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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地方实践与财政简况

早期现代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对商业和土地的征税,这是当时主要的财富来源。商业税主要包括货物税、通行税、市场税、许可证费和关税。而对于土地上的财富来说,这意味着要将所有纳税财产与有纳税责任的个人或机构联系在一起。在现代国家的背景下,这个过程很简单,但是达到这样的目的至少有两个困难。首先,许多事实上存在的土地习惯占有制度实践经常是多样和错综复杂的,与纳税人或纳税财产之间清晰的一对一等式完全不同。其次,如同度量制度标准化一样,国家财政机关所希望的一致和透明的财产关系只会损害一部分社会集团的利益。最后,集权的国家成功地制定了一套新的、从国家的角度看也是清晰的财产制度。如同科学林业官员的工作一样,这套制度不仅简化了其所要描述的实践,同时也改变了这些实践,使它们更符合那些简化和图解的读本。

一个例证

资本有其自身的秩序,村庄有自己的习惯(Negara mawi tata,desa mawi cara)。

——爪哇谚语

一个习惯土地制度的假想案例可以帮助说明将这些实践纳入现代地籍图册的简单概括中有多么困难。我所要描述的模式是一个实践的混合体,可能是我在南亚的实地考察中遇到的,也可能是文献中记载的。尽管这是一个假想的案例,但有很大的真实性。

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社区,各个家庭都在主要的生长季节对一些农田有收益权。在地里只能种植特定的作物,每7年这些有收益的土地要根据每一个家庭成员和强壮劳动力的数量重新分配。当主要季节的作物收获以后,所有农田重新恢复为公共土地,任何家庭都可以拾穗、放牧家禽和家畜,甚至可以种植一些成熟期短的旱季作物。所有村内家庭都有在村庄公共牧地上放牧家禽和家畜的权利,但是所放养牲畜数量是根据家庭的规模被加以限定,特别是在缺少草料的干旱年份。那些不行使自己放牧权的家庭可以将它转移给其他村民,但是不能给村外的人。任何一个家庭都有拾柴的权利,村庄的铁匠和面包师被分配给更大的份额。村里的林地是不允许做商业出售的。

人工种的树以及树上的果实都属于种树家庭的财产,不管它们种在什么地方。从树上掉下来的果实属于拾到这些果实的人。如果一棵树被砍倒或者被风暴击倒,那么树干属于种树的家庭,树枝属于最近的邻居,“树顶”(树叶和小树枝)属于那些捡拾它们的贫困村民。要给带小孩的寡妇和士兵的家属预留出土地供其使用或出租。土地和树林的收益权可以被承包给村内所有的人,只有当社区内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要求的时候它们才能承包给村外的人。

当出现歉收导致食物紧张的时候,这些安排就要做许多调整。富裕的家庭要对他们的穷亲戚承担一些责任——与他们共同耕种土地、雇用他们或者提供食物。当食物仍然持续短缺的时候,由各家家长组成的村议会就要清点所有的食物,并开始定量供应。当出现严重短缺或饥荒的时候,那些嫁入本村但还没有生育孩子的妇女就得不到食物,并且人们希望她们回到娘家。后一个实践提醒我们,在地方习惯制度中经常存在着不平等。单身妇女、未成年男子和任何被排除在社区核心之外的人都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

这个描述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尽管很简单,但是它也传达了地方风俗盛行的背景下事实存在的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如果像现在这样将日常的实践描述得像法律一样,这本身就是种歪曲。习惯最好作为活生生的、协商的实践组成部分来理解,它们不断适应新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当然包括权力关系。习惯的土地制度不能被浪漫化,它们往往充满性别、社会地位和宗族之间的不平等。但是因为它们是极其地方化的、特殊的和有适应性的,它们的可塑性使它们可以做微小的调整,从而带动通行实践的改变。

假设有一个只关注土地实践的立法者,或者说,假设有一个试图反映复杂的财产关系和土地制度的成文法律体系,他们根本无法将这些实践简化成管理者能够明白的制度,写进法律条文、小条文和更细化的条文,更不用谈执行了。即使这些实践可以被编纂成文,但结果也会牺牲其弹性和微妙的适应性。有太多新环境要求去适应,在编纂过程中根本没有办法预期,更不用说一一列举说明了。编纂将在事实上冻结一个活生生的过程,为反映实践进步而设计的修正最多也只能是反射性的和机械的适应。

即使被加以编纂,那么第二、第三个村庄又会如何?不管编纂者如何聪明和认真,都会发现,适合某一地方实践所发明的编纂方法很难被扩展到其他地方。每一个村庄都有其独特的历史、生态、耕作方式、亲属联盟以及经济活动,都需要一套新的制度。至少有多少社区就会有多少种法律编纂方法。

当然从管理的角度看,这众多复杂的地方财产关系会是一个噩梦。这不仅仅对那些地方实践的当地人是个噩梦,对于那些追求一致、均衡和全国性的管理法规的国家官员也是噩梦。就像那些“奇异”的重量和度量单位一样,地方的土地制度对于每天居住在这里的人来说是非常清楚的。尽管对这套制度细节,当地人也并不非常满意,可能还颇有微词,但对它们是完全熟悉的。当地居民很容易就可以掌握它的微妙之处,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利用其有弹性的条款。相反,国家官员不可能在每一次司法活动中都能够破解并应用这些象形文字一般的财产制度。事实上,现代国家的先决条件就是假设一个简单和一致的财产制度的存在,它们是清晰的,因而可以自上而下加以操纵。

我使用“简单”一词来描述现代财产法看来像是用错了,财产法本身的复杂性已经为许多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就业机会。对于普通的国民来说,财产法在许多方面肯定还是无法穿透的灌木丛。这里“简单”一词的使用是相对的和与观察视角有关的。现代的终身占有制度是由国家仲裁的,只有那些受到足够教育并掌握国家法律的人才可以理解。 [43] 它的相对简单性对于那些不能破译法律的人是不存在的,正像对于村庄外的人,当地习惯的土地制度并不清晰。

所有现代国家在度量、法律编纂和简化土地制度方面的努力与科学林业对森林做出重新规划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财政和管理目标。将各种不同的习惯土地制度归纳统一起来是根本不可能的。历史上,至少在自由主义国家,解决的办法往往是简单地将土地的所有权赋予个人。土地由合法的个人所有,他有广泛的使用权,包括继承、出售,他的所有权由统一的契约体现,并得到国家司法和警察制度的保障。正像森林中的植物被简化为标准化的树一样,习惯实践中复杂多样的土地制度也被简化为土地的完全所有权和可转让的契约制。在农业中,处于管理者视野中的是高度一致的地块,每一个地块都有一个合法的拥有者,也就是纳税人。现在从土地面积、土壤的等级以及正常的作物种类和预期产量来评价土地财产及其所有人比过去破解复杂的公共产权和各种各样土地制度的混合物不知容易多少。

