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类心理及其作用方式的知识,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工具。社会科学的顺利发展离不开这类知识的丰富和精确,这一观点始终为某些社会科学研究者所认可。这种观点显然是正确的,毋庸过多说明。但对于那些拒不接受这种观点的人,使用任何严格的推理也无法使之相信。尽管心理学声称将系统阐述关于心理构成和活动的确切事实的知识体系,并尽力完善和丰富之,但它并未被普遍而切实地看做建构社会科学(如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哲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宗教、法律、教育科学以及艺术科学)的重要基础,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这些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者中,有些学者,像孔德(Comte)以及现在的德克海姆(M.Durkheim),反对心理学具有这种重要性。有些学者口头上赞成,实际上却并不重视,他们会心甘情愿地写上一篇伦理学或经济学的,或任何其他一门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而毫无愧意地谈到他们对心理学一窍不通。近年来,大部分社会学学者承认心理学的真正地位,但在理论和实践中仅满足于把一般言谈中常见的那种模糊的和极端庸俗的心理学,以及一些为了特殊目的而草率建立的心理学假设作为其心理学基础。然而,有迹象表明,这种令人遗憾的状况不会持续太久了,不久心理学将会在实践中被赋予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的地位,有远见卓识的人早已看到,这个地位非它莫属。
由于撰写本书正是为了推进这个变化的进程,所以理应在开篇对造成目前不正常现状的原因进行质疑,并对我们所期待的变革提出一些想法。毫无疑问,心理学之所以得不到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实际认可,主要是因为其本身的缺陷。因此,真正赢得这种认可的唯一途径就是纠正这些缺陷。那么,究竟这些缺陷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它们会如此长期顽固地存在呢?我们试图简要地提出这些问题的答案,至于对这些缺陷长期存在的责任,则丝毫没有在心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之间擅自进行分摊的意思。
心理学中对社会科学至关重要的部分是研究人类行为的动力,即研究维持身心活动和调节行为的冲动和动机。然而,这却是心理学中最落后的部分,目前的状态仍然是最隐晦、含糊和混乱的。回答意识状态的适当分类、意识元素的分析、意识元素的性质以及它们组合的规律这些问题,对社会科学几乎没有多大意义;同样,对于身心关系、心理和生理过程的关系、意识和大脑活动过程的关系这一类问题来说也是如此;同时,对于更纯粹的智力过程的讨论,对于我们知觉时间和空间关系的方式及其相似性和差异性的讨论,对于思维发展、概念形成、比较和抽象及其相互关系的智力过程的分类和描述的讨论也不例外。对社会科学重要的并不是智力过程本身,而是这些过程的结果和产物,即这些过程实现的知识总体或思想信念系统,以及这些思想信念调节行为、决定社会团体以及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为了使社会科学有一个坚实的心理学基础,我们必须清楚地阐述心理的动力及其在种族和个体中的发展史。这些心理动力是能量的源泉,它们确立了所有人类活动的目标,并维持着其进程(智力过程仅仅是这些心理动力的仆人、工具和手段)。这样看来,问题就出在心理学家主要关心的前一类问题上了,他们在努力制造一大堆自圆其说、并被普遍接受的理论教条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却毫无道理地忽略了那些更重要的社会学方面的问题。
