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复杂的情绪(emotions)和冲动(impulses)是个体和社会的思想及行为的动力基础。在真正理解这些情绪和冲动之前,我们必须区分和描述人类个体所特有的各种基本本能和情绪、意动意向。这是本章要完成的任务。第五章我试图分析一些重要的复杂情绪和冲动,把它们从有限的几种原始或简单的本能意向中以复合的形式展现出来。 在本部分接下来的章节中将讨论这些意向在感情(sentiments)的复杂构成中的组织方式。
前一章我们谈到了本能激活、引发的心理过程有其情绪性的方面。这方面的性质决定于本能结构三个部分中最稳定的部分,即中枢部分的构成。就较简单的本能而言,本能过程的情绪方面并不突出;尽管各种简单本能都有特殊的性质,但我们不易识别这些性质,也不能给它们一些特殊的名称。至于对主要而强大的本能而言,每种本能过程的情绪方面及其内脏和身体上表现出来的总体变化都是特定而显著的;因此语言可以给这些情绪经验方式提供特定的名称,如愤怒(anger)、恐惧(fear)、好奇(curiosity),而它们的类名就是“情绪”。当然“情绪”一词在通俗语言中使用时比较自由并有模糊性,心理学家们也还没有统一的用法。然而所有从通俗语言中引入的心理学术语在用于科学目的之前都必须经过某种专业化和严格的界定;上文所示我在严格意义上使用“情绪”一词时,以及在全部文字中严格坚持这一做法时,也只是在坚持近年来英国大多数心理学者的取向。
每种基本本能都是以某类带有具体或特殊性质的情绪激活状态为条件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情绪激活状态是任何一种基本本能作用方式的情绪方面,可被称做基本情绪(Primary emotion)。这一原理在我的有关生理心理学的成果中给予了说明。实验证明,这一原理对于我们把复杂的情绪分析成基本的元素具有重要的价值。有一些学者已经很接近这一原理的认识,但似乎没有人清晰而明确地表明这一点,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把它作为指导性的原理彻底而系统地运用,而我们必须主要依靠这条原理来界定基本情绪,并阐明我们的特殊情绪经验的复杂性。
在把来自通俗语言中的词用于科学的目的时,显然要对其进行一些修改才能普遍地使用。在使用严格的情绪定义时,我们就必须做这类修改,以防止欢乐(joy)、悲哀(sorrow)和惊奇(surprise)(它们通常被认为是典型的情绪,甚至心理学专家们也同意)这一类词进入到简单的和基本的情绪或者复杂情绪中来。后面我们将举出一些将其排除在外的理由。这里我仅指出欢乐和悲哀不是独立于真正情绪体验的情绪状态,只是在所有情况下具备了它们所伴随情绪的条件,严格意义上我们应该坚持说欢乐的或悲哀的情绪——如欢乐的惊讶之情或欢乐的感激之情,悲哀的愤怒之情或悲哀的遗憾之情。
在考虑把一种情绪划分为基本情绪或简单本能冲动时,我们应注意两条原则。第一,如果高级动物在本能活动中明显表现出类似的情绪和冲动,就很可能说明这种情绪和冲动是基本和原始的;反之,如果高级动物没有出现这类本能活动,我们就难以断定究竟其中的情绪状态是构成复杂的情绪还是不存在真正的情绪。第二,除了狂热中表现出来的高度兴奋,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考察,是否这类情绪和冲动有时在人类个体中呈现出病理性的极度扩张。因为本能意向是心理构成中相对独立的功能单位,它能够在不影响其他心理意向和其他功能的情况下产生病理性的扩大或变得极度兴奋。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求助于比较心理学或病理心理学来证实那些看似简单而不可再分的情绪的基本特征。
从危险中逃跑,这是所有种系的动物生存所必需的一种本能,也是大多数高级动物最强大的本能之一。在激活状态下,运动器官被迫作出最大努力,运动器官的紧张和持久的努力有时超过了内部器官支持的能力,以至于动物会完全衰竭或死亡。众所周知,这种冲动也能使人在跑或跳的方面表现非凡。有一个著名的故事,一个运动员还是孩子的时候,在野兽的追赶下,竟然跳过了直到他身高和力量充分成熟后才再次“掠过”的墙。运动器官的这种本能活动伴有特定的复杂表现,这种表现对人和许多高级动物都是相似的,与奋力逃跑一起构成了恐惧情绪非常鲜明的表现特征,以至于任何人都能轻易地识别出来;通俗语言将其命名为“恐惧”时认识到了这种情绪与引发逃跑行为之间的联系。恐怖(terror)是恐惧达到的最强烈的程度,它导致人和动物发生非常严重的神经错乱,以至于会引发全面痉挛甚至死亡而阻止本能的目的。在某些心理疾病案例中,患者的异常似乎主要在于这种本能的极度易兴奋性以及由此导致的不当的发生频率和强度。患者完全生活在恐惧之中,连最不可能伤害他们的动物或稍不平常的声音都会使他害怕得发抖,他们总要求保护者在身边,以防止那些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危险发生。
大多数动物在没有经历过任何伤害和危险体验的情境下,可以被各种各样的动物和感觉印象激发起逃跑本能;这就是说,这种先天意向有多个通道。在更弱小的动物中,似乎任何一种不熟悉的声音或光线都能把它激发起来。 经过了无数代进化,文明人已或多或少摆脱了自然情境的危险,其本能表现出(像所有复杂的器官和功能一样,没有完全保持严格的自然选择决定的那些具体类型)很大的个体差异,特别是其接收方面。因此,很难确定哪种物体和印象是原始人的先天刺激物。婴儿恸哭时变化性很小,但是母亲却能够分辨害怕、愤怒和身体不适引起的啼哭。这三种反应方式可能是从啼哭这一种本能冲动中分化出来的。啼哭的本能冲动的功能只是提醒母亲孩子需要她的护理了。任何突发的巨响都会引发大多数年幼儿童明显的恐惧(一些儿童对尽管强度很低但音调很刺耳的声音特别敏感),而且在许多人的一生中,这种声音都是最准确、最经常的激活恐惧本能的刺激物。还有一些襁褓中的婴儿,下楼梯没被抱紧,或抱着他们的胳膊猛地一松,都会表现出恐惧的样子。有一些儿童,让他们第一次去接近狗或者猫时,无论这些动物多么安静和温顺,都会引起他们强烈的恐惧;同样,当一只狗追着我们的脚跟猛叫时,即使在没有受到过动物的伤害,并确信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情况下,我们也会感到一阵恐惧。
还有一些人害怕狂风的声音,哪怕是在经历了无数次暴风雨吹打的结实的房子里,在暴风雨之夜他们还是会不安地走来走去。
若有可隐蔽的地方,大多数动物本能的逃跑中总是伴随着本能的躲藏。原始人的本能无疑也具有这两种倾向。幼儿刚会跑,他的恐惧就会在逃跑中的躲藏行为上表现出来;许多成人也表现出这一顽固的倾向,黑夜里有了奇怪的声响就找地方躲起来,雷电交加的晚上用床单蒙住头部,他们通过这样做获得非理性的安全感。由于逃跑和躲藏都与恐惧情绪有关,也许从两者相反的特性中我们会获得关于恐惧的多样性、变化性和多种症状的解释。恐惧情绪有时表现出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以及动作的瘫痪,这起因于躲藏的冲动;它更经常地表现出呼吸和脉搏加速,剧烈的身体运动。这应归因于逃跑的冲动。
