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君主昏庸,沉迷酒色,宦官外戚弄权争斗,卖官鬻爵,横征暴敛,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外加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黄巾起义。黄巾起义直接将东汉的统治打下深渊,三国时代到来。
正所谓乱世出豪杰,三国时期英才辈出,谋臣如雨,猛将如云,群星闪耀。这个时代的军事战略,政治外交都达到了华夏历史的巅峰,让后人无限瞻仰。
刘辰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回到东汉末年,胸中掀起惊涛骇浪,在这个即将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他将何去何从。
接着刘辰和皮货铺老板又交谈了几句,让他知道所在的地方是幽州玄菟郡高显城,一个边塞小城。
得到自己索要的讯息后,刘辰告辞返回,由于对他的冲击太大,连采购日用品都忘记了,脚步一深一浅的向回走去。
“没想到来到三国,不知是高兴还是害怕!”
刘辰脑海里浮现有关三国的所有信息,评书,小说,影视,讲坛甚至游戏和论坛,以前他就是一个三国迷,最大的梦想就是化身三国的猛将,纵横战场,英雄美人。梦想成真,却有些心怯,无他,相比那些多智近妖的谋士,锐猛勇悍的名将,心狠手辣的枭雄,自己一个没有任何特长的穿越者,能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都是未知数。
就这样,刘辰走回家中,继续呆坐,希望找到未来的路。不过思来想去,摆在他面前的无非就是两条。
一条顺势而为,投奔曹操,毕竟最后得天下的是曹家,至于后面的司马家,暂时不用想,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熟悉历史加快曹家统一天下,可是曹操生性多疑,心狠手辣,自己如果表现的太突出还要防备“走狗烹”的下场。这条路看似安全,却非常心累,需要日夜提防。
第二条是逆势而为,加入刘备或者东吴军团,辅佐其问鼎中原,可是这条路非常危险,这是逆天而行,说不定就会被历史长河淹死。
“两条路都有危险,究竟要走那一条?”刘辰捂着脑袋,不知作何选择,就在此时,他眼睛一亮,“既然都有危险,我何不走第三条,利用自己熟悉三国的脉络,火中取栗,与群雄争霸!”
刘辰越想越激动,站起身来,“老子身为穿越众,自带主角光环,即使得不到天下,也能成为一方霸主,没错,就选这一条,管他什么历史不历史,说不定自己就身处不知那个时空的平行空间,既然送自己来的大神都不怕,我怕什么,就搅他个天翻地覆!”
决定走争霸路线后,刘辰心情澎湃,然而,当他看着昏暗的屋舍,重新坐下,又不自信的自语:“刘备打天下时身边还有关张二人,而自己孤身一人,无亲无故,没有皇叔的光环,古字不识一个,没名声,没钱权,在这崇尚名望的三国想要打出一片天地将无比艰难……乃乃的,怕个鸟,反正死过一次,再来一次又何妨!”
最终,刘辰决定选择加入这个大时代,逐鹿天下。
有了方向就有了动力,刘辰立刻搜索脑海里所有的知识,规划前路。
“玄菟郡,紧邻辽东郡,在黄巾起义和中原争霸时期这里是块避风港,属于公孙度的辽东势力范围。当年公孙度家族在这里坐了五十年的土皇帝,主要是这里地处边塞,偏居一隅,荒凉贫弱,且三面皆是外族,曹操袁绍公孙瓒等看不上而已。但这里属于辽东平原,在往上就是东北地区,可是华夏最著名的平原大粮仓,只是古代认为这里是苦寒之地,外族侵扰,没人愿来罢了。如果自己先取辽东,然后趁着曹袁争霸进取幽州,或者从海上登陆山东半岛,进可攻,退可守,徐图霸业,最不济可以占据宝岛……哈哈,这样的战略还不错,就如此定下了。战略有了就该具体的实施,第一步就是博取功名,在辽东立足,与公孙度争雄!”