这种简单化的最高成就就是土地清册。由受过专门培训的调查者按照给定尺度制作的土地清册是比较完整和精确的对所有土地的调查。因为在土地清册背后的动机是制定便于管理和可靠的税收方式,因此土地清册与财产登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图上任何一个特定的地块(经常使用数字标明)都与一个有纳税义务的所有者联系在一起。土地清册和财产登记对于土地征税,就像科学林业官员手中的地图和表格对于开发林业的财政收入一样。

几乎被法制化的农村

大革命以后法国统治者所面对的农村社会是一个几乎无法穿透的封建和革命实践混合之网。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不可能为其复杂性编制一个目录,更不用说消灭它了。比如,承诺平等和自由的意识形态与习惯的农村契约就相互矛盾,手工业行会的契约中还使用“主人”( )和“雇工”(serviteur)等词语。作为新的国家,而不是王国的统治者,他们经常受困于缺少关于社会关系的一般法律框架。对某些人来说,新的民法已经覆盖了所有的法国国民,这似乎已经足够。 [44] 但是大革命和大恐怖(La Grand Peur)所带来的地方混乱威胁了拥有农村财产的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贵族邻居;在大胆和自治的农民攻势之下,需要一个清晰的法律化的农村以保障他们的安全。

最终,甚至在几乎所有其他领域都已充斥拿破仑法典的情况下,大革命后的农村法律也没有找到一个成功的组合。对我们来说,这种僵持的历史是有启发性的。1803~1807年起草的第一个法律草案扫除了多数传统的权利(如公共放牧、自由穿过其他人地产的权利),并根据资产阶级财产权和契约自由重建了农村的财产关系。 [45] 尽管提出的法典的确预构了一些现代法国的实践,但是遭到许多革命者反对,因为他们担心不干涉的自由主义可能会使大土地所有者以新的名义重新制造出封建依附者。

拿破仑下令重新考察这个问题,考察由约瑟夫·沃内·普拉瑟(Joseph Verneilh Puyrasseau)主持。同时,副手拉劳特(Député Lalouettee)提议的做法恰恰与我前面假设的例子一样,当然也是根本不可能的。他建议系统地收集各种地方实践的信息,并加以分类和解释,最后以法令形式通过它们。这个法令将成为农村的法律。但是有两个问题使这些反映地方实践的农村法律无法出台。第一个困难在于,选择农村生产关系“多样性”的哪些方面使之被反映和被编纂进法律。 因为甚至在一个特定区域内,不同农场和不同时代的实践都有很大差别,任何编纂都意味着一定程度的任意性和人为的静止。将地方实践加以编纂是一项政治行动。地方显贵可以打着法律的旗号批准他们所喜欢的,而其他人则失去了他们所依靠的习惯权利。第二个困难在于,拉劳特计划严重威胁了国家集权者和经济现代主义者,对他们来说,清晰的全民财产制度是进步的前提。正像瑟格·阿博丹(Serge Aberdam)所指出的,“拉劳特计划所带来的正是默林·德·杜埃(Merlin de Douai)以及资产阶级和革命法学家所努力避免的。” 不管是拉劳特,还是沃内所建议的法律都没有被通过,因为像1807年的前辈一样,他们的设计看来都要加强土地所有者的权力。

公共土地制度的模糊

如同我们所谈到的,前现代和早期现代国家在征税的时候主要是与社区,而不是与个人打交道。尽管一些明显的个人税,如俄国臭名昭著的“灵魂税”,是向所有臣民征收的,但事实上也是由社区直接缴纳,或者通过臣民的领主缴纳。如果税收的总数不够,集体就会受到惩罚。 定期到每家每户和其耕地层面进行征税的人员只是负责征收封建赋税和宗教什一税的当地贵族和教士。在这方面,国家既缺少管理工具,也没有足够信息进入这个层次。

导致国家缺少这方面知识的原因之一是地方生产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集体的赋税形式意味着,尽可能少缴税和少征兵的作假符合地方官员的利益。为此,他们会少报人口数量,系统地漏报耕地面积,隐瞒新的商业利润,在风暴和干旱灾害之后夸大农作物的损失等。 [46] 土地图册和土地登记的目的都是消除财政上的封建主义,使国家有合理的财政收入。就像科学林业官员需要森林清册以掌握森林的商业价值一样,财政改革者也需要详细的土地产权登记以保障其最大的稳定财政收入。

假设国家希望挑战地方贵族和精英的抵抗,并且也有足够的财源支持土地调查(这是很费时间和金钱的),它们仍然会遇到其他障碍,特别是因为一些公共土地无法通过土地清册被充分表现出来。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的丹麦,农村居民被组织为俄吉拉甫(ejerlav),所有成员都有权利使用当地的耕地、荒地和林地。在这样的社区中,不可能把某一块土地与某一个家庭或个人联系起来。挪威的大农场(gard)也有同样的问题。每个家庭都有权调用农场的一部分价值(skyld),但对任何一块土地都没有占有权,共同拥有者中的任何一人都不能说农场的一部分属于自己。 [47] 尽管可以估计一个社区的耕地,并估算出作物产量、生存需求,从而计算出大致的税赋,但是村民生计中的很大部分是从公共资源获得的,如打鱼、砍伐木材、采集树脂、打猎以及烧柴。监督这样的收入是不可能的。通过粗略地估算公共土地所带来的价值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附近其他村的农民也分享这些公共土地的价值(尽管这是不合法的)。这种社区中的生产方式与土地登记图册所清晰反映的个人土地所有的假设是相矛盾的。尽管没有确凿证据,但人们往往认为公共土地比个人所有土地的生产能力低。 [48] 国家反对公共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基于一个正确的观察,那就是对于财政来说,它是不清晰和生产能力低的。与倒霉的拉劳特不同,在历史上,国家不是依据现实制定地图,而是强加一个与其财政格局相一致的财产制度。

当存在大量没有财政价值的公共财产的时候,所有权的不清晰并不是问题,但当它变得紧缺的时候(当“自然”成为“自然资源”的时候),它就成为法律上财产权的对象,不论是属于国家的或是属于公民的。财产权演变的历史表明,过去被认为是自然赐予的免费礼物,包括森林、猎物、荒地、草原、地下矿藏、水与河道、空气权(对建筑物和土地上空的空气享有的权利)、呼吸的空气,甚至基因排列等,都会不可避免地被纳入财产范畴。在土地的公共产权例子中,完全所有权的强加是为了使税务官员和土地投机商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而不是为了当地居民——对他们来说,习惯产权结构已经很清楚。土地清册使国家权力有了更多的文本知识,为国家和地方之外的市场概括地了解土地情况提供了基础。 [49]

举一个例子可能会帮助我们弄清建立一个新的、更清晰财产制度的过程。俄国革命前的两个村庄为我们提供了最典型的例子,说明国家如何为了保持农业增长和管理秩序而试图建立个人土地所有制。俄国许多农村甚至到1861年解放农奴后还是处于典型的财政模糊状态。自成一体的各种地方土地制度流行,关于谁耕种哪一块条田、产量是多少、收入是多少,国家基本上没有任何知识。

诺夫斯洛克(Novoselok)村有多种经济,包括农业、牧业和林业,而扩提尼撒(Khotynitsa)村主要是农牧业(见图1-3和图1-4)。各个条田相互混杂是为了保障每家在每一个生态区域中都有一块条田。一个家庭可能会有10~15块条田,各自代表不同的生态区域和小气候。这种土地分配分散了家庭的风险,随着家庭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土地也在随时调整。 [50]