这是某些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当我们回头去考察一下科学的历史就会发现,这种结果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显然,当人们开始对社会生活的复杂现象进行思考时,必然把注意力集中在即时出现的问题上,必然运用某些含糊的原理对它们进行演绎性的解释,而并不知道这些原理之所以然。这些原理只是那些流行的概念较系统化的形式,这些概念是从无数代人中间产生出来的,由于神学家和玄学家的劳动看似逐渐明晰化,实际上并不比原来清楚多少。18世纪和19世纪前叶,现代科学方法的原理逐渐被普遍接受,并被应用到所有关于对人类思索的课题中,各种社会科学开始沿着现代的起点相互独立。然而,各个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者不可避免地还会以同样的方式继续他们的研究,试图用他们误认为是重要的那些近似的原理来解释社会现象,而不去获取关于人类心理基本构成的更深层知识。我们不可能期望一代一代的研究者,本来要为人们在法律、管理以及个人和公众行为等广泛领域中的活动导向制定普遍的规则,但为了建立诸多社会科学的心理学知识基础,有意识地把在这些生活领域中建构科学的企图搁置一边,留给后来者,自己却投入到探究个体心理的准备性工作中。他们面临的问题太迫切了:风俗、法律和规范需要理论上的说明,社会改革者也要有公认的人性原理,通过对变革合理性和适用性的理论说明,作为他们改革的依据。
然而,由于早期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承担了这项不可能而勉力为之的使命,因而就不可能造就出时代所需要的心理学来。因为一门更为基础的学科,一门与所要解释和证明的社会现象的联系更深远和更隐晦的学科还没有创建,即生物科学。只有比较和进化心理学才能提供必要的基础。这是和达尔文(C.Darwin)的工作分不开的。他使人们相信人的所有身体特征都是动物演化在人类身上的继续,从而开辟了人们意识到人类心理演化同样是动物界心理演化的继续的途径。
由此可见,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是在缺乏任何已有的心理学知识体系的情况下探讨社会问题的,因而不得不为此目的做一些心理学方面的假设;他们借此提出的心理学理论是为了满足研究中最低的需要。其中许多假设足以给他们提供一些合理性的解释;但这些假设通常具有笼统性,经不起更精确、更详细的心理学分析,并且看起来似乎用不着这样的分析。因为这些假设不仅不是由那些多年以来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从各方面研究心理、从而为之做了许多准备工作的人所建立的,而且也不是抱着单纯的揭示真理的目的做出的;这些假设的建立通常是出于形成某些一般性理论的企图;在对这些理论进行探索的过程中,每一步都要被过早形成的一些想当然的观点的冲动所阻碍和误导。当心理学逐渐开始宣称拥有作为一门独立科学所应有的地位时,它发现所有对社会科学有直接和重要影响的部分,都已被社会科学研究者们不严格的和庸俗的心理学假设占领了;而社会科学研究者自然还要反对心理学企图夺回他们已视之为己有的领域,因为这会危及他们的学科体系。
因此,心理学家在努力界定其学科,使之从其他学科中独立出来时,不得不接受一种过于狭隘的学科范围、方法和意义的限制。他们一般满足于将其界定为关于意识的科学,并以内省作为其唯一的研究方法。因为对意识状态的内省分析和描述是心理学特有的研究方法,从不曾被任何其他学科采用过。坚持内省这一种科学方法可以使这种狭隘而无力的学科范围观点的优越地位更持久些。但是情绪活动和动机作用作为我们心理活动的一部分,却无法进行内省观察和描述。与之相反,认知和智力过程却具有丰富多样的意识内涵,有助于内省性的辨别、分析和描述。与之相比,情绪和意动方面几乎没有多少意识内容,几乎没有什么内容能够进行极其隐晦和难以捉摸的内省。
达尔文的思想彻底变革了生物科学以后,使心理学家采用一种更广阔的学科视角成为可能。他们宣称在整个学科领域的权利时,引入了实验内省方法。这种方法从那些用更新更精确的手段进行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及简单的描述性内省方法那里吸取了大量的营养。
让我们看一看那些由于其他学科过早侵吞心理学中最重要又最隐晦的领域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例子。按照逻辑推理,其他学科应该首先具备一些基本的心理学知识,才能作为它们建构自身的坚实基础。
伦理学可能是最突出的例子。因为研究这类课题的任何一位学者在各个方面都必然会遇到心理学的问题,伦理学论文里往往有大量非专业的心理学分析。在早期的伦理学家中,缺乏心理学的远见导致出现了这样一些理论,如某些斯多葛派(stoics)认为,智者和善者应努力根除内心的一切情愫;再如康德(E.Kant)认为,智者和善者应断绝一切欲念。除了早期作者的这些已为人熟知的观点外,我们还注意到,在现代也有三个由于上述类似的错误而草率形成的假设正在扮演着主要的角色,由此而产生的许多观点使伦理学领域内的论争在整个19世纪变得更加纷繁复杂。第一个假设是最易引起争议的,那就是所谓的心理学中的享乐主义理论。这一学说认为,所有人类活动的动机都是寻求快乐、躲避痛苦。紧接着的是这样一个错误假设,即幸福(happiness)和快乐(pleasure)是同义语。这两个错误假设被用来作为功利主义的心理学基础;它们使许多最聪明的头脑都对这一学说感到困惑,使他们不得不回头求助于一些含糊而神秘的概念。在这些概念中,道德直觉的特殊功能、良心、道德感以及道德本能这样一些旧概念被赋予了最重要的意义;这正是伦理学基于的三个错误的心理学假设中的第三个。许多采用最后一种假设的研究者有着这样的坏习惯,即以同样草率的假设去补充先前的假设,以解释在人类行为中发现的、用熟悉的原理所不能解释的倾向;他们臆想出了各种奇怪的本能,轻松得就像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鸡蛋,或是颅相学家找到头上的一块突起一样。
