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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早期国家:夏与商

夏与商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两个世袭王朝。目前关于夏朝的情况主要只能从文献记载中了解,有关材料多出于追述,一定程度上还带有传说性质。尽管如此,夏朝的存在大体仍是可以肯定的。夏、商在古书中往往并称,而商朝的有关文献记载已经得到了地下材料的印证,那么夏朝的有关记载同样也应当基本可信。曾经有学者否定夏朝的存在,但缺乏有说服力的论据。夏、商时期,国家已经产生,私有制也基本确立,中国历史进入了文明时代。

夏朝的有关记载

夏朝的创始者是上节提到的禹。据载禹姓姒,号有夏氏,以他为代表的夏部族最初活动于黄土高原地区。禹的父亲鲧在尧时因治水失败被处死,禹接替父职,改用疏导之法,辛勤工作十余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获成功。他本人的威望因此大大提高,后来接受了舜的禅位。禹到晚年破坏了禅让制度,将联盟首长之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启。也就是说,夏部族在获得华夏部落联盟首长之位后,将这一位置控制在了本部族内部,并由本部族酋长世袭。这一转变当然受到了其他部族的抵制,东夷偃姓集团首领伯益和西方的同姓部落有扈氏都起兵反抗启的即位,启将他们消灭后,“家天下”的夏王朝始得以巩固。《礼记·礼运》称禹以前为“大同”之世,禹以后为“小康”之世。前者的特点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而后者则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由“大同”向“小康”的转变,实际上也就是由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的转变,由军事民主选举制向君主世袭制的转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国家,夏朝是在华夏部落联盟逐渐发展、扩大的背景下产生的。禹在位时打败了长期与华夏部落联盟对抗的三苗势力,“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联盟的发展需要领导权力进一步集中,以适应对外战争和对内管理的需要。据称禹会集诸侯(实即部落酋长)时,因防风氏迟到,即将其处死,表明禹的权力已在向王权过渡。《左传·昭公六年》引春秋时晋人叔向语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刑法,但具体内容不详。《孟子·滕文公上》云“夏后氏五十而贡”,一般认为这说明夏政权已有贡赋制度。文献中提到夏的君主称为“后”,如启称为“夏后启”,他们可以向万民发号施令,拥有统治权力。夏朝还出现了官吏、军队等权力要素。这些情况都是国家已经形成的重要标志。

另一方面,由于产生未久,夏朝的国家组织还处于很不发达的阶段。传统的父系血缘集团——氏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如夏后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等。不过这种“氏”同时也具有地缘关系的性质,一氏成员中并非全有血缘关系,其中也包括来自异族的养子、家内奴隶之类。由于国家早熟,社会组织中的血缘关系在很长时间内仍发挥重要作用,与地缘关系并存,这是中国上古历史的一个重要现象。另外因为经济不发达,夏人不得不频繁地换土易居,曾在河南西部、山西南部一带反复迁徙,故而文献中所载夏朝都邑地望不一,“夏禹都阳城,……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 夏朝的疆域也很不稳定,大致以中原为中心,对四邻部族实施羁縻性统治,盛时统治范围所达颇远。

史载夏朝君主共有14世、17任(自禹算起),但具体年代不能完全确定。大致夏朝约在公元前22、21世纪前后建立,至公元前17世纪灭亡,历时400至500年。十七君名号均存,而事迹较为简略。后期诸君开始以天干命名,似表明中国传统的干支记日法在夏朝已经出现。夏朝前期曾一度为东夷所灭。时第三代国君太康(启之子)在位,荒淫不理政务,其兄弟五人争位,削弱了统治力量。东夷有穷氏首领羿乘机起兵攻入夏都,夺取了王位。羿以善射著称,传说他曾射落九日,据此可推测他所在的有穷氏主要以射猎为生。后来太康侄孙少康在有虞氏部落(今河南虞城)重新积聚力量,从东夷手中夺回王位,史称“少康中兴”。少康之子杼即位后,继续整顿武备,东向用兵,东夷诸部族皆臣服于夏,夏朝又进入盛世。古人称赞杼是“能帅禹者也”, 意即他能继承禹的伟业。到第十四代君主孔甲时,统治危机又趋于严重。史称“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 孔甲又三传至桀(又名履癸),其间内乱不止。桀的统治尤为暴虐,他自比于日,恣意妄为,不修德政,不恤下民。民众都诅咒他说:“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 此时夏朝已不能控御四邻诸部族,东夷的商部族日益强大,对夏构成严重威胁。最终商的首领汤率众伐夏,与桀大战于鸣条(今河南封丘东)之野,桀战败逃走,死于南巢(今安徽巢县东北),夏朝遂亡。