刘辰接着想到,“博取功名就是参军,汉朝文武并重,只要有功,武官升迁容易,先不说三年后的黄巾之乱,就是现在的边塞也是战事不断,唯一的问题就是自身了,上阵杀敌可不是儿戏,自己一旦参军必然是最前线的小兵,刀头舔血,没有出色的武力只会是去送人头。”
刘辰看着墙上挂着的长弓,那是这副身体父亲所留之物,是一张强弓,凭借现在的自己根本拉不开。
“打铁还需自身硬,最终还是回到自己身上,从现在开始,立刻加强训练,即使比不上那些猛将,但至少要做到自保!”
想到做到,刘辰来到院子里,脱掉外袍,做起了俯卧撑。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练武,也敌不过那些天赋异禀的冲阵猛将,但自己可以在射术上下功夫,古代战争,弓箭可是最强力兵器。而使用弓箭,最基本的就是臂力,臂力越强,就可以使用强弓。
刘辰的这副身体是个好苗子,从小就跟随父亲打猎,钻山如林,基础非常不错,加上肉食不缺,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这不,他凭借这副身体做了一百个俯卧撑后山上山下跑了一个来回才不支。
“呼呼……身体素质不错,赶上当兵的自己了,不知道射术怎么样,等一会儿去试试,现在还是吃些东西……”
大约一个小时后,刘辰喝完粥后端着碗筷皱眉想道:“想要提高身体素质除了训练外食物也是重要一项,如果天天喝粥如何强壮?”
想到这里,刘辰回屋取了短弓长矛和短刀,再背上一捆麻绳,不过他这不是要去打猎,因为时间已经接近黄昏,自己是去布置陷阱,希望能够捕捉一些猎物。
古代森林还未大规模开发,仍保留原始状态,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尤其是东北地区,即使是未来的现代依然有棒打狍子瓢舀鱼的说法,何况是这古代。
古代人狩猎方式虽然多样化,但和刘辰身处的现代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毕竟现在集合了中外几千年的打猎方法,并且经过改良,不可同日而语。就拿刘辰父子来说,主要还是靠弓箭,陷阱也比较单一,对于动物的生活习性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捕猎的东西不是很多,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比普通人家稍好而已。
刘辰准备妥当后立刻下山,准备趁着天黑前尽可能布置陷阱。他根据前世的经验追寻动物的踪迹。
东北森林是个大宝库,动物资源非常丰富,常见的有野猪、鹿、狍子、獐子、野兔、山鸡、野鸭等等,河里的鱼也极多,不过时间仓促,他准备布置一些简单的陷阱捕猎小型猎物。
没过多久,刘辰就发现了一些野生动物的踪迹,立刻利用手中的绳索或者森林里的东西制作陷阱,身为护林员的他从老师傅那里学到了很多捕猎技巧,另外,国外的野外生存节目比如贝爷等生存高手的也没少看,一些简易陷阱还是手到擒来。话说身为护林员可以捕猎吗,明说是不可以的,但靠山吃山,即使他们不想动手逢年过节上面也会暗示,大家都心知肚明罢了。
刘辰利用绳索布置了一些绳套陷阱,如托索、吊索等,另外还设置了大量的石头压拍陷阱,有些压拍陷阱被设置在动物常走的道路上,有些则放上麦粒,主要是捕捉飞禽或者野鸡。
时间材料有限,刘辰没走太远,布置了大约二十个陷阱后准备返家,在途中,还试了一下自身的箭术,不过让他失望了,三十米内的固定目标还可以,至于活动的,命中率有些愁人。
“贼老天,送自己过来也不给自己带些能力,现在一切都要从零开始,真正的白手起家啊!”
带着不满的刘辰回到家中,一夜无事。
早上,刘辰带着装备跑步来到森林,查看陷阱。
古代的原始森林较后世强太多了,资源丰富,让刘辰咂舌,二十个陷阱竟然收获了四只猎物。野兔一只,两只山鸡,竟然还有一只树鸡。
“哈哈哈,就是知识的力量,背靠这大森林,以后就有口福了!”
