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什么?”这是各种讨论“史学”的教本都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中西截然不同。“在西方,讨论这方面的专文及专著,可以称得上是汗牛充栋。一般讨论史学理论与方法的专著,在开头差不多都会谈到‘什么是历史’这个问题。以‘What is History?’名其书者,亦屡见不鲜。” 而且,最后的结果总是“意见纷纭,莫衷一是”。因为“历史是什么”不是一个在常识层面上提出的问题,而是一个极其高深的哲学问题。“自古以来,有多少史学家几乎就有多少种历史概念。” 这一事实道出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史家如何界定“历史”实际上是如何看待“历史”的派生物,而史家如何看待“历史”则受到众多因素的约束。所以,“历史是什么”是一个难以一概而论的问题。
一提起“历史”,人们便往往想到《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等史书,便想起《拿破仑传》、《华盛顿传》、《列宁传》、《毛泽东传》、《周恩来传》等人物传记,以为这些便是历史,便是中国史和世界史,便是拿破仑、列宁、毛泽东、周恩来本人的历史。的确,若要了解历史,我们总是离不开历史图书。不过,实际上,上述诸书只是历史的记录,不是历史本身。但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混淆二者的界限。下面,我们就试着从若干方面厘清二者的关系。
人们常常将“历史的记录”和“历史本身”混为一谈,这并非意味着人们在故意犯错误。细究起来,这种“错误”其实部分发源于“史”字本身。换句话说,“历史的记录”和“历史本身”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是用同一个“史”字来表达的,这注定了二者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
“史”字在中国和西方,理解起来都有歧义。在我国,甲骨、金文中就有“史”字。但在先秦乃至两汉时期,“史”所标示的既非历史书籍,尤非往事本身,而只是官职名称。《说文解字》曰:“史,记事者也。”《汉书·艺文志》曰:“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所指均是记事“者”,不是所记之“事”本身。而那些用来载言载事的东西,则称作“书”、称作“记”。至于那些标准的历史记载,在春秋战国年间,或称作“乘”(如“晋之乘”)、或称“梼杌”(如“楚之梼杌”)、或称“春秋”(如“鲁之春秋”、“百国春秋”),就是没有称作“史”的。从此时迄汉末,似乎一直如此。现在叫作《史记》的,一直被称作《太史公书》,《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东观汉纪》等,也无一称“史”。唐代李延寿作《南史》、《北史》后,用“史”来指称“史籍”、指称“历史的记录”的情形才流行开来。据说迄至清末,“史”才与“历”相连,才产生“历史”一词。 “历史”一词诞生后,“史”才似乎有可能指称“往事”本身、指称一种事物在时间中的“经历”和“过程”。这样,“史”在既有的“史籍”的内涵之外,又被赋予“过程”的内涵。在中国史学界,较早将“历史”一词的双重内涵作出明确而又充分的界说的,可能是李大钊。他在《史学要论》中说,“二十四史”无论怎样重要,也只能说是历史的记录,是研究历史必要的材料,不能说它们就是历史。那些卷帙、册案、图表、典籍,只是那活的历史一部分的缩影,而不是那活的历史的本体。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记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本身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诉我们什么构成了历史的记录、历史的典籍,而不能告诉我们历史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在此类记录之外,另找真实的历史。
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西方。“历史”在英语中为History,在法语中为Histoire,在意大利语中为Storia,三者同出于希腊语及拉丁语的Historia。这是希腊时代的希罗多德写的一部书的书名,后人即以此为“史”字之起源。希罗多德的书(汉译为《历史》)实际上是一部以讲故事为主的旅行调查记。Histora的初义本是“询问”、“追问”、“问而知之”、“通过对目击者的证词进行调查而获得事实真相”,后为把调查的结果写出来,遂引申出“记录”的含义。而“历史”在德语为Geschichte,在荷兰语为Geschiedenis,则有“发生的事件”的含义。“综起来看,‘历史’一语的初义,因国而异;而行用既久,滋义甚多,则中国与欧洲诸国同然。但是概括观之,‘历史’一语的初义,都是指事件的记录而言。” “历史”所具有的指称“往事本身”的内涵看来均是后赋的。黑格尔对“历史”的这双重内涵有很准确的论述:“在我们的语言中,历史一词兼有客观的侧面与主观的侧面,因而既表示事件的记录,又表示事件的本身。历史是事实的描述,亦是事实本身。” “历史这个名词有这么一种双重意义:它一方面指事迹与事象本身,另一方面又指那些通过想象为了想象而写出来的东西。”