引起恐惧的并不一定或者说事实上并不是对危险的理性认识和想象,这在4、5岁的孩子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一个熟人做鬼脸或怪叫都可以引起孩子的恐惧。即使此时孩子是被抱着坐在恐吓者的腿上,他还是会闹着要求恐吓者停止或答应不再这样做,并表现出恐惧的每一种症状。尽管许多孩子知道一些可怕的人物是他的伙伴装出来的,但接近这些伙伴时还是会有突如其来的恐怖产生。
恐惧本能的刺激物中最有意思、最难弄清其作用方式的是那些最不熟悉最陌生的事物。只要能吸引注意,任何完全陌生的,任何与习惯和熟悉的事物相差极大的东西都易引发人和动物的恐惧。我认为,月食曾经引发动物恐惧的说法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动物是注意不到月亮的。但是对于原始人来说,月亮始终会是一幅令人恐惧的情景。罗马尼斯(Romanes)描述过一个有名的例子,一只狗被看不见的细线牵动的物体吓住了。这说明在动物界,不熟悉的东西具有引发恐惧的力量。下面这个例子也能说明这一点:一个刚刚5岁的大胆女孩,独自坐在一间光线充足的房间里,突然害怕得叫起来。她爸爸急忙赶来询问,她只说看见有东西在动。当发现是屋角的一只老鼠时,她的恐惧便立刻消释了,因为她对老鼠很友好。这只老鼠可能在她眼前一窜而过,出现这种没预料到而又不熟悉的动作足以引发她的恐惧本能。人类的这种通往本能的途径,这种由不熟悉的事物引发的本能,是极度多样化和理性化的,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才使人在神秘、离奇和超自然的东西面前感到恐惧。这种恐惧作为一个成分混入复杂的敬畏(awe)和尊敬(reverence)情绪中,从而在各种宗教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作为逃跑冲动还是躲藏冲动,恐惧的特点都是一旦被引发,就会比另外任何本能更易于使其他心理活动立刻停止,更易于把注意力牢牢地固定在一个物体之上,不及其余。可能正是由于这种极度的注意集中和强烈情绪,激活的本能才在心理上留下了深刻而持久的印象。一股狂怒,一阵遗憾或温和情绪,一种好奇的冲动都可以共同支持和强化无比多样的心理活动,或者在一段时间维持某种心理状态,但随后就消失了,几乎不留痕迹。但是一旦恐惧产生,就会笼罩整个心理;恢复到先前的状态就像从梦中醒来重新进入清醒的生活,带着可怕印象的鲜明回忆。因此,恐惧是行为强有力的抑制物,在原始社会里则是社会规则的强大力量,它引导人们养成控制利己冲动的习惯。
反感(repulsion)的本能冲动如恐惧一样,是嫌恶(aversion)的一种,或许这两种本能共同构成了所有的嫌恶感。反感冲动与恐惧的区别在于,恐惧促使逃避它的对象,反感冲动促使消除或拒绝讨厌的对象。反感本能与恐惧的相似之处在于,如果两者用一个名称,我们可能就无法把这两种非常接近的本能区别开来,因为它们在情绪方面是如此的相似,以至于很难区分,只是它们的冲动倾向不同罢了。反感冲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拒绝往嘴里吃东西,因为这些东西的气味或味道会激发反感本能,且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有害的并且味道不佳的;看来这里的生物学作用是很显然的。反感冲动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由于皮肤接触到污秽的、滑溜的东西引起的,表现为整个身体的收缩,并同时有向前甩手的动作。带着令人悚然的战慄从脏东西上缩回是反感冲动的表现特点。很难给这种冲动赋予很高的生物学价值(除非我们把它与躲避有毒的爬虫的需要联系起来),但一些孩子在出生不满一年的时候就明显表现出这种冲动了;如有些婴儿首次接触有毛的东西会退缩和哭泣。在另一些婴儿身上,这种本能似乎成熟一些,一些曾经喜欢玩弄虫子、青蛙以及蛞蝓的孩子会突然对接触它们表现出一种难以克服的嫌恶。
这两种形式的厌恶(disgust)以最清楚最有意思的方式说明了。本能和基本情绪是通过联结、相似和类推扩展其客体的范围而实现的理性化过程的。某个出现在不适宜场合的人,其举止言语可能由于某种微妙的厌恶迹象而引发他人的退缩冲动。再如我们了解到某人的性格是损人的,或者如我们意味深长所说的,这是一个散发着不良习气的人,这会使我们一想到这个人就会觉得他令人讨厌;我们常说:“想到他就让我恶心。”这时,脸上多少会呈现出吐出嘴里异味的东西时才会有的那种表情。我们清楚地看到,这种情况下通过相似或类推进行的扩展不是以迂回的方式实现的,并不是有关有害或“滑溜”特征的观念一定会产生有关异味物质或令人厌恶的动物的想法,而是对这些具体特点的认识直接引发了厌恶。接着,当我们为我们的厌恶寻找理由时会笑着说:“他像一条蛇。”或说:“他烂到心里去了。”共同的情绪方式联结了这两方面的想法。
许多高级动物表现出好奇本能(instinct of curiosity),只是大部分动物好奇本能的冲动性还相当微弱。事实上,任何种系的动物的好奇都难以达到很强的程度。这很显然,如果个体过于好奇就特别容易过早地送命。因为,好奇冲动驱使个体接近和仔细探究引起好奇的物体——这是猎人熟知的事实。猎人常常通过激发这种本能把好奇的动物引诱到他的武器所及的范围之内。好奇本能的先天刺激物是那些与其熟悉的东西相似、但又有所不同的物体。因此,一般很难区分好奇和恐惧的本能刺激物;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恐惧本能常见的刺激物之一就是那些陌生的和不熟悉的事物。其区别主要在程度上,陌生和独特性程度小的物体引发好奇,陌生和独特性程度大而突出的物体引发恐惧。因此,好奇和恐惧均具有接近和躲避这两种相反的冲动。这两种本能在动物、年幼儿童以及我们自身中被引发起来时易产生急速的交替。又有谁没见过一匹马或其他动物在面对地上的一件破大衣时,会交替产生由于好奇而走近和由于害怕而逃跑的行为吗?又有谁在考察漆黑的山洞或古代城堡的密室时没有既害怕又好奇的感受呢?只要我们躺在一片有牛或羊的草地上,就可以很容易地观察到动物在好奇冲动驱使下的行为。这些牛或羊吃着草,并隔不多时就发出某种特定的叫声。我们可以把羊从羊群中一只一只逐渐地拉近自己,直到在自己周围围成一个大圆圈,让它们停在合适的距离。这时,每一双眼睛和耳朵都会牢牢地停在这个使它们感到好奇的陌生者身上。
与人最相近的猴子的好奇心特别强烈。好奇不仅驱使它们去接近和集中注意于某个物体,而且使它们主动地去摆弄它。儿童的好奇冲动性也很强,这是没人否认的。在把惊奇(wonder)作为伴随这一行为的基本情绪的名称时,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这个词通常用于指代一种复杂情绪 ,在这种复杂情绪中这一基本情绪是主要的,但并不是其全部构成成分。但是,如上所述,心理学在对普通意义上使用的词语作一些技术目的的专门化是不可避免的。我认为,由于这里缺少更合适的词语,因此用它也是合情合理的。