夏朝王系表

对夏文化的探索

长期以来,为了通过地下发掘实物确切证明夏朝的存在,考古学家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发现了一些能与古文献所载夏朝地域、年代大致对应的考古遗迹、遗物。虽然对若干问题还有不同看法,尚无法绝对肯定某处考古学文化就是夏文化,但在探索夏文化问题上仍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进展。

根据古籍所载,夏朝统治的中心地域在今天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一带,寻找夏文化的工作主要也在上述地区进行。首先是上述地区的龙山文化中晚期遗址,有一些可能与初期夏文化有关。其中比较著名的是河南登封县告成镇的王城岗遗址。20世纪70年代后期,考古学家在这里发掘出两座东西并列的小城堡基址,其文化类型属于龙山文化中晚期。经过对其中出土木炭灰的碳十四测定,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050年,约相当于夏朝早期。在地理位置上,它又与古籍中所说“禹都阳城”的阳城地望基本吻合。城墙和城内房屋均系夯土建筑,还发现了窖穴、城门和填埋有殉人的奠基坑遗迹。很多学者认为这里即使不是夏初都城,至少也是当时的一个重要聚落(也有学者认为与夏无关)。如纵向比较,河南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早期的聚落遗址多分布于海拔较高的丘陵、台地上,而龙山文化中晚期聚落遗址不仅数量明显增多,而且多分布于靠近河岸、地势较低的地带,这一变化或许与文献所称禹治理水患、使农业生产发展有联系。在山西南部,襄汾县东北的陶寺发现了房屋遗址和大规模的墓地,一些学者认为这里就是文献中提到的夏朝都城之一“夏墟”。

与夏文化更为接近的考古学文化是二里头文化。它的典型遗址位于河南偃师县二里头,发现于1959年,另外相同文化类型的遗址在豫西、晋南又有多处发现。二里头文化晚于河南龙山文化,又早于同地区的先商文化,在年代上大体处于夏朝纪年之内,极有可能为夏文化遗存。考古学家将二里头文化按时间顺序分为四期,究竟是四期全属夏文化,还是只有一部分属于夏文化,乃至全不属夏文化,目前尚存在争论。二里头文化最值得注意的是发现了宫殿遗址,包括夯土台基、殿堂、廊庑、庭院、殿门等配套建筑,还有用于排水的管道。台基面积约10000平方米,高近一米。这样大型的宫殿建筑,应当是王权的象征。宫殿周围还发现了陶器、骨器等作坊遗迹,特别是铜器、铜渣、坩埚碎片的出土,表明此时已开始进入青铜时代。文献中称禹、启都曾铸鼎,可能并非无据。二里头墓葬有很多玉器,制作工艺相当精美。陶器中占比例最大的是酒器,为前所罕见,说明粮食产量有很大增加。此外,还发现了一些深坑,据推测是水井遗址。综合来看,偃师二里头文化出现了不少新的内涵,很可能反映了夏朝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另外,在山西夏县东下冯村发现了与偃师二里头面貌、年代相近的古文化遗址,考古学家命名为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可能也是夏文化遗存之一。