图1-3 斯托雷平改革之前的诺夫斯洛克村

图1-4 斯托雷平改革之前的扩提尼撒村

这已经足够使地籍调查员糊涂了。乍看起来似乎每个村庄都需要一队职业的调查员做调查。但是对于村里人来说,这种相互交叉的条田体系实际上是很简单的。条田基本是直的、相互平行。在调整的时候根本无须考虑面积,只要沿着田地的一面移动界桩就可以了。在不平行的一面则根据田地是朝向窄的还是宽的方向,在移动界桩的时候加以补偿。不规则的田地不是根据面积,而是根据产量分配。直观地看起来,对于那些参与地籍调查的人来说,这种田地分布方式是不可思议的和非理性的。但是对于熟悉它的人来说,它很简单,同时又能很好地达到目的。

至少在解放农奴以后,国家的官员和农业改革者的梦想就是将开放的土地制度转变为西欧模式的统一和独立的农庄。他们希望打破社区对个体农户的控制,将社区集体的纳税转变成个体所有者纳税。如同在法国一样,财政目标与占统治地位的农业进步观念密切相关。如同乔治·延内(George Yaney)所说的,在谢尔盖·维特伯爵(Count Sergei Witte)和彼得·斯托雷平(Peter Stolypin)的改革计划中,关于现实情况的认识和需要如何做有许多共同的看法。“第一个场景,那些拥挤在村庄的贫穷农民忍饥挨饿,在他们小块条田上辛勤地劳作。第二个场景,农业专家带领少数进取的农民转移到新的土地上,留下更多的土地给剩下的人。第三个场景,转移出去的农民不再受条田的束缚,在新的地方建立了库特(khutor)(农场和住房建在一起),并采用了最新的方法。那些留下来的农民也不再受村庄和家庭的制约,开始投身到需求经济中,变得越来越富有,生产量提高,城市得到保障,农民没有被无产阶级化。” [51] 显而易见,关于条田的偏见主要来源于俄国村庄自治、对于外界来说的不清晰的、普遍流行的科学农业教条,以及缺少明确的证明。 [52] 政府官员和农业改革者认为,只要给农民一小块完整的私有土地,他们马上就会希望致富,将家庭组织为一个有效率的生产单位,并接受科学农业。斯托雷平改革者施行了这个设想,改革之初就在两个村庄中实施了地籍登记(见图1-5和图1-6)。

图1-5 斯托雷平改革之后的诺夫斯洛克村

图1-6 斯托雷平改革之后的扩提尼撒村

在诺夫斯洛克村,17个独立的带住房农场(库特)被建立了起来,每一个家庭都有草场、耕地和森林。在扩提尼撒村,建立了10个库特和78个没有住房的农场(Otrub),后者的所有者还继续住在村里。由于进行了地籍登记,新的农场很容易被反映在地图上,对于上面的官员和村外的人来说很清晰,并且每一个农场都有一个明确的所有人,因而可以征税。

图1-5和图1-6会使人产生误解。这样模范的村庄似乎表明地籍调查队在农村高效勤奋的工作已经将混乱的敞田(open-field)转变为整齐的小农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只有在新开发的土地上才可能有这种整齐的、呈矩形的土地,调查员在这里不会遭遇地理和社会的阻挠。 尽管建立独立农场的推动力很大,但是改革者在很多地方还受到了巨大的挫折。尽管被禁止,但还是有很多不被认可的联合体存在;还有一些“纸上的联合体”,新的农民像原来一样耕种他们的条田。 [53] 事实上农业产权制度对于中央的税务官员来说仍然是不清楚的,最好的证据就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沙皇政府的征用政策及其带来的巨大损失。没有人知道征收谷物和牲畜的合理数量;结果,有些农民破产了,有些却能积存谷物和牲畜。 [54] 这种在缺少对土地和财富了解的情况下进行的强制征收在十月革命以后的共产主义战争时期又重演了。 [55]

为外人提供客观信息的地籍图

地籍图对于国家的价值在于其抽象和普遍性。不管具体的地方背景如何,地籍图提供了可以在全国普遍应用的标准,从而可以制作出有关全部土地财产的完整而清晰的地图。然而地籍图的完整依赖于其缺少具体细节的抽象结构——细薄性。它只反映了地块之间几何状的边界。关于地块内部是什么则完全空白,没有任何说明,因为这与地图的测绘没有关系。

当然关于一块土地有许多比其表面积和边界位置更重要的内容。对于一个想购买土地的人来说,首先要问的问题包括土壤的类型、适合种植什么作物、耕种是否困难,以及距离市场的远近。一个估税人也会问同样的问题。从资本主义的观点看,土地的物理尺寸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只有确定了地块的位置,丈量以后,其他方面的质量才有意义(特别是对国家来说)。但是与确定位置和测量面积不同,对这些品质的判断比较复杂,容易受到欺骗,并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作物的轮作和产量都有可能变化,新的工具和机器可能改进耕作,市场可能变化。与此相反,地籍调查是准确的、纲要式的、概括性的和统一的。不管有什么缺陷,税收制度的前提就是要将每一块土地与其所有者,也就是将纳税人完全联系在一起。 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荷兰1807年的调查(受到拿破仑时期法国的启发)强调所有的调查员必须使用同样的度量单位,工具要定期检查以保证统一,而且所有的地图都要使用统一的1∶2880的比例尺来画。 [56]

一般的土地图册和特殊的地籍图是设计给外人看的,目的是使外人清晰地了解当地情况。对于当地人来说,地籍图是多余的。没必要了解精细的指标,每个人都知道河边的草地属于谁,可以产多少干草,以及所承担的封建税赋。在一个大领地的古老的契约中可能会发现文字写成的地籍册(“从大橡树,向北120英尺 到河边,从此……”),上面还标明土地所有人对领地的义务。人们可能会认为这样的文件对刚接手领地管理的年轻继承人是有价值的。但是只有当土地市场活跃发展的时候,人们才开始使用地籍图。荷兰比较早开始制定地籍图是因为它早期的商业化,因为那些投资用风车排水造地的投机者想预先知道在新开垦的土地上哪一块将属于自己。对于那些刚拥有土地的资产阶级,地图非常重要,因为这可以使他们对大面积领域一目了然。当一个所有者有很多小块土地,或者不熟悉他的领域时,小型化的地图可以作为备忘录使用。

早在1607年,英国的调查专家约翰·诺旦(John Norden)就向贵族出售他的服务,前提是这些地图可以代替检察官的出行检查。“土地根据真实的信息被加以勾画和描述,从而领主坐在椅子上就可以完全了解庄园,以及每一个部分和所有成员,可以看到他都拥有什么,拥有物在什么地方,而且知道每一件东西的用途和位置。” [57] 全国的税收管理也需要同样的逻辑:清晰和科层制的格式使新的官员在他办公室里就可以通过文献迅速掌握情况并进行管理。