那么,“历史”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有了一个初步的答案:“历史”一是指“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往事”,二是指“对这种往事所作的记录、陈述和对这种往事真相的追究”。前者可称为“实在的历史”,后者可称为“描述的历史”。
所谓“实在的历史”就是上文所说的历史本身,亦即那种已经离我们而去、消逝的无影无踪、但确实存在过且又不为后人的意图所左右的过去,是“确有其人”、“确有其事”中的“人”与“事”。是指真实的秦始皇,而不是《史记》、《汉书》中的秦始皇。是指真实的秦王朝,而不是《史记》、《汉书》中的秦王朝。
这种“实有”、“实在”层面上的“历史”,其含义也是多种多样,难以一言以蔽之。这种“历史”看来可从以下若干角度去规定:
1.从纯粹时间的角度看,凡是过去的都是历史。这个过去的,也许是千年前、百年前、十年前、一年前、一月前、一天前乃至一秒钟前。从逝者如水均为史的意义上说,历史就是一切,一切都是历史。历史在这里确实就“像一个年迈的管家婆,只知道忠实地保存着她所接受过来的一切,并且原封不动地传给后代”。 从这个角度看,历史似乎是没有价值内涵的,过去的东西在都是历史这一点上就都是等价的、均值的,无高下、无贵贱、无好坏。这里事实上牵扯到历史与时间的关系问题,也牵扯到时间本身有无价值的问题,需要在这里多说几句。
“历史”的本质是“变迁”和发展,“时间”所昭示的则是事物所呈现的先后顺序。为了确切地显示人和物所发生的变迁,必须将这种变迁置于一种时间框架中。“历史”与“时间”在这里发生了关联。恩格斯经常说,非洲没有历史。这并不是说非洲未经历时间,而是说在同一时间内非洲长期停滞未发生相应的变迁。我们这里所说的“时间”当然是历法时间或天文时间,指的是地球相对于太阳的位置,也即牛顿的所谓“绝对时间”。实际上,与“历史”关系最密切的“时间”是人们有意识确立的纪年框架,如目前通用的“公元纪年”,如中国历史上的“干支纪年”(如所谓的“辛酉政变”、“甲午战争”、“戊戌变法”、“辛丑条约”、“辛亥革命”之类)和帝王年号。相对于天文时间,这是一种更具体、更充实、更有内容的时间。“时间”意味着一种节律、节奏、间歇、周期之类的东西,天文时间意味着一种循环往复、一种自然的节律,“公元纪年”之类则具有了社会意义。“时间”于是具有了“价值”。上面说了,时间昭示的是一种前后新旧的关系,即使在这种最一般的量度中,在进化观念的制约下,时间也有不小的价值。如人们总是“喜新厌旧”、“重前轻后”,总是向往创造“新局面”、进入“新时期”、开辟“新纪元”,总是关注“前”景、“前”途、“前”沿等,总是认定“新的”就是“好的”、“前边的”胜于“过去的”。这里就不说“公元纪年”一类的时间框架所具有的意义了。以基督降生作为时间的开端,是一种典型的基督教的时间观,全世界通用这一纪年框架,是西方的强势和优越感的结果,这反映的是一种价值观。某种时间一旦设定,似乎这种时间就没有意义了,但这种时间的设定本身却是有意图、有目的的,这正如把某一天作为纪念日、分水岭、转折点是有前提的一样。1919年的5月4日这一天,从历法时间的角度看,不过是很普通的一天,但由于这一天有3000多学生在天安门前集会之后游行,这一游行导致后来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于是这一天就被看得格外重要,被赋予非同小可的意义。其实,这都是人们在一定前提下有意设定的。总之,“时间”是人们为了自己的方便和某种特殊的考虑而设定的,它是度量历史变迁的一种手段;“历史”与“时间”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在某一“时间”点之前的一切是否都是历史,这要看你如何定义“历史”。
2.从与现实相对的意义上看,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将来的历史,或者说,“历史是稳定凝固了的现实,现实是流动变化着的历史”。历史与现实的区别,在这里主要是看对象是否基本上凝固了。稳定凝结了的活动才是历史,未稳定下来的活动依然是现实。那么在现实中发生发展着的活动、事物到什么时候才能纳入历史的范围?以下三点可以看作区别历史与现实的标准:(1)事物的发展过程出现了阶段性,即已经“告一段落”;(2)事物的本质已暴露到十之七八,人们能大致对它形成基本的共识;(3)具备了足够说明问题的材料。到了这时,一些问题才大体上可以作为历史问题来处理。 历史研究工作一般说来应以稳定了的过去为范围,未稳定的就是现实。当一个事件还处在变动不居的过程中的时候,它不应属于历史的范围。
