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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历史学的学科性质

历史学作为人文学术的一个重要门类,其性质如何界定?长期以来,特别是历史研究职业化以来,就一直是个纷纭难决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是想把历史文学化,就是想把历史哲学化,抑或想把历史艺术化;其中流行最广、影响至今的做法,是力图把历史科学化、尤其是自然科学化。因此,本章一开始,就想谈谈“历史”与“科学”之间的关系。而“历史”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所涉及的,其实是历史的“客观性”问题。说历史科学不科学,实质上就是说历史客观不客观。因此,如何理解历史知识的“客观性”问题,将构成本章讨论的重点。

第一节
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

“近代史学研究方法是在她的长姊,即自然科学方法的荫庇之下成长起来的。” 这一现象与其说揭示了历史学与科学之间的深刻的渊源关系,不如说已经点明了近代的历史学就是由自然科学直接塑造的。

一、19世纪的自然科学对历史学的同化

近代的自然科学、特别是19世纪的自然科学,从以下几个方面塑造了历史学:

1.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一样,也必须是严格实证的:第一位的工作是确立事实。“中世纪哲学和神学一直认为思想是可信的权威。哥白尼、伽利略、牛顿和18世纪大批大批的科学家胜利地认定可信的权威是‘事实’,而不是意见。历史家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认识到这个真理的重要性。党派偏见、政治或宗教成见、英雄崇拜、野心、民族情绪、种族或民族自傲诱使历史家歪曲或隐藏他们手边的实况。他们并不像科学家那样尊重事实。当真实情况对他不利时,有些历史家甚至于低下到想象出他们的‘事实’。他们不这样犯罪时,就用别的方式犯罪:他们往往醉心于推理式的猜测,或略去重要的证据,因为这种证据会打翻他原来的先入之见。这是……18世纪史学思想的一个污点。” 在自然科学家的影响下,19世纪的历史学家将“事实”置于首要地位。对此,英国历史学家卡尔做了这样的描述:“19世纪是个尊重事实的伟大时代。……在19世纪30年代,当朗克很正当地抗议把历史当作说教时,他说历史学家的任务只在于‘如实地说明历史’。这句并不怎么深刻的格言却得到惊人的成功。德国、英国、甚至法国的三代的历史学家在走入战斗的行列时,就是这样像念咒文似地高唱这些有魔力的词句的:‘如实地说明历史’。” 力主把历史当作科学,因而“崇拜事实”,进而遵守“首先确定事实,然后从这些事实之中得出结论” 的工作程序,是19世纪历史学的基本特征。

2.认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一样,也必须在“确定事实”之后,“根据归纳法来概括这些事实”以发现规律,这就是所谓的“实证主义的历史编纂学”。 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实证主义可以定义为是为自然科学而服务的哲学”。而实证主义的历史编纂学就是在实证主义影响之下出现的一种新的历史编纂学。这一历史学“服从着实证主义精神”。“根据实证主义的精神,确定事实仅仅是全过程的第一阶段,它的第二阶段便是发现规律。” 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当年就坚定地认为,应该“把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中比比皆是的法则的科学理论照原样引进社会研究”和历史研究中,“这样做就有可能发现制约人类社会的‘定而不移的法则’”。孔德及其门徒们“相信对社会‘法则’的了解会使国家不但掌握历史方向,并能预知历史进程”。总之,“实证主义者的目的,是想发现一套解释历史的有效的假说或法则,就像牛顿和其他一些人为自然科学发现的那样”。他们所关心的问题是:“历史的最后解释是什么,或者更朴实一点说,决定社会事件的那些力量是什么,这些事件是按什么法则活动的?” 生活在19世纪“唯科学主义”高潮中的恩格斯声称发现了这些所谓“定而不移的法则”:“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唯物史观”,“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的运动规律”,即所谓的“剩余价值学说”。 而且,不仅马克思、孔德在这样做,“19世纪自然科学获得空前伟大的成功,这就使得许多历史理论像要在历史学中追求一种像是在物理学中那样的因果律的努力,一时蔚成风气”。由于这些发现,人们认为,社会历史研究从此步入了科学化阶段。实际上,在整个19世纪的欧洲,历史编纂学只接受了实证主义纲领的第一部分,即收集一切所能到手的事实,而排斥了第二部分,即把寻求法则的主张悄悄抛到一边,认为发现和陈述事实本身对于他们来说就够了。 这就是前边说的,19世纪仅是个“尊重事实”和“崇拜事实”的“伟大时代”。而“尊重事实”本身在许多人看来就已经很科学了。

3.19世纪的自然科学对历史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使历史家深刻地认识到研究事物根源的重要性”。因为在当时的人们看来,“科学的主要胜利是通过追查事物的根源取得的”。例如,“在物理结构方面,追查到分子和原子;在动物生命方面,追查到神经细胞、原形质或任何最简单最原始的东西”。影响所及,史学家“在近代史方面,也作出完全相同的努力。和18世纪比较肤浅的历史学派比较起来。最明显的努力莫过于作出决定追查各种制度的起点与原意。对原先被传说和神话占领的那些古老岁月都进行了耐心的研究。” 这种对社会制度“起源”的追溯,当然主要应归功于“进化论”的促进。“自从达尔文以来,任何历史家都不能忽视历史发展上的进化因素。……这种概念使历史学者对各种制度的发展有了新的理解,使他们认识到现在的一切都深深植根于过去,从而使他们尊重传统。” 而且,“进化论”还导致了整个19世纪思维方式的变化,从而更深刻地塑造了这一世纪的历史观念。“所有近代思想和科学用的都是历史方法。……博物学一直都是对现存物种的分类,现在人们以同样的力量研究物种的起源了。地质学已不仅仅研究地壳,而是要考察地壳如何形成的问题了。……运用历史方法,是我们的近代思想和过去所有时代的思想区别开来的主要特点;这种方法和进化这个概念联系密切,进化……指的是一个过程,不只是事物现在的情况,还有它们是怎样形成这个样子的。”

4.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家认为,“只要有正确的方法,真理就会从中产生,而且准确无误”。因此,与自然科学一样,历史学也是“可以向完全正确的知识前进的”。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简直和一门自然科学同样明确” ,历史学家观察他的研究对象也能做到“就像人们观察昆虫蜕变那样” 。导致历史学家产生上述自信的“正确的方法”是什么呢?这就是由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家、特别是兰克所发明的“语言学考据方法”。这一方法有以下特征:历史可被切割为无数细微的事实,每件事实都要单独予以考虑 ;目击者的叙述和原始的文献材料最为权威,“最接近事件的证人是最好的证人,当事人的信件比史家的记录具有更大的价值” ;“一个历史学家必须被当作一个证人,除非他的诚实能得到验证,否则是不能信任的”;等等。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兰克提出的“不偏不倚的教诫”了。

“不偏不倚的教诫”主要源于下面这一实证主义观念:每件事实不仅要被思考为“独立于其他一切事实之外,而且也独立于认知者之外,因此历史学家观点中的一切主观成分(像是它们被人称为的)必须一概删除。历史学家一定不要对事实作任何判断,他只应该说事实是什么”。 譬如,兰克为了写出“无色彩的”、“中立的”、“不偏不倚的”和“不加臧否”、不作“判断”的历史,“决心有效地压抑自己身上的诗人、爱国者、宗教和政治党徒”的气质和倾向,“不支持任何事业,并使自己从书本中完全摆脱出来,且决不写作会满足自己感情或宣示个人信念的任何东西”。因为在兰克心目中,历史研究本身就是一种“不偏不倚的事业”、“神圣的事业,因为它带来真理和荣誉”,“不偏不倚就是力量的源泉”。“历史学以最高限度的缄默,以大量的自我克制,以及时的和审慎的超然态度,以对生杀问题的保密而可以超越于争议之上,并造就一个可以为人接受的法庭,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而且,“当他控制自己不下判断时,那对他来说乃是一场道德上的胜利,这时他表明(他描述的)双方都可以畅所欲言,而其余一切则留待给天意”。 据说,兰克还曾经表达过这样的愿望:“为了使自己成为事物的纯粹镜子,以便观看事件实际发生的本来面目,他愿意使自己的自我泯没。” 兰克就这样确立了一种“以旁观者不偏不倚的态度编写历史的习惯”。这种“习惯”的最高境界是:“他从不让我们知道他对任何事情的看法,而只让我们知道他面前的事情”;“使历史学从历史学家那里独立出来”。 达致这一境界,历史学就成为“客观的”历史学,也就是成为一门“和数学一样纯的科学”了。