这幅图片中失去了什么

管理者知道,他所认识的世界只是闹哄哄和非常混乱的现实世界的最简单化模型。他满足于这种巨大的简单化,因为他相信现实世界大半是空无的——现实世界的大多数事实与他所面对的特定环境没有任何关系,最重要的因果链接大都是直接和简单的。

——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在他的托洛茨基研究中比较了刺猬和狐狸,前者只知道“一件大事”,后者知道许多事情。科学林业官员和地籍调查官员像刺猬。科学林业官员最感兴趣的是商品化木材,地籍调查官员只关注土地的财政收入,对单一利益高度集中的关注限定了他们只寻求对一个问题的明确回答。而自然主义者和农民像狐狸,他们了解森林和耕地的许多方面。尽管林业官员和地籍官员的知识范围很狭窄,但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知识是系统的和概括的,这使他们能够看到和理解许多狐狸不能掌握的事情。 我这里想强调的却是,他们系统和概括的知识是在以静止和短视的观点来看待土地制度为代价的前提下取得的。

地籍图就像是一幅河流静止的照片,它所反映的是在调查的那一刻土地制度的安排和所有权。但河水在不停地流动,在社会发生巨大变革和进步的时期,地籍调查提供的是一幅冻结这些骚乱的场景。 [58] 地界在不断发生变化;继承和买卖使土地不断被分割或合并;新的河渠、道路和铁路的建立在划分土地;土地本身的用途也在不断变化;等等。因为这些特定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应纳税额,所以规定在土地地图和土地登记上要记录这些变化。当脚注和附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地图也就变得不清晰了,于是我们就要再画一张更新(虽然仍是静止的)的地图,而这个过程会不断重复。

任何正常运行的土地纳税系统都不会仅仅停留在确认地块和所有权上。他们还会创造一些概括的静态指标来判断可持续的税收负担。土地可以根据土壤好坏、灌溉条件、作物种类以及预期的平均产量分成不同等级。平均产量可以通过抽样的方法得到。这些指标本身也在不断变化,或者只是掩盖了巨大差异的平均数。正像地籍图的静止照片一样,随着时间推移,它们越来越不真实,需要重新考察。

像所有的国家所进行的简单化一样,国家在上述领域的简单化也是静止的和概括的,不能反映他们所想反映的社会现象。农民很少能够获得平均产量、平均降雨或者平均产品价格。在早期欧洲,一方面是无法改变的纳税负担,另一方面是农村人纳税能力大幅度起伏,双方的不适应成为各地农村抗税活动长期不断的主要原因。 [59] 同时,除非基于稳定不变的测量和计算单位,否则甚至最公平和善意的地籍图也不可能被统一推行使用。科学林业官员的图表不能反映自然森林的复杂性,地籍图也不能反映农民经验的复杂性。 [60]

同科学林业一样,在实用和具体的目标指导下,地籍图忽视了它所关注的视野之外的所有东西。在调查中细节的丢失就说明了这一点。瑞典最近的一个研究表明,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将土地画得远比实际更呈几何学的规则形状。忽略土地的拐角和曲线可以使他们的工作容易很多,并且对最终结果没有什么影响。 [61] 正像商业林务官发现忽略次要的森林产品更方便一样,地籍官员容易忽略除了土地商业用途以外的所有内容。被标明种植小麦和草料的土地同时也是生产草垫用秸秆、落穗、蘑菇和喂养兔子、鸟和青蛙的重要来源。人们并非不知道这个事实,只是为了不使简单的管理模式有不必要的复杂而有意忽略。 当然,最严重的忽略是地籍图和评估体系只关注作为生产资料和可出售商品的土地面积和价值。土地所具有的任何生存或生态的价值都被认为是美学的、仪式的和情感的价值而被排除在外。

变革与抗拒

地籍图是控制工具,它同时反映并强化了决定调查的那些人的权利。……地籍图也是武器,它所提供的信息使一些人获得利益而损害另外一些人的利益,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抗税斗争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明确意识到这一点。最后,地籍图是积极行动的:正像占领新世界和印度的一样,在勾画一个现实世界的同时也就消除了原来的世界。

——罗杰·J.P.卡因(Roger J. P. Kain)、伊丽莎白·贝金特(Elizabeth Baigent):《地籍图》( The Cadastral Map

税务官员所借以了解现实世界的简单公式并不仅仅是观察的工具。通过一种财政领域的海森堡原理,它们经常有能力改变它所记录的事实。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法国的门窗税(door-and-window tax),它在督政府时期设立,在1917年被取消。 [62] 最初的设计者肯定认为房屋门窗的数量与房屋的大小有关系。这样估税官无须进入房屋去测量,只要数数门窗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简单又很有效的办法,但是它带来了另外的后果。农民在设计或重新装修住所时就尽可能少留门窗。尽管财政损失可以通过增加每个门窗的纳税额来补偿,但是对农村人口健康的影响延续了一个多世纪。

国家制定的新土地制度要比门窗税带来更大的变革,它建立了一个全新的制度结构。不管新的土地制度对于官员来说如何简单和一致,农民却无可奈何地被投入到各种各样地契、土地管理办公室、缴费、评估和申请中。他们要面对以土地官员、调查者、法官、律师等各种形式出现的有权力的新专家,他们制定的程序和决定对农民是陌生的。

新的土地制度是被植入的——也就是说,它们是被施行者所完全不熟悉的,它们是被外来征服者通过晦涩难懂的语言和不清楚的制度背景植入的,地方实践与私有土地制度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其影响是深远的。比如,在印度的长期殖民产生了一个新阶级,他们由于付了土地税而享有土地全部的继承和买卖权,这是当地从没有过的。 [63] 与此同时,有数百万农民、佃农和雇工失去了使用土地和其产品的权利。在殖民地中,那些率先了解新土地管理制度的人获得了特殊的机会。在湄公河三角洲的法国官员与越南国民之间做中介的越南秘书和翻译就占据了很好的位置并能得到许多财富。由于注意力集中在地契和适当的付费等法律文书上,他们有时就成为全村农民的地主,而农民曾以为自己开垦的土地是可以任自己支配的公共土地。这些新的中间人有时也可能运用自己的知识引导其同胞安全地走过荆棘丛生的法律程序。不管他们的行为如何,他们可以熟练地使用那些专门为管理者设计的清晰透明的土地制度专业语言,再加上农村人口对新土地制度的不理解,这就带来了权力的重大转移。 [64] 对于官员来说,专业语言是简单的东西,对于多数种田人而言,这种语言却是令人迷惑的。

完全产权和标准土地丈量之于中央税收和不动产市场,就像中央银行货币之于集市一样。 [65] 同样,它们会威胁到地方的权力和自治,所以遭遇到积极的抵抗也就不奇怪了。在18世纪的欧洲,任何一次地籍调查都是中央集权的开始,地方教士和贵族们的收税权力和享受的豁免都必定要受到威胁。平民则将其看作增加地方税收的借口。专制主义的集权倡导者,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提出在法国开展全国的地籍调查,但因为贵族和教士的共同反对于1679年失败。经过一个多世纪,在法国大革命以后,激进的弗兰西斯-诺尔·巴贝夫(Francois-Noёl Babenf)在他的“永久土地登记制度”(project de cadastre pertetuel)中构想了一个完全平等的土地改革,每一个人都有相等的土地。 [66] 他同样也失败了。