提及近至1893年,那个时代伦理学思想的先驱之一,已故的史吉威克(H. Sidgwick)教授是很具启发性的。他更加颠倒了问题的是非。像他的前辈一样,他凭借一些构想出来的隐晦的原则假定,道德和理性行为对人来说是普遍和自然的。他还郑重其事地写了一篇文章 ,说明非理性活动不仅是可能发生的,而且是偶然形成的,并解释了这种异常现象存在的合理性。他引用边沁(J. Bentham)的话说:“每个人在行动的一刹那,都是在追求一种根据他自己的想法,当时会有助于自己获得最大限度幸福的行为。”他指出,尽管穆勒(J.S.Mill)不否认一些例外,他对这一原理的一般看法还是:“除非是为了寻求愉快,否则对任何事物的渴望在生理上都是不可能的。”因此,根据这些人的观点,如果自己的行动不能带来最大的快乐,那一定是在不同的行动产生不同程度的快乐上出现了判断错误。而且,既然根据这些人的观点,所有的行为都应指向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那么,除此以外的任何一类行为都不仅是非理性的,而且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是个体不知怎样做而采取的做法。史吉威克接着向人们说明,不仅功利主义者认为非理性活动(或者说不是根据个体已经知道的合理做法而做出的固执行为)具有特殊性、不一致性和异常性,这一原则在其反对者那里同样普遍接受。他以格林(T.H.Green)为例子,格林“也像边沁一样明确主张,在每一个善或恶的道德行为中,每个人都表现出自身尽可能达到的状态和水平,以获取当时来说最大的幸福(good),并为这种幸福而行动。而这就是他们行动的原则”。因此,格林与边沁和穆勒的不同之处仅在于,用幸福代替了快乐,至于其他方面,则是做了一个与他们同样荒谬的错误假设。史吉威克并没有把这两派先驱研究者共有的人类动机概念看做是极其错误的,进行攻击和否定,而是郑重其事地继续认为,人为什么有时会出现非理性行为,而不遵从他们认为合理的做法,主要是由于追求一时的快乐。但理性行为是普遍和自然的。他也无法对这样一个矛盾论点提供心理学的解释。这就是说,与他批评的对象一样,史吉威克接受了这样一个理论,即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凭借某些还未给出解释的原理,按照理性的法则行事,遵循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做法;人们除此以外的做法,则是有待解决的问题。但事实是,人们总是受到各种动机的策动,这些动机的性质是由漫长的演化过程决定的,与文明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条件无关。我们如何解释人们在动机的策动下,按照他们合理的做法或按照道德和理性法则行事,这是我们要解决的心理学问题,也是本书关心的主要问题。
我们不得不这样推测,持有关于人类行为起源和本质的奇异观点的道德哲学家的头脑,本来就缺乏那种不断驱使常人犯明知的道德错误,违背其真正利益并损害其幸福行为的强烈的冲动。正是这些强烈的冲动,由于被严格的自我约束进行了彻底的道德教化,以至于这些强烈的冲动完全屈服,再难以被感觉到了。道德哲学家从自身演绎出来的奇异观点,就会使社会科学奠基在错误的心理学理论之上。
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因这些粗糙的心理学假设而招致的损害一点不少于伦理学。它声称从这些心理学假设中推导出了经济立法的行为和法规的理论根据。如果说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是以错误的心理学假设为前提的错误结论的衍生物,虽有点武断,但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然而,经济理论取得的近期进展,显然在于认识到了它需要一个更为完善的心理学基础。完全可以用例证来说明这个事实。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大前提是,人是理性的动物,总是运用智慧去寻求自身的幸福,其所有的活动都被明确的自身利益引导着。这通常与心理学中的享乐主义联系在一起,享乐主义在贬低功利主义伦理学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这就是说,幸福与快乐是同等的。从这些似乎含有足够合理性根据的前提出发,足以逻辑地推断出,一个开放市场中的自由竞争将可以保证最低水平的物质供应。