这并不意味着当代史不能研究,而是说当代人撰当代史可能要冒许多风险或存在着诸多不便:(1)一般说来,相关材料非得等到研究对象在时间上消失很久以后才能齐备,而在此之前,任何撰述及其结论,都有失之轻率的可能。当代史的研究就随时有这种风险。(2)当代史的创造者们大都仍然健在,偶有失慎、失误和失真,创造者们如果现身说法,作者定会陷于被动、尴尬的境地,这当然不像研究千百年前的历史,死无对证。(3)由于所研究的时代尚未完全终结或仍在展开过程之中,这个时代给不同的人的感受又很不一样,对这个时代或憎恶或眷恋的情绪仍在感染着人们,研究者很容易受这种或那种情绪的影响而不能十分冷静地对待其中的人和事,从而出现较大的偏颇;尤其是当研究者与某些仍然在世的研究对象有某种感情上、精神上的联系而又不能认同于他(她)们的社会立场时,更会备受折磨——秉笔直书则有伤感情,加以讳饰则有伤学术良知,左右为难。所以,对人类生活形式的认识思考,总是从事后开始的,总是从发展过程中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也就是说,总是从那些已从现实的事物彻底变为历史的事物的时候开始的。从结果追溯原因、从后代研究前代、从发展探索源起,是历史认识的基本特征。历史学家从来都是“事后诸葛亮”,也只能充当“事后诸葛亮”,因为历史研究既不能在“事”中进行,尤不能在“事”前进行,只能在“事”后进行。
3.从内容构成的角度看,若下个宽泛的定义,只能是李大钊说的:“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 天文、水文、气候、地理、生物等等自然现象,无不呈现为一种过程。但研究这些过程“不能认为属于史学的范围。史学非就一般事物而历史的考察者,乃专就人事而研究其生成变化者。史学有一定的对象。对象为何?即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即是社会的变革,即是在不断变革中的人类生活及为其产物的文化。换一句话说,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 再进一步地说,历史学是唯一一门整合各个学科的认识手段以探究人及其心灵世界亦即人性的学问。历史认识实质上是人类自我认识与反思的形式之一,历史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把自己对象化在时间隧道另一端的自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学不研究人生存于其中的物质世界(包括人自身的肉体性生存),不过这种研究对历史叙事来说,只应该是一种背景性、从属性或起源性的说明,不应该成为历史叙事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不应该成为历史研究的主旨与归宿。换句话说,历史学不是以物质世界为主要研究对象、追求通则或规律的实证科学,而是一门旨在把握或通向人的不确定的心灵世界的诠释学。
近代以来,各种各样的人从内容构成及其比重的角度对“历史”这一概念作出过形形色色的界定,由于这些界定十分著名,值得在这里略作论述。如“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此外的东西似乎都不包括于历史以内”就是其中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典型的表述就是“历史是过去的政治,政治是现在的历史”。一句话,历史就是政治史。“以政治为中心,即是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国务活动为中心,当然就是以“帝王将相”为中心。中国以往的所谓“正史”,正是如此。“其中所载,大抵不外帝王爵贵的起居,一家一姓的谱系。” 著名的《资治通鉴》取材也以政治为限:“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这些都是“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的结果。另外,“历史是国家的传记”、“历史是伟人的传记”、“历史是帝王的坟墓,是贵族继往开来的历史”等说法,均为“历史是政治史”的变种。“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则是关于历史的另一个广为流行的说法,从这一说法又衍生出下面一种说法:“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 这些说法的核心,是认定阶级斗争是历史的主要或基本内容。