我们不仅要意识到国家通过简单化转变现实世界的能力,还要看到社会在修改、扰乱、阻碍,甚至颠覆外界强加的各种条款方面的能力。在这里区别纸上的事实和实际的事实是很有帮助的。正像萨利·法尔克·莫尔(Sally Falk Moore)和其他一些人强调过的,土地办公室的记录可以作为征税的基础,但它和实际的土地权利几乎没有关系,记录上的业主可能根本不是实际的所有人。 我们看到,俄国的农民可能在纸上将土地总和登记,但实际上继续各自耕作条田。成功的土地侵蚀、强占公地或盗用土地的行为代表了纸上没有显示出来的实际土地权利。逃避和反抗使某些土地税或什一税变成一纸空文。 [67] 社会出现动乱和反叛的时候,可能是纸上的土地制度和实际的土地制度之间区别最大的时候。但即使在平静时期,在土地档案办公室的官方文件之下或之外也隐藏着另一个影子般的土地制度系统。我们永远不能假设地方实践与国家理论是一致的。

所有集权的国家都知道综合统一的地籍图的价值,然而完成地籍图是另外一回事。大体上说,如果一个强大的中央政权加诸相对较弱的市民社会,那么地籍图就可以完成得比较早且比较全面。相反,如果市民社会有很好的组织,国家相对较弱,地籍图的完成就会比较晚,经常是自发的和不完整的。所以拿破仑时期的法国的地籍图比英格兰的地籍图完成得早。在英国,地籍图威胁了地方的收入,所以受到了法律界长期的阻挠。同样的逻辑,在外来法令统治下的殖民地,完成地籍图比较早;而在城市国家则完成较晚。爱尔兰可能就是前者。如同伊恩·哈金所说,在克伦威尔征服爱尔兰以后,“为了促进英国1679年对爱尔兰的掠夺,在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的主持下,爱尔兰所有的土地、建筑、人口和牲畜都被彻底做了调查。” [68]

在定居人口比较稀少的殖民地,如北美或澳大利亚,制作全面而统一的地籍图的障碍很小。这里的主要问题不是如何绘制出已有的土地利用类型,而是如何调查绘制那些将要赠送或卖给欧洲新移民的小块土地,以及如何忽略本地土著和他们的公共财产制度。 受到启蒙时期理性主义的训练,托马斯·杰弗逊设想将俄亥俄河以西的美国分成“百单位”——10英里乘10英里的正方形——并且要求居民照此种植自己的土地(见图1-7)。

图1-7 北达科他州卡斯特顿被调查的土地景观

在杰弗逊设想中清晰的几何形状不仅仅是美学的选择;他认为不规则的土地易带来欺骗行为。为了证实他的观点,他引用了马萨诸塞的经验。那里实际所有的土地都比契约上承认的要多10%~100%。 [69] 网格状的土地不仅对于税收官员是清晰的,同时也便于在土地交易中使用相同的土地单位。网格状土地促进了土地的商业化,同时也有助于税收和土地边界的计算。从管理角度看,这也是非常简单便捷的。一个没有任何当地知识的人在远方就可以做土地登记。 [70] 如果这个计划实现,它也会像林业官员的图表一样表现出非人性和机械的逻辑。但在事实上,杰弗逊计划(国会修改了计划,增加了矩形土地和36平方英里的城镇)中的土地登记并没有遵循原来所设想的模式。

19世纪60年代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制定的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提供了平面的、经过预先调查的网格状土地格式,其分配基于第一到达、第一分配原则。对于出售土地,这是一种最快捷和最经济的办法,以后被许多英国殖民地采用。这种几何学的网格状土地越整齐划一,也就越容易与不整齐的、自然的土地景观相冲突。新西兰的一首讽刺诗就很好地表达了这些令人吃惊事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麦克尔田园的道路

尽管在地图上很漂亮

但是讲到实际用处

根本不用去说了

在漆黑的夜晚可能

出的问题可不少。

尽管在纸上计划得很好

而且被全力推行,

悬崖、陡坡和溪流

都是直接向前不管不顾,

从来不想想人和骡马

要如何走路 [71]

地籍调查只是功利主义的现代国家不断增长的军械库中的一个武器。 [72] 前现代国家能够有足够的情报保持秩序、征收税赋、招募军队就很满足了,但是现代国家进一步希望掌握国家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并使之有更高的生产力。要达到这种效果需要国家机器很了解社会。而了解社会的合理起点就是有一个关于土地、人口、收入、职业、资源和各种偏差的总清单。“官僚国家越来越需要组织自己并控制资源,这促进了对各种重要或不重要的统计数字的收集;同时还促进了林学和理性农业、调查技术和精确的绘图学,以及公共卫生和气候学的发展。” [73]

尽管国家的目的在于扩张,但国家所希望了解的仍然只是与这些目标直接相关的内容。比如在19世纪的普鲁士,国家非常关注移民(包括移入和移出)的年龄和性别,而不是他们的宗教和种族;对于国家来说重要的是记录可能的逃避兵役者和保持兵役年龄的人口供应。 [74] 国家越来越关注生产力、健康、卫生、教育、交通、矿产资源、谷物产量和投资,这与其说是放弃了国家机器原有的目标,还不如说是在现代世界中扩大和深化了这些目标。


[1] Henry E. Lowood,“The Calculating Forester:Quantification,Cameral Science,and the Emergence of Scientific Forestry Management in Germany,” in Tore Frangsmyr,J. L. Heilbron and Robin E. Rider,eds., The Quantifying Spiri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1),pp.315-342.以下的论述很多都来自劳乌德(Lowood)的出色分析。

[2] John Evelyn, Sylva,or A Discourse of Forest Trees (London,1664,1679),p.118,cited in John Brinckerhoff Jackson, A Sense of Place,a Sense of Time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4),pp.97-98.

[3] 拉玛阐德拉·古哈(Ramachandra Guha)提醒我,“忽视”(ignore)这个动词在这里不是很合适,因为国家往往要控制、规范和消灭那些影响国家管理政策的实践。对于我早期林业史的教育(我承认是非常有限的)来说,我要特别感谢拉玛阐德拉·古哈和他的两本书:《不平静的森林:喜马拉雅的生态和农民的反抗》[ The Unquiet Woods:Ecological and Peasant Resistance in the Himalaya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和他与玛德哈夫·加吉尔(Madhav Gadgil)合著的《分裂的土地:印度生态史》[ This Fissured Land:An Ecological History of India (Delhi: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罗伯特·波格·哈里森(Robert Pogue Harrison)的著作《森林:文明的阴影》[ Forests:The Shadow of Civilizatio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对西方森林的文化含义的变化做了富有启发意义的广泛探讨。

[4] Harrison, Forests ,p.121.

