的具有典型的中原商文化风格,有的则有明显的地方特征。从总体上看,其地方特色非常浓厚,不同于或不完全同于商文化,不宜归于商文化系统。在城固铜器群分布范围的邻近地区,除商文化外,已知与其基本同时或略有先后的尚有以关中平原为中心的先周文化和甘肃东部、陕甘交界地区的辛店文化、寺洼文化及成都平原的早期蜀文化。据李伯谦的研究,城固铜器群同早期蜀文化的关系要较其与商文化、先周文化以及辛店文化、寺洼文化的关系密切得多,它们之间不只是个别文化因素的相似,而是在文化性质上有着很大的一致性。城固铜器群的年代上限可早至商代早期偏晚,而早期蜀文化中以水观音晚期墓葬为代表的出有铜器的遗存大体与商代晚期相当,略晚于前者。因此,以城固铜器群为代表的文化可能是更早的蜀文化,蜀族最早的活动中心可能不是在其他地区而是在汉水上游的汉中盆地,只是至西周早期,才转移到成都平原。

按:蜀是一个古老的部族。《华阳国志·蜀志》云:“蜀之为国,肇于人皇,与巴同囿。至黄帝,为其子昌意娶蜀山氏之女,生子高阳,是为帝嚳【颛顼】。封其支庶于蜀,世为侯伯。历夏、商、周,武王伐纣,蜀与焉。” 商代甲骨文中有“ ”字,诸家均释为“蜀”。甲骨文所见“蜀”之所在,历来有不同的说法。顾颉刚《牧誓八国》认为,庸、卢、彭、濮“四国与蜀均在汉水流域”,文章附图即把蜀画在今汉中地区; 童书业《古巴国辨》也怀疑:“蜀国亦未必在四川。今湖北郧西县南有蜀河,入汉水,或即古蜀国所在。” 城固铜器群的发现为顾、童二氏的推测提供了考古学上的印证并指示了商代蜀国可能的具体位置。

3.安康地区的早期巴文化

1984~1989年,为配合安康水电站建设工程,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对水库淹没区的安康县陈家坝、饶家坝,紫阳县曹家坝、白马石、马家营,汉阴县阮家坝等遗址进行清理发掘,在白马石、马家营与阮家坝遗址中发现了一些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商时代文化堆积,其中白马石遗址第4层堆积(发掘报告称为“第二期文化遗存”)较为典型。原报告认为,白马石二期遗存的年代应与四川地区早期巴蜀文化相当,约在新石器时代后期至夏、商;其特征与四川、湖北地区的巴蜀文化有诸多的相同之处,应归属于巴蜀文化这一大的考古学文化范畴。同时,白马石遗址第二期文化遗存有自身特征的遗物在四川、湖北巴蜀文化中均未见到,分布地域也不同,不能简单地归入四川或湖北的巴蜀文化中,应代表一种新的文化类型,可称为“白马石类型”。 马家营遗址夏商时期文化堆积中所见的陶器风格与白马石类型有一定联系,与四川新繁水观音的中期巴蜀文化关系也相当密切,原报告据此认为它在年代上当晚于白马石二期,在夏商之际或稍晚。阮家坝遗址夏商时期遗存的年代也与此相近。

目前,考古学界对巴、蜀文化还不能确认,上述报告将白马石二期以及马家营、阮家坝遗址的夏商时期遗存笼统地归入“巴蜀文化”的范畴,是一种审慎的科学态度。但是,巴、蜀文化毕竟是两种不同的上古地域文化,其源头、分布范围及其文化内涵都有很大不同(虽然也有许多共同点),因此,笼统地指明上述遗存属于巴蜀文化,虽然是可取的,但还不足以认识这一地区在夏商时期的文化面貌。而结合有关的文献研究,我们可以进一步做出揣测:夏商时期安康地区的文化遗存应当属于早期巴文化的范畴。按:殷墟卜辞中有“巴方”一名,在商王武丁时为殷商攻伐的对象,说明商代中期已有巴方,并与殷商王朝对抗。关于卜辞所记巴方之所在,历来说法不一。顾颉刚、章巽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古代史部分)置巴方于今汉水上游洋县至石泉间黄金峡地段而未加肯定。 到商周之际武王伐纣,《尚书·牧誓》所谓“西土八国”中虽然没有巴国,但《华阳国志·巴志》云:“周武王伐纣,实得巴、蜀之师,著乎《尚书》。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左传·昭公九年》记东周贵族詹桓伯回忆周初时的四境所至云:“巴、濮、楚、邓,吾南土也。” 此“巴”当即卜辞所见之“巴方”,亦即西周以至春秋时与楚人联兵伐邓(见《左传》桓公九年)与秦楚共灭庸(见《左传》文公十六年)的巴国,亦即《战国策·燕策二》“汉中之甲,乘舟出于巴,乘夏水而下汉”之巴,其地望应在今陕西东南境、大巴山以北,童书业对此早有定论。 若以上诸家之考订不误,则巴族之早期活动的地域,正与考古学界在陕南汉阴、紫阳等地发现的白马石类型以及夏商时期文化遗存的分布范围相重合,从而印证了我们的推测。