总之,“客观主义”的历史学、自然科学化的历史学,看来是以下面三点基本认识为基础的:(1)历史是在历史学家头脑之外存在的一个或一系列的事件;(2)历史学家可以知道这些事实,并一如其发生的那样地客观地描述它们;(3)历史学家可以排除任何宗教的、政治的、哲学的、道德的等等利害的考虑。 一句话,历史学家可以像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那样面对和处理它的研究对象。再进一步地说,人文与自然、历史与科学之间没有什么差异,即使有差异,也微不足道。其实,它们之间的距离很大,非常值得分析。

二、史学对象和事实与科学对象和事实之间的差别

历史学与自然科学是两种不同的知识形式。这种不同,当然表现在许多方面,其中比较大的,一是研究对象性质的差异,二是由此差异所导致的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差异。

(一)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过去”的事实

自然科学可以直接面对和研究确定的、能感知到的事实,而历史研究无法面对“过去”本身。这是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的基本差异。

科学的对象可以直接观察。史学的对象没有可能和条件现场感受。无论是可以直观的花鸟虫鱼,还是在实验室里虚拟的自然现象,人类都可以借助所谓的“哈勃望远镜”、显微镜等技术手段和中介工具,予以直接观察。但是,凡是成为或可称作“历史”的东西,均是在事实上已经发生过且已经消失了东西。这样,“历史”这个概念本身实际上昭示的是个悖论:“历史”在本质上意味着“真相”和“事实”,但这个作为“真相”和“事实”的东西又是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如同有的学者所说:“历史事实的独特性在于它与当下事实是不同的,当下事实具有历史事实所不具备的某种在场的性质,而历史事实在本质上是不在场的,是当下缺席的。” 这种“不在场”的“当下缺席”的“历史”,只有借助于自然科学那样的所谓的“观察报告”才能察知,只有借助于通常所说的“文献”,后人才能感知过去的“社会”、“事件”和“人物”。前边说过,19世纪的德国史学家认为:历史学家观察他的研究对象能做到就像昆虫专家“观察昆虫蜕变那样”。现在我们可以明确地说,这实际上是幻觉。不在场的历史怎能像昆虫一样供你拿着放大镜反复观察?花鸟虫鱼可以采集作为“标本”,但以往的人类活动如何能够原样保存作为“标本”?癌症可以切片观察,而历史事件、革命、危机无法切片观察。

兰克的理想是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即“如实直书”,但如上所说,作为“历史”的“实在”已经“缺席”,而且永远“缺席”。“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又如何能写得出来呢?当兰克说“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的时候,在他心目中大概有一个明确的预设:历史研究的对象与科学研究的对象一样,始终在那里存在着、矗立着,时刻等待着人们去复查、去核实、去实验,不然的话,如何去“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呢?事实上,“实在”或者说作为历史研究真正对象的“历史”,早已灰飞烟灭,遗留下来的仅仅是些“雪泥鸿爪”、“蛛丝马迹”,保存在通常所说的“历史文献”之中。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一个轰轰烈烈的“秦”王朝,这没有一点问题,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虚无主义者、唯心主义者。但另一个事实也是确凿的:这个一度存在过的“秦”王朝,无法像“秦时明月”一样仍在那里“实在”着。“秦”王朝现在只存在于《史记》和《汉书》等典籍之中,它在当下的存在不可能离开《史记》和《汉书》。17世纪的牛顿曾经对宇宙天体运行秩序作出过自己的描述,即使是四百年过去了,当年的天体仍然照旧运行着,四千年后仍会如此。这就是说,“秦”不可能像处于同一秩序中的天体那样可以离开牛顿的描述而存在。既然“实在”不在了,怎样“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呢?又有谁能充当这种历史真假的参照与见证呢?仅仅在近几十年间,学术界不知道出版过多少部“秦始皇传”、“刘邦传”、“唐太宗传”、“明太祖传”,同一个传主在不同的传记作者笔下形象差别很大,哪一部传记更像传主、更符合传主的本来面目呢?老实说,我们缺少最终的“参照”与“见证”。而自然科学几乎与此完全不同。一句话,“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确实只是一种“高贵的梦”。但我们当然又绝不能放弃这个“梦想”(理由我们以后再论)。

(二)历史事件的内部与外部

科学的对象仅仅是“现象”,而且永远是“现象”,而历史研究的对象却并不仅仅是“现象”,何况这一领域的现象本身也可能不是最主要的东西。

自然界仅有外表,人类社会则在外表之下,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这就是一位哲人所说的: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造成了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根本不同,即“在自然界中(……)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动力……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划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反之,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另外,人们参与历史创造的“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而直接决定激情或思虑的杠杆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可能是外界的事物,有的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动机,如功名心、‘对真理和正义的热忱’、个人的憎恶,或者甚至是各种纯粹个人的怪癖。”总之,“使人们行动起来的一切,都必然要经过他们的头脑”。 这一点对理解科学的对象与史学的对象之间的区别至关重要。

的确,“自然现象”背后没有什么东西可供追查,而“历史现象”背后却有挖掘不尽的思想、动机、考虑、构思、阴谋、算计等等。一场地震可以使几十万人丧生,但你无话可说,亦无可分析;一场战争、一次战役也可以死几十万人,但这就有大量的文章可做了,如古希腊希罗多德的《历史》和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两部书,就是这种专门研究一场战争和一次战役的。1976年7月的大地震,摧毁了整个唐山市,死亡28万人,有什么可供推敲的?2001年9月11日纽约世贸大厦的被毁,却有说不完道不尽的话,而且可能会成为永远的研究对象。一个人被天上掉下来的一块陨石砸死,医生仅仅根据外部现象即可判断致死的原因,但恺撒被布鲁图斯刺死,史家却不能仅仅断言布鲁图斯是刺客就完事,他必须追究这一事件背后的一系列阴谋和这一事件的后果。因此,柯林武德告诉我们:一个历史学家的工作“可以由发现一个事件的外部开始,但决不能在那里结束,他必须经常牢记事件就是行动”、行动由思想支配这一事实。“就自然界来说,一个事件并不发生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区别”,因为“自然界的事件都是单纯的事件”,“但历史事件却决不是单纯的现象,决不是单纯被观赏的景观,而是这样的事物:历史学家不是在看着它们而是要看透它们,以便识别其中的思想”。他举例说,当一个科学家问道:“为什么那张石蕊试纸变成了粉红色?”他的意思是指“石蕊试纸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变成了粉红色?”当一位历史学家问道:“为什么布鲁图斯刺死了恺撒?”他的意思是指“布鲁图斯在想着什么,使得他决心去刺死恺撒?”这个事件的原因,在历史学家看来,“指的是其行动产生了这一事件的那个人的心灵中的思想;而这并不是这一事件之外的某种东西,它是事件本身的内部”。

因此,柯林武德告诉他的读者:一个自然过程仅仅是各种事件的过程,而一个历史过程则是各种思想的过程。“自然的过程可以确切地被描述为单纯事件的序列,而历史的过程则不能。历史的过程不是单纯事件的过程而是行动的过程,它有一个由思想的过程所构成的内在方面;而历史学家所要寻求的正是这些思想过程。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都是在历史学家自己的心灵中重演过去的思想。” 根据历史的过程是一个思想的过程这一事实断言“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自然稍嫌武断,但他由此指出的历史事实与科学事实之间的差别,却是显而易见的。这两种知识形式都基于事实,但作为两者对象的事实的性质却大不相同:“自然科学是基于由观察与实验所肯定的自然事实;心灵科学则是基于由反思所肯定的心灵事实。” 历史事实当然是心灵事实。历史与科学之间的关系由于它们所依据的“事实”的性质的差异而拉开了距离。而且,这种距离还决定了两者基本研究方式方法的不同。

三、史学方法与科学方法之间的异同

爱因斯坦曾经表达过这样一种意见:历史有两种,一种是内部的或者直觉的历史,还有一种是外部的或者有文献证明的历史。后者比较客观,但前者比较有趣。使用直觉是危险的,但在所有各种历史工作中却都是必需的。 把同一个历史事件剖分为“外部的”和“内部的”两种,而且把两者对立起来,当然有问题。但我们能否尝试着把两者统一起来,从而写出以“有文献证明”为基础的“内部的或者直觉的历史”呢?应该说,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如此的。既然历史的对象与科学的对象、历史的事实与科学的事实之间有如此大的差异,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来研究它们就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如同上文所说,历史是人们自己在自觉或有意识状态下的活动,但历史的创造者又早已消逝,后代的研究者如何把握这种“自觉”状态或“有意识”状态?看来,唯有设身处地的“体验”和“理解”,才可能是通向历史“内部”的管道。