[5] See Keith Tribe, Governing Economy:The Reformation of German Economic Discourse,1750-1840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在法国学院(Collège de France)关于“政府管理(governmentality)”的讲座中,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以“警察国家”(Polizeiwissenschaft)为题对17世纪和18世纪欧洲国家行政原理的一般编纂过程进行了考察。见Graham Burchell,Colin Gordon and Peter Miller,eds., The Foucault Effect: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London:Harvester Wheatsheaf,1991),特别是第四章。

[6] 到17世纪晚期,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已经有全面的计划对森林进行“理性化”的管理以防止偷猎和增加稳定的财政收入。为了这一目的,艾蒂安·德拉雷特(Etienne Dralet)在《森林系统的协议》( Traité du règime forestier )中已经提出了规范的森林分区(tire-aire),“这样森林的生长就比较有规律,并且容易保护”。尽管有这些想法,但在1820年德国新技术引入之前,法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很大进展。见Peter Sahlins,“Forest Rites:The War of Demoiselles in Nineteenth-Century France,” Harvard Historioal Studies ,no.115(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4)。

[7] Lowood,“The Calculating Forester,” p.341.也可参见Harrison, Forests ,第122~123页。

[8] “重新设计”一词出自克里斯·玛瑟(Chris Maser)的重要著作《重新设计的森林》[ The Redesigned Forest (San Pedro:R. and E. Miles,1988)]。他主要的一些观点可以从书前面一些章节的标题中,特别是他强调的反对意见中推论出来,如“天然设计的森林是结果不可预测的实验……我们正试图设计一个有规律的森林”;“天然设计的森林是长期的……我们正在试图设计一个绝对短期的森林”;“天然设计的森林是多样性的……我们设计的森林是简单和高度一致的”;“天然设计的森林中各种过程相互影响……我们正在设计基于孤立产品的森林”(第7页)。

[9] 例如,可参见Honoré de Balzac, Les Paysans (Paris:Pleiades,1949);E. P. Thompson, Whigs and Hunters:The Origin of the Black Act (New York:Pantheon,1975);Dauglas Hay,“Poaching on Cannock Chase,” in Douglas Hay et al.,eds., Albion’s Fatal Tree (New York:Pantheon,1975);Steven Hahn,“Hunting,Fishing,and Foraging:Common Rights and Class Relations in the Postbellum South,” Radical History Review 26(1982):pp.37-64。若想了解典型的德国案例,可参见Peter Linebaugh关于卡尔·马克思、莱茵兰盗窃木材与商业周期及失业之间关系的论文。见Peter Linebaugh,“Karl Marx,the Theft of Wood,and Working-Class Composition:A Contribution to the Current Debate,” Crime and Social Justice (6)1976:pp.5-16。

[10] 对于印度的殖民地林业政策的详尽和深入分析解释可参见斯瓦拉玛克里什南《孟加拉的森林、政治和政府》( Forests,Politics and Governance in Bengal )。在第六章他阐明,随着印度有越来越多的知识积累,科学林业的三个主要原理——单一的商业木材树林要比混合林更好;林火是一个破坏因素,要加以避免;放牧和捡拾木柴只能威胁森林的管理工作——都已经被推翻。

[11] Richard Plochmann, Forestry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Hill Family Foundation Series(Corvallis:Oregon State University School of Forestry,1968),pp.24-25;quoted in Maser, The Redesigned Forest ,pp.197-198.对于对这些相互影响有兴趣的读者来说,后面还有被省略的部分,“云杉林可以作为一个例子。云杉的根往往是很浅的。如果把云杉种植在原来种植硬木树的土壤中,那么第一代的云杉就会顺着原来硬木树根的孔隙长得很深。但到第二代,树根系统就会因为土壤的逐步压实而长得很浅,结果导致了可供吸收营养的减少。第一代云杉树林可以从原来硬木树所形成的柔软的腐殖土吸收营养,但他们自身无法制造腐殖土。云杉的落叶比阔叶林的落叶更难腐烂,很难被土壤上层的动植物分解,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产生了粗腐殖土。在我们潮湿的气候下,腐殖土中的酸开始沥滤土壤,并使土壤中的动植物大量消失。这导致了分解的不足和恶化,从而使粗腐殖质增长加快”。普洛赫曼(Plochmann)指出,单一人造的松树林的种植过程与此大致相同。我也向戴维·史密斯(David Smith)求证了这种模式。他在耶鲁大学林业和环境学院工作,是《造林学的实践》( The Practice of Silviculture )的作者,这是一部关于现代林业技术的重要参考著作。此外在南希·朗斯顿(Nancy Langston)的著作《林业梦想,林业噩梦:西部内陆旧增长的悖论》( Forest Dreams,Forest Nightmares:The Paradox of Old Growth in the Inland West ,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1995)一书中也对科学林业技术,特别是对林火的反感回避和对单一物种的偏爱如何对森林的健康和生产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做出了相似的解释。

[12] 对于这些活动的简单描述可见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寂静的春天》[ Silent Spring (Boston:Houghton Mifflin,1962,1987)]。卡逊赞扬这样的改进,因为这是依靠生物而不是农药进行防治的先驱。

[13] 为了单一商品林生产的最大化而建设森林的不幸后果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的经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因为日本雪松生长迅速并具有商业价值,日本采取政策用单一的日本雪松林取代了许多原先作为燃料和建筑材料而被掠夺的森林。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出,绵延数英里(1英里≈1.6千米)同等高细的雪松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降低了地下水位,并且很容易被暴风雨击倒。阳光很难穿透松林照射到地面,松林无法给动物群提供保护和食物。对于日本的城市居民来说,雪松林最大的短期问题是其季节性地释放出大量花粉,这引起人们严重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只是极端简单化所带来的众多问题中最明显的一个。见James Sterngold,“Japan’s Cedar Forests Are a Man-Made Disaster,” New York Times ,January 17,1995,C1,C10。

[14] Plochmann, Forestry in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p.25.当然也有自然产生的单一树种的树林,这经常出现在生态环境不好,包括那些被诊断为严重退化环境的地方。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可参见Matthew J. Kelty,Bruce C. Larson and Chadwick D. Oliver,eds., The Ecology and Silviculture of Mixed-Species Forests:A Festschrift for David W. Smith (Dordrecht and Bost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ing,1992)。

[15] 下面的简短描述摘自James B. Collins, Fiscal Limits of Absolutism:Direct Taxation in Early Seventeenth-Century France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

[16] P. M. Jones, The Peasantry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17.

[17] 见Collins, Fiscal Limits of Absolutism ,pp.201,204。正是这种逃税的能力给予财政统治以没有预期到的弹性(至少从上层看来如此),并且使国家在多事的17世纪避免了许多反抗。

[18] J. L.海尔布伦(J. L. Heilbron)记下一个英国上校在1791年责成一个苏格兰教士寄给他整个教区的人口清单,以在他的教区中驻扎军队为要挟。Introduction to Tore Frangsmyr,J. L. Heilbron and Robin E. Rider,eds., The Quantifying Spiri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1),p.13.

