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其身而身存
“ 外其身而身存 ”的意思是,有道的领导者,往往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次要的位置,先考虑大家的利益。越是这样,大家越追随您,让您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这句和前边“ 退其身而身先 ”是一样的,讲的是领导者法则。
为了阐释这个道理,我给大家讲一个《淮南子》里记载的故事。一个叫公仪休的人在鲁国当宰相,这个人有一个特点,特别喜欢吃鱼,大家知道后都琢磨着给他送鱼来。有个人提着刚钓上来的鱼就奔着都城来了。结果公仪休死活不接受,让对方怎么拿来的就怎么拿回去。那人很难堪,但是没办法,只能走了。
公仪休的学生问他:“先生,您喜欢吃鱼,我们都知道。可是人家送的鱼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我才不接受。”学生们一听更糊涂了。于是他解释:“这次我接受了鱼,以后大家都会给我送东西。人家为什么给我送东西?一定是有所求的。我收了人家的东西,办事就会偏向他们。一旦出了问题,我就会被免去宰相这个职位。我当宰相,有工资可以去买鱼,可以好好地吃鱼。可如果我犯了错误,被免去宰相的职位,我就没有工资了,不仅没人给我送鱼了,我也没钱买鱼了。哪个轻哪个重?”学生们一听,都说老师真高明!
这只是一个小故事,但是它反映的是做人的原则。您要是总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前边,能捞就捞,做事一定会有偏差的,最终反而无法成就自己的事业。
明代的王阳明以文人的身份带兵打仗,身经百战却没败过一场,《明史》称赞他:“终明以来(整个明朝历史上)以文臣用武功者,守仁为第一人(守仁是王阳明的本名,他是排第一的)。”
他打过的最大一场仗是什么?平定宁王叛乱。当时,宁王率领大军从南昌起兵,沿江而下直攻南京,当时王阳明正在前往福建平叛的路上。行至吉安与南昌之间的丰城,王阳明得到宁王叛乱的消息。怎么办?打不打?有人建议别打,王阳明说打,必须打。为什么?责任所在!所以王阳明一边号召周围的友军来助阵,一边号召老百姓当民兵,组织战斗,结果仅仅用了四十天的时间就把宁王的军队打得落花流水,并活捉了宁王。
为什么王阳明打仗能打出这个效果来?他说当时已是命悬一线,稍有不慎就会被碾为尘土粉齑(jU)。但因为他把自己放空了,这个时候做事就没有任何包袱,就能够洞察到事物的本质,从而做出正确的决定。
为什么很多人做事做不好?因为他们掺杂了自己的主观想法,路线都是有偏差的。王阳明做的是直接决定,而且贴近事实,具有洞察性。他在去世前留了一句话:“此心光明,亦复何言?”就是心里只有一个光明的善念,凭着这个去做事,无论别人评价什么都不在意,只做最正确的决定。这就是王阳明的心法。
其实老子在《道德经》里一直在讲这个内容。王阳明对古代的学问都了如指掌,对老子的心法自然也是熟知的,他认为领导者如果把自己的心放空,把自己的私利放弃,这时候做的决定一定是最正确的、有利于全局的、最接近完美的。这才是我们要追求的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