对历史内容的这种认定对近几十年间中国历史的编纂曾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只认阶级斗争的历史为历史”,与“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一样,看来也未脱政治的范畴。突破政治内容对“历史”的限制,认定历史是经济史或社会经济史的观念,也是近几十年间中西史学界对历史内容的流行看法之一。对“历史”的这种界定虽不像“只认政治的历史为历史”那样从排他的意义上作出的,但认为历史的经济成分具有基础的初始的第一位的意义则是可以断言的,认为经济是历史的中心内容、核心内容也是无疑的。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历史女神又发生了一个新的转向——文化史的转向。“重估观念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的现象已经形成为一种有影响的思潮。这样,历史是文化史或文化史是历史的重要内容的看法便流行开来。
历史无所不包。但历史又是生活的镜子:现实中的人们主要在做什么、希望什么,史书中当然就会多记什么、强调什么,什么就自然构成“历史”的主要内容。当历史只是官僚写给官僚看的历史的时候,政治、军事、外交等内容当然充斥史书;当经济实力成为上上下下追求的目标的时候,历史的经济内容当然就占了主要地位;当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匮乏为富裕所取代的时候,精神、观念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历史的文化内容便浮现在眼前,人们便主要从文化的角度来论列历史。在这个过程中,把历史说成是从任何角度所看到的东西固然都有问题,但既然经济目标比起政治军事斗争的追求代表人类历史上一个更宽广、更合理的阶段,那么,把历史的主要内容视为经济比视为政治无疑也更为宽广、更为合理。文化的地位取代了经济的地位,无疑也是这样。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李大钊的“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这一对历史内容的概括,将会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4.从与自然史的比较来看,通常所说的“历史”指的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但这种活动的总体特征又有与盲目的无意识的自然界相似之处。具体说来,这一意义上的“历史”有以下特征:(1)这一意义上的历史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在自然界中活动的全是不自觉的、盲目的力量;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活动的全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在这里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2)人们自觉的、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有计划的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特征,不仅没有消除人类历史现象中的盲目性和偶然性,反而大大加剧了这种盲目性和偶然性:自觉的人有计划创造历史所造成的偶然事件比盲目的力量所造成的自然界的偶然事件不知要高多少倍。这主要表现在人们对自己从事历史活动的后果难以预料、难以把握。历史总是那样不照顾人的善良的愿望、美好的感情、崇高的目的,不管某些个体如何努力,总体的历史似乎依旧具有某种宿命的性质。这就是列宁对历史偶然性所作的那个幽默的说明:“历史喜欢捉弄人,喜欢同人们开玩笑。本来要到这个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从这个方面说,由自觉的人所创造的历史却照样具有不可捉摸的盲目性质。(3)历史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但人的意志总的来说又是受制约的、被动的、非自由的。决定人的意志的东西恰是那些单个意志的合力。社会由单个的人组成,社会现象也由许许多多个人的感觉、情绪、意志、行为构成,或者说,社会现象是个体现象的结果。在这里,统治着单个人的是一种无意识的自发势力,而这种自发势力本身则是许多个人自觉意识的产物。这就是说,由个人意志构成的某种社会结果一经形成之后,这种社会结果就决定着个人行为。社会现象在多数场合不反映或很少反映单个的人的意志,反而强制地统治着这种意志,以致单个的人时常感到社会自发势力的压迫。这就牵扯到历史创造过程中结构与选择、必然规律与意志自由之间的关系这样一些经典难题,下面我们将专门探讨这些问题,此处不赘。