现代捕猎和有关动物资料帮了大忙,加上古代原始森林物产丰富,根本不用未生计发愁,而且这些全是以前不可多得的野味,像树鸡更是国家保护动物,就连野山鸡也是等,有钱都不一定吃到。
刘辰将所有的猎物都背到身上,将陷阱恢复好,本来还想做一些大型捕猎陷阱的,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这里离村镇不是太远,伤到人就不好了。
有了今次的收获,他对未来更有信心。
中午,刘辰就做了一只烤鸡,让他颇为享受。饭后,他再次来到左家集,用昨天得到的钱卖了许多日用品和材料,包括两捆麻绳,四副竹娄,半袋白面,本来想买大米的,不过幽州百姓种植大米的地方不多,都是少数地主豪强的良田才会种植,自己吃还不够,哪里会出售,郡城高显倒是有来自沃沮的大米,但路途遥远,自己又没有马,远水解不了近渴,只能以后再说了。
回到家中已经傍晚,刘辰做了两张大饼,炖了一小锅小鸡炖蘑菇,让他差点连舌头都吞了进去。
如此过了五天,刘辰将猎物卖到左家集,换些日用品和粮食,马上入冬,必须在大雪封山前储备充足,除了这些,他还买了一百支羽箭,想的可谓极为周到。不过让他失望的是东汉时期根本没有棉花,也就没有棉袍。只能穿着皮裘御寒。有钱人用贵重的皮毛,穷人家则用狗皮或者羊皮。
第六天,刘辰请来两个泥瓦匠,刨墙和泥,对房间进行改造。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家里的床塌越来越凉,即使垫上厚厚的褥子也无济于事,因为里面填充的都是茅草,屋内取暖全靠火盆,这让刘辰非常不适应,所以,他想到前世老家里的暖炕。
东北暖炕构造简单,所需要的黏土和砖周围就有,所以,刘辰买了些砖和石灰,又请了泥瓦工匠,用了五天才将暖炕弄好,这种暖炕和大灶相连,和后世差不多。完成的暖炕比床塌高了很多,又在草席上铺了兔皮,无论坐躺都非常舒服。唯一让他遗憾的是东汉还未开始烧煤,否则在搭个炉子就更好了。
一切备妥后,刘辰开始了强化自身的训练。
每天早上各种体能训练,和当兵时一样,跑步搜索陷阱,然后负重而回,接着俯卧撑,蛙跳,仰卧起坐等等,做完体能就练习箭术。
刘辰曾经学过射箭的技巧,不过那是现代的竞技弓三段射法,现代弓箭非常精良,比如弓有箭台,还有一些瞄准装置,箭支同样如此。而古代只是普通的复合弓,没有箭台,全靠经验,射法是用拇指拉弦,就像握紧的拳头,也就是“握拳式”,这就对拇指是个考验,所以古代会有扳指这一装备。
刘辰用的是骨质扳指,用着非常合手。此刻他自然站立,现在双脚与肩同宽,抬弓,头与弓程四十五度角,肩与弓保持一条直线,眼睛盯着左手拇指上策,将其与三十米外吊在梨树上的一个圆靶靶心。脖子放松,不搭箭,就是一动不动的持弓,一是为了练习稳弓,而是练眼,调节呼吸,最终和弓保持一致。这种类似的训练前世经常做,比如枪口吊砖块。为了保持弓的稳定,刘辰还做了一个机关,一旦手臂下放就会碰到一支骨针,这也是在磨练意志。
练习持弓大约一个时辰后,开始练习拉弓,就是拉开弓弦,再放开,如此往复。
再下来就是开弓搭箭,寻找命中靶心的最佳感觉,刘辰的目标是做到命中靶心九成以上,然后再练习移动靶子,也就是森林里的动物。
就这样,他一直练到中午,午饭后休息两个小时,再接着练一个时辰后开始练习枪术和刀法。以前他学过拼刺刀,枪术不懂,所以只练一招,就是刺击,一开始刺击一个吊着的核桃,百发百中后就练习刺铜钱,如果可以穿孔而过就算达到目标了。另外还有刀法的训练,不求成为高手,因为不现实,也是只练最基础的劈砍,能做到稳准,学会用力技巧即可。等以后去大城再寻找武师学习技法。
