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东正教会内部存在着反对形象的某些派别,但也存在着一个肯定圣像的教会基本路线,它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这就是教会传统。这个传统证明,在教会中一开始就有对圣像意义的明确理解,教会对形象的态度是从来不变的,这一态度是从教会关于基督道成肉身的教义中得出的,按照此教义,神圣形象是基督教的本质所固有的,因为基督教不仅是神之道(言)的启示,而且是神的形象的启示,此形象就是神人耶稣基督。教会教导说,圣像的根据是三位一体之第二位的化身这一事实。而这表明,基督形象不是与旧约律法相矛盾的,而且恰恰相反,它是旧约预言的直接实现和结果。因为新约中形象的存在是以旧约中的禁止为前提的。无论这对旁观者来说多么奇怪,但对教会本身来说就是如此—形象的存在直接来自旧约中的不存在,这是它的结果和完成。这就是大马士革的约翰在《论维护圣像》中所阐述的思想。
他的这部著作是针对那些以旧约对偶像的禁止为根据的圣像破坏者而写的。他揭示了旧约禁令的含义,通过对旧约和福音书文本的对比,指出基督教形象不仅不是与旧约禁令相矛盾的,而且正是此禁令的完成。大马士革的约翰认为,旧约中对形象的禁止(出20:4;申5:8—9)是暂时的教育措施,只对旧约而言的,而不是原则性的禁令。大马士的约翰援引《圣经》解释这一暂时性:“因为他们(以色列人)没有遵守我的典章,弃绝了我的律例,亵渎了我的安息日,他们的眼睛目注视着他们祖先的偶像。因此我也把不好的律例和不能借以存活的典章赐给他们”(结20:24—25)。此外,圣经在禁止直接的、具体的形象的同时,也传达了神的吩咐要做象征的形象。大马士革的约翰指出,在旧约圣经中,神与自己的人民之间的直接交流是通过声音和语言进行的,以色列人能听见神的声音,但看不见他的形象。《圣经》上说:“耶和华从火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象”(申4:12);“所以你们要特别小心,谨慎自己,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时候,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象”(申4:15);“唯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像,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侍奉它”(申4:16—19)。
从这些经文中可以看到,在说到受造物的时候,《圣经》中是禁止为他们画像的。而说到神的时候,《圣经》上说神是看不见的,无论民众还是摩西都看不见,只能听见其声音。既看不见,当然也就画不出来,而只能记录神的话,摩西就这样做了。但大马士革的约翰在这些话里看出了一种暗示:将来有可能看见、画出成肉身的神。他说,因为你现在看不见神所以无法画像,但当你能看见神的样子的时候就可以画了,要把神的人的形象画出来。
至于旧约中神禁止画受造物的像,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容许选民以拜偶像取代拜神。因为当人民拜物及其偶像的时候有把它们当作神来崇拜的危险。为什么不能拜物的偶像呢?因为在亚当堕落以后,整个人类都成为可朽坏的、有死的,全部世俗界也如此。所以这些世俗之物不能使人接近神,只能使人远离神。因此任何造物的形象也不能取代那个在何烈山说话的神的形象。
神的这个禁令是防护性的措施,是与上帝选民的使命相联系的。天使不在俗界,神不禁止做天使的像。“要用金子锤出两个基路伯来,安在施恩座的两头”(出25:18);“你要用十幅幔子作帐幕。这些幔子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并用巧匠的手工,绣上基路伯”(出26:1)。这些话表明神允许用艺术手法做灵界受造物—天使(基路伯)的像。这也表明神的禁令不具有绝对性、原则性。