(一)历史学的基本方法——体验与理解

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是“观察”和“实验”,历史学接近和进入历史本身的基本方法、基本途径应该是“体验”和“理解”。

无论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本身多么复杂,它们均外在于研究主体,则是可以肯定的。既然可以外在于研究主体,那就是主体可以仅以观察者或旁观者的身份来对待它的研究对象,不管这个对象是宇宙天体还是花鸟虫鱼,对人来说,它们均属外部自然现象。何况,这种外部自然现象不仅可以“观察”,还可以在人为的条件下进行“实验”。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通常所谓“观察”是指“人们通过感觉器官感受外部的各种刺激,形成对周围事物的印象”,而“实验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利用科学仪器、设备,人为控制或模拟自然现象,使自然过程或生产过程以纯粹的典型的形式表现出来,以便在有利的条件下进行观察和研究的一种方法”。 “观察挑选自然提供的东西,而实验则从自然那里把握它想把握的东西。” 作为科学方法的“观察”和“实验”看来均具有下列特点:第一,它们都可以直接面对或作用于对象本身;第二,对象就是对象、就是“实验”材料,与研究主体不发生任何情感上或精神上的联系,科学家完全可以做到“价值中立”、“客观公正”。历史研究的方法则与此不同。

这种不同,可能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历史所研究的是历史学家也置身其中的人类自己的活动。历史认识的实质是人类自我认识与反思的形式之一。换句话说,历史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把自己对象化在时间隧道另一端的自我,这也就是说,历史学家不可能站在历史之外来认识历史,史学的对象永远也不可能外在于自己。所以,“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在这里不适用。其次,“认识你自己”,是历史认识由此进行的前提。尽管时间与空间对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人类的活动造成很大影响,但“自有史时代(historic time)以来,人的变化极为有限,人性的共通性,大致为中外学者所承认。史学家能够隐约窥见历史真理,这是最重要的关键。” 对这一点,王夫之看得特别清楚:“古今之世殊,古今人之心不殊,居今之世,以今人之心,上通古人之心,则心心相印,古人之心,无不灼然可见。” 今人之所以能认识和理解古人,端在于古今人性是相通的,全部历史研究的基础实际上都奠立在这个隐含的假定之上。其三,正因为古今人性是相通的,所以今人才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古人,进入古人心灵之中,乃至“重演他们的思想”。这就是钱钟书说的“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 。也是古人所谓“取仅见之传闻,而设身易地以求其实” ;“设其身以处其地,揣其情以度其变” 。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研究不仅是过去与现在的对话、历史与未来的对话,更重要的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的对话。生命与生命之间,只能通过“体验”和“理解”才能对流。历史研究的深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学家对人性体验的深度。“自然需要给予解释说明,对人则必须去理解。” “理解”,是通向他人、也是通向古人的桥梁。“历史作为过去,与我们的时代之间横着一个时空上的距离,征服这个距离……沟通建立起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在心理、思想、价值等方面的联系” ,这个任务,看来只能由“理解”来完成。

“从社会学家的角度来看,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就像心理学家所能做到的一样。” 而且,这种理解也可以是直接的。比如,教授可以理解听他课的学生的举止;主人可以理解来赴宴的某些客人的拘谨;家长可以一下子就能理解初恋中的孩子的某些异常表现;后人也可以理解1959年“庐山会议”上毛泽东面对彭德怀指名道姓批评时的感受与反应;等等。总之,“人的行为具有一种内在的可理解性”,“社会行为具有一种可以理解的结构”,“行为和目的、一个人的行为与另一人的行为之间的某些可理解的关系常常可以立刻被感知”。人们的行为之间的这种共通性质给历史理解提供了广阔的可能性。但人类行为的这种可理解性丝毫也不意味着历史学家仅凭直觉就能理解这些行为,“理解丝毫不是一种神秘的才能,一种理智以外的或高于理智、高于自然科学方法的能力”。 恰恰相反,历史学家必须根据各种书籍文件才能逐渐把这些行为再现出来。我们可以立即对他人的行为和著作作出解释,但不经研究、不取得证据,我们无法断定哪些理解与解释才是正确与准确的。“拿证据来”,历史理解必须被置于证据的限制之下。

(二)历史学家的想象

自然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概括出某种普遍的而且是确定不移的自然规律,所以,它的又一个基本方法是逻辑推理和本质抽象,最后则归纳为用数字和公式来把握自然。历史研究的终极梦想是依据有限的材料“还原”或“再现”早已消失了的特定人群、事件、故事……所以,它的又一个基本方法是想象推理,理想的境界则是事实基础上的艺术化了的往事。

“历史学家必须运用他的想象,这是常识。” 为什么?因为“史料总不会齐全的,往往有一段,无一段,又有一段。那没有史料的一段空缺,就不得不靠史家的想象力来填补了。” 所以,“历史家需要有两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一是精密的功力,一是高远的想象。没有精密的功力不能做搜求和评判史料的工夫;没有高远的想象力,不能构造历史的系统”。 资料告诉后人:有一天恺撒在罗马,又有一天在高卢,而关于他从这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旅行,却没有资料说明。于是我们不得不想象恺撒曾经从罗马旅行到高卢。这就如同我们眺望大海,看见有一艘船;五分钟之后再望过去,又看见它已在另一个不同的地方;那么它从前一个地方到五分钟后的这个地方,其间所经历的各个中间位置,只能靠想象来确定。历史思维也同样如此。因此,我们不“构造历史的系统”便罢,一“构造历史的系统”,就不得不借助历史的想象。前人的陈述总是残缺不全,我们所欲构成的历史系统又必须保持连续性和一贯性,其间待填补之处当然就是历史想象的空间。

“一个完美的历史学家必须具有足够的想象力,才能使他的叙述既生动又感人。” 英国历史学家麦考莱的这句话说出了多数人对“想象”功用的认定:想象能使历史叙述生动感人。柯林武德则认为,这种认定“低估了历史想象力所起的作用”,在他看来,“历史想象力严格说来并不是装饰性的而是结构性的”。 使历史叙述生动感人只是“装饰性”的、技术性的,而所谓“结构性”的,则是指“历史的系统”的“构造”本身是通过“想象”来完成的。换句话说,历史学家关于他的对象的画面,实际上表现为一种用想象构造的网。 在用想象来构造这种“网”时,柯氏说,历史学家和小说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各自都把构造出一幅图画当作是自己的事业”。“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历史学家的画面要力求真实。小说家只有单纯的一项任务:要构造一幅一贯的画面、一幅有意义的画面。”而且,“最重要的,历史学家的图画与叫做证据的某种东西处于一种特殊的关系之中。……也就是指它能诉之于证据来加以证明”。 进一步说,就是它必须受到证据的限制。而所谓证据,不过是“靠批判的思想来获得的”某些“固定点”,历史学家用想象构造的网就在这些“固定点”之间展开,如果这些“点”出现得足够频繁,那就意味着可靠的证据就越多,由历史学家所构造的画面受到的约束就越多,那它也就越真实。对于“证据”与“想象”之间的复杂或互动关系,陈寅恪的《柳如是别传》一书,可能提供了最好的诠释。

《柳如是别传》(以下简称《别传》)充满了考证,而且不少考证“发三百年来未发之覆”。但陈寅恪研究专家余英时认为,这部大书的主要贡献和作者的基本意向却不在这些细节上。在余氏看来,整体地说,《别传》写的是一个充满着生命和情感的完整故事。其中的考据虽精,但这些考据的结果只不过建立了许多不易撼动的定点。由于点与点之间都是互相联系的,因此,又由点形成许多线,再进一步则因线的交叉而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网络。考据的功能大概只能到此为止。如果换一个比喻,我们不妨说考据足以搭起一座楼宇的架子,却不一定能装修布置样样俱全。而《别传》则不但是一座已完成的楼宇,而且其中住满了人。更重要的,楼宇中的人一个个都生命力充沛,各依不同的性格而活动。陈寅恪之能重建这样一个有血有泪的人间世界,在余英时看来,则不是依靠考据的工夫。他的凭借是什么呢?余氏说:一言以蔽之,是历史学家的想象力。陈寅恪的想象力并不是始于或仅见于《别传》。事实上他在中世纪史研究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由于想象力的运用。但也许因为受了“乾嘉考据之旧规”的拘束,他的想象力从来没有像在《别传》中那样驰骋奔放过。通过丰富的想象,他使明清的“兴亡遗事”复活了,其中每一个重要的主角都好像重现在我们的眼前一样。他们的喜怒哀乐,以至虚荣、妒忌、轻薄、负心等等心理状态,我们都好像能直接感受得到。余英时说:“陈寅恪运用历史想象力重建明清兴亡的故事,在《别传》中到处可见,而且是贯穿全书的主线。”他所着力叙述的若干个历史故事,“都写得很生动,但最关键的地方都不是考证所能为力的,而是依靠想象力的飞跃”。 “想象”之于历史研究,其作用于此可见一斑。

