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迄今为止的考古发现看,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大致可分为上游、中游和下游三个区系。
主要包括今陕西南部的汉中、安康两地区。其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发展的序列是: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龙山文化。李家村位于汉中地区西乡县,是汉水上游发现的一处比较重要的遗址,于1960年、1961年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发掘,获得了一批面貌新颖的文化遗存。 类似的遗存先后在西乡何家湾、洋县土地庙、南郑龙岗寺、汉阴阮家坝、紫阳马家营等地发现, 后来被命名为“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 这一文化类型的陶器以外红里黑的泥质陶和夹砂灰白陶为主,也有泥质黑陶、夹砂和泥质红陶等;器表装饰,泥质陶以线纹为主,夹砂陶以绳纹为主,不见彩陶。陶器器壁较薄,种类很少,器形简单,变化不大。典型器类有圈足器、三足器和平底钵。石器以磨制为主,也有一些打制石器。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的碳十四测定年代,目前只有李家村遗址的两个数据,分别距今6995±110年(ZK-1265)、6895±120年(ZK-1267)(均为树轮校正年代),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
汉水上游地区继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之后发展起来的是仰韶文化。从已发掘的何家湾、龙岗寺、马家营、阮家坝等遗址来看,与渭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大致相同,基本上属于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两个大的发展阶段。何家湾遗址除第四层少量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的堆积外,主要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堆积,其房屋与墓葬形制、陶器与石器的特征均与关中渭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相同。庙底沟类型的遗迹、遗物发现较少,且多是在各遗址的扰乱层下发现的,没有发现完整的地层堆积;但由出土的陶器的陶质、形制、纹饰等方面看,与关中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也完全相同。
汉水上游地区的龙山文化,目前发现的资料尚少,也没有发掘出明确的遗迹,其遗物大都是从扰乱层中出土,因而还不能进行系统的研究。何家湾与龙岗寺遗址所出土的龙山文化遗物,主要是泥质红胎黑皮陶、黑陶和灰陶陶片,可辨认的器形有盆、碗、豆、簋、罐等。从陶器特征看,汉水上游地区的龙山文化在总体上虽仍可归入关中渭河流域龙山文化的范畴,但具有浓厚的地方特点。
汉水上游地区的龙山文化发展到晚期,开始具有更多的先巴蜀文化的特征。以紫阳白马石遗址第二期为代表的文化遗存,与关中龙山文化有较大的差异,而与四川广汉三星堆一期文化相近, 有的学者命名为“白马石类型”, 这为研究汉水上游地区龙山文化的发展以及与巴蜀文化的关系提供了新资料。
主要包括江汉平原北部以及汉水下游以东、以北的大洪山周围的丘陵地区与随枣走廊。这一地区目前所知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边畈文化。边畈遗址位于湖北钟祥市九里乡,其史前遗存以粗泥陶为主,红陶占80%~90%,大部分涂红衣。与其相类似的以红陶系为主的早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于大洪山低山丘陵区的南缘,西到汉水,东至涢水和滠水下游一带,钟祥六合、找鹰台、崔家台、肖家店,天门谭家岭、毛家岭、倒剅湾、姚家岭、珍珠坡、龙嘴,京山油子岭等遗址中均发现有这类遗存。 边畈文化还没有正式命名,也没有绝对年代测定材料。从边畈遗址的地层及不同期的器物形态看,其年代应早于枝江关庙山遗址第一期;又从石器磨制较精、已出现敛口红陶钵、绳纹印痕较浅、其大口或小口的釜形圆锥足鼎与淅川下王岗仰韶文化一期同类器类似等特点分析,其年代约与城背溪文化晚期相近。因此,边畈文化的年代距今6500~6000年。
继边畈文化发展起来的是大溪文化。大溪文化的分布范围西起巫峡,东到洪湖西岸,南过洞庭湖,北达汉水以东。整个文化又可分为关庙山、划城岗和油子岭三种类型,其中划城岗类型在汉水流域尚未有发现。关庙山类型主要分布于长江三峡的巫峡、西陵峡和江汉平原西南部,北至汉水西南岸荆门市东北境, 其存在时间为距今6200~5200年。 油子岭类型主要分布于江汉平原北部边缘的汉水以东地区,以钟祥边畈遗址三期、京山油子岭遗址下层、屈家岭遗址一期、天门龙嘴遗址和谭家岭遗址下层为代表。 其存在时间要比关庙山类型稍晚、稍短,距今6100~5600年。
在大溪文化的基础上,长江中游地区发展起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屈家岭文化。屈家岭文化的分布范围相当广阔,北到豫西伏牛山,南逾洞庭湖,西入西陵峡,东至赣西北。根据各地区文化面貌表现出的差异,屈家岭文化可以划分为屈家岭、关庙山、划城岗与青龙泉四个不同的类型,其中屈家岭类型和青龙泉类型主要分布在汉水中下游地区。屈家岭类型以京山屈家岭遗址为代表,集中分布于江汉平原北部和汉东丘陵地区。大约可分为四期:第一期的年代距今5500~5250年;第二期距今5250~5000年;第三期距今5000~4800年;第四期的年代钟祥、京山、天门与鄂北澴水、滠水流域一带结束较早,其下限为距今4700年左右,大洪山以北的随枣走廊地区结束较晚,其年代为距今4800~4600年。