[19] 这里假设王室希望在未来长期实现生产的最大化。当出现政治或军事危机的时候,统治者往往将未来抵押出去,最大限度地榨取它的森林和臣民。在《压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 Coercion,Capital,and European States,A.D. 990-1992 ,Oxford:Blackwell,1990)中,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对此做出了出色的综合分析。他强调了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战争准备和战争发动的影响,描述了从“进贡(tributary)国家”到直接从国民征税国家的转变过程。

[20] Witold Kula, Measures and Men ,trans.by R. Szret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6).

[21] J. L. Heilbron,“The Measure of Enlightenment,” in Tore Frangsmyr,J. L. Heilbron and Robin E. Rider,cds., The Quantifying Spiri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1),pp.207-208.

[22] 关于这方面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讨论可参见Arjun Appadurai,“Measurement Discourse in Rural Maharastra,” in Appadurai et al., Agriculture,Language and Knowledge in South Asia:Perspectives from History and Anthropology (forthcoming)。

[23] Arjun Appadurai,in Appadurai et al., Agricalture,Language and Knowledge in South Asia:Perspectives from History and Agriculture(forthcoming),p.14.

[24] 在爪哇农民民间的分层类别中也可以看到类似的动机:那些不足的人(Kekurangans)和那些已经足够的人(Kecukupans)。见Clifford Geertz, Agricultural Involution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3)。

[25] 有时权力的平衡也会摆向其他方向。在这方面,法国什一税逐年下降就是一个例子。见Emmanuel LeRoi Ladurie and Joseph Gay, Tithe and Agrarian History from the Fourteenth Century to the Nineteenth Century:An Essay in Comparative History ,trans. by Susan Burk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2),p.27。

[26] 见Kula, Measures and Men ,p.150。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下缅甸领主征收水稻实物地租的筐被称为“货车破坏者”(cart-breaker)[James C. Scott,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Rebellion and Subsistence in Southeast Asia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6),p.71]。

[27] 例如,巴黎最著名的铁突阿斯(toise)就刻在大夏特莱监狱(Grand Chatelet)的一面墙上。见Ken Alder,“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Metric System in France,” in Norton W. Wise,ed., Values of Precision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rss,1995),p.44。

[28] 在17世纪追求精确的精神下,马森(Marsenne)计算了刮平的蒲式耳有172000粒小麦,而高出来则包括了220160粒(Kula, Measures and Men ,p.172)。如果是燕麦这种比较大的谷物,差别会少一些。

[29] 见Kula, Measures and Men ,pp.73-74。与其他对习惯度量标准的挑战一样,在这个事件中,城市统治者和平民都坚持对面包要有重量和大小的标准,以防止这类做法。

[30] Kula, Measures and Men ,pp.98-99.

[31] Kula, Measures and Men ,p.173.

[32] 如同肯·阿尔德(Ken Alder)所指出的,缺少贯彻标准化的中央权威也并没有阻碍英国、德国和美国的民族市场的成长(“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p.62)。流动和经济增长本身产生了交换的共同标准。更多的一般历史分析可参见Frank J. Swetz, Capitalism and Arithmetic:The New Math of the Fifteenth Century (La Salle,Ill.:Open Court,1987)。

[33] Kula, Measures and Men ,pp.203-204.

[34] Alder,“ 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 p.48.

[35] Alder,“ 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 p.54.

[36] Alder,“ 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 p.56.公制米只是一系列度量制度改革的沧海一粟。当时还有人试图将一天分成10个小时,每小时100分钟,每一分钟100秒,还有人倡议制订十二进位的,也就是以12为基础的数字系统。

[37] Alder,“ 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 pp.122-123.

[38] Alder,“ A Revolution Made to Measure ,” p.211.

[39] 如同托尼·朱特(Tony Judt)已经敏锐地指出,由革命法令建立起来的公民权利与自然或个人权利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依赖国家与它的法律,可以由国家法令取消,而后者是不能取消的。见Judt, Past Imperfect:French Intellectuals,1944-1956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

[40] 法国革命的公民概念清除了犹太社区一直在试图克服的法律障碍。凡是在大革命以后军队进入和拿破仑征服的地方,伴随着他们的到来,犹太人也被赋予了全部公民权。见Pierre Birnbaum and Ira Katznelson,eds., Paths of Emancipation:Jews,States,and Citizenship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41] Gianfranco Poggi,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State:A Sociological Introduction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8),p.78.对于人权中平等公民权所带来的进步来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巨大的进步取消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中间结构,国家第一次直接接触其统治对象。平等的公民权不仅仅意味着法律上的平等和男性普选制,而且意味着普遍征兵,就像那些加入拿破仑军队的人所发现的。从国家的高度看,下层社会越来越成为众多相同的个体(particuliers),国家只将它们作为统治对象、纳税人和潜在的兵源。

[42] Kula, Measures and Men ,p.286.

[43] 如同E. P.汤普森(E. P. Thompson)在《辉格党和猎人:取缔流浪汉条例的起源》[ Whigs and Hunters:The Origin of the Black Act (New York:Pantheon,1975)]中所写的,“18世纪层出不穷的法律决定表明,律师已经信奉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观念,法律憎恶共存使用权的混乱复杂”(第241页)。

[44] 除了承认巴黎谷地及以北地区富裕和有实力的大土地承租人,为他们制定了土地租佃指南(fermage)以外,民法并没有关于农业的明确规定。我要感谢彼得·琼斯,他使我注意到我们简短的讨论建立在以下的研究上。见Sorge Aberdam, Aus origines du code rural,1789-1900:Un siècle de dèbat (n.d.,but probably,1778-1780)。

[45] “En resumé,la ligne genérale du project de 1807 est de refuser toute specificité au droit rural en ramenant,autant que possible,les rapports socieux à la campagne à la forme d’authorité légale que la bourgeoisie projette sur l’ensemble de la population”[简言之,1807年草案的主要政策是取消农村法律的特殊性,尽可能地将农村社会关系放到法律权威的背景下,也就是资产阶级所希望的适用于全体人口的法律权威(作者译)]。见Serge Aberdam, Aus origines du code rural,1789-1900:Un siècle de dèbat ,p.19。

[46] 对于现代社会主义集体农业,这一概括也是正确的。当匈牙利成立集体农场的时候,大量的土地从登记册中“消失”了。见Istvan Rev,“The Advantages of Being Atomized:How Hungarian Peasants Coped with Collectivization,” Dissent 34(198):335-349。见Daniel Kelliher, Peasant Power in China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2)。

[47] 丹麦和挪威的例子都出自Roger J. P. Kain和Elizabeth Baigent书中有价值的历史分析, The Cadastral Map in the Service of the State:A History of Property Mapping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2),pp.165-169。

[48] 在北部大平原各州和加拿大的胡特尔派谷物生产者的高效生产是许多相反的证据之一。详情可见George 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Agrarian Reform in Russia (Urbana:University of Illinois,1982),pp.165-169。