好奇本能的作用对个体并非生死攸关,就其先天的力量而言,具有相当的个体差异;这些差异随着生命的发展会变得更加明显,在好奇本能先天脆弱的人身上,好奇本能由于缺乏使用,就变得更加脆弱,而在好奇本能先天强大的人身上,这种本能会由于经常运用而更加强大。在后一种类型的人身上,好奇会成为智力活动的能量和精力的主要源泉。当然我们会把大多数纯粹无私的最高类型的智力活动归因于这种本能的冲动。我们必须把它看做是科学和宗教的重要根源之一。
虽然好斗本能(pugnacity)不如恐惧那么普遍,而且某些种系的雌性个体是缺乏这种本能的,但是它和恐惧都被看做是强有力的本能,都能产生强烈的情绪。就它与其他本能的关系而言,它的地位比较特殊,因此严格来讲不能把它放到我们第一章提出的本能定义之下,因为它没有构成本能过程初始阶段的特定客体及其客体知觉,引发它的条件是与其他冲动自由运转相对抗的东西,是任何阻碍有机体在另外一种本能驱使下活动的东西。 好斗冲动就是要破除这种阻碍,破坏任何与之对抗的事物。因为这种本能是以其他本能为先决条件的,它的激发依赖于,或者说来自于其他本能的激发,并会随着被阻碍的本能力量的加强而加强。如果一只狗饿了,就会愤怒地对抗任何企图拿走骨头的行为;如果中断一个婴儿进食,他就会表现出愤怒;多数人一生中都很难压制某种相似情境中经常出现的愤怒。在动物界中,许多种系的雄性个体会由于被阻碍了性冲动的满足而被激发起无比强烈的本能冲动。由于这种阻碍是激发本能的最常见的条件,又由于它通常来自本种系的其他雄性个体,因而,在与其同类搏斗时,为达到本能的目的,先天组织化了的行为就是最有效的。而且,雄性个体的防卫工具通常都像狮子的长毛和雄马的马鬃一样,特别适于防卫同类的攻击。然而,每一种本能冲动受阻都会成为愤怒的条件。我们看到,在动物中,即使是最不同于好斗冲动恐惧,在受阻的时候也会让位于它,比如被追击的动物到了绝境——即它逃跑的冲动被阻碍的时候——就会转向追击者,愤怒地投入战斗,直到又出现逃跑的机会。
达尔文(C.Darwin)曾经指出,愤怒的面部表情,皱眉和撅着嘴唇都有着重要意义,而且人和许多动物都具有以大声吼叫来吓唬对手的倾向。如同其他大多数的人类本能一样,儿童的好斗本能被激发时会以单纯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没有任何示范和提示的情况下,许多小男孩会突然跑着用张开的嘴去咬那些惹他愤怒的人,这让做父母的非常苦恼。当孩子长大了,自我控制力增强,生活知识日渐丰富,克服困难的手段也随之完善而复杂了,好斗本能一般也不再以其原始的方式表现出来,除非它们被无比强烈地激发起来,成为指向其他本能所设定目标的行为的能量积聚地。这种本能冲动的能量会增加和强化其他本能的能量,从而帮助我们克服困难。这对文明化了的人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一个缺乏好斗本能的人不仅不会发怒,而且缺少一种在遇到困难时发挥作用的巨大的能源储备。就此而言,好斗本能是与恐惧相反的,后者会压抑除其自身之外的所有其他冲动。
据我所知,人们很少注意上述两种本能,只有里波特(T.Ribot)曾详细地谈到过与这两种本能相对应的情绪,而我把这两种情绪纳入基本情绪之中去。里波特把这两种情绪分别叫做积极的或消极的自我感受(positire self-feeling or negative self-feeling),但由于英文中这两个名字较笨拙,为了保证术语的一致性,我建议称它们服从情绪(the emotions of subjection)和得意情绪(elation)。清楚地认识和理解这些本能,特别是自我表现本能(instinct of self-display),对个性和意动心理学来说是很重要的,这正是我想在后一章中指出的。现在,我仅想证明它们在人类心理的先天构成中有一席之地。
许多喜群居的高级动物都表现出自我表现本能,特别是在交配期间。在哺乳动物中,马可能表现得最明显。当它在同类面前走过的时候,它的每块肌肉都因受刺激而活动起来,它身体直立,脖子拱起来,翘着尾巴,动作变得无比有力和舒展,蹄子高高地腾向空中。许多动物,特别是鸟类及一些猴子,在此类情况下都有用以自我表现的器官。比如孔雀漂亮的尾巴和鸽子美丽的胸部。自我表现本能基本是群体性的,只有欣赏者在场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来。自我表现普遍被认为是显示荣耀(pride);我们常说:“他看起来多么自豪!”孔雀已成为了荣耀的象征。动物的荣耀通常为心理学家所忽视,因为它被认为表明有原始的自我意识。然而这种忽视是由于当前混同了情绪和感情造成的。“荣耀”一词无疑是最恰当地被用作为某种自我感情(the self-regarding sentiment)的名称,这种感情确实意味着有存在任何动物都不具有的发达的自我意识。然而,我认为,流行观点的正确性在于,认为动物自我表现是因为具有了作为荣耀最重要的构成成分的情绪萌芽。只有这种基本情绪才可被称做积极的自我感受或得意情绪,而且,如果荣耀一词不用来指荣耀感情,称这种基本情绪为荣耀就更好了。动物的自我表现是以简单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不意味着有自我意识存在。
许多儿童表现出明显的自我表现本能。儿童在学会走路和说话之前,每一次练习完新掌握的技能后,自我表现冲动就从家人赞许的注视和喝彩中得到满足 ;稍大一点,这种本能仍然明显地表现在不断重复的要求中,“看我做这个”,或“看我能把什么做得多棒”;对于许多儿童来说,当他们骑上一匹小马,或是穿上一件新衣服,其大半的喜悦都来自自我表现本能的满足,如果没有了欣赏者,他们的喜悦也会消失。再大一些,随着自我意识的成熟,自我表现本能在男孩的自夸与吹牛和女孩的虚荣心上表现出来。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自我表现是自我感情最重要的构成成分,在对行为的意动控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其作用的方式将在后一章讨论。
激发自我表现本能的特定条件是旁观者在场。这个旁观者须使自我表现者由于某种原因,或从某个方面来说感到自己是个优越的人。动物的表现更加真切,一只行为“高贵”的大狗遇到了小狗,一只在小鸡中庄严地昂首阔步的母鸡,似乎都是恰当的例子。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动物界已出现了此种情绪的萌芽,而且,如果以我们的第二种标准作为基本情绪的特征,这种情绪萌芽完全符合这种标准。在某些心理疾病中,特别是极度严重的心理失调的早期阶段,最明显的症状就是精神的全面崩溃以及自我表现情绪和冲动的扩张。不幸的患者始终处在得意的自我感受状态之中,他的行为表现出与情绪状态相一致的特点,他感到像是在全世界面前庄严阔步,吹嘘着他的强壮,他无比的健康,他漂亮的外表,他的好运气以及他的家庭。其实他的吹嘘可能没有一点根据。
