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大陆会议”后,走向独立的形势日趋明朗。但上层知识分子仍谋求在英帝国的范围内实行“自治”,这在以下3篇先后发表的论文中表现得十分明显:(1)詹姆斯·威尔逊的《英国议会权限探讨》;(2)托马斯·杰斐逊的《英属美洲权利综论》;(3)约翰·亚当斯的《新英格兰人》。此3篇文章均发表于1774年8月至1775年2月之间。但下层民众似乎要激进得多,他们开始采取更为激烈的行动来反抗英国对北美的殖民统治。例如,1774年9月6—9日,来自波士顿和萨福克县其他城镇的代表在德达姆召开会议,通过了著名的《萨福克决议案》,宣布马萨诸塞为“自由州”,并建立了安全委员会来组织武装力量,拒绝服从英国的法令,不再向英国交纳税款,终止同英国的贸易往来,并建议10月在康科德召开代表大会。新英格兰由此成为革命策源地。
1775年4月18日,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托马斯·盖奇将军,在得知革命委员会在康科德征集枪支后,立即派出一支步兵前往查处。19日在经过来克星顿时,与民兵突击队发生冲突,8名殖民地人被打死。虽然至今无人知晓打第一枪的是谁,但没有人怀疑来克星顿的枪声已揭开了北美独立战争的序幕。(见图7)当时那支英军抵达康科德时受到民兵的伏击,被打死打伤247人,后被迫撤回波士顿。这支英军后来被大陆军围困了11个月,好不容易才在1776年3月17日,由威廉·豪带领撤退到现属加拿大的哈利伐克斯。
图7 来克星顿的枪声(1775年4月19日)
图8 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
1775年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这次会议由于是在来克星顿的战斗发生之后召开的,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比第一次前进了一大步。帕特里克·亨利在会上声称:“战争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我们的同胞已经走上战场了!”会议宣布了战争并决定组建“大陆军”。乔治·华盛顿(见图8)被任命为总司令,负责接管波士顿周围自建的民兵,以组成大陆军。6月23日,华盛顿即离开费城,前往波士顿接管军队,并在半路上得知6月17日发生邦克山战斗的消息。华盛顿是弗吉尼亚种植园主,有8000英亩土地和270名黑奴,曾做过土地测量员,参加过1754年和七年战争中对法国的战争,是弗吉尼亚民兵总司令,1763年英王宣告令和此后的一系列法令使其不满,遂走上了革命道路。但当时第二届“大陆会议”并没有准备独立,在由杰斐逊起草的《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中,明确表示“并不怀有野心,想要同大不列颠分离和建立独立的国家”。1775年7月8日通过的致乔治三世的《最后的请愿书》,急切希望恢复大不列颠与殖民地之间旧有的和谐。据说,在大陆军的军官餐厅,每晚都要为英王的健康干杯。
为什么当时“大陆会议”不愿宣布独立呢?原因在于:(1)殖民地对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本质还认识不清,因而存在一个要不要起来反抗的问题;(2)人们对殖民地与英帝国的关系还认不清,因而存在一个应不应该效忠英王的问题;(3)人们对殖民地本身的地位和力量估计不足,因而存在一个敢不敢于独立的问题。当时殖民地对这些问题虽有广泛议论,但由于领导革命的种植园主和资产者及其代表,在政治上和英帝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不能轻易迈出从英帝国分离出来这一步。为了回答这些问题,1776年1月,托马斯·潘恩发表了小册子《常识》。潘恩在英国时曾做过女胸衣店员和税吏等,由于生活所迫去请求当时在英国的富兰克林帮助,经其介绍于1774年到北美做了《宾夕法尼亚杂志》的编辑,开始他的宣传活动。他反对奴隶制,主张进行反英革命,建立共和国,成为激进民主派代表,《常识》是其最重要的代表作。(见图9、图10)
图9 托马斯·潘恩
图10 小册子《常识》
这本小册子指出:(1)在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中,国王体现着暴政的残余,上议院是贵族政治的残余,而下议院又不起牵制国王的作用,因此这个君主立宪政体“纯粹是君主政体”;(2)英国可以称为北美殖民地的“母国”吗?第一,北美人来自欧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并不仅仅来自英格兰,在宾夕法尼亚的英国人的后裔不到1/3,因而是欧洲而不是英国才是北美人的母国;第二,英国是一个小岛,而北美却是一个大陆,一个大陆怎能永远忍受一个小岛的统治?在自然界从未有过卫星大于主星的先例;第三,在北美要办一件事和一项申请经常要奔波三四千英里,为了得到批复还要等四五个月,批复后还要用五六个月来解释,因此大不列颠很难对殖民地实行有效治理;(3)至于殖民地能否取胜,《常识》认为力量在于团结一致,而不在于人数的多寡,况且北美现在已有一支装备齐备而训练有素的陆军,虽然现在还没有海军但可以通过发行国家债券进行筹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没有债务。《常识》指出,从当时形势看,论战已经结束,作为最后手段的武力决定着这场争执,因为诉诸武力是由英王选择的。最后,潘恩喊出了许多人想说但未说出的口号:“独立!”并指出:“独立即联合殖民地的政权形式。”这就回答了当时北美朝野提出和讨论的种种问题,成为改变北美历史的重要文献。此小册子被争相购阅,3个月内竟发行了12万册,总销售量达50万册。
《常识》的广泛传播,在第二届“大陆会议”上产生巨大影响。1776年6月7日,理查德·亨利·李向大陆会议提出建议,宣布13个殖民地应当是自由和独立的,“大陆会议”应该与外国缔结同盟,应制订实行联合的总体计划。会议决定成立一个由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罗伯特·利文斯顿和罗杰·谢尔曼组成的委员会来负责起草独立宣言。宣言由杰斐逊执笔,经富兰克林和委员会讨论和修改后,于7月2日提交第二届“大陆会议”讨论,7月4日被正式通过,并由各殖民地代表签字。这是一份划时代的文献,它宣布:美利坚人已形成为“一个民族”(one people),宣布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是天赋人权,建立政府就是为了保证这些权利;政府的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政府损害了建立政府的初衷,可改变或废除之,并用一个新的政府取而代之。为了策略的需要,宣言把矛头指向英王,列举了他解散殖民地议会、向殖民地人民强行征税等27条罪行,指出他违反了他与殖民地订立的“契约”,不配做“一个自由民族”(a free people)的统治者。最后,宣言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理应成为自由独立之邦,解除它和英王的一切政治联系,及一切对英王的隶属关系。”(见图11)宣言最重要的宣示是:“人人生而平等。”
图11 《独立宣言》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