4.商周之际汉水上中游交界地区的方国

《尚书·牧誓》中参与武王伐纣之役的“西土八国”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国(或部落)在商末已是周的重要与国,必有一定规模与实力,则在此前应有相当长时间的发展。八国地望,除羌在西北,微、髳不可考外,其余五国均在汉水流域。蜀之所在已如上述。庸,在今湖北竹山县境,自古无异辞。 卢,当即《左传》桓公十三年所见之“庐戎”,其地望旧说今襄阳城南或南漳县东, 据石泉先生所考,则当在今襄阳县西境的呢嘴镇一带。 濮,当即《左传》昭公九年詹桓伯所说之“濮”,亦即文公十六年追随麇人伐楚之“百濮”。关于其地望之所在,流行说法定在鄂西北襄阳以上的汉水两岸; 据石泉先生所考,当在襄阳以东、随枣走廊西段今枣阳境内的滚河河谷丘陵地带。 彭,当与《左传》桓公十二年楚师伐绞之役“分涉于彭”之彭水相近。杜预《释例》卷七云:“彭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北,至南乡筑阳县入汉。”《水经注·沔水篇》“筑水”条所记与此略同,并指明筑水即彭水。筑水即今之南河,筑阳县在今谷城县东,前人对此皆无异辞,则彭也当在今谷城县与南河流域一带。

前引《左传》昭公九年周大夫詹桓伯所言周初南方的疆土所至:“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巴、濮已如上述。邓,不见于卜辞,但《庄子·徐无鬼》有云:“舜有羶行,百姓悦之,故三徙成都,至邓之虚而十有万家。” “邓之虚”当即邓部族之故地,舜早期还曾移居过,说明邓部族应是一个很古老的部族,夏商以前在黄河流域就有了广泛活动,至迟到商周之际已迁到南方。关于邓国地望,石泉先生认为当在今襄樊市西北十余里的古邓城遗址,其说令人信服。 楚是“祝融八姓”中的一支,最初在今河南省境,以后辗转迁至南方。甲骨文中已提到楚人,《诗经·商颂·殷武》也有专章记述殷王征讨荆楚事,但此时的楚人是否已到达长江流域,殊不能确定。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周文王时(商末),楚人首领鬻熊始与周建立政治联系;几十年后,周成王册封鬻熊之曾孙熊绎为“楚子”。此一阶段楚人所居之“丹阳”,据石泉先生所考,似当在今陕西商州的丹江上游谷地。

综上可知,至迟到商周之际,汉水上中游交界地带至少有巴、濮、楚、邓、庸、彭、卢等国,其中楚与邓可能来自中原,其他五国则可能是土著,这些方国的文化面貌如何,因缺乏资料,无法确知。

(三)西周时期

西周时期(公元前11世纪至前771年)汉水流域的文化较之商代呈现更为复杂多样的面貌:一方面,发源于关中地区的周文化越过秦岭和南阳盆地北部的方城山进入汉水中游地区的南阳盆地、襄宜平原、随枣走廊乃至下游地区的澴水、涢水、滠水流域,成为这些地区的主导文化;另一方面,原有的土著方国在外来势力与文化的影响、冲击或压迫下,不断发生分化、融合,各自的兴衰升降乃至存亡之迹都有不同,其中楚在西周后期迅速崛起,并很快在汉水中游地区扩展开来,在一定程度上排挤了西周的势力;而在上游地区,周文化也同样越过秦岭,对巴蜀文化形成影响。