就服从情绪或消极的自我感受而言,我们同样有理由把它看成伴随本能意向的激活而产生的基本情绪。这种本能冲动的行为表现是躲躲藏藏、垂头丧气、肌肉无力、动作缓慢、缩头缩尾、脑袋低垂、目光斜视,就像一条夹着尾巴的狗。所有这些都透着一种屈服,都意在避免旁观者的注意或使旁观者保持安静。一只小狗接近一只老狗时,这种本能的特性会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时的小狗不是蹲着,就是用腿爬行,身体弯曲以至于肚皮擦着地,背部凹陷着,夹起尾巴,脑袋低垂并有点往一边侧,就这样带着十足的屈服相去接近那个威严的陌生者。
这类行为正是这种特殊的自我贬低本能及其相应的基本情绪的表现特点,认识到这一点可使我们避开一个已经讨论了很多的难题。有人问道:“没有自我意识的动物和年幼的孩子会感到羞耻吗?”通常的回答是:“不会的,羞耻就意味着存在自我意识。”然而对于一些动物,特别是狗的某些行为,一般的看法认为包含有羞耻的表现。事实似乎是这样的,尽管真正的羞耻,或者完全意义上的羞耻,确实表明存在自我意识和自我感情。但是,在屈从性的躲避冲动伴随的情绪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原始形式的羞耻;如果我们认识不到这种本能,就无法解释羞耻感或羞怯的产生。
儿童的服从情绪的表现经常被误解为是恐惧的表现。但是,当一个年幼的孩子坐在妈妈腿上,一句话也不说,转过脸去,斜视着一位陌生者的时候,这幅图景就与恐惧非常不同了。
再次应用我们的病理学检验,我们发现自我贬低本能也符合其中某些标准。自我贬低本能的巨大作用似乎决定着许多心理失调的突出症状。当注视一位患者时,患者会表现出退缩,他认为自己是可怜、无用和有罪的人。许多人产生某些妄想,认为自己做过各种毫无价值的、甚至有罪的事。许多这类患者声称他们是某个不可饶恕罪行的罪魁祸首,尽管他们在通过智力努力为他们顽固的情绪状态寻找根据,但是事实上,在他们与同伴的关系中,这种情绪状态并没有任何充分的根据。
对于父母本能(parental instinct)和温和柔情(tender emotion)的见解大为不同。某些特别关注情绪心理学的学者,比如香德先生认为柔情不是基本情绪 ;另一些人,特别是亚西克斯·萨瑟兰(Alex Sutherland) 和里波特 认为它是真正的基本情绪,而且其冲动是所有利他行为的基础。然而,萨瑟兰(Mr. Sutherland)像亚当·斯密(Adam Smith)及其他许多学者一样,由于片面的分析造成了严重的错误,混淆了柔情与移情(sympathy),而里波特就避免了这一错误。
母性本能(the maternal instinct)促使母亲去保护和爱护她的后代,这几乎是所有高级种系的动物都具有的特征。在低级动物中,种系的延续通常通过产生大量的卵或幼仔(在某些鱼类中,一条成鱼可产100多万个卵)来保证。这些卵或幼仔由于完全不受保护,因而会成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餐,一般只有一到两个能长成。如果我们沿着动物等级自下而上看,会发现动物的卵和幼仔的数量越来越少,但是这些减少的数量由父母保护程度的增加而弥补。在最低等级动物阶段,这种保护可能仅是提供一些自然的庇护所,如有些动物通过某种方式把它们的蛋运到自己身边。然而,除了在最低等级动物阶段,对年幼动物的保护通常包含父母辈某些本能性的行为适应。即使在鱼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情况,某些鱼将卵产在简陋的巢穴里,监视着它们,并赶跑可能侵犯它们的其他动物。从这个阶段往后,对后代的保护在特点上变得更加有心理意义,包含了父母辈更深度的行为变化以及更持久更有效的保护关系。到了高级动物等级阶段,每一个雌性个体一次只生一到两只幼仔,并能给予非常有效的保护,以至于大部分幼仔都能长成;因此种系的保护成了父母本能的主要任务。在这类动物中,保护和爱护年幼的个体是母亲高于一切的长期的职责,她将投入所有的精力,而且,这期间任何时候都可能经历匮乏、痛苦和死亡。这种本能变得比其他任何本能都更强大,它能够压倒其他本能,包括恐惧本能,因为这种本能是直接服务于种系生存的。所有这些理论都是萨瑟兰提出来的,在他的著作《道德本能的起源和成熟》( The Origin and Growth of the Moral Instinct )一书中对此有详尽的说明。
当我们的观察沿着父母本能的演化进程到达高级动物时,我们发现在猩猩身上可以找到其作用方式的最突出的例证。例如,据说在某类猩猩中,母亲一连几个月让年幼的猩猩吊在她的胳膊上,在它来回走的时候从不让小猩猩离开。在人类母亲中这类本能也不亚于此,当然,这时它已或多或少的理性化了,已成为母爱最重要的构成成分了。与其他动物种系一样,人类也是依靠这种本能保持其种系的存在和发展的。确实,服务于利己冲动和感情的理性经常阻碍父母本能的目的,从而产生一些与之不一致的习惯。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当这种情况大规模地发生时,这个社会必定会迅速地没落。但是,父母本能本身是不会完全消亡的,除非人类消亡了;由于父母本能衰弱的家庭、民族和国家会迅速地被那些父母本能强大的家庭、民族和国家所代替,所以这种强大而有力的本能就会被不断地保持下来。
我们无法相信,这一极其强大的本能发挥作用时会不伴有一种强烈而明确的情绪。我们可以看到,在高级动物中,几乎所有的母亲都能准确地表现这种情绪,特别是鸟类和哺乳动物——如猫和大部分家禽。我们也毋庸置疑,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情绪都具有人类母亲被其后代的无助情境激发时表现的那种柔情的特定性质。然而,这一基本情绪却被哲学家和心理学家普遍忽视了;这种现象或许可用这样的事实来解释,在男人那儿,父母本能及其情绪明显地比女人中表现出的弱,而且在某些男性那儿会完全丧失。我们甚至可以推测,这些哲学家就是普遍缺乏这类天赋的那类男人。
也许有人会问,我们如何向人们说明男人完全具有这种情绪以及这种无私的保护冲动呢?因为从种族起源上讲,这种本能无疑主要是母性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们经常看到,本来由一种性别的个体为满足特定需要而获得的某种特征,会传到另一种性别的个体身上,只是传递不十分完整,并且有很大的个体差异罢了。如某些种类的羊和鹿的角就是这类性别特征传递的熟悉例子。一般来讲,父母本能无疑在男人身上是相对缺乏的,这可能主要是这种基本的母性本能传递造成的,当然,也可能是自然选择在人类身上巩固和增强了雄性特征固有的属性。