虽然旧约中有对形象的禁止,但新约与旧约不同,第一,神的启示在旧约里只通过道(语言)来表现,在新约里则既通过语言又通过形象。旧约里神是通过先知的话来启示人,新约里则把自己的形象直接显现给人们,和人们在一起。“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可以看见,你们的耳朵是有福的,因为可以听见。我实在告诉你们,曾经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见你们所看见的,却没有看见到,想听见你们所听见的,却没有听到”(太13:16—17)。所看到的指什么呢?不是指神迹,因为先知也看见过神迹。这里“所看到的”是指先知所预言却自己不曾看到的道成肉身的神。“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他彰显出来”(约1:18)。
第二,新约里神的道与像是不可分的。旧约里听到的只是先知的话。当然诗篇(48:8)里也说过:“在万军的耶和华的城中,就是在我们神的城中,我们所看见的,正如我们所听见的:神必坚立这城,直到永远。”这里预言了未来的天国。但大卫和所罗门所听见的仍然只是先知的话。然而在新约里,人得到天国的启示,这启示不仅通过语言,而且通过具体形象—成肉身的神子基督本身。
第三,新约里使徒以肉眼看见了在旧约中用象征物的形式画出来的东西。旧约里谁也看不见的神是谁也画不出来的,新约里神的可见的一面就可以画出来了。在这里可以看到旧约先知所见的异象和新约使徒所见的具体形象的根本区别。旧约先知是以灵性的眼睛看到了预示未来的非物质的形象,现在,在新约里人们则以肉眼看见了预言的实现。
《约翰一书》写道:“论道太初就已经存在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亲眼所看见,仔细观察过,亲手摸过的”(约一1:1)。大马士革的约翰指出,使徒以肉眼看见了基督,看见了他的神迹,他的受难,听见了他的话。他在使徒面前是面对面显现的。我们也多希望能亲眼看见他的形象和亲耳听见他的话。我们虽不能像使徒一样亲眼见到基督真人,但我们可以通过圣经听到他的话,通过圣像而直观到他的形象,他的神迹,他的受难,从而得到喜乐,得到满足。
东正教会关于圣像的学说是在第七次大公会议(787)上得到教义表述的。这些教义基本上是对大马士革的约翰的圣像神学基本原理的确认和合法化,并加以补充。其基本要点是:
(1)不可见的上帝是不可能画出来的,在圣像上能画的只是道成肉身的基督。
(2)画像是有基督教传统依据的,其开端是耶稣基督自己所做的“天成形象”。
(3)圣像具有纪念功能和圣经注解功能。向我们提醒我们所崇拜的人,唤醒我们懒惰的、粗鲁的思想,把其提高到天上世界。
(4)在观看圣像时,信徒是“某种神圣行为的参与者”。
(5)圣像是崇拜的对象,但“给予圣像的崇敬是对原型的崇敬”。
(6)从承载信息的观点看,画像与文本是同样的:经文用文字所表达的东西与画像用颜料所表达的东西是同样的。
(7)“发明”崇敬形象是教父的事,而不是画家的事。
(8)一种艺术是否被承认和接受,重要标准之一是它的宗教—道德倾向:“如果它是为笃信宗教服务的,就应当接受,如果是为了某种坏的目的,那么它就是可恶的,应当拒绝”。
(9)圣像是纯粹模仿的画像,它与原型只有外部的(而不是本体的)相似性,只是“名称”是共同的,而“不是本质”是共同的。
(10)宗教画像的重要功能是心理功能和信条功能。在第七次大公会议上阅读了许多教父和教会圣师的见证,其中指出,殉教者及其受难的画像、亚伯拉罕献祭、基督受难的画像,在观众中引起内心悲伤、同情和感动的眼泪,而语言的描述不能达到绘画这样强烈的情感效果。
然而,圣像学说的确立并非一次性完成。公元814年,在皇帝利奥五世统治期间出现了圣像破坏运动的复辟,支持圣像崇敬的教会领袖斯图底的西奥多被放逐和监禁。815年,在圣索菲亚大教堂召开了第二次反对圣像的宗教会议,重复先前的圣像破坏理论。直到843年3月11日的宗教会议上,圣像崇敬立场才得到最终胜利,把圣像崇敬作为正统教义永久性地固定下来,并把大斋期的第一个星期天设立为“东正教胜利日”(图1—5)。
图1—5 《东正教胜利日》,现藏于伦敦大英博物馆
在这幅圣像中,画面上半部分的核心形象是由天使托着的指路者圣母像,左边是恢复圣像崇敬的拜占庭女皇费奥多尔和他的儿子米哈伊尔,右边是为圣像而斗争的主教、圣徒和修士;画面下半部分的核心是手持基督圣像的圣徒新斯提反,他在君士坦丁五世圣像破坏运动时期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