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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视域融合”使真理成型

一 非科学真理的“关系”结构

伽达默尔为“偏见”正名,认为“前理解”是理解进行的必要条件,并不是需要去克服的对象,这实际上是伽达默尔对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对人文科学的深入影响所做出的反思。人们对真理概念的认识也被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根深蒂固地影响着,认为真理是唯一的,是通过某种方法去达到的,客观的作为静观对象来审视的一种“终极根据”。这种关于真理的观念其实已经与最初的真理观念分道扬镳,真理一旦成为主客二分的客观真理,就已经失去了古希腊最初真理观所具有的“敞开”特点,从而走向了狭隘的真理观。但是主客二分的真理观确实是适应自然科学发展的,这取决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至少在目前的科学研究范围内而言,是基本不受人类精神影响的客观存在。比如研究一座山,山是自然所予物,是不受我们思想左右的客观对象,既然不受人类思想左右,山的属性当中便鲜有历史性的属性,古今中外的山基本可以作为一个客观的对象去研究。因此作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客观世界可以作为一个通过方法而达到的主客二分的客观真理。从这个角度来讲,如何去触及研究对象,实际上可以还原为哲学上的真理问题,或者进一步说是真理标准问题,只有真理的标准确定,我们才能明白研究所要达到的对象是什么,否则在研究当中只会无所适从,找不到方向。

那么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客观真理,精神科学即属于人的精神创造物的学科,诸如文学、历史与宗教等,其真理属性就显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客观真理。比如说对于历史的研究,历史有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所谓“时移世易”。所要研究的对象并不像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那样的相对恒定与客观,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总是在不断变化。既然是所谓精神科学,也即人的精神创造物,研究对象是关于人的,自然要审视人的特点。人的特点就是理解的历史性,人无法跳出自己所处的历史境域去“纯粹”的静观自身的历史,无法跳出当下的历史境域将自己植入一个处于历史某点之中的某个事件或某个文本。试图克服自身的历史境域去植入并还原一个处于历史某点上的事件或某个文本,无异于去寻找一个没有的东西,伽达默尔把这种寻找方式形象地比喻为寻找“幽灵”,反而会因为对真理问题的理解偏差而无所适从,从而适得其反地通向相对主义,导致的后果则反而是虚无主义。 因为所寻找对象不存在,恰恰消解了一开始所要追求的客观性。

精神科学或者细化来说如人文科学,既然是属于人的创造物,那么对其研究对象的理解与把握一定离不开人的理解结构问题。以日常生活中的事情为例,当我们面对平时人际关系中的交往障碍时,或者说沟通不畅时,我们总是会听到这样的建议,即“换位思考”,我们可以仔细想想所谓换位思考的本质含义,也就是当我处于对方的立场时,我该如何处理当前的问题。这种“换位思考”的方式表明了两点经验,其一是我们实际上无法直接体会对方的处境;其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即理解对方要从自己开始,即理解自己是达到对方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所谓的“我”去理解“你”,其实在理解的开始只有一种对我而言的你,和对你而言的我。 当然这只是理解的开始,是构成精神科学真理的要素之一,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换位思考。其实在研究处于历史中的某个事件或某个文本这样的精神科学的对象,在本质上与在生活中处理“我”理解“你”的情况是相通的。

既然理解对方要从我开始,那就需要了解是什么构成了“我”,这点前已有述,即“前理解”,理解从“前理解”开始。“前理解”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的“被抛”本质,被抛入的历史节点构成了人本身,而这个历史节点则属于人所处的“传统”,被抛入的是文明长河中的某点,既然是“长河”,我们通过常识便可得知,河水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在这一整体中绝对不存在某个孤立的一点。这个整体的文明长河是先在的,也就是说,人是属于“传统”的。“传统”并非作为一种可静观的对象而属于人,后一种视角已经是在理解之后的事了,并不构成理解的结构,换句话说,理解并非通过“方法”而得,“方法”反而是理解之后的事。总的来说,人是历史的存在,这一本质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将自己剥离出来静观整个人类文明,静观某个历史节点在整个人类历史中的位置。因为人是历史的存在,因此人对于自身的认识永远是未完成的,既然认识是未完成,那么精神科学的真理标准必定也就不是客观唯一的,而是无尽的去形成。

