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美学史中一个特点是常在重复用的术语中加入并不重复的内容。这不同于西方,也和中国不大一样。中国还不那么习惯于用旧瓶装新酒,而印度却在各方面都往往这样(例如国际关系五项原则叫“潘查希拉”,即佛教的“五戒”)。这类词没有概括的名称,姑且称为基本范畴。讲印度美学离不开这些,而讲这些几乎是讲全部美学。下面只举几个主要范畴为例,略加解说:“庄严”、“情”、“味”、“韵”、“艳情”、“似”。第一个指诗论或文学理论,末一个专用于绘画或造型艺术(不是汉译“因明”的“似”)。至于“喜”,原是哲学术语;还有其他如“德”、“病”、“曲语”、“色”、“相”、“量”等,还有不止一词且意义宽泛的“美”,都不提了。
“庄严”这是我国佛教的旧译语,就是妆饰,和现代汉语的意义不同。7世纪的《诗庄严》用这词为诗论书名,以后“庄严”成为文学技巧和理论的总名。这表明以形式为主韵美学思想。各种修辞格式分类排列是诗论的大部分内容。现代还以“庄严”之名讲美学。
“情”这个词源出于“存在”,变为名词又可以出于“使存在”。《舞论》第七章解释说:因为这些“情”把具有语言、形体和内心表演的诗的意义去影响、感染、注入观众,听众,所以叫做“情”(使存在)。又指出这词韵来源还可以有被布满、受影响、受熏染、被做成的意义。这是印度传统的利用词源解释法,但由此可见,《舞论》中“情”的原意是指艺术的创作和表演,以诗人心中的“情”去影响对方,所传达的东西叫做“情”。现汉译为“情”可兼“情景”、“情调”等义,也不是专指感情。“情”有“别情”,指具体的可分别的;“随情”,指传到对方的。又分为“常情”即“固定的情”,有8种,“不定的情”,有33种,还有内心表演的“情”8种,共计3类49种。以上是《舞论》规定的原始意义;以后就发展了,成为包括演者和受者双方共有的东西。再以后,“情”的意义更宽泛,虽然与“味”并列,但已处于附属地位了。在现代语中,这个词作为普通词,多半指感情、性格等。
“味”这是个普通词,在《吠陀》中本是指“汁”、“味”, 《奥义书》中加了哲学内容,后来又作为五感觉对象(色、声、香、味、触)之一。《舞论》最初赋予它以艺术理论的重要意义,在第六章中阐述,所分析的是综合性艺术戏剧。“味”指渗透一切的东西。“味”产生于“别情、随情和不定的情的结合”, “正如味产生于一些不同的佐料、蔬菜和其他物品的结合”。还指出“味”有“被尝”的意义。“味”和“情”的关系是互相联系,是“味”出于“情”。“味”分为八种:“艳情、滑稽、悲悯、暴戾、英勇、恐怖、厌恶、奇异”。后来才增加了第九“味”——“寂静(平静)”。“味”和“情”的关系长期有争论,两者的含义也有各种解说;但从《舞论》看来,本是出于具体的分析,着眼于由创作通过演出以影响对方的全过程,提炼出由所有局部成分构成全体的思想感情内容并加以分类,定出关系。 这个美学体系是出发于现实而且归结于实践的,本没有神秘哲学意义。
“韵”本指声音,一般不用,用作声音的词是“声”。“声”既是五感觉对象之一,同时是语言中的“词”。这个另外指声音的词现在汉译为“韵”,与原文意同,但没有“叶韵”之类意义。最初提出这个词作为术语的是《韵光》。它在第一章开头就标明“诗的灵魂(个性)是韵”;随即列举各种反对意见加以驳斥,说明这早已应用于诗中但无人揭露,是“所有真正诗人的诗的秘密”。诗的重点在于意义,而词义有两类:“字面义”和“领会(暗示)义”。诗的灵魂在于后者,正像女子的美是和她的各肢体都不同的东西。诗中暗示的意义是可以和字面意义大不相同的。以“味”或“情”为主的“领会义”是主要的,是通过字面意义而又突破它的。这种以暗示意义为主的诗称为“韵”,这才是诗的美。这一理论后来经新护大加发挥,成为重要美学学说。但在《韵光》中还是容易了解的,并没有很多脱离现实的神秘含义。(原词“暗示”又指辅音,“韵”一解为词末音即元音。)
“艳情”这个词就所指的内容说译成汉语“艳情”是相当的,但是意义和作用却大不相同。在中国诗中这是低级的,在印度诗中这反而是高级的,甚至有时成为主要的“味”。这种诗来源很古,公元后大盛,诗论中引例连篇累牍。这当然可以说是依附于贵族富豪的文人清客作品,但也不尽然。在10世纪以后,连出家人编诗集也不离这一方面(西藏也有作情歌的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各地方俗语诗歌大发展时,歌颂大神毗湿奴化身牧童黑天和牧女的爱情的诗人,游行于民间唱出不少情诗。这不能比拟冯梦龙的《山歌》,却有点像《旧约》中的《雅歌》,但不同的是印度诗人把对神的虔信和男女爱情合为一谈。据说这里面不能有欲望。这自然极难得到外人的体会。可是 若不了解这一点,不但对于印度的诗,甚至对于文学、艺术、宗教、哲学、文化等都会往往难于明白。 有些话说的是什么,或为什么那样说,就很难理解。这不仅在古代,现代也没有断绝。值得注意的是,诗论书中所引艳情诗不都是雅语(梵文)的,还有俗语的。12世纪的《牧童歌》是雅语的,后来许多颂神情诗就是俗语的。波斯化的德里口语乌尔都语诗中也有此情况。这类诗并不仅属于社会上层,同样流行于民间。如何解释,这里不论,只引《舞论》中论“艳情味”的话表明早期说法:“它以男女为因,以最好的青年(时期)为本。它有两个基础:欢爱与相思”。“富有幸福,与所爱相依,享受季节与花环,与男女有关,名为艳情”。这列于八种“味”之首。
“似”流传很广的绘画“六支”歌诀出于《欲经》的《胜吉祥注》(约13世纪),并有解说:“形别与诸量,情与美相应,似与笔墨分,是谓艺六支。”
这六个绘画成分或要素中的六个术语(相联系的用语也属术语,可另算)是:“形”(古代汉译“色”,但不是颜色,是形、相),“量”(是古代汉译词,此处指大小远近比例), “情”(与《舞论》的术语同), “美”(指文雅、优美等,就词源说是“有咸味”,或解有“媚”义,另有更泛用的美字), “似”(相似、类似), “笔墨”(一词两义)。现需要单提出“似”,因为这本指相似,但现代有新解,认为有象征的含义。“大概一是由于唯心主义美学体系要求,二是因为印度的绘画和雕塑并不完全似真。英国艺术批评家罗斯金在1858年的演讲中说:“印度艺术是表现毫无意义的颜色、线条或则八只手臂怪物的歪曲形象。”现代印度解说指出“似”不是模仿而是创造,是表现本质,是现实的提高。阿巴宁·泰戈尔和古玛罗斯瓦米都做过说明,当然这未必是古代原意。如何解释那些象征性的程式化的雕像,那些“三曲折”的美?是“似”,又不“似”。佛经及其他教派文献中有关造像的资料说,造神像之前要在心中先有完美的神像,虔信神在面前。神秘主义教派经典《阿笈摩》中说:“应先成神再祭神。”这些是将“似”说成对客观做主观创造以再现的依据吧?