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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分

《周易》论“文”之旨,原本即可看成是孔子论“文”之旨。因为今本《周易》既经孔子参赞,又为孔门后学所传,其中许多意见到底是孔子思想的来源抑或是他思想的反映,实在也难以考征。不过,话虽如此,孔子虽曾赞《易》,两者也未必即须立刻画上等号;从《论语》来看,两者间毕竟也还有些差异,可以看出一些文学观念发展的轨迹。

例如《周易》仅论“文”,未谈到“文章”、“文学”,而《论语》中就有。如《公冶长篇》中“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或《泰伯篇》中讲尧之功业“大哉尧之为君也……焕乎其有文章”,均可见“文章”这个词以及其相关观念此时业已出现。而孔门十哲,四科之中也已有“文学”一门,与德行、政事、言语并列,代表人物是子游与子夏。这是《论语》论“文”显然超出《周易》范围之处。

但对“文”的基本观念,《论语》仍是依循着《周易》来说的,文指文化、文德。例如《八佾篇》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子罕篇》说:“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这些“文”都指文化,表示孔子自居为周文化的传人。

至于“文”的文德义,《论语》中也有几个例子,一是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孔子答:“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二是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本来是文子的家臣,文子推荐他跟自己一样列位大夫,同升于朝。孔子听说了他们的事迹,赞叹说:“可以为文矣!”文,在这些地方都指谥号,亦即用“文”这个字来概括其人的德行与表现,邢昺《疏》引《周书·谥法》谓“勤学好问曰文”,必须该人士确实符合了这种德行,才会让人觉得其谥称果然恰当,受之者无愧。在这些情况下,“文”显然均指人之文德而言,而且是很高的评价(后世谥法仍仿此惯例,像范仲淹谥文正、欧阳修谥文忠,曾国藩谥文正、左宗棠张之洞为文襄、李鸿章称文忠之类,“文”均为极隆重的谥号)。

“文”指一个人的德行,或一个时代的人文表现,这都是《论语》延续《周易》论“文”之义的地方。但一个时代的文化具体留存于后世时,所可见证者为何?难道不是它的典籍文献吗?而一个人要具有文化涵养,似乎也必须对过去的文化积累有所吸收学习。如此,便使得文化的存在,本身就成为后世学习的对象。能学文者亦因此而有文、有了文化修养。这就是《述而篇》所说的:“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文,在这儿即是指古代文化之具体留存于典籍者,故孔子可以举以为教。刘宝楠《正义》曾说:“文谓诗、书、礼、乐。凡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皆文之教也。”“文”原本指文化,但在此显然已成为被学习的对象,而且存于典籍中。

《学而篇》乃因此而说教子弟要先教他们“入则孝,出则弟(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了这些之后,“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似乎孔子四教,文行忠信之中,排名虽以文为首,教育之次第与程序却是以行、忠、信为先,然后再教之以文。马融注云“文,古之遗文”,亦即古代所遗留下来的典籍文献。此亦先质后文之意,并非对文有意轻忽。

子弟们受教育之后,对于孔子之教当然各有所获,表现出来的成就也就彼此不同,有人特显其忠信之行,有人对学文别有会心,此即孔门“四科十哲”之所以不同也。四科之中,“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德行,大略等于“忠信”;政事,大略等于“行”。“文”则可概括文学与言语。学文有所得而能有所成就,即称为文学,这是“文学”一词最早的出处,也是它最早的含义。

文章,在《论语》的用法中,也大致类似“文学”一词,主要指文献典籍。因此,《公冶长篇》说子贡讲:“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刘宝楠《正义》注此语云:“据《世家》诸文,则夫子文章谓诗书礼乐也。古乐正崇四术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至春秋时,其学缺废,夫子特修明之,而以之为教。故记夫子四教,首在于文。颜子亦言:‘夫子博我以文。’此群弟子所以得闻也。”“文章”一词,在《周易》中并未出现,首见于此,而其指涉,殆亦针对诗书等古代遗文典籍而说,《正义》的讲法大抵是不错的。

但如此论文章论文学,便可能廷伸出两个问题,一是此处子贡所说的:“文章可得而闻,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古文已逝、文王已丧,“文”到底在不在兹呢?一个时代的文明文化,随时间之消逝而不可复见,所可据以遥想其风徽、承念其文采者,不过是一些遗留下来的文献资料。孔子所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文若在兹,其实亦不过文献可征罢了。但文献真足以征吗?一方面,孔子自己也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八佾篇》)可见书缺有间,文献常不足以征见古昔文明之实况。另一方面,则如子贡所讲,文化文明在某些地方亦非文章典籍所能概括。用庄子的话来说,文字所录,或许仅是糟粕粗迹,古人精神血脉真正精微之处,未必能由文字中看到。《庄子》轮扁之喻,讲的是与子贡一样的感慨,文章固可得闻,言性与天道则窅然难测。这种慨叹,若以理论表述之,就是“言能否尽意”的问题,也是孟子所说“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问题。文章与文化之间、言与意之间、文字记载与史实之间、迹与所以迹之间,都存在着一个未尽密合的空间,将由后代文学理论家去填充,以发挥其理趣。