由上可知,在历史研究特别是在历史叙述中,“想象”的功能不是技术性的,而是基础性的、本体性的。不少西方杰出历史学家在谈论自己的治学甘苦和经验时,也都曾根据亲身感受道及此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一书的作者布克哈特在一封信中说:“我在历史上所构筑的,并不是批判或沉思的结果,而是力图填补观察资料中的空白的想象的结果。对我来说,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诗;它是一系列最美最生动的篇章。” 《罗马史》一书的作者德国历史学家蒙森,还著有《拉丁铭文集成》和《货币史》两书,而后两部枯燥的书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艺术家的工作成果。“但是当蒙森应邀就职柏林大学校长并作他的就职演讲时,他却说历史学家或许更多的是艺术家而不是学者,并以此来说明他关于历史方法的理想。” 人们承认:“在探索真理方面,历史学家像科学家一样受制于同样严格的规划。他必须利用一切经验调查的方法,必须搜集一切可以得到的证据并且比较和批判他的一切原始资料。他不能遗忘或忽视任何重要的事实。然而,最终的决定性的步骤总是一种创造性想象力的活动”,是“对实在的真相的想象力”。“真正的历史综合或概括所依赖的,正是对事物之经验实在的敏锐感受力与自由的想象力天赋的结合。”

第二节
历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

在上述的内容中,我们从差异的角度讨论了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而历史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关系,如同本章开头所说,实质上提出的是历史学的“科学性”也即“客观性”问题。历史知识具备不具备像科学知识一样的确定性质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又十分棘手的问题。

历史学的“客观性”概念,实际上借自于自然科学。在自然科学中,客观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胜任的科学家从同样的证据出发,会得到同样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或结论可以被科学界同行普遍接受。 “自然科学家之间可以有不同的哲学观点,但是在所有的自然科学家之间终究是有一个共同尺度的;没有一个共同尺度,就没有可能衡量科学上的是非,而没有共同的是非,就没有科学可言了。”因此,“科学客观性的重要条件,乃是人们的普遍同意”。 而历史的“客观性”则比这要复杂得多,至少,若以“人们的普遍同意”为尺度的话,历史学简直没有客观性可言。但历史学当然又是有着自己的客观性约束的。下面,我们就谈谈这个问题。

一、导致历史叙述非客观的种种因素

探讨历史研究的客观性问题,实际上是要回答我们怎样才能写出“客观的历史”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看来必须首先明了导致历史叙述、历史阐释非客观的都有哪些因素。

导致历史阐述非客观的因素虽然有许许多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类

1.个人的好恶。个人的好恶指纯属历史学家个人的,与历史学家的个性、气质、地位相关的那些价值偏好或“偏见”。譬如在西方史学界中,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崇拜伟大人物,因而他的全部叙述都围绕着他的那些英雄的思想和行动,把他们写成是决定历史进程的力量。为此,他还出版过《英雄和英雄崇拜》一书。而《世界史纲》的作者韦尔斯,则对于一切显赫的军人都有反感,因而他在书中把他们的行动都写成是一团糟的、不诚实的、邪恶的甚至无用的。同样的情形在中国现代史学界中也不乏其例。毛泽东从小就喜欢“梁山好汉”,认为中国史书中没有种田人的地位是不合理的,后来他一直对“精英人物”、上层统治者、富人、贵族持一种比较严厉的态度,乃至提出“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的看法,得出历史是下层人民创造的,只有农民的起义、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等结论。郭沫若先生在这方面似乎最为典型。他喜爱浪漫主义的李白,拒绝杜甫的现实主义倾向,于是在《李白与杜甫》一书中“扬李抑杜”:同样是“喝酒”,“李白斗酒诗百篇”,杜甫善饮则有问题;同样是“狎妓”,李白是为了刺激“灵感”,杜甫则是“腐朽的地主阶级生活方式的表现”;等等。个人的好恶如果走向极端,在叙述历史的过程中,当然容易发生走样和偏差,导致明显的非客观。

2.集体假设或集团偏见。主要指与历史学家所属的某一集团的身份相联系的那些基本假定。比起我们个人的好恶来,这些假定是更不容易被察觉的,因而是更不容易被改变的。它们所起的作用是更加微妙而又广泛,而且正由于它们为集体所普遍接受,更难以克服,在许多时候,它们甚至不是被视为可以调整的“偏见”和“假设”,而是被看作不能违背的“原则”。这些假定大约有下面几种表现形式:(1)民族主义观念。在“民族国家”的藩篱未撤除甚至“民族国家”之间还存在着巨大不平等的时候,当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还未被充分兼容的时候,历史学家考虑问题可能会带有“国族”背景。1992年,欧美史学界曾想组织一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500周年的大型纪念活动,后来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抗议下不得不中止。这一事件表明了哥伦布在历史上所处的地位。人们所认可的他的“发现”的价值,完全是“欧洲中心论”的派生物,是欧洲人优越感的表现,再进一步地说,是欧洲人的一种“集体假设”。(2)阶级立场。因类似的社会经济地位而导致的一种价值认同和情感倾向。如孔子的君子小人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论等等。我们在许多现代史学论著中,既能看出有些史学家被贵族的偏见所支配,又能看出另一些史学家被下层的偏见所左右。(3)宗教偏见。天主教和新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犹太教和佛教,有这些宗教背景的人们在观察和叙述同一个时空内的历史时,所看到和展布的场景是会有不小差异的。(4)党派偏见。这种“偏见”对现代历史叙述的制约可以说比比皆是。党派偏见更多地是以一种潜在的政治原则的方式出现。

3.各种互相冲突的、据以解说历史的学理。这些学理指的是有关历史进程中各种不同的因素相对重要性的见解,即通常所说的历史理论。毫无疑问,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究竟哪一种是基础的初始的因素,认定起来却颇为困难,这导致不同的历史哲学的出现。唯物史观从经济因素的作用中找到了对一切历史事件的最终解释,在作用于历史事件的所有因素中,强调经济因素是事变的最后之因。马克斯·韦伯则把某种精神因素看得很重,用新教伦理特别是其中的“天职”观念来作为资本主义的始源,对历史进行文化的解释。一些多元主义者,则拒绝把任何单一的因果因素的类型看作是在历史上起决定作用的。如胡适就明确主张“秃头史观”,即经济因素固然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思想因素、知识因素也同样可以变动社会、解释历史,从而把历史中的政治、经济与心智因素平列并置。这里提出了一个要比我们上面已经考虑过的那些主观因素更为严重的问题。因为如果历史学家做出努力的话,他们是可以克服个人的偏见和集体偏见的作用的,但是我们却不能让历史学家放弃所有的有关历史解说的理论,从而排除众多历史理论的存在对历史解释的客观性所造成的威胁。历史学家要使他的历史事实和历史叙述有意义与一以贯之的话,他必须以某种类似的理论作为观察工具和结构线索。

4.根本的哲学对立。这里主要指人们所持有的不同的基本伦理准则和形而上学信念或前提假设。与上面所说的政治、经济和心智因素相比,这里所说的“哲学对立”,带有更多的超验的或先验的性质。这种对立,一方面表现在历史学家借以理解过去的那些终极的价值判断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与这些判断相联系的对人性以及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的理论观念上。譬如,对人性善恶的假定,对“天赋人权”、人类正义、社会公正、人人平等、社会演化、历史的终极目标等方面所持有的见解,都影响着、左右着历史叙述,使得不同哲学视野下的历史学有不同的面相。历史学家总是以自己的哲学观念去看待过去的。这种观念对他解说历史的方式有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