但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在更多的情况下,人们是非常盲目地受非理性方式的策动。经济学家没有考察过人们的易受暗示性。正是这种易受暗示性使广告商的商品推销艺术如此获益和有效。只有考虑到了人的这一特点,我们才能理解这样的事实,一个公平交易中卖5英镑的缝纫机也可以获得12英镑的更高卖价;同样质量的商品在同样的市场中,其中一个卖价有可能不到另一个的一半。有关竞争和价格的同样的推论也显然被这样的事实推翻了,如托拉斯或在统一消费章程中联合起来的主要垄断者的产业集团,使某些商品市场价格下跌;再如,商品价格中的很大一部分会落到小店主和其他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纪人的腰包里。
把更真实的心理学引入对经济的探讨之后,产生了可喜的效果,作为这方面的例子,波善奎(Mrs.Bosanquet)在其《生活的标准》( The standard of life )一书中的研究就足以说明了。
在政治科学中,也可以找到突出的例证。自信地预言通过为每一地区及那里的人们分配最合适的工作来明确自我利益,会使人与人之间产生普遍的兄弟般的关系的曼彻斯特学派的世界主义思想,不正是由错误的心理学假设导致的吗?这一预言显然被过去半个世纪在欧洲历史形成过程中起了主要作用的国家主义精神推翻了。
毫无例外,在历史哲学中,我们也是从关于人类的,即使不是完全错误也是十分草率、不完整和误导的假设中,以同样方式作了推论。我们以居赞(V. Cousin)建立其历史哲学的假设为例。在始终不渝坚持心理学分析对解释历史具有基本的重要性后,居赞接着指出:“社会生活的各种表现和侧面都发源于人类本性倾向,发源于人类本性倾向中的五种基本需求,每种基本需求都有与本性倾向对应的一般观念。实用的观念产生了数学和物理科学、工业和政治经济;公平的观念产生了文明社会、国家和法律;美的观念产生了艺术;上帝的观念产生了宗教和崇拜;而对于真理本身的观念则在其最高层次上以最抽象的形式产生了哲学。这些观念被认为是简单而不可分割的,共存于每一个头脑之中,按照上述的顺序构成整个人性的基础。” 对前述观点的正确性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说明了。我们这位哲学家,他正确地勾勒出了心理学与哲学的关系,并对当时学术界的思潮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缺陷却是在缺乏充分的心理学根据的情况下,仅满足于不假思索地以五种假设的形式编造出这些软弱无力的思想。
就那些并没有在历史哲学中建立虚构的心理学基础的学者们而言,弗叶(A.Fouillée)就足以代表他们了。
最后要说明的法律科学。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这是一门关于惩罚的学科。这种不规范的概念解释产生的基础源于自由意志理论。在每个彻底坚持这一理论的人看来,再没有其他惩罚观点比处罚更合理的了;因为根据这种假设,既然就人的行为而言,事情的未来过程并不为现在的情形所决定,那么惩罚就不能通过进行威慑而增进道德,以一种前瞻的态度去执行,而只能采用一种事后进行处罚的报复态度。然而,我们对人类行为动力的洞察越充分,就越不可能坚持这样一种过时的理论。因此,法律科学要想取得新的进展同样依赖于心理学的进步。
我们可以依次列举每一门社会科学,一个例子一个例子地说明它们确实需要真正有关人类动机的理论。但我不这样做,这里仅把19世纪的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社会科学研究者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那些坚持功利主义观点的人,他们将所有的动机归结为趋乐避苦;另一派则是放弃这一原则的人,他们从构想出来的、有着不同的名称如良心(the conscience)、道德官能(the moral faculty)、本能(instinct)或感觉(sense)的、含糊的直觉能力中寻找行为的主导动力。在19世纪末以前,一般认为这两派的理论都是错误的。但是,没有更令人满意的公认的理论来代替它们。大多数的心理学家也没能拿出比“意志(the will)一词或“自我实现观念的倾向”(the tendency of ideas to self-realization)这一短语更合适的概念来填补这个空白。与之相反,达尔文在其《人的退化》( Descent of Man ,1871)一书中,首次系统阐述了真正的人类动机理论,并向人们说明,为了透彻地了解人类动机,我们必须主要依靠比较和自然历史方法进行探索。但是,由于其他学者的反对,达尔文的理论解释因为他对别人的屈服和当时仍占据统治地位的心理享乐主义理论而受到损害;尽管极少一部分心理学家追随其后,但是,在继续发展其开创性工作和完善其对人类动机发展史的首次粗略描述方面几乎没有进展。