我们上面考察的是“实在的历史”亦即通常所说的“客观的历史”的特征,这种历史当然是可以部分直观的历史。如“文革”的历史、1949年前“中国革命”的历史,我们甚至至今还能部分感受到它的“实在”性。它们尽管就像高速行驶的列车,渐去渐远,但还没有在我们的视野内最后消失。不过,像秦代的历史、陈胜吴广起义等遥远的历史,怎么去观察、去把握?主要的只有借助《史记》、《汉书》等典籍,而《史记》、《汉书》则是司马迁、班固等写的。所以,有人说,史学家是用别人的眼睛来观看历史。借用前人留下的资料来考察历史,是历史认识的主要途径。这不像从事社会学、经济学研究的人可以直接同自己的研究对象打交道,直接考察、研究社会事实和经济事实。史学家研究所谓“中国古代史”主要依据“二十四史”,研究“晚清史”主要依据《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而这就把我们从“实在的历史”引向“描述的历史”。
史学家依据一定的理论预设、一定的参照框架、一定的价值准则,为达到某种特定的意图,采用一定的方法,对零散、杂乱、众多的历史事实进行选择、取舍、整理、强调、归纳、组合而勾画出的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的人类社会的变迁过程,就是这里所说的描述的历史。
这里有几点需要加以强调:
1.“参照框架”在历史叙事中必不可少,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叙事框架。在中国古代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纪传体”的叙事框架,这实际上是一种空间框架。而在近代以来,无论东、西,表面虽然是所谓的“章节体”,实质上采用的都是时间框架,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如通常所说的“上古”、“中古”与“近代”。仅就“上古”而言,从考古学的角度又可分为“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从人类学的角度又可分为“洪荒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从社会性质的角度又可分为所谓“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就整个历史叙事而言,近几十年来在中国历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是一种所谓的“社会形态框架”,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如同上边所说,“社会形态框架”实质上依然是时间框架,因为这几种社会形态显示的是一种从低级到高级的先后顺序关系。“描述的历史”之需要“叙事框架”,就在于历史既无所不包,又是混沌一片、乱麻一团,要想把几乎无限多的史实用有限的篇幅表达出来,必须使用一个线索清晰、层序分明的模型,将尽可能多的史实简化汰选之后分装其中。没有这样一个模型作叙事工具,历史的描述无法进行。
2.“历史总是记述以何理由惹人注意的事,至于如何的事才惹人注意,则古今不同。” 这就是我们要强调的:历史并不平铺直叙所有的东西,实际上,每一种历史叙述都是有特定意图的,这种意图或“效果期待”构成了筛选历史事实的价值准则。“历史知识考虑的事件是同价值有关的事件……我们研究过去的同我们有利害关系的东西。” 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所以,没有哪一种历史叙事是无谓的、无意义的。历史研究者的价值准则决定了哪些史实可以进入历史叙事,哪些人物可以登场,哪些资料可以入选其中。而且,哪些史实可以进入中心位置,受到格外强调,哪些人物应该成为历史叙事的边缘部分,受到特别的蔑视,也大都由价值准则和利害关系来左右。在历史叙事中,与“理论预设”相比,“价值准则”可能带有更根本的性质,因为采用什么样的“理论预设”,严格地讲,与贯彻什么样的“价值立场”可能有一定关联。“官僚写给官僚看的”二十四史,只能采用“正统史观”;为“革命”而写出的历史,也似乎只能采用“人民史观”。
3.“历史”是“被叙述”、“被描述”的,而在“历史”被叙述、被描述的时候,“历史”本身早已消逝,只有一些踪影、一些蛛丝马迹保存在所谓的“史籍”中。保存在“史籍”中的,只是“历史”的一堆碎片。“历史”就像沉埋在地下的陶罐,挖出来时早已破碎不堪;不但掉把、折嘴、破肚、损沿,而且不少碎片早已不翼而飞。更重要的是,这个陶罐本来是什么样子、应该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本身已不存在,也没有“图案”、“样子”可供凭借,如何复原这个陶罐当然是个问题。历史的描述所做的,就是考古学家所碰到的这个难题:想复原历史这个陶罐,但“原”是什么又不知道。被称为“近代历史学之父”的兰克提出“写如实在发生一样的历史”的主张,要旨也是要做这件事。所以,历史的描述过程也就是对那一堆或一片零散、杂乱的历史事实进行选择、取舍、整理、强调、归纳和拼装的过程。经过这番编排制作工夫之后,“历史”就“被叙述”、“被描述”出来了。但这是不是就是原来的那只陶罐,是不是那段真实经历过的历史,很难说。但历史描述只能这样进行。