人类的父母倾向依赖于父母本能,这种父母本能是高级动物父母本能种系发生的延续。对这样一种观点有人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在现存的原始人中普遍存在的杀婴现象说明原始人类缺少父母本能及其柔情。这个反对意见是完全错误的。在原始人的生活特征中,再没有比善意和关心更普遍的了,即使是原始人父亲对他幼小的孩子的善意和关心也是非常普遍的。所有曾亲眼目睹过的人都会同意这一点。我曾经怀着兴趣不止一次地观察过婆罗洲(Borneo)嗜杀的原始人,他们会花一整天的时间在家里细心地照看怀中的婴儿。在原始人中有一个几乎人人不能例外的规则,即一个婴儿只可以在其出生后的最初几个小时里被杀掉。如果这个孩子存活了几天,他的生命就安全了;这时,柔情就被以更大的力量激发出来,并开始渗入到母(父)爱的感情中去。这种感情那么强烈,以至于任何深谋远虑或纯粹利己的想法都不能把它战胜。
我认为,把这里的关于父母倾向起源的观点与其他的观点相对照会更有利于说明。培恩(A.Bain)认为,它是通过不断重复体验到与年幼个体接触时产生的强烈愉悦感而在个体中产生的;但是关于为什么这种接触会令人如此愉悦,他没有解释。 另一些人把它归于父母的期望,认为父母希望在自己年老的时候得到子女的照顾。这是一种荒谬的陈旧观点,即企图说明所有的利他行为主要来自于为自己的幸福和愉快所做的或多或少的精细打算。如果柔情和爱的感情真的来自这类虚伪的自私想法的话,那么孩子对父母的爱应该比父母对孩子的爱强烈多少啊!因为在许多年里,孩子的每一点欢乐以及每一次需要的满足都完全依赖于父母。而作为父母来讲——如果这一强大本能不是天赋的——为了孩子她要走很长的一段充满牺牲和艰苦努力的路。如果我们不能认识这一基本情绪,认识不到它是深深地扎根在对种族无比重要的古老本能之中的,父母的爱可能始终是一个难解的谜和充满矛盾的东西。很久以前,罗马的伦理学家们就被这个难题困住了。他们发现在告发事件中,尽管许多儿子控告自己的父亲,却从来没有听说过父亲控告儿子的。他们认为这一事实是无法用他们的行为理论解释的。因为他们的理论与培恩相似,培恩明确地指出:“柔情和其他的任何满足感一样,是完全自私自利的,不需要被爱之人的情感。它本质上就是令人愉快的,没必要使我们在沉溺于这种情感时超越我们达到满足的需要去寻找客体的优点。”在指出母性的温柔时他又写道:“我们必须告知只着眼于表面的观察者,这种情感本身如同享受酒和音乐一样,是完全自利性的。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我们会去寻找我们喜欢的东西,为了达到目的还会作出必要的牺牲,但总是着眼于我们自己的满足,再没有其他的需要。” 这一原理是对人性的严重诬蔑,人性在这方面并不像培恩所说的比动物的本性还要低下。如果培恩和支持他的那些人是正确的话,那么古希腊犬儒学派关于人性的所有陈述也就被证实了。因为从爱护和保护情绪及冲动中会迸发仁慈、感激、爱心、同情、真正的善行以及各种利他行为;在这种情绪冲动中有它们主要的而且是无比重要的根源,没有这种根源它们也就不存在了。
像其他基本情绪一样,柔情也是难以描述的;一个从来没有过这种情绪体验的人是不能理解它的性质的,就像一个完全色盲的人不可能有色觉体验一样。这种冲动主要提供对孩子的身体保护;不管这种基本冲动的适用范围多么广泛,并且还混合在许多浪漫的感情中,这种冲动都会始终存在。
像其他基本冲动一样,父母本能受到阻碍时也会被指向阻碍源的好斗或搏斗冲动取而代之,或混合在一起;而且,这种保护性冲动受阻时激发的愤怒更加强烈。对动物来说,任何把年幼的个体从母(父)亲的保护下移开,或是有用某种方式伤害它们的企图,都会激发其母(父)亲顽强而竭尽全力的抗争,即使平常看起来非常软弱的动物也不例外。人类母亲也具有这种父母本能迅速被其他本能代替的特点,不仅在身体保护上如此,而且在心理保护上也是如此。即使是一点点的威吓,稍稍的一点轻视和诋毁(如,只是把孩子说成“它”,而没用“他”或“她”),只要暗含着这孩子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意思,都足以立刻引起不满。
柔情和愤怒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它对人的社会生活非常重要,而且正确地认识这种联系对建立真正的道德感情理论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从这种方式激发的愤怒是所有道德义愤的萌芽,公平和公共法规的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道德义愤的基础上的。因此,在父母本能中,慈善和惩罚都有它们最牢固最重要的根源。为了理解本能与道德义愤之间的关系,指出这样一点很重要,激发柔情的主要客体并不是孩子本身,而是孩子表现出来的疼痛、恐惧以及任何一类的痛苦,特别是孩子痛苦的哭喊。而且,激发这种本能反应的哭喊,不仅可以来自自己的后代,也可以来自任何孩子。当然,自己的后代激发的柔情和进行保护的冲动会更加迅速更加强烈,因为围绕它们的那些牢固组织化了的复杂感情已经建立起来了。但是对父母本能非常强的人来说,孩子的任何痛苦都会强烈地激发保护冲动。有些妇女——也有男人,尽管较少——在一个小孩痛苦的哭喊声中是坐不下来的,即使环境迫使她们不得不压制跑去解除其痛苦的冲动,她们仍然不能从哭声的方向收回注意力,只能继续心烦意乱地听着,干不成任何事情。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如所有本能反应的例子,特别是我们已看到的厌恶反应的例子,母性本能的适用领域在人类中有了巨大的扩展。各种各样的客体与先天提供的客体的相似使得这些客体能直接激发柔情及其保护性冲动——即不仅仅是以对先天客体进行联结性再生的方式进行了,这些相似性大多只能对高度发达了的心理才起作用。通过这种方式,这种情绪不仅易于被孩子身上的痛苦所激发,而且也易于被仅仅看到或想到的一个非常快乐的孩子所激发。他的弱小,他的娇嫩,他满足需要时明显的无助以及对各种疾病的敏感性,都暗示着需要心理上的保护。父母本能以同样的方式进一步地扩展,这种情绪可由于看到任何一个弱小的小动物激发起来,特别是处于痛苦中的小动物。沃兹沃斯(Wordsworth)写的关于宠爱的羔羊的诗是对这种情绪的赞颂。确实,在父母纯洁本能的驱使下,我们会很容易就变得富有善心,因为父母本能是唯一使人无比敬畏的、令人满足的、完美的人类亲情关系的源泉,也是每一种纯粹无私的行为的源泉。
一个成人的痛苦(对他们我们不会怀有敌意情绪)会以同样的方式直接激发这种情绪,但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更容易由于移情痛苦(sympathetic pain)的介入而变得复杂化,变成了一种伴随痛苦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怜悯(pity)。但作为儿童或其他无助的弱小的动物,只会以纯粹的形式激发这种情绪,而不会有移情痛苦的掺入。有意思的是,我们观察到,在那些父母本能很强的妇女中,这种情绪由于相似性的微妙作用被任何一种很精致的小东西激发起来——非常小的杯子、椅子、书等等。
父母本能的扩展也会通过接触产生的联系来进行。与温和情绪最初的对象有紧密联系的物体——如所喜爱孩子的衣服、玩具、床——也能够直接激发这种情绪。