人处于“传统”的长河之中,那么精神科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既然是人的创造物,同样也是处于“传统”长河中离我们或远或近的一点之上。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本身就是过去与现在的中介,并朝向未来而打开。人对于某个历史节点的认识当下就是一种“中介性”的认识,伽达默尔称之为“效果历史意识”。人的这种意识构成,决定了人所理解的历史是一种“效果历史”。伽达默尔认为“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 。在这里,精神科学所要达到的研究对象是一种“关系”。至此,人的理解结构大致阐明,由此而得出的精神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已彰显,一种动态的、关系性的精神科学的真理观呼之欲出。

二 非科学真理即“视域融合”的真理

“视域”这个概念最初由尼采和胡塞尔引入哲学,其最初意义用来表示思维受其有限的规定性束缚的方式,以及视野范围扩展的规律的本质。 伽达默尔将“视域”形象地比作“地平线”,这个比喻就使得这个概念具有了生活的色彩,当我们站在一望无际的宽阔地界,我们的眼神再好,也总会看到视野所及的尽头,这个尽头看似天地相连,站在原地的我们无法再进一步看到这个尽头之外的画面,我们视野所及的范围就是“视域”,也就是人由于被抛本质而带来的“前理解”,这片区域就是从一特殊的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所能看到的一切。 前已有述,精神科学的真理特点是一种“关系”,是自他的统一体,反映在人的意识内部就是伽达默尔所谓的“效果历史意识”。也就是说,精神科学的真理在结构上呈现为一种“关系”,在表现上则是一种“效果”。“效果”这个词往往用于两个可以相互发生作用的外在表现,比如生活当中常问到的,“你吃吃这个药,看看效果怎么样?”两者由对立到融合即产生效果。那么这种“效果历史意识”,反映在对精神科学研究对象的理解上,反映在精神科学真理的呈现上,即是“视域融合”。

伽达默尔将“视域”比作地平线,是有其用意的。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经验,所谓的地平线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地平线往往随着我们的向前移动而不断拓展,每完成一次拓展,就是一次“视域融合”,也是一次精神科学研究对象的达到,同样也是一次精神科学真理的完成,但是此真理的全体却是永不穷尽的。即“视域融合”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是精神科学真理不断展开的过程,精神科学真理之所以是一种“关系”,其内涵就在此,不断的“视域融合”就是这种“关系”的不断完成,也是真理的不断展开。每个在历史节点上展开的真理其实从本质上讲就是无限真理的具体显现。从这个角度来说,精神科学的真理其实就是“历史的真理”。人的历史性、理解的历史性,乃至于真理的历史性,在这里是三者融合而出的。可以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纵向的展开,精神科学的真理则是横向的延伸。

视域融合的真理观在具体应用上表现为人对历史传承物的诠释,这种诠释达到的结果就是视域融合真理的呈现。通常来讲诠释学研究的是人对某历史文本的理解,也就是人与原文之间的关系问题。原文在哲学诠释学这里并不仅限于是文字性质的历史文本,还包括比如某种异质的文化、艺术品、哲学等这些源自人类精神的产物。伽达默尔将诠释学上升到哲学,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寻求精神科学的真理普遍性。我们与自身隶属历史传统的长河,当然在这里的历史传统的长河并非是自顾自地靠某种神秘的力量延续下去,而是通过一代代人的选择而不断地延续与展开。既然我们和原文同样属于历史长河中的某点,这就使得我们与原文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既熟悉又陌生。这样来看,我们与原文之间的时间距离就不再是可怕的鸿沟,而变成了富有延续与创造意味的理解工具。熟悉性在于历史传统的长河将过去与现在勾连成为一个意义的统一体,并且面向未来不断地延伸,这就使得处于历史某节点的原文与作为理解者的我们有了一种共时性的意义,这就是熟悉性。也就是说,原文并不是关于已经过去事物的陈述,而是针对现在来说话。 但原文对我们来说又并非是完全熟悉的,如果完全熟悉的话,也就没有必要再去理解,它仍然有一种陌生性在。陌生性的一面保证了原文的原始视域要素,避免了理解的相对主义。熟悉性的一面给予了理解者本身所具有的历史视域以合法性,同时避免了由于原文的完全陌生而造成的意义的虚无性。熟悉性与陌生性之间,就是一种解蔽与遮蔽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作为理解者的历史视域与作为被理解原文视域之间辩证前进的不断融合,这种视域融合的真理一方面克服了作为原文所在的原始历史视域的特殊性,同时也克服了来自解释者历史视域的特殊性,二者的融合上升到一个更高的普遍性,这就是视域融合真理的完成。