周人南下汉水中下游地区主要有两条通道:一是自关中东南行越过秦岭,沿丹江河谷进入南阳盆地;二是由洛邑(在今河南洛阳)东南行经郑(在今河南新郑县)、许(今河南许昌)转西南越过方城山进入南阳盆地东北部。这两条通道的终点都是南阳盆地,因此,南阳盆地是周人南来的较早落脚点。周人大概在商末即进入这一地区。 《诗·国风》有《周南》,宋朱熹《集传》曰:“南,南方诸侯之国也。周国本在《禹贡》雍州境内,岐山之阳……至孙文王昌,辟国寖广……于是德化大成于内,而南方诸侯之国,江沱汝汉之间,莫不化从。” 又《诗·汉广》篇毛苌序:“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郑玄《笺》:“纣时淫风遍于天下,维江汉之域先受文王之教化。”王先谦《集疏》引《楚地记》:“‘汉江之北为南阳,汉江之南为南郡’,文王化行江汉,适当其地。” 及武王伐纣,“诸侯咸会”,地处江汉的庸、卢、彭、濮并在参与灭商之列;巴、濮、楚、邓均成为周之南土。

西周先后分封了一大批姬、姜姓诸侯于南阳盆地和随枣走廊一带,重要者有吕(姜姓,在今南阳市西三十里)、申(姜姓,在今南阳市)、唐(姬姓,在今唐河县境)、随(姬姓,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北)等国。 这就是所谓的“汉阳诸姬”。这些封国的建立都伴随着相当规模的移民运动。《诗·大雅·崧高》对周宣王改封元舅申伯于南阳盆地有较详细的记载:

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

申伯之功,召伯是营。有俶其城,寝庙既成。既成藐藐,王锡申伯。四牡蹻蹻,钩膺濯濯。

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我图尔居,莫如南土。锡尔圭介,以作尔宝。往近王舅,南土是保。

申伯信迈,王饯于郿。申伯还南,谢于诚归。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疆,以峙其 ,式遄其行。

封建申国的目的在于“统理南方之国”,以图“南土是保”,因而必然随带着强大的军队。从申伯就国前的准备工作、出发时的隆重饯行、赠送高规格的车辆宝物,以及申伯率众南迁新国时的浩大声势、壮观场面,都反映出这次军事移民的规模相当不小。

除周室所封建的姬、姜姓诸国外,汉水中下游地区还分布着众多的土著小国,其中较重要的有楚、邓、鄂、谢等国。

(1)楚国,芈姓。据文献记载,至迟到西周后期周夷王时,楚人已将都城丹阳从丹江上游迁移到丹江下游今豫西淅川县境内,并向汉水中游地区扩张。《史记·楚世家》云:

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按:熊渠所伐之庸,在今湖北竹山县境;杨粤,即少子执疵所封之“越章”,据石泉先生所考,当即《水经注·淯水》所记淯水下游近汉水处之豫章大陂一带,在今襄樊市东北不远; 鄂,在今河南南阳北;句亶,应在今湖北宜城境。 则熊渠时楚人的扩张仍局限于汉水中游的较小区域内,而且为时不久,此后,周宣王时又向南发展,恢复了周人的威势。《诗·大雅·江汉》所谓“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匪疚匪棘,王国来极。于疆于理,至于南海”, 就反映了前740~前725年周人在汉水流域重振声势的局面。以致到西周末、春秋初年,楚国基本上还处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落后状况。

(2)邓国,嫚姓,都城即今襄樊市西北之邓城遗址,已见上文。其政治地位与经济文化水平都较高,可能是周王朝在南土的重要据点之一。

(3)鄂国,即上文西周晚期楚人所攻之“鄂”,亦即汉代南阳西鄂县,在今南阳市北四十余里处。

(4)谢国,初在今南阳市,后迁至今新野、唐河二县间。

(5)蓼国(西蓼),当在今唐河县南境的湖阳镇一带。

(6)厉(赖)国,在今随州东北百余里的殷店附近。

(7)郧国,当在汉水中游东岸的钟祥平原上。

(8)榖国,当在今谷城县西北。

(9)绞国,其地望前人无确考,但《左传》记桓公十二年楚师伐绞,曾分兵渡过彭水。彭水,杜预注“彭水在新城昌魏县”, 当即在今谷城附近流入汉水的南河。则绞国当去此不远,或在今房县、保康一带。

