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提质、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对于农村农业的整体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指导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这一市场活跃主体的作用,是促进经营主体融合、产业环节融合、资源要素融合的强劲助力。新兴县以企业为主位,通过龙头企业的集聚效应充分发挥出市场主体的引领作用,将零散的农民个体纳入生产“车间”,建立起密切的利益联结体,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力支柱,助推了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和质量环保法制化的“四化”进程,实现了企业、农民,乃至整个县域一体化的“共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