长江中游地区龙山时代的文化遗存目前被命名为石家河文化(存在时间为距今4700~4000年,连续存在约700年), 其分布范围与屈家岭文化分布范围大同小异。石家河文化早期主要分布于汉水中下游和长江中游东部。从目前材料看,至少可以划分出谭家岭和栗山岗两个地方类型:谭家岭类型的分布范围北至河南,南到洞庭湖北岸,西至沮漳河,东北到涢水左近,东南则到达幕阜山,而京山、天门一带则为其中心区;栗山岗类型的分布范围在涢水与沮水之间,南界在长江附近。其中期较早期分布范围稍有扩张,大致可分为七里河、西花园、季家湖和尧家林四种类型,其中七里河类型分布于汉水中下游;西花园类型分布于涢水支流大富水以东至鄂东巴水之间地带。石家河文化晚期的分布范围较中期要小,北界退至丹江口库区以南,南至洞庭湖,西界仍在沮漳河附近,东界约在巴水和沮水之间。这一期遗存发掘较少,文化面貌还不是太清楚,但从地理形势、文化传统,结合近年来文物普查资料,可以看出此期可分为三个类型:汉水以东至澴水流域为一个类型,汉水以西为一个类型,澴水以东为另一个类型。
包括汉水中游的襄宜平原、唐白河平原以及汉水支流的丹水、堵河、南河流域和在自然地理上属于上游的鄂西北丹江口以上至陕西白河之间的汉水谷地。这一地区位于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过渡地带,是南北交流的重要通道,早在新石器时代,其文化面貌就表现出强烈的南北交汇的特点,其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发展兼具黄河中游与长江中游特别是汉水下游地区的特色。
大约在距今7000年以前,主要发育成长于关中平原的老官台文化首先越过秦岭到达丹江上游地区,商县紫荆遗址、山阳南宽坪遗址都曾发现老官台文化遗存。 其后是仰韶文化。商县紫荆遗址第二、第三期文化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其面貌与西安半坡遗存基本相同;第四期为龙山文化遗存,较多地表现出客省庄二期的特点。丹江上游文物普查表明,半坡类型遗址的分布较为普遍,代表性遗址有丹凤县两岭、北岭和商南县金花湾、过凤楼等;庙底沟类型则以商县赵塬遗址为代表;龙山文化遗存的内涵也比较丰富,既有客省庄二期文化,也有类似于河南龙山文化且含有屈家岭文化因素的遗存。
丹江下游与汉水郧西至老河口段河谷地带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以淅川下王岗、黄楝树,均县朱家台、乱石滩,郧县大寺、青龙泉等遗址为代表,特别是青龙泉、乱石滩与下王岗遗址的发掘,提供了这一地区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青龙泉类型)—龙山文化发展关系的地层证据。 淅川下王岗遗址的第二层是二里头文化层,第三层为石家河文化层(原报告称为“龙山文化层”),第四层为屈家岭文化层,第五、六、七层均为仰韶文化层。黄楝树遗址的第一层为石家河文化层,第二层为屈家岭文化层,第三层为仰韶文化层。青龙泉发掘报告中将其遗存分为仰韶、屈家岭早期、屈家岭晚期、青龙泉三期等;乱石滩发掘报告将仰韶文化层之上的第二层称为“上层文化层”,认为它所反映的文化面貌与河南龙山文化及青龙泉文化均有一些关系,但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把它命名为“乱石滩文化”。近年来学术界的研究表明,所谓“青龙泉三期文化”与“乱石滩文化”均可归入石家河文化的范畴。
唐白河平原新石器时代的典型遗址为河南邓州八里岗遗址,它是一处多层文化叠压的史前遗存,包括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八里岗四期文化和商周文化五个不同阶段的文化遗存。其仰韶文化遗存极为丰富,涵盖仰韶文化一、二、三期。其屈家岭文化遗存的陶器群与郧县青龙泉等遗址的屈家岭遗存一致,属同一文化类型(屈家岭文化青龙泉类型)。它主要包含两种文化因素:一是来自汉水下游的典型屈家岭文化因素,二是承袭本地仰韶文化遗存发展变化而来,是屈家岭文化向北扩张的产物。八里岗石家河文化遗存的陶器群面貌与青龙泉遗址第三期遗存基本相同,属于石家河文化青龙泉类型。其四期文化遗存在时代上虽与石家河文化晚期遗存相当,但文化面貌存在较大差异,基本上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范畴。 对唐白河流域史前遗址的调查表明,这一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段文化遗存涵盖仰韶文化一、二、三期;第二段文化遗存涵盖屈家岭文化早、晚期;第三段文化遗存的时代相当石家河文化早、中期;第四段的时代为龙山文化晚期。
襄樊、襄阳、宜城、谷城等市县的文物普查资料表明,襄宜平原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分布密集,许多遗址都包含有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遗存,其屈家岭文化遗存中,又常包含仰韶文化的因素。 宜城曹家楼新石器时代遗存可分为两期,其第二期属于典型的屈家岭文化,第一期虽与屈家岭遗址下层及同类型遗址的文化性质相同,但也有一些不同于屈家岭文化的因素,有些器物如红顶钵、大口深腹小罐等可能受到中原仰韶文化的影响。 此外,对房县七里河遗址的发掘及对十堰市犟河沿岸康家湾、杨家嘴两处遗址的调查表明,屈家岭文化与石家河文化已深入到鄂西北汉水支流南河、堵河的上中游谷地。