(10)罗国,在今宜城县西境山区及南漳县东北境。

(11)庐国,即庐戎之国,亦即前文所述及随同武王伐纣的卢国,在今襄阳西境。

(12)鄢国,其地当即后来的楚之鄢都、汉宜城县,在今宜城县北境。

(13)权国,据《左传》庄公十八年杜预注 及《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权水”条所记, 在当时的当阳县东南,则必在汉水中游西岸。

(14)州国,据杜预《春秋释例·土地名·小国地》“桓十一年,州”条“南郡华容县东南有州陵城”, 以及《水经注·夏水》关于夏水东流经监利县南、“西南自州陵东界,迳于云杜、沌阳,为云梦之薮”的记载, 推测大致当在汉水下游南岸。

(15)巴国,有二,一在今陕南安康地区,已见前述;一在今钟祥西北境,即《左传》庄公十八至十九年大败楚师、一度攻至楚郢都城下的巴国。

(16)黄国,当在今宜城县东南境。

(17)麇国,在今襄阳东境滚河下游与唐白河下游交汇处。

(18)鄀国,有上、下鄀之别,均在今豫西淅川、内乡县境内。

此外,在堵河流域今竹山县一带,有庸国;在随枣走廊西端有百濮群落,均已见前述。

这些土著方国与周室所封建的嫡亲方国都呈点状分布,中间当有大片“隙地”。由于周室封建之嫡亲方国的社会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又拥有政治与军事上的优势,因而历整个西周时期,从总体上说,南下的周文化在汉水中下游地区居于主流地位;但南来的周人毕竟数量有限,所建封国只能控制几个点,此外的广阔地区仍由土著方国控制,所以土著文化也仍然占有相当的地位。这一结论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得到考古发现与研究的证明。目前,湖北省境内汉水中下游地区的西周文化遗存,主要出土于随枣走廊及其以东的孝感地区,如枣阳毛狗洞、 襄樊真武山、 随州庙台子、 孝感聂家寨、 安陆晒书台、 黄陂鲁台山、 大悟吕王城 等遗址;在大洪山以南的钟祥六合遗址 等处也有发现,但极少有越过汉水者。此外,在上述地区还出土了多批西周青铜器,有的可能出自墓葬。这些出土文化遗物的主要特点是:出土的数量多,延续的时间长。陶器早期多红陶,中晚期以灰陶为主;饰纹则以绳子纹占统治地位,次为凹弦纹,附加堆纹。其中最具特征的器物为瘪裆鬲、甗、簋和粗柄豆,凡此皆为中原地区西周文化所常见,且与中原地区西周遗址和墓葬中所出同类器物相同或相似。如襄樊真武山与枣阳毛狗洞出的大口瘪裆鬲与陕西扶风北吕周人墓地所出先周陶鬲十分相似。同时,在吕王城与庙台子遗址中有一种折肩鬲,扁体,小口折沿,折肩直腹,柱足,瘪裆,主要流行于西周文化中晚期,可能是周式鬲的地方变体。从墓葬形制看,上述地区迄今所发现的西周时期墓葬特征与中原地区也保持着广泛的一致性。如中小型墓的墓坑形制,二层台和墓道的开设、棺椁的结构,棺椁周围铺有朱砂,墓底设有腰坑,以及随葬器物的种类与组合,均与陕西长安张家坡、岐山贺家村等地的西周墓相同,尤其是随葬青铜礼器的组合、器物的形制与纹饰都与中原相同,显然属于中原文化系统;大、中型墓葬青铜礼器中的列鼎形式等情况,反映出其所遵循的是西周王室的礼制。凡此,都显示出西周文化的这一地区的强大优势和广泛影响,但土著文化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南阳盆地的西周时期文化遗址发现较少,但历年出土、采集的青铜器较多。淅川下王岗所出器物与长安张家坡西周遗址所出相似。 从目前所见邓、鄂等南阳盆地土著方国的铜器看,其形制、花纹以及铸造工艺、铭文风格各方面,都有浓厚的中原文化特色,如西周早期的 鼎,后期的邓公簋,以及晚期的邓伯氏鼎、邓公牧簋等,均为周文化中各个时期具有特色的标准器。至于申、吕、唐等国铜器,更与西周铜器一脉相承,并无二致。从现有材料看,南阳盆地周文化的特征较之随枣走廊及其以南地区更为突出,更少土著文化的因素,这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显然是密不可分的。