总之,一个十分明显的事实是,在历史思维中有着一种无法排除的(不同于科学思维中所看到的)主观成分在起作用,“这一因素限制了历史学家所能希望获得的客观性”。 人们的确不能要求历史学家们不带任何预设地进入他们的研究对象,要他们以一种全然非个人的方式去研究他们的事实,以在历史学中追求那种物理学中的所谓非个人性。历史思维中的“主观成分”的存在是历史学成其为历史学的关键。没有哪一部历史书不是依托某一史观和预设写出来的,而且只有从这种史观和预设来观察,这些历史书才有意义。即使像《史记》这种被称为“实录”的著作,也是某种“观点”下的实录。在“纪传体”这种“王朝体系”中,《史记》可能做到了“如实直书”的地步,但在“社会大框架”下,《史记》还能否称得上是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实录”是很难回答的。“二十四史”则都是对“王朝体系”的说明,是贯彻王朝观点的叙事,它所叙述的事实都是被王朝观点所认可的事实。但“二十四史”绝不会因为王朝观点这一强大“主观成分”的存在而有损于它的价值。历史无所不包,但任何人又无法叙述一切历史,只能有选择地叙述其中一小部分历史;而选择取舍,又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既有的“观点”。所以,历史著述本身是一种“主观”行为,历史不是自动呈现、自我陈述的,历史是被史家叙述出来的。但历史叙述是“主观”行为,这一事实,当然不会在任何意义上说明历史学可以轻视“客观性”的约束,相反,它只是说明了“客观性”对历史学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二、历史学中的客观性是一个程度概念

“客观性”在自然科学中是一个刚性概念,而历史学中的“客观性”实际上则是一个弹性概念,具有量的而不是质的属性。

在我们看来,历史学中的“客观性”是指那种尽可能排除个人及其所属集团偏见的、与宣传品相区别因而意识形态色彩较弱的、严格遵循学术规则的、具有学术含量与学术生命力的史学著述的属性。

在对历史学中的“客观性”作上述界定时,我们基本上排除了普遍同意或同行公认这个自然科学中的“客观性”的基本属性。因为“普遍同意”、“同行公认”是以非意识形态性和非个人性为前提的,而完全的非意识形态性和非个人性在历史学中是很难做到的,除非你认可“史学只是史料学”从而将历史研究局限在文献考订和细节还原的层面上。换句话说,历史学中的“普遍同意”和“同行公认”大概仅会在“考据学”的范围内出现,而“考据学”只是历史学的辅助手段而不是历史学本身。只要一涉及史实的“贯通”和“解释”,一般说来,“普遍同意”和“同行公认”的程度就会随着“贯通”和“解释”面积的增加而递减。而“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则是历史学的最高境界,在这个境界上,“普遍同意”和“同行公认”的情形可能是非常罕见的。看得出来,我们对“客观性”的界定也主要是侧重在历史研究的主体方面,而很少指涉历史研究的客体方面或对象方面。虽然“客观性”的终极要求是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本身,乃至与历史本身重合,但如同上文所说,本体论意义上的历史早已消失,我们已没有办法确证历史本身、历史的本来面目是什么,这样,所谓的“客观性”与其说指向历史本身,不如说是更多地强调对“主观性”的约束。

现在看来,所谓的“客观性”不是对客体历史真实性的一种承诺,而是对史家学术良知的一种衡量尺度。任何历史的叙述者、诠释者都希望看到他笔下的历史被尽可能多的人接受,而要做到这一步,他必须尽可能地克服他自己及其所属集团的偏见,他克服得越多越彻底,他也就越“客观”。所以,“客观性”在实践的意义上只是一个程度问题。“主观”与“客观”也并不是两个互不关涉、界限分明的独立范畴,它们在实际上只是一个比重问题、分量问题。也就是说,历史学中的“客观性”与自然科学相比,只有在一种弱化了的、次要的意义上才是可能的。

上面,我们揭示出了导致历史研究(叙述和解释)非客观的种种因素,这使人们看到,研究主体的角色背景、个人气质、现实倾向、社会地位、集体预设、理论假定和哲学前提等等,对主体的干扰是如此强烈,致使人们在历史研究中很难做到纯客观、纯科学。但这种情形的存在并不能成为放弃对纯客观、纯科学境界追求的理由。很难乃至无法做到是一回事,不做任何努力、甚至任凭上述因素左右研究结论是另一回事。那些怀抱“为真理而求真理”、“为历史而历史”治史旨趣的历史学家们,也大都看到了历史研究无法做到纯客观这一特征。他们“为历史而历史”的主张只是力求在可能的范围内裁抑主观,设法抑制乃至最大限度地消除干扰客观性的种种因素。事实上,如果历史学家谨慎一些、细心一些,是可以争取做到尽可能客观的。这种谨慎和细心,首先包括史家要努力意识到自己的偏向、偏好和偏见,从而在叙述和解释历史的过程中排除它们;其次,还要求史家在知识问题上要诚实公正——努力意识到自己使用的一套价值准则(政治信念、伦理尺度等),不能让这些价值准则歪曲他们的研究;第三,史家要不懈地搜寻有关证据,不能对不符合自己所偏爱的观点的资料置之不顾,不要为着证明某个论点去处理数据,等等。历史学家不可能做到完全客观,因为即使尽到了主观上的最大努力,有些偏见还是很难意识到的。但是,如果自觉地努力做到尽可能的客观,研究成果中的偏见就会大大减少。“如果客观性的定义就是对思想充分加以限制以便尽可能地减少由于个人偏见导致的歪曲事实的情况,那么,当然是有可能达到客观的。”

从历史客观性的相对意义上看,我们上面所列举的导致历史非客观的四点因素应该倒过来看:(1)如果史家在道德和形而上观念上持论一致,或能制定出一组为所有史家都准备接受的前提假设,提供出一套借以评判历史的标准的价值准则,都能做到同样的“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那历史叙述和解说就能做到最客观,或至少达致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现在看来,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2)如果历史理论一致,也能做到比较客观。但要求史家在历史理论上都达成共识谈何容易!不同的历史理论实际上是赖以观察历史的不同的“眼镜”,“眼镜”的颜色不一,人们所看到的景观当然各异,但史家戴这付“眼镜”而不戴另一付“眼镜”,并非随机决定的。陈寅恪喜欢用“门第”、“婚姻”和“文化”作工具分析历史,郭沫若、范文澜强调从生产工具、阶级关系入手把握社会,是与他们各自的背景、阅历、经验和感受高度相关的。既然我们不能让所有的史家均具备同样的背景、阅历、经验和感受,那我们也就无法让所有的史家均接受同样的历史理论。何况,即使在持同一种历史理论的史家之间,也难以做到意见一致,其分歧的深度甚至不亚于不同历史理论持有者之间的冲突的程度。(3)如果能超越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阶级、党派的集体假设,就能做到相对客观。这是不是可能呢?通过努力看来是有可能的。据说兰克就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兰克在从事研究时不含有任何好恶感或党派偏见,能同时容纳敌人与朋友。这并不意味着兰克没有同情心。但他的同情心能够包容所有时代和所有民族,他能够以同样公正而不带民族偏见的精神撰写教皇史和宗教改革史、法国史和美国史,尽管他们之间互相敌对。因此,兰克的同情心是真正历史学家的同情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或可称为“普遍的同情心”,它并不包含任何道德判断,并不包含对个别行动的任何褒贬。当然,历史学家是完全可以自由下判断的,但是在他下判断之前他首先希望能理解与解释“世界历史是末日的审判”。在兰克看来,在世界历史的伟大审判中,历史学家必须为判决作准备而不是提前宣布判决。这远远不是道德中立,恰恰相反,它是最高的道德责任感。根据兰克的看法,历史学家既不是原告的辩护律师,也不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如果他作为一个法官来发言,那也只是作为预审法官来说话的。他必须搜集这桩公案中的一切文献以便把它们提交给最高法院——世界历史。如果他在这个任务上失败了,如果由于党派的好恶成见他隐瞒了或篡改了一点点证据,那么他就玩忽了他的最高职责。 兰克的例子说明,历史学家克服党派偏见在客观上是可能的。但克服党派偏见是否就意味着拒绝对历史进行任何价值判断特别是道德判断呢?这一点在史学家们之间是有分歧的。有的历史学家认为,历史可以对过去的事件、制度或政策进行道德上的判断,但不应该对个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因为“历史学家不是法官,更不是一个能判决绞刑的法官”,所以,他不应随便对历史人物进行道德上的指责。那些强烈坚持对个人进行道德上谴责的人,实际上却不自觉地为整个集团或整个社会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开脱。德国人可能直到今天还很欢迎对希特勒个人的邪恶进行谴责,认为这就很满意地代替了历史学家对产生希特勒的那个社会作道德上的判断。俄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也都欣然参与了对斯大林、张伯伦和麦卡锡的个人攻击,把他们当作了大家的集体错误行动的替罪羊。然而,正如马克斯·韦伯所强调的:历史应该对制度进行道德上的判断,而不是对建立这种制度的个人进行判断。 历史学家不随便批评个别的东方君主。但是也不是要求他在东方的君主制度与雅典的民主制度之间保持无所谓和毫无偏袒的态度。他不会对个别的奴隶主作出判断。但这并不妨碍他谴责一个蓄奴的社会。 总之,历史学家可以超越党派的偏见,可以不偏不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可以放弃任何道德立场。(4)如果能摆脱或克制个人偏好,削弱和淡化过于明显的个人色彩,可以看作是实现了历史研究的初步客观、起码的客观、说得过去的客观。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需要克制和摆脱的所谓“个人偏好”,并不坚持“历史学家必须摆脱他对各种事物和事件的偏好才能观看到它们的真相”这种方法论“公设”。 这里说的是那种以忽略所有有声望的历史学家都承认的某些基本规则为代价的近乎偏执的“个人好恶”,譬如为了颂扬李白就恣意压低杜甫等等做法。任何历史学家都是有“偏见”或“偏好”的,但我们却看到,有些历史著作确实比另一些历史著作写得好一些、可信一些,这些写得好一些、可信一些的历史著作不是说它没有史家“个人的偏见”,而是这些“个人的偏见”被限制在同行公认的学术规则之内。在任何一种给定的“偏见”或“偏好”内,“历史著作都可以完成得好一些或者差一些。被党派宣传家用来鼓动信徒和感化动摇分子的历史学是坏历史学,并非因为它是有偏见的(所有的历史学都是有偏见的),而是因为它是以一种错误的方式而有偏见的”。这种错误的方式就是违反学术规则,譬如,“要详尽考订你的证据,只有当结论具有良好的证据时才能接受结论,在你的论证中要保持思想的诚实性等等规则。凡是忽略这些规则的历史学家,只能写出一种坏的意义上的主观的著作。” 不加约束的“个人偏好”,过于浓厚的“主观”色彩,看来是实现历史叙述客观性必须克服的障碍。