综上可知,汉水中游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是南北文化的过渡地带,来自长江中游特别是汉水下游的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与来自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等文化因素在这里交汇、融合,而由于各地所处地理环境特别是其与南北文化中心的距离和交通条件的差异,其所受南北文化的影响程度和先后也就不同,从而决定了其文化面貌和文化发展序列的差异。总的说来,较上游李家村文化稍晚或同时,丹江上中游地区接受了来自关中平原的老官台文化;之后,仰韶文化渐渐南来,并越过南阳盆地进入襄宜平原与随枣走廊西北端。与此同时,在汉水下游地区发育成长的大溪文化油子岭类型也沿汉水和随枣走廊北上,与南下的仰韶文化在随枣走廊西北端、南阳盆地南部边缘一带交汇。枣阳雕龙碑遗址三期遗存中八里岗仰韶陶器与大溪文化油子岭类型的陶器共存,其部分房屋结构与八里岗近似,亦流行侧拉式房门,当为两支文化的交汇处。 此后,融汇大溪文化与仰韶文化发展起来的屈家岭文化向北扩张、进入鄂西北与豫西南,并逐渐取代这一地区的仰韶文化。但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可能是由于气候变迁的原因和受到龙山文化的压迫,在屈家岭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石家河文化向南退缩,中原龙山文化在汉水中游以北的唐白河与丹江流域重新取得主导地位,而襄宜平原与随枣走廊则成为两种文化的过渡地带。
有关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居民人种成分的研究报告,目前所见有房县七里河遗址、淅川下王岗遗址与西乡何家湾遗址出土之人骨特征分析三例。房县七里河遗址人骨的研究报告认为,它与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的宝鸡组和现代蒙古族的关系密切。 而潘其凤则指出,从部分测量数值看,七里河组的头型与具有很宽而低的颅、面部宽而扁平的蒙古族头骨有相当大的差异,因而不太可能与北亚类型的蒙古族接近,倒有可能与东亚类型更接近一些。七里河组的头骨有枕部扁平畸形和拔除上颌侧门齿的习俗,用校正后的头骨测量值比较,它与大溪文化居民有较多接近的项目,可能反映了体质上与大溪文化居民的关系较为密切。 七里河遗址是典型的石家河文化遗存,也有许多屈家岭文化因素。对中原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人骨材料的分析表明,其居住人种的体质特征显示出与现代蒙古人种的东亚和南亚类型比较接近的性质,并以接近南亚的程度较大,与新石器时代的南亚类型也比较接近。 淅川下王岗遗址包含有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龙山文化等不同的文化遗存,所发表的人骨研究报告主要报道了仰韶文化层出土头骨的研究结果。报告认为它与南亚蒙古人种较接近。从定量计算分析结果反映出它与黄河流域同期居民在体质上存在比较接近的关系,与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居民在体质上略有差异。 虽然目前的研究远不足以揭示汉水流域乃至长江中游地区大溪、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下居住人群的体质和属性,但已足以证明它与仰韶文化居民属于不同的体质类型。
西乡何家湾遗址所出土的四具人骨所属的文化性质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测定的两个碳十四年代约距今6000年。分析表明,这四具头骨存在显然习见于黄河中游新石器时代蒙古人种头骨上的一般综合特征,与关中地区仰韶头骨之间表现出普遍的相似性,在种系形态学上两者属于同种类型。
我国古史传说所反映的史前人群的分布情况十分复杂。徐旭生在其发表于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提出了关于我国古代“部族”的“三集团”说,在国内古史学界有很大影响。 其说与蒙文通稍早于1933年发表的《古史甄微》中所提出的对传说时期人群的分布的看法在总体上是相近的。 徐旭生所区分的传说时期人群的三大集团分别为华夏集团、苗蛮集团、东夷集团,大体上分别相当于蒙文通所说的“河洛民族”、“江汉民族”和“海岱民族”。这些假说近年来逐渐得到考古发现的印证,在学术界得到越来越多的赞同与支持。 一般认为,华夏集团大致活动在黄河中、上游地区的黄土高原地带,与老官台文化、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以及由仰韶文化派生出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的分布范围大致相符。苗蛮集团活动在长江中游地区,与城背溪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的分布范围相当。东夷集团活动在东方沿海地区,与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及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的分布范围相当。 结合上节对汉水流域新石器时代的考古文化区系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测在边畈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与石家河文化下生活的人群属于苗蛮集团,而在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下生活的人群则属于华夏集团。换言之,新石器时代汉水上、下游的居民分别属于华夏集团和苗蛮集团,中游地区则是这两大集团融合交汇的中心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