我们与所要理解的原文之间往往存在着或长或短的时间间隔,时间间隔以往总被视为理解的障碍,是理解需要跨越的鸿沟。但伽达默尔认为这个时间间隔不仅不是理解需要跨越的鸿沟,反而是理解的有益工具,这个时间间隔正是作为历史传统之河将所要理解的原文带到我们面前。也就是说,原文本身作为我们所要达到的研究对象,作为精神科学的真理,并不是藏在历史某处等待我们去挖掘的幻身幽灵。而是在这时间间距中不断展开自身,不断达到真理全体的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通过作为理解者的人来不断实现的,这是理解者对被理解者的倾听,同时也是被理解者向理解者的诉说,是理解者历史性的前理解与被理解者历史视域之间的融合上升。两种视域之间的诉说与倾听意味着双方视域的打开,原文面向理解者,理解者面向原文,这就有了一种谈话的结构,在这一方面伽达默尔回到了苏格拉底的谈话辩证法,这是一种提问与回答的交谈结构,伽达默尔认为生活当中的这种说话表达了语言的真正本质。 因为历史传统的长河是积淀于语言之中的,是通过语言来表现的,所以理解者与原文之间才有了一种“谈话”的结构,用文字形式传承下来的东西从它所处的异化中被带出来而回到了富有生气的、正在进行对话的当代,而谈话的原始程序经常就是问与答。 这种谈话并非随着谈话双方的意志而进行的,而是被一种更高的普遍性所引领,双方反而成为谈话的被引导者,谁也无法事先知道在谈话中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这种谈话结构让某种东西“显露出来”和涌现出来,这种东西自此才有存在。 被理解的历史原文在时间长河当中以不同的姿态展开,呈现出的种种姿态既带着被理解原文的原始视域,同时又取决于解释者的历史前理解。这里有一个不恰当但形象的比喻,即如同盲人摸象,每个盲人摸到的都没有超出大象的概念范围,既带着大象的全体,又带着盲人的“触摸视角”,随着盲人的进一步触摸,大象这个概念也在不断展开。上述理论加之盲人摸象之喻,就是视域融合真理的特点。

三 “视域融合”真理的合法性

上已有述,精神科学的真理是一种视域融合的真理,理解者对被理解原文的解释是二者的视域融合,也就是说解释者所能达到的原文就是一种视域融合。理解者无法纯粹地去接触那个处于历史节点上的原文,这个客观存在的原文我们虽然无法客观达到,却也不能否定它在历史中的实存性。因此就又涉及一对关系,即我们所达到的视域融合的原文理解与曾经确切在历史中存在的原文本身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也涉及视域融合真理的本体性与真理合法性的问题。伽达默尔在艺术真理的研究中,通过探讨艺术作品与原型之间的关系,说明二者是互为真理的关系,视域融合的理解相对客观存在的原文同样具有真理的合法性。