总起来说,历史学现阶段所要求的客观性,并不是关于道德和形而上的统一的价值预设、统一的历史理论,而是要求根除过于偏执的个人偏好,进而尽可能消除党派、政见、宗教和民族背景所赋予的局限,超越集团假设。努力做到这些,也就差强人意了。目前无人要求那种绝对的客观——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客观,如果有人这样来要求历史学,否则就认为历史学一点也不客观,那当然是虚妄。另外,也需指出,“客观性”问题并不均等地出现在一切历史问题上,它与“主观性”之间的紧张关系一般只表现在那些与现实利害相关度较高的问题上;课题离现实、离政治越近,“客观”与“主观”之间的关系可能就越紧张。譬如,海峡两岸史学界无论怎样解说秦汉之际的刘项之争,基本上都不会出现所谓“客观性”问题,但一涉及抗战时期的“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的贡献问题,一涉及国共两党的“三年内战”问题,“客观性”就出现了。人们总是要求,在这些问题上,历史叙述最好要客观一些、公正一些。在这一意义上或在这些场合,与“客观性”相对的概念并不是普泛的“主观性”,而是特定的“政治性”或“现实性”。

三、不同层面上的历史客观性问题

当我们谈论历史的“客观性”时,我们必须对这里所说的“历史”——当然是知识论意义上的历史——加以剖分,换句话说,我们应该看到,“历史”具有不同的层面,而不同层面上的“历史”的“客观性”内涵也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历史”可划分为历史事实、历史叙述和历史解释三个层面,“客观性”对每一个层面上的历史都有相应的要求。

1.对历史事实客观性的要求。在这个层面上,主要是要求在现有资料背景下的客观,不能要求原始史实或史实本身的客观。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在历史考据学的层面上,人们所能要求的是,当记载出现矛盾或有漏洞时,哪种记载、哪条材料更可信?这种记载的真与假,从终极的意义上说,当然得靠这种记载与他种记载哪一种更接近历史本身来定夺。问题是,如同上文所说,历史本身已经永远消逝,具有不在场的性质,记载的可信与否,无法直接诉诸所谓的“历史本身”。所以,记载的可信与否与其说诉诸历史本身,不如说诉诸现有的证据和所谓的“逻辑”。如司马迁之死就是如此。从史籍上看,司马迁于太始四年(前93年)十一月作了著名的《报任安书》后,就已经没有任何他的生平资料了,这一年他43岁;即使按照王国维的推测,征和三年(前90年)司马迁仍还在世,那么,自46岁之后,司马迁就彻底从记载上消失了。他是怎样死的,史无明载。郭沫若综合各种资料,认为历史上流传的“下狱死”的说法是可信的。 但我们也只限于承认“下狱死”的说法是可信的,不能断定司马迁就是“下狱死”的。因为司马迁究竟是自然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所谓的“历史本身”无法给出说明。同样的例子还有李自成的结局。据说从清初至今,单就死地和终年而言,李自成兵败以后的下落就有16种说法。这些说法大体分为两类:一是李自成死于兵败之后;二是李自成兵败之后削发为僧,禅隐若干年后圆寂。而焦点是,李自成究竟是死于湖北通山还是禅隐湖南石门夹山?这在前几年的史学界曾酿成轩然大波。 而这个距今不到400年的史事之所以成问题,关键就在于纷纭众说中的哪一说都无法诉诸所谓的“历史本身”。如此多的说法哪一种更可信?那就只有看证据。在都有若干证据的情况下,那就要诉诸逻辑:合不合乎逻辑?——这里的逻辑就是通常所谓的“情理”。合乎逻辑的,就可以采信,否则,不予采信。如果均无法采信,那就阙疑。总之,在历史考据学的层面上,所谓“客观性”就是通常所说的“真实性”和“实证性”。

2.对历史叙述客观性的要求。在这个层面上,主要是要求可信资料基础上的组织严密的过程再现。再现历史真相当然是历史叙述客观性的本质要求。问题是这种“再现”根本不可能是“全景再现”,历史叙事的过程实际上只能是一个取舍的过程、选择的过程,而且取舍、选择的幅度有时可能会极大。譬如,范文澜、蔡美彪主编的《中国通史》有十卷之巨,而中小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仅有薄薄的两册,相对于《中国通史》,中小学历史教科书选入的史实和情节少之又少。而范、蔡的通史相对于二十四史所记录的史实更是不成比例,且不说二十四史相对于两千多年的历史本身之间的差距了。这里需要我们说明的问题是:有选择的历史叙事还能叫做“客观”吗?“选择性”会不会损害或削弱历史叙述的“客观性”?

任何历史叙事不管规模多大,都必须选择。假如“选择了的就不是客观的”这种说法能够成立,那我们事实上就等于宣布所有的史书都不是客观的、可信的,从而也就取消了历史叙事。其实,“历史学之做出了选择这一事实,一点都不蕴涵着它在任何一种坏的意义上乃是主观的。如果一种叙述是被缩写了的话,它并不必然地就是被歪曲了的;由于某些东西被删节是可以造成误解的,但是只要被节略的仅仅是相对琐碎的而又不重要的东西,那么节略本身并不是坏事。” 在这里有这样几点需要我们注意:第一,某种历史叙事客观与否,取决于用来支持它的事实本身是否确凿。只要能保证做到这一点,“选择”的行为反而变得无足轻重。第二,选择不具有本体性,还在于它必须得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这个“标准”就是事实是否重要、是否有价值和是否有意义。与这一点相比,“选择”当然处于被动的、工具的地位上。第三,某些事实是否有价值、是否有意义和是否重要。这取决于它们与历史叙事赖以进行,事实赖以结构化、情节化的某些基本预设及其所要实现的效果之间的联系。联系紧密的,当然重要,当然有价值、有意义,于是被选入叙事框架中,甚至还有可能被置于特别显眼的位置上。否则,就可能一概被删略。

所有的叙事性的历史作品几乎都是依赖某种特定的历史观点编写的,这样它才能构成一个一贯的整体和一幅完整的图画。所以,要衡量一部叙事性作品是否客观,一要看选入的史实是否确凿,二要看使这些确凿的史实有意义的观点是否体现了对历史的某种洞见。前者如《资治通鉴》一书,司马光说,他撰写此作的基本原则是“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他由此而定的取舍史实的标准是“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 也就是说,《资治通鉴》所记,几乎全为政治、军事等王朝大事,很少有现在所谓“社会史”、“经济史”和“文化史”的内容与事实,尽管这反映了某种“集团偏见”,但无可厚非。他所选取的相关记载是经过批判考订的,是可信的,而且其组织、章法、体例又是严密的,这就已经是“客观”的历史作品了。后者如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作者说,此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特别是以其中的阶级斗争理论为指导,因而本书特别突出了经济史、民众史的内容与事实,而把经济现象看作是历史的基础现象,将其他现象视为只具有次要的意义,这就是一种深刻的历史洞见。所以,建立在另一类材料基础上的范著也同样是一种比较“客观”的历史叙事。