总之,后人对历史的描述与曾经客观地发生过的历史是不能等同的两回事。
这种“描述的历史”看来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
1.这种历史实质上体现的是一种过去观,而不是过去本身,因此,这种历史可以而且应该因人而异。由于各个人所怀抱的宗旨、对未来的期待、看待生活的方式不同,他们所写的同一段历史,面貌也可能不同。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和钱穆的《国史大纲》,写作出版的时间大体相同,所描述的历史时段也基本重合,所依据的历史资料范围可以说完全一样,但所提供的历史面貌却差异甚大,其源盖出于范钱二人的历史观不同:范著主要侧重“揭露统治阶级的罪恶”,突出下层民众“反封建”的内容,因而整部历史显得较为灰暗,基调低沉;钱著主张对过去的历史要充满“温情”与“敬意”,尽可能多地展示过去历史的积极内容和光明一面,因而历史描述的基调是上扬的。尽管两书所涉人、地、事大体一致,但整体情景却反差甚大。历史描述因人而异的特征在这里得到比较充分的说明。胡绳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和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史大纲》也提供了这方面的例证。胡著采取“革命化”的叙事立场,把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写成一种“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过程,蒋著采用“现代化”的叙事线索,将海通以来的历史看作是中国不断向西方学习、实现工业化、近代化的过程。这样,以鸦片战争为起点的同一部中国近代史就具有了两种面貌。
2.这种历史可以随时翻新,不断重构,因此,这种历史又可以因时而异。历史的描述必须以追求真实作为自己的目标。但历史的真实有两个指向:一是说对曾经遭遇过的事件的记录是正确的,二是说对曾经遭遇过的事件的解释是正确的。前者相对说来比较稳定,后者则时时变动。因为解释与对事实的知识有关,而知识是天天增长的,天天扩大的,所以解释也是天天变动的。“过去”可分为两种:如同前面所提到的,有实在的过去,有历史的过去(被记录下来进入解释中的过去)。实在的过去,是死了,去了;过去的事是做了,完了;过去的人,是一瞑长逝,万劫不返了;要它们有何变动,是永不可能了。可以增长扩大的,不是过去的本身,而是后人关于过去的知识。过去的人或事的消亡,成就了他们的历史的存在;自从他们消亡的那一刻起,他们便已生存于后人的记忆中和想象中了。后人对这种记忆保存愈久,从中发现的东西可能就愈多,解释就可能愈益真切。实在的孔子死了,不能复生了,他的生涯、境遇、行为,丝毫也不能变动了;可是那历史的孔子,自从实在的孔子死去的那一天,便已活现于后人的想象中,潜藏于后人的记忆中,至今尚生存于人类历史中,而且将历万劫而不灭。汉唐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与宋明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已经不同了;宋明时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与现代人们想象中的孔子,又不同了;民国初年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与“五四”后人们想象中的孔子,也不同了。所以,孔子传、耶稣传、释迦牟尼传、穆罕默德传,不能说不要重写。没有一个历史事实能有它的完满的历史,即没有一个历史事实不要不断地改作。这不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材料与特殊的天才,乃是因为历史事实本身,便是新史的产生者。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历史观,一时代有一时代比较进步的知识;史观与知识的不断进步,迫使人们对于历史事实的解释要不断地变动。解释变动了,事实的意义也就可能与以往不同了;过去看不到的,现在看到了;过去认为是真理的,现在变得荒谬了。因此,一切的历史,不但不怕随时改作,并且都要随时改作,而改作的历史,比以前的比较近真。 近百年西方史学的变化说明了这一点,近百年中国史学变化也同样说明了这一点。没有一部历史是完满的,几乎所有的历史都处在不断的重写之中。
不断被重写,正是历史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