第二个问题在于,文化除了表现或留存为文献典章之外,其实还可见诸礼乐制度。例如周秦唐宋虽已过往,其制度影响及今者尚多可征。故典章之外,文化之具体可见者即在制度。典章与制度之间,亦有复杂的关系。

举例来说,礼乐黼冕固然是广义的文章,却非狭义的文献典籍,而具存于生活之进退揖让、视听言动之间。所以“礼”非“文”(献)所能涵括,乃是文化表现的另一个面向。但礼乐制度之所以足以征考者,毕竟仍须仰赖文献,此所以孔子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依此说,“礼”存于“文”中。然而,“礼”若仅依文献而得以存在,又只成为“具文”,不再是活生生的制度了。这又表示“礼”之存在与否并不只在于文献。“文”与“礼”复杂的辩证关系,往往如此。

如“礼”本身就有文饰文采之意,可是在跟文献典籍并论时,孔子却是把“礼”视为足以约束、节制“文”的因素或力量,一再说要:“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雍也篇》,又见《颜渊篇》)其弟子颜渊也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子罕篇》)“博”与“约”,是对反的字,但这个“约”不是简省、省约的意思,而是说博学记闻之后,应表现于言行中,以礼约束自己。此亦“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之说,否则徒事见闻记诵,不过成为无行之文人而已。

在这个意义之下,“礼”便不是文饰文采,而是对“文”的节制。这种以“礼”节之的含义,后来被大为发扬,如《礼记》中的《坊记》等,均视“礼”为节、为防、为限制、为克制等等,驯致“礼节”竟成一常见的词语。

可是在《论语》中谈到“礼”与“文”的关系,毕竟也常以“礼”为“文”。例如《八佾篇》记载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羊是质,礼即是文。藉这羊,表达一种礼,“礼”在这里便具有文饰的意义。这种礼文与材质的关系,又可见于《宪问篇》: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聪明、少欲、勇决、多技能,都是人的材质,人若秉有这些材质,再以礼乐予以修饰增润,据孔子说,这就可以称为是一位“成人”了。

成人是孔子对人的“标准”,谓人真正成就为一个人。而人须成人,应在其良材美质之上再加之以文采修饰,此意殆如子张问善人之道,孔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先进篇》)此语殊为费解,刘氏《正义》说:“孔广森《经学卮言》云:‘问善人之道,则非问何如而可以为善人,乃问善人当何道以自处也。故子告以善人所行之道,当效前言往行,以成其德,譬诸入室,必践陈途堂户之迹,而后循循然至也。’案:孔说是也。‘践迹’者,谓学礼乐之事也。善人质美未学,故必进于礼乐,乃可入室。”《汉书·刑法志》:“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唯有在其美质之上,再加之以礼乐文饰,乃能成就。《学而篇》云弟子入孝出悌,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亦可由这个角度来理解,先行后文、先质后文。《八佾篇》载: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礼”后,就是文之以礼乐、先质后文之意。本句引《诗》亦费解。绚,郑玄注云“文成章谓之绚”,《仪礼·聘礼》“绚组”注:“采成文曰绚”,“绚”是文采的意思。但“素以为绚”,旧解皆谓“以素为绚”,如刘宝楠《正义》云:“妇人容貌,先加他饰,后加以素。至加素,则已成章,故得称绚。”这与一般我们所知女人化妆的习惯恰好相反。女人化妆,应是先敷白粉,再加胭脂彩色的。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解“素”为安之若素之“素”,指素习,云:“素,以喻其人之娴于仪容。上云巧笑倩、美目盼者,其美乃益彰,是之谓绚。”意思是说:女人既天生美貌,又娴于礼度,益彰其美。以此为礼文后加之释,固然不错,但又嫌太曲折了。故这应是说巧笑美目就是素,素材已美,再加文饰,即可成绚。孔子说“绘事后素”也者,并不如郑玄注所云“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相反,应是绘采之事皆在素之后,是在素底子上加彩色,故子贡立刻联想到“文之以礼乐”的问题。不过,不管如何,在这些话语中,孔子及弟子不但以礼为文饰,且认为礼文与材质的关系应先质后文,是非常明确的。

