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神话中表现的比较多的另外一个特色或者说是哲理,就是关于人和命运的冲突。
有一个很有名的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叫做斯芬克斯之谜。讲的是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盘踞在忒拜城外的一个山头上,凡是从它眼前的路上走过的人,它都要出一个谜语给他,如果不能够把这个谜语猜破,那么对不起,他就要被它吃掉。它所出的谜语中有一个很有名:有一个动物,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上要用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正是其力气最小的时候。我想各位都比希腊远古时代的人聪明,一下子就猜中了这个谜语,他的谜底就是“人”——人在小孩子的时候还不能站立,手脚并用,所以是四只脚走路;长大了,成了一个青壮年的时候,他用两只脚走路;到了晚年,要加一根拐杖,所以是三只脚走路。用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力气是最小的。这个谜语后来是被一个叫做俄狄浦斯的人猜破了,猜破了以后,斯芬克斯既气且羞,就从悬崖上一个倒栽葱,摔下去死了。黑格尔非常高度地评价了这个“斯芬克斯之谜”,在他的《美学》中讲过这样一段话:
这个象征性谜语的解释在于显示出一种自在自为的意义,在于向精神呼吁:“认识你自己”!就像著名的希腊谚语向人们呼吁的那样。
我们知道,人在他最初的时候是处在一个叫做“自在”的状态,那时候他和动物在一起,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动物,而且觉得自己是一个比较弱的动物——远不如那些豺狼虎豹。因此,产生了图腾崇拜——他所崇拜的都是比他强的,他如果崇拜这个图腾,把这个图腾的血涂在自己身上,自己就可以变成和这个图腾一样强。比如变成一只鸟、一只狗、一只鸡,他都觉得比人要强。所以那时候人的生活状态按照闻一多先生的说法,真的是很可怜的。大概是从有了火以后,人开始有了一种想同自己的外部世界作斗争的欲望,并且开始具有某种征服外界的精神状态。所以,把天火偷到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在神话里占有一个非常崇高的位置:他违反了上帝的意志,驾着太阳车把天火送到人间,被宙斯察觉,将他捆绑在高加索山上,白天让恶鹰去啄食他的五脏六腑,到了夜里再长出来,第二天恶鹰再继续啄食。为了人类的火,普罗米修斯忍受了巨大的苦难,所以马克思说普罗米修斯是哲学日历上第一个“圣者”和“殉道者”。这个神话告诉了我们火对于人类发展的历史何等重要,而普罗米修斯的作为事实上是人类第一次向最高的统治者宣布要取得自己想取得的东西,为此而不惜反抗、不惜牺牲、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样的一种萌芽性的意识,给它一个现代的词语就叫做“自由”。人在有了火以后,开始能够打造一些更好的工具和武器,因此就有了很多关于人征服自然的故事,像大力神赫拉克里斯用双手扼死了猛狮,以及关于杀死三头狗的故事,都表示了人这时候开始在把自己从动物当中提升出来,而且有了一种控制和征服自然的欲望,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阶段。但是人一旦面对自然,一旦产生了要征服自然的意识的时候,他就同时产生了另外的一种意识,就是在和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他意识到自己还有另外一个敌人——就是他自己。人非常可悲地意识到,自己在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不光是面对着自然界对自己的控制,而且有一种神秘的自己根本无法掌握的力量在支配着自己,使自己在一条自认为平坦的大道上往前走的时候,却忽然跌入了陷阱;本来想向东,结果走到西边去了。这种神秘的、自己不可知的、令人感到恐怖的力量就叫做“命运”。