商朝的兴衰

商朝是继夏朝之后的中国古代第二个王朝。在建立王朝以前,商部族长期活动于黄河下游、华北北部,就地理位置而言属于东夷集团。传说有 氏之女简狄吞玄鸟(燕子)之卵而生契,契即为商之始祖,故《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表明商部族在契之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至契始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玄鸟则是部族的图腾。文献记载契曾因协助禹治水有功,被舜任命为司徒,以子为姓,反映出商部族可能很早就加入了中原的华夏部落联盟。在夏朝鼎盛时期,商是夏东方的羁縻邦国,但并不受夏的直接统治。这一阶段商部族多次迁徙,大致都在山东西部和河南东北部一带活动。自契传14世至汤,正值桀为夏君,政苛民怨,商部族乘机崛兴。汤在伐夏前作了大量准备工作,他任用贤臣,整顿武备,相继灭掉夏的很多附属邦国,力量迅速壮大,“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最后经鸣条之役,夏桀败亡,商取代夏成为新的中原王朝。它以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山东西部为统治中心,起初的都城在亳(今河南商丘东南),其势力范围所及超出夏朝。《诗经·商颂·殷武》称颂汤的业绩说:“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氐、羌是分布于今天陕西西部直至甘肃、青海一带的游牧民族,至此也向商称臣纳贡,足见商初之强盛。商朝约于公元前16世纪建立,至公元前11世纪灭亡,历时约600年。其君主自汤算起,前后共17世、30任。

商朝前期仅次于汤的重要政治人物为伊尹。传说伊尹原是有莘之君的奴仆,随其君之女陪嫁至商,因政治才能卓越而得到汤的识拔,被委以国政,辅佐汤灭夏称王。汤去世后,伊尹继续辅佐嗣君。第四任商王太甲(汤之孙)即位,“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 于是伊尹将他放逐禁闭,自行摄政。三年后太甲悔过自新,伊尹乃重新归政于他。一说伊尹的摄政实系篡位,后被太甲用武力夺回。另外商前期循建国前之俗,国都仍不断迁徙。史载从商始祖契至汤共八次迁都,从汤到第19任商王盘庚又五次迁都。而从盘庚迁都到殷,直至商代灭亡,近300年,都城未再迁徙。盘庚以前都城屡迁的原因今天已不很清楚,可能是粗耕农业导致的换土易居行为,也可能与解决贵族内部矛盾或民族矛盾有关。《尚书》中有《盘庚》三篇,详细记述了盘庚迁殷前对臣下的说服训戒之辞。盘庚所迁之殷,后世称为“殷墟”,已为考古学家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发现,商朝的存在也因此得到了确切的证实。由于商后期以殷为都,故后人又将商朝称为殷、殷商或商殷。

商朝的疆土分为内服和外服。内外服的名称首见于《尚书·酒诰》,“服”即“服王事”之义,故亦释为“事”。内服指王畿、商王直接统辖之地,由商王任命尹、多尹、臣等官员进行管理。外服指王畿以外的臣属地区,散布着许多臣服于商的部落、部族,其中较大者被称为“方”,今天亦称方国。这些部族、方国首领要为商王承担一定的义务,被赐予侯、伯等称号。总的来看,外服之地只是间接地受商统治,隶属关系并不稳固,往往视商之国力盛衰而定。外服以至外服以外的方国,其经济多较商落后,故而也不时进入王畿抢掠。终商一代,与方国的战争十分频繁。盘庚迁殷以后,商的统治比以前更加稳定,因而得以积聚力量,对周边方国发起主动进攻,至第22任商王武丁,取得了较大的战果。武丁在位期间,主要是对西北和北面的 方、土方、鬼方等方国进行作战,经过上万军队的长期征伐,最终平服了上述地区。武丁还曾对西面的羌方和南面的虎方用兵,也都获胜。他在位的50余年,是商王朝最强盛的时期,“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此时商的疆域西到陕西西部,南到湖北、湖南之界,北到河北北部,东到海滨,成为世界上的文明大国。

武丁以后,商的统治渐衰。商朝王位继承本来以兄终弟及为主,国君即位时年纪较长,对民情有一定了解,统治较为得法。自第26任商王庚丁时起,继承法改为父死子继,新君养于深宫,“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是从”, 加速了政治的腐败。商朝末期诸王仍继续对周边方国发动战争,也使国力渐趋削弱。最后一任国王帝辛尤以淫暴著称。帝辛名受,亦作纣,后世多称之为纣王,是上古与夏桀齐名的暴君。他耽于享乐,大修离宫别馆,“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进谏的大臣被他或杀或逐,人心离散。西方的周部族此时已经相当强大,大批过去服属于商的小国倒向周一方。纣王在位后期,出现了三分天下周人有其二的局面,商亡之势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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