在这样的关系中,先后是否代表了价值上的抑扬轩轾呢?如“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云云,后世言性理、重践履,亦即重视实践性知识的人,常看轻文学,谓阅读史册为“玩物丧志”、批评文人为浮华之士。文人也常自认为他的文章词艺只是末事,是雕虫小技,如韩愈说要“余事做诗人”。这些都不妨视为是《论语》这类言论及观念的影响。因为孔子不但以学文为末事,《先进篇》更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似乎孔子论文质关系,有重质轻文之意。

然而,孔子若真重质轻文,便不应说具有知勇刚艺之质者仍须文之以礼乐始能成人,也不应那么重视礼。因此,孔门对于礼文与质的关系,恐怕仍应用文质相合来解释。底下这一段讲得很好:

棘子成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

虎豹的皮若剥了毛,大抵跟犬羊之皮无甚差别。子贡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凡物有其质者必有其文,虎豹与犬羊,其质既异,文亦不同。亦如孝敬也者,敬孝在心,是其有质;但同时也必表现于言语进退仪容颜色等礼度上,不能说只要心存孝敬就好了。孔门显然并不赞成只要质不要文、或重质轻文的观点。故孔子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篇》)

孔子之意,盖主中道。礼文太盛,则汰之以简,删以求约。如《公冶长篇》载:“子在陈,曰:归欤!归欤!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斐然成章,即是文盛之意,文既盛矣,则须予以剪裁,与博文约礼之意相同。与之相应,太简亦非孔子所允可。他的态度是不落两边的。

唯思想方式中,不落两边可有两种类型,一是既非甲又非乙,双遮得中;二是既是甲又是乙,双是得中。前者在道家佛家文献中较为常见,属于遮拨法,如庄子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形,缘督以为经。”因督脉在人背脊之中,故缘督即中道之意,这是既不为善,也不为恶,双遮而自居于中。他又说要处于才与不才之间,亦是此旨。才既非他所慕,不才又非他所能,所以双遣俱斥而得中。但孔子之说却非如此,乃是取两用中,文也要,质也要,文质相合,俱得而为中。这才是所谓的文质彬彬,才是文犹质也、质犹文也。因其为文质俱得之中,所以既不落在“文”这一边,也不落在“质”那一边。

文与质的关系或礼文之问题,孔子的见解大抵如此。由于《论语》是中国人文化上的意义之源,因此上述每一环节,几乎在后代都开启了无穷的论述。不过,偏于文化、文德、文礼方面的讨论,与文艺关联较少;在文艺方面,影响较深远的是文质关系。文质,在汉代,主要显示在文化及风俗批评上,至六朝则广泛用在讨论文艺写作的风格,及作者是否应先具备修养内涵(所谓内有其质)等处。到唐朝,皇甫湜《与李生第三书》、孙樵《与王霖秀才书》更是征引子贡虎豹犬羊之喻来为文学不能仅偏于质辩护。古文运动所讲的“文与道俱”,大概也可视为“文质彬彬说”的一种嗣响。文质论在文学观念史上的重要性,于此可见一斑。

由文质论延伸出来的另一个论题是文史关系。孔子说“文胜质则史”,表示孔子认为史的特点正在于其文胜。但孔子又说“吾犹及史之缺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卫灵公篇》),似乎古代史著犹多质朴,尚能缺疑存信,不像后来的史籍都文饰太过。这又表现了一种史以求质求实的观点,并不认为史皆文胜。不过,史求质求实就够了吗?依孔子“文质彬彬”的主张,文胜固为彼所不满;徒存简直,是否一定即能被他所首肯呢?这里就留下无限的空间,等待后代文史论者去发挥了,刘知几、章学诚等,于此皆各有所见。

因此,总体说来。孔子代表一个转折、一个关键点,用庄子的话来说,叫做“道始为天下裂”。怎么说呢?在《周易》那儿,文即是道。孔子一方面延续了这个讲法,以“文”概括文化文明的表现,或一个人整体的文德状况;一方面又通过对“文”的分解,不但将文对象化,成为学习的对象(所谓文学,博之于文),更由整体文化表现中析解出“典章”、“制度”各面相,然后再以动态的、辩证的关系去安立其地位、说明其作用。故在其论文之语中,文质相对者是一层,“大哉尧之为君也,焕乎其有文章”,公叔文子“可以为文矣”的“文”是另一层。尧之“文”,或公叔文子孔文子之“文”,其实就是文质彬彬。于是,“文”既是与“质”对立对举对比之物事或观念,又是文质综合尽美的呈现。既是道,又歧而下曲,成为可与他物相提并论之器,无怪乎其后“天下各得一察焉以自好”(《庄子·天下篇》),或偏文、或主质、或博学、或约礼、或尊德性、或道问学、或重德、或贵文,“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啦! lk/dyn8uZIdGR4hgVXPidM/TnZ45BLNDO2tMyyCljJalPUjBtJINvQ9LL6znI4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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