但是,就父母本能适用领域的直接扩展来讲,前一种方式更加重要。正是通过这种扩展到相似物体的方式,使我们看到或听到任何弱小的、没有防卫能力的生物体(当然特别当这个生物体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时,柔情和保护性冲动会因而被激发起来。但是,它又易于立刻被愤怒所代替,我们称这种愤怒为对残忍的作恶者的道德义愤。在义愤填膺的情况下,我们会很想一点一点地把作恶者肢解了,嫌法律过程太慢了,惩罚又是那么轻描淡写,似乎完全不足以平息我们的愤怒。
如果不以上面所说的方式,那么,应该以什么方式解释这种完全无私的愤怒或者说义愤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是所有道德情绪和感情理论的敲门砖。因为,如上所述,这种无私的义愤是公平和公共法规的源泉。没有它的支持,法规及其法律机构根本无力保证人权和自由。而且,如果和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道德义愤唱反调,法律就只能像现在的俄国一样,在无比强大的独裁统治压迫下执行。那些否认任何真正的利他动机,并试图取消显然存在的利他主义而代之以明智的、眼光远大的利己主义的人,必须完全忽略一些明显的事实,并要提出一些与之相关的理论来解释这些现象,比如反对奴隶制和刚果(Congo)改革运动,反对解剖动物活体的运动以及防止虐待儿童协会(the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让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培恩对明显的无私情绪和行为的解释方式。如上所见,他像其他许多学者一样,认为柔情是完全自利性的,认为这类行为只具有我们所说的同情(sympathy)的特点。他写道:“同情的原理,或者说促使去体验他人的快乐与痛苦的行为,以及把他人的快乐和痛苦当做自己的一样去行动的行为,都是从心理空间中柔情以外的领域产生的。同情最初的影响作用并不是作为我们快乐的源泉,而是使我们放弃快乐、遭受痛苦。这就是我们自身的矛盾,我们将再对其进行更充分的讨论。”
这儿他明确地承认有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解释。但是,当我们找到他对这一矛盾的进一步讨论时,发现的只是在其关于道德非难(moral disapprobation)一节里仅有的几行文字。这一段文字告诉我们,当他人的行为由于违反了应予禁止的准则而引起不满情绪时,“当他人是违法者时,可能我们自身同样的责任感就会对此产生影响,在我们违反规则时,这种责任感会使我们受到懊悔和惧怕的谴责和困扰。针对他人而激发的这种情绪是一种强烈的不满和厌恶情绪,并视我们认为的违犯规则的程度而增大。这就产生了一种道德义愤,或者说是一种使违法者遭受惩罚的意向”。这样说来,所有道德义愤都来自于这种想法:“如果我做了那件事,我应该受到惩罚;因此他也必须受到惩罚。”目前,这种观点是很普遍的,特别是在托儿所,它在惩罚的平均分配上无疑会发挥作用。但是,它确实无法解释先前培恩谈到的那种我们自身的矛盾。为了弄清这种理论脱离事实已有多远,我们可以考察什么样的行为能最有力地激发我们的道德义愤。如果我们听说一个人在抢银行,或在拦截邮政火车,或在打斗中杀了一个人,我们可能同意这个人应被惩罚。因为我们的理性认识到,社会利益要求这类事情不要过多地发生,而我们自己也应避免这类事。但是我们对罪犯的情感可能会是一种怜悯,还可能仅仅是一种乐趣,掺杂着对罪犯的冒险精神和能力的佩服。但是,如果同类的事情要让无助的动物遭受痛苦——如残忍地对待一匹马、一条狗,或是最突出的,一个孩子——我们的道德义愤就会马上迸发出来,尽管这种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并不一定需要惩罚。因此,培恩对他的同情的“矛盾性”的解释是完全不充分的,进一步考察他对同情原理的说法证明它是错误的。其表面上的合理性依赖于其得以形成的含糊的修辞性的语言。他声称,同情就是促使去体验他人的痛苦和快乐,并努力祛除他人的痛苦而延长他人的快乐。但是,如果用更准确的语言,我们就得这样说,我们的体验是由于看到的痛苦和快乐立即在我们身上引发出来的同情性的痛苦和快乐,我们按照它们来行动,是因为它们是我们自己的痛苦和快乐,而我们的行动(只要是我们没有其他规律的作用)是为了减少自身的痛苦而延长自身的快乐,而并不考虑其他人的情感。如果是这样,那么减少同情引发的痛苦最简易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把视觉和思想从受害的动物身上移开,这是所有敏感的生物体一贯遵循的做法,因为这些生物体的柔情及其保护性冲动的力量是很微弱的。它们通过病态的做法和移开目光去避开难关,最终清除所有关于受害者的想法,尽可能地使自己戴上一副欢快和高兴的面具。毫无疑问,看到一个可怜的人陷入贼窝,牧师和利未人(Levite)会像好心的撒马利亚人(Samaritan)一样悲痛欲绝;但另一个方面他们会避开这件事,而撒马利亚人则会细心地照顾这个受害的人。这些牧师和利未人具有非常细腻而敏感的头脑,如果被迫看到受害者的伤痛会昏厥过去。他们与撒马利亚人最大的不同在于,撒马利亚人的柔情及其冲动激发出来后,这种冲动会克服痛苦的或令人厌恶的景象引起的逃避。
由于同情产生的痛苦和快乐的敏感性是独立发挥作用的,因而只是使我们去避免接近那些痛苦的受害者而与高兴的人为伍。而柔情则使我们去接近那些受害和沮丧的人。柔情的强度和进行爱护和保护冲动的力量,以及我们对给软弱和无助者造成痛苦的事物感到愤怒的强烈程度——所有这些与同情在我们身上引起的痛苦的强度并没有恒定的关系。这些有机体如此坚强,个性如此快乐,以至于几乎不知道什么叫痛苦,然而他们的心肠也可能是非常软的,并很容易因为看到残忍的行为而发怒。还要指出,即使是对弱小生物体进行伤害的威胁也会立刻引起他们的愤怒。如果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首先想到因威胁造成的生物受到伤害的图景,接着同情性地体验到这种痛苦,然后又将自己放到那个将要受害的生物体的位置上,从而对威胁者感到无比的愤怒,这将是十分荒谬的。其实,这种反应是非常直接而迅速的,就像母亲听到孩子的哭声以后而产生的情绪反应,或飞跑过去保护他时的冲动一样,两者的基本过程是一样的。
除了这种解释方式,对无私的慈善行为和道德义愤再不可能有其他解释方式了。如果这种观点被否定了,它将是一个矛盾体和一个谜团——神秘地埋植在人类心中的一种倾向,没有进化过程的历史,与我们心理构成的其他特征无法类比,也缺乏概念性的联系和相似之处。
在基本情绪中确立柔情的位置是很重要的,为此我们必须对香德的柔情理论做一个简要的评论,当然,这个评论可能在读过第五、六章以后会更容易理解,因为其中讨论了这种情感的组织方式。