西周时期汉水上游地区的文化面貌,尚未得到考古学上的揭示,有关的文献记载也非常少。从前述商周之际蜀、巴均参与武王伐纣之役看,其文化亦必受到周文化的强烈影响。《华阳国志·巴志》谓“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于巴,爵之以子”, 如然,则巴之统治者,已属周人;但也可能巴人本即姓姬,或为冒称。无论如何,皆可见出周文化于巴地已有很大影响。同书卷三《蜀志》云:“有周之世,限以秦、巴,虽奉王职,不得与春秋盟会,君长莫同书轨。周失纲纪,蜀先称王。” 似乎蜀与周的关系比较疏远。由四川盆地特别是成都平原西周文化遗存的特征与分布情况看,西周中后期蜀文化的中心可能已转移到成都平原地区,汉中盆地则成为蜀文化的边缘地带。

(四)春秋战国时期

平王东迁,“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楚国趁机开始扩张,不断开拓疆土。公元前704年,楚战胜“汉东大国”随(曾),并“开濮地而有之”。 继之又于前703年、前701年相继打败邓国和郧国,灭州、蓼二国,唐、厉等国也服属于楚。在前703~前699年,楚自丹阳迁都郢(当在今湖北省宜城南境楚皇城遗址) ,之后在汉水中游地区展开一系列军事行动,败绞、伐罗、克权,逐步在汉水中游两岸站稳了脚跟。楚文王时(前689~前672)开始向北扩张,灭申、吕、邓,臣服唐(前505年灭于楚)、鄀,据有了整个南阳盆地。楚成王时(前672~前626),汉西的绞、谷,汉东的郧国,相继并入楚境,于是“楚地千里”。到楚庄王三年(前611),灭庸。至此,汉水中下游地区除于楚有恩德且“世有盟誓”的随国(大约在战国后期并入楚国)以及散处山间的百濮与群蛮之外,其他诸侯列国都为楚所并。

春秋中后期,楚国西部疆域的边界,在西北方向,据有丹水上中游,楚在此置商(在今陕西丹凤县西)、析(在今河南西峡县东北)、上鄀(在今西峡县西)等县,有效地阻止了秦、晋势力的渗透。在正西汉水方向,灭掉庸国之后,楚国的势力到达今陕鄂交界地带,楚于此置汉中郡(约当今陕西安康以东至今湖北竹山、竹溪以及郧县、郧西一带的汉水中游两岸地带 )与上庸县(在今竹山县西南)。其西今安康地区仍为巴人所据,汉中盆地则为蜀人所有。巴楚相邻,故数相争。《华阳国志·巴志》云:“巴、楚数相攻伐,故置扞关、阳关及沔关。” 按:阳关无可考,沔关当在沔水上;扞关,据石泉先生所考,当在今安康西汉水沿岸, 则楚巴交界当在今安康一带。

战国时,巴国势力渐衰。《华阳国志·巴志》云:“战国时,尝与楚婚。及七国称王,巴亦称王。周之季世,巴国有乱,将军有蔓子请师于楚,许以三城。楚王救巴。” 后以巴蔓子自刎,楚未得到所许三城。盖楚国志不在此,故于汉水上游地区并未着意经营。而秦则不然。《史记·六国年表》载秦厉王二十六年(前451)“左庶长城南郑”。南郑(在今汉中市)原为蜀国地,秦于南郑筑城为守,则此前当伐蜀而取之。十年后,“南郑反”,当反归于蜀;至秦惠公十三年(前387),秦复“伐蜀,取南郑”, 则秦于战国早期即出褒斜谷南下,经营汉水上游地区。后来汉中当又归蜀。《华阳国志·蜀志》称:“周显王之世,蜀王有褒、汉之地。”“蜀王别封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苴侯与巴王为好,巴与蜀仇,故蜀王怒,伐苴。苴侯奔巴,求救于秦”, 秦乃趁机灭蜀、巴,据有汉中、安康及整个四川盆地,事在周慎王五年(前316)。越四年,即前312年,秦军在丹阳、蓝田之役大败楚师,乘胜占领了楚国的丹阳故地和汉中郡。一年后,秦楚约和,秦“分汉中之半以和楚”。 “汉中之半”,楚臣靳尚称之为“上庸之地六县”,当是原楚汉中郡的东部,即今鄂西北的竹山、竹溪以及郧县、郧西一带。 这是战国中期秦楚在汉水一线的势力分界情况。