[49] Sergio Zendejas,“Contested Appropriation of Governmental Reforms in the Mexican Countryside:The Ejido as an Arena of Confrontation of Political Practices,” in Sergio Zendejas and Pieter de Vries,eds., Rural Transformation as Seen from Below:Regional and Local Perspectives from Western Mexico (La Jolla,Calif.:Center for U.S-Mexican Studi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San Diego,1997)中分析了当代墨西哥的例子。赞德加斯(Zendejas)指出,墨西哥革命以后出现的合作农场(Ejido)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使国家无从了解全国28000个艾基多的农业生产模式、居住区和公共土地所有制的知识。米却肯州(Michoacán)的村民认为全国开展的对每一块土地调查、登记和命名都是产权个人化、分配公共土地和征收财产税的前兆,因此他们反抗丈量土地。被修正的宪法27条设想了全国全部产权的土地市场,从而证实村民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正像一个农民所说的,“有没有这些证明文件我们不都一直在出卖或租赁小块艾基多吗?”实际上并不是建立地方土地市场的问题,而是在国家的支持下创建区域和全国的土地市场问题。为此国家首先要建立清晰的土地制度,因为革命所取得的地方自治使土地制度变得不透明。关于这方面的材料还可参见Luin Goldring, Having One’s Cake and Eating It,Too:Selective Appropriation of Ejido Reform in an Urbanizing Ejido in Michoacán (forthcoming)。

[50] 这里我制造了一致性的假象。事实上存在着许多的土地再分配,甚至在俄国“黑土地”的许多村庄并未重新分配土地(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 ,p. 169)。

[51] 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 ,p.212.

[52] 延内指出,在门诺教派中,条田与合并的农场有同样的生产效率(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 ,p.160)。

[53] 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 ,chaps. 7and chaps. 8.农民银行被要求向贫困农民提供贷款,不可避免地会倾向于回到旧的土地分配制度。银行需要有附属担保品作为欠款不还时的抵押,但是贫困农民的土地分配制度并不能提供作为抵押的土地。面对这种困境,银行发现向整个村庄,或耕种相邻土地的一群农民发放贷款才可以得到确切的土地抵押。值得注意的是,如同现代税收制度一样,现代信贷制度的运行也需要清晰的财产制度。

[54] Yaney, The Urge to Mobilize ,pp.412-442.

[55] Orlando Figes, Peasant Russia,Civil War:The Volga Countryside in Revolution,1917—1921 (Oxford:Clarendon Press,1989),chap.6,“The Rural Economy Under War Communism”.

[56] 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33.海洋、河流和荒地被省略了,因为它们不能带来财政收入。全部的调查是按照《土地税务调查手册》( Mode d’arpentage pour l’impôt foncier )的指导进行的。

[57] 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5.

[58] 因为滑坡、土壤侵蚀、土地移位以及土地扩大等,土地有时也会移动。对于涉及土地“移动”问题的财产法解释,请参见Theodore Steinberg, Slide Mountain,or the Folly of Owning Nature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

[59] 在早期著作中,我以东南亚为背景详细地探讨了这个问题。见Scott, 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Peasant ,chap.4。

[60] 1785年,奥地利的弗兰茨·约瑟夫(Franz Joseph)要决定选择使用纯收入还是使用总收入作为征税的基础。选择总收入是因为其很简单(也就是每单位土地的平均产量×土地数量×谷物平均价格=总收入)。在管理上可行的程序往往要牺牲其精确性和公平性。见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193。

[61] 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59.

[62] Eugen Weber, Peasants into Frenchmen: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France,1870-1914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156.

[63] 关于印度“长期殖民”过程和它知识根源的杰出分析,见Ranajit Guha, A Rule of Property for Bengal:An Essay on the Idea of Permanent Settlement (Paris:Mouton,1963)。正像古哈所说的,18世纪英国殖民统治者所遇到的原有土地制度是完全不可思议的:“每一步都会遇到半封建权利和义务的抵抗,它们根本不能按照西方术语来解释。象形文字一般的波斯财产制度难倒了他们。他们不懂书写财产法所使用的古代或中世纪的语言只是困难的一方面;只存在于人们记忆中的传统,以及体现在各种地方日常习俗中的惯例与成文法具有同等的权威。”(第13页)

[64] 关于殖民地的法律如何改变了土地之争的解决、土地制度、社会结构的深刻而彻底的考察,见Sally Falk Moore, Social Facts and Fabrications:“Customary” Law on Mount Kilimanjaro,1880-1980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

[65] 完整的地籍登记、完全产权和全国土地市场结合在一起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清晰性,这既给土地投机家带来了利益,也给收税人带来了好处。从商品化的总体上看,使用通用货币来表示所有物品和服务带来了蒂利所称的“商品经济的可视性”。他认为,在一个只有很少的物品和服务被买卖的经济中会出现许多情况:收税人根本无法精确地观察和估价其资源,并且许多人都对特殊的资源有要求权( Coercion,Capital,and European States ,pp.89,85)。

[66] 当然平等也仅仅是面积上的平等,见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225。1667年柯尔贝尔的森林法是在法国第一次有条理地尝试按照笛卡儿方法(Cartesian Lines)编纂林地面积。这方面的关系见Sahlins, Forest Rites ,p.14。

[67] 法国大革命的立法并没有立刻废除什一税,而是逐步取消。最初采取临时的“赎买什一税”,但是存在着无法对付的民众普遍反抗,最终赎买金也被取消。见James C. Scott,“Resistance Without Protest and Without Organization:Peasant Opposition to the Islamic Zakat and the Christian Tithe,” Comparative Study in Society and History 29 (1987):417-452。

[68] 见Ian Hacking, The Taming of Chance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p.17。配第是霍布斯(Hobbes)的学生,他从事了这一调查,特别关注精确地评估财产的价值和生产力。他的政治经济理论反映在《政治算术》 [Political Arithmetik,or a Discourse Concerning the Value of Lands,People,Buildings...(1691)] 一书中。

[69] Heilbron,Introduction to The Quantifying Spiri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p.17.

[70] Theodore M. Porter, Trust in Number:The Pursuit of Objectivity in Science and Public Life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p.22.波特令人信服地阐明了“机械的客观性”如何作为官僚制度的工具,创造出一些看似民主和中性的,却是没有人性的决策规则,特别是在民主政治中,专家的判断和专家的意见总是被怀疑掩盖了个人自私的动机。

[71] Kain and Biagent, The Cadastral Map ,p.320.

[72] 这方面的研究者可能会奇怪我为什么没有讨论时间的简单化。我同样也没有讨论线性的时间在工作和管理中的理性化和商品化。我之所以在这里没有讨论,一方面是因为那会使这章太长了,此外E. P.汤普森(E. P. Thompson)在《时间、工作、纪律和工业资本主义》(“Time,Work,Discipline,and Industrial Capitalism”)[ Past and Present 38 (1967)]中已经讨论了这个问题。关于具体的调查可参见 Ronald Aminzade,“Historical Sociology and Time,” Sociological Methods and Research 20(1992):456-480。

[73] Heilbron,Introduction to The Quantifying Spiri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pp.22-23.

[74] 见Hacking, The Taming of Chance ,p.145。拿破仑在1806年以后不再做人口统计,他担心调查结果会将他的战争给法国人口带来的灾难暴露出来。 SNZD4lUxiDNUoEr3u0FOSljoqMh55YBhNANuqNKE7tLcqzdDCIG2Nwp4ekZNOg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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