以上为说明本书的写作目的以及强调前言这一章的主旨,已经进行了足够的讨论。心理学家们必须停止把他们贫乏而狭隘的学科概念框定在意识科学的概念中,而必须大胆地宣称心理学在各个方面和功能模式上都是一门明确的实证科学,或者如我常说的,是积极的品性或行为的科学。 心理学不能把对意识进行内省描述作为其全部的任务,而只能把它作为其所有工作中有限的一部分。那种内省描述,那种“单纯的心理学”永远不会成为一门科学,或者说至少永远不会上升到一种解释性科学的水平,而且它永远不会对社会科学有任何大的价值。所有社会科学必不可少的基础是比较和生理心理学,这种心理学主要依靠的是客观方法,依靠的是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对人和各种动物行为进行的观察。关于其范围和功能,必须采取一种尽可能广阔的观点,它必须是一个演化的自然的心理发展史。首要的是,它必须旨在为那些构成我们自身的最基本的元素,那些构成心理的固有基础的思想和行为的先天倾向提供丰富而精确的解释。
令人振奋的是这一更广阔的心理学概念开始被接受。心理不再被看做白板或魔镜,其功能仅仅是被动地从外部世界中接收一些映象,或将客体的不完全的映象,即“一条条来去移动的影子”作为对客体全面而真实的反映。我们也不再满足于仅用观念的联结和再现,以及趋乐避苦倾向这样两个内部活动原理去补充说明洛克(Lock)缺乏内涵的心理概念。人们越来越发现,过去的心理学就像上演《哈姆雷特》( Hamlet )剧却漏掉丹麦王子,或是描述蒸汽机原理却忽略了火或其他热源的存在及其根本作用一样。从各方面来说,这种静态的、描述的和单纯的心理学分析必然让位于动态的、功能性的和唯意志论的心理观。
心理学通向实用的第二个重要进展是由于人们不断认识到成人心理是社会环境塑造影响的结果,认识到陈旧的内省和描述性的心理学所关心的那种严格的个体心理只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实际上并不存在。
没有必要去描述正在导致这些变化的众多而复杂的影响因素。只需意识到这样一个令人兴奋的事实,并简略说明本书如何为建设心理学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使心理学最终能成为社会科学和综合社会学迫切需要的基础就足够了。第一部分首先是对心理的先天基础加以说明,心理的先天基础是我们所有身心活动的源泉。第二章,我尝试使本能概念尽可能清晰和明确,并弄清楚本能和心理过程之间的关系以及本能的重要性;第三章我要说明并简略界定主要的人类本能;第四章我界定了一些一般功能倾向,尽管它们有时与本能归在一起,但却具有不同的性质。我认为没有必要对心理学的享乐主义详加评论,因为这一理论已被完全推翻了。在这部分接下来的章节里,我尝试用一般术语描述我们自身的先天倾向共同决定情绪和行为生活过程的方式,说明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这些先天倾向怎样逐渐在越来越复杂的系统中组织起来,而它们最重要的属性并没有被改变;说明尽管在人的性格和意志的复杂表现中追溯它们的来源并不那么容易,但粗略勾画出这个发展过程,把最高道德类型的人类意志以心理原动力的更复杂组合的形式呈现出来还是可能的。这种心理原动力在进化上可远远地追溯到动物界。
这样看来,本书的第一部分讨论的是个体心理特点,这对个人的社会生活是最重要的。有人可能会说这一部分不应该是社会心理学的内容。但是,我认为它是整个社会心理学不可或缺的前提,而且,既然迄今为止还没有这类内部一致并被普遍接受的模式,就有必要进行这样的尝试,甚至还可以认为它研究的是社会心理学中最基本的问题。因为社会心理学必须说明,社会中的复杂心理活动是怎样由人类个体心理的先天倾向和能力塑造而形成,并反过来作用于它们在个体中的发展过程和作用方式。而这一任务首要和关键的部分又是要说明,高度组织化社会的生活,包括许多人具有的个性和行为的高级道德品质,对从动物界演化而来,本性中还带有许多动物祖先的痕迹,而且主要行为动力也与高级动物基本相似的人类来说,怎样成为可能。因为正如拉希多尔(H. Rashdall)所说:“那就是说,善和恶的原始物质是一样的——比如,欲望本身就是从它与更高一级的自我的关系中衍生出来,既谈不上道德的也谈不上不道德的,它只是非道德性的。” 这就是说,社会心理学最基本的问题是,个体作为一个非道德性的和纯粹利己倾向大大强于任何利他倾向的生物体出生后,被其所在社会促成个体的道德化的问题。因此,这种个体的道德化或者说社会化就是这部分的重要主题。
在第二部分,我简要地说明了人类心理中的基本本能和基本倾向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我的任务是向读者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对社会生活的任何方面或全部的了解,必须以人类心理构成的知识为前提。这一事实尽管在理论上已得到承认,在实践中却被大大地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