政治势力的分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乃至制约着文化的传播和文化区域的范围,虽然二者并不总是对应或者重合的。由上述春秋战国时期楚、巴、蜀、秦在汉水流域势力的伸缩消长及其势力范围的大致分野,可以将这一时期的汉水流域分为两个大的文化区域。

(1)上游文化区,主要包括今陕南的汉中、安康二地区以及商洛地区的一部分,是受到秦文化深刻影响的巴蜀文化区域。当然,其区域内部仍然存在差异,推测汉中地区受秦文化的影响较之安康地区要相对强烈,与秦文化的关系也更为密切;而丹江上游在战国时期可能受到中原晋文化的某些影响,因为晋的势力曾到达这里;安康地区则较多地受到楚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从总体上说,这里文化的主体应当仍然是巴蜀文化。这从陕南所发现战国墓葬的情况可以得到证明。目前陕南所发现的战国时期墓葬有十多座,据其文化特征分析,分属于巴蜀、秦、楚三种文化序列。巴蜀墓葬共发现11座,其中8座发现于紫阳县白马石村,考古工作者推断为战国中期偏早的巴人墓葬; 3座发现于汉中市周宅村,原报告认为无论其随葬品组合还是器物造型,都与四川各地所发现的战国时期墓葬很接近,因此确定其为战国中期的巴蜀墓葬。 秦墓发现1座,其时代属战国晚期或秦代。 楚墓发现3座,全部位于安康东北旬阳县城北。从出土的随葬器物看,皆有浓厚的战国时期楚墓的特征。 而在安康一里坡清理的6座战国中晚期墓葬中,有一座屈肢葬土坑墓,是秦墓的特征,随葬的陶蒜头壶、茧形壶,都具有秦器的风格;另一些器物如釜架、樽和灯等,则反映出楚文化因素的影响。 虽然因考古工作开展有限,但上述墓葬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三种文化势力的分野与地位。

(2)中下游文化区,包括汉水中下游及在自然地理区域上属于上游的鄂西北郧阳地区,是包容多元文化因素的楚文化区域。所谓楚文化,是一支在“华夏”文化基础上产生起来的“蛮夷”文化——华夏主要指中原,特别是姬周文化,这是楚文化形成的基础;“蛮夷”主要指楚本身,它既带有江汉蛮民文化的影响,又不等于原有的江汉蛮民文化。 因此,楚文化区域的内部差异,就取决于构成楚文化的多种文化因素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组合状况。由此出发,我们注意到,汉水中游两岸与南阳盆地可以认为是楚文化的中心区域,楚文化的特征最为显著;下游地区原有土著文化的成分稍多,还可能受到一些来自长江下游的吴越文化的影响; 上中游交界的今鄂西北地区则较多地受到巴、秦文化的影响。而在这些地区的周边山地,仍有大量的蛮、濮之民分布,存留着一些蛮民文化。

公元前3世纪上半叶,在战国七雄的争战中,秦国已明显占据优势,而楚国则国势日弱,社会危机逐渐加深。秦昭王九年(前298),秦发兵出武关攻楚,取析十五城。十五年攻楚取宛,穰、叶等城邑大约也同时入秦。二十七年,攻楚取邓,整个南阳盆地并入秦国版图。秦人占领汉北之地后,随即挥师南下,在两年之内横扫楚国的腹心地区,东至竟陵(故城约在今钟祥县北丰乐镇一带 )、安陆(故城约在今湖北随州市东境 ),设南郡进行统治,“荆王亡(奔)走,东伏于陈”。 楚人大量东迁,楚国的政治、经济、军事与文化中心从此东移淮河中游地区。汉水流域全归于秦人统治之下,受到秦文化的强烈影响。如襄樊余岗战国晚期墓以楚文化为主,又深受秦文化的影响,表现出多种文化浑融并存的风格,反映了战国晚期汉水中下游地区复杂的文化面貌。 6Gr0S/+JjeFYmuLPAQ+62HsqYcAddwDkZDfXegX3it8YPve9BlDXzem5s6yTdG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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