如此训练非常辛苦,但刘辰却很充实,每天练累了就睡觉,醒了就接着练,一切都是为了将来。三国时代,人命如草,他必须让自己更加强壮,拥有自保的本钱。
十一月底,天寒地冻,空中又飘着雪花,深山老林之中已无人迹,即使经验丰富的猎手也不愿出门。除了天气原因外,还有冬天物源匮乏,一些大型猛兽出没,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没人愿意冒险。
雪花中,一条人影在山林内快速穿行,或跑或跃,动作敏捷,如履平地。
人影正是刘辰,此时他来到汉末已经两个多月,这段时间不间断的疯狂训练加上吃的都是山珍美味,体魄大大增强,现在可拉开长弓,这不,他正在追逐一只野兔。
刘辰并不缺猎物,冬天反而带来很大的机会,因为很多不冬眠的动物会因为食物匮乏会更加频繁,只要撒上诱饵,收获的几率更大。
眼前这只兔子本来正在蛰伏,但刘辰拥有现代人的灵魂,对他们的习性极为了解,多年的护林员生涯让他一眼就能看穿,所以故意将其赶出,目的就是练习箭术。
兔子目标小,移动快,方向不定,如果能射中它,表示刘辰的箭术可以拿得出手了。
“崩”的一声,利箭应声而出。
可惜射歪,偏差有一米,刘辰并不气馁,他早已过了恼羞成怒的时期,一个月前最惨的时候二十五箭而不中,甚至被兔子调戏,那时候才知道什么叫跳脚。
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他终于摸索出射击运动目标的技巧,第一点就是心平气和,不骄不躁。
刘辰平复呼吸,与手臂同步,射出了第二箭,仍是没中,不过这一箭擦着兔子的头皮插入雪地之中。
野兔受惊,跑的更快。
就在这时,第三箭紧跟着射出,成功命中,野兔被射中后腿。
“呼!”刘辰吐出一口白气,三箭功成,大有进步。
捡起兔子,将其窒毙,然后挂在身上。
有了收获,刘辰看了远处的一座高山,那是老界山,往前就是鲜卑地界,他可不敢自大,设置几个大型打击套索陷阱后原路返回。
这种地方已经没有人敢来,敢来的只能是鲜卑人,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外族人可以随意闯入国界,而中华却毫无办法。
东汉后期宦官外戚争斗干政,导致皇帝更换频繁,几乎全是傀儡,加上连年对外征战,败多胜少,尤其是几年前的汉灵帝征鲜卑,数万精锐大军全军覆没,鲜卑声势空前,直追当年的匈奴帝国,控制了整个草原以及周围的外族,猖狂无比,经常寇边掠夺,官军毫无办法,百姓深受其害。
刘辰叹了一口气,胸中郁愤难平,却毫无办法。折返途中,他仔细观察周围地势,布置陷阱,刻画记号,还一路挖挖掘掘,并不是布置陷阱,而是找东西。
找的当然是好东西了,东北三宝第一宝就是人参,东汉已经将人参列为上品药材,不过边塞林区危险重重,采参客不多,这就让刘辰捡了很大的便宜,他跟随老一辈的护林员没少寻找野参灵芝等,不光这些,还有一些野生名贵药材,这些可都是外快,每年卖药材的钱几乎比工资还多。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本事,如果不是他机灵诚恳,将老师傅围的舒服,也学不到老林人的本事。
刘辰要找的就是地下的人参,党参,丹参,天麻,黄芪等根用药材,还有树上的猴头菇,松蘑,棒蘑,平头、木耳等菌类,当然,还少不了灵芝。身负现代知识他在这古代原始森林简直就是如鱼得水,每天的收获都极为喜人,如果在现代,他早已是百万富翁了。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胸前红花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刘辰现在彻底爱上现在的生活了,无忧无虑,不被世俗干扰,简单充实。