根据香德的观点 ,柔情是很复杂的,其构成中总是掺入欢乐和悲哀的成分。他以下面的方式证明这一观点:传统的观点认为,欢乐和悲哀都是基本情绪。在接受这一观点的基础上,他指出,欢乐是一种弥漫性的情绪,没有特殊的倾向(因为他还没有接受前面文章中提到的那一主导性原则,即每一种基本情绪都伴随着本能意向中一种特殊意向的激活)。他说悲哀有两种冲动,即接近和修复它的客体,修复其受到的伤害,它正是导致悲哀的原因。接着,他把怜悯(pity)作为最简单的柔情的例子,他发现怜悯中有着根本性的悲哀冲动,即去修复和接近它的客体。但是怜悯又不是纯粹的悲哀,因为其中还有愉悦的成分,他称之为欢乐。因此,他说,怜悯虽是变化最简单的一种柔情,却也是欢乐和悲哀的混合体。
香德没有对悲哀情绪进行解释,也没有追溯其种族发展史,或者说明它是如何获得帮助其对象的无私冲动的,而这是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如前所述,这种柔情的冲动是所有利他行为的源泉。他只是贸然假设悲哀是具有这种冲动的基本情绪。香德在讨论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有一种不具帮助其对象的冲动的悲哀或者说悲伤(grief)——即悲伤有着强烈的变化性。在讨论中,他明确地承认悲哀是复杂的,其来自更原始的成分。他还承认了很重要的一点:“怜悯温柔性的一面来自消除所遭受痛苦的某些想法和冲动。”现在看来,这正是我想要坚持的一点——在怜悯中有爱护和保护(cherish and protect)冲动,作为一个成分,它伴随着相应的柔情。而且,它也存在于严格意义上的悲哀中,但其本身并不痛苦——这与悲哀不同——因此也就不是悲哀,但是它是组成悲哀的基本成分之一。
根据这里采用的观点,怜悯中的痛苦成分是同情引发的痛苦 ,而愉悦的成分是伴随柔情冲动的满足产生的快乐。怜悯之中可以没有愉悦的成分而不失其基本特性——如由某些我们无力消除的巨大痛苦引起的怜悯,这一事实说明这种观点比其他观点更具合理性。在上述情况下,柔情冲动受阻产生的痛苦叠加在同情性痛苦之上,因此我们的怜悯就彻底是痛苦的了。
还有一个很好的根据证明悲哀不是一种基本情绪,那就是每一种悲哀都是以一种结构化的情绪状态为前提的,实际上它们是在爱的感情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柔情,只是由于同情引起的痛苦而变得痛苦了——如喜爱的东西受到伤害的例子,或保护冲动受阻而变得痛苦——失去心爱的东西的例子。伤心是以结构化的爱的感情为前提条件的,这在我看来是无可辩驳的,果真如此的话,悲哀显然不能被看做基本情绪了。
我们已综述了七种本能,它们的激发都能导致非常明显的基本情绪。这七种基本情绪以及快乐和痛苦的感受(也许还有兴奋和抑郁的感受)共同构成了所有情绪,或所有的情绪状态,这就是一般所说的情绪,它在通俗语言中已有了明确的名称。然而,还有一些人类本能,尽管其中某些在情绪的起源上发挥的作用很小,但是对社会生活却是非常重要的冲动性动力,因此必须提及它们。
其中最重要的是性本能或者叫生殖本能(sexual instinct or instinct of reproduction)。对于这种本能的强大力量以及伴随其产生的情绪的强烈程度已无须多言。有意思的是它与父母本能有着紧密的联系。我想,毋庸置疑,这种联系是先天性的,并且,在所有的生物中(低等的除外),性冲动的对象一定程度上也一定是柔情的对象。 这种先天联系的生物学作用是很显然的。它将为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合作打下基础。在动物中也是如此,它们在这种合作中通常表现出令人感动的持续一生的忠诚和体贴。
在人类中,这种本能比其他任何本能都易于将巨大的能量投入到它所渗入的感情和复杂冲动中去,而它具体的特性却仍然隐藏着不被觉察。我们对这一特点没必要过多陈述,因为在许多小说中都已大量地涉及了。 本书的观点认为,这一本能的最重要之处在于,它以显而易见的方式说明了人类和动物在本能性质和功能上的连续性和基本相似性。
由于与生殖本能有联系,我们必须谈及性妒忌(sexual jealousy)和雌性羞怯(female coyness)。一些人认为这些是特殊本能,但是看来并没有足够的根据。从完整意义上说,妒忌是一种复杂的情绪,它以组织化的感情为前提,没有理由认为雄性动物在对手出现时表现出的敌意行为,一定意味着产生这种复杂情绪或感情。生殖本能和好斗本能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这一假设可以解释,在人类的多数动物种系中,任何对满足性冲动的威胁都会很容易地强烈激发雄性动物的愤怒;但也许性冲动本身的强大力量就足以解释这一点。
在雄性个体出现时,雌性个体会表现出羞怯,这也能用同样的方式作出解释。雌性个体的生殖本能与自我表现和自我贬低本能有着紧密的特殊的内在联系,而雄性个体的出现会激发这几种本能。
当我们饿了的时候就会体验到对食物的渴望,并伴随着去寻找食物、往嘴里放、咀嚼、吞咽的冲动,我认为这也必须被看做是根源于一种真正本能之中的。许多动物的进食动作都表现出真正本能行为的所有特征。但我们人类由于经验的作用,从很小的时候这种本能就大大地改变了,无论是在其接受性的方面还是执行性的方面都是如此,以至于除了强烈的冲动性之外,能够标识进食过程本能特性的东西几乎没有了。
合群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是最具社会意义的人类本能之一,因为它在塑造社会模式上起着重要作用。这种本能作用的情绪方面不太强烈也不太具体,因而无法给其命名。许多动物都有这种本能,包括某些心理能力非常低的动物。合群本能最简单的作用形式并不具有任何高级的心理品质,既没有移情,也没有相互帮助的能力。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对这一基本本能的作用方式进行了有趣的描述。他描述了南部非洲大马拉兰(Damaraland)的牛,牛处在其同伴中间,并不表现出受其同类影响的迹象,甚至看起来注意不到同伴的存在。但是,一旦脱离了牛群,它就变得极端的痛苦,直到重新加入牛群时,这种痛苦才能平息下来。当分离后再次匆匆加入牛群的时候,它会亲密无比地接触同类的身体。从中我们发现合群本能最简单的作用方式不过是孤独则使其不安,入群则使其满足。显然,这种本能的作用使动物易于反击外敌的捕食。
合群本能常常因为习惯而被强化。个体出生在某类群体中并在其中长大,与其他个体生活在一起,做同样的事,这就渐渐成了深深扎根于这一本能中的习惯。看来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则,个体感到其所处的牛群或群体的数量越大,它的合群冲动就越能够得到满足。在后面将讨论的同情性情绪的原理中可以找到对这一规则的解释。或许正是由于本能的这种特征,我们经常看到许多群居动物的群体规模远远大于相互保护和互利所必需的数量。早期开发北美大草原的旅行者曾经谈到,有时可以见到在方圆几英里的平原上四面八方黑压压地铺开去的巨大的北美牛群。某些鹿和鸟也是这样聚集在一起,大群大群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关于原始人的社会形式的观点分歧很大,有些人倾向于把它看做是一个大而混杂的部落,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一个具有相近血缘关系的相对较小的群体。后一种观点似乎更具可信性。几乎所有的人类学家都承认某种程度上原始人是习惯于群居的。现在文明人中仍然存在这种本能的力量,就是对这种观点的支持。