伽达默尔在研究中主要以绘画作为研究对象,其他艺术形式真理的显现大体与之相同。传统的艺术观认为,绘画就是对原型的模仿,也就是柏拉图艺术理论里那个著名的“模仿说”。这种艺术理论的背后暗含着传统的真理观,即认为真理是客观唯一的,我们只能通过某种方法纯粹地达到它,这个真理是唯一的、不动的真理全体,可作为客观对象去审视。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对象的真理,是主客二分的。应用在艺术上,一切艺术自然也就成为自然中原型的模仿,或者宗教画中神性的显现,艺术成为达到唯一原型的一种方法。前者使得绘画变为一种符号,符号的特点就是指向他物,也就是说绘画在这里的意义就是为了显出原型,当人们认识到原型是什么,绘画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在这里绘画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原型才是唯一的意义。后者,也就是宗教艺术作品,其目的是神性的显现,神性具有唯一的权威性与真理性,于是宗教艺术作品便具有了象征物的意味,以基督教艺术品为例,如果我们对某作品与基督教之间的关系没有认知背景,这类绘画对我们来说可能成为谜一般的作品,其意蕴会被完全遮蔽在作品当中,因为象征物本身无法向我们诉说它代表什么。

我们从生活经验当中可以看出绘画作品的特点,生活中常常能欣赏到一些世界名画,而我们大多数人从没有对这画中的人或者风景等做过详细的考证与研究,单单是对这些画进行观赏,就会觉得赏心悦目,并没有体会到审美上的中断,即并没有因为我们不了解画中的人或物,或者作品背后的象征意义而无法欣赏。从我们自身的生活经验来看,我们的审美与原型到底是什么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原型是什么并不会造成审美的中断。这就说明了绘画本身就有其自身存在的本体意义,即艺术作品并不需要一个外在的系统来赋予其意义,它自身有其本体存在的价值。 当然这种自身所具有的本体价值是离不开观赏者的,是我们从观赏的体验中发现绘画与指示符号和象征物之间的差别,从切实的审美体验中发现绘画本身所具有的本体意义,因此艺术的真理实际上就是视域融合的真理,伽达默尔称艺术的这种真理是一种“构成物” ,绘画意义的实现本质上是一种“视域融合的意义”。也就是说,这种绘画的本体意义是由作品本身与观赏者共同赋予的。

既然绘画有其本身的本体意义,那么是不是说绘画就脱离了原型而成为一种异于原型的存在了呢?并不是这样的,绘画本身由原型而来,这一点决定了绘画与原型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这种联系的具体结构就是原型本身的展开,绘画为原型打开了一扇窗口,恰恰是这扇窗口使得原型面向未来打开,在时间中不断进行意义的展开。即绘画与原型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原型存在自主性的削弱,反而是对原型存在的展开,原型通过绘画这扇窗口其实是在对其存在本身进行一种扩充。 当绘画完成的那一刻,它便脱离了原型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带着原型的存在并将其打开面向未来,在时间中展开,并通过观赏者理解的历史性来赋予绘画每个当下的意义。因此绘画本身是带着原型并且走出原型的不断展开,并非对原型单纯的模仿,正因为绘画带着原型走出原型,这种艺术真理才具有可能性,若绘画只是单纯的模仿原型,艺术的真理将完全遮蔽在绘画当中,绘画本身只能成为一个谜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绘画本身就有了本体的意义,有了较之于原型的真理合法性。绘画与观赏者的结合,使得原型(真理)展开为新的真理阶段,也就是艺术真理的本质,即视域融合的真理。

通过艺术真理具体案例的分析,上升到普遍性来看,视域融合的理解结果与被理解的处于历史某节点处的“原文”之间,就是一种互为真理的关系。因为视域融合的真理是一种动态的真理,是精神科学的实际真理结构,动态向前延伸过程中的每一次视域融合,本身都具有本体的意义与真理的合法性。被理解的“原文”实际上是作为真理的起点,在时间性中通过理解者开始展开。理解者由于其理解的历史性而不断与“原文”之间进行视域融合的辩证互动,将“原文”当中本有而未被展开的因素不断展开,在向真理全体行进的过程中走向无穷。每一次视域融合的结果都具有真理的合法性,都是真理的“一面”,因为人只能认识真理的“一面”,全体则始终面向未来打开。这就是视域融合真理的本质结构。 kw8tnjQMRP7oiVEIExGeWwP0TH/6pNO3beIlkK7Iig9GE9vfLdZlWLwKS0hjrN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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