3.对历史解释客观性的要求。在这个层面上,人们要求历史学家所作的解释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与洗磨,也能经得起后出的更多证据的支持。

所谓历史的解释可能主要指两点:(1)首先是指将所要考察的对象放到一个更广阔的历史脉络之中加以评估,也就是放到一种因果关系模式中给予说明,更进一步地说,就是不断对事情的发生提出“为什么”的问题,直到追寻到一个比较满意的答案。拒绝提出问题就是拒绝解释历史。“研究历史就是研究原因。” 大量学术争论事实上起因于下面这个做法:“提出以前认为勉强具有价值的原因,把它推到历史解释顺序的更高位置上。” 例如,“吉本把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归结为野蛮和宗教的胜利。19世纪英国具有辉格派传统的历史学家,把英国霸权之兴起和旺盛的原因归结为体现着宪法自由的原则的政治制度的发展。今天看来,吉本和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的观点是陈旧的,因为他们忽视了经济的原因,而近代历史学家是把这些经济原因推在最前列的。”“历史学家是以他所提出来的原因而知名的。” 从这个角度讲,历史解释的实质,一方面是寻找历史变迁的“终极原因”或“最后之因”,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是在适当的地方打断因果关系的链条,寻求一种对症下药式的近似历史说明。

(2)历史解释的另一重内容,就是挖掘历史现象、历史事实背后隐藏的意义。当然,历史的“意义”其实并不一定为历史所固有。换言之,历史本身可能并未固有什么“性质”和“意义”等待人们去发现、探求和挖掘。也就是说,“意义”并非所叙述之历史自行给出、自动显现的。实际上,支撑历史叙述的“意义”大多是从外部“注射”进史体中去的。

因此,历史解释客观性的要求,首先表现在历史学家如何处理现在与过去之间的关系上。在这个方面,历史学家追求的客观性,不仅不是一种与现在无关的客观性,而且也不是一种与将来无关的客观性。联系现在、联系将来研究历史,才可能有所谓的客观性。那些主张应当为历史本身或过去本身的缘故去研究历史的人对此颇有微词,例如英国历史学家巴特菲尔德就坚持说:“在研究过去时,却用一只眼睛盯着现在。这是历史学中的一切罪孽、诡辩之源。” 言下之意是,历史学家若背对“现在”就能实现客观性。这当然是错误的。事实上,“历史学家不是过去事件的编纂者,而是过去事件的解释者,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能否成功地在自己与过去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历史学家不仅不应为防止心灵的粗鲁污染而躲避现在,而且应该对于过去与现在之间永无止境的、复杂微妙的、变化多端的关系始终不渝地作出反响。”要保证写出客观公正的历史,“不是要历史学家将现在流放他处,而是要历史学家将他的论点谨慎地限制在他的证据能够支撑的范围之内”。

其次,当我们说一个历史学家比较客观的时候,实际上是指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他有能力超越自己所在的社会以及所在的历史之中的地位所具有的那种有局限性的眼光——这种能力,部分地要看他对在那种地位里自己牵涉进去的程度的认识能力而定;另一方面,是指他有能力把他的眼光投射到将来,因而这就给予他一个更深入、更持久的对于过去的洞察力,这当然要比那些把视野完全束缚在自己当前地位的历史学家所能得到的要深入、持久得多。今天,人们当然已不相信谁能写出终极的历史,可是,有些历史学家所写的历史是要比其他一些历史经久一些,具有较多的终极的性质。 无疑,那些“具有较多的终极性质”的历史,就是人们通常所赞许的客观的历史。

其三,历史解释的客观性还与史家所确立的历史方向感有关。真正的历史,只能是由在历史本身中找到了一种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方向感并接受了这种方向感的人来写的。因为只有将来才能提供解释过去的钥匙,而且只有在这种意义下,才能谈到历史中的根本的客观性问题。为什么?世界历史是末日审判,历史学家只有在“将来”之中才能找到历史判断的最后标准。历史是靠新的创造来评价的,而且必须等待最终结果出现之后才能评价。五四以后,中国主流思想界对“儒学”是持一种基本歧视态度的,但20世纪80年代前后,“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腾飞,使“儒学”从现代化的罪人变成现代化的功臣,这时,人们再评说儒学时,就有可能更冷静一些了。如今,市场经济已经在中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中国已经全面向国际社会开放,更坚定地走向人类文明发展的大道,这时,历史学家已经可以对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像对洋务运动、李鸿章等历史现象和人物,做出更客观一些的历史解说了。对未来全球化文化格局的判断与把握,也很可能将决定着历史学家对此前一系列文化事件的重新估计与解释。

总之,在历史研究的全过程中,历史解释是其中一个“主观成分”最多的环节,因此,这个环节若要取信于人,必须得置于“客观性”的约束之下。历史解释可以突破证据的限制,也可以逸出真实之外,但不能不接受“客观性”的约束。历史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之间的冲突在这里可能比在其他地方表现得更为集中。

第三节
历史学:既是实证的,也是诠释的

历史学不可能是一门科学,尤其不可能是一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理由已如上述。但我们这里又必须强调,当我们上节说历史学绝不能轻易摆脱“客观性”的约束与限制时,我们在事实上又承认了历史学肯定具备“科学”的某些特征,特别是具备了“科学”的实证特征。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不少人称历史学为“实证科学”。历史学离不开证据,没有证据、没有材料,就丝毫也谈不上历史学。但历史学又不能局限于证据、满足于证据,只有证据、满足于证据的是史料学,而史学不是史料学。“历史学家的任务不仅要确定事实,还得要解释它们。” 因为,“真正的历史研究决不能只停留在考订与叙述事实的水平上,而应该上升到有意义的理解与解释”。 所以,历史研究光考据不行,还得思辨。这就是说,与历史学必须具备实证的特征一样,历史学还必须同时具备诠释的特征。

一、历史学的实证属性

历史学是一门基于证据的学问,它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受到证据的限制;没有证据就没有资格谈论历史。“历史研究不是研究过去,而是研究过去所留于现在的痕迹;如果人们所说、所想、所做,或任何遭遇,没有留下痕迹,等于这些事都没有发生过。” 这是至理名言。历史学家的确不能谈论任何没有证据的东西,尽管某种事件确确实实发生过,但你手中没有关于这一事件的证据,你就不能一口咬定这一事件就是如此。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家类似于法官:手中若没有确凿的人证物证,你不能指控任何一个人,尽管这个人可能有重大嫌疑。凭证据说话,甚至“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有十分材料说十分话,没有材料就不说话”,一般而言,是历史学的本分。有学者因此说:“历史既不是往事(亦即不是过去),也不止于是往事的记录……历史是研究往事的学术。” 这是十分有道理的。所以,考订材料、审查证据,永远是历史学的基础工序。“历史学是通过对证据的解释而进行的”,证据指的是一般说来“叫作文献的东西的总称”。 事实上,历史学的实证属性不仅体现在考订现有材料、审查现有文献上,它还要从中发现许多被刻意沉埋的事实,恢复历史的真相。

尽管我们常常称史书为“汗牛充栋”,但实际上,历史被忘记、失记和漏记的部分可能远远多于已记的部分,甚至远远也重要于已记的部分。所以,只有依靠考据学才有可能发掘出许多忘记、失记、漏记甚至被故意掩盖的内容。清人阎若璩在《潜邱札记》中说:“古人之事,应无不可考者,纵无正文,只隐在书缝中,要须细心人一一搜出耳。”说“古人之事应无不可考者”,可能过于自信和乐观,因为被历史沉埋而不露任何痕迹的往事不知有多少,——可考的往事比不可考的往事实际上要少得多。但那些留存下蛛丝马迹而本身藏在书缝中的“隐情”,可以被“细心人一一搜出”则是可能的,这就是考据学的功能之一。隋末北方群雄如刘武国、梁师都等几乎无人不接受突厥的可汗封号,以借助突厥的力量逐鹿中原。李渊起兵反隋时也曾正式接受同样的封号与旗帜。而主其事者实为李世民。但这一段往事却被史官严加讳饰,不为人知。但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在得知突厥可汗都利败亡的消息后,于大喜之余说:“太上皇(高祖)以百姓之故”,曾“称臣于突厥”。陈寅恪据此蛛丝马迹,详列材料,细加推勘,逐揭出“隋末唐初之际亚洲大部民族之主人是突厥而非华夏也”这一历史真相。 田余庆先生所揭出的另一段往事的真相亦可资说明这一问题。南朝东晋时期一度废晋为楚的桓玄,篡位以后,只置一庙,庙祭只及于父而不及于列祖列宗,时人议论纷纷,但桓玄执意不改。桓玄对当时特别看重的宗庙大事为什么如此固执,如此违礼悖俗?其中包含了什么信息?田先生据所能到手的资料,循着种种蛛丝马迹,最后推断出被隐讳的桓氏第六世祖就是被司马懿杀害的曹爽一党的核心成员桓范。桓范被诛,桓氏成为刑家,因而在逃子孙力图隐蔽桓氏家世的渊源。而“两晋官方,当然也不愿意触及易代旧闻。这样,在特重谱系的江左五朝,如此重要的谯郡龙亢桓氏,其谱系错乱缺漏,整理乏人,连桓氏家传的修撰者也不能加以考实,以至千余年来,无从发覆。” 能发千载未发之覆,这大概就是历史考据学的首要效能。