我们在希腊神话里看到了这样一些表现人被命运所控制而又不甘心被控制的悲剧性的故事,这里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关于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忒拜国的国王生下了一个儿子,先知警告国王说,你的孩子要杀父娶母的,忒拜王很恐惧,就让手下人把这个孩子扔到深山里让猛兽把他吃掉。他的手下人把孩子抱入深山之后出于怜悯,把他送给了一对牧羊人夫妇,这对夫妇就把孩子养大了,他就是俄狄浦斯。他长大了以后懂事了,从先知那里知道了命运的安排——自己会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以为牧羊人夫妇就是自己的父母,他很爱他们,不愿意有这样的结果,他想逃避命运的安排,就离开了这对夫妇。在深山里他带着一些人行走的时候,和另外一些人发生了冲突,他不知道对方是谁,在混战之中他就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而这个首领就是忒拜王,也就是他的生身父亲。在他走到忒拜城的城门口的时候,恰好遇到斯芬克斯狮身人面兽在那儿为祸作乱,忒拜国的王后出了一个告示,说谁能制服斯芬克斯,谁就可以做忒拜国的国王,她就愿意和他结婚。正像我们前面讲到的,俄狄浦斯猜破了斯芬克斯的谜语,制服了斯芬克斯,他因此就成了忒拜城的国王,也就因此娶了忒拜王的妻子,也就是和他的生身母亲结了婚。就在结婚之后,整个忒拜王的领地瘟疫流行,庄稼不再生长,女人神秘地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人们都惊骇地猜想:这是怎么回事?先知说,因为你们中间有个人犯了大罪,他杀父娶母,所以天降灾祸给你们。俄狄浦斯作为忒拜城新任的国王,觉得自己有责任拯救老百姓于水火之中,他下决心要追查这个杀父娶母的元凶,但是现实是这样地无情:追查元凶的俄狄浦斯恰恰就是元凶自己;这个全心全意要拯救忒拜城的人,恰恰就是将忒拜城置于毁灭边缘的人;高贵的就是卑鄙的,善良的就是邪恶的。这个故事相当深刻地揭示了远古时代人的一种矛盾心理状态,他们还处在一种“自在”的情境之中,对自己周围世界的规律性没有多少了解,常常会反过来被这些规律所控制。今天,我们比起远古时代的人对社会和自然的规律掌握得不知道要多了多少,但是我们面对着的仍然是一个广大的未知世界,我们知道的东西有多少呢?我看不到外部世界全部奥秘的百分之一。所以今天的人依然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就像当年的俄狄浦斯一样——我们叫做“愿望与后果的背谬”。同学们可以回去问问你们的父母,如果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时候做过红卫兵的话,他们有没有过这样“愿望与后果背谬”的体验呢?当初是抱着那样崇高的愿望去投身这场革命,但是最后却制造了一场灾难,这是不是一种愿望与后果的背谬呢?这是不是一个现代的俄狄浦斯的故事呢?在这些地方,希腊神话里的故事不仅是很有特色的,而且它们的哲理的的确确具有一种永久性的魅力。今天我们还在敷演着古希腊时代的那些神话故事,只是在不同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之下。
关于俄狄浦斯的故事,还有这样一种解释——认为这是一个“替罪羊”的故事。在古代埃及,有这样一种风俗:如果今年发生了一场特别大的天灾,庄稼颗粒无收,老百姓就想:一定是我们犯了什么罪,上天降祸于我们。那么怎么办呢?他们就把一群羊赶到荒野里去,让这群羊代替自己,赎洗自己的罪过,这些羊就叫做“替罪羊”。这是埃及远古时代的一种风俗。我们中国也有类似的风习,比如大家都熟悉的“河伯娶妇”的故事——如果这条河年年要发大水,造成很大的灾难,那么怎么办呢?每年扔一个女孩子给它,平息它的愤怒,这个女孩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替罪羊”的角色。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的故事,也是“替罪羊”的神话原型之一。俄狄浦斯本身并没有罪过,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为什么要给他这样的命运?——当他知道自己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元凶后,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到处去行乞,以此来赎洗自己的罪过。但是事实上他是没有罪的,他不过是一个“替罪羊”:当一个地方瘟疫流行,庄稼不生长,妇女生育能力下降时,大家找出来的“替罪羊”。这样的角色在我们现在的人类生活中,还有没有呢?对现代或者当代世界上的各种政治斗争比较有兴趣的同学,你们会在一些险象环生的政治斗争中给我们举出些例子,说“谁谁谁”事实上就是某一场政治斗争中的“替罪羊”,他就是政治斗争中的“俄狄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