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解这些,我们必须区分Bürger这一概念的三层含义及其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从中世纪晚期到近代早期即1800年前后的Bürger。这时的Bürger是城镇居民。不同的法律地位和生活方式使他们有别于贵族和神职人员,也有别于占人口多数的农村居民和广大的城市下层。他们的法律地位,即公民权(Bürgerrecht),使他们有权独立从事手工业和贸易,参与城市自治,当他们穷困潦倒之时,他们有权接受城市的救济。公民权与生俱来,或者通过申请获得,只要申请人符合一定条件,譬如拥有一定财富或者热门技能。在17、18世纪的城市里,市民阶级常常只是一个庞大的少数派。其中包括手工师傅及其若干帮工,商人、店铺主人、客栈老板,也包括医生和牧师,但不包括仆役、工人和穷人。
“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市民通常不受贵族和僧侣的统治,广大的农村人口则对贵族和僧侣负有服从义务、劳动义务、纳税义务。在贵族和宗教领主面前,城市通常享有书面确认的特权和自由。拥有这些自主权的城市的存在成为中世纪以来的欧洲历史的一个基本特征。
市民创造出一种不同于贵族、僧侣和农民的文化,也就是城市文化。他们有着共同的规范、荣誉观和标志。市民的生活打上了传统和习俗的深刻烙印,常常表现出狭隘和迟缓,对创新和现代化没有太多热情。但是手工业和贸易本身就蕴含了变革的种子。市民文化比贵族文化更看重工作和业绩。市民阶级学会并实践了团结和自立。这是他们步向未来的重要的文化资本。
这个意义上的Bürger在英语中被称为“burgher”。
第二,财富和知识,19世纪的新兴资产阶级(das neue Bürgertum des 19.Jahrhunderts)。18世纪以来,新的历史力量产生影响。封建贵族逐渐衰落,传统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也随之消亡。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日益兴旺的贸易和工业化进程使大商人、出版商、手工工场主、船主、银行家、企业家及工厂主的人数增加,影响扩大。这些“经济市民”或者说“有产市民”变得更加富裕,更有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他们的活动已超出城市的界限。在多数情况下,他们的大工场——资本主义经营活动只有在克服行会规定和传统市民阶级设置的障碍之后才能展开,他们常常借助国家的特别法律来废除城市法律。
“国家机构建设(Die innere Staatsbildung)”(奥托·欣策 语)产生了相应的效果。18世纪欧洲大陆上的专制国家纷纷大力推进国家建设。伴随国家行为的扩大、新的行政机关的出现和管理机构的增加,国家公务员的人数也逐渐增加。这些通常受过大学教育的公务员——包括教授——更多地把自己视为国王的臣民,或者更多地与某个国家而非某个城市认同。他们在法律上也不属于城市市民阶层。
这样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就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一个上升的、人数稀少的阶层,其成员为有产者和文化人,“bürgerlich”这个词获得新的涵义,成为财富市民和文化市民的共同属性。如上所述,虽然这一阶层的基础是超越城市的,但它并不缺少与传统城市阶级中那些富有的、有文化的成员的共同点,婚姻圈和共同的文化把两者联系在一起。这些不同的市民有什么共同点?一方面是与世袭贵族和贵族世界的批判距离,是对知识和成就的推崇,是对君权神授和随心所欲的专制政权的批判,但同时跟下层人民划清界限;另一方面则是,城市生活方式以及相关的文化。他们在政治上也是同舟共济,坐的是同一条板凳,因为在当时各邦国的等级制的议会代表中,新型资产阶级和传统市民阶级都属于“第三等级”,他们既不属于贵族阶层,也不属于神职阶层。
这第二种意义上的Bürgertum在法语或英语中被称为“bourgeoisie”(资产阶级),在英语中也被称作“middle class(es)”(中产阶级)。
第三,建设“资产阶级社会”(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或者“公民社会”(Bürgergesellschaft)的纲领。打上启蒙烙印的现代思想,有关新社会、新文化、新政治的思想——建设“资产阶级社会”的建设纲领,首先是在新兴资产阶级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的。在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这一纲领成为人们在带有资产阶级精神烙印的共济会分会和读书会以及各种协会和刊物上的讨论话题,而且很快也在蓬勃兴起的自由主义运动的公开集会和庆典上进行讨论。这是一幅面向未来的蓝图,它融汇了迥然不同的作者的思想成果——从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到孟德斯鸠和百科全书派,再到康德和19世纪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这一蓝图旨在建立一个由自由的、成熟的公民(citoyens)组成的现代世俗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和平地、理智地、独立地规范各种关系,这里没有太多的社会不平等,不受专制国家的管束,既弘扬个性,又充满集体精神。这需要一定的机构作保障:市场、持批判立场的舆论、拥有宪法和议会的法治国家。这一社会政治目标包含着一个新的生活蓝图。新生活的基础是工作、业绩,是知识(而非出身),是理性和公共运用理性(而非传统和公共运用传统),是个人竞争和不分彼此的合作社理想,是对旧政体的核心元素——专制、世袭特权、等级不平等、教会—宗教正统观——的批判态度。如上所述,这一纲领虽然植根于正在形成的新兴资产阶级(以及低等贵族和小市民阶层),但就其趋向而言,这是一个为所有人设计的纲领,是一个放眼世界的模式。它所追求的目标,就是所有人即所有公民的自由、平等和参与,就是把资产阶级文化及其生活方式推广到资产阶级以外的人群。这一纲领将通过学校培养、文学、戏剧、教育、纪律训练、重新塑造公共生活等渠道给所有人的思想打上烙印——它将引导市民从bourgeois(资产者)走向citoyen(公民)。
这是一幅令人振奋的蓝图,是彻底的乌托邦,在19世纪更是与现实相距甚远。“资产阶级社会”或者“公民社会”的成员在英语中被称为“citizen”,在法语中被称为“citoyen/citoyenne”(男性公民/女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