尤值得注意的是,前人已有的并非完整无缺的记载,也很难说都是可信的,所以,历史考据学的另一个效能就是把已列入“正史”但实际上是被改写的历史纠正过来,使史实准确可靠。“一个时代也如同一个人,并不愿意把自己及祖先的隐情全部抖搂出来,它有意将精心粉饰的形象公之于世,史官便是他的代言人。” 历史有时就像一个本身具有反侦探经验的犯罪的法官一样,为人们断案设下一道又一道迷障。“最天真的警察也知道,取证不能仅仅以人们的证词为依据。” 因此,历史研究的真正前提,是执意从记载中发现人们不愿说出的东西,最起码,要揭穿那些历史的骗局。而这只有依靠考据学。考证的确使我们抓住了“在幕后策划骗局的骗子”。

在事实清理的意义上,考据学的确“犹如一支火炬,照亮了黑暗的历史长廊,使我们能够辨别真伪”。 历史研究的基本职能当然是存真剔伪。一个称职的历史学家必须首先是一个真诚的实证主义者,他必须不懈地采集一切与课题相关的可以得到的资料,养成“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习惯,必要时或可能时不惜“竭泽而渔”,然后还要动用所有的知识储备,对资料进行批判性审查,从事所谓“外考证”与“内考证”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历史学家“必须能胜任那些往往是细小的、重复的种种苦差——核算账目、寻找家谱证据、合计选票、记载地名、计算犯罪案例、比较洗礼和葬礼数字”等繁琐的杂事。最后再将可信的资料排比归纳,以尽可能将对象即事实还原出来。经验表明,一个研究者的实证功力越深厚,实证手段掌握得越完备,他从历史资料中获得的信息就越多,他对对象的认识就越接近真实。历史学家在这里的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推理方式,几乎与科学家无异,他所做的纯粹是科学所要求的工作。在做这一工作时,历史学家的工作室与自然科学家的实验室实质上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在这里,历史学家也完全可以像科学家一样做到“价值中立”、“公正客观”。历史学家认同于自然科学的地方大概就在这里。在这个意义上,有些史学家想把历史学建设成与地质学、生物学一样的科学,大概无可非议。

二、历史学的诠释性质

用考据的方法来确定事实,用实证的手段来还原历史,对历史学来说十分重要。历史学离不开证据,离不开史料,但历史学又绝对不能限于证据、限于史料。说没有史料学就不会有历史学,大体正确,但说“史学本是史料学”、“史学只是史料学”,则显然值得进一步考虑。

历史学的首要任务当然是收集资料、厘清事实,但历史不等于事实,尤其不等于资料。被我们所称作“历史”的东西实际上隐藏在事实的背后、资料的背后。研究一个历史人物,不是将有关这个人物的资料汇集起来、排列补缀成篇就告完成,而是要透过资料深入到历史人物的心灵深处,看到人性里面所隐藏的许多幽微的丘壑和阴影。可以说,真正的研究开始于历史资料全部准备停当之后。把史料收集考辨等同于历史学,就是把手段等同于目的,把前提等同于派生物,把砖瓦沙石等同于房子,把布帛针线等同于衣服,把五谷杂粮等同于美酒,把猪羊狗牛等同于佳肴。准此而言,科学性、实证性仅仅是历史学的一个属性,不是历史学自身。历史学看来可以剖分为两个层面:史实认知层面和史实阐释层面。前一个层面是科学的天下,通常所谓的“客观性”主要来自这里,后一个层面则是解释学的领域,在这里,现代史学可能已无共识可言。历史学之所以成其为历史学,全有待于解释给它以生命。“历史学家就其本性而言,就不可能是实证主义的(科学的),也不可能是理性主义的(逻辑的)” ,而只能是人文主义的(理解的或解释的)。

在这里,对“历史”与“编年史”做出区分是必要的。在柯林武德看来,编年史乃是仅仅根据记载而被相信和肯定的过去,但不是历史地被认识到的过去。这种相信和肯定仅是那种要保存我们所并不理解的某些陈述的意志。如果我们确实理解了它们,它们才会是历史。任何一部历史,当它由不能复活它那些人物的经验的人来叙述时,就变成了编年史。譬如,由一个不理解他所谈论的哲学家的思想的人来写成的哲学史就是这样。过去留下来许多遗迹,这些遗迹是各种各样的,也包括历史思想本身的遗迹即大事编年。我们保存着这些遗迹,希望将来它们可以变成为它们现在还不是的那种东西,即历史的证据。我们现在想回忆的过去的个别部分和方面,取决于我们现在对生活的兴趣和态度;同时,还有其他的部分和方面是我们现在不需要回忆的;但只要我们承认总有一天它们将使我们感兴趣,那么我们的任务就应该是不要丢失或毁坏它们的记录。为了使它们将来变成历史资料而保存这些遗迹的工作,乃是纯学者、档案学家和古物学家的工作。正像古物学家在他的博物馆里保存着各种工具和罐子而并不必然根据它们来重建历史;正像档案学家也以同样的方式在保存公共文献;同样地,纯学者们就编辑、校订和重印古代哲学的文本而并不必然理解它们所表达的哲学思想因而也就不能够重建哲学史。这种学术工作常常被当作是历史学本身,其实不是。这样加以误解之后,仿佛“历史学就在于接受并保存证词,而历史学著作就在于抄录、翻译和编辑了。这类工作是有用的,但它却不是历史学;这里……并没有批判,并没有解释,并没有复活过去的经验。它是单纯的学问或学力。”

柯林武德关于编年与历史的区分与章学诚关于功力与学问的区分惊人的一致。章学诚说:“近人不解文章,但言学问;而所谓学问者乃是功力,非学问也。功力之于学问,实相似而不同。记诵名数,搜剔遗逸,排纂门类,考订异同;途辙多端,实皆学者求知所用之功力耳。即数者之中能得其所以然,因而上闻古人精微,下启后人津逮,其中隐微可独喻而难为他人言者乃学问耳。” 章还说:“学与功力,实相似而不同。……学不可以骤几,人当致于功力则可耳。指功力以为学,是犹指秫黍以为酒也。” 在章看来,学问是“纲纪天人,推明大道”,“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即“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绳墨之所不可得而拘,类例之所不可得而泥,而后微茫杪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者,才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史学。

总之,“记诵名数,搜剔遗逸,排纂门类,考订异同”,仅是史料学范围内的事,仅是事实汇编,仅是常见的编年纪事。但这些只是历史学的基础,不是历史学本身。“历史并不单纯是文献所记录的事件,而是我们从记录中所选择出来的事件,作为是对历史有意义的而又可理解的东西。” 真正的历史是史家从编年纪事中选择出来的“事实”与史家思想融合的结果,是事实与思想的合金。史家不仅要叙述事实的实然,更要解释它的当然与所以然。事实本身不能自行解释自己,非仰仗历史学家的理论思维不为功。历史是在一定的思想取向下重建出来的。 我们的古人实际上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 这也就是西人所说的:“任何傻子都要创造历史,而历史则有待天才而写。” 蒐集资料,辨识真伪,审查证据,可能只需要工夫和积累,而写出一部首尾一贯活生生的历史,除了需要工夫和积累之外,还可能需要天才、智者和哲人。因为这需要洞察力、诠释力和再现力。实证与阐释、材料与观点、事实与理论,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HFxkP34g5kgvJpp9O0EZdCP6N1tDwG2fWtp8/nK/zntZaB/vauvA36nD1Chnt9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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