人类本能的情绪和冲动过程过度强烈地表现出来,就很可能成为这种本能的病态扩张。对于这一规律,合群本能也不例外。精神病学家熟知的广场恐怖症可能就来自这种本能的病态增强——这种病人不能独处,不能穿越空旷的地方,总是让其他人不停地围着他。但正常人也有这种情况,比如詹姆斯(W. James)教授谈到:“让他独处是他最大的痛苦之一。许多人认为单独囚禁作为文明化国家的受刑方式,太残忍,太不符合人性了,不应采纳。对于一个被囚禁在荒岛上的人,看到一个人的脚印或是远处的一个人影都是令他无比激动的事情。”
在文明化的社会中,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合群本能发挥作用的证据。对于大部分通常具有较高修养的人来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例外),娱乐的一个最基本条件是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我们城市人的一般日常娱乐是晚上出去,在人群拥挤的街道上——海滨(The Strand)、牛津街(Oxford Street)或旧肯特路(Old Kent Road)——走来走去;一个极端的情况是,一个外国的王子驾车到火车站——他会沿着街道走好几个小时,与成千上万对王子感兴趣的人在一起,或者到拥挤得几乎迈不开步子的展览会上去。城市和乡村里的工薪阶层人士会在他们不多的节假日涌向某些景点,因为他们确信那里会有大群大群的人。在节假日里把成千上万的人吸引到篮球和足球场的同样是这种本能,这时它是在较高的水平上发挥着作用。这类集聚表现出更大的狂热,比仅仅无目的聚集在街道上更能彻底地满足合群本能,因为这时所有的人同时关心同一事物,同时被同一种情绪所感染,同时呐喊和鼓掌助威。如果说仅仅是个人对比赛的兴趣才使那么多人聚到了一起,那就错了。如果每个人都与其他人独立开来,每个人只能看到比赛队员,那么那些成千上万看足球比赛的人中还会有多少人会在风雨中站上几个小时呢?
即使是有修养的人也不能抵御这种群体的狂热。有多少人会在黄昏日落时分,舍弃那过分繁华而拥挤的城市街道,去寂静的泰晤士河湾,欣赏着潮水慢慢向前涌动以及弥漫于其中的静谧的诗情画意啊!我们这些有修养的人常对自己说,当我们屈从于这种狂热时,我们的兴趣在于了解人们的生活。其实,这种理智上的兴趣是微乎其微的,在其下面运转的是这一原始本能的强大冲动。
拥有合群本能,即使是很强大的合群本能也并不一定意味着有爱交际(sociability)的气质(temperament)。在伦敦,许多人过着孤独、不合群的生活。我们发现这些人难以离开这个拥挤的城市到偏远的地方去生活。这类人就像高尔顿(Galton)先生描述的牛,不好社交但喜群居。这说明,爱社交尽管以合群本能为基础,但却是一种更复杂、发展得更高级的倾向。作为这种复杂的交际倾向的一个成分,合群本能主要包括有修养阶层的人们的娱乐形式,它是我们在看戏、参加音乐会、听讲座等等这些娱乐过程中获得快乐的源泉。坐在一个人满为患的剧院比坐在空了一半座位的剧院里欣赏一出好戏更令人满足!特别是在全场的人都一致大声地表达他们的情绪时,那就更是如此了!合群本能在任何时代都产生过重要的社会影响,这在后面一章里会进一步探讨的。
这里需要提及另两种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本能。几乎所有的人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表现出收藏和储存各种东西的冲动。许多动物也以无目的的、非理智的方式表现出这种冲动,这是基本本能的特点。像人类其他的本能冲动一样,这种冲动的特点也易于变态性的扩张,轻微的形式如收集狂(collecting mania),严重的如守财奴(miserliness)和偷窃狂(kleptomania)。像其他本能一样,这类本能也是自然成熟的,不受训练的影响,独立发生作用。对大量儿童的统计调查表明,很少有人在进入成人生活之前没有过收集这样或那样东西的行为,这种收集通常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很显然这种收集行为主要是由于获得本能(instinct of acquisition)的成熟促成的。
我们有理由假定,人有建造本能(instinct of construction)。儿童的游戏活动部分决定于这种冲动。这种冲动在大多数文明化的成人身上也存在,只是多数情况下环境允许它发挥作用的地方极少罢了。大部分人体会到,真正完成了某些实在的东西获得的满足感是非常巨大的,远远不同于这些东西的价值和用途。根源于这种本能的制造某种东西的简单原理,可能就是帮助人们实现从捏一个泥饼到构建形而上学体系或法律法规等所有人类建设活动的动机。
我认为上面阐述的这些本能,以及像驱使爬和走这样一些较小的本能,就是我们在人类心理构成中所能明确认识的所有本能。轻易地认为人类的本能无限多样,这是廉价而又轻率地解决心理学问题的方式。这种错误的严重性和普遍性丝毫不亚于忽视所有本能——另一极端的错误。我们不是经常听说宗教本能(religious instinct)吗?雷南(E.Renan)认为宗教本能是人的自然本性,就像筑巢是鸟的本性一样,而许多学者也把它当做人类心理的基本特性之一。 然而,如果我们承认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理论,就不应该从非宗教的本能中去寻找宗教情绪和冲动的起源了,我们必须这样做才能考察宗教情绪的条件、表现和倾向。因为,宗教情绪显然不是一种简单的具体的变体,不以任何一种本能为条件。它是几种本能相互作用、相互协调产生的非常复杂和具体多样性的产物,所以才会有非常不同的表现形式,根据想象和理性引导的程度和类别,其相互之间的差异可谓是泾渭分明。
近几年关于模仿本能、同情本能和游戏本能的著述很多,这几种本能的提出没遇到任何挑战就被认同了。然而,在第二部分我将说明,这是缺乏充分根据的。因为赋予这三种假设本能的行为特点可以用另外的途径加以解释。
詹姆斯教授认为有一种竞赛(emulation)或者说竞争(rivalry)本能,但我认为其合理性是值得怀疑的。赋予这一本能的所有行为特点都可以解释为来自于好斗本能、自我表现或逞能本能。我认为,在动物界很难找到这种本能存在的典型例子。但下面一章我将说明人的所谓竞赛本能的特殊地位和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