回家的路上,刘辰又捡了两只野鸡,还有一只狍子,这只傻狍子被绳子套住,见到他竟然不跑,搞得刘辰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不过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大雪马上封山,他不得不下手。
回到家中,刘辰炖了一大锅野味,辅料是人参猴头菇,加上蒸的发黄的馒头,吃的好不痛快。
在这两个月里,虽然顺利,却也不乏惊险刺激,遇到过狼,还有豹子,尤其是那头豹子,当时刘辰正在收获陷阱里的一头马鹿,幸亏自己没有胆怯,最终用弓箭将其吓跑,这让他流了一身冷汗。古代的野生食肉动物因为森林食物充足,普遍个头很大,如果换成东北虎或者熊,那他只能逃跑,好在即使是汉代的原始森林,东北虎也不多见,熊已经冬眠,捕猎的危险系数不是很高。
第二天一早,刘辰睡到自然醒,来到外面已是银装素裹,大地一片洁白,不染一尘,他就在院子里训练一番,直到疲累为止。
早饭后,喝着粗茶的刘辰百无聊赖,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
刘辰的的护林员生活也是非常惬意,他们共有六人,一个厨师,拥有一辆皮卡,基地是一座砖瓦房,并不是那些简易钢结构房,因为不抗风。每天一组巡逻,一组在家看着监控,联系有卫星电话,装备齐全,最让人高兴的是有一把猎枪,基地内有空调电暖,离公路不远,随时可到最近的村庄购买日用品。
“哎,不知道师傅和大阚他们怎么样了,想必生活照旧,一样的无忧吧!”一番感叹,刘辰又想到家人,一阵默然。
好一阵,刘辰收拾好心情,看着没有任何娱乐东西的屋子有些失望。
“对了,自己还不认得古字,以后要逐鹿中原,不认得字岂不让人笑掉大牙!”想到这里,他立刻起身,套上外皮裘,拿上几张鞣制好的皮毛、野参和几块肉铺,深一脚浅一脚的出山,来到左家集左家货铺。
现在刘辰已经知道老板名叫左进,这些天他来了不下七八次,已经极为熟络,直接推门而入。
“左老板,小子又来叨扰了!”
周进闻声走了出来,这样称呼他的只有刘辰一人。
“刘家兄弟,没想到这大雪天你也敢出来,说你什么好呢……哟呵,又是几张好皮子,够厉害,还有麝香,好东西啊!”
左进这两个月的生意几乎全靠刘辰支撑,较之其他猎户总和还要多,可是他的财神爷,自然热情异常。
“这是十斤鹿肉,送给老哥了!”
“你小子总是这样,东西我就收下了,这些东西给你加一成!”左进对刘辰越来越喜欢,也拿出自己的诚意。“四张皮货其中两张狐狸皮一张黄鼠狼皮外加小鹿皮一张,总共三千钱,麝香一千五百钱,两支上品人参两千钱,共五千五百。”
刘辰也不客气,收好后开口问道:“左老哥,小子想跟你打听一下,咱这附近有没有先生,我想认些字!”
左进意外,看着刘辰眼睛越发明亮,“好小子,志气不小!”
“哪里,只是冬日无聊,想打发时间罢了!”
“行了,大好儿郎就该如此!”左进此刻更加高看了刘一眼,这两个月刘辰变化极大,尤其那身气质,比以前的落魄小子天差地别。
“魏家村知道吧,那里的魏家族长曾任过县令,在咱高显名望很高,你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
“魏家村,小子知道了,老哥,我还要赶路,就此告辞!”
左进摇头笑道:“我的话还未说完,人家算是世家,你这样去恐怕被人看轻,去之前拿些礼物,再收拾下行头,另外,你好像忘记一件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