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格心理学家戈登·奥尔波特(Gordon W.Allport)说:“人格这种东西极其复杂,我们不能简单地用概念来束缚它。”
人格的形成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论题:是先天遗传的作用,还是后天环境的影响?通常,心理学家们会说,人格是在遗传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下逐渐形成的。
人格是构成一个人思想、情感及行为的特有综合模式。这个独特模式包含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稳定而统一的心理品质。人与人没有完全一样的,不同的遗传、生存及教育环境,形成了各自独特的心理特点。另一方面,生活在同一社会群体中的人也有一些相同的人格特征,这是人格的稳定性。如果人格结构在各方面出现适应的困难,那么就会导致“人格分裂”。
人格有着复杂的结构,包括气质、性格等许多成分。
气质是表现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与指向性等方面的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即常说的脾气、秉性。气质是人的天性,对人们的言行倾向有影响,但不能决定人的社会价值。
性格是人们对现实和周围世界的态度,表现了一个人的品德、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流露于人们的行为举止中。性格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同时也受个体生物学因素的影响,如脑损伤或脑病变对人的性格的影响。
气质与性格对人有很大影响,但不能决定人的命运。而人格的功能却很强大,完善的人格可以促使人们在遭遇挫折时发奋拼搏,而不是一蹶不振。因此,人格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命运是由人格决定而不是性格决定。
人格的形成与个体的遗传生物基础密不可分。个体神经系统的特性、体内的生化物质是人格形成的基础。
个体生存的环境是人格形成离不开的因素。有些环境因素影响着所有个体,有些则仅影响特定的个体或某些个体。
人格的形成离不开环境的影响,而个体也能主动作用于环境,两者的交互作用在不断进行着。
20世纪20年代,弗洛伊德在《快乐法则之外》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本我、自我和超我的概念。
本我处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由本能和欲望(如饥、渴和性冲动)构成。它由欲望驱使,寻求最基本的快乐和满足。
自我处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属于意识。它一面利用理性、合理的方式让本我的欲望得到满足;一面控制着本我的冲动,并做出如何行动的判断。
超我处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它告诉我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在它的规范下,我们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存在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即自我不断地用超我的道德去平衡本我的需要和欲望,从而决定人们的行为。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由于人格三部分之间有检查和平衡系统,大多数人不存在反社会或越轨行为。但如果这个系统出现故障——平衡丧失,那么可能会发生本我的要求太强烈而自我无法适当地控制。如果不被接受的本我欲望挤进意识并且试图击败自我,你将会感到焦虑和害怕。
一旦产生了这种焦虑感,人就不舒服,并试图改变它。为了达成改变的目的,自我就会拿起它的武器——“防御机制”。防御机制的任务是阻止本我被禁止的冲动进入意识。防御机制通过自我欺骗和歪曲事实,使本我的欲望未能得到承认。
如今被认可且常用的五种原始防御机制为:压抑、投射、退行、反向作用和升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